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六)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蓝天保卫战是一场关乎全民福祉的战役,也是一场责任重大的
战斗。
为了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我们必须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
为此,我们制定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提高空
气质量,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首先,我们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大气十条,严格控
制工业企业和机动车的排放标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
行管理,提高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能力,确保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其次,我们将深化工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加
快发展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减少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发展,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同时,我们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保护好每一寸绿水青山,让蓝天更加清澈。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环境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
环境监管体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
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
最后,我们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低
碳生活方式,推动形成绿色消费、绿色生产、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让每个人都成为蓝天保卫战的参与者和守护者。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
力和参与。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这份三年行动计划,坚决打
赢这场蓝天保卫战,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加美丽的家园。
希望每一个
人都能加入到这场保卫战中来,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美丽中国的梦
想而奋斗!。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其中大气污染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改善大气质量,保护蓝天,我国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这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首先,我们要加大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
针对高排放、高污染的企业,要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排污标准,推动企业进行环保设施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
同时,要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其次,要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的污染治理。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因此,我们要推动清洁能源汽车的发展,加快公共交通和城市物流的电动化进程,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同时,要优化交通组织,减少拥堵,减少交通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另外,要加强农村地区和生活污染治理。
农村地区的散煤、散炭、散煤炉等传统能源使用方式,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要加大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力度,推广清洁取暖技术,减少散煤燃烧。
同时,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减少焚烧和填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最后,要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大气质量信息,引导公众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大气环境问题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
总之,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清洁、美丽的蓝天。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6.27•【文号】国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6.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8年6月27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为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县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保障大气环境安全,圆满完成省、市制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依据《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总体目标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达到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全国生态文明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计划到202*年,我县细颗粒物(PM215)年均浓度控制在35ug∕π?左右,力争达到34ug/iA较20**年下降30%以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可吸入颗粒物(PMIO)年均浓度控制在69ug∕ι∏3左右,力争达到68ug∕m3,较20**年下降14.8%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5%,力争达到89%,比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阶段目标完成市定分年度的各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三)重点时段目标将2月、4月、5月、10月、11月作为重点时段,到20**年,重点时段内,城市PMz5和PMK,平均浓度较20**年同期分别下降34%和2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年同期上升8.4个百分点。
(四)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到20**年,全县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比2015年分别下降1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o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1.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
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编制技术规范要求,在20**年9月底前,完成大气源清单编制工作并实现动态更新,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决策的科学化、定量化、精准化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统计局、各乡镇)2.编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库建设,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在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和污染物精细化来源解析的基础上,在20**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措施。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内容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蓝天已经不再晴朗。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保护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国家提出了三年行动计划,内容如下: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1. 实施燃煤污染治理,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技术。
2. 严格控制和监管排放企业,加强VOCs等各类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3. 加强交通尾气治理,推广新能源汽车,控制机动车保有量。
4. 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加强跨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建立跨省市、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
二、提高环保科技创新能力
1. 加强环境监测、评估和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应用。
2. 支持环保科技研究,加强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环保科技产业发展。
3.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和设备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 实施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美丽中国。
2.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
民事和刑事责任。
3. 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养。
以上就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蓝天的回归,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29•【字号】内政发〔2018〕37号•【施行日期】2018.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加快推进全区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呼包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为主阵地,统筹运用结构优化、联防联控、重污染应急等多种手段,对不同地区、不同污染源、不同污染物制定差异化管理措施,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3.8%,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2]浓度较2015年下降1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15%、11%;提前完成“十三五”环保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城市,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环保约束性目标。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发[2018]22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8.06.27【实施日期】2018.06.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8年6月27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7月3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六方面任?沾胧?,并明确量化指标和完成时限。
在发展绿色交通体系方面,计划提出,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07•【字号】京政发〔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8〕2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7日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京发〔2018〕16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重点,以精治为手段、共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聚焦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防治领域,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着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总体目标:到2020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十三五”规划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比2015年减少3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是一场关系人民福祉的重大战役,是一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攻坚战。
为了加快推进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们需要全面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下面,我将就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要严格落实大气十条,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
要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实施VOCs治理,推动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要大力推进农村散煤治理,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农村生物质能替代,推广清洁高效炉具。
要深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柴油车污染治理,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其次,我们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推进森林草原防护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
要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
最后,我们要全面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要深化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环境执法力量建设。
要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环境舆情监测和引导,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意识。
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总之,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企业要加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广大市民要增强环保意识,共同为改善环境质量作出努力。
希望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们能够见到更蓝天、更清新的空气,让人民群众共享美丽的生态环境。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了应对当前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保护蓝天,改善空气质量,我们制定了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该计划旨在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蓝天保卫战的长期目标,以下是具体行动计划:一、加强环境监测与数据分析。
我们将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站点覆盖率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同时,加强大气污染源排放监管,建立健全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监测和发布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深化大气污染治理。
我们将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工业企业和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推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同时,加强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减少扬尘污染。
三、推动生态环境修复。
我们将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推动生态保护和恢复工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修复受污染的土壤和水体,净化环境,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
我们将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法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我们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环境监督举报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我们将加强国际环保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推动国际环保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环境保护成效。
总之,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实现蓝天常在,空气清新的美好愿景。
希望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共同努力,为蓝天保卫战的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了加强对大气环境的保护,改善空气质量,实现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具体行动计划:一、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1.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推动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废气排放。
2. 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汽车排放标准。
3. 加强对散煤、散炭等散燃烧污染源的治理,推动清洁取暖,减少燃煤污染。
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1.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扩大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防火能力。
2. 推动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
3. 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和治理,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
三、推动清洁能源利用。
1. 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扶持力度,推广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2. 加强对传统能源的清洁利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减少燃煤污染。
3. 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加强监测和执法。
1. 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排放管控。
2.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 加强环境执法力量建设,提高执法效能,确保环境执法工作的实施。
五、加强宣传和教育。
1. 加强对大气环境保护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保行动。
2. 加强环境教育,推动环保理念融入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培养环保意识。
3. 加强舆论引导,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社会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六、加强国际合作。
1. 积极参与国际环保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环保交流与合作。
2. 推动共建共享的全球生态文明,促进国际环保合作的深入发展。
3.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技术和经验交流,推动全球环保事业的共同发展。
在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下,我们将按照以上行动计划,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清洁能源利用,加强监测和执法,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国际合作,全力以赴保卫蓝天,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清洁、美丽的生态环境。
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为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X年)的通知》(X政发〔X〕2X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市生态环保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深入推进铁腕治霾、科学防霾、协同治霾;以增强区域联防联控为主线,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助力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努力,实现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污染物控制。
到X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均不低于340天,细颗粒物(PMX年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1.优化产业结构。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加快推动生态友好型产业跃上新台阶,促进绿色工业提质扩能增效,助推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
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落户。
(X发改局负责)2.加快落后产能淘汰。
完成市上下达落后产能淘汰年度任务。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制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方案,加快现有“两高”行业企业取缔淘汰。
加大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力度,加快推动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X发改局负责)3.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加快水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推广使用,加大天然气、甲醇燃料、电能替代力度,加强节煤改造,严控新增燃煤项目,深入推进散煤治理,确保实现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年均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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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
2019年第4期(二十八)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制订完善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
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
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生态环境部牵头,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重点区域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订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
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
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负责)
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二十九)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研究将VOCs 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制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9年底前,完成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 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制订工作,2020年7月1日起在重点区域率先执行。
研究制订石油焦质量标准。
修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有关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
加快制修订制药、农药、日用玻璃、铸造、工业涂装类、餐饮油烟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鼓励各地制订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内河大型船舶用燃料油标准和更加严格的汽柴油质量标准,降低烯烃、芳烃和多环芳烃含量。
制订更严格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订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管理办法,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司法部、税务总局等参与)
(三十)拓宽投融资渠道。
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
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试点城市范围,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全部纳入。
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财政部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建设。
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出台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金融支持政策,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金融
支持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清洁取暖和产业升级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改造。
将“煤改电”超出核价投资的配套电网投资纳入下一轮输配电价核价周期,核算准许成本。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参与)
(三十一)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建立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
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
研究将致密气纳入中央财政开采利用补贴范围,以鼓励企业增加冬季供应量为目标调整完善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政策。
研究制订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
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延长采暖用电谷段时长至10h 以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采暖用电的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采暖用电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谷段输配电价减半执行。
农村地区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
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合理制订清洁取暖价格。
完善跨省跨区输电价格形成机制,降低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增送电量的输配电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落实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
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
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支持各地进一步提高加价幅度。
加大对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
研究制订“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
进一步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科学规范两端费用。
大力支持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降低岸电运营商用电成本。
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
研究完善对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支持政策。
利用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能源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参与)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研究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参与)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部)
政策法规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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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总第163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