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机:2009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6-04
20161231东纺城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本所律师接受贵司之委托,担任贵司转让所持有的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东纺城公司”)股权项目之法律顾问,就贵司持有的东纺城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声明1.本所律师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时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依据贵司本次股权转让所提交的书面材料作出审查并发表法律意见。
3.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本法律意见书仅为贵司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出具本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5.《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6.《江苏省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7.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等。
三、本所律师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1.贵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贵司《章程》3.东纺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东纺城公司《章程》5.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贵司及贵司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于2016年12月27日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关于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请示》(东市股【2016】31号文)6.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批复》(吴国资办【2016】212号文)7.贵司董事会2016年12月26日《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关于同意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80%股权的决议》8.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10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6)01946号)9.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6]第2003号《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10.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与中诚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2016JH0291JK01的《借款合同》11.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与中诚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2016JH0291JK01的《抵押合同》12.东纺城公司【】年【】月【】日股东决议13.东纺城公司2016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14.贵司出具的《关于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15.东纺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16.贵司经办人员陈述四、本次股权转让方和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1.转让方全称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丝绸及化纤中间产品为主导产品的上市公司,于1998年7月16日设立,企业所在地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法定代表人:计高雄,注册资本121823.6445万元。
兴民钢圈: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4-09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10]031号致: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贵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和《从业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一)本次会议的召集经核查,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开发布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贵公司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8日在贵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王嘉民先生主持。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2010年4月2日,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全文如下:3月27日—4月2日,沪深两市共有30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1)。
其中,沪市167家,深市主板54家,深市中小企业板68家,深市创业板16家。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29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家上市公司(ST天宏、ST筑信、自仪股份、ST洛玻、中电广通和*ST中钨)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ST 源发和赛格三星)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6家上市公司中,4家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未决诉讼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与重要关联方在人员和机构等方面未完全分开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ST天宏主业持续亏损,2009 年度经营亏损4,692.14 万元,净利润-2,573.41 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2.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0.64 万元。
ST天宏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筑信账面未分配利润为巨额负值,大部分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等)已被抵押、查封。
此外,ST筑信未完全执行与部分银行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存在一定金额的逾期贷款,与个别银行的债务尚待重组。
ST筑信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3)截至2009年12月31日,自仪股份累计亏损约4.87 亿元,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及利息约5.59亿元,自仪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洛玻及其子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1,414,213,763.32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881,188,055.56元,ST洛玻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2003年12月,中电广通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价值30,964.05万元的设备供货合同。
600151 航天机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二O一三年六月十八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目录一、会议议程 (2)二、议案1、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2、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报告 (5)3、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 (6)4、201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7)5、201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8)6、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1)7、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8、2013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报告 (13)9、关于公司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5)11、关于调整公司向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申请委托贷款的期限及利率的议案 (16)1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17)13、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8)三、表决注意事项 (19)另附: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2013-017) (20)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1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33、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公告(2013-019) (25)4、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公告(2013-032) (29)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3-020) (31)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13年6月18日下午会议地点:上海市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北楼4楼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文正先生 序号会 议 议 程 报 告 人 一 宣读会议须知董事会秘书:王慧莉 二 宣布大会开始董事长:姜文正 三 大会报告1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兼总经理:徐杰 2 《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报告》3 《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4 《201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姜文正 5 《201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长:柯卫钧 6 《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徐杰 7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陈亦英8 《2013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报告》董事兼副总经理:瞿建华 9《关于公司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调整公司向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申请委托贷款的期限及利率的议案》董事:梁浩宇 12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13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四 独立董事述职独立董事 五 投票表决及回答股东代表问题1 宣读表决注意事项王慧莉2 填写选票、投票、检票大会秘书处3 股东代表发言、董事会成员及经营层回答股东代表问题姜文正4 宣布表决结果总监票人六宣读法律意见书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七宣读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王慧莉八宣布大会闭幕姜文正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各位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12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含其他应收款)5,247.3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2,306.6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41.47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858.96万元。
经纬纺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1-03-15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JINGWEI TEXTILE MACHINERY CO., LTD.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〇一一年三月发行人声明1、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纬纺机”、“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释义特别提示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批准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同意、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控股股东中国纺机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其中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以不少于275,000,000元、不超过300,000,000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控股股东中国纺机以139,534,244.97元债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数量为不超过10,167万股(含10,167万股)。
4、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3月15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2.11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华孚色纺: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3-19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10年3月18日上午9:00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修订)》和《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于2010年2月26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等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18日上午9:00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企业信用报告_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经纬纺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公告编号:2021-26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旭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长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注1:货币资金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金融资产支付资金所致;注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回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所致;注3:其他流动资产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加信托计划投资所致;注4:应付账款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付采购款等增加所致;注5:长期应付款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专项应付款所致;注6: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较低;注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成本较低;注8: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职工薪酬及销售服务费增加所致;注9: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个税手续费返还增加所致;注1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期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较大;注11: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期处置子公司计提减值损失较大;注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注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购买金融资产导致现金流出较大;注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当期获得投资回报较大及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较少;注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期取得短期借款。
中国股市历史回顾 -- 大事记 (2000-2009)更新
2000年4月吴江丝绸第一家可转债公司发行股票2001年1月初,经济学家吴敬琏抛出“赌场论”,怒斥股市黑庄接着又引发中国股市“推倒重来”的观点。
旋即招来经济学家厉以宁、董辅、肖灼基等的反击,要像对待婴儿一样爱护股市国内掀起股市大讨论:“学费论”6月14日,国有股减持办法出台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当即表示:“国有股减持是一个利好因素。
”,后来股民们认识到,减持就是变相摊派和扩容,而按照新股发行价格减持是杀富济贫。
沪指创下此前11年来新高2245点直到7月13日,股市仍在高位盘整。
7月26日,国有股减持在新股发行中正式开始,股市暴跌,沪指跌32.55点。
10月19日,沪指已从6月14日的2245点猛跌至1514点,50多只股票跌停。
当年80%的投资者被套牢,基金净值缩水了40%,而券商佣金收入下降30%。
1500点“铁底”岌岌可危10月22日晚9时,中央电视台宣布,国有股减持办法暂停。
由五部委联合调研,由财政部主持的国有股减持办法,实行了3个月就被证监会一家宣布暂停了。
10月23日,证监会宣布首发增发停止国有股出售。
股指下挫已势如泄洪有研究员大小有21个原因导致了当年2001年股市暴跌,其中包括:1999年政策利好释放完毕,央行规范资金,银广厦等庄股内幕彻底曝光,当年股市整顿等等。
股权割裂成为中国股市的“原罪”2001年中国股市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股权分置也逐渐成了一个筐,什么问题都可以往里装。
”“海归派”官员又陆续推出了“市场化”和“国际化”改革,其中大多“水土不服”,在强力推行中,又在股权分置的框架下被扭曲。
从2001年到2005年,各种政策救市的老办法悉数用尽之后,股市仍一蹶不振。
此前的“国九条”也不敌颓势,温总理讲话也被视为利空。
被套股民比比皆是。
“远离毒品远离股市”的呼声成为交响。
2001年后中国股市开始过度扩容,尽管股市一直走跌,但融资额却达到了近15年来融资额的40%左右。
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境内居民可投资B股市场。
《审计基础与实务》拓展实训答案
《审计基础与实务》拓展实训答案项目一认知审计【解析】(1)不影响独立性。
存款业务受国家相关法律的保护,不是办理存款银行所能左右的。
(2)不影响独立性。
手册上登载的地址、电话等内容是职业道德允许的,手册是应银行要求编制的,致送客户或非客户的方式得当。
该事项不属于事务所与银行的业务合作。
(3) 影响独立性。
破例返还保费明显超过了一般社会礼仪的范围,可能因自身利益和密切关系影响审计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回避。
(4)不影响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在银行开户,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属于密切的经营业务关系。
事务所可以承接该银行的审计业务。
(5)影响独立性。
兴达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儿子之所以能在银行工作,很可能受到了银行的某种优待,可能因自身利益和密切关系影响审计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回避。
项目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解析】被审计单位(昌盛公司)的做法不妥,犯了如下几项错误:(1)审计前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不足,没有把会计资料不完整的实情事先告知。
(2)没有及时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工作所必需的完整会计资料。
(3)不能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4)拒绝支付审计费用。
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不妥,犯了如下几项错误:(1)审计前与被审计单位(昌盛公司)沟通不足,导致客户不了解审计意义、目的、范围以及责任义务。
(2)审计过程中与被审计单位(昌盛公司)联系不足,在客户账未结平之前,就贸然前去审计,实属不妥。
(3)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对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监督,导致注册会计师在未征得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帮助客户整理账册,超越了审计业务范围,实属多余。
(4)以扣留客户账册作为要求客户付款条件,有失审计职业道德。
建议:双方既然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应该按约定履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鉴于目前的状况,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昌盛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可以终止履行审计业务约定,昌盛公司应按约定支付合理的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应归还帮助昌盛公司整理的会计账册。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
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主要是以研究为目的而设计,按照国际标准数据库(Compustat)的惯例开发,以2006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本框架,我们于2007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
新库中包含了原来的五大数据库,即财务年报数据库、财务中报数据库、财务季报数据库、金融财务数据库和B股财务数据库。
并对报表进行了重新分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文件、利润表文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文件和现金流量表—间接法文件。
新结构的设计基本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报表列报格式,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一般行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并能往前兼容历史数据。
数据库特色字段提取更便捷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中、季报。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报,若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3-31”,则表示为2007年第一季季报。
用“会计期间”来区分“年初”和“年末”数据。
如:选定“会计期间”等于“2007-01-01”,则表示2007年年初数据;等于“2007-12-31”,则表示为2007年年末数据。
此处举例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证券代码会计期间报表类型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资产总计2001-01-01A.93.56.71.35.77 2001-12-31A.24.03.52.35.29 2004-06-30A.38.72.83.07.29 2007-03-31A.54.58.55.48.212005-09-30A.99.55.490.31报表类型:A=合并报表,B=母公司报表。
财务数据结构更标准由于会计制度的变迁,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涵盖范围可能不同。
如2007年新准则使用之前,“股东权益合计”是指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部分,该项与“少数股东权益”并列列示,即认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报表披露的公司的股东权益。
2007年新准则规定,“股东权益合计”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案例|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分拆科创板上市
案例|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分拆科创板上市小兵评析:1.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是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因而,这属于台湾上市公司分拆境内上市的案例。
2.从案例披露的信息来看,台湾交易所对于分拆上市没有特殊的规定,只需要成立一个关于子公司挂牌审查的特别委员会,其他事项只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可以了。
3.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没有对盈利规模以及人员等要求,看起来是相对比较简单的。
一、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最终控股股东上纬投控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发行人在境内上市是否符合中国台湾地区相关监管要求、是否依法履行有关程序根据台湾建业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查核事项报告书,中国台湾地区证券管理法律以《证券交易法》为主要依据,并授权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中国台湾上市地区公司应遵守《证券交易法》《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等相关法令规范。
就上纬投控就上纬新材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台湾地区现行法规中,仅《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有相关规范。
上纬投控已按照《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作出了有效的决议并进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
具体情况如下:2019 年1 月28 日,上纬投控召开2019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订本公司<子公司申请挂牌审查特别委员会组织规程>案》《拟聘请子公司申请挂牌审查特别委员会委员案》,并选任李元栋、王秀钧、黄正利三名独立董事担任子公司申请挂牌审查特别委员会委员。
2019 年3 月13 日,子公司申请挂牌审查特别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上纬新材于海外证券市场申请挂牌交易之目的;(2)对上纬投控财务、业务之影响、预计之组织架构及业务调整暨其调整对上纬投控之影响;(3)上纬新材股权分散之方式及预计降低之持股比例;(4)发行的募集资金及用途;(5)价格订立依据;(6)新发发行对象;(7)是否影响上纬投控于台湾继续上市。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阴泓升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阴泓昇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2009]苏同律证字(036)号致:江阴泓昇有限公司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本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和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00100100525”。
本所与江阴泓昇有限公司(“收购人”)签订了《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并指派居建平律师、张红叶律师以收购人本次收购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法尔胜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股权专项法律顾问身份,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19号》(《收购披露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所律师已经得到收购人、法尔胜集团公司(以下“法尔胜集团”或被收购人)及法尔胜股份公司确认,其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
经本所律师核对,副本与正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了核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收购人的行为以及本次收购的合法、合规、真实和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收购人部分或全部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收购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按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收购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2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600871s仪化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致: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仪征化纤”)的委托,为仪征化纤拟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称“本次股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存在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以下称“非流通股”)的情形。
本次股改指仪征化纤非流通股股东为将其持有的仪征化纤非流通股变更为A股市场上市流通股(以下称“流通A股”)而进行的一项工作。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46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05]39号)、《上市公司金融类国有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财金[2005]10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05]565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以下统称“相关法规”),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改所涉及的事实进行了核查。
在核查过程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石化”)、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股份”)和仪征化纤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要求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该等资料和信息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现行有效的相关法规及对相关法规的理解,并基于对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经纬纺机: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公告编号:2020-17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吴旭东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满足中长期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公开注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一)发行方案1、债券发行规模、品种和分期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具体债券发行规模、品种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发行期限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及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上市公司【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12.29【实施日期】2009.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为了增强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09年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各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告的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上市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勤勉尽责,谨慎执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二、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一)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上市公司应在年报“公司治理结构”部分披露公司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的,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的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2009年度中期报告全文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中期报告全文第一节重要提示及目录重 要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长刘双河先生、财务总监陈莉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静女士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 录一、重要提示及目录----------------------------------2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三、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5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7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六、重要事项---------------------------------------10七、财务报告--------------------------------------1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1.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 思达高科公司法定英文名称:HENAN STAR HI-TECH CO.,LTD.英文简称: STAR HI-TECH2.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思达高科 股票代码:0006763.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河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 38号 邮政编码:450001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zqb@4.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双河5. 董事会秘书:王西林证券事务代表:薛俊霞联系地址:中国河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67号邮政编码:450008电子信箱:wxl0676@ xjx9656@电话:(0371) 65793081 65793200传真:(0371)657932006.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登载公司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中国河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67号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1,438,487,878.451,457,654,710.16 -1.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4,304,112.42448,212,668.08 -5.33%股本314,586,699.00314,586,699.00 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35 1.42 -4.93%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357,626,287.31361,992,605.29 -1.21%营业利润-28,261,959.458,367,549.06 -437.76%利润总额-25,406,044.3910,557,626.29 -34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38,723.585,714,163.58 -518.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245,458.244,660,557.56 -663.1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60.018 -522.22%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60.018 -522.22%净资产收益率(%)-5.64% 1.20% -6.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18,245.9410,695,486.35 -194.6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30.03 -200.00%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单位:(人民币)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50,275.58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19,234.00债务重组损益 105,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556.70所得税影响额 -408,909.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0,421.68 合计 2,306,734.66-第三节、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一、本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为314,586,699股,部分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了变化,股本情况如下: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141,41244.87%000-5,000,000-5,000,000136,141,41243.28%1、国家持股2、国有法人持股3、其他内资持股 141,141,41244.87%000-5,000,000-5,000,000136,141,41243.28%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41,141,412 44.87%000-5,000,000-5,000,000 136,141,41243.28%境内自然人持股4、外资持股其中: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5、高管股份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3,445,28755.13%0005,000,0005,000,000178,445,28756.72% 1、人民币普通股 173,445,28755.13%0005,000,0005,000,000178,445,28756.72%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其他三、股份总数 314,586,699100.00%00000314,586,699100.00%二、本报告期末,公司的股东总数为36940户三、本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股东情况如下:1、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股东总数36,94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16%129,473,412129,373,412 129,373,412海口三和置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7%6,190,0006,190,000 6,190,000郑州汇业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6%4,900,0000 0殷伟民境内自然人 0.35%1,100,1000 0海南烨新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2%1,000,0000 0史革生境内自然人 0.29%905,4430 0林国兴境内自然人 0.22%691,3990 0熊望金境内自然人 0.21%649,1000 0项友富境内自然人 0.19%600,0000 0刘畅境内自然人 0.19%596,5000 0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郑州汇业贸易有限公司 4,900,000人民币普通股殷伟民 1,100,100人民币普通股海南烨新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史革生 905,443人民币普通股林国兴 691,399人民币普通股熊望金 649,100人民币普通股项友富 600,000人民币普通股刘畅 596,500人民币普通股易虹 585,300人民币普通股林克 558,400人民币普通股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未知有限售条件股东和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详。
经纬纺机:子公司中融信托迈出转型新步 买入评级
/公司快评金融经纬纺机(000666)买入重大事件快评(维持评级)非银行金融2017年01月24日[Table_Title]子公司中融信托迈出转型新步证券分析师:陈福chenfu@ 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S0980515080002 证券分析师:王继林wangjil@ 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S0980516080003事项:[Table_Summary]1月23日晚,公司公告两项合作协议,一是子公司中融信托与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华控股)签订战略协议,二是中融信托全资子公司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嘉华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合作协议,拟以其所依法管理的基金和产品受让不超过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35%的股权,受让完成后将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万通地产10%左右股权。
我们点评如下:评论:⏹与嘉华控股战略合作或加大地产信托布局16年下旬房地产启动新一轮调控,房企融资持续收紧:两交易所重申公司债发行门槛与发行要求;银监会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发改委严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用于商业性地产项目;保监会要求各保险机构自查不动产投资,明确表示不得投资开发或销售商业住宅、不得向不动产投资项目提供无担保债权融资;资管产品投向16个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市场将被叫停等。
多方施压下,房地产融资渠道大幅收窄。
此次中融信托与嘉华控股战略合作,是资源与业务互补的结果。
中融信托近年信托资产投向房地产占比亦持续降低,2013-15年占比分别为11.09%、10.47%与6.82%。
由于地产项目报酬率较高,我们判断中融信托有意提升地产业务布局。
⏹中融信托向“综合资产管理者”转型迈步,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中融信托在《2015-2017年战略规划》中设立了“一个目标、三组动力”的实施方案,通过旗下私募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三大板块发力推动,优化业务结构与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从单纯“资金提供者”转型“综合资产管理者”的总体战略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