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变更价款和索赔的处理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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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一一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2、索赔的计算1).可索赔的费用(1)索赔费用的构成,见表6-2-6表上2旭索喑襄用的构成注:这部分内容新版教材做了修改,将06版教材中的“贷款利息”改为“延期付款利息”。

例题:某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中约定,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为施工单位自有设备,台班单价为900元/台班,折旧费为150 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为40元/工日,窝工工费为10元/工日。

合同履行中,①因场外停电全场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日;②因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完成该工作需要5天时间,机械5台班,人工20个工日,材料费5500 元,则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直接费补偿额为()元。

A.5800B.11300C.34000D.495000答案:B解题要点:①场外停电造成的停工:人工窝工费:20X10=200元;机械费:2X 150=300元.②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一一人工费:20X40=800元;机械费:5X900=4500元;材料费:5500元。

直接费补偿额=200+300+4500+800+5500=11300 元。

(2)在不同的索赔事件中可以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的条款如表6-2-7所示。

例题: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某建设项目业主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包合同,合同中保函手续费为40万元,合同工期为500天。

合同履行过程中,①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开工日期推迟50天,②因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停工20天,③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停工15天,④因季节性大雨停工5 天,⑤因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停工10天,上述事件均未发生在同一时间,则甲施工单位可索赔的保函手续费为()万元。

A.7.2B.6.8C.2.4D.8答案:C解题要点:本题考核的是费用索赔中,保函手续费的索赔。

施工中的条款解析关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法律要求

施工中的条款解析关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法律要求

施工中的条款解析关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法律要求施工中的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合同中,有关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条款起到了约束双方行为、保护各方利益的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施工中的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法律要求。

一、工程变更的法律要求1. 变更通知义务:当一方需要变更工程时,应向对方发出变更通知。

变更通知应具体明确变更的内容、时间和原因,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 变更责任与权益:发起变更的一方应对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减承担相应责任,并不能无故拒绝对方的变更请求。

双方应在变更后重新商定权益的划分,确保公平合理。

3. 变更合同的修订:变更通知确认后,需要对变更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的合同应明确规定变更前后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4. 变更费用支付要求:如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变更申请方应及时支付相应费用。

变更费用的计算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应在变更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索赔的法律要求1. 索赔通知义务:当一方认为自己有索赔权时,应向对方发出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详细说明索赔的原因、金额计算依据,以及索赔的时间要求,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 索赔的时效性:索赔权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限进行行使。

超过索赔时限的索赔请求,对方可以拒绝受理。

因此,索赔申请方应及时提出索赔,以确保自身权益。

3. 索赔的金额计算:索赔金额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核算,并且应以合理、公允的方式确定。

索赔金额的计算应基于合同约定的损失赔偿标准,并兼顾实际损失情况。

4. 索赔处理程序:索赔一般经过协商、调解、仲裁等程序进行处理。

在此过程中,各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积极参与解决争议,同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法律约束与诉讼救济1. 法律约束:施工中的工程变更和索赔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各方在变更和索赔过程中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诉讼救济:当变更和索赔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时,各方可以寻求法院的诉讼救济。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程序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程序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程序一、变更提出当甲方(业主)或乙方(承包商)发现有变更工程的必要,应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和预期的效果。

二、变更审核收到变更请求后,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变更请求进行评估,包括对工期的影响、成本变化及技术可行性等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的变更方案。

三、价款协商甲乙双方根据变更方案,就新增或减少的工程量进行协商,确定合理的变更价款。

协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等因素。

四、签订补充协议一旦双方就变更价款达成一致,应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应明确变更的内容、变更后的工程总价、变更对工期的影响以及其他相关条款。

五、实施变更乙方根据补充协议的要求,组织实施变更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不得因变更而降低工程质量。

六、变更验收变更工程完成后,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变更部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乙方可按补充协议约定的变更价款向甲方申请支付。

七、结算与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支付申请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

支付时应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保留金等相关款项。

八、争议解决如在变更价款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九、记录与归档整个变更价款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将所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询和核查。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程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甲乙双方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通过明确的程序规范,可以有效避免因变更引起的争议,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任何工程合同都应包含几个基本部分: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合同总金额;工期要求;付款方式与时间;违约责任等。

这些是构成合同框架的基础,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

我们重点探讨在建工程价款调整的问题。

在建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原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等情况较为常见,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价款调整的条件、程序和计算方法。

以某在建工程合同范本为例,价款调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价格调整:合同应注明主要建材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以及单价。

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例如,钢材价格上涨5%,则合同总价相应增加。

2. 变更订单管理:因设计变更或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通过变更订单的形式确认。

变更订单需详细列出变更内容、影响成本及完成时间等,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3. 索赔与补偿: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应根据合同中的索赔条款进行处理。

这包括工期延误的补偿标准、损坏修复的责任分配等。

4. 结算方式:合同应明确结算的具体流程,包括中期付款、竣工付款及最终结算的比例和时间节点。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的进度报告和费用清单供甲方审核。

5. 争议解决:合同中应预设争议解决机制,如协商不成时可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然,每个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建工程合同的价款调整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定。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都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如何在土方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

如何在土方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

如何在土方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土方工程合同是指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道路建设等工程项目中涉及土方的施工合同。

在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意外情况或需求变更,因此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的条款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如何在土方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

一、明确工程变更的前提条件和程序1.1 变更的前提条件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变更的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环保问题,如遇到矿井、地下管线等未知情况;(2)设计问题,如工程设计不合理或存在瑕疵;(3)监理要求,如工程监理要求进行变更等。

1.2 变更的程序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变更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书面通知:当发生变更时,各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相关方;(2)技术方案:提供变更的技术方案,包括施工方法、工期调整等;(3)变更确认:各方应共同确认变更的内容和影响,明确变更后的责任与义务;(4)签署变更合同:在变更确认后,相关方应签署变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二、合同中明确索赔管理的方式和程序2.1 索赔管理的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索赔管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报备索赔:发生索赔时,各方应及时将索赔内容报备给相关方,以确保及时处理;(2)协商解决:各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与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3)仲裁或诉讼:若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各方可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争议解决。

2.2 索赔管理的程序合同中应明确索赔管理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索赔通知:发生索赔时,索赔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各方;(2)索赔申请:索赔方应向相关方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审查与回应:相关方应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回应;(4)协商解决:各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与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5)仲裁或诉讼:若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各方可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争议解决。

工程合同之内的变更索赔

工程合同之内的变更索赔

工程合同之内的变更索赔
任何变更都应基于合同条款的约定。

在标准工程合同中,通常会有关于变更程序的专门章节,明确指出如何提出变更请求、评估变更影响以及确定变更成本等。

例如,甲方(业主)如需变更原有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书面通知乙方(承包商),并详述变更的内容及
原因。

变更请求一旦被提出,就需要进行评估。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
变更请求进行评估,并提出对工程造价、进度的影响分析。

这一过程要求乙方必须具备相
应的专业能力,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双方协商一致后,需签署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是记录变更内容、修改后的工期和调整后的
合同金额的法律文件。

它应当包括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具体事项、增减的费用、调整的工
期等关键信息,并且双方都要签字盖章确认。

对于因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索赔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增
加的成本、延长的工期以及其他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在提出索赔时,乙方应提供
充分的证据材料来支持其索赔请求,如相关的发票、单据、第三方证明等。

处理变更和索赔的过程中,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避免不合理拖延和无理拒绝。

同时,建议双方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协商解决分歧,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合同内的变更与索赔管理是一个严谨而细致的过程。

它不仅要求双方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还要求双方在实际操作中灵活应对,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
目的顺利实施,维护好各自的权益。

工程变更估价、价格调整与索赔费用审核

工程变更估价、价格调整与索赔费用审核

工程变更估价、价格调整与索赔费用审核一、工程变更估价1.工程变更估价原则变更估价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并按以下原则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一定幅度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工程变更估价程序施工单位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提交。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3.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申请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除合同另有约定,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申请与审核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时进行。

4.工程变更款支付审核: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填报《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C1-12),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变更费用进行复核,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二、价格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时,合同价格调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三种方式之一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一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第二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第三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

如何解决施工中的变更和索赔问题

如何解决施工中的变更和索赔问题

如何解决施工中的变更和索赔问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变更和索赔问题是无法避免的。

施工变更可能涉及设计调整、材料更换或工期调整等,而索赔往往与工程造价、计划延误、工程质量等相关。

为了顺利完成项目,解决变更和索赔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通过介绍解决变更和索赔问题的方法,帮助施工方和业主双方共同应对这些挑战。

一、建立明确的合同条款一个明确的合同是解决变更和索赔问题的基础。

合同中应包含详细的工程范围、设计规范、工期要求、索赔标准和程序等内容,以确保各方对项目的期望和责任达成一致。

此外,合同中还应包括变更管理的规定,明确变更的程序、责任和补偿方式等。

通过建立明确的合同条款,可以为变更和索赔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

二、加强沟通与协商及时沟通和良好的协商是解决变更和索赔问题的关键。

双方应保持高效的沟通渠道,及时向对方报告变更或索赔的事项,并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在变更问题中,施工方应详细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供合理的变更方案和费用估计。

业主方应在理解变更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讨论,以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对于索赔问题,双方应通过详细分析和论证,了解索赔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并通过协商解决。

三、进行现场记录和文件管理进行准确的现场记录和文件管理对于解决变更和索赔问题至关重要。

施工方和业主方应当及时记录变更和索赔事项的发生、沟通内容和结果,并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

对于变更问题,应详细记录变更的批准流程、变更工作的实施过程及费用支出等,并保留变更指令书、签字文件等相关文件。

对于索赔问题,应详细记录索赔的发生背景、索赔的计算过程及索赔要求,并保留索赔通知书、鉴定结论等相关文件。

通过进行准确记录和文件管理,可以为解决变更和索赔问题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四、寻求独立第三方仲裁或调解在变更和索赔问题无法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时,双方可以寻求独立的第三方仲裁或调解。

仲裁或调解机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针对变更和索赔问题进行独立公正的裁决,并为双方提供解决方案。

施工中的变更与索赔处理原则

施工中的变更与索赔处理原则

施工中的变更与索赔处理原则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往往会出现设计变更或者需要索赔的情况。

处理这些变更和索赔的原则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利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讨论施工中变更与索赔的处理原则。

一、变更的处理原则1. 合同的约定变更的处理首先要参考合同中的约定。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进行变更以及变更的程序和方式。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变更流程,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变更的发起变更应当由合同双方共同商议并一致同意。

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要求变更,否则将违反合同约定,并可能对合同双方造成损失。

3. 变更的合理性变更应当具备合理性。

变更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等严重原因导致的,否则不能随意变更。

各方应当明确变更的原因和必要性,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论证。

4. 变更的记录变更应当记录下来,并及时通知到相关方。

变更记录应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便后期进行索赔时参考。

5. 变更的补偿合同中应明确变更的补偿责任和方式。

一般来说,变更造成的成本增加由变更方承担,变更导致交付时间延迟的责任也应由变更方承担。

补偿方式可以是调整合同总价、协商支付补偿款等,具体方式可以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进行商议。

二、索赔的处理原则1. 合同的约定索赔的处理原则同样要参考合同中的约定。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可以索赔,索赔的程序和方式。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流程,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索赔的时限索赔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如果逾期未提出索赔,将被认定为放弃索赔权利。

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限认真履行索赔义务。

3. 索赔的证据索赔的申请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请求。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施工记录、图纸变更、施工变更通知书、相关凭证等。

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 索赔的补偿合同中应明确索赔的补偿责任和方式。

索赔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直接损失包括合理的费用和损失,间接损失包括因索赔导致的工期延误等。

7 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款结算

7 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款结算
•第八章 工程变更、索赔、价款结算与控制
• 第一节 工程变更及价款的确定
• 一、工程变更及产生原因
• (一)工程变更的内容
•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其中设计变更 包括工程内容的增加及删减等,其他变更包括施工进度计 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工程量变更等。
• (二)工程变更的产生原因
•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来自业主方对项目要 求的修改,设计方由于业主要求的变化或现场施工环境、 施工技术的要求而产生设计变更;也有可能出现由于承包 商原因而导致工程变更。
承担 ④ 施工单位总价值100万元的待安装设备,其他单位临
时停放在现场25万元的汽车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10万元及2万元的索赔不成立 ⑤ 工期索赔成立 ⑥ 费用索赔成立 • (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案例--不可抗力索赔
• (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① 工程本身的损失由业主负责 ② 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③ 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有施工单位
• 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 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 整合同价款。
• 3.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 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 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 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 1.网络图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 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 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 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 间与时差的差值作为顺延工期;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 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建设工程分包的变更与索赔处理

建设工程分包的变更与索赔处理

建设工程分包的变更与索赔处理在建设工程中,分包是常见的施工方式,它可以将大规模的工程任务分解为更小的部分,由不同的承包商负责完成。

然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变更和索赔问题也经常出现。

本文将讨论建设工程分包中的变更与索赔处理,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变更处理1. 变更定义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调整、合同变更、监理要求等原因,导致施工合同中的工作范围、要求或者其他方面发生改变的情况。

2. 变更的类型变更可以分为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两种类型。

设计变更是指由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方面的调整,导致合同工作范围发生改变的情况。

合同变更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方面的变更要求,例如工程量变更、工期调整等,导致合同条款发生改变的情况。

3. 变更流程变更的处理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变更提出: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2)资料准备:施工单位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包括变更申请书、设计变更图纸等。

(3)评估与报价:施工单位根据变更要求进行评估,并提供变更费用报价。

(4)合同签订:变更费用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合同。

(5)施工变更:根据变更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变更。

(6)变更验收:变更完成后,进行验收,以确认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二、索赔处理1. 索赔定义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承包工程发生延误、违约、设计变更等导致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向业主提出经济赔偿要求的行为。

2. 索赔理由索赔的理由可以包括施工单位无过错的延误(如设计变更、审批不及时等)、合同条款变更、工期调整等。

3. 索赔处理流程索赔的处理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索赔申请: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要求经济赔偿。

(2)资料准备:施工单位准备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文件、工程变更通知、工程进度计划等。

(3)索赔报价:施工单位评估索赔费用,并提交索赔报价。

(4)协商与谈判:双方进行协商与谈判,以达成索赔费用的一致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
第一部分:合同变更的前提条件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进行变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变更原因非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
2. 变更内容已经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确认;
3. 变更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减少、工期延长或缩短已经双方评估并达成一致。

第二部分:索赔的程序
1. 承包人应在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业主,并说明索赔的原因、性质及预计影响;
2. 承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金额、计算依据及
相关证明材料;
3. 业主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对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并给出书面答复;
4. 如双方对索赔金额或工期调整无法达成一致,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索赔的计算方法
1. 对于工程量的变更,应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与原合同工程量的差异,按合同约定的综合
单价进行调整;
2. 对于工期的变更,应根据实际延误的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日违约金标准进行计算;
3. 对于成本的变更,应考虑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变化,合理分摊到变更工程中。

第四部分:其他相关条款
1. 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索赔,都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
2.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索赔问题;
3. 变更索赔的处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语。

C2.工程变更、索赔与结算的关系

C2.工程变更、索赔与结算的关系
工程变更、索赔与结算的关系
一、工程变更的概念
所谓工程变更:是相对原施工图纸而发生的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二、工程变更的确认及处理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确认
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
一般过程是:提出(甲方、或乙方)工程变更---→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 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和会议、通信纪录---→初步确定工程变更所需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 ---→ 确认工程变更及价款。
8、 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要写明该费用由谁承担,如甲方要求变更,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一般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变更洽商的结算条款写的都很清楚,发生变更洽商时,可以按合同的某条某款为准,作为结算依据,使用的定额,材料价格怎样计价都应写清楚。如果当时能够确定金额的,必须注明金额,金额的大写、小写一定要一致。
9、发生变更的时间,写的完整些:如2005年5月19日,而不要写成5.19.等
1.分项法
该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计算通常分为三步。
(1)分析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不得有遗漏。这些费用项目通常应与合同报价中的费用项目一致。
(2)计算每个费用项目受索赔事件影响后的数值,通过与合同价中的费用值进行比较即可得到该项费用的索赔值。
(二)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三)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如施工准备、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及管理等原因引起的索赔,不仅名目繁多,而且能明确指出每一项索赔的根源所在,便于业主和工程师审核分析。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程序规定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程序规定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程序规定一、变更价款的提出1. 当工程项目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形时,承包商应在变更工作实施前,及时向业主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计的增减费用。

2. 承包商应提供详细的变更报价单,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3. 业主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并给出书面回复。

二、变更价款的审核1. 业主应对承包商提出的变更价款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所有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审核过程中,业主可以要求承包商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或详细分项报价。

3. 如有必要,业主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三、变更价款的协商1. 双方应根据实际变更情况,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最终的变更价款。

2. 如果双方对变更价款有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3. 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价款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四、变更价款的支付1. 变更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中关于付款方式和时间的规定。

2. 承包商在完成变更工作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变更价款的支付。

3. 业主应在收到承包商的支付申请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

五、变更价款的记录与报告1. 双方应将变更价款的相关文件和协议妥善保存,作为工程结算和日后查询的依据。

2. 在工程结算时,应将所有变更价款汇总,并在结算报告中明确体现。

3. 对于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其他相关规定1. 任何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变更,均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

2. 本变更价款程序规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程序规定作为原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造价工程师的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

造价工程师的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

造价工程师的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是造价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工程变更是指在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供货等原因,导致原有计划或合同无法按照约定进行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必要变更。

而索赔处理则是指在工程变更后,有关方面需要争取相应的权益或赔偿的一种处理方式。

一、工程变更的原因和处理方式工程变更通常由以下几个原因引起:设计调整、技术要求改变、施工难度增加、供应商问题、规划改变、业主需求变更等等。

面对这些变更,造价工程师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1.确立变更管控机制在项目前期,就应该明确和建立变更管控机制,包括变更的审批流程和变更的成本核算方式。

这样可以规范变更的流程,避免变更的滥用。

2.及时响应和评估当变更发生时,造价工程师需要及时响应,并进行变更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变更的影响范围、具体变更内容、变更后的成本和进度等。

通过评估,可以为相关方提供准确的变更信息。

3.协调和沟通在变更处理过程中,造价工程师要与设计师、施工单位、供应商等各方进行充分的协调和沟通。

通过有效的沟通可以减少冲突和误解,确保变更的顺利进行。

4.记录和归档在变更处理的过程中,所有相关信息都应该做好记录和归档。

这些记录包括变更前的合同、变更申请书、变更评估报告、变更后的合同等等。

这样可以为后续的索赔处理提供依据。

二、索赔处理的步骤和要点索赔处理是在工程变更后,有关方面需要争取权益或赔偿的一种处理方式。

具体的处理步骤和要点如下:1.准备索赔材料索赔材料的准备是索赔处理的基础。

包括索赔声明、索赔依据、索赔计算表等。

这些材料要准确具体,能够清晰地说明索赔的内容和依据。

2.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在准备完索赔材料后,造价工程师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协商。

协商的目的是尽量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避免走上法律诉讼的道路。

3.寻求专业支持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造价工程师可以寻求专业支持。

比如请律师等专业人士帮助解决争议,提供法律支持。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5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5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5种处理方法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予以调整。

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变更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变更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变更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变更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双方约定的事由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的一种合同变更。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合同价款变更现象较为常见。

合理的合同价款变更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变更的原因、合同价款变更的程序、合同价款变更的计算方法以及合同价款变更的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变更的原因1.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业主需求等原因,导致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工艺等方面发生变化。

工程变更可能导致合同价款的变化,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2. 法律法规变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律法规的变动,如政策调整、税率变化等,这些变动可能对合同价款产生影响。

3. 物价变化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物价水平可能发生变化,如原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这将导致合同价款的变化。

4. 其他原因除上述原因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还会出现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价款变更,如工程索赔、合同约定的事由等。

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变更的程序1. 合同价款变更的提出合同价款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价款变更的事由,双方应及时沟通,提出合同价款变更的申请。

2. 合同价款变更的审批合同价款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审批。

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合同价款变更方能生效。

3. 合同价款变更的实施合同价款变更审批通过后,双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价款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价款的变更应体现在新的合同文本中,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工程合同价怎么调整

工程合同价怎么调整

工程合同价怎么调整一、合同价调整的原则1. 合同价的调整应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2. 任何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 调整的价格变动应基于市场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

二、合同价调整的情形1. 工程量变更:由于设计变更、项目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调整。

2. 材料价格波动:若材料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 法律法规变化:新的法律、法规导致成本增加或减少时,合同价应做相应调整。

4. 其他情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成本变化,双方应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调整的程序1. 提出申请:当出现需要调整合同价的情形时,施工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2. 审核评估:甲方收到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

3. 协商确定:甲乙双方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协商确定最终的调整金额和方式。

4. 签订补充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价及相关条款。

四、注意事项1. 所有调整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不能单方面决定。

2. 调整过程中的沟通应保持透明,避免误解和争议。

3. 调整后的合同价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五、结语工程合同价的调整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因此,双方应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对可能出现的调整情况进行充分的预见和约定,以便在实际操作中能够高效、公正地处理各种情况。

通过以上范本内容,希望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工程合同价变更规定

工程合同价变更规定

工程合同价变更规定一、总则1. 为规范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变更行为,保障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特制定本规定。

2. 工程合同价变更应基于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诚信原则,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

二、变更条件1. 工程量增减: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出现差异时,可以申请工程量的增减。

2. 材料价格变动:当主要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超过合同约定的比例时,可提出调整合同价格。

3. 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实施,对工程造价产生显著影响时,双方应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三、变更程序1. 提出变更请求:承包人应在发现可能引起价款变更的情形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并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及预估金额。

2. 审核评估:发包人收到变更请求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或审计。

3. 协商确定:双方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合同价款,并形成书面协议。

四、价款调整1. 工程量增减导致的价款调整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

2. 材料价格变动引起的价款调整应根据市场价格变动幅度,结合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公式计算。

3. 因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导致的价款变化,应参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争议解决1. 若双方在合同价变更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结语:。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价款调整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工程变更价款调整: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需要对工程的范围、内容、设计要求等进行调整,这种调整通常被称为工程变更。

在工程变更的情况下,价款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工程合同的约定,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款调整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变更定额合同价款调整:根据变更设计或者施工任务的数量和定额价格,计算出新的变更价款。

(2)变更谈判合同价款调整:双方在变更发生后进行谈判,根据变更的内容、工程量、质量等因素确定新的价款。

2.资金调整: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提高等原因,导致工程投资金额需要进行调整。

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重新核算工程造价,重新确定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

3.索赔处理: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合同方违约等原因,导致一方或双方产生经济损失,可以通过索赔的方式进行调整。

索赔的金额通常根据实际损失和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并通过协商、仲裁或法院判决等方式进行调整。

4.追加合同价款: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双方协商一致增加合同工程范围、内容等,或者发现工程量计算有误,导致原合同价款不足以支付工程实际需要时,可以通过协商追加合同价款的方式进行调整。

5.自然增减价款调整: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增减,工程量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款需要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通常是在工程完成后,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

总结来说,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包括工程变更价款调整、资金调整、索赔处理、追加合同价款和自然增减价款调整等多种方式。

具体选择何种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合同约定以及双方协商一致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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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变更价款和索赔的处理与计算内容提要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选择、主要条款、合同纠纷的处理;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3.工程索赔;重点难点本章在2003年考试中占1题,占20分;2004年1题,占20分。

2005年的考核重点有: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选择。

2.示范文本主要条款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4.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与证据;5.工程索赔程序、计算与审核;内容讲解第五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第一节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

一、合同类型的分类[03考题既让选择合同(一)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按其是否可以调值又分为以下两种形式:1.不可调值总价合同。

俗称包死合同。

这种合同的价格是由承发包双方就所承包的项目协商确定的,一笔包死,不能更改。

合同总价除非在设计及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可以做相应的变更,否则一律不能变动。

不可调值总价合同适合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设计图纸完整,工程量清晰,对最终产品的要求非常明确的项目。

2.可调值总价合同。

这种合同的价格虽然也是总价,但如果遇到一些影响价格的因素发生,如通货膨胀等,可以根据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均较明确的,工期在1年以上的项目。

(二)单价合同单价合同一般是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一种形式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在报价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估算工程量报单价,在每个阶段办理结算时,再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直至竣工时按照竣工图的工程量办理竣工结算。

它适用范围比较广,特别适合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如已经具备初步设计图纸等),但工程量计算并不能十分准确的项目。

另一种合同是不可调值单价合同。

又叫固定单价合同。

清单报价所采用的既是此种。

它特别适合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如已经具备初步设计图纸等),但工程量计算能十分准确的项目。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在这类合同中,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而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

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项目:①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②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③风险很大的项目。

从我国工程造价的改革趋势看,将来单价合同也会不断增加。

尤其是固定单价合同。

二、合同类型的选择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以下因素: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

如果项目的规模较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

由于选择总价合同业主可以不承担风险,业主比较愿选用:对这类项目,承包人同意采用总价合同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类项目风险小,不可预测因素少。

2.项目的竞争情况。

如果在某一时期和某一地点,愿意承包某一项目的承包人较多,则业主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

如果愿意承包项目承包人较少,则承包人拥有的主动权较多,可以尽量选择承包人愿意采用的合同类型。

3.项目的复杂程度。

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则意味着:一是对承包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二是项目的风险较大。

因此,承包人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总价合同被选用的可能性较小。

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低.,则业主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握有较大的主动权。

4.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

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和工程量都已十分明确,则可选用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

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已详细而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的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则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此时单价合同为最合理的合同类型。

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和工程量都不甚明确,则无法采用单价合同。

5.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

项目的准备包括业主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准备工作。

对于不同的合同类型,他们分别需要不同的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

对于一些非常紧急的项目如抢险救灾等项目,给予业主和承包人的准备时间都非常短,因此,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

反之,则可采用单价或总价合同形式。

6.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局势、经济局势因素(如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等)、劳动力素质(当地)、交通、生活条件等。

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恶劣则意味着项目的成本高、风险大、不可预测的因素多,承包商很难接受总价合同方式,而较适合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第二节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案例分析中,无论是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合同纠纷的处理,还是索赔事件的分析都是以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条款为依据的,因此施工合同条款的内容在例分析中很要。

尤其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工作、义务、风险承担范围,定价、调价条款,工期调整条款。

一发包人的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 (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其他约定工作。

发包人可以将上述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承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承包人的工作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发包人的委托的设计工作,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提供和维修需要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向发包人提供约定的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符合有关规定。

按约定交付现场。

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承包人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对发包人的损失给予赔偿。

三、工期可以顺延的原因因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1)发包人不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价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1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

对于其余情况,特别是由于承包人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送约责任。

四、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对于以可调价格形式订立的合同,其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包括:(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1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

另外此处还应注意时效问题。

示范文本规定,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通知工程师,由工程师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若工程师在收到通知14天后未做答复,则视为已经同意。

五质量和检验1.承包人随时接受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如: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者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者修复。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试车。

(1)单机无负荷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

(2)联动无负荷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由发包人组织试车,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

3、材料设备供应。

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购买单位对其质量负责,对方应质量验收。

六、争议的解决以及停止履行合同的条件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先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若调解不成,则可约定(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选择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在合同条款内应明确以下内容: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第二,仲裁事项;第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其中关键是要指明仲裁委员会。

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只有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才可以停止履行合同:(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节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与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会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并可能造成承包人的损失,这些均应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地顺延工期。

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与处理的步骤如下:在设计变更后,首先由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工程价款,其工程价款的确定方法是:(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则可由承包人提出一个适当的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第四节施工索赔的内容与程序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的过错,应该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不可抗力等风险由各方各负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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