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环境保护措施等环境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环节。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议书编制阶段应当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预测和论证,提出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主动公开评价结果。
第七条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决定。
第三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要求第八条建设项目应当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方案,明确环境保护目标、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备专职环境保护人员,进行环境监测和数据报送等工作。
第四章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包括现场检查、数据监测、案件查处等方式。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建设单位配合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解决环境问题。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保护公众利益。
第五章公众参与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当组织公众参与,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公众意见。
第六章法治保障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严禁违法行为,对违法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环评法规第二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
• 依据此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2004年7月3日颁布《关 于 印 发 〈编制环境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规 划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 1 工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 ♦省级及设区的市级工业各行业规划。(黔东循环经济区岑巩工业园)
• 2 农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 ♦设区的市级以上种植业发展规划; • ♦省级及设区的市级渔业发展规划; • ♦省级及设区的市级乡镇企业发展规划。
–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 《规划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对环境影响 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 的意见:
• (2)审查意见内容
– 《规划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 审查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基础资料、数据的真实性; – (二)评价方法的适当性; – (三)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可靠性; –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 (五)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 明的合理性;
– 专项规划审批机关在作出审批专项规划草案决定 前,应将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同级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由其会同专项规划审批机关对 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专项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日内,会同专项规划审批机 关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专项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小组提出 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审查意见提交专项 规划审批机关。
说明:规划环评文件没有审批,是审查;规划才是审批
• 1)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草案的报送
– 《环评法》第七条中规定: •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 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一地”“三域”有 关规划 及“十个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应 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 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在报送审批 规划草案时,将环境影 响的篇章或者说明作为规划 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第二章 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章工程分析第一节工程分析概述一、工程分析的主要任务工程分析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建设项目的一般工程特征、污染特征以及可能导致生态破坏的因素做全面的剖析,从宏观上阐述开发建设活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从微观上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二、工程分析的作用1、工程分析可以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对于拟建项目无论是选址还是生产工艺,都应是多方案的,其中包括无项目或无行动方案。
不同方案对环境影响是不同的,通过不同方案的工程分析可以从一个角度比较出各方案对环境影响的大小,为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就环境的可行性,影响大小,从项目方案中优选出好方案并进行决策。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分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建设项目的性质、产品结构、生产规模、原料路线、工艺方法、设备选型、能源结构、技术经济指标,总图布置、土地利用、移民数量及产量方式等所做出的分析结果可以作为环境管理和项目的重要依据,有时甚至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立即作出判断。
在特定的环境敏感区内,如居民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地、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定区,布置有污染影晌并且能构成危害的建设项目时,可以直接给出否定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发现改建、扩建项目与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污染状况比现状能有明显改善时,则可抛出肯定的结论。
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布置耗水大型建设项目时,若无妥善解决供水措施,可以做出要求改变产品结构和限制生产规模或否定建设的结论。
对自冷能力差环境容量已接近饱和的地区建设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从而增加现有的污染负荷,并无法在区域内进行调控的,原则上可以做出否定的结论。
2、工程分析可以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基础数据通过工程的污染特征分析可以阐明污染物的排放点、数量、种类、浓度、强度。
排放口的布局、排放的方式等。
通过这些基础数据方能确定工作等级、专题设置、评价项目等。
3、工程分析可以为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工程提供优化设计建议工程分析过程运用物料衡算和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可以发现拟建项目工艺过程中原材料利用和工艺技术中不合理的环节,以及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及削减其排放量的主要途径,这为改进生产工艺指出了方向。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五)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第一章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第一节环境1、环境的概念。
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
2、环境的根本特性。
整体性与区域性、变动性与稳定性、资源性与价值性。
整体性是根本特性,变动性和稳定性相辅相成,环境资源包括物质性和非物质性。
环境的整体性:又称环境的系统性,是指各环境要素或环境各组成局部之间,因有其相互确定的数量与空间位置,并以特定的相互作用而构成的具有特点构造和功能的系统。
变动性:指在自然的,人类社会行为的,或两者共同的作用下,环境内部构造和外在状态处于不断变化中。
稳定性。
环境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
第二节环境影响 1、环境影响。
是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
2、环境影响分类按来源分类为直接影响(实质是单项活动影响的叠加和扩大)、间接影响、累积影响。
直接影响是指由于人类活动的结果而对人类社会或其他环境的直接作用,而由这种直接作用诱发的其他后续结果那么为间接影响。
累积影响是当一项活动与其他过去、现在及可以合理预见的将来活动结合在一起时,因影响的增加而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影响分类按影响效果分类为有利影响、不利影响。
环境影响分类按影响程度分类为可恢复影响、不可恢复影响。
第三节环境影响评价1、环境影响评价。
是指对拟议中的建立工程、区域开发方案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展系统性的识别、预测和评估。
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到达更具环境形容性的人类活动。
2、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单的说,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书面总结。
3、筛选。
是指确定一项拟议活动是否需要进展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
4、划分范围。
指在确定了一项拟议活动应进展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后,进一步确定影响评价应关注的问题,并识别其中的主要问题。
5、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的内容。
建立工程概况;建立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对建立工程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号公告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的综合规划、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依据。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符合综合规划、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本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环境影响基础数据库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
第二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综合规划、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综合规划、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环境影响评价。
省人民政府认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依照前款规定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未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缓受理该区域、流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第七条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资源环境现状;(二)区域开发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三)本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承载能力;(四)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区域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五)论证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选址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六)论证区域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七)评价结论。
第二章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规范和建设阶段(1979~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
都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 目环境管理的规定。”
三、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1)法律 (2)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3)环境保护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 (5)环境标准 (6)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一)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源自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2004年修正案第9条第2 款规定:“国家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 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 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 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强化和完善阶段(1990~2002年)
在此阶段,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得到了不断改革和强化;加强了国际 合作与交流,把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向世界介绍,汲取国外有益经验, 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992 年 : 颁 发 《 关 于 加 强 外 商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保局、外经贸部)、《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保局、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原国 家环保局成立“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技术 支持单位,随后,许多省市也成立了“环境评估中心”。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6•【字号】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施行日期】2019.09.2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9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省、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的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符合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前款所称综合性规划是指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所称专项规划是指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本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环境影响基础数据库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
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能力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应当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境内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包括建设工程、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各类项目。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条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性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在建设、运营和退役等阶段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确保科学、公正、公开。
第五条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建设项目的环境基线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效益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六条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建设项目应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等。
第七条建设用地保护建设项目应尽量选择非农用地,对农用地的占用应经过合理规划并支付土地补偿。
第八条排污治理和减排措施建设项目应配备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并采取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措施,保证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第四章环境监督与处罚第九条环境监督责任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环境监督机构,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相关责任方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顿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法损害补偿对因建设项目环境破坏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相关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环境损害修复对因建设项目环境破坏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方应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恢复生态环境的稳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法律法规的衔接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本条例进行制定,并与已有的法律、法规相衔接。
第十四条施行日期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已经开展的建设项目应在一定时期内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进行。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有:1. 环境保护优先,预防为主;2. 综合协调,全面管理;3. 确保公众参与,保障信息公开;4. 责任明确,追究有关方责任。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四条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地理环境等因素确定评价范围和层次。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根据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并提出环境影响预防、减轻和修复措施。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并将听证会记录纳入评价报告。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具备如下内容:1. 项目概况;2. 环境基础状况;3. 环境影响评价;4. 环境保护措施建议;5. 公众参与情况。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提交主管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复决定。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九条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环境污染;2. 强制安装和使用污染治理设施;3. 采取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4. 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建设。
第十条建设项目应当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测与评估、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主管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监测与评估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客观的方法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依法依规开展,遵守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污染治理、资源合理利用、综合防治”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采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控的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开展前对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预测、评估和控制的过程,是保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法定程序,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基础情况、环境敏感性、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等进行调查研究。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可能的应对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准确、真实、全面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预警措施。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开展建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其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包括预防污染、减少排放和治理污染三个方面。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治理。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应建立环境保护设施,配备环境保护设备,做到污染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加强环境监测,定期进行环境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附件: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模板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指南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规范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具有指导性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依据_OK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021/9/5
6
环境保护相关法
环境保护相关法是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一些自 然资源保护和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它们均 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必须在环评中贯彻执行。
2021/9/5
22
一、环境政策
(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主要措施
•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 •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 •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 •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 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生相结合的机制。 •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
2021/9/5
16
一、环境政策
(一)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1、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 •强化法制,综合治理 •不欠新帐,多还旧帐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2021/9/5
17
一、环境政策
(一)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 《人类环境宣言》 ❖ 《 21世纪议程》
2021/9/5
1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
环境保护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公环
约境
环境保护综合法
保 环境保护单行法 护
国
际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标国 准家
环境影响评价复习知识点
环境影响评价复习知识点第一章:环境影响评价概述1.基本概念:A.自然因素的总体称为自然环境,社会因素的总体称为社会环境B.环境的基本特征:整体性与区域性、变动性与稳定性、资源性和价值性C.环境影响: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
环境影响的概念包括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和环境对人类的反作用两个层次。
D.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按评价对象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要素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功能:预测、选择、导向(核心)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法律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A.第一个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B.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979年) C.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环评制度D.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于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入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E.2004年,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F.环境保护法律: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相关法G.《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它是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极为重要和可操作性强的行政法规。
3.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具有法律强制性、纳入基本建设程序(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可只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评法及规划环评法
(一)对依法应当编写而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综合性规划草案和专项规划中 的指导性规划草案,予以批准的;
(一)基础资料、数据失实的; (二)评价方法选择不当的; (三)对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不准确、不深入,需要进一步论证的;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存在严重缺陷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或者错误的; (六)未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或者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 由明显不合理的; (七)内容存在其他重大缺陷或者遗漏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一)依据现有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程度或者 范围不能作出科学判断的;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环境影响,并且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或者减轻对 策和措施的。 第二十二条 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 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 年 10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第二次修正)
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相关法律法规第一轮考点重点知识总结
2018年环评工程师相关法律法规第一轮考点重点知识总结第一章概论一、环境1.环境的含义(1)我们讨论的环境,是以人为主体的环境,即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是指人类以外的整个外部世界。
(2)生物科学和生态学通常所称的环境是以生物为主体,环境就是围绕着生物有机体的周围的一切。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环境定义是: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4)这里的环境也就是环境保护的对象有三个特点:一是其主体是人类;二是既包括天然的自然环境,也包括人工改造后的自然环境;三是不含社会因素,所以治安环境、文化环境、法律环境等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
【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的总体A.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B.社会因素和文化因素C.经济因素和自然因素D.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答案】D【解析】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采取概括加列举的方式,本法的环境作广义的理解,可以将环境分为天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只受人类轻微干预,尚保持自然风貌的环境也属自然环境。
2.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1)环境质量表述环境优劣的程度,指一个具体的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人群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程度的量化表达。
①环境质量是因人对环境的具体要求而形成的评定环境的一种概念,因此,环境质量包括综合环境质量和各要素的环境质量,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
②各种环境要素的优劣是根据人类要求进行评价的,所以环境质量又同环境质量评价联系在一起,即确定具体的环境质量要进行环境质量评价,用评价的结果表征环境质量。
③环境质量评价是确定环境质量的手段、方法,环境质量则是环境质量评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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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一、单项选择题1、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A.环境保护局B.地方人民政府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D.规划局【正确答案】B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下列规划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是()。
A.设区的市级以上流域水电规划B.设区的市级以上跨流域调水规划C.设区的市级以上防洪、治涝、灌溉规划D.设区的市级以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正确答案】C3、某市人民政府编制了土地资源开发整理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形式应当是()。
A.环境影响登记表B.环境影响报告表C.环境影响报告书D.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正确答案】C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
A.环境影响报告表B.环境影响登记表C.环境影响报告书D.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正确答案】D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某下设两个区的城市在制定种植业发展规划时,须编制()。
A.环境影响报告书B.环境影响报告表C.环境影响登记表D.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正确答案】A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组织进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应当是()。
A.规划实施中B.规划实施后C.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后D.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正确答案】D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A.编制完成后B.编制完成前C.大纲完成后D.编制过程中【正确答案】D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规划环评文件的受理机构是()。
A.规划局B.当地人民政府C.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D.规划审批机构【正确答案】D9、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A.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B.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C.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D.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确答案】A10、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影响。
A.有利B.短期C.长远D.不利【正确答案】C相同系列>>【正确答案】B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征求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意见的时间应当在()。
A.规划报送审批后B.规划报送审批前C.规划正式批准前D.规划报送审批过程中【正确答案】B1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某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进行公众参与的主体是()。
A.规划编制机关B.当地规划审批机关C.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D.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确答案】A1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规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A.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后B.规划草案编制前C.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D.规划草案编制时【正确答案】C1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重大分歧的,()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论证。
A.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B.规划审批机关C.规划编制机关D.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关【正确答案】C19、某省农业厅负责组织编制某项农业发展的专项规划草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是某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审批机关是农业部,如需征求公众意见,则公众意见的征求人是()。
A.某省环境科学研究院B.某省农业厅C.农业部D.以上三个单位都可以【正确答案】B2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需编制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A.先报送规划审批机关B.先报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C.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来源:233网校【233网校:教育考试门户网站】 2013年5月9日21、下列专项规划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应当将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况除外)的有()。
A.设区的市级以上防洪、治涝、灌溉规划B.设区的市级以上种植业发展规划C.设区的市级以上海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D.设区的市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确答案】B2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
A.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B.规划审批机关C.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关D.规划编制机关【正确答案】D2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所说的公众参与时机是()。
A.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形成之后,_草案报送审批机关审批之前B.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形成之前’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关审批之前C.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和规划草案报送审批机关审批之后D.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审批之前,规划草案审批之后【正确答案】A24、某下设四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在审批电镀行业规划草案时,拟不采纳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市人民政府应当()。
A.对该电镀行业规划草案提出重新审查的要求B.提出重新编制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C.对不采纳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作出说明,并重新审查D.对不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小组的审査意见作出说明,并存栏备查【正确答案】D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所说的公众参与提意见的对象是()。
A.审批后专项规划B.专项规划草案C.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D.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和专项规划草案【正确答案】C26、编制专项规划的机关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A.釆纳B.不釆纳C.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D.以上三项都可以【正确答案】C27、《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做出决策前,应当先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
A.审议小组审议B.审查小组审批C.审批小组审批D.审查小组审查【正确答案】D2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在审批前由其()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A.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B.规划审批部门C.其他部门D.规划编制部门【正确答案】A29、参加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从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的方式确定。
A.指定B.随机抽取C.抽签D.上述三项都可以【正确答案】B30、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办法,由()制定。
A.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B.省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D.国务院办公厅【正确答案】C3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审查小组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审查小组总人数的()。
A.三分之一B.二分之一C.四分之一D.四分之三【正确答案】B3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审查小组的成员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A.客观、公正、科学地B.客观、公正、公平地C.客观、科学、公平地D.客观、公正、独立地【正确答案】D33、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在报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依法将环境影响报告书()。
A.单独呈送审批机关B.一并附送环保行政机关C.单独呈送环保行政机关D.一并附送审批机关【正确答案】D34、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在做出审批专项规划草案的决定前,应当将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由()会同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A.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B.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C.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D.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确答案】B35、依据《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时限为()内。
A.30日B.45日C.60日D.90日【正确答案】A36、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做出决策前,应当先由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审査小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A.下属B.管辖C.指定D.主管【正确答案】C37、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应当经审查小组()以上成员签字同意。
审查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如实记录和反映。
A.三分之一B.二分之一C.四分之一D.四分之三【正确答案】D38、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
A.参考依据B.重要依据C.一般依据D.唯一依据【正确答案】B3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A.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B.审查意见C.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D.规划草案结论【正确答案】C40、()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不予釆纳的,应当逐项就不予采纳的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
A.规划审批机关B.规划编制机关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D.市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正确答案】A41、《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审批机关;发现有明显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A.跟踪评价B.后评价C.监理D.检查【正确答案】A42、()对规划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
A.规划的审批机关B.规划的编制机关C.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D.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确答案】B43、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