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程拆迁安置承包协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安置管理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7.27
•【字号】杭政办函〔2022〕43号
•【施行日期】2022.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安置管理工作的
通知
杭政办函〔2022〕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征迁安置工作的要求,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性重塑征迁安置工作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征迁安置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重大民生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涉及的征迁项目,要按照“未安置户在外过渡时间不超过5年”的总体原则,加快拆迁安置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回迁安置和房屋产权首次登记速度,落实拆迁安置房小区长效管理,完善征迁至回迁安置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保障未安置户“住有宜居”。
(二)工作要求。
1.以人为本、满意为要。以未安置户的体验感、幸福感、获得感为征迁和安置
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和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始终贯穿征迁安置全过程,积极引导群众全程参与,充分吸纳群众合理诉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未安置户合法权益。
2.高效协同、压实责任。构建高效协同的征迁安置联动工作机制,市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强化统筹推进,加强对区、县(市)的指导监督;各区、县(市)政府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征迁安置工作,推动各环节提质增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09.24
•【字号】杭政办函〔2015〕140号
•【施行日期】2015.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
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5〕1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4日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模式,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工作,根据《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货币化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住宅房屋补偿货币化安置是指补偿人向被补偿人提供货币化安置款,由被补偿人自行解决安置用房的安置方式。
二、具备调产安置资格的安置人口,在征地房屋补偿实施方案明确的签约期限内,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未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仍实行调产安置。在外过渡期间新增的安置人口在正式回迁安置时,补偿人可视房源情况,引导被补偿人选择货币化安置。
三、货币化安置单价由征地房屋补偿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被补偿房屋所在地周边普通商品住房评估比准价格等因素估价确定。
杭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市作为浙江省的重要城市,近年来发展迅速,城市建设不断推进,伴随着
城市建设的进程,拆迁补偿问题备受关注。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杭州市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拆迁补偿标准,以确保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合理。本文将对杭州市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于相关拆迁户和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政策。
首先,杭州市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过渡期安置补助、搬迁补助、
生活困难补助等内容。其中,房屋补偿是拆迁补偿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杭州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所在地段、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补偿金额。同时,对于无法提供同等条件的住房安置的,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此外,对于租赁房屋的拆迁户,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租赁补助。
其次,过渡期安置补助是针对因拆迁而无法立即安置的拆迁户提供的一项资助。根据《杭州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对于因拆迁而无法立即安置的居民,可以获得过渡期安置补助,以缓解其生活压力。此外,搬迁补助则是针对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提供的一定资金支持,以帮助其顺利完成搬迁过程。
最后,针对因拆迁而面临生活困难的居民,杭州市政府也制定了相关的生活困
难补助政策。根据《杭州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对于因拆迁而面临生活困难的居民,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总的来说,杭州市的拆迁补偿标准相对完善,涵盖了房屋补偿、过渡期安置补助、搬迁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等多个方面,为拆迁户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也需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合理,以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希望本文能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杭州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保护自身权益。
杭州三里亭单元R21—29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7)上、下基坑搭设人行马道,坡度1:3.5。
(8)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标准,详见《脚手架方案》.
(9)楼梯扶手、坡道边侧,从上到下用钢管做1。2m高的两道护栏,刷红白油漆。
(10)预留洞超过15㎝×15㎝者加盖防护,上铺盖竹胶板,周围水泥砂浆抹缝,统一编号.
(5)伙房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伙房内无蝇、无鼠、无蛛网,保持炊具卫生,杜绝食物中毒。
(6)设立一台茶炉,保证开水供应,做到不喝生水。
(7)宿舍区、加工场、办公室冬季取暖安全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职工宿舍达到整齐干净,空气清新。
2、环境卫生措施
(1)大门口设置冲水槽、三级沉淀池,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现场.经沉淀后的废水,引入市政管网。
(2)现场设封闭垃圾站,集中堆放生活及施工垃圾.
(3)生活区内实行专人负责,每天清扫,保持室内清洁,窗明地净。
(4)施工现场移动厕所,不得随地大小便,生活区厕所墙壁、屋顶要严密,门窗要齐全保持通风良好并设专人管理,经常冲洗,防止蚊蝇滋生。
(9)非施工人员不经工地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现场留宿。
(10)现场严禁赌博、酗酒、卖淫、嫖娼,严禁使用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1)
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明确代建资格准入、代建招标、代建双方职责、资金管理以及奖罚规定等有关内容,加快拆迁安置房代建工作的实施推广,根据《关于推行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函〔2008〕39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拆迁安置房建设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各自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拆迁安置房代建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指导辖区内项目代建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中包含有城市居民和农转非居民两类拆迁安置房的,以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明确的两类安置房所占比例高的一类来确定项目性质;两类拆迁安置房所占比例相等的项目,参照城市居民拆迁安置房项目执行。
城市居民拆迁安置房一律实施代建制,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鼓励实施代建制。
第四条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单位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安置房代建资格准入条件的单位实行代建单位预选名录管理。建设主体应通过招标程序在代建单位预选名录中择优选择代建单位。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分全过程代建和分阶段代建两种形式;其中分阶段代建包括项目前期阶段代建和实施阶段代建,以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为分界点。
第二章预选名录管理
第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开发资质、资金实力、业绩、信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因素,对申报进入代建预选名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代建单位预选名录的日常管理工作。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决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1998.04.20
•【字号】
•【施行日期】1998.04.20
•【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决定
(1997年10月17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20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建议》的议案,决定对《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因旧城成片改造需要拆迁零星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按本条例实施管理,但其补偿、安置标准另行规定。”
二、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城市房屋拆迁必须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效地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三、第六条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在旧城区进行房屋建设,应
控制建筑密度,改善居住环境。进行非住宅建设和涉外建设项目的,对被拆迁人应全部易地安置;进行住宅建设的,被拆迁人可选择易地安置,也可选择原地段回迁安置。”“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可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安置,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安置用房。货币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杭州南湖拆迁计划公示
杭州南湖拆迁计划公示
一、前言
杭州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浙江省的省会城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口逐渐增长,土地资源变得稀缺,因此需要对城市的旧区进行拆迁,以便进行城市更新和重建。本文将公示杭州南湖地区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内容。
二、拆迁范围
南湖地区是杭州市的重要城市核心区域,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但由于年久失修,许多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满足现代城市建设的需求。因此,杭州市政府决定对南湖地区进行拆迁,并进行城市更新和重建。
拆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片区:
1.南湖建国路片区
2.南湖清波门片区
3.南湖吴山广场片区
4.南湖延安路片区
这些片区包括了许多老旧住宅区、商业区和公共设施,拆迁后将进行土地整理和规划,建设现代化的居住区、商业中心和公共设施。
三、拆迁方式
拆迁方式主要分为协商拆迁和强制拆迁两种。
1.协商拆迁
协商拆迁是在政府的引导下,与拆迁户进行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其中包括拆迁补偿、安置等事项。拆迁户可以选择接受政府提供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或者选择自行购买新房。政府将提供合理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措施,确保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指在协商失败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下,政府依法对拆迁户进行强制拆迁。政府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拆迁户进行公正、公平的补偿,确保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政策措施
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拆迁户的利益。
1.安置和补偿
政府将提供合理的安置和补偿方案,确保拆迁户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居住环境。补偿内容包括房屋补偿、搬家费、过渡期房费等,政府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杭州市绍兴路地块拆迁安置房桩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一、编制内容:
杭州市绍兴路地块拆迁安置房桩基工程
二、编制依据:
1、邀请招标文件
2、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提供的《绍兴路地块拆迁安置房基坑围护设
计》
3、国家及浙江省现行建筑有关规范及验收规范
4、国家及浙江省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说明
本工程位于杭州市绍兴路的西侧,置业街的北侧,野风现代家园小区的东侧。本工程主要由2幢17~25层住宅楼和1~6层商铺组成,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该工程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和围护工程,包括钻孔灌注桩和喷粉桩。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浙江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勘察。
二、设计工程量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主要工程量如下:(1)、钻孔灌注桩
桩长(m) 直径
(mm)
入岩(m) 加灌长度(m) 砼强度自然地坪(m) 数量(根) 备注
42 600 2 1 C30 -1.2 14
42 700 1 1 C30 -1.2 162
42 700 2 1 C30 -1.2 135
42 800 1 1 C30 -1.2 33 4根作为立柱桩42 800 2 1 C30 -1.2 5 作为立柱桩7.6 800 / 0.5 C25 -1.2 23 立柱桩13.05 800 /0.5 C30 -1.2 180 围护桩13.55 800 /0.5 C30 -1.2 143 围护桩
合计695
(2)、喷粉桩
共2类,包括桩长18.1m的喷粉桩,总长1846.20m与桩长17.7m的喷粉桩,总长1344m。采用三轴水泥搅拌桩,具体要求见后面的喷粉桩施工方案。
2024年杭州市工程拆迁安置承包合同
2024年杭州市工程拆迁安置承包合同2024年杭州市工程拆迁安置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XX-XX
甲方:杭州市政府
乙方:XXXX公司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工程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忠实履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协商订立,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拆迁安置工作的各项事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合法性、公平性和稳定性。
1.2 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具体工程项目的范围由甲方确定并在后续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提供拆迁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和技术支持,并协助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2.1.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拆迁安置费用。
2.1.3 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拆迁安置报告进行审查,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作出确认和支付相关费用。
2.1.4 对乙方在工程拆迁安置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及时的协助和解决。
2.1.5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协助甲方进行工程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
2.2.2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拆迁安置方案、报告和其他需要的文件、信息。
2.2.3 承担工程拆迁安置工作的全面责任,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2.4 提交工程拆迁安置报告,包括拆迁安置成果、费用明细等,按照甲方要求配合审查。
《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
《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拆迁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拆迁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管理。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坚持依法拆迁、保护合法权益、优先安置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实行合理征收、公平补偿、合理安置。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期实施、依法公开、公众参与、信
息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当征求居民意见,居民意见的征集和听取程序,由市、区人
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当坚持公平补偿的原则,实行拆迁安置费和若干费用补偿、
搬迁费以及过渡费的合理补偿办法。
第八条征地征收报批程序和征收决定公告应当在各级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开。
第九条征收决定公告应当明确拆迁用地的规划、建筑控制要求和条件。
第十条征收决定公告的起拆日期应当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不早于七十五日。
第十一条征收决定公告的起拆日期应当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确定:
(一)标的建筑物无法居住、继续使用或严重影响人身安全;
(二)完成拆迁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居民因征收需搬迁时,由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居民实际情况提供临时安置。
第十三条征收决定公告所列明的征收单位应自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刻组织
实施征收任务。
第十四条在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迁移、改建时,有关部门
按照征地征收程序成立以有关公用事业单位改建后恢复供应能力为标准的估算工作组,责令公用事业单位恢复供应能力。
拆迁承包合同(12篇)
拆迁承包合同(12篇)
拆迁承包合同(精选12篇)
拆迁承包合同篇1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招标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经公开招标,拆除项目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2、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2)乙方报名时的报名费转为押金,待拆除工程全部结束,渣土清运完成,平整好施工场地,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的押金。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葛杰善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2023年杭州市工程拆迁安置承包协议
2023年杭州市工程拆迁安置承包协议杭州市工程拆迁安置承包协议
第一条协议的缔结
本协议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于(协议签订日期)签订,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杭州市工程拆迁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工程拆迁事项
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杭州市特定工程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
2. 拆迁范围及拆迁标准由甲方提供,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3. 拆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棚户区改造等环节,乙方应全面负责拆迁工作的实施和协调。
第三条工作责任
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制定详细的工程拆迁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甲方审核和批准。
2. 乙方应组织合适的技术团队,负责测量、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估、评审、咨询等工作。
3. 乙方应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及时上报拆迁进展、问题汇报等信息给甲方。
4. 乙方应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和制度,并定期向甲方作相关工作汇报和评估。
第四条政策支持
1. 甲方会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拆迁方案的审核、审批、相关资金的拨付等。
2. 甲方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配合,确保乙方在拆迁工作中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合同期限及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为(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2. 若乙方在工程拆迁安置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保密责任
1.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相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
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明确代建资格准入、代建招标、代建双方职责、资金管理以及奖罚规定等有关内容,加快拆迁安置房代建工作的实施推广,根据《关于推行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函〔2008〕39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拆迁安置房建设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各自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拆迁安置房代建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指导辖区内项目代建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中包含有城市居民和农转非居民两类拆迁安置房的,以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明确的两类安置房所占比例高的一类来确定项目性质;两类拆迁安置房所占比例相等的项目,参照城市居民拆迁安置房项目执行。
城市居民拆迁安置房一律实施代建制,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鼓励实施代建制。
第四条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单位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安置房代建资格准入条件的单位实行代建单位预选名录管理。建设主体应通过招标程序在代建单位预选名录中择优选择代建单位。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分全过程代建和分阶段代建两种形式;其中分阶段代建包括项目前期阶段代建和实施阶段代建,以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为分界点。
第二章预选名录管理
第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开发资质、资金实力、业绩、信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因素,对申报进入代建预选名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代建单位预选名录的日常管理工作。
杭州拆迁安置政策是怎样的
杭州拆迁安置政策是怎样的
每个城市的房屋拆迁时提出的安置政策都会不⼀样,这跟当地的经济发展⽔平直接挂钩。杭州是国内知名的城市,当地经济发展越来越好后,房屋拆迁改建的⼏率也增多了,那么杭州拆迁安置政策是怎样的?店铺⼩编带你了解。
杭州拆迁安置政策是怎样的?
为进⼀步加⼤住房保障⼒度,提⾼保障效率,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和征迁货币化安置⼯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提出如下意见。
⼀、提⾼认识,明确要求
(⼀)统⼀思想。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不断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改善了城市中低收⼊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学毕业⽣、创业⼈员等群体的住房条件。但以实物为主的住房保障模式难以满⾜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也不符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进⼀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提⾼住房保障效率,增加群众居住选择权,促进保障对象职住平衡;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总体要求。加强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的有效衔接,推⾏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建⽴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保障模式;加⼤征迁货币化安置⼒度,合理引导被征收(补偿)⼈利⽤货币补偿款通过市场购买住房;开展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服务,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落实主要保障途径
(⼀)推⾏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学毕业⽣和创业⼈员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
沈鲁明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纠纷上诉案
沈鲁明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纠纷上诉
案
【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合同
【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2.27
【案件字号】(2019)浙行终903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江勇楼缙东周进海
【审理法官】江勇楼缙东周进海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沈鲁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当事人】沈鲁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当事人-个人】沈鲁明
【当事人-公司】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律所】叶华珍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叶华珍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叶华珍
【代理律所】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
【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字号名称】行终字
【原告】沈鲁明
【被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本院观点】本案的审理重点是上城区政府作出的被诉33号补偿决定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补偿合法违法第三人证据确凿维持原判听证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更新时间】2022-08-31 13:24:44
沈鲁明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纠纷上诉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9)浙行终90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沈鲁明,男,1956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委托代理人沈雪琴,女,1981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系沈鲁明的女儿。
委托代理人应仲群,男,1981年10月16日出生,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系沈鲁明的女婿。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
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布部门】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2.07.05
【实施日期】2002.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拆迁单位:
为加强我市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工作,现将《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二00二年七月五日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的单位(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进行自行拆迁或受拆迁人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提供拆迁服务的单位。
第四条杭州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域的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屋拆迁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拆迁业务。
第六条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应向杭州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领《房屋拆迁临时资格证书》,一年后可申请评定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等级。
第七条房屋拆迁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资格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批表;
2、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资格代码证书;
3、企业章程及管理制度;
4、验资报告;
5、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从事拆迁业务的工作简历,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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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YB-HT-005699
杭州市工程拆迁安置承包
Contract agreement for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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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YunBo Network
杭州市工程拆迁安置承包协议
委托方:杭州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杭州_______房地产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杭州市规划用地要求,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杭州市东至湖墅北路、西至和睦路、南至娑婆桥弄、北至____________园一期工程一带进行旧城改造住宅建设。根据杭人大(2002)1号文件《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之规定,经招标确定后,甲方将____________园二期工程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前期拆迁安置有关事项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拆迁安置的范围、面积、户数和期限(一)甲方将____________园二期工程地块的住宅房屋全部拆迁安置工作委托乙方具体实施。根据甲方四月十一日招标通知书所
提供的资料,经双方核实:具体拆迁地址、范围为:湖墅北路________号、________号、娑婆桥弄________-________号及市粮油贸易公司宿舍等所有建筑物,房产性质系住宅用房,共计________户,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1.直管公房________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2.私有房产
________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3.暂保房产3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4.单位自管房产________户,建筑面积1________平方米。乙方并协助甲方完成该地块应拆迁的其他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工作。
(二)具体工作内容及期限:
1.根据《条例》乙方负责组织实施该地块内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因被拆迁人对安置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回迁安置,故乙方力争确保被拆迁户________%以上接受货币安置或异地安置。
2.乙方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该地块内房屋(个别需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协调裁决或提起诉讼的住户除外)
的拆迁工作,并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运出场外,并平整土地(地块标高以被拆房屋室内地坪为准,做到基本平行),如有填埋沟浜需事先通知甲方,验收人员到现场察看并认可。
3.乙方负责:(1)该地块拆迁安置的调查摸底;(2)设立现场动迁办公室,组织宣传动员拆迁安置政策,向被拆迁人发放相关拆迁资料;(3)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提供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4)申请房屋测绘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际测绘;(5)申请招标房屋评估机构;(6)拟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7)签订安置补偿协议;(8)发放安置补偿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9)旧房拆除、清运废土、地块围护。
二、为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应提供如下文件: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4.出具本市行政区域内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原件);5.拆迁范围________:________地形图位置蓝图。
以上每件需提供5套,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三、承包形式、承包金额
1.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____________园二期工程前期拆迁安置任务,甲乙双方确认对被拆迁安置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履行本协议的相关费用以全承包形式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总费用为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万元整。此总费用乙方包干使用,甲方不负责盈亏。
2.双方确认本条第1款约定的统包总费用不含公用部位分摊面积的补偿,并以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360.04平方米为计算依据。甲方同意待乙方动迁工程启动后,邀请测绘机构进行实地测绘,以双方认定测绘成果表的分摊面积为准,并按实际分摊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________元追加安置补偿费;超过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360.04平方米以上部分,也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追加拆迁安置补偿费。上述两项追加费用均列入总承包款内,同时,按协议第六条付款方式支付,由乙方补偿被拆迁人。四、甲方对乙方实施本协议的拆迁安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有权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拆迁期内对房屋拆除应文明规范施工,做好
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管理,如出现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五、乙方在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须将有关的资料和有关批文或证明文件一并交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自协议签定生效并拆迁许可证申办手续受理后,甲方支付总承包款的________%给乙方作为定金;领取拆迁许可证后,甲方支付总款的________%给乙方;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
________%时,支付总款的_____%;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________%时,支付总款的________%;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________%时,支付总款的______%;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_______%时,支付总款的________%;余下占总拆迁户数________%的户数(即最后______户)时,每签订完成一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款的______%。动迁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移交地块后三天内,甲方结清总承包款的余款,同时将保证
金(________万元)退还给乙方,并结算奖励费。
七、双方责任及奖罚措施
1.乙方为确保完成动迁任务,同意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作为保证金,若提前完成动迁任务(以最后一户搬迁完毕之日起算),甲方将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或因延期交地,应承担延期每日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须按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继续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2.接受货币补偿或异地安置的被拆迁居民或单位超过总数的
________%以上部分,每超过一户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
3.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按规定履行,乙方可免除违约负责,但需将遭受不可抗力的详情书面报告甲方并提供经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八、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