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2010〕494号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2011年土建案例及答案
接接桩,管桩接桩接点周边设计用钢板,该型号管桩成品价为 1800 元/m3,a 型空心桩尖市场
价 180 元/个。采用静力压桩施工方法,管桩场内运输按 250m 考虑。本工程人工单价、除成
品桩外其他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费率标准等按计价表执行不调整。请根
据上述条件按江苏省 04 计价表的规定计算该打桩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π取值 3.14;按计
钢筋 钢筋 规格
编号 名称
钢筋用量计算表 单根长度计算式
8
单根 根
长度 数
(米)
总长 重量
度 (kg)
(米)
1号
2号 分布 筋
3号 分布 筋
4号 分布 筋
5号
6号 分布 筋
7号
8号 分布 筋
9号 分布 筋
10 号
六、(本题 40 分,中级、高级做) 某工业厂房±0.00~3.27m 结构图如图所示,柱、剪力墙砼为 C35,梁、板砼为 C30,柱
11
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价款调整的条款签订如下: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本工程应该计入投标报价中
的费用以及各类建材的合理市场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施工期内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调整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
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0]494 号)调
整。
12
2、该项目中由于部分砼结构支模高度大于 10 米,需要搭设高支模。施工中按专家认证 后的方案进行了搭设。按专家方案支模费用远远大于施工企业原投标时按计价表的套价。承 包人要求补差。
房屋重置价
苏州市物价局关于确定2010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苏住建〔2010〕143号)各市、区住建(房产)局,各市、区物价局(办),各有关单位:根据现行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量计量标准及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08]66号),市住建局《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苏住建[2010]4号),对2010年各种等级房屋基本重置价格进行了测算、调整。
现将2010年度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公布如下:一、城镇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钢结构880.87元/平方米钢混结构一等高层写字楼1719.32元/平方米高层住宅1525.02元/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1465.94元/平方米钢混结构二等1205.07元/平方米钢混结构三等895.48元/平方米混合结构一等866.55元/平方米混合结构二等704.78元/平方米混合结构三等546.56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一等822.66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二等657.51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三等494.2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一等306.0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二等183.59元/平方米车库(多层住宅底层)450.29元/平方米阁楼(多层住宅顶层)502.43元/平方米二、农村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未列出结构等级的农村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按照城镇价格确定)混合结构二等599.06元/平方米混合结构三等464.57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一等699.26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二等558.89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三等420.07元/平方米简易结构一等260.1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二等156.06元/平方米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市可结合当地情况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发布部门:苏州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10年04月12日实施日期:2010年04月1 2日(地方法规)。
2010年-2017年江苏人工费调整汇总
82 79 74 74 71 66 82-106 74 103 106-129 93 98 85 90 79
85 82 77 77 74 69 85-110 77 107 110-134 97 102 88 94 82
86 82 78 78 75 69 85-111 78 109 111-135 修缮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建筑)
包工不包料单独装饰工程 包工不包料安装市政工程 包工不包料修缮加固工程
点工 点工装饰工程 机械台班中工日单价
江苏省定额人工费用调整汇总(徐州、淮安地区)
调整文号
工种
苏建价 苏建价 〔2010〕494号 〔2011〕812号 2010年11月1日 2012年2月1日
苏建函价 【2013】111号 2013年3月1日
调整时间
苏建函价 苏建函价 【2013】549 【2014】102 号 号 2013年9月1日 2014年3月1日
88 84 80 81 78 72 87-114 80 112 114-138 101 108 95 86
89 85 81 82 79 73 88-116 81 114 116-140 103 108 96 87
92 88 83 84 81 75 91-119 83 117 119-145 106 111 99 90
苏建函价 【2014】569号 2014年9月1日
苏建函价 【2015】133号 2015年3月1日
苏建函价 【2015】628号 2015年9月1日
苏建函价 【2016】670号 2016年9月1日
建筑工程一类工 建筑工程二类工 建筑工程三类工
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 安装、市政工程二类工 安装、市政工程三类工
(全)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价定(2001)401号至苏建价定(2011年)812号文件(全)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6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调整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全)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价定(2001)401号至苏建价定(2011年)812号文件(全)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6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调整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2010年南京市计价文件、计价解释专题讲座
二、多个单项工程组团工程垂直运输费如何套用? 答:根据每个单项工程,分别套用国家工期定额,分别 计算垂直运输费。 三、单项工程实际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与定额不一致时, 定额含量如何调整? 答:(1)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定 额塔吊台班数量改以该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换之,且檐口高 度在30m以上的单项工程另增加塔吊台班0.09台班/天,卷扬 机台班扣除。 (2)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卷扬机,不使用塔吊时,执行卷 扬机施工定额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系数0.50。
4、执行2001年预算定额的建筑、安装和市政在建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 约定可按国家政策性调整进行调整时,未完成部分工作量( 包括机械台班)人工工资标准按照44.00元/工日进行调整。 5、我省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44元/工 日执行。 6 、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 (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 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 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至4月1日未完工程执 行此标准。
6、苏建函价„2010‟130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的通 知” (2010年3月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投标人仅需提供《分部分项工程 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的书面文档正本一份,同 时提供该分析表的电子文档。 二、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清单编码 “08规范”规定“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复 ”。现调整为: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复,不强 制要求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五、工程量清单项目有关情况的确定原则 1、当个别实体项目招标人未提供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 单,而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自主报价时,除施工合同另有约 定外,该实体项目费用在竣工结算时应按投标时标准计取。 2、招标人提供设计图纸的非实体项目,应作为分部分 项项目性质对待。 3、当清单项目部分特征内容要求投标人自行确定并自 主报价时,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该部分项目特征费用应 以投标书中的项目特征为依据进行竣工结算。 六、关于暂列金额与计日工报价问题 暂列金额或计日工作为今后有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 费用,当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暂列金额或计日工进行报价, 但投标人未填报暂列金额或计日工费用时,不能视作该费用 已隐含在其它项目费用之中,应视同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021年人工工资调整方案
《XX年人工工资调整方案》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XX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XX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 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xx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o二、调整办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木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调整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按木通知标准执行。
4、执行202X年预算定额的建筑、安装和市政在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约定可按国家政策性调整进行调整时,未完成部分工作量(包括机械台班)人工工资标准按照44.00元/工日进行调整。
5、我省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44元/工日执行。
关于调整建筑人工费所有文件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2005年)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厅、局:根据全省各地调查反映的情况,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普遍偏低,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为了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发展,稳定队伍,进一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现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32.00元/工日、二类工30.00元/工日、三类工27.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35.00~50.00元/工日;修缮工程:30.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一册与第四册30.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35.0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39.00元/工日,其中:单独装饰工程46.00~61.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二册与第三册46.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33.00元/工日,其中:单独装饰工程40.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二册与第三册40.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招标工程编制标底以及依法不招标工程,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2、采用可调价格计价的招标工程,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采用固定价格计价的招标工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确定。
4、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按照二类工30.00元/工日确定;其他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按相应工程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5、2004年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工资调整标准按照建筑工程二类工标准确定。
6、本通知调整后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应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作为计取有关费用的计算基础。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以2005年4月1日起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调整。
江苏省建设厅人工调价文件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定(2005)65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厅、局:根据全省各地调查反映的情况,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普遍偏低,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为了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发展,稳定队伍,进一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现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32.00元/工日、二类工30.00元/工日、三类工27.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35.00~50.00元/工日;修缮工程:30.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一册与第四册30.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35.0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39.00元/工日,其中:单独装饰工程46.00~61.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二册与第三册46.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33.00元/工日,其中:单独装饰工程40.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二册与第三册40.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招标工程编制标底以及依法不招标工程,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2、采用可调价格计价的招标工程,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采用固定价格计价的招标工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确定。
4、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按照二类工30.00元/工日确定;其他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按相应工程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5、2004年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工资调整标准按照建筑工程二类工标准确定。
6、本通知调整后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应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作为计取有关费用的计算基础。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以2005年4月1日起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调整。
苏建价2010
苏建价2010-494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0〕494 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 56 元/工日,二类工 53 元/工日,三类工 50 元/ 工日;单独装饰工程:61~78 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53 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 07 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 53 元/工日,第二册 60 元/工日,第三册 50 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 78~96 元/工日、执行 07 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 77 元/工日,其余工程 70 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 67 元/工日、执行 07 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 63 元/工日外,其余工程 58 元/工日。
4、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 53 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4、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自2010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
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人工工资调价方法或未规定国家政策性调整不调整的工程,2010年 11 月 1 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中的标准执行;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人工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程,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应同比让利。
江苏省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更新至
苏建函价〔2010〕494号,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1〕812号,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3〕111号,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3〕549号,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苏建函价〔2014〕102号,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4〕569号,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5〕133号,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5〕628号,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6〕117号,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函价〔2016〕570号,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苏建价站【2017】8号,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各专业工程费率
各专业工程费率一、苏建价(2008)67号二、措施费率根据江苏省09费用定额规定:1、临时设施费:建筑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2%计算。
单独装饰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3~1.2%计算,安装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6%~1.5%计算。
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夜间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脚手架费: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第十九章计算。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垂直运输机械费: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第二十章计算。
6、室内空气污染测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7、检验试验费:建筑与装饰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2%计算。
安装为0.15%,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
(2003计价表上册)8、赶工措施费:均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5%计取,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9、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序号名称基本费率考评费率奖励费率(市级/省级文明工地)1 建筑工程 2.2 1.1 0.4/0.72 安装工程0.8 0.4 0.2/0.43 单独装饰工程0.9 0.5 0.2/0.41、包工包料工程: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53元/工日,三类工5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61~78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53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53元/工日,第二册60元/工日,第三册5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除单独装饰工程78~96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77元/工日,其余工程70元/工日。
3、点工:除单独装饰工程67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3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元/工日。
江苏省定额人工 费率调整汇总
70 70-90
63 63 67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包工包料(机械台班76) 二类工
26 30 37 44
44 53 44 53 53
53 60 50 67
60
61 69 58
三类工
2013.3.1 苏建函价 【2013】
土建 装饰 2013.3.1 苏建函价 市政、安装 【2013】 修缮加固工程 111号 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 古建园林工程
48
58
53 44 53
50
53 60 50
63
56
61 69 58
56
69
48
58
56
69
58
70
67
78-96
58
70
58
70
63
77
58
70
73
67
88
77
67
90-110
65
67
79
69
67
83
73
67
88
67
67
81
73
67
89
67
67
81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 点工
71
63
69 78 66
三类工 74
土建 装饰 2013.9.1 苏建函价 市政、安装 【2013】 修缮加固工程 549号 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 古建园林工程
土建 装饰 2014.3.1 苏建函价 市政、安装 【2014】 修缮加固工程 102号 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 古建园林工程
土建 2014.9.1 装饰 苏建函价 【2014】
569号
79
毕业设计-仪征市浦西小区70#楼工程量清单计价
毕业设计仪征市浦西小区70#楼工程预算书(清单计价)系别:土木工程学院专业:工程造价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2014-3-16摘要仪征市浦西小区由仪征市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五层住宅,层高2.9m,底层为自行车库, 建筑高度16.94米,总建筑面积2353.08平方米,占地面积433.16平方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二级。
本预算书按江苏省04计价表和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进行清单综合单价的分析、计算工程造价。
成果包括如下内容:封面;编制说明;土建工程造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综合单价;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规费清单及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书;清单工程量计算书;清单工程量两算对比分析表(手工算量与软件算量的对比)。
关键词:框架,工程量清单,两算对比,预算书ABSTRACTThis project for the Yizheng puxi living quarters, developed by Yizheng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 LTD. structure is reinforced concrete frame, five storey residential, height is 2.9m, the bottom for the bicycle garage, building height of 16.94 meters, a total construction area of 2353.08 square meters,covers an area of 433.16 square meters, the design life of 50 years, buildingrefractory grade two, building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is seven degrees, the structure type of reinforced concrete frame structure, the roof waterproof grade twoThe budget books is according to the Jiangsu Province 04 meter and 08 of bill of quantitiescalculation calculation of engineering cost analysis, the comprehensive unit pricelist. Graduation design results: cover; Manual; The civil engineering cost summary table; Partial cost integrated unit price; Measures to project cost integrated unit price; List of other items and pricing list; List of charges and fees and valuation table; Quota calculation of quantities; List of quantities calculation; List two contrast analysis table of quantities.Keywords:frame, the bill of quantities, measurement, budget statement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系仪征市浦西小区70#楼工程,总建筑面积2353.08平方米,占地面积433.16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五层住宅,层高2.9m,底层为自行车库, 建筑高度16.94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南京市历年预算人工费调整(截止2015.3.1)
110
107
103
99
88
安装、市政
102
99
97
93
89
79
修缮加固
108
105
102
98
94
8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13
110
107
103
99
88
三、点工
单独装饰
97
95
94
90
87
77
67
60
50
40
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
第二册
63
56
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89
87
85
82
79
70
56
47
40
32
包工包料(二类工)
86
84
82
79
76
67
53
44
37
30
包工包料(三类工)
81
79
77
74
71
63
50
41
34
27
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市政
包工包料(一类工)
82
79
77
74
71
63
56
47
40
32
包工包料(二类工)
79
76
74
71
68
60
53
44
37
30
包工包料(三类工)
07版第三册
50
44
90版第一册、第四册
44
37
30
90版第二册、第三册
08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合集5篇]
08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合集5篇]第一篇:08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市建委(局)、财政局,绥中县建设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及我省建筑市场人工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人工费。
二、在施工期内的人工费指数,与基准日前发布的人工费指数的差,超过人工费风险幅度时,可对人工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
三、按人工费指数调整后的人工费增减部分不作为除税金外的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人工费风险应由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禁止单方承担无限风险。
我省规定人工费风险幅度为基期价格的±10%。
五、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人工费的风险幅度,但最高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风险幅度。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人工费视为已按基准日前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进行了调整,并考虑了±10% 的人工费风险。
六、人工费指数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季度在《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向社会发布。
附件:相关名词解释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相关名词解释1.人工费基期价格:是指按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以及《关于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2010]36号)、《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发[2011]5号)文件规定调整后的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的人工费总和。
2.人工费报告期价格:是指不同施工期内,我省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支出的平均值。
3.人工费指数:是人工费报告期价格与人工费基期价格比值,在此基础上综合测算拟调整期限内人工费的变动情况,它是工程造价计价的标准和调整依据的组成部分。
江苏省人工调差时间节点
苏建函价〔2013 2 0 1 3 年 9 月 1 日 苏州市 〕549号
包工包料 工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一类工 苏建函价〔2014 苏州市 〕102号 包工包料 工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一类工 包工包料 工程 2 0 1 4 年9月 1 日 苏建函价〔2014 苏州市 〕569号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人工调差时间节点
执行时间 文号 地区 工种 一类工 2005年4月1日 苏建价〔2005〕 7号 包工包料 工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 工程 一类工 2006年8月1日 苏建价〔2006〕 276号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 工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 工程 一类工 2010年11月1日 苏建价〔2010〕 494号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一类工 2012年2月1日 苏建价〔2011〕 812号 包工包料 工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包工包料 工程 一类工 2013年3月1日 苏建函价〔2013 苏州市 〕111号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2008年4月1日 苏建价〔2008〕 66号 40 37 34 48 40 47 44 41 58 48 56 53 50 70 58 70 67 63 88 73 81 77 72 101 84 104-127 89 81-104 90-110 77 70-90 78-96 67 61-78 69-86 60 54-70 57-72 50 45-58 30 35-50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90版古建园林工程 第二册 第三册 第四册
江苏省人工价格调整汇总2004.4-2014.9
苏建价 2009、5、 (2009价表
2004、4、 苏建定 04年第2期 1 (2004)29号 造价信息
2006、1、 苏建价 06年第1期 1 (2005)349号 造价信息
2009、5、 苏建价 1 (2009)107号
2004、4、 1 2004、12 、1
04计价表 苏建定 05年第1期 (2004)414号 造价信息
苏建函价 2013、3、 针对南通 (2013)111 1 地区 号
苏建价 2013、9、 针对南通 (2013)549 1 地区 号
苏建价 2014、3、 针对南通 (2014)102 1 地区 号
苏建价 2014、9、 针对南通 (2014)569 1 地区 号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的1.5%~3.5%;单独装饰工程:分部分项的0.5%~1.5%;具体由造价处核 定。 招标时统一:建筑工程按分部分项的2%;结算时按造价处核定。 计算基础:分部分项工程费 序号 现场 安全 文明 施工 措施 费 1 2 3 4 5 6 7 8 9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工程名称 建筑工程 构件吊装 桩基工程 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单独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古建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市政工程 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 构件吊装 桩基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单独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修缮工程 基本费% 2 0.8 1 1 0.8 0.7 1.4 0.7 1 基本费% 2.2 0.85 0.9 1 0.9 0.8 1.1 1.5 0.7 0.8 分部分项的0.4%; 检验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的0.18%;安装工程:分部分项的0.15%;市政工程:分部分项的0.15% 试验 费 建筑工程、单独装修:分部分项的0.2%;市政、安装工程、修缮土建:分部分项的0.15%; 修缮安装工程:分部分项的0.1%;仿古:分部分项的0.3%;园林:分部分项的0.15%。 考评费% 1.1 0.5 0.6 0.6 0.5 0.4 0.8 0.4 0.6 现场考评费% 1.1 0.5 0.5 0.6 0.5 0.4 0.6 0.8 0.4 0.4 0.2/0.4 0.2/0.4 0.2/0.4 0.2/0.4 0.3/0.5 0.2/0.4 0.2/0.4 奖励费(市级/省 级)% 0.4/0.7 0.2/0.4 0.2/0.4 0.3/0.5 0.2/0.4 奖励费(市级/省 级)% 0.4/0.7
江苏省定额人工 费率调整汇总
71
63
69 78 66
三类工 74
66
72 81 69
三类工 77
69
75 84 72
三类工 79
2014.9.1 苏建函价 市政、安装 【2014】
569号 修缮加固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 古建园林工程
土建 2015.3.1 装饰 苏建函价 市政、安装 【2015】
133号 修缮加固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 古建园林工程
土建 装饰 市政、安装 2012.2.1 苏建价〔 修缮加固工程 2011〕 城市轨道交通工 812号 程 古建园林工程
执行90版《仿古建筑 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执行07版《江苏省仿 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
价表》
一类工
32 40 47
54-70 44
第一与第四册
第二与第三册
第一与第三册
第二册 56 61-78 53
包工不包料
115 116-140
104 110 115 108 117 108
包工不包料
117 120-145
106 112
95 95 95 95 95 95
点工
97 97 97 97 97 97 97 97
点工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点工
100 100 100 100
81 91 78
三类工 84
77
82 92 79
117 110 119 110
包工不包料
118 121-147
107 113 118 111 120 111
100 100 100 100
点工
101
66
72 81 69
三类工 77
江苏招标文件范本
泰兴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祥生·君城1、2、3、9、10、11、16、17、18#楼工程招标人(盖章):泰兴市祥和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0一一年八月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招标范围和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现场条件:(1)施工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平整。
(2)施工用水已通、电已通。
3、本工程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建设部第89号令及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1)332号文等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工程已报泰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投标办”)备案,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监督与公证:招标单位根据前附表具体时间提前预约和邀请市招投标办监督人员、其他有关部门监督人员及公证人员到场对整个招投标环节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公证。
(三)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
3、投标单位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四)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要求(五)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的合格标准。
(六)工期要求:定额工期日历天,招标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月日。
本工程的具体创建目标为 a :a、不创建省、市文明工地;b、创建市级文明工地;c、创建省级文明工地。
凡报价中涉及的规费均按泰兴区域内的取费标准计取。
所需赶工措施费列入报价。
(七)合同价格及支付方法:本工程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支付方法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 5 %备料款,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具体为:基础结束(至±0.00)付完成工作量的 50 %,主体结束(封顶)付完成工作量的 50 %(按层平均);内外粉刷、门窗结束付至合同价的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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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0-10-21 14:32:22 阅读次数:2935)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苏住建价〔2010〕14号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委、办、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0〕494号)转发给你们。
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属于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风险,具体调整办法按照省住建厅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0〕494号)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抄报: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抄送:各市造价管理处(站),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
单位及其他中介机构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二○一○年十月二十日印发
共印:200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0〕494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53元/工日,三类工5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61~78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53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53元/工日,第二册60元/工日,第三册5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78~96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77元/工日,其余工程7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67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3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元/工日。
4、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53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4、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人工工资调价方法或未规定国家政策性调整不调整的工程,2010年11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中的标准执行;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人工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程,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应同比让利。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造价人工工资调整△通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10月12日印发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0-10-21 14:32:22 阅读次数:2935)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苏住建价〔2010〕14号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委、办、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0〕494号)转发给你们。
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属于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风险,具体调整办法按照省住建厅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
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0〕494号)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抄报: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抄送:各市造价管理处(站),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
单位及其他中介机构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二○一○年十月二十日印发
共印:200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0〕494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53元/工日,三类工5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61~78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53元/工日;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53元/工日,第二册60元/工日,第三册5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78~96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77元/工日,其余工程7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67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3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元/工日。
4、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53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4、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人工工资调价方法或未规定国家政策性调整不调整的工程,2010年11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中的标准执行;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人工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程,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应同比让利。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造价人工工资调整△通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