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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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的4050社保补贴政策

2023年最新的4050社保补贴政策

2023年最新的4050社保补贴政策4050社保补贴政策2023年最新4050社保补贴标准是什么2023年4050社保补贴最新政策:申请对象条件: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 4050 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自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

申请时间:每年的2-4月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委)所属社区(村)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1)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口证明);(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就业失业证》原件;(4)本人邮政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5)社会保险金缴费记录(市邮政银行缴费清单)。

补贴标准:(一)社区就业补贴标准1. 4050失业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和补贴。

2.4050人员按应缴纳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50%领取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3.给予农村劳动力工伤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补贴标准1.招用4050人员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

2.招用随军家属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补贴。

3.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单位可获得工伤保险补贴。

(三)灵活就业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1年的养老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应缴额度50%的补贴。

(四)社区就业服务补贴标准1.4050人员从事社区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补贴。

2.对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档案,按每份每年1元标准给予补贴。

(五)职业介绍补贴标准1、介绍4050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100元;介绍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补贴150元;介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80元。

2、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会介绍本村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100元。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6年。

据了解, 4050 人员社保补贴从申请到发放一直是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这项补贴工作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再就业帮扶措施,有效提高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积极性,也巩固了社会保险的接续率和参保率。

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答: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简称“4045”失业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2.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3.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二、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多长时间,答:符合第三条规定的“4045”失业人员及中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答:1.基本养老保险以本市上年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28%的比例,补贴20%,个人缴纳8%;2.失业保险以本市上年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补贴1.5%,个人缴纳0.5%;3.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70%为缴费基数,按照7%的比例,补贴6%,个人缴纳1%。

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四、怎样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答: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交验《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复印件),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灵活就业人员自被批准之月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须按规定时间足额向社保所交付,社保所负责代收并为其代缴。

五、实现灵活就业还有什么优惠,答: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按物价部门批准的个人存档收费标准50%缴纳存档费,享受各项存档服务。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5.12.30•【文号】财社〔2015〕290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正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12月30日附件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

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间、地区间公平就业。

——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先缴(垫)后补,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精准效能。

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资金管理。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是指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没有固定雇主、自由职业或从事短期、临时性工作的人员。

他们通常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也没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

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

以下是本文对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的详细阐述。

一、政策内容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医疗保险费用减免,二是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1.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

政府部分的资金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补充,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

对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家庭和政府三方面共同承担。

政府部分的资金同样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补充。

2.医疗保障待遇提高医疗保障待遇。

这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项目。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如门诊费用报销、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报销等。

二、政策实施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自2009年开始实施,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2.2亿城镇居民和9.7亿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不少是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险费用为891元,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险费用为421元。

这表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

三、政策存在的问题尽管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019年北京4050社保补贴政策word版本 (13页)

2019年北京4050社保补贴政策word版本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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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050社保补贴政策
北京4050社保补贴政策【1】
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根据《北京政府贯彻落
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1X]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了就业登
记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第三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失业人员)及中、
重度残疾人;
(二)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
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
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三)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第四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

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

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第五条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一)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各地应当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在当今社会,灵活就业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就业形式。

为了支持和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就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那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到底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一般来说,灵活就业人员是指那些没有固定雇主,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比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小时工、临时工等。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养老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补贴。

这种补贴的形式可能是直接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或者按照缴费比例给予相应的补贴。

补贴的标准通常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以及财政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二、医疗保险补贴在医疗保险方面,灵活就业人员也有可能享受到补贴政策。

这有助于减轻他们在医疗费用方面的负担,保障其基本的医疗需求。

补贴的方式可能是对个人缴费部分进行一定比例的减免,或者给予一次性的补贴。

三、失业保险补贴虽然失业保险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相对较为复杂,但在一些地区,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也会提供一定的失业保险补贴。

比如,在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就业的情况下,给予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四、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如残疾人、大龄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等,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保险补贴。

这是为了帮助这些弱势群体更好地融入社会,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权益。

五、补贴的申请条件一般来说,要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满足以下一些常见条件:1、已经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者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定条件。

3、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困难证明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07•【字号】海政发[2007]66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发〔2007〕66号)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海淀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已于2007年8月27日经区政府第27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二OO七年九月七日海淀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本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实现全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长期目标,根据《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海政发〔2006〕51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零就业家庭”分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就业家庭”。

其中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区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农村“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区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经营项目,又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第二章认定程序第三条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可到社区(村)就业服务站进行登记,填写《海淀区“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

第四条社区(村)在受理“零就业家庭”申报后,应将“零就业家庭”申报情况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社区(村)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入户访问,核实家庭劳动力就业状况,了解其就业服务需求。

第五条由社区(村)在核实后的《海淀区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社保所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社保所认定后,加盖公章,一份社保所留存,一份交由社区(村)保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一、申请对象:1.就业困难人员;2.离校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实现就业且登记失业的,属于就业困难人员:①残疾人员;②“4050”人员(即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④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⑤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⑥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离校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自毕业次月起2年内(即24个月)为有效申请时间。

灵活就业是指:通过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得合法收入,但又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包括没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创业(取得企业营业执照除外)等。

不符合领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①不再从事灵活就业的;②已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包含已注册登记但未正常营业的,或未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③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④其他规定停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

获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存在以上情形的,由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立即停止其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一)就业困难人员:1.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2.从事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南宁市(或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3.未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1.从事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2.未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三、补贴期限: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初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年满4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至50周岁,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一次性告知书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一次性告知书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报材料
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城区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自愿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申请时需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事程序
1、申请人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后,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乡镇及社区申请,乡镇及社区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2、社保所审核盖章后,录入99三版系统,并上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招聘服务股审批。

3、核对个人缴费情况,盖章审批后报县财政核拨。

4、县财政批准后核拨到失业保险股,各乡镇街道、社区将补贴发放到个人手中。

三、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五、联系电话
XXX-XXXXXXX。

北京灵活就业可享三项社会保险补贴.doc

北京灵活就业可享三项社会保险补贴.doc

北京:灵活就业可享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为促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北京晚报》报道,《办法》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及中、重度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后(不含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办法》规定: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及中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区县职业介绍中心存档还可以享受半价优惠。

《办法》规定,灵活就业的认定范围主要包括: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
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新华网。

北京:失业人员创业缴失业保险补贴1%

北京:失业人员创业缴失业保险补贴1%

此外 ,深圳市明确8类人员可享受政府的就 人的工资支付情 况。农 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 业援助。其中包括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 家庭 资支付 纠纷 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
失 业 人 员 、 已进 行 失 业 登 记 的 原 基 建 工程 兵及
人单位 不能举证 的,将按有 利于农 民工的原则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获最多每人每月2 0 0 元
奖励。 ( 劳动保 障 网)
根据这个 《 意见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工 种岗位范围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 1 年 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每月80 0 元给予受聘 人岗位补贴 ,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 的当年企业
辽 宁 :为农 民工发 放 工资 必须 提供 工资 清 l I
去年 l0月 ,江苏省农 民工集 中返乡刚一
出现,相关部 门就启动了应 急机制 ,动态监测
并采取了一系 根据该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 的情况 , 失 农民工返乡及企业用工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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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网 ) 新
北 京 :失业 人 员创 业 缴 失 业保 险补 贴 1 %
日 , 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发布今年失 业保险补贴标准调整的通知 ,2 0 年招用失业 09 人员的单位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对 享受的补贴均调整为1 %。
江苏 :多 措 并举解 决 返 乡农 民工 “ 业难 " 就
付 的工资相符 。除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外 ,禁止 用人单位通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转发农民工工
资。
人员就业 ,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 同且履行3 个月
以上的 ,按每人50 0 元标准给予职介补贴。毕业
辽宁省政府明确规定 ,今后用人单位必须
2 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后经中介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和管理办法 ,编 年 机 构推荐就业 ,中介机 构按上述标准享受职业 制工资支付表 ,并将办理工资支付 的签收手续 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农 民工有权查询和核对本 介绍补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6.11.01•【字号】京劳社就发[2006]160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160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了鼓励我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精神,制定了《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2、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4、停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二○○六年十一月一日附件1: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第三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失业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二)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三)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2023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2023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2023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2023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新政策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

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

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从明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

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养老保险是社保吗养老保险不是社保,养老保险是社保里的一种。

办理社保需要的资料有:1、如果是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完全由单位经办。

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京政办发[2008]56号

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京政办发[2008]56号

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文:----------------------------------------------------------------------------------------------------------------------------------------------------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劳动保障局制定北京市政府2008年12月18日以京政办发[2008]56号发布)第一条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劳动或者自由职业,并在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职介中心)、人事部门开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和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名义存档的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存档人员中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的6.5%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缴费基数的0.5%纳入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灵活就业人员不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第四条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以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条灵活就业人员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下列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范围:(一)门急诊医疗费用;(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三)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四)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监管的暂行办法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监管的暂行办法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监管的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25•【字号】•【施行日期】2020.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监管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和《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兴政发〔2019〕2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包括北京市和大兴区出台的各种培训类补贴、技能类补贴、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鼓励灵活就业类补贴、鼓励创业促就业类补贴、稳定就业岗位类补贴以及市局批准执行的其它就业创业补贴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补贴资金的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各镇(街)人力社保基层平台、区级审核单位。

第四条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坚持过程监管、分类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按要求配合市、区人力社保局开展核查工作。

(二)各镇(街)人力社保基层平台要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负责业务受理及材料初审,对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及申请材料等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三)区级审核单位负责对初审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第二章资金监管范围第五条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分为对单位和个人的补贴两类。

主要用于培训类补贴、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鼓励灵活就业类补贴、鼓励创业促就业类补贴、稳定就业岗位类补贴以及市局批准执行的其它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等支出。

第六条涉及精准扶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临时性岗位补贴。

依据《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0〕4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大全

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大全

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一)养老保险城镇职工: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北京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60号)要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自2003年起全员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

37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非财政供款的社团、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也要按60号文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根据《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缴纳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87】市劳险字第640号文件规定: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86年10月1日后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均应从招收后发工资之月起缴纳退休养老基金,以前未缴的应予补缴。

区、县、局(总公司)所属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也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农民工:《关于印发<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险发[1999]99号)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具有本市或外埠农村户口的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2005年6月6日158号令)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本规定。

如何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机制

如何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机制

如何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机制在当今社会,灵活就业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就业形式。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临时工、兼职人员等。

然而,与传统的稳定就业人员相比,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参保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如何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机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的现状和问题(一)参保率低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收入不稳定,导致他们对社会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参保意愿不强。

同时,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对社会保险政策了解不足,认为参保费用过高,负担过重,从而选择不参保。

(二)参保手续繁琐目前,社会保险参保手续较为复杂,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往往难以准备齐全。

此外,不同地区的参保政策和流程存在差异,增加了他们的参保难度。

(三)缴费基数和比例不合理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参差不齐,但目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往往是按照固定标准设定的,对于收入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缴费压力较大,影响了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四)保障水平有限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险种不全,保障范围较窄,难以满足他们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方面的实际需求。

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机制的重要性(一)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社会保险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机制,能够让他们在面临风险时得到有效的保障,减轻生活压力。

(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应该享有与其他就业人员平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完善参保机制,有助于消除社会保障领域的不公平现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推动经济发展灵活就业对于促进就业、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完善社会保险参保机制,能够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稳定的预期,增强他们的就业信心,从而推动灵活就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就业补贴承诺书

就业补贴承诺书

1.个人就业补助金申请书100字注意事项:(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格式与范文分析:(1)标题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2)称谓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尊敬的校领导:您们好!(3)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

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4)结尾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敬礼!(5)署名、日期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2.自愿放弃大学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的申请书怎么写我是一名来自 XX 大学 XX 院 XX 级 X 班的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

自从 XX 年来到 XX 大学这一充满人性关怀的著名高等学府,作为一名城镇低保贫困家庭出身的大学生,我受到了无微不至的帮助与关怀。

大学期间各类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都让我在大学中的生活显得不那么如想象中困难,我可以安心在大学校园中读书学习,不让父母和自己因为家庭的困苦而忧心我的学业。

四年光阴,恍如隔世,如今,我已是一名大四的大学应届毕业生。

以前人们都说,穷人家的孩子,读了书才有出息,先今的我已经开始面临社会激烈的竞争,也即将拥有自己的工作来挑起家庭的重担,得到社会的肯定。

但是在求职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金钱。

现今,四川省针对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提出了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我们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们进行求职补贴,在我的求职道路上再助一臂之力,让我再一次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与关注。

我以后一定会加倍努力奋斗,从而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回报党、回报所有关心过帮助过我和我家庭的同学、老师、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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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1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第三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失业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二)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三)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第四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符合第三条规定的“4045”失业人员及中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第五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一)基本养老保险以本市上年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28%的比例,补贴20%,个人缴纳8%;(二)失业保险以本市上年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补贴1.5%,个人缴纳0.5%;(三)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70%为缴费基数,按照7%的比例,补贴6%,个人缴纳1%。

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第六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程序:(一)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交验《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复印件),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社保所受理相关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下达批复。

(三)社保所在接到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未获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灵活就业人员自被批准之月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须按规定足额、按时向社保所交付,社保所负责代收并为其代缴。

第八条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按物价部门批准的个人存档收费标准50%缴纳存档费,享受各项存档服务。

第九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社保所如实报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收入等灵活就业情况。

不再灵活就业的,应在30日内告知社保所。

第十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社会保险补贴:(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停止灵活就业的;(三)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超过30日的;(四)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报告灵活就业情况超过30日的;(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六)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七)弄虚作假,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由社保所填写《停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表》,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社保所书面告知灵活就业人员。

第十二条享受过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三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年度预算审核,按月划拨的方法进行管理。

社保所于每月10日前,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名单和社会保险补贴台帐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实。

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实汇总后于每月15日前将本区县当月社会保险补贴用款计划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并同时抄送区县财政部门。

25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社会保险补贴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抄送市财政部门,市、区县财政部门须严格按《关于调整社会保险基金缴拨时间的通知》(京财社[2006]384号)要求拨付社会保险补贴经费。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相应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社保所应按月听取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情况报告,并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记入管理台帐,对其进行服务和管理。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造成社会保险补贴被骗取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被骗取的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全额追回。

第十六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社会保险补贴,并追回被骗取的社会保险补贴。

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得再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七条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大对灵活就业的宣传力度,使失业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就业政策,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尽快实现就业。

第十八条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当按规定严格审核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各项材料,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市、区县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业务职责分工,加强对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弹性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4]123号)同时废止。

2007年1月1日前已被批准享受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尚未到期的,在剩余期限内仍按原规定执行。

下面是古文鉴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九歌·湘君屈原朗诵:路英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

美要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

令沅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

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

驾飞龙兮北征,邅吾道兮洞庭。

薜荔柏兮蕙绸,荪桡兮兰旌。

望涔阳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

扬灵兮未极,女婵媛兮为余太息。

横流涕兮潺湲,隐思君兮陫侧。

桂棹兮兰枻,斫冰兮积雪。

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

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

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

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

朝骋骛兮江皋,夕弭节兮北渚。

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大堰河,为了生活,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

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贴在灶边的墙上,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

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

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

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大儿做了土匪,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第三,第四,第五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

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在山腰里,田野上,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鸟次兮屋上,水周兮堂下。

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

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

时不可兮再得,聊逍遥兮容与。

注释①湘君:湘水之神,男性。

一说即巡视南方时死于苍梧的舜。

②君:指湘君。

夷犹:迟疑不决。

③蹇(jian3简):发语词。

洲:水中陆地。

④要眇(miao3秒):美好的样子。

宜修:恰到好处的修饰。

⑤沛:水大而急。

桂舟:桂木制成的船。

⑥沅湘:沅水和湘水,都在湖南。

无波:不起波浪。

⑦夫:语助词。

⑧参差:高低错落不齐,此指排箫,相传为舜所造。

⑨飞龙:雕有龙形的船只。

北征:北行。

⑩邅(zhan1沾):转变。

洞庭:洞庭湖。

⑾薜荔:蔓生香草。

柏(bo2伯):通“箔”,帘子。

蕙:香草名。

绸:帷帐。

⑿荪:香草,即石菖蒲。

桡(rao2饶):短桨。

兰:兰草:旌:旗杆顶上的饰物。

⒀涔(cen2岑)阳:在涔水北岸,洞庭湖西北。

极浦:遥远的水边。

⒁横:横渡。

扬灵:显扬精诚。

一说即扬舲,扬帆前进。

⒂极:至,到达。

⒂女:侍女。

婵媛:眷念多情的样子。

⒃横:横溢。

潺湲(yuan2援):缓慢流动的样子。

⒅陫(pei2培)侧:即“悱恻”,内心悲痛的样子。

(19)櫂(zhao4棹):同“棹”,长桨。

枻(yi4弈):短桨。

(20)斲(zhuo2琢):砍。

(21)搴(qian1千):拔取。

芙蓉:荷花。

木末:树梢。

(22)媒:媒人。

劳:徒劳。

(23)甚:深厚。

轻绝:轻易断绝。

(24)石濑:石上急流。

浅(jian1间)浅:水流湍急的样子。

(25)翩翩:轻盈快疾的样子。

(26)交:交往。

(27)期:相约。

不闲:没有空闲。

(28)鼂(zhao1招):同“朝”,早晨。

骋骛(wu4务):急行。

皋:水旁高地。

(29)弭(mi3米):停止。

节:策,马鞭。

渚:水边。

(30)次:止息。

(31)周:周流。

(32)捐:抛弃。

玦(jue1决):环形玉佩。

(33)遗(yi2仪):留下。

佩:佩饰。

醴(li3里):澧水,在湖南,流入洞庭湖。

(34)芳洲:水中的芳草地。

杜若:香草名。

(35)遗(wei4味):赠予。

下女:指身边侍女。

(36)聊:暂且。

容与:舒缓放松的样子。

译文君不行兮夷犹,神君迟疑犹豫徘徊不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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