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在我省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开展知识产权专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在我省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开展知识
产权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1.04.06
【实施日期】2011.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在我省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开展知识产权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各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按照《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豫知〔2009〕76号)总体思路,根据我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实际和需要,省知识产权人才办将在我省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现面向全省开展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评选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针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积极挖掘全省各类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资源,以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为依托,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强化知识产权专家的名师效应,在全省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共同推动、良性发展的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和使用工作格局,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
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建立省级知识产权专家库,到2015年计划入库专家10-20人。
三、工作内容
(一)评选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评选一批知识产权专家,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涵盖全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二)评选条件。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是国家实施的一项人才培养计划,旨在选派百千万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为保护和发展中国知识产权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一、人才培养方案为实现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的目标,国家在人才培养方案上进行了详细的规划。
培养方案主要分为三个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
本科生培养方案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相关专业,采用实践性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主要要求学生在专业领域上具有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科研任务。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主要注重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和发挥,要求学生在专业领域上有深入的研究成果和创新性思维。
二、培养课程设置为了让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知识产权行业的发展,国家将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详细规定。
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法律、专利策划与管理、商标设计与管理、版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知识产权质押、技术转移与转化、知识产权维权等。
在课程设置中,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加强实践环节,让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
三、培养模式为了提高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质量,我们要加大对企业和高校之间的合作,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战能力。
同时,国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要在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内设立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为学生提供实践场所和科研环境。
四、培养效果评价为了确保人才培养效果的有效评估,国家要求建立科学的培养结果评估制度。
主要采用量化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技能水平进行评价。
此外,还要关注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和专业成就,对培养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结语: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水平和保障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要加强对人才培养的组织和管理,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步伐,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才支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公布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公布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7.09.12•【文号】•【施行日期】2007.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公布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5·26”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人字〔2007〕39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07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以下简称“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报送人选的基础上,经过“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首批“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已经确定,共109人,现予公布。
根据“人才工程”的目标要求,我局将建立“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信息库,并制定相关制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人才工程”的选拔、培养、考核和使用等工作,加大对培养人选的培养力度。
各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人选的培养工作,制定相应的人选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时,要明确负责组织实施培养计划的具体承办单位和负责人,扎扎实实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为推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名单北京市王力军、胡平、张伯友天津市张盛如、郭文强、王凤云、田书振河北省李国昌、张瑛、段宝玲山西省李琦、邢良选、刘晋叶内蒙古自治区韩勇、王淑荣、宗那生、郝力辽宁省王杰、薛军、程鸣吉林省丁喜忠、潘文涛黑龙江省叶光然、宁晓东、金文彬上海市蔡永莲、宋嘉、黄武双、张伟君、袁真富、陈俊江苏省黄志臻、吕建坤、黄晓珊、岳贤平、曾培芳、汪旭东浙江省鲁文革、李旭、李伟、宋高初安徽省刘栋、吴椒军、徐晖福建省陈开平、黄丹萍、何朝晖、谢增鸿、丁丽瑛江西省赖任群、肖海山东省张忠强、刘仁豪、马素刚、宋红松河南省韩平、吴灯展、石晓东、楚明超、涂先明湖北省舒正荣、陈轶湖南省许秋平、卢宏广东省唐毅、厉宁、谢红、刘西平、郭小明、王海波、徐瑄、李正华、李颖怡广西壮族自治区宋洪浪、梁涛、莫冰云、冯树华海南省符明全、王崇敏重庆市陈纪纲、张耕、李雨峰、李必胜、刘渝四川省肖军、杨早林、肖延高、张新、代德建贵州省安守海、方来福、臧兴东云南省周黎、王海涛、王丽华、李云西藏自治区姜南陕西省魏建锋、李迎波甘肃省李红玉青海省焦锋锐宁夏回族自治区马小明、叶学军、滕明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洪江、刘山玖、王志明、李西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乔同勋。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等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等关于印发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2.06.12【实施日期】2012.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印发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省直各单位,有关行业协会: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科学院决定实施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现将《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等五部(院)印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十二项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之一。
实施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百万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三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三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1.12.31•【文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三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部署,根据《2011-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第三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经过“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第三批“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已经确定,共77人,现予以公布。
对“工程”人选,我局将进一步拓宽培养渠道,加大培养力度,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培养人选所在单位要进行重点培养和政策倾斜,根据“工程”的目标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时,各地区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选拔、培养和考核的措施和机制,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附件:第三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第三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名单北京市潘新胜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盛安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黄显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黄建军北京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天津市李学诚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张大巍天津市知识产权局马虎兆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河北省张东辉河北省知识产权局王伟河北省知识产权局齐春胜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山西省梁建军山西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赵小平山西大学内蒙古自治区陈旭娟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辽宁省崔成玲营口市知识产权局田叶丹东市知识产权局杜伟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吉林省耿玉伟吉林省知识产权局王寿珍吉林大学黑龙江省邓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高辉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王钢黑龙江省科学院刘妍哈尔滨工程大学上海市张晓东华东理工大学朱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汤志武南京天翼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吴广海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武兰芬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於亚萍苏州市知识产权局浙江省李宗保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朱勇敏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来芸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安徽省刘君安徽省知识产权局陈江华合肥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福建省郭伟杰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史一菱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江西省王军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山东省冯兴石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李天传青岛市知识产权局赵文经烟台大学河南省冯红建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贺青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刘卫东河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王永伟河南省高级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李晓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王肃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政法学院湖北省程浩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陈仁松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湖南省丁旭湖南省知识产权局高中湖南大学法学院何炼红中南大学法学院陈路长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魏庆华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赵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谢晓尧中山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程跃华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王树林广东本宽律师事务所张璟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吴欣望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蒋慧玉林师范学院法商学院罗永城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方亮桂林理工大学重庆市洪昶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刘成果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邹霞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李晓秋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省高晓宇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贵州省卢森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谢永富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李常有云南省知识产权局邱云红昆明市知识产权局西藏自治区张樱山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杨琦甘肃省兰州市知识产权局田玉兰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青海省谢光辉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徐淑芬宁夏专利服务中心刘蓉北方民族大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祝宏辉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知〔2016〕42号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知〔2016〕4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项目的申报、评审、监督、考核全过程管理,提高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管理效率和实施质量,根据《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2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2016年6月17日附件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2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知识产权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管理效率和实施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本办法规定的各类知识产权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等立项管理环节,项目实施的年度考核、中期评估、统计调查、跟踪服务等过程管理环节,结项总结和结项验收等结项管理环节。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规范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管理,主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与专利有关的各类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实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4.23•【字号】•【施行日期】2015.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5号)精神,现就开展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和对象(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推荐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一般从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产生。
优先推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人选。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中增设产业创新组,重点面向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遴选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引领企业技术创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二、推荐条件(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千万” 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行动计划任务分解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千万” 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行动计划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28•【字号】郑政办〔2015〕82号•【施行日期】2015.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行动计划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15〕82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5〕5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涉及我市的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是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大省,增强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培育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的重要抓手,是我省构建产业竞争优势,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撑,请各单位参照省政府出台的工作计划(豫政办〔2015〕51号),积极组织严格落实。
二、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科学部署,细化责任,明确任务。
按照任务分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副职具体负责”的推进机制。
同时,各单位要围绕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分解的各项工作任务为郑州市总体工作重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明确需我市落实的具体工作任务,确保顺利实施。
四、针对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工作任务,列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平行单位;其他承办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全力配合,确保按照上级要求,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5月28日河南省“百千万” 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行动计划任务分解一、发展重点(一)电子信息产业1.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全力支持富士康智能手机项目扩大规模,加快正威科技城智能终端产业园、酷派及供应商产业园、阿里巴巴云计算和大数据基地、腾讯互联网+产业集群、郑州台湾软件园等项目建设,以龙头品牌制造商、龙头代工企业为中心向四周扩散,以产业链配套和服务支撑为重点集聚发展,到2017年,形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3000亿级智能终端 (手机)产业集群。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0•【字号】豫政办[2009]33号•【施行日期】200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09]3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推进《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工作,确保完成《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四月十日实施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为推进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现对《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作如下分工:一、关于战略目标1.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
由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每百万人拥有量年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进入全国先进省份行列,申请国外专利数量明显增加。
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地方著名商标数量年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核心版权产业产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
拥有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
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得到有效保护与应用。
由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负责落实。
3.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明显提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大幅度增加,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显著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
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势企业。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财政厅、科技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负责落实。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调查的函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调查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21.12.27
•【字号】豫知函〔2021〕44号
•【施行日期】2021.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
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调查的函
豫知函〔2021〕44号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扎实做好“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创新打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高端平台,现对我省认定的四批河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以进一步优化、提升我省知识产权高端人才队伍。
请各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并认真填报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
于1月28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版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附件: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调查的函
2021年12月27日
联系人:刘蕾姚海燕
联系电话:0371—6593824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
邮箱:hnszscqjbgs@163.
com。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1-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1-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1.03.04•【文号】•【施行日期】2011.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1-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为了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我国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部署,现将《2011— 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一一年三月四日2011-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从2007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了“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并发布了《2007— 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启动了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的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到目前,在全国已经选拔了206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选,培养了一大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企事业单位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业等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扩大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提高了人才素质,优化了人才结构,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知识产权优秀人才不断涌现、脱颖而出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同时分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
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为我国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部署,制定2011— 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以下简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
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工作,并出台了“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以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本文将对该方案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方案概述“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是指:首先,培养100名最优秀的专业知识产权人才,使他们能够参与到国家战略和主要决策中;其次,培养1000名拥有较高专业素养和能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与研究工作;最后,通过培训、推广等途径,培养100万名具备基本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意识的人才,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方案实施为了实现“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我国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的行动。
首先,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
政府对重点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大投入,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训和培养,特别是加强对专业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国际化视野和创新能力。
其次,鼓励知识产权的创新和应用。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政策,优先支持知识产权领域创新企业和项目,鼓励企业投入到知识产权的研究和保护中。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知识产权的安全。
三、方案意义“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通过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人才的培养和保护,可以提高我国经济的竞争力,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话语权。
其次,该方案有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形象,加强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
最后,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培养能够提高我国的创新能力,让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具有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方案存在的问题目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方案”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仍存在不均衡现象,一些地区和行业的知识产权人才短缺情况仍然比较严重。
其次,政策扶持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包括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和创新项目的财政支持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7.03.14•【文号】•【施行日期】2007.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人力资源综合规定,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现印发《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根据《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制定《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指导思想,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着眼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积极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遵循各类人才成长的规律,统筹规划各类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三)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提高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整个人才队伍的建设。
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百千万人才工程是指中国政府为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而实施的一项重要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聚集人才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目标。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百千万人才工程的目标是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培养和引进国内优秀人才,加强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实现国家发展的需求与人才供给之间的有效匹配。
2. 任务(1)招募海外高层次人才,鼓励他们回国发展并提供有竞争力的条件和政策支持。
(2)加强国内高层次人才培养,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3)优化人才流动政策,建立科学、透明、灵活的人才引进和流动机制。
(4)加强创新环境建设,提供有利于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的政策和服务。
三、实施方案1. 招募海外高层次人才(1)建立健全海外优秀人才的招聘和评审机制,吸引他们回国发展。
(2)提供有吸引力的待遇和条件,包括高薪酬、科研经费支持、住房补贴等,以及给予他们更多的科研自主权。
(3)推动海外优秀人才与国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技术交流和科技创新。
2. 加强国内高层次人才培养(1)加大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政策和培养力度,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
(2)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提供更多的交流和学习机会。
(3)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创新创业的环境和支持。
3. 优化人才流动政策(1)简化人才引进和流动的手续,提供便利的服务和支持。
(2)建立人才引进的信息平台,提供招聘、评审和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3)加强人才的保障和权益保护,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4. 加强创新环境建设(1)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供创新创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2)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资源整合和创业服务。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业,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
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共9页
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由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选拔、培养、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从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三个层面,采取培训、研究、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培养一批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加快建设一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为建设创新型河南、实现中原崛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到2019年,培养百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万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基本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河南省知识产权人才是指经过知识产权专业教育或受过知识产权系统培训,具备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素养和一定实务技能,能熟练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具有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工农医、文学艺术等一门以上的专业知识背景,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服务和创新的复合型人才。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培养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知识产权实用人才。
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培养是核心,是体现我省知识产权人才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带动我省知识产权经济整体发展的核心力量。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培养是重点,是支撑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是基础,是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
(一)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面向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大型企业、高等学校培养百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和研究,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行政能力,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能够对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前瞻性研究与探讨,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智力支撑的高层次人才,使这批人才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带头人。
【河南3家单位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先进集体】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河南3家单位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3月27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文表扬了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河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河南大学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刘蕾、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王爱辉、漯河市知识产权局刘保才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河南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并将其作为重点工程纳入了《河南省科技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目前,建设有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9个,知识产权学院5家,培养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6人、国家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17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利信息师资人才10人、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25人、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77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近2000人,具有专利代理资格和执业专利代理人分别达到1197人和326人,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驱动型创新生态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记者银新玉)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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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启动全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
河南省启动全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
张晓燕
【期刊名称】《中国发明与专利》
【年(卷),期】2010()12
【摘要】11月23日.河南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
厅和财政厅五部门下发通知.面向全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
【总页数】1页(P9-9)
【关键词】知识产权;河南省;人才选拔;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科技厅;财政厅
【作者】张晓燕
【作者单位】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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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管理办法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知[2014]72号【发布部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14.11.11【实施日期】2014.1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知〔2014〕7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为加强全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河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申报书2.河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评估办法(试行)2014年11月11日河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运行管理,促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分站(以下简称“分站”)是指经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承担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工作的机构,是培养和培训知识产权实用人才的网络平台。
第三条分站根据地域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分批建设和分级管理。
第四条分站由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统筹组织,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共同建设。
第五条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是分站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分站的审批设立和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分站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分站开展工作,组织进行总结考核、信息交流等工作,为分站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第六条分站所在市知识产权局是分站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分站建立远程教育工作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制定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和培训,为分站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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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根据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豫知〔2009〕7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知识产权人才是指在本省工作,经过知识产权专业教育或受过知识产权系统培训,具备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素养和一定实务技能,能够熟练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具有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工农医、文学艺术等一门以上的专业知识背景,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服务和创新的复合型人才。
第三条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的目标是在五年内培养百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万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
第四条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择优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宏观与动态管理原则。
第五条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工作组(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人才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
项。
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人才办”),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处理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由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负责,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知识产权实用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主要由省辖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科技、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相关办法组织实施,并报省知识产权人才办确认备案。
第二章选拔
第七条凡在河南省境内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教学、研究、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选拔。
第八条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被推荐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近五年的业绩符合下列3项以上条件:
(一)出版知识产权专著或编著过知识产权相关教材。
(二)承担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知识产权相关课题研究。
(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
(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五)在推动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产业化或标准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六)在重大市场经营决策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并达到预期目。
(七)办理或审理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并取得突出成绩。
(八)在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开展创新性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九)主持或主要参与大型企业或县(市、区)以上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省辖市以上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或规章的制定,并取得显著成绩。
(十)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其他显著成绩。
第九条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通过以下程序进行选拔:
(一)发布公告。
省知识产权人才办组织进行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制发文件并通过互联网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告。
(二)逐级推荐。
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每年评定一次,每次20名。
被推荐人应填写《河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推荐登记表》,经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知识产权人才办推荐。
(三)审查评选。
省知识产权人才办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确定当
年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人选。
(四)公示审批。
省知识产权人才办将人选名单通过互联网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省知识产权人才办负责异议的受理与调查,并提交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审议批准。
(五)确定人选。
经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审议批准后,由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
第十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的选拔认定工作,由省辖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科技、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参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选拔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养
第十一条推荐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参加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学习科学发展观,研修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第十二条省知识产权人才办制定年度培养计划,组织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进行短期理论知识及创新能力培训,到省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考察学习,参与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重大课题及国际交流项目等。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制定相关培养计划,并在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办
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积极创造条件,以担任访问学者、学历培训、业务研修、挂职锻炼等方式,参加国内外的学术、技术交流,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对口业务部门进行学习、进修或工作。
第十四条支持鼓励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推荐参与知识产权咨询论证、技术推广、产品转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在实践中进一步增长才干。
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根据各地实际,参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由省、市两级知识产权局联合进行。
第十六条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主要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河南分站平台的途径进行,由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开展,省知识产权人才办给予指导和支持。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七条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管理由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宏观管理,所在单位直接管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由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宏观管理,所在单位直接管理,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给予指导。
第十八条省知识产权人才办建立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信息库。
档案内容包括:登记表、主要贡献、获奖情况(证书影印件)、
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著作及论文目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管理期内工作实绩以及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培训情况等。
第十九条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实行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总结及主要论文、专著、获奖、应用、经济社会效益等有关情况,写出考核报告,报送省知识产权人才办。
第二十条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期终考核结果优秀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优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加入“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库”。
考核结果确认不具备条件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将被取消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