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提前或推迟毕业 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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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落实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我校教学改革,转变教学管理模式,建立学生自主成才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品德好、素质高、基础厚、专业宽、能力强,能主动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分制是相对于学年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它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在规定的年度内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第三条本条例的适应对象为四川大学所有文、理、工科类和部分医科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开课第四条学校和院(系)根据本科生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和学分制特点制定模块式教学计划,作为开课与选课、修课的依据。

第五条各院(系)按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6周前向教务处上报下学期教学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开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先修课程、任课教师、选用教材、考试方式及时间等)教务处于第12周向全校公布课程表。

第六条各开课单位应认真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未经试讲或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任课。

助教未经批准不得担任主讲教师。

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应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含实验课)第七条学校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与督导,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

对不称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及时撤换。

对教改成绩突出、教学优秀的教师和成效显著的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八条按《教育法》的规定,所有任课教师都应用普通话授课,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

第九条任何教师主讲的任何课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修读人数才能开课。

具体的规定是:公共性课程或每年招生人数在40人以上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修读人数不少于30人;每年招生人数在20-39人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以及少数特殊的选修课,修读人数不少于15人;个别专业的特殊情况,由所在院(系)提出意见,教务处单独审批。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落实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我校教学改革,转变教学管理模式,建立学生自主成才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品德好、素质高、基础厚、专业宽、能力强,能主动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分制是相对于学年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它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在规定的年度内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第三条本条例的适应对象为四川大学所有文、理、工科类和部分医科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开课第四条学校和院(系)根据本科生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和学分制特点制定模块式教学计划,作为开课与选课、修课的依据。

第五条各院(系)按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6周前向教务处上报下学期教学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开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先修课程、任课教师、选用教材、考试方式及时间等)教务处于第12周向全校公布课程表。

第六条各开课单位应认真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未经试讲或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任课。

助教未经批准不得担任主讲教师。

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应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含实验课)第七条学校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与督导,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

对不称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及时撤换。

对教改成绩突出、教学优秀的教师和成效显著的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八条按《教育法》的规定,所有任课教师都应用普通话授课,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

第九条任何教师主讲的任何课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修读人数才能开课。

具体的规定是:公共性课程或每年招生人数在40人以上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修读人数不少于30人;每年招生人数在20-39人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以及少数特殊的选修课,修读人数不少于15人;个别专业的特殊情况,由所在院(系)提出意见,教务处单独审批。

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管理规定

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管理规定

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管理规定本科学生提前毕业是指在学制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本科学业,取得学校认可的毕业资格。

为了规范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的申请与管理,各高校普遍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本科学生提前毕业需满足一定的学业要求。

一般来说,学校要求学生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并且取得了规定的平均学分绩点。

这是学校对学生学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旨在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

其次,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指导教师推荐信、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这些材料能够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学业情况、能力素质和个人发展等方面信息,为学校审核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然后,学校会组织专门的审议机构对申请进行评审。

一般来说,学校会成立提前毕业审核委员会或者专门的提前毕业申请审批小组,由相关领导、学院教务负责人、指导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

这个机构负责对学生的提前毕业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等方面是否满足提前毕业的要求。

最后,在审核通过后,学校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对于通过提前毕业申请的学生,学校会依法授予相应的毕业学位。

这些证书是学生提前毕业的重要凭证,将对学生今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学校还会注重提前毕业学生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

很多学校会组织提前毕业学生参加就业实习或者就业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为他们的毕业后顺利就业做好准备。

综上所述,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管理规定旨在对学生提前毕业的申请与管理进行规范。

通过设定学业要求、制定申请材料、组织审议机构以及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环节,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指导提前毕业学生,确保他们获得合法的毕业资格,并为他们今后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试行办法

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试行办法

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试行办法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学分制学生适用)》(试行)的规定,学分制学生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

为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门类修读第二专业,现制定具体试行办法:一、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条件,按照“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学分制学生适用)”第十五条第1款执行。

二、申请修读第二专业须办理以下手续: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凭本人的书面申请到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处领取“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2.学生填好申请表后请指导教师签暑意见,指导教师须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志向和自我发展计划等情况签署意见;3.学生到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情况并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4.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修读学生的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合格后签署意见,并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到教务处学籍科;5.教务处受理第二专业申请的时间为每学期第7-10周。

三、修读第二专业的课程要求:修读第二专业须修满第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实践性环节等课程的基本学分。

如果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与第二专业教学计划中有相同(主修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和教学内容的要求相当或高于第二专业的相应课程要求)的课程,承认已取得的学分;学生修读的第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如果与学生在辅修班所学的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学分数相同,承认该课程的学分;四、修读第二专业的毕业:a) 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基础上,又修得第二专业所要求课程的全部学分并完成毕业环节学习,获得第二专业毕业资格,学校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b) 在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修读了第二专业但未获得第二专业毕业资格的学生,所取得相应学分可凭本人申请,记为主修专业的选修课学分。

五、第二专业教学安排:1.各学院各专业原则上应为外专业学生提供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的第二专业的修读名额;2.学院如果接受了学生修读本学院的某专业作为第二专业,则应保证第二专业学生所学课程的教学,并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学生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制度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制度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制度12四川大学文件川大教〔〕116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

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四川大学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经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它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22020年5月29日(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

③C.D.K项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四川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四川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

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于1994年和2000年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现任校党委书记杨泉明教授,校长谢和平院士。

学校设31个学科型学院,建有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网络继续教育学院。

学科覆盖了文、理、工、医、经、管、法、史、哲、农、教、艺等12个门类,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4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4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2个,本科专业133个,博士后流动站33个,国家重点学科4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

四川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是国家2000年正式启动的“现代继续教育”首批试点院校。

四川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传承四川大学“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之校训,弘扬“严谨、勤奋、求是、创新”之校风,遵循“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以四川大学“造就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人才培养目标为己任,依托四川大学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运用现代远程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发展网络继续教育,努力为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培养实用型在职人才。

经过近十五年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学体系和教学保障体系。

四川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报考须知一、报考条件1、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文凭者,可报考相应的专科(业余)专业;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可报考专升本(业余)专业;3、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是具有护理学毕业证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4、药学专业专升本的报考条件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药学类、化学类、生物类、医学类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药学专业(专升本)。

①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在职工作证明方可报名;②已取得初级以上(含药士)职称的医院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医院在职工作证明和药学专业大专毕业文凭方可报名;③已取得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书,现从事药品流通行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的在职证明方可报名;④已取得初级职称(含技术员)以上,现从事药品研究生产企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的在职证明方可报名;报考专升本层次的学生的前置专科文凭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审核(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作学历认证),否则不予报名。

本科生提前或延期毕业暂行规定(管理制度)

本科生提前或延期毕业暂行规定(管理制度)

本科生提前或延期毕业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提前或延期毕业工作,确保本科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XXX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提前毕业应具备的条件
提前一年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
1.符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但没有完成培养方案者;
2.完成培养方案但因课程成绩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
3.需要完成辅修双学位学习者;
4.未完成培养方案者。

三、申请时间
学生欲提前毕业可在每年的十月份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毕业可在每年三月份提出书面申请。

不申请者按正常毕(结)业处理。

四、申请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X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或《XXX大学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包括申请表、已修课程成绩单及剩余课程修读计划等材料);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
3.学生所在学院将同意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的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查;
4.教务处审查后,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

五、附则
本规定从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XXX 大学本科生提前或延期毕业暂行规定》(校教字〔XXX〕XXX号)同时废止。

1。

大学可以提前毕业吗

大学可以提前毕业吗

大学可以提前毕业吗
大学可以提前毕业。

提前毕业是指学生在完成规定的学分和课程要求之前,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提前获得学位。

提前毕业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首先,学分充足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毕业。

学分是大学毕业所需的一项重要指标,通常学校会规定学生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毕业。

若某位学生通过选修课程、转学分、重修课程等方式积累了足够的学分,并且满足其他毕业要求,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提前毕业的申请。

其次,学生的学习进度较快时也可以提前毕业。

有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能够较快地掌握课程内容并完成学习任务。

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也可以向学校提出提前毕业的申请,经过学校审核确认后,可以提前获得学位。

此外,学生有特殊的实践经验或职业需求时,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有些学生在大学期间可能有机会参与相关行业的实践活动或者实习,这些实践经验和职业需求可能与学生的专业关联紧密,并且学生经过实践证明已经具备相关工作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践经验和职业需求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同意学生提前毕业。

总的来说,大学可以提前毕业,具体的申请和审核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操作。

提前毕业不仅需要学生具备足够的学分和课程要求,还需要在学业水平上
有一定的突出表现或特殊的实践经验和职业需求。

通过提前毕业,学生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尽早获得学位,并且更早地投入到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或职业中。

但提前毕业也需要学生提前规划和准备,确保自己在学习和实践上具备足够的能力和条件。

川大毕业要求

川大毕业要求

川大毕业要求
川大毕业要求700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分要求:川大毕业要求学生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

一般来说,需要完成学校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且达到一定的总学分要求。

不同专业、学院的学分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学生需要根据自己所修专业的要求来合理安排自己的学分。

2. 课程要求:川大毕业要求学生修完一定数量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环节等。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人文教育、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数学基础等,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批判思维能力。

专业教育课程则是学生修完所选专业的基础和核心课程,帮助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实践要求:川大毕业要求学生完成一定的实践环节。

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或科研项目等形式的实践活动,以提升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经验对于学生的就业和未来的发展非常重要,也是川大毕业的一个重要要求。

4. 毕业论文:川大毕业要求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学生需要选择一个研究方向并根据教师的指导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毕业论文是学生研究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一次大型综合实践,也是对学生最终成果的一次总结和检验。

总之,川大毕业要求学生在学分、课程、实践和毕业论文等方面都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

为了顺利毕业,学生需要认真学习、
合理安排课程、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并按时完成毕业论文。

只有达到川大毕业要求,学生才能获得学位证书并正式毕业。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包括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和特长与技能证书等三大类和九个项目。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1.申请时间:每学期结束前第4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

3.申请与认定程序:(1)学生将申请材料交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2)上交学生所在学院。

各学院依据《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详见附件1),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和认定。

如遇特殊情况,报请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及时评定学生的创新成果。

(3)在每学期成绩登录期间,学院将认定的创新教育学分上网录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将一份申请材料留学生所在学院保存,一份上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创新教育学分的记载:1.学生学籍档案应明确登载创新教育学分的项目内容和获得学分。

2.创新教育学分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载,不同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可累加记载,但同一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一般不得超过该项目可以获得的最高学分。

第六条教务处将定期对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如果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仅要对不合事实记载的创新教育学分予以取消,并且要追究有关责任者和管理者的责任.第七条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实施办法,并落实本学院创新教育学分实施的具体措施。

学校每年将对创新教育学分开展好的学院和学生给予奖励。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学校授权教务处进行解释。

四川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修订)

四川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修订)

川大教〔2017〕128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修订)》的通知校内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士学位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附件:四川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修订)四川大学2017年7月31日-1-附件四川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士学位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经国务院批准,我校有权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和建筑学专业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1.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生已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其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已表明该生较好地掌握了该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并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经审核准予毕业的。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1.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2-2.在专业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仍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3.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第四条结业离校者,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参加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的重新学习及考核,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授位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学位授予时间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位会议召开时间确定。

第五条修读双学位的学生,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且修完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且符合授位条件者,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托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学士学位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定,确定拟授位名单。

大学本科生延期毕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延期毕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延期毕业实施细则
《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学校本科教学实行学分制,基本学制为四年。

如果学生不能在基本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可以申请延期毕业,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条学生在基本学制(四年)内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在拟毕业学期(春季)开学第1周内向所在学院递交《XX 大学学生延期毕业审批表》。

第二条学院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审核学生学业情况并于第2周内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教务处复审。

第三条学生延期毕业以一学年为期,期满后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根据第一条再次申请延期一学年毕业。

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从入学日期起算,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休学创业者休学时间不计)不得超过6年。

第四条延期毕业学生跟随下一年级原专业继续就读,按原年级培养方案确定毕业资格,到期时取得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至最长学习年限期满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根据其所取得的学分情况,按照《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结业处理。

第六条未按学校规定办理延期毕业手续者,根据其所取得学分情况,按照《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毕业或结业处理。

第七条延期毕业学生按修读课程学分缴纳学分费和其他学校规定的费用。

第八条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由校长授权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管理规定

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管理规定

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管理规定
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标准学制为4年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6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4至7年。

为便于对申请提前毕业的本科学生进行有效的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
(一)其课程成绩排名应在本学院同年级同专业的前20%;
(二)无补考记录;
(三)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分数;
(四)无纪律处分。

二、申请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提前毕业的书面申请;
(二)经学院院务会讨论、审核后,制定学生提前修读课程计划;
(三)学生填写《提前修读课程申请表》,每学期提前修读的课程不超过5门。

三、管理办法
(一)学院对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建立档案,及时记载和登录其课程成绩,严格进行管理;
(二)在提前修读的课程考试和按正常教学计划进行的课程考试发生冲突时,学生必须参加按正常教学计划进行的课程考试,
提前修读的课程可办理缓考手续;
(三)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交清学费,并凭计划财务处开具的收据清单到教务处登记;
(四)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学生,应在第6学期(标准学制为5年的在第8学期)开学1个月内向学院提交提前毕业书面申请,并附个人成绩单,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提前毕业的要求

提前毕业的要求

提前毕业的要求提前毕业是指在规定的学制期间内,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和学分要求,并符合一定条件,提前获得学位并毕业。

以下是提前毕业的一般要求:一、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在提前毕业申请时,需要具备较好的学业成绩。

通常要求达到学分绩点平均分的要求,大多数学校要求在3.0或以上。

此外,学生还需要完成全部的课程学分要求,并没有挂科,即成绩及格,以保证学生已经掌握了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学分满足要求除了学业成绩外,学生还需要满足学分的要求。

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学分要求会有所不同。

通常要求学生在规定学制期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等。

如果学生能够提前完成所需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三、时间要求除了学业成绩和学分要求外,提前毕业还需要满足时间要求。

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学制期间内完成全部学业,并提前递交申请。

一般来说,学制为四年的本科专业,提前毕业时间可以是三年半或者三年,具体时间要根据学校规定进行确认。

四、申请与审核学生在符合提前毕业的要求后,需要向学校提交提前毕业申请。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依据学校要求而定,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学分成绩单、课程表、个人陈述等材料。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学生的学科能力、综合素养、发展潜力等进行评价。

如果学校认可申请,会对学生进行提前毕业审批。

五、其他条件除了以上基本要求外,有些学校还可能会设置其他条件。

例如,学生需要完成一定的实习或者科研项目,或者参加学术讲座或社会实践活动等。

这些要求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学生的提前毕业提供更全面的支持和保障。

总之,提前毕业所需的要求包括学业成绩优秀、学分满足要求、时间要求等,学生需要递交申请并通过学校的审核。

提前毕业的要求可能会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学生在申请前应该详细了解学校的具体要求,并按照要求努力提前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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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提前或推迟毕业试行办法
按照《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学分制学生适用)》(试行)的规定:“学分制学生学制为4年的,学习年限为3~6年。

学制为5年的,学习年限为
4~7 年。

”为了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的,前三学期至少应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课程学分的60%,平均学分绩点须大于等于2.0。

二、提前或推迟毕业的程序:
1.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须于本人计划毕业年度前一年四月底以前提出提前毕业申请,经学院审查后报教务处批准;
2.获得学业警告的学生,或因重修课程太多跟原年级选课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由学院教务管理报学籍异动表到教务处学籍科),并随下一年级毕业;
3.其它原因申请推迟毕业的学生,须在学制规定的毕业年度的三月底以前提出推迟毕业申请(有休学、停学记录的学生除外),经学院审查后报教务处批准;4.凡被批准提前或推迟毕业的学生,其学籍列入学生计划毕业年度的毕业生名单中。

三、学生所在学院的应妥善安排提前或推迟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四、提前或推迟毕业学生的毕业:
1.在申请毕业的学年度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发给学位证书;达到双专业毕业要求者,发给双专业毕业证书;届时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未修满学分者,按结业生离校;
2.提前或推迟毕业的学生可以参加毕业年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照学校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规定进行资格认定;提前或推迟毕业的学生。

也可以报考研究生或就业离校。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四川大学教务处
二OO三年五月
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提前或推迟毕业申请表入学年级:
学制:年申请毕业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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