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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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提高传播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

第三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保障信息安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4. 优化内容质量,提升传播效果;5. 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四条学校新媒体平台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新媒体平台发展规划,明确平台定位和目标;2. 制定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3. 组织开展新媒体平台运营,包括内容策划、制作、发布、推广等;4. 监督检查新媒体平台运营情况,确保信息发布质量;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条新媒体平台运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新媒体平台运营规则,具备一定的新闻敏感度和内容策划能力;3. 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图片处理能力;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流程:1. 策划: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宣传需求,策划信息内容;2. 制作:按照策划要求,制作图文、视频等素材;3. 审核:信息发布前,由宣传部门进行审核;4. 发布:审核通过后,由运营人员发布信息;5. 监测:发布后,对信息传播效果进行监测。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七条新媒体平台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主题鲜明,突出学校特色;2. 内容丰富,贴近师生生活;3. 语言规范,避免低俗、暴力、迷信等不良信息;4. 图文并茂,提高传播效果;5. 及时更新,保持信息鲜活。

第八条新媒体平台内容主要包括:1. 学校新闻动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2.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师生风采等;3. 校园生活、文化娱乐、志愿服务等;4. 校友动态、招聘信息、招生简章等。

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

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

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校园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品牌宣传、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校园新媒体平台,是以单位(学院或校内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平台运营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QQ公众号、易信、人人、手机报、APP客户端、教学资源库、云空间、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制笫三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 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新媒体建设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

第四条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APP移动客户端等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各学院和职能部门的官方微博、微信和具有工作性质的微博、微信等为二级平台,由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建设及管理。

各二级学院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新体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鼓励广大师生通过新媒体宣传学校发展的新动态、新成果,传递校园正能量。

个人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视定,不得以“XX学院…”、“XX…”、“XX…”或“…XX”的名义运营,且本人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已经由个人开通或个人运管的含有“XX学院” “XX”,“XX”等学校字样的新媒体平台,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原则上作为新媒体二级平台由其所隶属的二级学院或职能部直接监管。

第六条校园新媒体发布信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未经学校授权,各级官方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事件和敏感问题的内容。

学校新媒体运营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运营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趋势,提高学校的信息传播能力,规范学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由学校新媒体运营团队负责管理,确保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学校新媒体运营应遵循诚实、守法、公平、诚信原则,维护学校形象,传播正能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新媒体运营团队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建立,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平台的内容更新、站点维护、用户互动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新媒体运营团队设置岗位责任清晰,包括编辑、维护、宣传等职责,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学校新媒体运营团队要定期举行培训,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技能,以适应新媒体发展的需求。

第七条学校新媒体运营团队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总结前期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八条学校新媒体运营团队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容更新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内容更新,确保信息的即时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学校新媒体内容应注重多样性,涵盖校园新闻、教学科研成果、学生活动、校友动态等方面,宣传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办学理念。

第十条学校新媒体内容必须经过审核批准后发布,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合法合规,不得传播不实信息,不得恶意攻击他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四章互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新媒体运营团队要及时回复用户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保持与用户的有效沟通,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学校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完善的用户管理机制,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不泄露用户个人隐私信息。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学校新媒体平台要加强数据存储和保护,防范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新媒体运营团队要定期备份数据,建立灾难恢复机制,保障平台的持续运营。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十五条学校新媒体运营团队应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制度,对团队成员进行绩效评估。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规章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规章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新媒体运营管理,加强对校园新媒体的监管,维护校园网络环境安全稳定,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新媒体包括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

第三条学校新媒体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守正创新、传播正能量、维护安全、保护隐私的原则,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

第四条学校新媒体管理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责任单位应履行新媒体内容审核、发布和管理职责。

第五条学校新媒体管理应与学校教育工作相配合,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需要。

第二章新媒体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新媒体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新媒体的统一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七条新媒体管理办公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学校应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

第八条新媒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学校新媒体平台的注册、备案和管理;制定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对学校新媒体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管;协调学校各部门的新媒体宣传工作。

第三章新媒体管理规定第九条学校新媒体官方账号的注册、备案及管理工作,由新媒体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条学校新媒体官方账号的注册,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账号的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学校新媒体官方账号的备案,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工作,并定期更新备案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新媒体官方账号的管理,应建立定期维护机制,确保账号的正常运营。

第十三条学校新媒体的内容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淫秽、血腥等有害信息。

第十四条学校新媒体的内容管理,应遵循学校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传播积极正能量。

第十五条学校新媒体的内容发布,应经过审核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学校新媒体的内容管理,应设立专门的审核部门,对新媒体内容进行审核监管。

第四章学校新媒体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校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及用户隐私安全,属于学校的重要管理范畴。

第十八条学校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及用户隐私安全,应建立与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 新媒体管理制度

学校 新媒体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规范学校的新媒体活动,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培养学生正确使用新媒体的意识和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相关的新媒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官方网站、学校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

第二条学校新媒体活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导向,传播正能量,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校新媒体活动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散布谣言、虚假信息。

第四条凡与学校有关的人员,包括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学校将建立和完善新媒体管理机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负责监管和管理学校的新媒体活动。

第三章新媒体内容管理第六条学校新媒体活动的内容应高度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长,传播正面、积极、健康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学校官方发布的新媒体内容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并由相关负责人签署发布批准。

第八条学生、教职员工在学校新媒体平台上发布内容应审慎选择,不得散布谣言、攻击他人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言论。

第九条学校新媒体平台应加强对用户发布内容的审核和监管,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学生在学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不得涉及不良信息和不良行为,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第四章新媒体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新媒体活动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措施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新媒体平台应加强技术防护,防范黑客入侵和信息泄露。

第十三条学校新媒体平台应建立用户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建议。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对新媒体活动进行培训,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正确使用新媒体的能力和意识。

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新媒体使用纪律,严禁学生和教职员工在学校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不良、虚假信息,不得进行恶意攻击他人,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学生和教职员工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情节严重或恶意进行违规活动的学生,学校将依法处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规章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规章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规章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新媒体发展与管理,提升学校形象以及加强对师生使用新媒体的指导和监督,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校园APP等。

第三条学校新媒体为学校宣传与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涉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

学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由学校指定的相关部门负责。

第四条学校新媒体由学校统一品牌进行宣传,所有与学校品牌不符的推送和转发应立即删除。

第五条所有学校新媒体账号的注册、认证和注销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二章账号与使用第六条学校教职工或学生的个人账号不得代表学校发布信息,必须使用学校指定的官方账号。

第七条学校新媒体账号的注册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或单位信息,并接受学校的审核。

第八条学校新媒体账号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九条学校新媒体账号的密码必须定期更换,并且严禁将密码告知他人或使用弱密码。

第十条教职工或学生在新媒体上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并且遵守学校关于保密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内容与发布第十一条学校新媒体的内容应该积极健康,传递正能量,严禁发布色情、暴力、恶俗、歧视等不良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新媒体的发布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且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学校新媒体发布的校内通知、活动通知等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遵守相关发布时间和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新媒体不得发布未经学校授权的商业广告,若否则必须支付相应的广告费用。

第四章用户参与管理第十五条所有通过学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用户有权利进行留言、评论和转发。

第十六条用户发布的留言、评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严禁辱骂、污蔑、造谣、发布不良信息。

第十七条学校新媒体账号的管理员有权利对一切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的留言、评论进行删除、屏蔽等处理。

第十八条用户对管理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有权利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学校新媒体运营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新媒体运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提升学校形象和传播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视频号等。

第三条新媒体运营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四条新媒体运营部门负责学校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包括内容策划、编辑、发布、互动等。

第五条新媒体内容策划应围绕学校教育、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突出学校特色,满足师生需求。

第六条新媒体内容发布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七条新媒体运营应注重与师生互动,及时回应关切,增强平台黏性。

第八条新媒体运营应定期进行数据分析,优化运营策略,提高传播效果。

第九条新媒体运营应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内容安全、合规。

第三章信息安全第十条新媒体运营应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第十一条新媒体运营部门应定期对平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二条新媒体运营人员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不得泄露学校和学生个人隐私。

第十三条新媒体运营应加强版权保护,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运营考核与激励第十四条学校对新媒体运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内容质量、传播效果、互动率等。

第十五条对新媒体运营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新媒体运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新媒体运营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新媒体运营,提高新媒体平台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宣传学校、服务师生、推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

学校全体新媒体运营人员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为学校新媒体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新媒体相关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新媒体建设,规范新媒体管理,提高新媒体传播效果,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宣传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B站等。

第三条新媒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新媒体内容合法、合规。

2. 正面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3. 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实现新媒体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4. 互动创新:积极与师生互动,创新传播方式,提高新媒体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参与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的相关人员。

第三章新媒体平台管理第五条学校新媒体平台分为官方平台和校内平台两大类。

第六条官方平台:1. 学校官方网站:负责发布学校重要信息、通知、公告等,是学校对外宣传的主要窗口。

2. 学校微信公众号:负责发布学校新闻、活动、学术动态等,加强与师生互动,提供便捷服务。

3. 学校微博:负责传播学校新闻、活动、热点话题等,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

4. 学校抖音号:以短视频形式展示学校风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扩大校园影响力。

第七条校内平台:1. 学院、部门微信公众号:负责发布学院、部门新闻、活动、学术动态等,加强与师生互动。

2. 学生社团微信公众号:负责发布社团活动、交流、风采展示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章内容管理第八条新媒体内容应遵循以下要求:1. 内容真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权威。

2. 价值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保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泄露学校及师生个人信息。

4. 文明用语: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尊重他人。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新媒体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责任:1. 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

2. 负责新媒体内容的审核、发布和更新。

学校新媒体部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新媒体部(以下简称“新媒体部”)的管理,规范新媒体运营,提高新媒体传播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部是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前沿阵地,负责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

第三条新媒体部全体成员应遵循党的宣传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服务学校师生,展示学校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新媒体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部门成员若干名。

第五条主任负责新媒体部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部门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 内容策划组:负责新媒体内容的策划、撰写和审核;2. 平台运营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和维护;3. 技术支持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技术支持和维护;4. 营销推广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推广和合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新媒体部全体成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新媒体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2. 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策划和制作符合学校形象和宣传需求的内容;3. 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学校新闻,传递学校声音;4. 加强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5. 积极开展新媒体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新媒体团队的整体素质。

第八条各工作小组职责:1. 内容策划组:(1)根据学校宣传需求,策划新媒体内容;(2)撰写、审核新媒体稿件;(3)定期进行内容质量评估。

2. 平台运营组:(1)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包括内容发布、互动管理等;(2)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内容策划提供依据;(3)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3. 技术支持组:(1)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技术支持和维护;(2)定期对平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数据安全;(3)为新媒体部提供技术培训。

4. 营销推广组:(1)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推广和合作;(2)拓展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提高学校知名度;(3)与其他部门、单位开展合作,共同推广学校形象。

学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保障学校新媒体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提升学校形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B站等。

三、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

2.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维护学校形象。

3. 加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4. 明确权责,分工协作,确保新媒体工作高效运转。

四、组织架构1. 学校新媒体管理中心负责学校新媒体的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审核发布等工作。

2. 各部门、学院负责提供新媒体内容,协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发布等工作。

3. 学校新媒体编辑团队负责新媒体内容的策划、编辑、排版、发布等工作。

五、日常管理1. 内容管理:(1)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具有教育性、趣味性、实用性。

(3)内容应注重版权保护,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发布管理:(1)内容发布前,需经过学校新媒体管理中心审核。

(2)发布内容应规范使用语言文字,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等。

(3)发布内容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3. 信息安全:(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2)加强用户信息保护,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3)发现网络攻击、恶意评论等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 运营维护:(1)定期检查新媒体平台运行状况,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2)定期更新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3)关注用户反馈,及时解决用户问题。

六、考核与奖惩1. 学校新媒体管理中心对各部门、学院的新媒体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内容质量、发布频率、互动效果等。

2.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学院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部门、学院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学校新媒体宣传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宣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新媒体宣传管理,规范新媒体传播秩序,提升学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

第三条学校新媒体宣传应坚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学校声誉和师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新媒体宣传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新媒体宣传工作。

第五条新媒体宣传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新媒体宣传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宣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制定新媒体宣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审核、发布学校新媒体宣传内容;(三)指导、监督各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四)组织开展新媒体宣传培训和交流活动;(五)处理新媒体宣传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七条新媒体宣传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三)尊重事实,客观公正报道学校新闻;(四)注重内容质量,提高信息传播效果。

第八条新媒体宣传内容应包括:(一)学校重要会议、活动、政策、通知等;(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果;(三)学校历史文化、特色优势、校园风光等;(四)服务师生、关注社会热点等。

第九条新媒体宣传内容发布前,应经新媒体宣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

第十条禁止发布以下内容:(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的信息;(二)虚假、误导性、攻击性、侮辱性等不良信息;(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四)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内容。

第四章平台管理第十一条各新媒体平台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员,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十二条新媒体平台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平台内容的审核、发布和更新;(二)维护平台秩序,处理用户反馈;(三)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四)遵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学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新媒体的管理,规范新媒体的运营和使用,提高新媒体传播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B站等。

第三条学校新媒体的运营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保障信息安全,维护师生权益;4. 提高新媒体内容质量,增强传播效果;5. 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创新工作方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新媒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新媒体的整体规划、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新媒体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新媒体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新媒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注册、维护和更新;3. 监督检查新媒体内容的审核、发布和传播;4. 组织开展新媒体培训和交流活动;5. 处理新媒体相关的投诉、举报等事宜;6. 收集和分析新媒体数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第七条各部门、学院新媒体负责人为新媒体管理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学院新媒体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八条新媒体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以下内容:1. 反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2. 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3.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师生权益的;4. 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5.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第九条新媒体内容审核制度:1. 所有新媒体内容发布前,需经新媒体工作办公室审核;2. 内容审核应遵循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则;3.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内容不符合要求,应要求修改或删除;4. 审核通过的稿件,由新媒体工作办公室发布。

学校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保障学校新媒体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学校新媒体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新媒体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学校新媒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校新媒体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学校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工作;3. 组织开展新媒体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4. 应对新媒体安全突发事件。

第五条学校新媒体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新媒体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2. 监督检查新媒体内容发布,确保内容合规、安全;3. 负责新媒体平台的网络安全防护;4. 收集、分析新媒体安全风险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新媒体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2. 确保新媒体内容发布合规、安全;3. 加强新媒体用户管理,防止恶意攻击、谣言传播等;4.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1. 新媒体平台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平台的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2. 新媒体平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3. 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安全备份机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八条新媒体内容安全管理: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新媒体内容合规、安全;2. 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严禁发布违法违规、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3. 加强对用户评论、留言等互动内容的监管,及时删除违规信息。

第九条网络安全防护:1. 新媒体平台应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护等措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2. 定期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网络安全;3. 加强员工网络安全意识培训,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外国语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

外国语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

外国语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学院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促进学院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学院网络舆论环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指以外国语学院或学院内各系部科所以及某项工作业务、团学组织的名义建设的官方网站、微博、官方微信、APP移动客户端以及QQ群等。

第二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第三条新媒体重点是面向社会、广大师生发布信息,通过互动,形成信息互通、问题收集、情况反馈的多功能信息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院禁止任何个人以外国语学院及各系部科所、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五条学院新媒体管理归口学院综合办和电教室,学院综合办负责官方新媒体的信息审核、监督,电教室负责后台操作;学院各系部科所开通新媒体或已经开通的,必须填写《外国语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学院党委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外国语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学院党委备案。

第六条学院及所属各系部科所都要切实负责新媒体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系部科所要建立通讯员队伍,负责本系部科所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编辑和发布工作,各系部科所负责人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需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由各系部科所负责人审核交网站各端口负责人再审核后发布。

学校新媒体部门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部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新媒体部门的管理,规范新媒体运营,提高信息传播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媒体部门全体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B站等新媒体平台。

三、组织架构1. 新媒体部门设主任一名,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执行;2. 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3. 设编辑、运营、技术等岗位,具体职责如下:(1)编辑:负责新媒体内容的策划、撰写、编辑和审核;(2)运营: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推广和活动策划;(3)技术:负责新媒体平台的维护、优化和故障处理。

四、管理制度1. 内容管理(1)新媒体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2)内容应具有原创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用户关注度;(3)内容发布前需经编辑审核,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4)禁止发布违法、违规、低俗、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

2. 平台管理(1)新媒体平台应保持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2)平台账号密码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泄露;(3)加强平台与用户的互动,提高用户粘性;(4)定期开展平台活动,提高平台活跃度。

3. 运营管理(1)制定新媒体运营计划,明确运营目标、内容和策略;(2)定期分析平台数据,优化运营策略;(3)加强与校内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信息传播效果;(4)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新媒体部门成员的专业能力。

4. 技术管理(1)负责新媒体平台的系统维护、故障处理和技术支持;(2)定期检查平台安全,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3)提高新媒体平台的技术水平,满足用户需求。

五、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新媒体部门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工作不力、影响新媒体部门形象的行为,给予批评、警告或辞退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新媒体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规章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规章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开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新媒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平台。

三、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提高信息传播质量。

3. 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4. 强化网络安全意识,维护网络安全。

四、组织架构1. 学校新媒体管理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设立新媒体管理小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监督。

2. 新媒体管理小组由校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参与新媒体管理工作。

五、内容管理1. 信息发布前,必须经过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合规。

2. 发布信息应遵循以下原则:(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展示学校形象;(3)关注师生需求,提供优质服务;(4)倡导文明上网,抵制低俗、虚假信息。

3. 信息发布后,应及时跟踪舆情,对负面信息进行及时回应和处置。

六、安全管理1. 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师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2.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4. 加强与网络运营服务商的合作,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七、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新媒体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

2. 对在新媒体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

学校新媒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学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保障新媒体的正常运行,促进学校信息的传播和交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1.3 学校新媒体管理工作遵循合法合规、客观公正、信息安全、服务教育教学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设立学校新媒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新媒体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学校新媒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新媒体工作全面负责。

2.3 设立新媒体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新媒体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2.4 学校各部门、学院应当设立新媒体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学院的新媒体管理工作。

2.5 学校新媒体管理委员会和新媒体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新媒体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2)组织学校新媒体建设、运行和维护;(3)监督学校新媒体内容的发布和管理;(4)组织学校新媒体的培训和宣传;(5)定期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新媒体工作情况。

三、新媒体内容管理3.1 学校新媒体发布的内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3.2 学校新媒体管理员负责内容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内容的合法合规。

3.3 学校新媒体应当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制度,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信息安全与保密4.1 学校新媒体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新媒体系统的安全运行。

4.2 学校新媒体管理员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的培训和管理,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4.3 学校新媒体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管理。

五、运行维护与保障5.1 学校新媒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新媒体系统进行运行维护,确保新媒体的正常运行。

5.2 学校新媒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为学校新媒体的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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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学院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促进学院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学院网络舆论环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指以外国语学院或学院内各系部科所以及某项工作业务、团学组织的名义建设的官方网站、微博、官方微信、APP移动客户端以及QQ群等。

第二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第三条新媒体重点是面向社会、广大师生发布信息,通过互动,形成信息互通、问题收集、情况反馈的多功能信息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禁止任何个人以外国语学院及各系部科所、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五条学院新媒体管理归口学院综合办和电教室,学院综合办负责官方新媒体的信息审核、监督,电教室负责后台操作;学院各系部科所开通新媒体或已经开通的,必须填写《外国语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学院党委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外国语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学院党委备案。

第六条学院及所属各系部科所都要切实负责新媒体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系部科所要建立通讯员队伍,负责本系部科所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编辑和发布工作,各系部科所负责人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需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由各系部科所负责人审核交网站各端口负责人再审核后发布。

第三章信息发布、反馈
第八条新媒体上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形式上可以丰富多样,但信息必须主流、正面、积极、健康,鼓励发布有思想觉悟,有政治高度的内容。

所发布的信息需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大学生和教师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够引导大学生和教师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九条新媒体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与图片),报经总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

新媒体管理员不可以个人名义发表相关图文及评论。

不发布虚假的、无意义的信息,不得发布广告、推销、商业信息。

第十条新媒体信息发布需严格控制。

必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转发学校及上级系部科所的重要通知和信息等;学院最新通知、公告、公示;学院改革发展、教学教研活动、科研学术活动、会议报道、各项竞赛等的信息、照片及视频;报道先进集体、优秀学生、教师事迹,树立正面典型;名人名言、励志语录等。

同时对学生和教师的提问与评论予以重视并进行相关回复。

第十一条新媒体内容需保持原创,转发时也应多转发有思想教育意义的信息。

第十二条有规律地进行更新,控制新媒体(除学院网站外)发布频率。

尽量选择在下课、午休、晚上发布,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十三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系部科所应及时回复。

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各系部科所新媒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新媒体安全工作,杜绝个别人利用新媒体从事不健康的活动。

第十五条掌握新媒体账号及口令的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可擅自泄露新媒体密码,不得利用新媒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犯罪活动和违反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发布有害国家统一、民族统一的言论,不得从事危害学校学院及集体利益的活动,不得发布不健康信息、图片或有碍社会治安及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恶意散布不实信息煽动学生情绪,不得发布邪教、反科学的言论,不得随意添加网页链接,不得发布广告、招聘等商业信息,不得擅自转发不经过核实的信息。

第十六条所有新媒体管理员必须接受学院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自觉删除和销毁新媒体上违背和谐学院、有碍学院安全和不健康的信息、资料和数据;有义务向学院负责人报告有害信息和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各系部科所,学院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批评警告、取消权限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应急措施及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各系部科所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新媒体的内容。

学院宣传工作者分时段、不定期对信息进行监控、维护。

第十九条各系部科所要定期更换新媒体登录口令(每学期至少更换一次),避免不必要的口令外泄,造成宣传工作的安全漏洞。

第二十条如果有学生或教师发表过激的评论,首先要向该同志讲解学校学院相关政策,通报正确信息,努力疏导学生或教师的不良情绪,避免发生进一步的冲突。

第二十一条如在各系部科所新媒体上发现错误信息,将在发现的第一时间予以更正,并发布新信息进行解释。

第二十二条如发现有人故意散布虚假不实、色情暴力、宣传邪教、广告传销或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信息,将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删除,并发布信息辟谣。

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如若发现新媒体登录口令被恶意篡改,将立即通过安全邮箱和密保问题寻回账号,或直接向相关网络公司申诉取回账号。

对期间所发布的信息进行清理,做出解释与辟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中如有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相抵触,以国家法律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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