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气化铁路区段职工防触电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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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铁路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铁路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措施引言铁路电气化区段的人身作业是指在电气化区段内进行的需要人员亲自操作的作业活动。

由于电气化区段存在高压电线和电缆等电气设备,对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因此,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人身作业安全措施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并有效的铁路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1. 人员培训与资质要求任何参与铁路电气化区段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电气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措施培训•电气设备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的学习•电气事故案例的分析及防范知识普及作业人员需参加考试,并通过相应的评定标准,方可获得操作电气设备的资格。

同时,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复审,保持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更新与提升。

2. 作业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在进行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安全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2.1 作业计划编制作业单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范围、时间以及作业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计划中应注明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明确作业人员所需的装备和工具。

2.2 安全道口设立在作业现场周围设置安全道口,标明作业区域和禁止通行区域。

安全道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牌,警示过往人员注意安全,禁止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作业区域。

2.3 电气设备停电、断电在进行人身作业之前,必须确保相关的电气设备已经停电或断电。

作业人员应确保自己能够连续观察电源方面的变化,以防止误操作造成的意外伤害。

2.4 安全防护装备的准备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工具等。

作业前应检查这些装备是否完好,并使用正确。

3. 人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3.1 小心绝缘在进行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时,必须保持警惕,避免与高压线或电缆接触。

作业人员应时刻牢记绝对不可直接接触高压电源。

3.2 严禁用金属工具进行作业金属工具具有导电性,使用金属工具可能会导致电流通过工具传递到作业人员身体,引发电击事故。

电气化铁路安全常识(三篇)

电气化铁路安全常识(三篇)

电气化铁路安全常识电气化铁路是指通过电气化设备供给电力,以驱动列车行驶的铁路系统。

它具有运行速度高、能耗低、环保、安全性高等优点,已成为现代铁路交通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电气化铁路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下面将介绍电气化铁路的一些安全常识。

一、电气化铁路的主要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1.高电压风险电气化铁路系统使用高电压供电,所以存在电击和触电的风险。

为了防范高电压风险,首先要加强施工和维护人员的电气安全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设备;其次,在供电设备和线路周围设置防护措施,如隔离栏杆、警示标志等;再次,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系统的良好运行。

2.火灾风险火灾是电气化铁路常见的安全风险之一。

为了防范火灾风险,首先要加强设备和线路的防火措施,如选择耐高温的材料、设置防火墙、安装烟雾报警系统等;其次,加强火灾预防和扑救设备的配备,如设置灭火器、定期进行消防演习等;再次,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

3.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电气化铁路系统存在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如设备老化、线路短路等。

为了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同时,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和报告。

二、电气化铁路运行安全的基本要求1.人员培训和管理电气化铁路的施工、维护和运营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

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需要加强人员的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落实责任,确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纪律。

2.设备和设施电气化铁路的设备和设施对于运行安全至关重要。

需要选择可靠性高、稳定性好的设备,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安装和调试。

同时,要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监控和报警系统为了监控电气化铁路系统的运行状况,需要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

这些设备可以实时监测电力供应、线路状况等,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警,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2013年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则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的电气安全和有效地防范触电伤亡事故而制定第2条在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零件,平时均带有高压电,所以禁止直接或间接地(经过任何物品,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第3条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所以平时应防止与上述零件相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第4条在超越接触网的通讯线、电力线、金属绳子及机车车辆的车顶等凑近接触网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一定恪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第5条新建的电气化铁路在接触网接电的十五天前,铁路局要把接电日期用书面通知铁路内外各有关单位。

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马上转告所属有关人员。

今后开始视为接触网带电,所需要的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第6条电气化铁路区段各单位一定组织所属有关职工仔细学习本安全规则,并按规定对有关职工每年进行考试。

本规则也合用于暂时到电气化铁路上工作的有关人员(包含经过电气化铁路的乘务员、押运人员等)。

对初到电气化铁路区段工作的有关工种,一定经过有关安全规定考试合格后,方准独自作业第7条供电段的专业人员对于接触网的作业,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但对本规则内所规定的接触网工的工作,应严格依照履行第8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人员,要追查责任并作合适办理第二章电气化铁路周边有关安全规定第9条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品(包含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二米以上的距离第10条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二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一定停电,并要依照以下规定办理1.施工领导人要向电力调换员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指出施工地点、施工所需时间,施工开始时间及作业特色。

对于有计划的作业,申请书应于施工前两天提出2.只有在接到电力调换员允许停电施工的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指定的接触网工安设暂时接地线以后,方可开始施工。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定
• 第5条 按照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各有 关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地做好对 内对外宣传、告知工作。 • 第6条 电气化铁路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要纳入各单位日常 教育培训工作。电气化铁路开通前,各单位必须以《电气 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本实施细则和本单位岗 位安全作业标准为主要内容,组织有关管理、作业人员进 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电气化铁路开通后每年至少一次对 有关人员进行电气化铁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电气化 区段的新职人员正式上岗前要进行电气化铁路安全知识的 培训和考试。考试须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合格成绩为90分, 其中与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紧密关联的规章制度、专业知识 等必知必会的考试答题,内容不得有错。未经培训或培训 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作业。
• 第15条 严禁向接触网上抛挂绳索等物体, 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 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头、绳索、塑 料布、风筝、树枝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均 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路局调度所、 附近车站或供电设备管理单位;在牵引供 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并采取措施以前,任 何人员均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10m以外。
• 第18条 站内和行人较多的地段,牵引供电设备 支柱在距轨面2.5m高处均要设白底黑字“高压 危险”并有红色闪电符号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 应保持完整、清晰。任何人员不得在上述地点停 留休息。禁止借助接触网支柱搭脚手架,必须借 助接触网支柱登高时,必须有供电专业人员现场 监护。 • 第19条 天桥、跨线桥靠近或跨越牵引供电设备 的地方,须设置防护栅网,栅网由所附属结构的 产权或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安设,由所附属结构的 产权单位定期检查。防护栅网安设“高压危险” 标志。警示标志由施工单位负责制作安装,供电 设备运营单位负责维护。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文件铁机字(79)654号关于公布<<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的通知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安全规定精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适应电气化铁路发展以及新建电化线路送电通车的安全宣传要求,特修改制订<<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随文附发,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原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日铁机部电郭(59)字第3335号部文公布的<<电气化铁路上有关职工安全暂行规程>>同时废止。

请有关铁路局和地方有关单位利用各种形式,要对通往电气化铁路区段的乘务人员、押运人员及电气化铁路沿线路内外职工、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组织传达学习和广为宣传,为有效的预防触电伤亡事故发生,保证铁路运输安全,加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附:<<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六日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的电气安全和有效地防止触电伤亡事故而制订。

第二条在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通常均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的(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

第三条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相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第四条在跨越接触网的通信线,电力线,金属绳索及机车车辆的车顶等靠近接触网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新建的电气化铁路在接触网接电的十五天前,铁路局要把接电日期用书面通知铁路内外各单位。

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转告所属有关人员。

从此开始视为接触网带电,所需要的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

第六条电气化铁路区段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有关职工认真学习本安全规则,并按规则对有关职工每年进行考试。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铁运〔2013〕60号 )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铁运〔2013〕60号 )

第七章
电务作业安全规定
第三十二条 维修或更换信号设备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板、轨 道电路送、受电的扼流变压器引接线、站内横向连接线等器件时,应 按规定采取保证牵引回流畅通措施后,方可开始作业 。
第三十三条 信号设备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确认扼流变压器 连接线各部连接良好后,方可开始作业 。 第三十四条 断开综合接地贯通地线前,须在贯通地线纵向位置, 安设一条截面不少于70mm2的铜连接线,连接可靠方可开始作业 。
第四章 货运、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第五章 机车、动车、车辆作业安全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各车站给水线、电力机车整备线和 动车组整备线,在分段绝缘器内侧 2m处应设安全区域标志(如图1)。
第二十五条 接触网隔离开关操作规定同第21条 。 第二十六条 电气化铁路区段,当列车、动车组在运行途中发生 故障,机车司机、动车组司机、动车组机械师等需上车顶作业时,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能作业 。 第二十七条 在电气化区段运行的机车、动车、车辆及自轮运转 设备可以攀登到车顶或作业平台的梯子、天窗等处所,均应有“电气 化区段严禁攀登”的警告标志 。
第十章
车辆行人通过道口安全规定
第四十八条 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必须遵守 下列规定: 1. 通过道口车辆限界及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 4.5m,超过时,应绕行立交道口或进行货物倒装。 2. 通过道口车辆上部或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2m 通过平交道口时,车辆上部及装载货物上严禁坐人。 3. 行人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通过道口时,不得高举挥动,应 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 本条规定内容应制成揭示牌,固定在道口两面限界门右侧门框上,由 供电设备管理单位负责安装及维护。(如图3)

铁路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措施(一)

铁路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措施(一)

铁路电气化区段人身作业安全措施(一)1、一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新建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送电,应提前十五天用书面通知有关单位,路内外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各安全培训教育,电气化铁路上的施工和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2、电气化区段各单位每年必须认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电气化安全措施专门学习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满分80分),非电气化区段入电气化区段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在铁路营业线上施工维修作业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劳务工不得单独上线作业,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防务员,劳务工不得担任防务工作,施工维修作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履行防护职责,认真做好防务工作。

4、铁路运营线施工,维修单位要加强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培训,按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要求,根据施工维修作业内容进行应知应会和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特证上岗.要加强对劳务工正确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的培训各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施工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

5、在带电接触风下作进行事故急救援抢险时,要由供电部门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对非电气化区段有关人员进入电气化区段进行抢险,救灾或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告知电气化区段案值规定和注意事项,并设专人防护。

6、在电气化铁路天桥及跨线桥靠近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栅栏。

7、在电气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人员和携带的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牵引变电设备和电力机车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叙设备相接触间接带电作业除外)。

8、乘坐轨道作业车时,严禁将长大料具高兴挥动,作业人员拿有长大物体通过学习电气化铁路时,必须使其保持水平状态通过。

(完整word版)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2013新版

(完整word版)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2013新版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铁运[2013]60号2013年3月第一条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新建电气化铁路在牵引供电设备送电前15天,建设单位应将送电日期通告铁路沿线路内外各有关单位。

自通告之日起,视为牵引供电设备带电,有关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则相关规定。

第三条电气化铁路沿线路内外各单位需组织学习本规则的相关内容。

电气化铁路相关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

第四条牵引供电专业人员遵守本规则和牵引供电的专业规定。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第七条电气化铁路区段,具有升降、伸缩、移动平台等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装卸等作业时,作业范围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第八条在距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2m以外,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1m以外,临近铁路营业线作业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须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机车、动车及各种车辆上方的接触网设备未停电并办理安全防护措施前,禁止任何人员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

第十条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施工等作业,不得将水管向供电线路方向喷射,站车保洁不得采用向车体上部喷水方式洗刷车体。

第十一条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时,与牵引供电设备相连接的支柱、接地引下线、综合接地线等可能出现高电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禁止与其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头、绳索、塑料布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附近车站,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未采取措施以前,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10m以外。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铁运[2013]60号相关内容)一、总则1.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则。

2.新建电气化铁路在牵引供电设备送电前15天,建设单位应将送电日期通知铁路沿线路内外各有关单位。

自通告之日起,视为牵引供电设备带电,有关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则相关规定。

3.电气化铁路沿线路内外各单位需组织学习本规则的相关内容。

电气化铁路相关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

4.牵引供电专业人员遵守本规则和牵引供电的专业规定。

5.对于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一般安全规定1.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2.电气化铁路区段,具有升降、伸缩、移动平台等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装卸等作业时,作业范围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须保持2m以上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3.在距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2m以外,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1m以外,临近铁路营业线作业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须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机车、动车及各种车辆上方的接触网设备未停电并办理安全防护措施前,禁止任何人员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

5.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施工等作业,不得将水管向供电线路方向喷射,站车保洁不得采用向车体上部喷水方式洗刷车体。

6.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时,与牵引供电设备相连的支柱、接地引下线、综合接地线等可能出现高电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禁止与其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7.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头、绳索、塑料布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附近车站,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未采取措施以前,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10m以外。

电气化铁路铁路员工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铁路员工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铁路员工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则。

第2条新建电气化铁路在牵引供电设备送电前15天,建设单位应将送电日期通告铁路沿线路内外各有关单位。

自通告之日起,视为牵引供电设备带点,有关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则相关规定。

第3条电气化铁路沿线路内外各单位需组织学习本规则的相关内容。

电气化铁路相关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

第4条牵引供电专业人员遵守本规则和牵引供电的专业规定。

第5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一般安全规定第6条为保证人身安全。

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第7条电气化铁路区段,具有升降、伸缩、移动平台等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装卸等作业时,作业范围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须保持2m以上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 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第8条在距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2m以外,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外,临近铁路营业线作业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带电,但须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9条机车、动车及各种车辆上方的接触网设备未停电并办理安全防护设施前,禁止任何人员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

第10条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施工等作业时,不得将水管向供电线路方向喷射,站车保洁不得采用向车体上部喷水方式洗刷车体。

第11条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时,与牵引供电设备相连的支柱、接地引下线、综合接地线等可能出现高压电,未采取安全措施前,禁止与其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12条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头、绳索、塑料布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附近车站,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未采取措施以前,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10m以外。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则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的电气安全和有效地防止触电伤亡事故而制订。

第2条在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通常均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

第3条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相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第4条在跨越接触网的通信线、电力线、金属绳索及机车车辆的车顶等靠近接触网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5条新建的电气化铁路在接触网接电的十五天前,铁路局要把接电日期用书面通知铁路内外各有关单位。

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转告所属有关人员。

从此开始视为接触网带电,所需要的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

第6条电气化铁路区段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有关职工认真学习本安全规则,并按规定对有关职工每年进行考试。

本规则也适用于临时到电气化铁路上工作的有关人员(包括通过电气化铁路的乘务员、押运人员等)。

对初到电气化铁路区段工作的有关工种,必须经过有关安全规定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

第7条供电段的专业人员对于接触网的作业,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但对本规则内所规定的接触网工的工作,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8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作适当处理。

第二章电气化铁路附近有关安全规定第9条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件(包括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二米以上的距离。

第10条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二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要遵照下列规定办理:1.施工领导人要向电力调度员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指出施工地点、施工所需时间,施工开始时间及作业特点。

对于有计划的作业,申请书应于施工前两天提出。

2.只有在接到电力调度员许可停电施工的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指定的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电气化铁路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2013年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铁运(2013)60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则为保证电气化铁路沿线有关人员的电气安全和有效地防止触电伤亡事故而制订第2条在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通常均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第3条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相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第4条在跨越接触网的通信线、电力线、金属绳索及机车车辆的车顶等靠近接触网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第5条新建的电气化铁路在接触网接电的十五天前,铁路局要把接电日期用书面通知铁路内外各有关单位。

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转告所属有关人员。

从此开始视为接触网带电,所需要的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第6条电气化铁路区段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有关职工认真学习本安全规则,并按规定对有关职工每年进行考试。

本规则也适用于临时到电气化铁路上工作的有关人员(包括通过电气化铁路的乘务员、押运人员等)。

对初到电气化铁路区段工作的有关工种,必须经过有关安全规定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第7条供电段的专业人员对于接触网的作业,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但对本规则内所规定的接触网工的工作,应严格遵照执行第8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作适当处理第二章电气化铁路附近有关安全规定第9条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件(包括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二米以上的距离第10条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二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要遵照下列规定办理1.施工领导人要向电力调度员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指出施工地点、施工所需时间,施工开始时间及作业特点。

对于有计划的作业,申请书应于施工前两天提出2.只有在接到电力调度员许可停电施工的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指定的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铁路防触电伤害应急预案

铁路防触电伤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提高铁路工作人员的防触电意识,降低触电事故发生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触电事故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铁路安全生产条例》;3. 《铁路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 《铁路触电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铁路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 事故类型:触电事故主要包括高压触电、低压触电、接触不良触电等。

2. 危害程度:触电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火灾等严重后果。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1. 铁路防触电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1)指挥长:由铁路局主管领导担任;(2)副指挥长:由铁路局安全总监、分管安全领导担任;(3)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2.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铁路触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3)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4)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六、应急响应程序1. 发现触电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2.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3. 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包括现场救援、伤员救治、设备抢修等;4. 在救援过程中,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次生事故;5.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七、应急救援措施1. 现场救援(1)立即切断事故现场电源,防止事故扩大;(2)对触电者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3)对伤员进行转运,确保伤员安全;(4)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 伤员救治(1)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2)对伤员进行心理疏导,稳定情绪;(3)及时向家属通报伤员情况。

3. 设备抢修(1)组织抢修队伍对事故设备进行抢修;(2)确保抢修过程中人员安全;(3)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铁路运输公司电气化铁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运输公司电气化铁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运输公司电气化铁路运营安全管理规定一般规定第一条本规则参照国铁《电气化铁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则》,并结合铁运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电气化铁路沿线相关人员的电气化安全,有效防止触电伤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所有进入电气化铁路区域的运营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

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站段、科室、部门和责任者,按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进行处罚。

第三条公司安监部门负责电气化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电气化区段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做好对外告知、联系工作。

第四条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通过电气化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步的相关培训。

第五条各站段、科室每年须认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电气化安全措施的专门学习培训和考试;或由公司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员工进行电气化安全措施专项学习、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准在电气化区段作业(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

第六条从非电气化区段调到电气化区段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二章一般安全规则第七条接触网通电的十五天前,公司将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通电日期,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转告所属有关人员,从此开始视为接触网带电,所需要的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

第八条在接触网支柱等危险设施、设备及区域,必须规范涂刷或设置“有电危险”、“切勿靠近”、“严禁攀登”等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保持完整、清晰,任何人不得在上述地方逗留和休息。

第九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生产用具。

绝缘防护用品和生产用具应有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如有疑问或不良严禁使用,严格检验检测制度。

绝缘防护用品和生产用具每半年进行检验检测,并建立相应档案,健全各项记录。

第十条在电气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人员和所携带的物件、使用的工具与接触网设备、牵引变电站设备和电力机车的带电部件,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相接触(接触网间接带电作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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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气化铁路区段职工防触电安全措施
一、各岗位职工通用安全措施
1.凡涉及电气化铁路区段(以下简称电华区段)作业的各单位,都必须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本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对新改职直接从事电气化作业的职工,要将本措施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

3.在电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职工和所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4.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停电后要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

施工结束后,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并办理消令手续。

5.在电化区段,职工不准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

6.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应悬挂或涂有”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牌。

施工人员禁止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旁休息。

7.在电化区段,通过铁路平交道口的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下同)不超过4.2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

严禁在装载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8.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相接触(接触网特殊带电作业除外)。

9.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若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不准接触。

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员要远离10米以外,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0.当接触网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有可能出现高电压。

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11.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距离接触网超过4米的燃着物体,可在接触网不停电情况下进行灭火,但水流必须不向接触网方向喷射。

若用沙土灭火时,在距接触网2米以上时,可不停电。

12.对非电气化区段的有关人员临时进入电化区段工作时,应由分配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向有关人员传达电化区段安全注意事项。

二、接触网作业安全措施
1.所有的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所携带的物品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2.对从事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要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知识考试。

对新参加工作、变更职务或工作单位及中断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担任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
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3.接触网工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接触网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4.在进行接触网上作业前,作业组全体成员必须穿戴好防护鞋、安全帽,所用的工具及安全用具,必须经过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在接触网上进行停电或带电作业时,除具备规定的工作票外,还必须有值班供电调度员批准的作业命令。

雷电天气禁止在接触网上作业。

6.在距地面3米以上进行高空接触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根据带电或停电作业的不同情况,设专人监护。

用车梯进行作业时,应指定车梯负责人,工作台上的人员不得超过2名;所用的零件、工具等均不得放置在工作台面上。

使用梯子作业前,作业人员要检查梯子是否牢靠;作业中要有专人扶梯,梯脚要安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准1人作业。

7.作业时严格执行停电作业命令程序,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必须先验电接地后,方准进行作业。

在验明确已停电后,要立即在作业地点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如作业区段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时,在需要停电的设备上装设接地线。

8.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线路或接触网时,为防止感应危险电压,除按规定装设地线外,还要根据需要增设接地线。

9.凡接触网及电力作业人员进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倒闸时,必须有调度命令;对车站、机务段或路外厂矿等单位有权操作的隔离开关,在向供电调度申请倒闸命令之前,要令人需到该站、段、厂、矿等单位主管负责人办理倒闸手续。

从事隔离开关倒闸的作业人员,其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10.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供电调度;但再闭合时必须有供电调度的命令。

11.在接触网事故的抢修中,在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触及故障设备。

遇有断线事故时,不得进入断线落点10米范围内。

12.在电化区段,严禁轨道作业车上人员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攀登作业台。

三、工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电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要按有关规定首先连接好横向及纵向连接线,保持钢轨间电气回路的畅通,连结要紧固,导电要良好,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出现危险电压。

2.在通往牵引变电所的铁路专用线上换钢轨时,在设置可靠的分路连接线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由牵引变电所的工作人员进行。

3.在养路施工中,要防止撞坏和禁止拆开接地线。

因施工需要拆
开接地线时,要按规定的导线截面接好临时接地线,此项工作要由接触网工或经过专门训练的工务人员进行。

4.在电化区段,通过和使用的各种机具(铺碴机、铺轨机、铺路机、架桥机及吊车等)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5.在进行隧道内的检查、补漏、衬砌修补、油刷标志、刨冰使用高梯搭设脚手架及隧道口的粉刷装饰、端墙检修等作业,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距离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进行。

6.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使用轨道拖车装卸钢轨时,所有工具(如撬棍等)不准超过头顶。

使用电力机车边走边卸时,不得将电力机车置于所卸车辆的后部。

7.在施工中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明显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电化区段开山放炮、清除线路两侧危石、危树作业时,要与供电段商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机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蒸汽机车的锅炉、司机室和煤水车、内燃机车及电力机车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

2.在蒸汽、内燃、电力机车上,均应在可攀登到车顶的梯子和通过走台板的前门、天窗等处,涂有明显的”有电危险,禁止攀登!”警
告标志,并应加锁或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3.凡进入电化区段的蒸汽、内燃机车,对危及乘务人员人身安全可能造成触电危险的部位和零部件(如蒸汽机车风泵排汽管应改为Y 型或弯向一侧),都必须进行加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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