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章程范本

合集下载

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区路号楼层室。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甲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乙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深圳有限公司章程最新版

深圳有限公司章程最新版

深圳有限公司章程最新版————————————————————————————————作者: ————————————————————————————————日期:深圳有限公司章程最新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深圳某某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住所: 深圳市长宜路161号xx室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起重运输设备部件、建筑工程机械部件、机床附件设计、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国内一般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时间法人520万认缴2017.1.7 股东480万认缴2017.1.7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公司章程(深圳)

公司章程(深圳)

XXXXXX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XXXXXXXX公司住所:深圳市XX区XX街道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 XXX许可经营项目: XXX (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写“无”)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名称与住所如下:名称或姓名:XXXXXX住所:XXXXXX主体资格证明: XXXXXXXXXXX (自然人股东填身份证明号码;法人股东填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公司章程(模板)

公司章程(模板)

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1、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2、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第十条股东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深圳一般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深圳一般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深圳一般有限公司章程样本(2)深圳一般有限公司章程样本第九章监事第三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注:1或2名)。

监事由股东会委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四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二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深圳公司章程

深圳公司章程

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住所: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初级农产品销售;种植技术、养殖技术的研发;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许可经营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贰个,名称与住所如下:名称或姓名:住所: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名称或姓名:住所: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股东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深圳公司章程

深圳公司章程

深圳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住所:[公司地址]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列举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可根据市场需要,依法调整经营范围,并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三章股东第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列出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等]。

第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列出股东权利,如参与决策权、分红权、股份转让权等]。

第七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列出股东义务,如按时出资、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抽逃出资等]。

第四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列出股东会的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详细描述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

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六章利润分配与风险分担第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十二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章公司机构设置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具体人数],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为[具体人数],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八章法定代表人第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深圳市公司章程

深圳市公司章程

深圳市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区路号楼层室。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甲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乙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深圳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深圳市X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深圳市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产品(以工商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名称、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如下:第八条甲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XXX元,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XXX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分三期缴付:首期支付出资额的X%(即人民币XXX 万元),在公司临时资金账户开设后三日内缴付;第二期支付出资额的X%(即人民币XXXX万元)、第三期支付出资额的X%(即人民币XXX万元),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缴清。

第十条公司应于甲乙双方出资到位后三个工作日内委任有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就出资进行验证,并在出具验证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的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以下内容:(1)公司名称(2) 公司成立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及股权比例(3) 出资证明书及编号第十三条公司在经营期限内可以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变更其注册资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须经股东会一致同意。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有限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公司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除外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出资设置抵押、质押、债务或以及其他形式设置他项权利第五章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针(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卷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当股东会就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重组兼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三名,乙方委派二人。

公司首届董事会,董事长由甲方委派陈永弟担当。

董事长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对发行公司债卷的方案(7)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二十三条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提名,董事长聘任和解聘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视1人,有乙方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五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2)、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理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理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六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二十七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八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股东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公司应当在每一季度终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各股东方提交当期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二十九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

公司的资产。

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三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一切开支单据必须是有效单据并经授权人签署方为有效。

第三十二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会违反前提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十四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由各股东各自提名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六条乙方负责提供XXXXXXX产品生产线投产所必需的前部设备清单并指导公司采购,负责提供生产成品原辅材料的产地、标准及价格等信息,以成本价或以不高于市场价向公司提供降解材料产品的核心材料(母料),负责公司工厂的设计、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组建合格的产品生产线,无偿许可公司使用与降解材料产品有关的除母料意外的前部专利技术及专有技术、商标,提供与生产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确保公司所有的降解材料产品生产线能够持续、稳定地生产出不低于98%合格率的满足市场需求的合格产品。

第三十七条乙方确认,合作期内,在年产XXX万吨的额度内,公司有优先投资权,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建厂,规模生产XXXX产品。

除乙方在广东汕尾XXXXX的生产基地外,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乙方应保证在该额度内优先由公司建立生产基地,在保证公司享有优先投资权的前提下,乙方应至少优先保证公司年产XX万吨的订单需求。

第三十八条乙方确认,合作期内,除公司的产能不能满足深圳市场需求外,公司在深圳市有独占销售权,乙方除现有生产线约每天XXX吨产能外,不得在扩大产能且不得安排与第三方合作的产品进入该市场。

此外,如公司确认在某个城市设立唯一总代理,则该区域的货源由公司独家供应。

合作期内,乙方不得单独或与第三方在深圳合作开展XXX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乙方根据市场和客户的特殊要求,所研发的新产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试销,一旦公司具备生产能力时,即有公司生产和销售。

第三十九条有关生产生物质降解材料产品的材料部分的配方和工衣由乙方向公司提供,核心材料(母料)的重量比例应在成品的30%以内,特殊要求材料不受此限。

母料的价格原则上应接近成本价,且不得高于乙方向其控股子公司供应的价格和/或市场价,母料价格可以因其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而有所波动,但不得因石油或材料价格的变动而波动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二存续的除外;(3)股东会会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四十一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5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如果股东会一致批准延长经营期限,公司应在经营期限期满前至少六个月内向审批机构申请延期。

经审批机构批准,经营期限可延长。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四十三条笨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加盖公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