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的依据》word版
安全评价常用评价依据(于2020年3月)
安全评价常用的评价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主席令第6号 [2019]主席令第29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1994]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第四修正)[2001年]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主席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主席令第4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主席令第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2008年]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主席令第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主席令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主席令第69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645号修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23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279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
安全预评价依据
安全预评价依据(2013年11月28日更新有效)
一、法律、法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2012年12月28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局[2003]1346号)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及石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字[2005]67号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8]11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5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二○○九年九月八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国发[2010]23号)
▶《冶金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208号,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安监政法〔2009〕78号,2009)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word版本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7-01-04发布2007-04-01实施
前言
为促进安全评价工作的发展,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有关安全评价的管理、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富、王浩、陈江、阴建康、任建国、陈兵、陈立元、王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评价的管理、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评价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评价
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的活动。也可针对一定区域范围。
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的依据
安全评价的依据
安全评价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必须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保障被评价项目的安全运行,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安全评价涉及的现行主要法规、标准见附录1,这些法规、标准等可随法规、标准条文的修改或新法规、标准的出台而变动。
1 法律、法规
1)安全法规的规范性文件
安全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以下6种。
(1)宪法。宪法的许多条文直接涉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问题,这些规定既是安全法规制定的最高法律依据,又是安全法律、法规的一种表现形式。
(2)法律。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构以法律形式颁布实施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
(3)行政法规。它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例如国务院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女职工保护规定》等。
(4)部门规章。它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安全规章,是安全法规各种形式中数量最多的。例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安全评价通则》及各类安全评价导则,(原)劳动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等。
(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地方法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地方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其首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项文件。
(6)国际法律文件。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是我国政府批准加入的国际劳工公约(目前共22个)。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
(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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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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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的依据
安全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 : 10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5、G B50028 —— 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6、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 ] 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7、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8、G BJ16 - 87 (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G B15608 - 1995《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
10、G B18265 - 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11、G B18218 - 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12、G B17914 - 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六、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性物质
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是一种略带臭味的无色可燃气体。液化石油气析易挥发,闪点为-60 C, 与空气混合后,只要遇到微小的火源就能引燃,爆炸析限为2.25-9.65%。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到明火就会回燃。其火灾危险等级为甲A,与氧化剂接
触反映剧烈。长期接触其低浓度气体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现象,吸入其高浓度气体时有麻醉作用,并能引起窒息。
2、罐区危险性
液化石油气罐独立布置在储罐区,与液化气分装间、机房、
安全评价依据
安全评价依据
一评价依据的法规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5月1日施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
行)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5号)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号)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73号)
10.《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6
年,劳动部令第3号)
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1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
知》(发改投资[2003]1346 号)
14.《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
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1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
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
16.《生产经营单位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行业资料:________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4 页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安全评价的原则
安全评价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安全评价工作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提出预防、控制、治理对策措施,为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是关系到被评价项目能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能否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关键性工作。由于这项工作不但具有较复杂的技术性,而且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用严肃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面、仔细、深入地开展和完成评价任务。安全评价应遵循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针对性、综合性和适用性原则。
1.权威性
安全评价是国家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的,安全评价是一项国家正在建立并逐步完善,旨在从根本上控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制度。政策、法规、标准是安全评价的依据,政策性是安全评价工作的灵魂。所以,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全面、仔细、深入地剖析评价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在执行产业政策、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
安全评价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编辑:朱振尧
安全评价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11月3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
月1日施行);
(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2002年5月12日公布并施行);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2009年5月1
日起施行);
(1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
号);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40号;
(13)《特种设备质量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
号令);
(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2005〕70号);
(15)《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1999〕154号);
(16)《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17)《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TSG R0004-2009);
《安全预评价导则》word版
AQ8002-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
前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内容和程序 (4)
4 安全预评价报告 (8)
5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格式 (9)
前言
安全预评价对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订工业园区建设安全生产规划、降低生产经营活动事故风险提供技术支撑。本标准对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内容、报告格式等基本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对确保安全预评价工作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为制定各行业安全预评价的具体细则提供基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浙江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浩、阴建康、任建国、鲁顺清、刘正伟、陈兵、陈立元、王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内容、报告格式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工业园区规划或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预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实施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安全预评价程序
安全预评价程序为: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word版本
概述编辑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是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于2007年1月4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07年4月1日实施。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评价的管理、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评价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术语定义
3.1 安全评价Safety Assessment
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做出评价结论的活动。安全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定区域范围。
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3.2 安全预评价Safety Assessment Prior to Start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业园区规划阶段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3.3 安全验收评价Safety Assessment Upon Completion
安全评价依据
安全评价依据
第一部分引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其它适用于安全评价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
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安全评价的依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2 安全评价的依据
198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 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重大伤亡,是指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三人以上的;严 重后果,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以及经济损失虽不 足规定数,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所谓情节特别恶劣,是指经常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明知没有 安全保证,不听劝阻,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过事故不引以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
制度,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第六条规定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2.1.4
2.1.5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
行政规章
分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两高”联合发布危害生产安全案件司法解释
本解释自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 核心: 1、“死一或伤三”即可入罪,“隐形股东”要担责。
2、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
元作为入罪标准。 3、严惩事故背后的腐败,明确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认定. 4、阻挠事故抢救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安全评价依据
安全评价依据
一
评价依据的法规和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5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10.《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6年,劳动部令第3号)
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1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
资[2003]1346号)
14.《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1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
字[2002]124号)
16.《生产经营单位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
(完整word版)安全预评价导则
安全预评价导则
AQ 8002-2007
前言
为促进安全评价工作的发展,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有关安全评价的管理、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富、王浩、陈江、阴建康、任建国、陈兵、陈立元、王雷。
目录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安全预评价程序 (3)
4安全预评价内容 (3)
5 安全预评价报告 (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内容、报告格式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工业园区规划或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预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实施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安全预评价程序
安全预评价程序为: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4安全预评价内容
4.1 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明确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收集并分析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相关事故案例;对类比工程进行实地调查等内容。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范本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范本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对相关安全标准、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理解和遵守,同时还需要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和工程安全风险的特点。在进行安全评价工作时,以下几个方面是重要依据。
一、安全标准与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内容。
2.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评价的范围、内容和流程等。
3. 国家相关标准: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等,这些标准规定了工程施工现场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
二、现场实际情况的考虑
1. 工程环境特点:包括工作条件、气候环境、地理位置等,这些因素会对工程安全评价产生一定影响,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2. 职业卫生评价:包括对环境噪声、粉尘、有害物质等职业卫生因素进行评估,以确保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3. 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要考虑工程现场是否落实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全岗位设置、防护设施使用、警示标识设置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三、工程安全风险的特点
1. 工程特点:包括工程规模、施工方式、地质条件等,在评价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安全产生的潜在风险。
2. 设备和材料安全性评价:对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安全性评价,包括设备材料的使用、安全操作要求和缺陷排除等方面。
3. 人员安全培训和管理:对工程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进行评估,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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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5、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6、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7、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8、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GB15608-1995《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
10、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11、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12、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二、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
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性物质
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是一种略带臭味的无色可燃气体。液化石油气析易挥发,闪点为-60℃,与空气混合后,只要遇到微小的火源就能引燃,爆炸析限为2.25-9.65%。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到明火就会回燃。其火灾危险等级为甲A,与氧化剂接触反映剧烈。长期接触其低浓度气体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现象,吸入其高浓度气体时有麻醉作用,并能引起窒息。
2、罐区危险性
液化石油气罐独立布置在储罐区,与液化气分装间、机房、槽车装卸台设施相邻。由于罐体、管道、阀门等损坏发生泄露,如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会发生喷射性火灾事故。因为液化石油气罐内是正压,空气、火焰钻不进去,所以储罐本身不会从内部发生着火爆炸,但在无法制止泄露的情况下,则火焰无法扑灭。当液化石油气与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并在爆炸极限范围内时,如遇到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
热源则会引起爆炸。
3、罐体燃烧爆炸危险性
液化石油气储罐、阀门、管道等发生严重破裂瞬态泄露时,液化石油气将以气态和液态两种形态扩散到空气和火堤内。瞬间蒸发的比例决定于环境温度,液态液化石油气吸收周围热量继续蒸发。泄露的液化气如立即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则发生沸腾液体扩展为蒸气爆炸,如延迟点火,则发生蒸气云爆炸,前者属燃烧型,后者属爆炸型,其后果都很严重。
4、装卸作业危险性
(1)因槽车、储气罐及闸阀管道等设备存在故障缺陷或违章作业、操作失误而出现跑气、泄漏时,液化气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会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2)液化石油气泄露将污染环境,且可能导致人员中毒。
5、机泵房和灌装间危险性
机泵房和灌装间存在夹伤、擦伤、卷入等机械伤害。如发生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及人员伤亡及中毒事故。
四、评价方法的选择与分析评价
根据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站厂情况,结合国家安全监督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采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推荐的安全检查表法,划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要求、仓储场所要求、仓库建筑要求、消防与电气设施6个单元进行评价。见表一、二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评价现场调查表
2、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为符合安全要求。
3、A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为不符合安全要求。
、B项中有5项以上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安全要求;少于5项(含5项),但不超过B 项总数20%,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5、对A、B项中的不合格项,均应整改,但整改后必须由评价机构认定,达到要求也视为合格,并修改评价结论。
七、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1、严格按照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并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充实完善;
2、认真规范学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
3、加强库区的消防管理,尤其是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以杜绝一切形式的火源;
4、气罐区属重大危险源,要严格管理,定期检测,同时加强夜间巡查,防止燃气泄漏;
5、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避雷、防静电装置,无效的及时更换,确保安全防护设施性能良好,安全有效;
6、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按规定发放,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碒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八、整改情况的复查
九、评价结论
根据对中源液化石油气贮气站的安全作业条件等进行的综合评价,认为该气站各项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符合要求,施工建设规范合格,且各种安全设施已通过消防、避雷防静电等相应职能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均在有效期内。依据有关标准对照,该气站符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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