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验收及交接
消防安全设施物业交接说明
消防安全设施物业交接说明为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有效交接,特制定本说明。
本说明适用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方。
一、交接目的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交接范围1. 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泵、消防水箱、消防喷淋系统、消防烟感探测器、消防报警系统等。
2. 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枪头等。
3. 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消防设施设备验收合格证、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等。
三、交接程序1. 物业公司应提前准备交接资料,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技术资料、维护保养记录等。
2. 业主委员会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物业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完整、真实。
3. 双方共同进行现场查验,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正常,外观完好。
4. 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设施交接确认书,明确交接时间、交接内容等。
5. 物业公司应向业主委员会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操作培训。
四、交接后管理1. 物业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 业主委员会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监督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其他事项1. 若在交接过程中发现消防设施设备存在问题,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2. 双方应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如有消防安全方面的疑问或建议,应及时反馈。
3. 本说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六、附件1.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清单2. 消防安全设施交接确认书模板请各相关方按照本说明要求进行消防安全设施的交接工作,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
消防施工和验收规范
1总那么1.0.1为了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
1.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标准的规定。
2根本规定2.1质量管理2.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应按附录A划分。
2.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当。
2.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附录B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2.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以下条件:1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立、监理单位明确相应技术要求;2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齐全并能保证正常施工;3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2.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展施工。
不得随意更改。
确需更改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
2.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展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展检查检查合格前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展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前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系统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展调试。
4系统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立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完成。
2.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附录D的要求填写。
2.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展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消防工程交接验收方案
消防工程交接验收方案一、交接验收对象在消防工程建设项目中,各参与单位的合作和交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其中消防工程的验收也是其中的重要步骤。
消防工程交接验收方案是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运行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后的消防安全。
本方案适用于消防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设备的验收、消防系统的功能测试、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
二、交接验收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遵循国家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消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合规。
2. 安全性原则: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启用和使用。
3. 实效性原则:验收采取实际操作、功能测试、设备维护等方式,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4. 专业性原则: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和可靠。
5. 信息共享原则:实现验收双方信息共享、配合协作,积极处理交接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
三、交接验收内容1. 消防工程建设项目资料主要包括消防设计图纸、消防施工合同、质量验收记录、投产验收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等。
2. 消防设施设备的验收主要包括消防水系统、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照明系统、应急照明和标志、消防器材等。
3. 消防系统的功能测试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急广播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4. 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主要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等。
5. 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消防演练、人员培训等。
四、交接验收程序1. 消防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申请:由施工单位向验收单位提交消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申请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项目资料、验收计划等。
2. 验收前准备工作:验收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验收人员、时间和地点,制定验收程序。
3. 验收过程:验收人员按照验收程序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系统功能、设备保养维护以及管理制度完善进行逐项检查、测试和核实。
消防工程交接单
消防工程交接单一、项目概述本文档旨在记录消防工程的交接情况,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次交接涉及的消防工程包括消防设备、消防系统、消防通道等。
二、交接人员1. 交接方:甲方(施工单位)2. 接收方:乙方(业主单位)三、交接内容1. 消防设备交接甲方确认已完成以下消防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将其交接给乙方:- 灭火器:数量:10个;位置:楼道、办公室等;- 消防喷淋系统:位置:每一个楼层的走廊和公共区域;- 火灾报警系统:位置:每一个楼层的走廊和公共区域;- 疏散指示标志:位置:每一个楼层的走廊和公共区域。
2. 消防系统交接甲方确认已完成以下消防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将其交接给乙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覆盖面积:1000平方米;- 水泵系统:功率:5KW;- 水池:容量:10000L;- 烟感应探测器:数量:20个;位置:每一个楼层的走廊和公共区域。
3. 消防通道交接甲方确认消防通道已按照像关规定设置,并将其交接给乙方。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塞物,且标识清晰。
四、交接验收1. 甲方将完成的消防工程进行演示,向乙方展示各项消防设备和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乙方对交接的消防设备、消防系统和消防通道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如发现任何问题或者不合格项,乙方应及时提出并要求甲方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4. 甲方和乙方双方代表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本次交接的证明。
五、交接单保存1. 甲方和乙方各保留一份交接单作为备案,并在工程竣工后的一年内保留至少。
六、附件1. 交接单编号:XXXXX2. 交接日期:XXXX年XX月XX日3.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4.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联动控制器移机验收交接合同5篇
消防联动控制器移机验收交接合同5篇篇1甲方(设备移交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设备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消防联动控制器移机过程的顺利进行及交接后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就消防联动控制器移机验收交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鉴于甲方需要将现有的消防联动控制器进行迁移,并需要乙方进行验收交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完成此项工作。
二、移机内容1. 甲方将现有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移交给乙方。
2. 乙方负责接收并进行验收,确保移交的消防设备完好无损,性能正常。
三、验收标准与程序1. 甲方需提供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技术资料、操作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文件。
2. 乙方按照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进行验收,确保移交的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性能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4.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完成交接手续。
四、交接时间与地点1. 交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时间)2. 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点)五、设备所有权与风险转移1. 验收合格后,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所有权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2. 设备风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承担。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确保移交的设备完好无损,性能正常,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乙方应按时进行验收交接,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
3.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确保移机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时移交符合要求的设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时进行验收交接或未按操作手册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防工程交接检验方案
消防工程交接检验方案一、项目背景为了确保消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设施的定期交接检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就消防工程交接检验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以便为相关工程提供参考。
二、检验范围1. 消防水系统2. 消防报警系统3. 消防排烟系统4.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5. 消防电气设备6. 消防实用设施三、检验原则1. 安全性:消防工程交接检验必须以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原则。
2. 严格性:检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及时进行整改。
3. 及时性:定期进行交接检验,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检验流程1. 准备工作(1)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2)召集相关人员参与检验工作(3)准备检验所需工具和设备2. 检验过程(1)检查消防水系统:包括消火栓、水泵、水箱等设施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确保供水能力及时有效。
(2)检查消防报警系统: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3)检查消防排烟系统:检查排烟通风系统是否畅通,确保在火灾发生时烟气能及时排除。
(4)检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检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时能够正常使用照明设备。
(5)检查消防电气设备:对消防电源系统、应急电源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情况。
(6)检查消防实用设施:对消防器材、逃生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易于使用。
3. 整理资料(1)整理检验过程中的记录和资料(2)形成检验报告和整改意见五、交接程序1. 检验完成后,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字确认,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有效。
2. 将交接检验记录和报告进行归档保存,作为今后维护管理的参考依据。
3. 针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
六、检验人员培训和管理1. 交接检验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消防工程师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2. 交接检验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审核、消防验收、监督检查工作交接制度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监督检查工作交接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我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的连续性,规范建审档案管理,根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监督检查三个监督管理环节应当实行工作交接。
前一个监督管理环节发现的问题,必须督促整改,合格后方可交给下一个监督管理环节;当后一个监督管理环节发现前期重大执法问题时,应当提请行政领导或上级机关组织执法情况复查,会同前期执法人员协商解决方案,在问题解决后实施工作交接。
第三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完成后,负责消防审核的消防监督人员应当对消防设计的实施进行抽样性检查;建筑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负责消防审核的消防监督人员应当及时向负责消防验收的消防监督人员移交消防设计审核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后,负责消防验收的消防监督人员应当及时向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消防监督人员移交消防验收资料。
第五条移交的资料应包括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概要说
明、消防论证意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移交的资料可以为复印件,但应在移交资料统计表中进行注明。
具体实施办法由各支队制定。
第六条移交工作应当建立接收移交的档案,履行签字手续,编制移交清册。
移交档案严禁弄虚作假和私自销毁档案资料。
第七条对移交的档案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分类、编号、编目、排列和存放。
对移交的档案不得擅自复制、翻拍、抄录、涂改、伪造、抽取,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
第八条移交档案应当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严防损毁和遗失。
第九条消防监督人员调离本岗位应当同时移交所承办的档案资料。
(完整版)消防验收方案及标准
消防系统验收方案一、验收流程消防中控室设备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前端设备交接→消防报警系统验收二、消防中控室设备交接:参加单位:成都万安、广东阳江、甲方及消防部门提交资料:设备清单、设备点位图、设备点位表、气体灭火主机、消防主机及广播主机设备接线图等。
交接流程:1、施工单位准备整个系统设备清单、前端设备点位图,机房端消防主机设备接线图。
2、施工单位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自检,包含但不仅限以下内容:系统前端设备、传输设备、机房端设备外观完好无损,并已擦拭干净;消防主机无故障、无火警、设备正常运行;3、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及设备交接资料准备完毕的情况下,通知监理项目。
由监理项目协调组织甲方和消防部门及施工单位对消防主机设备进行交接。
4、设备数量清点完毕后,参加交接工作的各单位在清单上签字确认,签字清单各方各留一份。
5、设备交接完毕之后,设备管理权交由后勤管理中心,系统开始进入试运行期,设备故障的维修在试运行期间暂由施工单位进行负责实施;三、消防报警系统前端设备交接参加单位:成都万安、各设备供货厂家、消防部门、甲方、系统使用部门提交资料:消防各系统图、卷帘门、挡烟垂壁、切电、广播系统图纸等、简易培训教材、培训记录交接流程: 1、由消防施工单位对消防报警系统前端设备进行模拟火灾试验,进行消防联动测试,按防火分区抽测率20%,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电梯迫降、消防广播、消防卷帘门及挡烟垂壁全部动作。
2、测试完毕,消防主机厂家负责对系统使用部门进行培训,培训应有书面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含但不仅限以下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人,受培训部门,培训内容,培训考核方式,培训结论。
3、培训工作原则上由系统厂家进行,快达进行相关配合。
四、消防系统验收参加单位:成都万安、各设备供货厂家、消防部门、甲方、系统使用部门。
提交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工程资料等(详见附录)。
验收流程:1、系统试运行7天后,各项运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器移机验收交接合同4篇
消防联动控制器移机验收交接合同4篇篇1消防联动控制器移机验收交接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鉴于甲方需要对现有的消防联动控制器进行移机,并委托乙方进行相关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移机验收交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提供消防联动控制器移机的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移动、安装、调试等工作。
1.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委托后,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合理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服务。
1.3 移机服务期间,乙方应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移机过程中不会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第二条移机验收2.1 移机完成后,乙方应邀请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验收。
经双方共同确认,移机工作合格后,乙方将向甲方出具移机验收报告。
2.2 如移机工作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纠正,并重新进行验收工作。
第三条费用支付3.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费用标准,按时支付移机服务费用。
3.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移机工作无法完成的,甲方仍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移机工作无法如期完成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移机工作无法完成或影响验收效果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管辖法律6.1 本合同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生效及其他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移机服务完成并验收通过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为《消防联动控制器移机验收交接合同》的内容,特此协议签订,以资证明。
消防工程交接单
消防工程交接单一、工程基本信息1. 工程名称:某某大厦消防系统工程交接2. 工程地址: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街道某某大厦3. 交接日期:2022年1月1日4. 交接人员: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二、交接内容1. 消防设备交接甲方代表将以下消防设备交接给乙方代表,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 灭火器:10个,型号为ABC型,有效期至2024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水泵、水箱、喷头等设备,检验合格;- 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等设备,正常运行;- 防排烟系统:包括排烟风机、排烟口等设备,正常运行;- 疏散指示标识:全部安装完好;- 应急照明系统:全部安装完好。
2. 工程文件交接甲方代表将以下工程文件交接给乙方代表:- 消防系统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等,共10份;- 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包括甲方与乙方签署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验收协议等,共2份;- 检测报告:包括消防设备检测合格报告、消防系统运行试验报告等,共5份;- 操作手册:包括各类消防设备的使用说明、维护保养方法等,共1份。
3. 培训交接甲方代表将对乙方代表进行以下消防设备的使用培训:- 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操作流程;- 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流程;- 防排烟系统的操作流程;- 应急照明系统的操作流程。
三、交接验收1. 乙方代表对甲方交接的消防设备进行验收,并核对设备数量、型号、有效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2. 乙方代表对甲方交接的工程文件进行核对,确认文件齐全、完整,并签字确认。
3. 乙方代表参加甲方提供的消防设备使用培训,并签字确认已掌握相关操作流程。
四、其他事项1. 甲方代表提醒乙方代表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更换过期设备。
2. 乙方代表同意承担起对消防设备的管理责任,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 双方代表就工程交接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字确认交接完毕。
以上为消防工程交接单的详细内容,确保交接过程中的设备、文件和培训等环节得到充分记录和确认,以保证消防工程的顺利交接和后续使用安全。
消防设备交接和清单
消防设备交接和清单
1. 背景
消防设备交接是指在建筑物内部或外部发生工程变更或交接时,对现有的消防设备进行交接与验收的过程。
此过程非常重要,以确
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安全。
2. 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指导消防设备交接时的流程和编制清单,以确
保交接顺利进行并记录交接情况。
3. 流程
消防设备交接的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
1. 双方约定交接日期和时间,并确认参与交接的人员。
2. 原设备使用方应将现有设备的清单提供给接收方,包括设备
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3. 接收方应核对清单,并对缺失、损坏或其他问题进行记录。
4. 双方共同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包括检查设备的完整性和功
能性。
5. 如发现问题,双方应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并记录下来。
6. 双方签署交接确认书,并保留副本于双方。
4. 清单编制
消防设备清单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 设备名称:列出所有涉及交接的消防设备的名称。
- 数量:对每种设备进行数量的记录。
- 规格:对每种设备的规格进行详细说明。
- 状况:对设备的状况进行描述,包括完好、损坏或需要维修
等情况。
5. 注意事项
在进行消防设备交接和清单编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双方应诚实合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解决措施,确保设备正常
运行。
- 交接完成后,交接清单应妥善保存,并作为交接情况的证据。
以上是关于消防设备交接和清单的基本指导,希望能对您的工
作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相关人员联系。
物业消防系统交接验收标准
消防系统交接验收标准(2)第一 总述一、 消防系统交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后进行;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管验收应包括以下装置: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及集中报警控制器);2、 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内消防拴、自动喷水的控制装置);3、 电动防火卷帘门控制装置;4、 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5、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6、 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应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以下功能检查:1、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2、 消音、复位功能;3、 故障报警功能;4、 火灾优先功能;5、 报警记录功能;6、 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7、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第二 火灾报警系统布线的检查一、 安装检查:1、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得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敷设;2、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3、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侧均应套锁母;二、 测试检查:对每回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用 500V 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20 兆欧;第三 火灾探测器的检查一、 安装检查:1、 火灾探测器底座的安装应牢靠;2、 火灾探测器的“ +”线应为红色、“―”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他颜色区分,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3、 火灾探测器的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二、 火灾探测器的抽检: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5%~10%的比例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和故障报警抽验,被抽检火灾探测器均应可靠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第四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检查一、 安装检查1、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必须牢靠,不得倾斜;2、 火灾报警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3、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符合下列要求:(1) 配线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2)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编号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3)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 2 根;(4) 导线绑扎成束;(5) 导线引入后,进线处应封堵;二、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抽检:按实际安装数量 30%~50%的比例抽检,被抽检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正常、信号准确;第五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检查一、 安装检查: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面距地高度 1.5 米处;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牢固,不得倾斜;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在其端部设有明显标志;二、 火灾报警按钮的抽检: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5%~10%的比例抽检,被抽检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正常、信号准确;第六 火灾报警系统供电的检查一、 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电动卷帘门、阀门等消防用电应为两回路供电,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二、 专供消防用的配电箱、控制箱等主要器件及导线应采用耐火、耐热型;与其它用电设备和用时,消防设备的线路应做耐热、隔热处理;消防设备的盘面应加注“消防”标志;三、 消防用电的自备应急发电机设备,应设有自动起动装置,要求在 15 秒钟内供电;当市电切换到发电机电源时,自动装置执行先停后送的程序,并保证一定时间的间隔;四、 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不应装设漏电保护,当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时,应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五、 试验检查: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 3 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第七 火灾应急照明一、 安装区域的检查:下列部位须设置火灾的备用照明1、 疏散楼梯(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2、 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包括发电机房、 UPS 室和蓄电池室)、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等;3、 通信机房、楼宇自控系统中央控制室等重要技术用房;二、 火灾应急照明场所的供电时间和照度检查,符合下表要求:名称 供电时间 照度要求 使用场所火灾疏散标志照明 不少于 20 分钟 不得低于 0.5LX电梯轿厢、消防栓处、自动扶梯安全出口、疏散走廊、公共出口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不少于 1 小时不得低于正常照明的 50%人员密集场所、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避难层等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连续 不得低于正常照明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发电机房、蓄电池室、电话站、楼宇自控控制室及其他重要房间第八 火灾事故广播一、 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的安装间距检查应按下列要求检查:1、 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保证从本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15 米;2、 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装设的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 3W,实配功率不小于 2W;3、 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车库等有背景噪声干扰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二、 火灾事故系统广播功能的检查——火灾事故系统广播若与广播系统合用,在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扬声器和广播音响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三、 火灾事故广播顺序的检查——火灾事故广播输出分路应按疏散顺序播放疏散指令:1、 2 层及 2 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火灾层及相邻上下层;2、 首层发生火灾,应接通本层、 2 层及地下各层;3、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首层及 2 层;四、 火灾事故广播配线及安装按下列要求检查:1、 各输出分路应设有输出显示信号和保护控制装置;2、 任何一分路有故障时,不得影响其他分路正常广播;3、 火灾事故广播线路不得与其他线路(含火警信号、联动控制等线路)同管或同线槽敷设;4、 线路不得加装开关,如设有音量调节器,应采用三线式配线强制火灾事故广播开放;5、 火灾事故广播馈线电压不得大于 100V;五、 火灾事故广播试验检查:要求检查时控制功能正常、语音清晰;1、 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2、 共用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检查;3、 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检查;第九 消防专用信道一、 专用信道应为独立的通信系统,不得与其他系统合用;二、 安装检查:1、 防火警电话用户话机或受话器的颜色应采用红色;2、 消防通信系统的供电装置应为带蓄电池的电源装置,要求不间断供应电源;3、 火警电话线不应与其他线路同管或同线束布线;4、 消防泵房、通风机房、配电室、电梯机房、区域报警器等设备、机房,应急操作装置处,应装设专用电话分机;三、 火灾事故广播试验检查:要求检查时控制功能正常、语音清晰;1、 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 1~3 次通话试验;2、 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 5%~10%进行通话试验;第十 消防控制室一、 建筑条件的检查:1、 消防控制室的门影响疏散方向开启,控制室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2、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室内应有适宜的温度、湿度和清洁条件;二、 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的位置平面图或模拟图;三、 消防控制室的功能检查:消防控制室应具备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信号和安全疏散指令,控制各种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及显示电源运行情况等功能;1、 集中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检查;2、 室内消防栓系统的控制装置功能检查;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功能的检查;4、 电动防火卷帘门的控制装置功能的检查;5、 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控制装置功能检查;6、 消防梯的控制装置功能检查;7、 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控制装置功能检查;8、 消防通讯设备功能检查;第十一 消防联动功能测试验收一、 消防联动测试对象应包括:灭火设施、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门及防火阀、电梯、非消防电源的断电控制等;二、 消防控制室集中管理设备的测试:1、 消防栓设有消防按钮时,应能向消防控制室发送消防栓工作信号和起动消防水泵;2、 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控制消防水泵的起、停;3、 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4、 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栓按钮的工作部位;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功能的测试:1、 报警阀压力开关、水位控制开关和气压罐压力开关等可控制消防泵的自动起停;2、 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控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起、停;3、 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喷淋消防水泵的电源供应和工作情况;4、 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低气压;5、 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报警阀和水流指示器的动作情况;6、 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接收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和水喷雾系统中电磁阀反馈的信号;四、 防火卷帘门的功能测试:1、 防火卷帘门应具备消防控制室集中管理和就地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控制室应有紧急控制手段;2、 防火卷帘门两侧设专用烟感、温感两种探测器,声光报警信号及手动控制按钮;3、 防火卷帘门应具备两次下落方式,第一次由烟感探测器发出信号后下落距地 1.5 米处停止,第二次由温感探测器控制下落至底;动作时,分别将动作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五、 防排烟设施功能测试:1、 排烟阀动作后,应能起动相关的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停止相关范围内空调风机及其他送、排风机;2、 排风机入口处的防火阀动作后,应联动停止排烟风机;3、 消防控制室应能对防烟、排烟风机(包括正压送风机)进行紧急控制;六、 非消防电源断电及电梯应急控制功能测试:1、 火灾确认后,应能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应急控制;2、 火灾发生后,根据火情强制所有电梯依次停于首层,并切断电源;但消防梯除外。
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消防系统操作规程一、概述消防系统操作规程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安全撤离而制定的标准化操作指南。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二、操作人员要求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持有相应的消防操作证书。
2. 操作人员应熟悉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的布局、功能和操作方法,并能够独立进行操作。
3. 操作人员应了解火灾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规律,掌握正确的火灾应急处置方法。
4. 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演练和培训,保持技能的熟练度和更新知识。
三、消防系统操作流程1. 值班交接:每次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应与前一班次的操作人员进行交接,了解消防系统的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 巡查检查:定期巡查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系统操作:根据需要,进行消防系统的开启、关闭、测试等操作,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报警处理:接到火灾报警后,操作人员应立即核实报警信息,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5. 火灾应急处置: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协助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6. 消防记录:操作人员应及时记录消防系统的操作情况、巡查结果、火灾应急处置过程等,以备查阅和分析。
四、操作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在进行消防设施操作前,应仔细阅读设备操作说明书,了解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
2. 操作人员在操作消防设施时,应保持冷静,遵循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状态。
3. 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
4. 操作人员应随时关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5. 操作人员应与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五、操作人员责任1.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好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验收方案及标准
消防系统验收方案一、验收流程消防中控室设备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前端设备交接→消防报警系统验收二、消防中控室设备交接:参加单位:成都万安、广东阳江、甲方及消防部门提交资料:设备清单、设备点位图、设备点位表、气体灭火主机、消防主机及广播主机设备接线图等。
交接流程:1、施工单位准备整个系统设备清单、前端设备点位图,机房端消防主机设备接线图。
2、施工单位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自检,包含但不仅限以下内容:系统前端设备、传输设备、机房端设备外观完好无损,并已擦拭干净;消防主机无故障、无火警、设备正常运行;3、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及设备交接资料准备完毕的情况下,通知监理项目。
由监理项目协调组织甲方和消防部门及施工单位对消防主机设备进行交接。
4、设备数量清点完毕后,参加交接工作的各单位在清单上签字确认,签字清单各方各留一份。
5、设备交接完毕之后,设备管理权交由后勤管理中心,系统开始进入试运行期,设备故障的维修在试运行期间暂由施工单位进行负责实施;三、消防报警系统前端设备交接参加单位:成都万安、各设备供货厂家、消防部门、甲方、系统使用部门提交资料:消防各系统图、卷帘门、挡烟垂壁、切电、广播系统图纸等、简易培训教材、培训记录交接流程: 1、由消防施工单位对消防报警系统前端设备进行模拟火灾试验,进行消防联动测试,按防火分区抽测率20%,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电梯迫降、消防广播、消防卷帘门及挡烟垂壁全部动作。
2、测试完毕,消防主机厂家负责对系统使用部门进行培训,培训应有书面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含但不仅限以下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人,受培训部门,培训内容,培训考核方式,培训结论。
3、培训工作原则上由系统厂家进行,快达进行相关配合。
四、消防系统验收参加单位:成都万安、各设备供货厂家、消防部门、甲方、系统使用部门。
提交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工程资料等(详见附录)。
验收流程:1、系统试运行7天后,各项运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消防工程工序交接制度
消防工程工序交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消防工程工序的交接管理,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消防工程施工的单位,在消防工程的工序交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标准、要求和程序。
第四条每个消防工程项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工序交接管理,确保工序交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对于消防工程施工中的特殊工序,如消防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消防系统的接驳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管理。
第二章工序交接标准第六条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工序交接前,必须对当前工序的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工序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工序交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完整性和合格性;(二)施工质量和进度是否符合要求;(三)安全和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四)相关文件和资料的齐全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工序交接时,应当指定专人进行现场验收,对交接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确保交接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工序交接标准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具体制定,交接内容必须清晰明确,不得存在模糊和歧义。
第十条工序交接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在相关文件和资料中明确表达,确保各方都清楚理解,并能够按照标准执行。
第三章工序交接程序第十一条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工序交接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交接责任人和交接时间;(二)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交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双方进行现场确认,核实工序交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四)填写交接记录,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工序交接的程序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流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省略,确保交接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第十三条工序交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当及时协商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不得影响下一工序的进行。
第十四条工序交接的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留存相关部门或单位备查,确保交接内容的可追溯性和证据性。
工程消防施工的验收与交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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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置,防止 事态扩大。
04
验收与交接问题处理
验收问题处理
验收问题记录
详细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包括设备 故障、安装错误、不符合规范等。
问题分类与优先级
对问题进行分类和优先级排序,以便于后续 处理和跟进。
及时整改
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尽快安排专业人 员进行整改。
加强交接管理
制定交接规范
制定详细的交接规范,明确交接内容、交接程序和交接责 任,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01
加强培训与指导
对参与交接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 保他们了解交接规范和要求,能够准确 、完整地进行交接工作。
02
03
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对交接过程进行全程 监督,确保交接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 性。
验收文件与资料准备
工程图纸
核对施工图纸与实际施工是否一致,确 保消防设施的安装位置、规格等符合设
计要求。
检测报告
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消防设施的检测报 告,确保设施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施工记录
检查施工记录是否完整,包括施工日 志、隐蔽工程记录等,以确保施工质 量可靠。
验收标准与规范
收集相关消防设施验收的国家标准、 行业规范及地方规定,为验收工作提 供依据。
详细验收合格后,可以进入最终验收阶段。
最终验收
最终验收是指消防工程经过详细验收合格后,由政府消防部门对工程进行最终审核和批准,以确保工 程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最终验收包括对消防设施、设备、管道、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审核,以及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和测试。
消防工程工序交接制度
消防工程工序交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明确消防工程各工序之间的交接流程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防范安全风险。
依据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涉及的消防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
三、交接原则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交接。
2. 确保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3. 交接双方应做好记录,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四、交接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合格证明。
3. 设备、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4. 完成的工程实物,包括设备安装位置、管道走向、标识标牌等。
5. 施工日志、变更记录、隐患排查记录等。
五、交接程序1. 施工单位完成工序后,应自行检查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达到交接条件。
2. 通知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进行验收。
3. 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 双方确认无误后,签署交接记录,包括交接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交接内容等。
5. 如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交接。
六、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保证工程质量,对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到底。
2. 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应认真履行验收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双方应共同维护好交接记录,作为后续维护和管理的依据。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消防设备交接移交与验收分包合同
消防设备交接移交与验收分包合同一、合同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不断追求,消防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公共场所和住宅区的消防设备的运行和有效性,需要高品质、高效的消防设备交接移交与验收服务。
本合同旨在规范消防设备交接移交与验收过程,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合同目的三、合同内容1. 需方提供的设备及文件:(1)需方需提供完整的消防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规格等信息;(2)需方提供设备完好性检查表、设备维护记录等相关文件。
2. 承包方的责任:(1)承包方在指定时间内按照需方提供的清单进行设备的移交与接收;(2)承包方应根据设备清单,进行设备的完好性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或损坏,承包方应及时向需方进行报告,并按照需方的要求进行修复和更换;(4)承包方应提供设备交接移交记录和设备验收记录。
3. 需方的责任:(1)需方应按照规定提供设备清单和相关文件;(2)需方应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设备,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3)需方应对承包方进行设备交接移交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4)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或损坏,需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合理的配合和帮助。
4. 价格和支付方式:(1)双方商定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2)支付方式为(现金、电汇等);(3)费用支付时间为承包方完成设备交接移交与验收后的(天工作日)内。
5. 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1)本合同期限为(起止日期);(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支付逾期履行义务的一方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的违约金;(3)如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合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2. 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三、其他事项1.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消防工程交接单
消防工程交接单引言概述:消防工程交接单是指在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接的一种文件。
该文件记录了消防工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工程设备设施、工程验收情况等内容。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消防工程交接单的内容。
一、工程基本情况1.1 工程名称与地址在交接单中,首先需要明确工程的名称和地址,以确保双方对于工程的具体位置有明确的认识。
1.2 工程规模与用途交接单还需要详细描述工程的规模和用途,包括建筑面积、楼层数、建筑结构等信息,以便双方对于工程的整体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1.3 工程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在工程基本情况中,还需要列明工程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这些单位对于工程的设计和监管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信息也应在交接单中有所体现。
二、工程设备设施2.1 消防系统设备交接单中需要详细列出消防系统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以确保设备的齐全性和功能正常。
2.2 消防器材此部分需要详细列出消防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栓等,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2.3 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交接单中还需要对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详细描述,包括通道的宽度、出口的标识和位置等,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三、工程验收情况3.1 竣工验收材料交接单中需要列明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材料清单,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相关证明文件等,以确保验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2 竣工验收结论此部分需要对工程的竣工验收结论进行详细描述,包括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等,以确保交接双方对工程的验收结果有明确的了解。
3.3 保修期限与责任划分交接单中还需要明确工程的保修期限和责任划分,以确保在保修期内对于工程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并明确责任。
四、其他事项4.1 工程交接时间与方式在交接单中需要明确工程的交接时间和方式,以便双方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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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的报验
1)实施产品强制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 2)实施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 3)实施强制检验制度的消防产品
设备材料的报验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1年12月3日在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正式对外公布。自 2003年5月1日起强制执行。“中国强制认 证 ” (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3C认证的产品由第一批的19大类,132种逐 步增加发布.
逻辑或\与
编程
输出项——联动
第1条 有效 分类:区域号 01 1007 打开 方式:10秒 机器号015
编程原则 按国家规范 按设计 按实际需要
教材P493,联动关系表
输入项——条件 输出项——联动 任何一个报警点:感烟, 启动相关层的广播、声光报警 感温、消火栓、手报, 器、警铃; (经确认) 排烟口;打开排烟风机; 电梯迫降到一层; 本层电源强切; 卷帘门两侧的烟感、温 烟感降到1米8;温感到底 感 扶梯旁一步到底; 报警阀压力开关 喷淋泵 消火栓按钮 消防泵 70ºC防火阀动作 停空调 280ºC防火阀动作 停排烟机
整体调试:需要各单位配合,如强电、水、 风等专业 连续运行120小时无故障----填写调试报告 -----验收
调试报告
委托测试
“消检” + “电检”
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 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 告。合格后,由专业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委托测试
抽检数: 书上 表12-3
1,控制器:5台以下全部检查 超过5台时,抽检5台 2,火灾探测器:100只以下抽检10只,100只以 上按5%-10%,但不少于10只。 3,消火栓按纽5%--10% 4,其他:按10%--20%
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出申请
1、建设方主持, 2、准备下列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 (4)竣工图; (5)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资格证书及施工安装、调试记录,消防 产品相关证书、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设计变更 (6)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 操作管理人员名单。 (7)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 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物业公司接收
P500
主机测试
实操 1、电源:主备互投 2、主机自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报 警记忆 3、查询、设置、手自动切换
线路测试
1、检查编码,准备好施工记录, 图纸, 2、横向电路调通:排除短路、断路(实操) 3、总线对地电阻 > 20MΩ 4、点位上线
被控设备的单点调试
1、相关被控设备全部安装到位,进行通电试运转,自 调到位。 2、设备控制柜厂家配合,提供起停设备的继电器 (DC24V,300mA) ,并且提供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一 组无源触点 。 被控设备控制柜内有一组端子,至少包括由外部启停 电动机的端子接口、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端子接口。 3、模块设置及接线到位 ,注意控制回路中要求的是有 源接点还是无源接,模块输出信号是电平还是脉冲 4、单点启动,控制模块动作,被控设备继电器是否动作, 消防主机是否收到反馈信号。
消防局对设计图纸的审核
P495
设备材料报验及施工过程
P496
调试前的准备
调试过程 P497~P498
控制器调试
被控对象的单点调试
系统联动调试
联动调试合格,运行 120小 时 , 填 写 报 告
P499
请专业检测单位抽检 “消检” “电检” 电 检 P493
向消防局申请验收 (准备相关资料) P500
编程
(一)器件编辑 (二)联动编程
编程
(一)器件编辑
登记:将各个地址读入主机称为登记,并 汉字地址赋值。 举例: 编号 类型 位置 1001 状态 01 感烟探测器 一层东走廊 开放
编程
(二)联动编程
1、输入项——条件 2、输出项——联动
调试步骤
输入项——条件
第1条 分类:区域号
器件1: 01感烟探测器 器件2: 01差温探测器
消防系统验收及交接内容
培训讲师:孙永强 部 门:工程管理部 培训时间:2010年5月13日
消防局对设计图纸的审核
P495
设备材料报验及施工过程
P496
调试前的准备
调试过程 P497~P498
控制器调试
被控对象的单点调试
系统联动调试
联动调试合格,运行 120小 时 , 填 写 报 告
P499
请专业检测单位抽检 “消检” “电检” 电 检 P493
气体灭火的烟感与温感 水流指示器 延时启动气体灭火,同时报--任何一个报警点:感烟,感温、消 火栓、手报,(经确认) 联动----启动相关层的广播、声光报警器、 警铃; 排烟口----同一防火分区 打开排烟风机----与排烟口同时动作 本层电源强切;
消防局对设计图纸的审核
P495
设备材料报验及施工过程
P496
调试前的准备
调试过程 P497~P498
控制器调试
被控对象的单点调试
系统联动调试
联动调试合格,运行 120小 时 , 填 写 报 告
P499
请专业检测单位抽检 “消检” “电检” 电 检 P493
向消防局申请验收 (准备相关资料) P500
物业公司接收
P500
整体联合调试
验收内容包括
(5) 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 (7) (8) (9)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交接条件
1.文件、资料的接收 2.培训值班人员 3.撰写值班人员职责及操作规程 4.建立技术档案,值班记录表格 5.检查已连续运转的情况 ;
向消防局申请验收 (准备相关资料) P500
物业公司接收
P500
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查
(1)~(4)总平面,耐火等级,房屋结构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 设计; (7)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 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 标志; (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