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与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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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基金")是中国政府为支持科学研究而设立的基金,其目标是促进科技创新和国家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基金在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中的作用,同时确保项目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国家基金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标国家基金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和管理指导,促进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科研成果产出和国家科技水平。

二、项目申请和评审1.项目申请:适用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申请截止日期等,与其他国家基金项目一致。

项目负责人需在申请书中明确国际合作的目标、合作方和合作内容。

2.评审过程: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评审会根据国际领先水平、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标准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团将由国内和国际专家组成,评审结果将由国家基金负责人最终决定。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1.资金使用范围: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资金使用范围与其他国家基金项目一致,包括项目人员薪酬、研究设备和材料采购、差旅费等。

2.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将由国家基金委员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划拨。

项目负责人需要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四、项目实施和进展监测1.项目实施: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需要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进行实施,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

项目负责人需要组建跨国合作研究团队,明确各合作方的职责和任务。

2.进展监测: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需要定期向国家基金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国家基金有权随时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资料和研究成果,并组织中期和结题评估。

五、项目评估和验收1.项目评估:项目完成后,国家基金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研究成果和实际效益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负责人继续申请国家基金的重要依据。

2.验收要求: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验收要求与其他国家基金项目一致,包括项目成果的整理和报告、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成果的推广应用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国家⾃然科学基⾦项⽬申报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国家⾃然科学基⾦项⽬申报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资料来源:华中农业⼤学科技处)1.国家基⾦资助格局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国家⾃然科学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研究项⽬系列”、“⼈才项⽬系列”和“环境建设项⽬系列”在内的资助格局。

具体介绍如下:1.1研究项⽬系列⾯上项⽬、重点项⽬、重⼤项⽬、重⼤研究计划和重⼤国际合作研究项⽬构成研究项⽬系列。

其主要⽬标是获得创新成果为主,并通过创新性科学研究培养科技⼈才,提⾼基础研究队伍⽔平。

该系列是国家基⾦的主体,资助经费占国家基⾦总经费的80%左右。

1.1.1⾯上项⽬是国家基⾦研究项⽬体系中的主要部分。

其定位是全⾯均衡布局,瞄准学科前沿,促进学科发展,激励原始创新,⼒图通过研究得到新的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定位:全⾯均衡布局,瞄准科学前沿,促进学科发展,激励原始创新,是研究项⽬的主体,占总经费45%资助领域:⾃然科学领域(7个科学部——数理、化学、⽣命、地学、⼯程材料、信息和管理560个学科数千个⼆级学科)⾃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即兴趣引导的科学研究要求:各学科有精辟的申请内容引导、资助情况和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项⽬指南中相关内容并深刻领会适宜对象:全体教师,⿎励部分研究基础好的教师申请⼤强度⾯上项⽬。

⾯上项⽬建议申请额度万元/项1.1.2重点项⽬是研究项⽬系列中的另⼀个重要类型。

定位:瞄准国际前沿,孕育重点突破,是研究项⽬系列的⼀个重要类型,占总经费12%资助领域:⽴项领域或⽅向引导申请和⾃由申请,常年受理项⽬建议,各科学部政策有所不同特点:近年来很受基⾦会和⼴⼤科技⼈员青睐,资助指标⼤幅增长、强度有所增长适宜对象:完成2项及以上⾯上项⽬、或基础研究起点较⾼的留学回国教师。

各科学部重点项⽬政策万元/项1.1.3重⼤项⽬定位:⾯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发展重⼤需求,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发挥导向和带动作⽤,着重源头创新项⽬的由来:科技⼈员建议-学部组织咨询专家讨论-上报基⾦会审定-公开发布指南-申请-函评-答辩-⽴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管理,营造良好环境,激励创新,凝聚和培养科技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基金项目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各类项目,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项项目和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等。

自然科学基金委可根据需要对项目类型进行调整。

第四条基金项目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须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和"平等竞争、科学民主、激励创新"的运行机制,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基金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根据项目类型、规模以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实行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两种资助方式。

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有关财政、财务制度。

第六条各类基金项目的管理须执行本规定并依照本规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申请第七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长远发展需求,制定优先资助领域、项目指南等,公开向社会发布,引导基金项目申请。

第八条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一)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二)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只可申请面上项目,并须征得导师的同意。

第九条海外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合作研究项目不受第八条第二款限制,但须有我国内地合作者和项目依托单位。

我国内地系指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国家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用于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财政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需求和国家财力可能,将项目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法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具体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和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依托单位应当落实项目承诺的自筹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对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计划书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资金,接受上级和本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

对于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研究目标明确,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应当按项目实际需要予以保障的项目,实行成本补偿资助方式。

第二章项目资金开支范围第八条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怎么用有了新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怎么用有了新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怎么用有了新规定作者:杨舒来源:《科学导报》2021年第83期难点”“堵点”和“痛点”,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

作为我国基础研究领域重要的经费资助渠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也随之调整。

不久前,财政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新规对原有框架进行了结构调整,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增添创新动力和活力。

11月24日,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负责人对经费管理使用新规进行了解读。

曾經,做预算是科研人员最头疼的事,“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

针对这一问题,本次修订后,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金管理分为了包干制和预算制,并明确了包干制项目的资金申请、审批及管理流程。

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包干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须编制项目预算。

包干制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无须履行调剂程序。

依托单位应当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

此前,经费规定中,对设备费、劳务费等直接费用预算调剂权有较多限制,科研人员对“放权”多有呼声。

因此,在新规中,对于预算制项目,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依托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不再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其预算调增。

劳务费、业务费的调剂权则全部由依托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在项目间接费用预算总额不得调增的前提下,依托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协商一致后也可调减用于直接费用。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分类中,间接经费主要用于补偿高校、科研院所等项目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对科研人员具有绩效奖励作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正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2005年3月1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二届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维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的公正性,保障科学工作者权益,促进科学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科学基金管理规章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科学基金申请、受理、评议、评审、实施、结题及其他管理活动中发生的不端行为。

不端行为是指违背科学道德或违反科学基金管理规章的行为。

第三条处理不端行为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人人平等原则,任何人或单位的不端行为,都应受到追究;(二)实事求是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度恰当、程序完备;(三)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决定按程序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四条监督委员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授权做出处理决定,由有关部门执行。

第二章处理种类第五条对个人不端行为的处理种类:(一)书面警告;(二)中止项目;(三)撤销项目;(四)取消项目申请或评议、评审资格;(五)内部通报批评;(六)通报批评。

第六条对项目依托单位不端行为的处理种类:(一)书面警告;(二)内部通报批评;(三)通报批评。

第七条内部通报批评系指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内部及发生不端行为的有关单位公布;通报批评系指除在上述单位公布以外,还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

财政部关于颁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颁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颁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12.10•【文号】财教[2001]327号•【施行日期】2001.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颁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1]32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下同)的管理,促进科学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由国家设立,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基金科学人才的专项资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科学事业费预算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的捐赠。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是由国家设立的,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其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对本单位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负责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预算,组织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如实反映财务收支状况。

(三)负责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依法检查、监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对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四)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年终向财政部报送当年经费决算及经费使用说明。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国家财政、审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地区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区基金项目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等地区部分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培养和扶植该地区的科学技术人员,稳定和凝聚优秀人才,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地区基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二)受理项目申请;(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批准资助项目;(五)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四条地区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请与评审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金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战略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在广泛听取意见和专家评审组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

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六条依托单位属于地区基金项目资助范围的,其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地区基金项目:(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地区基金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2.11•【文号】国科金发计[2009]46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09〕46号)各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业经2009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青年基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二)受理项目申请;(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批准资助项目;(五)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四条青年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请与评审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金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战略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在广泛听取意见和专家评审组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

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六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青年基金项目:(一)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三)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

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

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28•【文号】财教〔2021〕177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有关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15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9月28日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财政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结合自然科学基金资金需求和国家财力可能,将项目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

关于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以后,各地各单位在贯彻落实时遇到一些情况,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作以说明,以便更好地把握文件精神。

1.关于新《办法》适用的范围凡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都要从新《办法》发布之日起按照新《办法》的规定执行。

新《办法》发布之前的在研项目,如已经由单位提取管理费,不再追加提取。

2.关于问卷调查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报销没有正式收据的这类费用,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事先有预算,有收款人的签名或手印,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审批签字。

3.关于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此类开支事先要在预算中列示,使用前要办理申请手续,按程序报批。

如预算没有列示,一般不予批准。

4.关于设备费报销设备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符合文件规定控制设备费支出范围。

二是购置的设备属于国有资产。

三是要和办公用品区别开来,一般说来,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录音机等属于设备,笔墨纸张之类的属于办公用品。

5.关于劳务费支付劳务费的人员须是非课题组成员和无工资收入的课题组成员。

不允许有工资收入的课题组成员及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经费中提取劳务费。

6.关于餐费、汽油费、出租汽车费、电话(手机)费、上网费等报销以上费用要符合两条原则:一是费用直接与项目研究相关;二是支出使用合乎情理。

餐费报销:第一要和会议费或差旅费一起报销,一般不能单独报销;第二要按标准用餐,严禁铺张浪费。

如只有餐费发票而没有会议其它支出凭证,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向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开会的书面报告,讲明情况,经批准后,可作为报销依据。

汽油费、出租汽车费报销:应事先向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报告,说明开会或调研的地点及汽油费、出租汽车费等的预算,经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在差旅费内列支凭票据报销。

报销电话(手机)费和上网费可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支持我国自然科学研究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

为了规范基金的资金管理,保证基金的有效使用和科学研究成果的产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管理下,制定了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核定原则基金资金管理遵循适度原则,根据各科研项目的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合理确定资金的核定额度。

同时,要注重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避免浪费和重复投入。

第二条资金管理责任基金资金管理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各项目负责人和实施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员会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科研目标。

第三条资金管理制度基金资金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财政、审计和科研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涉及资金使用、报销、支出审核等方面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制定并及时公布。

第二章资金申请与核定第四条申请程序科研项目负责人需要准备项目申请书,详细陈述科学问题、研究目标、研究方案、预期成果和资源需求等,提交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委员会按照项目的学术价值、研究能力和资源分配情况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核定资金。

第五条资金核定基金委员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评审意见,决定资金的核定额度,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实施单位。

核定额度应合理安排项目研究和开支,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六条资金使用范围基金资金仅用于支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相关的科技创新活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严禁将基金资金用于个人或单位的其他经济活动,如购买房产、投资企业等。

第七条资金使用程序项目负责人在资金核定后,根据项目的研究计划和合同约定,向实施单位提出采购和使用资金的申请。

实施单位按照采购制度和质量要求进行资金使用,并及时报销。

第八条资金管理和监督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科研目标使用和管理资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草案)(2014年1月23日立法工作小组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维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的公正性和科学工作者的权益,推动科学道德建设,促进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在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实施等管理活动中发生的伪造、篡改和剽窃等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准则且违反科学基金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主要职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受理对科研不端行为投诉或举报;(二)组织开展对科研不端行为调查;(三)作出对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决定;(四)执行对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决定;(五)其他职责。

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监督委员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具体实施。

第四条【处理原则】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处理科研不端行为活动中应当坚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和惩教结合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信誉记录】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实施等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实行信誉管理制度。

第二章处理措施第六条【申请人、负责人处理】对项目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参与者的科研不端行为可以采取以下的处理措施:(一)警告;(二)撤销项目;(三)中止项目;(四)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或参与申请资格;(五)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七条【评审专家处理】对评审专家的科研不端行为可以采取以下的处理措施:(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不再聘用。

第八条【依托单位处理】对依托单位的科研不端行为可以采取以下的处理措施:(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一定期限内取消资格。

第九条【警告】警告可以包括一般警告和严重警告两种具体方式。

第十条【中止项目】中止项目适用于已经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者,表现形式为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评审、管理试行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评审、管理试行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评审、管理试行办法正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评审、管理试行办法(1990年10月3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适应基础性研究工作的特点和学科发展的需要,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

第二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辅相成的三个层次。

重点项目主要是针对我国科学发展与布局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学科领域新生长点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工作。

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意义重要。

包括:学科前沿和新生长点的研究;对开拓新兴技术领域、发展高技术起关键作用或对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基础性研究;以及针对我国自然条件、资源特点和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研究等;(二)有先进、可行的研究方案,创新的学术思想和必要的基本实验研究条件;(三)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精干的、以中青年研究人员为主的研究队伍;(四)具有国内领先的研究工作基础,近期可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

第三条重点项目的遴选要在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所确定的学科布局和优先领域的指导下,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并在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

第四条重点项目要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队伍精干。

每项资助强度一般在50万元左右。

研究年限3至5年。

要重视学科的交叉和渗透,但不强调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研究。

注意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作用。

第五条重点项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查批准,并定期向全委会报告。

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管理评估问题析

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管理评估问题析

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管理评估问题析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是我国支持科学研究和推动科学进步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

自1979年设立以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为我国科研工作者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和资金支持,不仅充实了科研人员的科研经费,还促进了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的发展。

然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评估不全面、效率低下、资源分配不合理等。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首先,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评估不全面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在项目申请和评审环节中,评估者往往只关注项目的科学价值和创新性,忽略了对项目的整体可行性和资源利用率的评估。

这导致了一些前期研究工作不充分、实施方案不完整和可行性不高的项目得以获得资金支持,从而浪费了国家科研经费。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评估者应当从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可行性、研究方法和团队实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更加细致和全面的审核。

其次,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着效率低下的问题。

在项目申请和审批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

项目申请材料的审批流程繁琐,项目审核时间长,增加了科研工作者的负担,同时也延缓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为了提高效率,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采用在线申请和审批系统,简化申请材料的审核流程,提高申请者和评审者的工作效率,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第三,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资源分配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现有的资源分配机制主要以项目的科学价值和创新性为依据,忽视了对不同学科和研究领域的需求分配。

这导致了一些学科和领域长期以来缺乏资金支持,限制了相关研究的发展空间。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不同学科和研究领域的需求了解,并在资源分配上进行合理调整,确保各个学科和领域都能够获得公平的资金支持。

此外,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结题评估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

对于已经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进行中期评估和结题评估,及时发现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正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管理办法(1992年10月1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简称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经费的有效使用,推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人才的培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包括计划实施、经费管理、结题评议等)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重要环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科学基金委员会)、受资助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按照基础研究的特点,共同做好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

1.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检查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审批有关重要事项;2.受资助单位应将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列入本单位的重点科研计划,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计划实施、条件落实、财务管理和结题评议。

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多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管理细则,报科学基金委员会综合计划局(简称计划局)备案;3.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计划实施、经费使用、结题总结。

第三条本办法是管理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高技术新概念新的构思探索项目的依据。

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部门、受资助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计划实施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接到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的一个月内,应在申请书的基础上,根据批准通知,认真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口科学部审查(一份),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01.04.201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9
项目进展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1、封面未填写或填写不准确;
日期问题、累计拨款问题
2、撰写问题:内容撰写过于简单,或与项
目计划任务书不一致,未说明原因等
3、主持人未签名。 4、未能按时按要求报送。
01.04.201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0
项目结题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结题报告撰写非常简单,附件材 料不全,态度不认真;
2、经费问题:预决算不相符;经费结余 过多或为负数; 3、未能按时报送,影响申请项目查重。
01.04.201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1
国际合作项目
1、均需在线填写。
2、一般国际合作研究,包括赴国外合作研究、聘 请国外专家来华合作研究、在华主办国际学术会议, 均需至少提前3个月提交申请书。执行结束后一个 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表。 3、协议类国际合作研究,需根据NSFC国际合作局 的通知进行申请。 4、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31日 前的NSFC集中受理期,并需办理学校申报公函等。 01.04.2019 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该类项目按 NSFC重点项目进行管理。
4、申请者及参加者未签名(4份申请书)
5、个别申请书参考文献极少 6、少部分申请书的研究人员、职称、学历等问题
01.04.201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
2006年度我校NSFC项目申请中 应引起重视的问题
报送学部、学科过于集中: ★申请书主要投送在生命科学部,占当年 总申请量的76.5%; ★申请量列前6的学科:农学学科;畜牧兽 医水产学科;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地理 学、土壤学和遥感学科;微生物学科;植 物学科。占当年申请量的 80%。 01.04.2019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2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者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者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重点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二)受理项目申请;(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批准资助项目;(五)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四条重点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项目指南制定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根据基金发展规划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

年度项目指南应当体现优先发展领域、学科发展战略,明确受理重点项目申请的研究领域或者研究方向。

第六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制定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组会议进行论证。

专家评审组对拟列入年度项目指南的研究领域或者研究方向,应当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以出席会议评审专家的过半数通过。

第七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专家评审组论证意见制定年度项目指南,并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条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制定的重点项目指南,应当经过专家论证,并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三章申请与受理第九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重点项目:(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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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受理申请-->初审 -->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学科处综合同行专家 评审意见-->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委务会审 批等环节。
2006年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受理、评审主要工作进程安排(2006.2)
2月15日前 受理单位注册申请,3月1日公布注册情况。 3月1日-3月31日 受理项目申请、结题申报工作 3月5日前 科学部提出在研项目拨款申请,3月31日前财务局完成委内拨款手续。 4月11日 信息中心提供受理情况统计及第一次查重。科学部初筛项目。 6月5日前 信息中心提供第二次查重。科学部处理。 7月31日前财务局在研项目拨款。 7月20日 计划局向受资助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下发准予结题通知。 8月21日前 各科学部完成评审组评审。 9月1日前 科学部完成缓拨项目申请,9月30日财务局拨款。 9月14日-15日 委务会审批。 9月20日前 计划局制发项目审批文件,科学部下达批准项目通知。 10月12日前 各科学部受理计划书。 10月底前 财务局完成新批项目拨款申请单。 11月20日前 反馈未批准项目评审意见及资助项目计划书。 12月11日 计划局发布下年度基金申请通告和项目指南。 12月上中旬 召开管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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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管理工作报告等电 子文件报送的方式: 从 系统提交,建议使用此种方式; 提交软盘或光盘等方式报送,只限申请书可使用此方式。
15.45%
3.78%
数理 化学 生命 地球 工材 信息 管理
2006年度面上项目初审情况
学 部 申请 项数 3796 5266 25199 4376 9681 初筛 项数 124 79 1800 149 1172 初筛率 (%) 3.27 1.5 7.41 3.4 12.11 数理科学部 化学科学部 生命科学部 地球科学部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 需经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可申请;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 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 限项规定: 青年为主;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工作者申请与承担 4)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须是规定的11类行政所辖单 (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别基金项目的 位的正式受聘人员,重点支持结合当地条件和特点的研究工作。 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



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正文报告 撰写提纲
1. 面上项目正文报告撰写提纲
2. 重点项目正文报告撰写提纲 3. 重大项目正文报告撰写提纲 4.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正文报告撰写提纲 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正文报告撰写提 纲 6.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正文报告撰写提纲 7. 国际合作项目正文报告撰写提纲(略) 8.专项基金项目正文报告撰写提纲(略)
示例二: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未签字
提示:
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 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参加该项目申请并履行有关职 责,以附件形式在申请项目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报。
示例二: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盖章
非注册单位的法定公章
示例四:非地区基金规定的区域范围
提示:
地区科学基 金项目的申请 者须是规定的 5个省:青海、海南、云南、贵州、江西 11类行政所辖 5个自治区:内蒙古、宁夏回族、新疆维吾尔、 单位的正式受 聘人员。 西藏、广西壮族
于简 单。
示例九: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面上项目 XXX 联合基金
NSAF 钢铁研究 黄河研究 航空科技
总结:
“二违反”:违反基金管理规定,违反基金管理
办法(超项,青年基金申请者超龄,第二次申请 青年基金等);
“三不”:不具备申请资格,不属于申报学科的
资助范围,经费预算不合理;

筛除数 多

示例一:超项申请-累计超项
张教授(申请1项)
提示: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 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 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张教授(参加申请和参加在研的面上 项目各1项)
示例一:超项申请-当年超项
李副教授申请面上项目A
李副教授申请面上项目B
李副教授参加申请面上项目C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 办法与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计划局 刘卫 2006年11月7日
一、了解整体情况
基金资助的基本格局
相辅相承,交叉融合 源头创新
以人为本
研究项目
人才培养资 助体系
科技活动与专项工作
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体系
(自然科学基金委章程、监督委员章程)
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项目 的资助经 费管理办 法



交流和横向的比较。
基金重大研究计划的结构化示意
自上而下
顶层设计
不同学科背景 不同学术思路 项目群 不同层次项目 交叉、融合、集成、升华
自下而上
促进科学家交叉 孕育原始性创新
重大研究计划的组织特点

不设首席科学家;6-8年长期资助;按年度分批发布指 南;不一次性组织队伍;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碰撞, 发挥学术民主和自由竞争,加强集成与升华。
如何获取电子申请书

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下载中心或
主页获取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申请人均可下载 申请书是自解压文件的可执行文件,文件 名为nsfcproposal.exe
报送申请书及相关报表的电子文件的方式
4月15日前
计划书
1个月内返回
结题报告及财务 决算表
3月31日前
年度进展报告
每年1月15日前
重点项目评审和验收办法

重点项目立项采取宽口径,给申请者更多的空间,
减轻对号入座的现象。 地球、生命科学部等采取大领域公布指南,集中 评审方式。 加快立项过程,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等在鼓励领域 中接受自由申请,与其他项目共同遴选。 采取集成评审与集中验收,提高工作效率,促进

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关注相关办法)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 国际合作项目 资助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 NSFC/RGC联合科研基金项目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 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境内涉外学术会议

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面上项目管 理办法

主要内容也就是基金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总则-申请-评审与批准-实施与管理-回避与保密监督与审计-附则(重点、重大:立项-结题验收)
11个行政所辖单位:
1个自治州:延边朝鲜族
重点支持结 合当地条件和 特点的研究工 作。
示例六:经费预算不合理-仪器设置费过高
仪器设置费 占研究经费 的70.77%。
示 例 提示: 六 NSFC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规定: : 未填 经 写计 1)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费 算依 2)重点、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 预 据与 算 3)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说明 不 4)重点、重大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 或填 合 写过 5)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理
申请1或负责 或参加限2项
获博士学位 有
申请1或负责 或参加限2项
在职研究生 有 限1项
参加项目数
其他要求
限1项
需导师同意


中 级 职 称
申请资格 申请或负责项目数 参加项目数
其他要求
有 限1项 不限
需推荐 无
有 限1项 不限
无 有
有 限1项 不限
需推荐、需 导师同意 无
初 级
申请资格
申请或负责项目数
申请者基本资格(规定:第八条)
1)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 申请项目的研究; 2)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 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单位要严格审核) 3)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只可申请面上项目,并须 征得导师的同意。
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
1)申请者须符合《规定》第八条要求,并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
-不限
初审条件(规定中第十五条)
科学部负责申请项目的初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继续评议和评审:
1)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违反了自然科学基金委的 有关规定;
2)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3)申请项目主体内容不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 围或申请经费超出基金项目资助能力;
二、认真学习,加强审核,提高质量
及时了解相关文件和材料

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首先要阅读当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发布的 基金申请通告、项目指南(一般在前一年年底发布),同 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长远发展 需求制定的优先资助领域(一般每五年发布一次); 其次,还要了解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各类项目相关的管理 办法等; 第三,有些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和规定,要随时访问自然科 学基金会的网站,查阅相关的通告及管理办法。网址为: http://。 第四,查阅自然科学基金会近些年资助的项目汇编,了解 本领域已资助的项目。 申请书撰写提纲,填写真实,认真审核。
杰出青年 科学基金 的资助经 费管理办 法
专项项目(注意相关办法)
科学部主任基金 委主任基金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 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科普项目 青少年科技活动 其他

目前实施的联合基金/项目
(关注项目指南、协议)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联合基金 钢铁研究联合基金 雅砻江水电开发联合研究基金 民航科学技术联合研究基金 广东省自然科学联合研究基金 微软亚洲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 铁道部联合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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