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计价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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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的费用标准包括设计费、施工费、装修材料费、家具电器费和软装配饰费。

1. 设计费:设计费的占比在5%\~10%,具体取决于设计师的水平和房屋的复杂程度、业主的设计需求等。

普通的设计费大约是80\~100元/平,更好的设计费可能是100\~500元/平,也有一些会按照一口价计算。

2. 施工费:施工费的占比在25%,具体费用根据工序的不同而不同。

例如,水电改造的价格大概在70\~85元/平米,瓷砖铺贴报价一般在35\~60元/平米,刷乳胶漆的人工费区间在13\~15元/平米,打制家具80\~200元/
平米。

3. 装修材料费:装修材料费的占比在35%,包括主材和辅材。

市场上各种
装修材料种类繁多,且等级、质量差别非常大,选择什么档次的装修材料,直接决定了装修费用的高低。

4. 家具电器费:家具电器费的占比在25%。

除了定制家具之外的可移动家具,包括沙发、茶几、床、衣柜、桌椅等,高低档次的价格差异很大。

家电除了必备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电视等,新一代提升居住舒适度的家电还包括小厨宝、净水器、即热饮水机、烘干机、壁挂洗衣机、洗碗机、蒸烤箱、电暖气、投影仪、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高低档次的价格差异也很大,通常由业主自己选购。

5. 软装配饰费:软装配饰费的占比在5%\~10%,包括地毯、窗帘、靠垫、床品、灯具、挂画、植物等装饰物。

其中窗帘是软装的大头,价格差异也很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费用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装修费用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装修公司或装修顾问。

装修(合同)造价明细

装修(合同)造价明细

装修合同造价明细1. 背景2. 合同概述3. 造价明细内容装修合同造价明细中包含内容:3.1 建筑材料费该部分列出了装修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的费用。

这包括墙面涂料、地板材料、瓷砖、地板踢脚线、门窗、卫生洁具等。

对于每种材料,都应列出数量和单价,并计算出总费用。

3.2 人工费人工费是装修项目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该部分明确列出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人工费用,包括瓦工、木工、电工、油漆工等。

对于每种工种,都应列出工作量和单价,并计算出总费用。

3.3 设计费在装修项目中,设计费用是由设计师提供设计方案和相关服务而产生的。

该部分列出了设计费用的具体金额,并说明了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

3.4 其他费用除了上述费用之外,装修项目中可能还涉及其他费用。

这可能包括施工期间的水电费、保险费、交通费等。

在合同中应明确说明这些费用,并具体列出金额和计算方式。

3.5 总造价最后,装修合同造价明细应总结出整个装修项目的总造价。

这是合同最关键的部分之一,需要准确计算,并在明细中列出。

4. 合同约定装修合同造价明细应包含一些合同约定,以明确双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是一些常见的合同约定事项:•工期:明确规定装修项目的开始和结束日期,以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质量标准:确保装修项目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

•变更及索赔:规定双方对装修项目变更和索赔的处理方式。

•风险责任:明确装修项目中的风险责任分配。

•支付方式:确定款项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表。

•解除合同:规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明确解决方式,可以是仲裁或法院诉讼。

5. 重要提示在签署装修合同造价明细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了解和理解。

若有任何不清楚或有争议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或建筑师,以确保自身权益。

此外,合同签署后,双方应互相遵守合同约定,并密切合作,确保装修项目顺利进行。

结论。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总说明、计算规则、章说明)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总说明、计算规则、章说明)

江苏建筑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版)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应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我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以及《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进行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 (以下简称计价表)。

本计价表共计二册,与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二、本计价表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计价表;其:他形式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计价表;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计价表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计价表的相关规定。

三、本计价表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2、《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4、《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5、《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L6、《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D。

D/T73—94(DE)L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年江苏地区预算价格);9、南京市200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计价表的作用:1、编制工程标底、招标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2、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3、一般工程(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结算的依据: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计价表由二十三章及九个附录组成,其中:第一章至第十八章为工程实体项目,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三章为工程措施项目,另有部分难以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本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时间:2009-09-26 18:30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145次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总说明第一章楼地面工程第二章墙柱面工程第三章天棚工程第四章门窗工程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第六章其他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第八章脚手架工程第九章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CQZSDE-2008) 总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总说明第一章楼地面工程第二章墙柱面工程第三章天棚工程第四章门窗工程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第六章其他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第八章脚手架工程第九章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总说明一、《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200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3年《重庆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2-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装饰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为28元/工日。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第一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一、总说明报价清单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现场环境及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项风险因素,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慎重报价。

本工程不允许用总价下浮的报价方式。

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必须能够打开,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格式及顺序,同时电子文件内容必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

1、本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凡在“工程量清单计价须知”(以下简称本须知)中已明确的须按本须知执行;在本须知中未明确的则按《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3〕4号)、《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粤建造发〔2013〕6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的规定执行;其次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标规范执行;以上均未明确的则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含钢结构)、《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等专业定额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的规定执行。

3、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五部分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报价。

宏业计价总说明

宏业计价总说明

宏业计价总说明(总1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 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218定额说明(土建和装饰)

218定额说明(土建和装饰)

2018定额说明(土建和装饰)总说明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

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

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室内装饰价格标准 - 通用版

室内装饰价格标准 - 通用版

室内装饰价格标准 - 通用版
简介
本文档旨在提供室内装饰价格标准的通用参考,以帮助业主和装饰公司在进行装饰项目时能够更好地了解价格范围和预算安排。

装饰项目价格分类
1. 基础装修费用:包括室内墙面、地面、天花板等基础装修的费用,通常按照平米计算。

2. 定制家具费用:包括定制橱柜、衣柜、书柜等家具的费用,通常按照具体的尺寸和材料计算。

3. 电气设备费用:包括灯具、开关插座、电线等电气设备的费用,通常按照具体数量和品牌计算。

4. 水暖设备费用:包括水龙头、淋浴器、马桶等水暖设备的费用,通常按照具体数量和品牌计算。

5. 装饰材料费用:包括瓷砖、壁纸、地板等装饰材料的费用,通常按照平米计算。

价格参考范围
以下是一些常见装饰项目的价格参考范围,具体价格可能会因
地区、工程难度、材料选择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 基础装修费用:每平米500-1000元。

- 定制家具费用:每平米2000-5000元。

- 电气设备费用:每个100-500元。

- 水暖设备费用:每个200-1000元。

- 装饰材料费用:每平米100-500元。

注意事项
1. 以上价格仅为参考,实际价格应根据具体项目需求进行报价。

2. 在选择装饰公司时,应注意其信誉和资质,并与多家公司进
行比较,以确保选择到合适的合作伙伴。

3. 需要注意装饰项目的合同细则,明确双方责任和服务内容,
避免出现纠纷。

以上是室内装饰价格标准的通用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具体项目的报价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商议。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

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一、 "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装饰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工程建立标准、规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浮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装饰定额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脚手架工程;其他工程等容。

三、本装饰定额合用于我省境新建、扩建、改建建造工程的装饰装修及单独装饰工程。

四、本装饰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是工程本钱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装饰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装饰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容包括:根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装饰定额中的材料:1.本装饰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装饰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者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者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本装饰定额中所列砂浆均为现拌砂浆,假设实际使用预拌砂浆时,每立米砂浆人工扣减 0.17 工日,搅拌机扣减 0.167 台班。

4.本装饰定额中所列混凝土均为现拌混凝土,假设实际使用商品混凝土时,每立米混凝土人工扣减 0.18 工日,机械扣减 0.063 台班。

5.本装饰定额中木材是按自然枯燥计算的,未包括烘干损耗。

八、本装饰定额中的机械:1.本装饰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建筑工程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建筑工程

总说明一、《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 Y—31—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以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及代表性的设计、施工等资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般风险费。

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见下表:定额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一)人工费:本定额人工以工种综合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定额人工单价为:土石方综合工100元/工日,建筑、混凝土、砌筑、防水综合工115元/工日,钢筋、模板、架子、金属制安、机械综合工120元/工日,木工、抹灰综合工125元/工日,镶贴综合工130元/工日.(二)材料费:1.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净用量以及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装修合同造价说明模板

装修合同造价说明模板

装修合同造价说明模板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装修项目具体地址)进行装修,特订立本合同如下:一、装修内容1.1 甲方要求乙方对其_____进行装修,具体装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石膏板吊顶、地板、墙面、门窗、电器、卫生洁具等。

1.2 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合理合法实施装修工程。

二、装修造价2.1 本次装修的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具体分项如下:1)拆除费____元;2)石膏板吊顶费____元;3)地板材料费____元;4)墙面涂料费____元;5)门窗材料费____元;6)电器费____元;7)卫生洁具费____元。

2.2 甲方应按照装修进度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1)拆除费____元,合同签订后即支付;2)石膏板吊顶费____元,工程达到石膏板吊顶阶段支付;3)地板材料费____元,工程达到地板铺设阶段支付;4)墙面涂料费____元,工程达到墙面装修阶段支付;5)门窗材料费____元,工程达到门窗安装阶段支付;6)电器费____元,工程达到电器安装阶段支付;7)卫生洁具费____元,工程完工后支付。

2.3 装修完成后若发生超出合同约定内容的变更,则超出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期3.1 本次装修工期为____个月,具体施工进度由乙方制定并提供给甲方。

3.2 若装修工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延误,则双方协商解决,并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质量保证4.1 乙方应保证装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承诺无任何质量问题。

4.2 装修竣工验收7天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五、风险责任5.1 在施工期间,如乙方对室内装修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5.2 若因乙方施工不当导致甲方财产损失,乙方负全责。

装饰工程计价结算(套用)清单--编制说明

装饰工程计价结算(套用)清单--编制说明

装饰工程计价结算(套用)清单编制说明本预算造价计算公式是根据装饰工程实际发生的各类费用,按定额表格方式进行编排在套用本造价计算公式时,请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艺等级,进行决算编制。

具体情况如下:<一> 工程决算方式:(主材+耗损+人工及辅材)×10%现场管理费×15%利润=工程决算单价(注:如需开据发票,则剩于实际发生的税点纳入总结算)<二> 主材单价确认及耗损计算方式:主材单价:所有图示主材均得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采购单价后才能生效,甲方也可直接指定供应商让乙方定点采购,单价按供应商供货到现场单价为准。

1、大理石类:1-1、平面按大板计算:大板单价÷8折+15元/㎡切割费+运输费=(到现场价)×现场铺贴耗损(素铺7%、拼花12%、复杂异型25%、干挂6%、湿挂6%)1-2、线条:按货到现场单价×8%=现场安装耗损2、花岗岩类:平面按到现场单价统一按6%计算耗损,拼装及异型多转角统一按15%计算耗损。

3、各类墙地砖:平面地面素辅、平面干挂、湿挂、湿贴、普通阴阳角收口统一按6%计算耗损。

拼花、多转角、异型铺挂统一按13%计算耗损。

4、木作装饰类:吊顶、立面、造形线条等无论何种材质统一按15%计算耗损、复杂异型按25%计算耗损。

5、面饰装饰类:墙纸、软硬包、不锈钢、透光石、马赛克、玻璃(指深加工装饰用玻璃)、布艺、地毯、金铂统一按15%计算。

6、水电安装类:灯具、洁具、龙头、开关、插座、活动家俱按2%计算耗损。

<三> 材料二次搬运费:按施工图建筑面积20元/㎡(每增高一层加10%)计算,此搬运费指在施工场地内有大型垂直运输工具情况下的计费标准。

人工搬运另计。

第 1 页共3 页<四> 成品保护费:按施工图建筑面积12元/㎡计算,该费用是指施工现场内的所有成品未成品的物品施工方都应采取保护措施。

一但损坏或者其它原因造成损失,均由施工方负责,直至交付使用。

任务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任务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任务: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背景在建筑装修过程中,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工作。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依据设计方案和图纸,对装修工程涉及到的各项建材、构件等进行分类、量用,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确定价格等工作。

装饰工程包括哪些项目装饰工程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油漆、壁纸等项目。

在清单编制时,需将每个项目单独列出,对每个项目所需材料、工程量及相关单价进行详细说明。

清单编制步骤1. 初步清单的编制初步清单的编制是指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对装修工程的各项项目进行列举和细分。

2. 精细化清单的编制在初步清单的基础上,对于每项装修工程所涉及到的建材、构件等进行详细的分类,确定其数量和具体单价,形成精细化的工程量清单。

3. 定价经过精细化清单的编制后,需要根据市场行情对每个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形成最终的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

清单编制注意事项1. 合理估算材料数量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过程中,必须要合理估算每个项目所需的材料数量。

在估算数量时,既不能过多,造成材料浪费,也不能过少,造成工程质量的问题。

2. 注重工程工艺在清单编制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工程工艺的细节。

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要求,对于材料的使用和质量都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3. 注意费用的变动清单编制完成后,需要及时跟踪市场行情的变化,以便对清单中的费用进行适时调整,保证清单中的费用真实准确。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装修工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清单编制过程中,需要注重材料数量的合理估算,关注工程工艺细节,注意费用的变动。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清单的准确性,让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装修合同造价明细

装修合同造价明细

装修合同造价明细1. 背景介绍装修合同是指业主与装修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规定了装修工程的具体内容、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事项。

在装修合同中,造价明细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它详细列出了装修工程所需的各项费用,让业主和承包商都能清晰了解装修工程的预算和费用来源。

本文将针对装修合同造价明细进行详细的说明,帮助业主和承包商更好地理解装修工程的预算和费用情况。

2. 造价明细的作用造价明细是装修合同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它的作用主要有几个方面:2.1 了解费用构成造价明细清单将装修工程所需的各项费用进行了详细的拆分,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等。

通过分析造价明细,业主和承包商可以清晰地了解每一项费用所占比例,避免费用的不合理浪费和分摊不公平。

2.2 预算控制与调整通过造价明细,可以对装修工程的费用进行精细化预算,并及时掌握项目的实际消耗情况。

当费用超出预算时,可以及时调整设计方案或选用不同档次的材料,以控制项目的总体费用。

2.3 确保质量与安全造价明细列出了不同类别材料的品牌、规格和单价,承包商需要按照明细中的要求选购材料。

通过明细中的材料要求,可以确保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符合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 造价明细的内容造价明细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装修工程需求进行划分和细化,是一些常见的造价明细内容:3.1 人工费人工费是指施工人员的工资和相关福利费用。

在造价明细中,应列出不同施工环节所需的人工工时和对应的工资标准,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补贴、餐费等)。

3.2 材料费材料费是指装修工程所需的各类材料的费用。

明细中应包括对应材料的品牌、规格、单价和数量等信息,以及其计算方法。

材料费也可以根据不同施工环节进行划分,方便进行预算和控制。

3.3 设备费设备费是指装修工程所使用的各种设备的费用,包括租赁设备费用和购买设备费用。

明细中应列出设备的名称、数量和对应的租赁费用或购买费用。

3.4 管理费管理费是指监理或施工方为管理、协调和监督工程所需的费用。

装饰工程合同计价类型

装饰工程合同计价类型

装饰工程合同计价类型一、合同编号与基本信息(此处填写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信息、签订日期等)二、工程项目概述(此处描述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规模、范围等)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总合同价:根据本工程项目的实际工作量和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出总合同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2. 预付款: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___日内支付总合同价的___%作为预付款。

3. 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4. 结算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四、计价方式与调整机制1.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的项目,一旦确定,除非有设计变更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情况,否则不予调整。

2. 可调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长或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的项目,根据材料价格指数或其他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价格调整。

3.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无法准确预估工程量的项目,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约定的酬金比例计算最终合同价。

4. 计量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变动较大或难以预估的项目,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约定单价计算合同价。

五、变更订单与计价调整1. 如遇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应及时签订书面变更订单,明确变更内容、增减金额及对总工期的影响。

2. 变更计价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调整,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六、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1.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此处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八、合同生效与签署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装饰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装饰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装饰⼯程量计算规则总则第⼀章楼地⾯⼯程说明⼀、本章包括楼地⾯垫层、找平层、⾯层(整体、块料)等楼地⾯装饰项⽬与扶⼿、栏杆、栏板装饰项⽬;分别适⽤于建筑装饰⼯程中的楼地⾯装饰⼯程及装饰性栏杆、栏板⼯程。

⼆、本章⼦⽬中所注明的砂浆、⽔泥⽯⼦浆等种类、配合⽐,⾯层材料型号、规格,扶⼿、栏杆、栏板材料规格、⽤量与设计不同的,可以换算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

三、抹灰⼦⽬中的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12+8)mm,表⽰底、⾯层砂浆厚度分别12mm和8mm。

如设计厚度与⼦⽬中不同时,除注明外,不得换算。

四、本章中需使⽤各种砂浆的⼦⽬,除注明外,均包括扫素⽔泥浆。

五、本章中的“零星项⽬”⼦⽬适⽤于楼梯侧⾯,台阶的牵边、侧⾯,⼩便池,蹲台,池槽,以及⾯积在0.5m2以内且本章中未列⼦⽬的少量分散的楼地⾯装饰⼯程。

单个⾯积在0.5m2以外的⾬蓬顶⾯抹灰,按相应楼地⾯⼦⽬执⾏。

六、本章楼地⾯整体⾯层、块料⾯层均不包括踢脚线;楼梯不包括踢脚板,应另按相应⼦⽬执⾏。

楼梯踢脚线块料⾯层,按相应踢脚线⼦⽬乘以系数1.15。

⽊地板踢脚线⼦⽬适⽤⾼度为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适⽤⾼度为300mm以内,⾼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另按第⼆章墙裙相应⼦⽬执⾏。

七、现浇⽔磨⽯⼦⽬中已包括酸洗打蜡;块料⾯层⼦⽬中不包括酸洗打蜡,应另按相应⼦⽬执⾏。

⼋、⼤理⽯、花岗岩楼地⾯拼花按成品考虑;镶拼⾯积⼩于0.015m2的⽯材执⾏点缀⼦⽬;楼梯、台阶的⼤理⽯、花岗⽯块料⾯层刷养护液、保护液时,⼦⽬乘以下列系数:楼梯1.36,台阶1.48。

九、楼梯、台阶⾯层⼦⽬中不包括防滑条,需做防滑条时,另按相应⼦⽬计算。

楼梯⾯层⼦⽬中不包括楼梯侧⾯、底⾯抹灰,侧⾯抹灰另按本章说明第三条执⾏,底⾯抹灰另按“天棚⼯程”中相应⼦⽬执⾏。

⼗、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项⽬:?⼈⼯乘系数1.20;块料⽤量乘系数1.10;整体⾯层、栏杆扶⼿材料⽤量乘系数1.05。

⼗⼀、⽊地板如需油漆,另按“油漆、涂料、裱糊⼯程”中相应⼦⽬执⾏。

装修合同造价说明模板

装修合同造价说明模板

装修合同造价说明模板合同编号:[合同编号]一、装修工程基本信息1. 甲方(业主)姓名/单位:[甲方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2. 乙方(装修公司)姓名/单位:[乙方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3. 装修工程地址:[装修工程地址]二、装修工程内容1. 装修范围:本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 室内墙面涂料施工- 地面铺装- 门、窗安装- 墙面瓷砖贴合- 天花板装饰- 水电管道布置- 灯具安装- 卫生洁具安装- 家具摆放2. 设计方案:装修公司将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和装修风格,提供详细的装修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局图、3D效果图、装修材料说明等。

三、装修工程造价1. 总造价:本次装修工程的总预算为:[总造价金额](大写)人民币。

具体明细如下:- 材料费用:[材料费用] 元- 施工费用:[施工费用] 元- 设计费用:[设计费用] 元-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 元2. 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装修费用给乙方:-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30%作为预付款。

- 进度付款:装修工程进展符合预期,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款项。

- 竣工验收及尾款:装修工程完工后,甲方按照验收合格标准支付剩余款项。

3. 付款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四、装修工期1. 工期:本次装修工程的计划工期为 [工期] 天。

2. 延期与罚款: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 [工期延误天数] 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延期罚款,罚款金额为每延期一天的工程造价的 [延期罚款比例]。

五、质量保证1. 装修质量:装修工程的质量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项目约定,乙方负责提供高质量的施工服务。

2. 保修期:乙方将提供装修工程的保修服务,保修期为 [保修期] 年。

在保修期内,甲方如发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将负责免费修复。

六、违约责任1. 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装修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装修报价标准

装修报价标准

装修报价标准装修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不管是新房装修还是老房翻新,都需要对装修报价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那么,装修报价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首先,装修报价标准是根据装修的面积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装修公司会按照每平米的价格来计算总的装修费用。

这个价格会根据不同的装修风格、材料、工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确定装修报价标准时,需要根据自己的装修需求和预算来选择适合的装修风格和材料,从而确定最终的装修报价。

其次,装修报价标准还需要考虑到装修的项目内容。

一般来说,装修项目包括水电改造、墙面装修、地面装修、天花板装修、门窗安装等多个方面。

每个项目都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材料和时间,因此在确定装修报价标准时,需要对每个项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从而得出一个合理的报价。

另外,装修报价标准还需要考虑到装修的工艺和质量。

不同的装修工艺和质量会直接影响到装修报价。

一般来说,高质量的装修工艺和材料会相对较贵,而低质量的装修工艺和材料会相对较便宜。

因此,在确定装修报价标准时,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来选择适合的装修工艺和质量,从而得出一个合理的报价。

最后,装修报价标准还需要考虑到装修的时间和进度。

一般来说,装修的时间和进度会直接影响到装修报价。

如果需要加急完成装修项目,那么相应的装修报价也会有所增加。

因此,在确定装修报价标准时,需要考虑到装修的时间和进度,从而得出一个合理的报价。

总的来说,装修报价标准是根据装修的面积、项目内容、工艺质量和时间进度等多个因素综合确定的。

在确定装修报价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自己的装修需求和预算,从而选择合适的装修风格、材料、工艺和质量,最终得出一个合理的装修报价。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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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200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3年《重庆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2-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装饰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为28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

定额中消耗的主要材料未计入价格(称未计价材料),执行时应按定额规定的用量按实计算未计价材料费;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八、如设计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本定额不符时,可按各章节规定调整。

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见附录。

九、本定额中木饰面胶合板适用于5mm以内的柚木板、榉木板等,胶合板适用于5mm以内三层板、五层板,木夹板适用于5mm以上的九厘板、十二厘板、十五厘板、十八厘板、刨花木屑板、水泥木丝板、细木工板等,装饰石材适用于天然石材和人造石材。

十、本定额的缺项,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及园林、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本市相关定额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十二、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者“×××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说明一、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二、找平层水泥砂浆、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和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

三、块料面层中单、多色已综合编制,颜色不同时,不作调整。

四、块料面层现场拼花是按现场局部切割并分色镶贴成直线、折线图案。

现场局部切割并分色镶贴成弧线时,按“楼地面拼花”人工乘以系数1.5;现场拼花部分的块料用量按实调整。

五、弧形楼梯楼地面装饰按相应楼梯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块料用量按实调整。

六、螺旋形楼梯楼地面装饰按相应楼梯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块料用量按实调整。

七、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八、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楼梯踢脚线中的三角形块料、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的零星项目。

九、玻璃地面的钢龙骨、玻璃龙骨设计用量与定额子目不同时,允许调整,其余不变。

十、地毯分色、对花、镶边时,人工乘以系数1.10,地毯损耗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十一、踢脚线按150mm 编制,设计高度与定额不同时,未计价材料允许调整,其余不变。

十二、踢脚线为弧形时,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余不变。

十三、栏杆、栏板、扶手项目中如设计规格型号和用量与定额子目不同时,未计价材料允许调整,其余不变。

十四、成品金属栏杆包括:铁花栏杆、不锈钢栏杆等。

计算规则一、找平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地沟、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柱、垛、附墙烟囱、孔洞所占面积,而门洞、空圈、壁龛的开口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

二、楼地面装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三、楼梯面积(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加300mm、休息平台、以及小于2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单跑楼梯面层投影面积计算如下:(1)计算公式:(a+d)× b+2bc;(2)当c>b时, c按b计算;当c≤b时,c按设计尺寸计算;(3)有锁口梁时,d=锁口梁宽度;无锁口梁时,d=300mm。

四、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六、踢脚线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5。

七、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八、木踢脚线不包括压线条,如设计要求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九、防滑条无设计规定长度时,其长度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十、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扶手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十一、弯头按个计算。

十二、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相应石材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说明一、本章抹灰项目中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允许调整。

二、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 05。

三、本章抹灰项目中未含基层刷素水泥浆、建筑胶水泥浆、界面(处理)剂,发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四、本章镶贴块料项目中,面砖分别按缝宽5mm和密缝考虑,如灰缝宽度不同时,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其余不变。

调整公式如下(面砖损耗为相应项目密贴损耗,砂浆损耗率为2%):10㎡块料用量=10×(1+损耗率)÷[(块料长+灰缝宽)×(块料宽+灰缝宽)]。

灰缝砂浆用量=(10-块料长×块料宽×10㎡相应灰缝的块料用量)×灰缝深×(1+损耗率)五、本章块料面层只包含结合层砂浆,未含基层抹灰砂浆、刷素水泥浆、建筑胶水泥浆、界面(处理)剂,发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六、抹灰中“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池槽、暖气壁龛、阳台栏板(栏杆)、雨篷线、天沟、扶手、花台、梯帮侧面和遮阳板等凸出墙面宽度在500mm以内的挑板、展开宽度在300mm以上的线条及单个面积在1m2以内的抹灰。

七、抹灰中”装饰线条”适用于:挑檐线、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宣传栏的边框及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的线条等抹灰。

八、镶贴块料及墙柱面装饰“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线、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阳台栏板、空调搁板、阳光窗台、凸出墙面宽度在500mm以内的线板及单个面积在1m2以内的项目。

九、镶贴块料面层均不包括现场切角、磨边,如设计要求切角、磨边时按其他工程章节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弧形石材磨边人工乘系数1.3;直形墙面贴弧形图案时,其弧形部分块料损耗按实调整,弧形部分每100m增加人工6工日。

十、弧形墙柱面贴块料及饰面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未计价材料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十一、墙面、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定额中龙骨(骨架)间距、规格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未计价材料允许调整,其余不变。

十二、定额子目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断面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枋、板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

十三、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内,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十四、墙柱面饰面板拼色、拼花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未计价材料按实调整,机械不变。

十五、木龙骨、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十六、玻璃幕墙设计有开窗者,仍执行幕墙定额,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余不变。

十七、本章铝合金明框玻璃幕墙是按150系列,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是按130系列,铝塑板(铝板)幕墙是按110系列编制的。

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未计价材料允许调整,其余不变。

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是按成品玻璃编制,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定额内已综合,幕墙的封边、封顶按本章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计算规则一、内墙面(内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和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窗洞口、空圈的侧壁和顶面、底面亦不增加,墙垛(含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面(内墙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长度以墙与墙间的图示净长度计算(间壁墙所占面积不扣除),其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有吊顶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有设计要求的除外)。

二、外墙面(外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的侧壁、顶面、底面和墙垛(附墙烟囱)侧壁的面积与外墙面(外墙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三、柱面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高度计算。

四、抹灰、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抹灰中的“装饰线条”按延长米计算。

五、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墙柱面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七、墙柱面饰面面层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龙骨、基层按饰面面积计算。

八、墙柱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板定额执行。

九、隔断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装饰钢构架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全玻隔断的装饰边框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玻璃隔断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二、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者,肋按展开面积并入玻璃隔断面积内以平方米计算。

十三、全玻幕墙如有加强肋者,肋按展开面积并入幕墙面积内以平方米计算;玻璃幕墙、铝板幕墙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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