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版)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公司综合防尘管理,强化煤矿企业粉尘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粉尘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防尘职责分工总经理是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资金和人员的落实;总工程师是综合防尘技术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各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综合防尘负责,通防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工作,通防部具体负责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工作;机电部、技术部、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井下各工区区长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落实,同时明确一名副区长分管综合防尘工作;洗煤厂厂长为洗煤厂防尘管理工作第一责任者,煤炭运销公司经理为煤场、运煤公路等地点的防尘管理工作第一责任者,后勤服务公司经理为工业广场、矸石山、砂石存放场等地面地点的防尘管理工作第一责任者;二、各单位防尘责任划分一洗煤厂:动筛车间、主洗车间、103皮带等洗煤厂建筑、设施范围内的防尘;二后勤服务公司:工业广场的洒水降尘;三煤炭运销公司:煤场、运煤公路等地点的防尘;进出矿区的运煤车辆冲尘;四机电工区:负责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防尘管路及防尘管路上水质过滤器的安设维护;井下所有变电所、绞车房的防尘;主要装载点、转载点、架空乘人装置范围内以及前后20m范围内的防尘;主要转载点自动喷雾的安设使用;五提升工区:装载站、7交叉点至主井井底的防尘;六掘进工区:负责掘进范围内防尘管路、三通阀门、水质过滤器的安设维护;转载点喷雾、净化水幕、防尘帘等防尘设施的安设使用;辅助隔爆设施的维护;短壁煤层注水及注水台账填写;分工范围内巷道冲尘;七采煤工区:负责工作面防尘管路、水质过滤器的维护;净化水幕、防尘帘、转载点喷雾、工作面架间喷雾、采煤机内外喷雾、采煤机负压降尘装置及水电闭锁的安设使用;辅助隔爆设施的维护;轨道顺槽、工作面、皮带顺槽转载机至工作面段、皮带机头前后20m范围内冲尘;八通防工区:主要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辅助隔爆设施的安设、回撤;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冲尘;大巷刷白;分工范围内净化水幕的安设使用;粉尘浓度测定;九运搬工区:地面进出矿运料车辆冲尘;矸石山、砂石存放场等地冲尘;井下充电硐室内的防尘;副井底绕道以及副井底至调度站范围内的冲尘;顶底盘车场摘挂地点前后20m范围内冲尘;十准备工区:安装面、回撤面施工范围内防尘;十一巷修工区:扩修地点净化水幕的安设使用;扩修地点前后100m范围内冲尘;十二防冲工区:施工地点前后20m范围内的防尘,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及注水台账填写;三、矿井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50%;四、轨道大巷、胶带大巷、回风大巷、采煤工作面两顺槽、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卸载点等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支管应安设到距使用地点不超过30m;有皮带运输的巷道至少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至少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防尘管路要吊挂或垫起,达到平直,并进行防腐处理,采掘工作面供水管路必须安装水压表和水质过滤器,水压不低于1.5MPa,水质过滤器每天冲洗一次,并有记录;五、采煤工作面防尘一采煤工作面每循环冲尘一次,轨道顺槽每五天至少冲尘一次,皮带顺槽每天冲尘一次;二采煤工作面轨道顺槽距门口50m范围内安装1组净化水幕,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安装1组自动净化水幕;皮带顺槽距工作面30m、50m范围内各安装1组自动净化水幕,距工作面100~200m 范围内设置一处防尘网,距工作面回风口联络巷30~50m范围内安设一组自动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覆盖巷道全断面,喷头使用铜质单孔喷头;三采煤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使用二次负压降尘技术,喷嘴完好不堵塞,并要使用水电闭锁装置;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综采面要设架间自动喷雾,实现降柱、移架同步喷雾,采煤机随机自动喷雾;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四转载机、破碎机、刮板输送机、皮带转载点必须设置自动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0.7MPa,位置恰当,使用正常;破碎机、转载机、皮带转载点必须安装防尘罩,转载点落差超过0.5m,必须安装溜槽或者导向板;五采煤工作面如遇断层等构造需爆破处理时,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严禁装放炮,大块矸石严禁采用爆破方法破碎;并严格执行爆破前、后洒水冲尘、炮后检查有无撇炮、采煤机停机闭锁的安全规定,爆破前后采煤面内必须进行全面清扫浮煤,全面彻底冲尘洒水;工作面的防尘供水管路和防尘设施必须每天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六制定专项煤层注水措施,及时进行煤层注水并做好记录;煤层注水过程中应当对注水流量、注水量及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单孔注水总量应当使该钻孔预湿煤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不得低于 1.5%,封孔深度应当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漏水或者跑水;七防尘软管设置:在皮带机头处配备20mφ10防尘软管,工作面皮顺50m范围内配备30mφ10防尘软管,轨顺设备列车处配备30mφ10防尘软管,软管用加工的辊子盘好并有标识,防尘软管不得挪作他用;六、掘进工作面防尘一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放炮喷雾、冲刷巷帮、耙装喷雾、净化风流、放炮使用水炮泥、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并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二距掘进工作面30m、50m范围内各安设1组净化水幕,其中一组必须实现自动化;距巷道回风口50m范围内安设1组自动净化水幕;回风流距迎头100-200m范围内至少安设一组防尘网,工作面巷道长度不足100m时应沿回风方向顺序安装,防尘网和回风流喷雾位置可根据现场进行调整;净化水幕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覆盖巷道全断面,喷头使用铜质单孔喷头;三锚喷巷道必须采用潮料、湿式喷浆;拌好的料应当手捏成团,打开即散、嘴吹无灰;喷浆点必须配备除尘风机,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侧100m内,应当设置2道以上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四综掘工作面综掘机必须使用水电闭锁装置,皮带转载点要安装防尘罩和转载点喷雾;五煤和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短壁煤层注水,并在迎头50m范围内设置煤层注水管理牌板;六炮掘工作面必须使用风水联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安设在距工作面10~15m范围内,能喷到迎头并覆盖全断面;水炮泥注水器距掘进工作面不得大于75m,每个炮眼内使用水炮泥数量不少于1块;放炮前后应对掘进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刷;耙装机必须安设耙装自动喷雾;七综掘工作面综掘机应当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长压短抽”综合防尘系统;掘进机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要使用水电闭锁装置,皮带转载点要安装防尘罩和转载点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0.7MPa;八防尘软管设置:在皮带机头处配备20mφ10冲尘软管,工作面50m范围内配备30mφ10冲尘软管,软管用加工的辊子盘好并有标识;皮带机头处防尘软管要求挂在皮带头处5m范围内,工作面冲尘软管要求安设在迎头处防尘管路上,防尘软管不得挪作他用;七、除尘风机使用管理规定一除尘风机在入井前使用单位必须对其进行防爆、绝缘性能检查,在确保各部件完好、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入井;二通风防尘部对除尘风机建立台账,机电部对其进行编号管理,通防工区负责对新购置以及维修后交付的除尘风机进行日常管理;三除尘风机由使用单位安装、移设、使用和维护;四领取程序:使用单位提交领单→通风防尘部签字→通防工区签字发放;五升井维修程序为:使用单位装车升井运至机厂,机厂维修后经机电部、通风防尘部、通防工区验收合格,由施工单位交付通防工区;除尘风机在井下使用过程中以及升井维修过程中直至交付于通防工区之前均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八、煤层短壁注水管理规定一全煤或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短壁注水,快速封孔器必须在迎头50m范围内并煤层注水牌板;二注水方式:综掘工作面在迎头施工煤层注水钻孔,利用防尘水进行静压注水;炮掘工作面在施工完炮眼后,利用炮眼做注水孔进行静压注水;三综掘工作面短壁注水利用交接班时间进行,即上一班结束前,在迎头掘进方向均匀布置4个注水孔,安装煤层注水封孔器进行注水,孔深按当班进尺加0.5m确定钻孔深度,注水至少30分钟后方可开始掘进;每次注水孔不少于4个,注水压力不小于1.2Mpa,时间不少于30分钟;四炮掘工作面先施工注水孔,并进行注水的同时,再施工其它炮眼,在注水至少20分钟后再进行爆破作业;每次注水孔不少于4个,必须均匀分布,注水压力不小于1.2Mpa,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五施工注水孔时要保持钻进方向与煤层方向一致,打眼时要选择煤壁坚硬的地点,以减少钻孔塌孔;现场必须配备齐全注水管路和注水阀门及相关配件,确保至少4个注水孔能同时进行注水;六煤层注水封孔器必须全部放在注水孔0.5-1.0m范围内,严禁露在孔外边;九、净化水幕及各类喷雾使用管理规定一主要进风巷道、主要回风巷道、辅助进风巷道、辅助回风巷道、采区进风巷道、采区回风巷道、风速大易产生粉尘的巷道必须安设手动或自动净化水幕,数量至少1组;所有水幕必须保证完好,使用正常;二各装载点、卸载点等均应设置自动喷雾降尘并设置防尘罩,喷雾压力不低于0.7MPa;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m,若超过0.5m,则必须安装导向板或溜槽;装煤点下风侧20m 内,必须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三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以及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者用除尘器除尘;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采用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四井下使用的自动喷雾必须要有煤安标志,防爆性能良好;十、巷道粉尘的冲洗一各单位按照防尘责任划分定期对分管区域内巷道进行冲尘并做好记录,不得有煤尘堆积现象;二矿井主要轨道大巷至少每月冲尘一次,主要回风大巷每10天至少冲尘一次,主要胶带大巷每5天至少冲尘一次;井下任何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宽度2m以上的煤尘堆积手捏成团的不在此限;三井下所有设备、电缆等必须经常有人清洁管理,做到各种设备、电缆及各种小电牌和编码牌清洁卫生,做到物见本色,手摸无灰;十一、在水平、一翼、采区、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分主要隔爆设施和辅助隔爆设施两种;一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大巷安设主要隔爆设施;主要隔爆设施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400L/m2,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排间距为1.2~3m;二采掘工作面安设辅助隔爆设施,辅助隔爆设施采用易脱钩隔爆水袋,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200L/m2,排间距为1.2~3m;同排之间的间隙与隔爆水袋同巷帮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水袋边与巷帮、顶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1m;水袋底部至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 1.6m,否则必须在该水袋上方增设一组水袋;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在应设隔爆水袋的巷道应设多组水袋,首列水袋在距掘进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60~200m内安设,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三隔爆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挂钩位置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钩使用4~8mm的圆钢,挂钩角度为60±5度,弯勾25mm;四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设施个数、棚区长度、水量、断面、组数等参数;隔爆设施每周至少检查1次,要经常保持设施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五主要隔爆设施由通防工区安装、维护、管理;辅助隔爆设施由通防工区安装、回撤,采掘工区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十二、粉尘测定一配备专职测尘员和测尘仪器,测尘员每个采区配备不少于1人,测尘仪器不少于8台;要建立独立的粉尘化验室,测定室、工作室要分开,并配备有分析天平、干燥器、烘干器、配件及维修工具等;二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侧距回风口10~15m 应当设置粉尘浓度传感器,并接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四粉尘测定结果要每月上报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通风防尘部和集团公司通风防尘部,由通防工区负责存档备查;十三、做好个体防护,采掘工作面内的作业人员、回风流中的作业人员及在有粉尘产生点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及时更换防尘滤纸;十四、每月要有详细的防尘作业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备有以下资料,明确人员进行管理:一防尘系统图;二防尘设施牌板;三测尘台帐;四防尘管路台帐;五采掘工作面防尘措施台帐;六防尘设施、防尘管路检查记录;七巷道冲刷记录;八隔爆设施台帐;九大巷刷白记录;十仪器维修记录;十一测尘报表;十二煤层注水台帐、记录;十五、通风防尘部每月组织对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十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防尘管理的规范和管理,保护员工的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粉尘作业包括生产、加工、装配、维修等通过机械、设备或操作产生粉尘的作业。
第四条为了确保使用本制度的有效性,本企业将建立完善的防尘管理系统,对防尘管理进行评估、监测和改进。
第二章防尘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五条本企业的防尘管理目标是保护员工的健康,预防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第六条防尘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三章防尘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本企业应当将防尘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明确防尘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分工负责。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防尘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防尘作业,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章防尘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十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粉尘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减少粉尘产生:采取技术措施和工艺改进,减少粉尘的产生。
(二)控制粉尘扩散:采取工程措施,增加通风设备,控制粉尘的传播和扩散。
(三)个体防护措施: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四)对粉尘进行处理: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或处置,防止再次扩散。
(五)定期检测和监测:对粉尘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监测,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操作步骤和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当开展防尘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每位员工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防尘作业;(二)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三)及时报告粉尘泄漏、设备故障等问题,并协助处理;(四)接受防尘知识培训,提高自身防尘意识和技能。
2024年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100mm的管路。
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
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____小时的用水量。
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封闭全断面,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附近)。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除外)。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_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_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篇1一.综合防尘管理1.作业规程中必须有综合防尘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没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装车电及输送机转载点等煤尘较大地点,都要装设洒水喷雾装置,设施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随时根据需要进行作业。
3.掘进工作面岩巷、半煤岩巷及煤巷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洗岩帮、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设施。
4.机采工作面和综掘工作面机组必须装有喷雾洒水装置,无水时严禁开机作业。
5.井下巷道必须定期有计划地进行清扫除尘,提升斜井筒、主要运输大巷至少每月清洗一次,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按照即定周期清扫冲洗。
6.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设置隔爆水棚,灵活适用。
7.开展粉尘测定工作,建立测尘月报制度,对井下所有测尘点,每月全测定一次粉尘浓度,根据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不断提高防尘效果。
二.防尘管路的敷设及设施安装1.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皮带斜井于皮带运输平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与运输巷、掘进运输平巷、上下山及各输送机转载点处均要铺设防尘洒水管路,皮带巷和皮带斜井每隔50m以内设一个三同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同阀门,并达到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2.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与运输巷,距安全出口50m以内,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及回风口50m以内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能封闭巷道端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要求喷雾装置灵敏度高,可靠性强,使用故障少,喷雾必须对准起尘点。
4.实现隔爆设施标准化,即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5.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距迎头不得超过20m,并在迎头安设一个控制阀门。
6.防尘供水管路由通风区负责安装,并负责全矿防尘管路、防尘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掘进工作面内的防尘管路及设施由各掘进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安装并管理。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改善和保护矿工的劳动环境,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矿井防尘管理机构第二条矿井应设立专门的防尘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
第三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配备专门的防尘管理人员,负责矿井的防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解决矿井防尘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五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进行矿井的防尘管理培训,提高防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矿井防尘设备和设施第六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防尘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尘罩、喷雾系统、排风系统等。
第七条矿井防尘设备和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择、配置和安装,保证其功能正常、运行可靠。
第八条矿井防尘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能。
第九条矿井应配备适当的防尘设备和设施,如口罩、护目镜等,保障矿工个人防护。
第四章矿井防尘措施第十条矿井应制定综合的防尘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改进工艺流程、清理粉尘、提高通风质量等。
第十一条矿井防尘措施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和执行。
第十二条矿井应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防尘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组织防尘演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矿井防尘监测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的防尘监测系统,对矿井的粉尘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五条矿井防尘监测结果应及时公布,向职工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矿井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跟踪。
第十七条对于超过国家标准的矿井,应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的防尘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第六章矿井防尘考核和奖惩第十八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矿井的防尘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矿井的防尘工作水平。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三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防尘工作,保护矿工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是指通过科学、系统、综合的方法,对矿井内的粉尘进行控制和管理,减少粉尘对矿工的危害,保护矿工健康。
第三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设置矿井防尘目标、制定防尘措施和方案,加强矿井防尘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防尘设备的使用效果。
第二章防尘设备和设施管理第四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工作必须配备相应的防尘设备和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第五条矿井必须按照要求进行通风工程设计,在矿井内设置适当的通风设施,保证矿井内空气的流通和清新,并配备通风设备。
第六条矿井必须安装并维护矿井防尘设备,包括防尘喷雾设备、防尘布袋过滤器等,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七条矿井必须建立并维护防尘设施,包括矿井排尘装置、矿井湿煤汽化装置等,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防尘工作管理第八条矿井必须设立矿井防尘工作管理组织,建立健全防尘工作人员职责和制度。
第九条矿井必须制定矿井防尘工作方案,明确防尘措施和责任分工,科学合理布置防尘设备。
第十条矿井必须加强对矿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矿井必须对矿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患有职业病的人员,要及时安排治疗,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二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对违反矿井综合防尘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其在安全生产上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定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定义解释。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二)是为了保护矿工健康和安全,减少矿山灰尘对环境的污染,保证矿山正常生产秩序的规定。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前言为了保证企业的生产环境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减少卡机、降低人身伤害和工伤事故的发生,制定以下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工厂、车间等生产环境。
3.管理原则本公司在进行防尘管理的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
企业应该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采取相应的工艺和设备,尽可能的减少产生尘埃的过程,采用科学的生产方法和管理体系,确保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2.责任明确。
公司领导层应该要重视和支持施工现场的防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防尘工作,落实好各项防尘措施。
3.科学管理。
公司应加强调度和管理。
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保证相关的职能部门尽力协调、配合、联络,通力合作,共同完成生产工作。
4.工艺流程控制1.生产前防尘在生产前,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计划制定好防尘方案,并组织实施。
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工序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生产环节之间有严格的防尘控制,并对设备和工艺进行防尘改善和改造。
2.生产中防尘生产过程中要进行全面的防尘管理,设备要定期维护和清洗,减少粉尘的产生。
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接触重型机械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并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3.生产后防尘生产完成后要及时通风,把车间内尘埃清除干净,清除产生的垃圾,在生产结束前及时撒水防尘,做好清洁工作,避免尘埃滋生。
5.防尘设备管理1.防尘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要对防尘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及时清理足够大的排风罩、管道、除尘器等生产设备,清洗留存的粉尘和附着物,并做好记录。
2.防尘设备的检测和测试在生产过程中,要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调试,对设备运行状态和出口尘量进行检测和测试,并对其进行记录。
6.应急措施一旦出现尘爆现象和燃爆现象,必须进行及时的应急措施。
应急措施涵盖着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停工。
2.启动急救预案。
3.封闭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4.通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降低风险等级。
7.独立检验生产过程中的防尘工作需要定期检验。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防尘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加工颗粒物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工地、车间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科学的防尘管理制度,全面强化防尘工作措施,减少和控制粉尘对员工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影响。
第二章防尘管理措施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工作环境中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合理选择工艺和设备,降低粉尘的产生;2. 在工作场所和设备周围设置粉尘防护设施,包括防护罩、风道等;3. 采用闭路输送系统或者集中排放系统,避免粉尘产生二次扩散;4. 进行定期清洁和维护工作,及时修补工艺设备的漏风漏尘处;5. 开展技术改造,采用环保设备和工艺,减少粉尘排放。
第五条企业应当制定工艺操作规程,并向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使用防护工具以及个人防护设备的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尘口罩、防尘手套、护目镜等,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检测体系,定期对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进行监测,确保粉尘浓度在合理范围内。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教育第八条企业应当开展员工防尘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粉尘的危害及防护知识;2.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3. 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4. 个人卫生与清洁;5. 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培训记录,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培训内容。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的防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企业是否按照本制度要求制定防尘管理制度;2. 工作场所的粉尘控制措施是否到位;3. 员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是否得到落实;4. 企业是否配备必要的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5. 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是否达标。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员工及其相关工作环境。
三、防尘目标1.减少员工接触空气中的粉尘颗粒,保护员工的呼吸系统健康。
2.降低工作环境的粉尘浓度,提高工作效率。
3.培养员工的防尘意识,提高工作安全意识。
四、防尘措施1.工作场所清洁(1)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防止尘土积聚。
(2)定期进行清洁,包括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
2.通风设备(1)建议使用空气过滤器和空气净化器,滤除空气中的尘埃和有害物质。
(2)安装排气扇和换气设备,保证室内空气的流通。
3.个人防护措施(1)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环境的不同,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2)员工需要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避免粉尘直接接触皮肤和呼吸道。
4.培训和教育(1)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防尘意识和知识水平。
(2)向新员工介绍防尘管理制度,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5.工艺改进(1)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减少粉尘产生和扩散。
(2)对已有的工艺进行改良,减少粉尘产生和处理。
五、责任和义务1.公司的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防尘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制定具体的防尘措施,并落实到实际操作中。
3.员工有义务按照防尘管理制度的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4.违反防尘管理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检查1.安全环保部门将定期对各部门的防尘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员工有权利通过建议箱、工作会议等途径提出防尘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七、处罚措施1.对违反防尘管理制度的员工,根据违规情况轻重,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暂停工作、解雇等。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严重违规行为者,可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的防尘管理制度作废。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制度经公司相关部门讨论通过,于2024年9月1日生效。
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3篇)
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一、煤矿必须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业会议,防尘人员充足,采掘区队有专职防尘员。
各业务部门必须制定明确的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有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配齐各种防尘装备和所需仪器仪表,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矿井必须有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水量充足水压符合要求,水质符合规定。
四、认真落实回采工作面各项防尘措施,安设防尘水幕,放炮前后必须洒水降尘。
五、认真落实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炮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样打眼,防止煤尘飞扬。
六、运输系统各转载点,装卸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洒水设施,健全巷道冲尘制度,严禁积尘超限。
七、完善隔爆系统,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且水量充足,设置地点,吊挂质量符合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隔爆设施每半月检查一次,保证水袋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八、加强粉尘测定工作,配齐测尘人员,按规定进行粉尘测定及游离二氧化硅、分散度的化验分析。
测尘数据每旬报有关单位及领导审阅。
九、建立综合防尘的检查评定和验收制度,新采区和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验收供水管路系统和综合防尘设施,系统不完善,设施不齐全,不准生产,矿井要制定综合防尘检查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奖惩兑现,落实到人。
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2)是一个用于管理和实施防尘措施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护工作场所的员工免受粉尘及其潜在危害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中的内容: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该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确保其适用于所有涉及粉尘生成、悬浮和传播的工作场所,包括施工现场、工厂、矿山等。
2. 责任和义务:明确雇主、雇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在防尘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雇主提供必要的防尘设备和培训、雇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管理人员监督和指导等。
3. 危险识别和评估:要求进行粉尘危害的识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这可以包括定期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检查工作场所并识别可能的粉尘源等。
4. 工程控制措施:要求使用工程控制措施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生成和传播。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前言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由于工作场所存在大量的脏、尘、噪声等有害环境因素,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产效率将受到威胁。
如何有效地防止工作场所的尘土污染,成为了企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是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防尘设施管理1.确定防尘设施管理人员。
建立相应的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对工作场所的防尘设施进行监管,保证设施的有效运作。
2.对防尘设施进行定期维护。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设施的大修、检修,并做好完善的记录。
3.投入必要的防尘设备。
针对不同生产工艺,根据工艺流程进行防尘设备的合理投入。
二、环境治理管理1.实施“三同时”制度。
保证“设备安装、使用和改造”与“环保设施建设、建成和投入使用”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与环境保护要求”三个同时实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2.建立生产计划和环保计划。
对于新生产线、新产品和重大改造项目必须编制相应的环保计划,并经过环保部门审核。
3.定期进行环境检测。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三、人员防护管理1.确定人员防护管理人员。
专人负责对工人的身体健康进行监管,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
2.建立健康档案。
对所有工作人员做好健康档案的管理,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
3.指定防护装备。
根据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
四、应急响应管理1.建立应急预案。
制定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流程和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并进行足够的演练和应急演习。
2.建立应急物资储备。
建立一定量的应急物资储备,并做好定期检查和更新。
3.对事故进行调查。
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和预防措施。
五、管理监督与考核1.建立综合监督机制。
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防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对问题进行控制和整改。
2.落实防尘经费。
企业应将防尘管理经费列入固定开支内,并定期进行经费考核。
3.对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综合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工作场所的环境管理,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和生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沙尘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煤矿、建筑工地、挖掘等场所。
第三章预防措施
1.定期清理和消毒工作场所地面、设备和设施;
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沙尘进入室内空间;
3.定期更换空气净化器和空气清洁剂;
4.提供员工必要的防尘用品,如口罩、防护眼镜等;
5.定期进行员工身体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问题;
6.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第四章管理责任
1.企业领导应强化沙尘环境管理意识,确保制度的
执行;
2.工作场所负责人应落实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执行
情况;
3.员工应积极配合企业的防尘管理工作,自我保护,关心自己的身体健康。
第五章处罚措施
1.对违反防尘制度的人员,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2.对特别恶劣的违规行为,可给予解雇等处罚。
第六章不良事件处理
1.一旦发生因沙尘工作引发的事故,应及时调查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对于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应当及时上报
相关部门,并配合处理。
第七章培训与教育
1.企业应定期开展防尘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
2.员工入职时应接受防尘安全教育,了解相关制度和防护措施。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总经理办公室。
以上为综合防尘设施管理制度,企业应认真执行,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2024年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
2024年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____年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场所的粉尘防控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建筑工地、矿山等。
第三条工作场所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粉尘防控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工作场所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各工作场所应设立专门的防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相关防尘措施。
第六条防尘管理机构由工作场所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形成一个协同工作的团队。
第七条防尘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场所中存在的防尘问题,并及时调整相关防尘措施。
第三章防尘设备和工具第八条工作场所应配置适当的防尘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防尘口罩、防尘面具、防尘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第九条防尘设备和工具应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阻隔粉尘的功能。
第十条工作场所应保证防尘设备和工具的充足供应,提供给每一位工作人员使用。
第四章防尘措施第十一条工作场所应采取各种合理、科学的防尘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采用封闭式工艺,减少尘埃产生和扩散;(二)合理设置通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和净化;(三)使用湿式作业方法,控制粉尘释放;(四)加强清洁和除尘工作,确保工作场所的环境清洁和空气质量;(五)合理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强度,避免产生过多的粉尘;(六)对粉尘进行收集和处理,避免其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五章培训和教育第十二条工作场所应定期组织防尘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防尘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三条防尘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粉尘的危害和防护知识;(二)防尘设备和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三)防尘措施的具体操作步骤;(四)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工作场所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防尘工作。
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一、煤尘爆炸性鉴定规定1.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实验工作。
2.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矿井测尘规定1.矿井要配置足够数量并经培训合格的测尘人员按规定进行粉尘的分析、化验和测定工作。
测尘合格率达75%以上。
2.矿井必须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
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3.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对井上、下作业场所的粉尘进行测定,并填写粉尘测定记录。
4.煤矿粉尘的测定应按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和MT79-84《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方法》的规定执行。
5.井下每个测尘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二次,地面扬尘点每月测定一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6.每半年对作业场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主要工序的分散度按规定采集式样,进行分析化验。
7.建立粉尘分析室,煤矿粉尘浓度测定结果按季度综合上报主管部门。
三、防尘洒水系统管理规定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防尘用水均应过滤。
水采矿井和水采区不受此限。
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
3.矿井应建有永久性防尘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其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
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4.井下防尘供水管路管径根据防尘用水量和水压力确定:大巷、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管径分别在6寸、4寸、2寸以上,采掘工作面的供水压力保证在4MPa以上。
5.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吊挂牢固,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矿井防尘工作,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和高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企业,包括地下和露天矿井。
第三条定义1.矿井综合防尘:指对矿井内的粉尘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工作,包括源头控制、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措施。
2.管理标准:包括矿井综合防尘的各项措施、要求和作业规范等。
3.考核标准:用于评估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指标和标准。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综合防尘管理体系1.矿井企业应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体系,明确综合防尘工作的职责和分工,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防尘工作的监管。
2.综合防尘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制度文档等。
第五条源头控制1.矿井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粉尘源头的产生,包括合理使用防尘剂、防尘罩、抑尘喷雾等设备和工艺。
2.矿井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机械设备和传送装置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粉尘的产生。
第六条通风换气1.矿井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内的空气流通和新风的进入,降低矿井内粉尘浓度。
2.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配备自动报警装置,确保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个人防护1.矿井企业应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员工应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配合矿井企业的防尘管理措施。
第八条防尘设施1.矿井企业应建立和维护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施,包括防尘墙、防尘网、防尘帘等。
2.防尘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和有效运行。
第九条防尘技术措施1.矿井企业应加强防尘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尘技术和装备。
2.对于存在严重防尘问题的矿井,矿井企业应采取更加有效的防尘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内的粉尘达到合理控制标准。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十条评估指标1.矿井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防尘考核体系,包括定期对矿井综合防尘进行评估。
综合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避免因尘肺等职业病危害,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设立防尘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进行防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第五条员工有义务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配合公司开展防尘工作。
第二章环境要求第六条公司将定期进行粉尘检测,确保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七条作业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扫和通风,防止粉尘积累。
第八条作业场所应设置防尘设备,如吸尘器、除尘设备等,确保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第九条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防尘工作。
第三章个人防护第十条员工应配备适合的防尘口罩,保护呼吸道免受粉尘侵害。
第十一条员工应穿戴防尘服装和手套,避免皮肤直接接触粉尘。
第十二条员工应定期更换口罩和防尘服装,确保防护效果。
第四章健康监测第十三条公司将对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症状。
第十四条对职业病患者应及时报告,进行治疗和保障。
第五章应急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粉尘事故,能够迅速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应了解逃生通道和紧急救援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六章教育培训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进行防尘安全教育培训,包括防尘知识、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等内容。
第十八条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防尘工作意识和技能。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公司将定期对防尘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条员工有权向公司进行举报和投诉,公司应及时处理。
第八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在防尘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将给予奖励。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防尘管理委员会所有。
以上是公司的综合防尘安全管理制度,希望每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板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板一、制度背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环境的洁净和员工的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事故和质量问题,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规范企业防尘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清洁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域,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三、防尘管理标准1.环境整治–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干净,禁止乱丢废纸、烟蒂等垃圾。
–废纸、办公用品等应按时清理,集中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中。
–生产车间应定期进行清理,包括地面、墙面、机器设备等。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清洁和更换过滤器。
2.个人防护–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在工作过程中,必要时需要配戴防尘罩或头罩。
3.材料管理–公司采购的材料应经过验收,确保无尘或尘埃较小。
–材料应存放在专门的库房或储存柜中,避免灰尘和污染。
–使用过的材料和废弃物应按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操作规范–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乱扔废弃物以及破坏环境卫生。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生产不产生大量灰尘。
–对于易产生粉尘的工艺环节,应采取湿法作业或局部排风设备,减少粉尘扩散。
5.定期检测–公司将定期进行防尘管理方面的检测,包括空气质量、粉尘含量等。
–检测结果将作为对防尘管理工作的考核依据。
6.故障处理–一旦发现环境整治或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由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和处理。
–故障处理完成后,应进行记录和验收。
四、考核标准1.环境整治考核–办公区域整洁度: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生产车间清洁度:按照每周一次的频率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2.个人防护考核–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每次进行生产工艺的操作时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3.材料管理考核–材料存放情况:每月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4.操作规范考核–操作规程遵守情况:每周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工作,改善井下工作环境,防止粉尘超限,杜绝粉尘积聚和飞扬,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等相关标准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与职责1. 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通风科科长对矿井防尘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2. 生产队组、作业队组、运输队组等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必须明确划定,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3. 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第三条防尘设施与设备1. 煤矿井下所使用的防尘用喷嘴及除尘器等防尘、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 矿的防尘系统图应每月进行一次补充完善,并向上级部门报送。
第四条防尘措施与方法1. 新建矿井所有煤层必须有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2. 在编制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水平延深等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防尘、防毒措施。
3.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必须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
4. 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5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10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
5. 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置喷雾、水幕。
6. 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每年冲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尘测定。
7. 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8. 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
第五条防尘管理与考核1. 防尘(防火)设施包括:防尘(防火)管道、转载点和放煤点洒尘装置、风流净化水幕、三通阀门、隔爆水袋等。
2024年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煤矿综合防尘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预防煤尘爆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87条“煤矿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明确防尘工作责任人、管理者及职能科室。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鉴定煤尘爆炸性;制定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煤矿总工程师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粉尘防治专题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及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644条要求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
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三通阀门便于操作。
(五)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646-653条要求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车场,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按要求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和喷雾洒水装置,胶带输送机巷供水管路每隔50m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100m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用于冲洗井壁巷帮。
(七)定期冲洗巷道积尘。
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____次,巷道中无连续长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
(八)通风防尘部门负责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施工人员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九)煤矿应当为接触粉尘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2024年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确保煤矿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企业和矿井,包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等各类煤矿企业。
第三条基本原则1. 先预防,综合治理。
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篇: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发…2015‟7号**集团****煤业有限公司关于下发《******煤业公司2015年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室、队组:为进一步优化井下作业环境,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切实搞好综合防尘工作,保障职工健康,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质量标准化和**通字…2015‟148号文件,制定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请各部室、队组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集团****煤业有限公司2015年2月15日抄送: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各部室,存档2份共印25份**集团****煤业公司综合工作部2015年2月15日印发**集团****煤业有限公司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树立“巷道积尘就是隐患,粉尘超标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深刻认识矿井粉尘的危害性,提高防尘意识,全面开展粉尘治理。
第二条综合防尘坚持“谁产尘,谁治尘,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原则和防尘设施“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防止产尘与治尘工作脱节,出现粉尘治理盲区。
第三条严格执行粉尘“分源、分区、分界、分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和奖惩制度,明确综合防尘管理职责,保障综合防尘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矿井粉尘防治要形成以生产源头治理为主,装、转、运等运输环节二次设防的综合防尘体系,抑制源头粉尘飞扬,防止下风侧巷道积尘,切实改变井下环境。
第五条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及新材料,提升综合防尘硬件水平。
第六条综合防尘总体目标:完善综合防尘洒水系统,完善水源净化及污水处理系统;从源头治理着手,严格控制采、掘开工作面高浓粉尘向下风侧巷道飞扬扩散;加大主运巷、主轨道巷和回风巷、转载点粉尘治理力度;加强粉尘个体防护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第二章综合防尘职责分工第七条成立综合防尘工作领导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综合防尘领导组分工(三)综合防尘领导组分工总经理:是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综合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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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十〔〕号关于印发《十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十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认真予以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日平煤股份十矿办公室2017年10月日印发校对:张文青十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综合防尘工作职责,推进矿井综合防尘建设,消除井下粉尘危害,保护职工健康,促使职工牢固树立“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防尘理念,实现安全生产。
根据平煤股份综〔2011〕12号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十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一、成立十矿矿井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煤矿长开拓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成员:通风副总生产副总采煤副总开拓副总防突副总机电副总安全副总通风区长采煤区长开拓区长机运区长安检区长标准化科长职安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区。
通风区长兼办公室主任。
通风区设专职人员负责全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二、各综合防尘领导小组职责第一条组长职责:定期对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帮助解决综合防尘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副组长职责: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协调解决各基层单位之间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综合防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小组成员职责: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综合防尘各种设施正常安装和使用。
第四条矿长是综合防尘建设的第一负责人;矿总工程师是矿井综合防尘建设的直接负责人;各战线领导和分管副总负责所辖各项业务范围的综合防尘工作;队长是本队综合防尘第一责任人,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建设的相关责任落实;通风区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建设监督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安检部门负责矿井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章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条通风区是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职能管理科室, 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隔爆及粉尘测定工作负责。
第二条建立防尘齐抓共管制度。
采煤、开拓掘进、机电运输、安全、通风、防突等部门都要建立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通风区、调度室、安检科、质量标准化科和各业务主管科(区)室(有责任)负责对各单位所管理的防尘管路、设施和隔爆设施完好状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二章综合防尘责任及区域划分第一条采煤战线责任区采面切眼、风巷、机巷溜子机头与皮带搭接处10米范围、采面风巷通瓦专回风川、风巷车场。
防尘工作内容:冲尘、转载点喷雾、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回风川捕尘网及喷雾、隔爆设施、净化水幕(风水联动装置、自动喷雾)、采面架间喷雾的安装和正常使用、采煤机内外喷雾使用维护及采面浅孔注水。
安装队负责全矿主要进风巷供水管路的安装维护、备用工作面和回收工作面的巷道冲尘工作及净化水幕、隔爆设施、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及全矿水压测定工作。
第二条开掘战线责任区(一)施工巷道:车场及车场口上下各10m范围、工作面出煤巷、工作地点回风巷。
防尘工作内容:冲尘、巷道隔爆设施、风流净化水幕(风水联动装置、自动喷雾)、转载点防尘罩、皮带(刮板运输机)穿墙防尘罩、风门间防尘罩、转载点喷雾、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回风川内安设捕尘网和降尘喷雾、并在捕尘网处对地面硬化和构筑蓄水池,利用风泵抽水,耙斗机、掘进机内外喷雾的安装维护和使用、巷道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二)建井三处负责所管辖区域的综合防尘管理:施工巷道、车场及车场口上下各10m范围、工作面出煤巷、工作地点回风巷。
防尘工作内容:冲尘、巷道隔爆设施、风流净化水幕(风水联动装置、自动喷雾)、转载点防尘罩、皮带(刮板运输机)穿墙防尘罩、风门间防尘罩、转载点喷雾、捕尘网及净化水幕、回风川捕尘网及喷雾、耙斗机、掘进机内外喷雾的安装维护和使用、巷道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
第三条机电战线责任区(一)运输一队负责-140水平运输巷自动喷雾、净化水幕、一二水平集中轨净化水幕、己二通排下山净化水幕、管辖范围巷道内隔爆设施的维护以及巷道冲尘工作。
巷道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二)运输二队负责-320水平轨道运输巷、-320南北大巷、-320行人石门、-320管子道、中区三水平轨道下山隔爆设施、净化水幕、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三)运输三队负责中区戊轨下山、中区二三水平集中轨道下山、己四轨道下山、己四三水平轨道下山的净化水幕、巷道冲尘、隔爆设施、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四)机电一队负责南翼副井、主井井底及绕道、乘人斜井的净化水幕、巷道冲尘、隔爆设施、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五)机电二队负责变电所内及变电所进回风段巷道的净化水幕、巷道冲尘、洒水管路的安装维护。
(六)机电三、四、五队负责自己管辖范围内皮带运输巷的冲尘、隔爆设施、转载点防尘罩、转载点喷雾、风水联动装置、自动喷雾、净化水幕的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机电六队负责地面煤楼洒水降尘、冲尘工作。
(七)北翼机运队负责北翼副井两个水平井底车场及绕道交叉口的巷道冲尘工作及净化水幕、自动喷雾的安装使用维护。
第四条防突区责任区(一)防突队负责井下抽放泵站的巷道冲尘、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
(二)勘探处十矿打钻工区负责对打钻地点及其前10米(进风侧)后50米(回风侧)范围内的巷道冲尘工作及净化水幕、捕尘网、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
第五条其它单位责任区(一)通风队负责所有无人作业地点及各总回风巷、瓦专的巷道冲尘、净化水幕、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
(二)维修队负责维修施工区域的巷道冲尘、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捕尘网及净化水幕、耙斗机喷雾的安装与维护使用、巷道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
(三)支护队负责-140支架库和所有回收地点的巷道冲尘、洒水管路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
(四)根据矿文明生产区域的范围划分,责任单位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做到有巷有管、有管有水,按要求安设洒水三通及截止阀门。
第六条通风区负责矿井煤尘爆炸倾向性鉴定、矿井综合防尘措施、矿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综合防尘图纸、矿井防尘设施管理台账、矿井隔爆水棚管理台账的制定和落实。
各基层单位建立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台账(包括采面注水台账、冲尘台账等),综合防尘台账本单位自留备查,通风区定期进行检查。
第七条采煤、开掘、(机)供电、运输、通风、防突、维修等生产单位是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责任单位,各单位必须设专职防尘员,完善辖区防尘设施,落实防尘制度。
各业务科室是所辖区队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科室,指定一名副区长负责全战线的综合防尘工作,各井下基层队由包区副职负责所包区域的综合防尘工作,并对每个区域指定一名专职防尘员负责管辖区域的综合防尘工作,各业务科(区)室并负责监督检查所辖区队的防尘管路、设施、隔爆水棚完好情况。
第八条各战线综合防尘负责人每月5号前把上月综合防尘工作总结上报通风区,总结内容包括:各单位负责综合防尘工作的副职负责人名单、每个作业区域专职防尘员名单、各类防尘管路和防尘设施数量、编号、安设地点、更换情况、单位上月工作总结、次月工作安排、防尘工作的思路、办法、建议等。
第三章巷道开工及工作面投产综合防尘验收规定第一条防(冲)尘管路安设到位。
第二条巷道及回风川口按规定要求安设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雾化好,封闭全断面。
第三条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有完善的隔爆设施。
第四条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有覆盖全断面的捕尘网及净化水幕。
第五条皮带(刮板)运输机转载点安设有防尘罩和降尘喷雾装置。
第六条皮带(刮板)运输机穿墙时必须安设有过墙防尘罩和风门间全封闭式防尘罩。
第七条作业人员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第八条掘进机按规定要求安设内外降尘喷雾,且保证水压符合规定要求。
第九条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设架间喷雾和割煤机喷雾,且保证水压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条如验收时实际现场不具备部分综合防尘设施及隔爆设施安装条件的,待具备条件后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安设完善,待综合防尘系统和隔爆设施完善后方可继续施工。
严格巷道开工及工作面投产(综合防尘)联合验收制度。
新巷道开工及工作面投产前验收时,由通风区对综合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进行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准开工、投产,待综合防尘系统完善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四章检查及冲尘规定第一条每月底,由质量标准化科组织开展,各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大检查中重点加强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检查。
第二条为严格考核各单位综合防尘工作,通风区不定时对井下各单位综合防尘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查到的综合防尘隐患,按照矿有关规定直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督促整改或处罚。
第三条综合防尘设施实行挂牌编号管理,责任明确到人,要求牌板内容规范、齐全,字迹清晰。
第四条各井下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定期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巷道冲尘。
(采掘工作面每班冲尘一次,采区轨道、运输机巷、分机巷、大巷每天冲尘一次)。
第五条爆破作业前后严格按规定要求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割煤、掘进、爆破、喷浆、皮带(刮板运输机)运输、耙斗机装渣等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降尘设施进行降尘。
第六条打钻时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设防喷装置进行降尘,并在下风侧按要求安装使用全断面捕尘网。
第七条对各机电设备、线路上的粉尘,不允许水管直冲,只允许使用干布拂掉上面浮尘。
第八条提高意识,入井人员隐患排查过程中,提高综合防尘隐患信息权重。
第五章隔爆设施安设规定第一条隔爆水棚安装规定:(一)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棚:(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二)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棚:(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道。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
(三)水棚设置位置:(1)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且坡度平缓巷道中心,确保覆盖巷道全断面。
(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保持在50~75m,与风门的距离需大于25m。
(3)水袋棚应在距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60~200m和距掘进巷道迎头60~200m处安设(首列距离)。
(四)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L/m2,辅助水棚不低于200L/m2,整体设置要有不少于10%的富余量。
水袋的布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断面S≤10m2时,nB/L*100≥35%断面10m2≤S≤12m2时,nB/L*100≥50%断面S≥12m2时,nB/L*100≥65%式中:N——排棚的水袋个数B——水棚迎风断面宽度L——水棚所在水平巷道宽度(五)水棚的安装标准(1)水棚的排间距为1.2~3.0m,每组水棚的排间距、吊挂高度应保持一致、美观。
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