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10年5月) 201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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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风险投资的企业,为了规范和管理风险投资活动,保护公司与投资人的利益,订立本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风险投资的流程、要求和责任,确保风险投资活动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公司有风险投资合作关系的投资人、机构等。

三、定义1.风险投资:指公司对外投资的活动,包含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并购投资等。

2.投资项目:指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具体项目,可以是创业企业、高成长企业等。

3.投资决策委员会:指公司设立的特地机构,负责审议和决策全部风险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额度。

四、风险投资流程1.项目筛选:由公司特地组建的筛选团队负责对各类项目进行初步筛选,评估其投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

2.项目评估: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认真评估,包含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评估、财务分析等,以确定项目的投资价值和可行性。

3.投资决策:项目评估报告将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委员会成员进行审议和讨论,最终决议是否进行投资,并确定投资额度。

4.尽职调查:对决策通过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确认公司所得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投资协议:与项目方协商并签署风险投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等细节。

6.资金到位:依据投资协议的规定,将资金转入项目方账户。

7.监管与管理:成立特地的监管团队,对投资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管。

8.退出与收益:定期评估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决议是否退出投资、以何种方式退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收益。

五、风险掌控要求1.可行性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应综合考虑市场前景、商业模式、技术创新等因素,确保项目具备良好发展潜力。

2.尽职调查:对项目方及相关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方背景、法律风险、财务情形等,避开因信息不全或不准确而带来风险。

3.合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风险投资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确保投资过程合法、规范。

风险投资与退出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与退出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与退出管理制度介绍风险投资与退出管理制度是指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制定的管理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投资方的权益和投资回报最大化。

风险投资是一种投资方式,投资方通过投资风险较高但预期回报也较高的项目或企业获得利润。

退出管理是指投资方在项目或企业达到一定条件或时间后,将投资本金和利润转化为现金退出投资。

风险投资管理1. 投资目标与策略:明确投资方的投资目标与策略,包括投资产业、投资标的和投资规模等。

2. 投资决策与审批:建立投资决策和审批流程,确保每笔投资都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审批。

3. 风险评估与控制: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

4. 组织与管理:建立专业的投资团队,负责项目的筛选、尽职调查、投后管理等工作。

5. 资金管理:合理安排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和回收,确保资金的稳定流动。

退出管理制度1. 退出条件:明确投资方退出的条件,包括企业估值达到一定水平、上市、并购等。

2. 退出策略:确定退出的方式和策略,包括股权转让、股份回购、IPO等。

3. 退出计划与期限:制定退出计划和期限,确保退出能够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4. 投后管理与退出:在项目投资后进行有效的投后管理,包括监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等,以确保退出时能够获得最大的回报。

5. 退出收益分配:确定退出时投资方和创业者之间的收益分配方式,公平合理地分配投资利润。

风险投资与退出管理的影响风险投资与退出管理制度对投资方、项目或企业以及整个经济体系都有重要的影响。

对投资方来说,良好的风险投资管理和退出管理制度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

投资方通过制定明确的投资目标和策略,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而退出管理制度则可以帮助投资方在适当的时机退出投资,以实现资金的回收和再投资。

对项目或企业来说,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可以提供必要的管理资源和经验,帮助项目或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退出管理制度则可以促使项目或企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目标,进一步提高价值和竞争力。

风险投资风控管理制度范本

风险投资风控管理制度范本

风险投资风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风险投资风险管理,保障风险投资资金安全,提高风险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风控管理,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活动中,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第三条风险投资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投资风控管理制度,确保风险投资活动的合规、稳健进行。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风险投资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风险投资风控管理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执行。

第五条风险投资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风险投资风控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风险投资公司应设立风险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风险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核。

第三章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七条风险投资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本身的质量、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等。

第八条风险投资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体系,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章风险控制与监测第九条风险投资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监管、项目监控、合同约定等。

第十条风险投资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并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章风险应对与处理第十一条风险投资公司应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风险预警、风险转移、风险化解等。

第十二条风险投资公司应对风险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第六章信息披露与报告第十三条风险投资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投资项目的风险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第十四条风险投资公司应定期向股东、投资者报告风险投资风控管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追究第十五条风险投资公司应依法合规进行风险投资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合同约定。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雏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定义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证券投资;(二)房地产投资;(三)矿业权投资;(四)信托产品投资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3.特别规定3.1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风险投资。

公司应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2公司风险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证券,也不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3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风险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3.4已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应在披露董事会决议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应的证券账户以及资金账户信息。

3.5未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应在设立相关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信息。

3.6公司投资境外证券的,应按照本条规定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信息。

4.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4.1公司拟开展风险投资事宜,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在保荐期内,风险投资事项应当取得保荐人依法出具的明确同意意见。

4.2公司风险投资额度的审批权限如下(包括将风险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一)公司风险投资额度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含)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0 万元(含)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二)公司风险投资额度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含),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宏润建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 2010-03-16

宏润建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 2010-03-16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名称:宏润建设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南方民和”)对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对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评价。

同时包括对公司季报、中报的协作审核。

年度审计结束后,会计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审计结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人员进行了跟踪配合。

现将南方民和对公司本年度的审计情况评价如下:一、基本情况南方民和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进行必要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

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2009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南方民和于2010年1月18日成立审计小组,开始进行现场年度审计。

经过33天的审计工作,审计小组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见稿)。

二、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1、独立性评价南方民和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风险投资管理

风险投资管理

风险投资管理风险投资管理是指对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经营手段。

在风险投资领域,管理风险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投资风险可能会对投资者和投资组合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从风险投资管理的概念、原则和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风险投资管理的概念风险投资管理是指通过对投资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督,以及对项目的筛选、投后管理和退出等环节的管理,来实现风险投资本身价值最大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二、风险投资管理的原则1.风险控制原则:控制风险是风险投资管理的核心原则。

通过建立规范的风险评估和监控体系,对投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降低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2.回报与风险的平衡原则:风险投资管理要充分考虑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平衡关系,不能盲目追求高回报而忽视风险因素。

3.分散投资原则: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单一投资带来的风险,将投资组合进行合理配置,实现整体风险的平衡。

4.信息披露原则:风险投资管理应保持透明度,及时向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并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5.积极管理原则:通过积极参与和管理被投资企业,提供经验、资源和战略支持,帮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业绩。

三、风险投资管理的方法1.风险评估和识别: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评估项目的市场竞争力、技术可行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确定项目的风险和回报水平。

2.投资组合管理:将风险投资分散配置于不同行业、领域和地域,降低整体风险,同时按照风险偏好和回报预期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3.投后管理: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督和指导,提供战略支持和资源整合,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

4.退出机制:根据投资时间和预期回报,通过股权转让、上市或收购等方式,合理选择退出时机,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结论风险投资管理是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手段,通过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采用适当的管理方法,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

宏润建设: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16

宏润建设: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16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公告编号:2010-00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0年3月14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减2009年分配的现金股利4,000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4,260,362.19元。

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00元(含税),并送红股5股,共计派发股利21,000万元,其中现金股利6,000万元,股票股利15,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本次送股后公司注册股本增至45,000万元。

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提请股东大会通过“因实施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风险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险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投资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风险控制原则:在追求投资收益的同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三)效益优先原则:投资活动应注重经济效益,追求投资回报最大化。

(四)专业管理原则:投资活动应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负责,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投资范围与决策第四条公司投资范围包括:(一)股权投资: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二)债权投资:对具有还款能力的企业提供债权投资,获取固定收益。

(三)并购重组:参与企业并购重组,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四)创业投资:对初创企业进行投资,助力企业发展。

第五条公司投资决策程序:(一)项目筛选:由投资部门对符合公司投资原则的项目进行筛选。

(二)尽职调查: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和投资价值。

(三)风险评估:对尽职调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投资方案。

(四)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方案进行审议,形成投资决议。

(五)投资实施:投资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确保投资顺利进行。

第三章风险管理与监督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一)投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二)风险预警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三)风险应对措施: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七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一)投资风险评估、预警和应对。

(二)投资风险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

(三)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制定与完善。

第八条公司建立健全投资监督机制,包括:(一)投资决策监督:对投资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决策合规。

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基金、期货、期权等投资行为。

第三条公司风险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二)风险可控原则:对风险进行科学评估,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

(四)分散投资原则:合理配置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

第二章风险投资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风险投资决策,并对风险投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风险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投资政策、制度及操作流程,监督风险投资项目的实施。

第六条公司设立风险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三章风险投资决策程序第七条风险投资项目筛选:风险投资管理部门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筛选。

第八条风险投资项目评估:风险投资管理部门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包括财务分析、市场分析、法律分析等。

第九条投资决策:风险投资管理委员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形成投资决策。

第十条投资协议签订:风险投资管理部门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投资实施:风险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包括资金拨付、项目管理、风险监控等。

第四章风险投资监督与信息披露第十二条风险监控:风险投资管理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三条信息披露: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风险投资相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1. 概述
1.1 背景
1.2 目的
1.3 适用范围
2. 风险投资管理原则
2.1 透明度与公平性
2.2 风险与回报平衡
2.3 资金保障与流动性管理
3. 风险投资决策流程
3.1 投资机会筛选
3.2 投资尽职调查
3.3 风险评估与定价
3.4 投资决策与合同签署
3.5 投后管理与退出策略
4. 风险投资管理组织
4.1 风险投资管理委员会
4.2 风险投资管理团队
4.3 风险投资管理流程
5. 风险投资绩效评估与报告
5.1 绩效评估指标
5.2 绩效报告内容
5.3 绩效评估周期
6. 风险投资合规要求
6.1 法律法规遵循
6.2 避免利益冲突
6.3 信息保密与安全
7.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 7.1 监督与检查机制
7.2 经验总结与知识分享
7.3 风险投资案例分析
结论
请注意,以上仅为大纲示意,具体内容需根据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确保准确满足标题描述的内容需求。

同时,排版要求整洁美观,语句通顺,流畅表达,无影响阅读体验的问题。

采用适合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格式进行写作,可参考行业相关规范与实践经验。

风险投资与资本市场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与资本市场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与资本市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规范企业风险投资行为,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订立本制度。

1.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进行的风险投资行为和资本市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风险投资管理第三条风险投资的基本原则3.1 风险投资应以企业的战略目标为导向,明确风险投资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

3.2 风险投资应乐观参加但不干涉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确保投资企业独立经营,并依据需要供应战略引导。

3.3 风险投资应重视风险掌控,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定期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情形。

3.4 风险投资应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在投资过程中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风险投资决策程序4.1 风险投资决策应由相关部门依照程序进行,包含项目申报、初步评审、深入尽调、风险评估、决策审批等环节。

4.2 项目申报应包含项目基本情况、预期收益、风险因素等要素,申报部门应全面、真实、准确地供应相关资料。

4.3 初步评审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风险程度等,形成初步评审报告。

4.4 深入尽调应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调研,包含市场调研、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等。

4.5 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因素,订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4.6 决策审批应由企业最高决策机构或授权的决策机构进行,严格依照程序进行,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第五条风险投资监督管理5.1 风险投资项目应建立相应的合同和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规范项目的管理和运作。

5.2 风险投资项目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投资进展、风险情况等,及时进行风险调整和风险处理。

5.3 风险投资项目应建立健全的投资回报评估机制,及时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风险收益比。

5.4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范风险的发生。

风险投资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部门、各层级。

第三条公司坚持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创新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公司管理科学、规范、高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等组织机构,负责公司决策、监督、执行等工作。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投资决策等。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八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晋升机会。

第九条公司根据岗位需求,选拔优秀人才,建立专业、高效的团队。

第十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员工绩效与公司发展同步。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筹措等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第五章投资管理第十五条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遵循市场化、专业化、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十六条公司投资决策由董事会负责,投资委员会负责投资项目的初步筛选和评估。

第十七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八条公司投资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

第六章信息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安全、合规。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员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险投资与投资退出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与投资退出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与投资退出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对风险投资和投资退出的管理,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掌控的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风险投资项目及相关的投资退出活动。

二、风险投资管理流程2.1 风险投资项目申请1.拟投资项目由相关部门或个人填写《风险投资项目申请表》,包含项目概况、市场分析、投资金额、预期收益等内容。

2.风险投资项目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公司高级管理层评审。

3.高级管理层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包含项目市场前景、风险程度、投资回报率等因素,并决策是否批准项目投资。

2.2 风险投资管理合同签订1.批准投资的项目需与项目方签订投资管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投资金额、退出机制等内容。

2.投资管理合同由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并帮助项目负责人进行谈判,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益。

3.投资管理合同经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后签署生效。

2.3 风险投资项目跟踪管理1.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风险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定期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汇报项目情况。

2.公司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包含项目运营情形、市场风险变动等因素,并依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必需的措施。

2.4 投资退出管理流程1.投资项目在满足退出条件时,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备退出意向。

2.公司高级管理层对退出意向进行评估,包含退出方式选择、投资回收预期等因素,并决策是否批准退出。

3.批准退出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与投资方谈判,并签署退出协议。

4.退出协议需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并由高级管理层审批后签署生效。

5.退出资金收回后,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备退出款项,确保资金的及时结算和入账。

2.5 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掌控和风险应对1.公司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订立相应的风险掌控措施,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

2.风险投资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报告项目的风险情况,并提出风险应对建议。

3.公司高级管理层依据项目风险情况决策是否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险投资项目管理行为,促进风险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保障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进行的所有风险投资项目管理活动。

第三条风险投资项目是指公司为了获取一定投资收益,对有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并提供相关管理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风险投资项目管理的核心原则是风险与收益相匹配,规范运作,稳健管理。

第五条风险投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范围,有合理的投资回报模式和风险控制机制。

第六条风险投资项目应当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市场需求和产业趋势,提高风险投资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第七条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应当坚持投资标准化、合规化、透明化,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投资决策效率。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具体包括项目立项、投资决策、风险评估、管理服务、退出机制等环节。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所有风险投资项目的立项、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十条风险投资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战略规划,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简介和背景介绍;2. 投资金额及分期计划;3. 风险评估与应对方案;4. 预期投资回报和退出机制;5. 项目实施计划和管理服务方案;6. 其他必要资料。

第十一条风险投资项目立项申请由公司相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经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立项实施。

第十二条风险投资项目立项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简介和背景介绍;2. 投资金额及分期计划;3. 风险评估与应对方案;4. 预期投资回报和退出机制;5. 项目实施计划和管理服务方案;6. 其他必要资料。

第十三条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委应当认真审查项目立项申请书,对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性和投资回报等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立项,应当签署《风险投资项目立项决策书》,明确项目的立项决策,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准则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准则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董事会决定下设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必须不少于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薪酬委员会委员中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人员,可以是公司董事,也可以是公司聘请的外部专家。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薪酬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1. 引言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中,以期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收益。

为了规范风险投资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风险投资管理办法,以指导风险投资的实施和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风险投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公司等。

2. 投资策略风险投资的投资策略是指投资者在进行风险投资时所依据的原则和方法。

为了确保投资的可持续性和成功率,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投资策略:•多元化投资: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项目,降低单个项目的风险。

•深入调研:在投资前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评估项目的潜在回报和风险。

•积极参与:除了资金投入,投资者还应积极参与项目的管理和决策,以确保投资能够获得最大的回报。

•合理退出:在适当的时间选择退出投资,以获得最大的收益。

3. 风险评估与管理风险评估是风险投资的重要环节,通过评估项目的风险程度,投资者可以合理地进行决策和资金配置。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方法:•市场风险分析:通过对市场环境的分析,评估项目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可持续性。

•财务风险评估:分析项目的财务状况,包括盈利能力、资产负债情况等,评估项目的财务风险。

•管理风险评估:评估项目管理团队的能力和经验,确定项目管理风险。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投资者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案,以应对潜在的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风险管理方法:•风险分散:将资金投资于不同的项目,降低单个项目的风险。

•风险控制:制定明确的投资限额和投资标准,控制风险的发生和扩大。

•风险应对:针对具体的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最小化风险对投资的影响。

4. 投后管理投后管理是指投资者在投资完成后对项目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投后管理措施:•监督和协助:投资者需要与项目方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项目的运营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投票权行使:作为股东,投资者有权行使投票权,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宏润建设半年度财务报告

宏润建设半年度财务报告

2010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6 月 30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其中: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611,772,615.44 2,258,468,959.47
478,400,000.00 -
50,950,502.24 1,449,395,940.46
576,471,567.84 32,917,384.51
295,908,520.86 5,128,767.13 71,000.00
336,588,258.37 120,000,000.00
3,345,831,941.41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72,016,993.45 100,000,000.00
3,137,660,744.61
157,000,000.00 495,180,457.75

风险投资与资金筹措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与资金筹措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与资金筹措管理制度一、前言风险投资与资金筹措是企业发展和运营过程中不行或缺的紧要环节。

为了规范风险投资与资金筹措的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可连续性,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部门、员工以及与本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和资金筹措相关合作的个人和组织。

三、风险投资管理3.1 风险投资策略1.风险投资策略应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全都,确保风险投资的方向和目标明确。

2.风险投资策略的订立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行业趋势和风险偏好等因素。

3.2 风险评估与管理1.在进行风险投资决策前,应对目标企业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评估结果应作为投资决策的紧要参考依据。

2.风险投资管理应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评估并应对风险。

3.3 风险投资流程1.风险投资流程应包含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合同签订、管理与退出等环节,确保每一步骤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2.风险投资流程的具体实施应依照设定的程序和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关负责人须定时提交相关报告和料子。

3.4 风险投资绩效评估1.风险投资绩效评估应以实际投资回报、投资收益率等指标为基础,定期对已实施的风险投资项目进行评估,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2.风险投资绩效评估结果应作为风险投资策略的修正和调整的依据。

四、资金筹措管理4.1 资金筹措计划1.依据企业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订立年度资金筹措计划,明确资金筹措的规模、方式和时间节点。

2.资金筹措计划应充分考虑企业的资金情形、市场环境和投资者需求等因素。

4.2 资金筹措方式1.资金筹措方式可以包含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并应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

2.资金筹措方式的选择应遵从合规、稳健、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筹措的合法性和可连续性。

4.3 资金筹措流程1.资金筹措流程应包含项目确定、资金募集、交易执行、资金结算等环节,各环节应有明确的责任和操作指引。

2.资金筹措流程的实施应确保流程的连贯性、透亮性和规范性,相关负责人须定时履行相关职责。

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管理风险投资项目,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提高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的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跟踪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风险投资项目管理应当遵循合规、效益、风险控制的原则,科学决策,合理配置资源,创造价值。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项目立项是风险投资项目管理的起点,应当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查,对投资项目的潜在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

第五条项目立项应包括项目背景、市场潜力、投资结构、风险分析、退出机制等内容,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和批准。

第六条项目立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主要投资方案和经济效益指标,并报备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尽职调查第七条尽职调查是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慎的调查和分析,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

第八条尽职调查应当包括市场调研、项目财务分析、法律尽职调查等内容,确保获得全面、准确的信息。

第九条尽职调查报告应当明确项目的投资前景、潜在风险和可行性,并由相关部门审定。

第四章投资决策第十条投资决策是根据尽职调查报告和项目立项文件,对投资项目进行最终的决策和批准。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应当由投资委员会或管理机构进行审议和决定,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文件应当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条件、投资结构、退出机制等内容,并报备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项目跟踪管理第十三条项目跟踪管理是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以确保项目的风险控制和效益实现。

第十四条项目跟踪管理应当包括定期报告、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项目评估等环节,确保项目的按时、按量落地。

第十五条项目跟踪管理应当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项目的平稳进行。

第六章退出管理第十六条退出管理是投资项目的最终收官环节,应根据项目情况和市场条件,选择合适的退出方式和时机。

第十七条退出管理应包括退出策略、退出条件、退出进程等内容,并由投资委员会或管理机构进行审议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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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 PE(私募股权投资)、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以及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的投资行为。

公司以扩大主营业务 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和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除外。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 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公司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应严格控制风险投 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进行风 险投资。

第二章 风险投资的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投资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
(二)投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0 万元的,由董事会批准;
(三)投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

上述投资金额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

“以上”均含本数。

第六条 公司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进行风险投资时,应在此项风险
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 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1,000 万以上的风险投资。

第七条 公司投资证券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第八条 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相关责 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总经 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进出的管理。

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 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 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每个 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 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三章 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时,应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相关决议后两 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二)对外投资公告(其中应说明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情况和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公司对风险投资项目要做好持续性信息披露,应按照以下时点持 续披露风险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一)被投资企业进入 IPO 上市辅导期;
(二)被投资企业 IPO 上市辅导期结束并通过验收;
(三)被投资企业的 IPO 招股说明书预披露;
(四)被投资企业的 IPO 发审会审议结果;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公司在调研、洽谈、评估风险投资项目时,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已 获知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

由于工作 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该 责任人相应的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 及经济处罚;涉嫌违法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

未经本公司同 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参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对公 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该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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