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分级护理 Microsoft Word 文档
精神科患者分级护理常规
精神科患者分级护理常规护士应当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生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一)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1)设专人护理,制订护理计划。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3)据医嘱准确记录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及生活自理能力提供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落实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严防并发症发生。
(5)实施安全保护措施。
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做好护理记录。
(二)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1)将患者安置于重症病室内,24h集中管理,不离视线。
(2)密切观察病情,制订并实施护理计划。
(3)对严重自杀、自伤、冲动行为者,酌情给予约束保护,日夜三班观察并记录。
(4)根据医嘱,正确实施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
(5)根据患者病情及生活自理能力提供基础护理服务项目,预防压疮和约束并发症的发生,实施安全保护措施,做到床旁交接班。
(6)实施封闭式管理,限制患者活动范围;外出检查、治疗必须有护士陪同。
(三)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1)安置在一般病室。
(2)每30min巡视患者一次。
观察病情及治疗反应。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
(4)督促或协助患者料理生活,如梳洗、饮食、衣着、大小便等。
(5)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参加文娱、体育等各项活动,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心理护理和康复训练。
(6)以半开放式管理为主,生活物品由患者自行管理。
在病室内可自由活动,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可参加各种户外活动。
(四)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1)安置在一般病室,可酌情实施开放管理。
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外出散步或购物。
周末可回家或探友。
(2)每1~2h巡视患者一次,观察病情,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加强心理护理,鼓励患者参加文娱、体育活动和康复训练。
(5)做好出院指导。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一)特殊护理的标准与内容1.特殊护理的标准(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如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高血压危象或严重外伤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2)因精神药物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如急性粒细胞减少、恶性症状群、严重药物过敏等),出现危象、危及生命者。
(3)有严重的冲动、伤人、自杀及逃跑行为。
(4)有意识障碍;中度木僵;严重的痴呆、抑郁、躁狂状态;或伴有严重躯体合并症。
2.特殊护理的内容(1)设专人护理、评估病情,制定护理计划,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准确记录出入量,并做好护理记录。
(2)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
(3)给予患者生活上的照顾,每日晨晚间护理一次,保证患者口腔、手足、皮肤、会阴及床单位的清洁。
(4)协助卧床患者床上移动、翻身及有效咳嗽,每2小时1次,执行预防压疮流程,保证患者皮肤无压疮。
(5)保证患者每日入量,根据病情严格记录出入量。
(6)对于约束患者,严格执行约束制度,保证患者的监护过程安全、清洁,保持患者卧位舒适及功能位。
.(7)加强留置导管的护理,无导管污染及脱落。
(8)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教育。
(9)保持急救药品和抢救器材的良好功能状态,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10)详细记录各项治疗护理措施。
(二)一级护理的标准与内容1.一级护理的标准精神症状急性期;严重药物副反应;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有变化;特殊治疗需观察病情变化。
(1)一级A:有自杀自伤、冲动、走失倾向的患者;严重药物副反应的患者;严重躯体合并症的患者。
(2)一级B:严防摔伤、约束的患者;病情波动较大的患者。
(3)一级C: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一级护理患者。
2.一级护理的内容(1)安全护理措施到位,定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
将患者安置在护士易于观察的病室内,每30分钟巡视一次;观察治疗过程中的各种副反应;有无自伤、自杀倾向。
(2)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医院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标准版)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是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护理级别由医师以医嘱的形式下达。
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以便进行抢救的患者,如严重创伤、各种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等患者。
2、护理要求:(1)设立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2)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护理措施,正确执行医嘱,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
(3)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以便随时急用。
(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5)了解影响患者心理变化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适时进行健康教育。
一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绝对卧床休息的患者,如重大手术后、休克、瘫痪、昏迷、高热、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儿等。
2、护理要求:(1)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
(2)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填写护理记录单。
(3)按需准备抢救药品和器材。
(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以及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等。
2、护理要求:(1)每1—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注意观察病情。
(2)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了解患者病情动态及心理状态,满足其身心两方面的需要。
(3)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4)按时记录护理记录单,病情变化时及时记录。
三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较轻,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患者,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手术前准备阶段。
2、护理要求:(1)每日巡视患者两次,观察病情。
(2)按护理常规护理。
(3) 督促患者遵守院规,了解患者的病情及心理动态需求。
(4)做好健康教育。
医院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标准版)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是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护理级别由医师以医嘱的形式下达。
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以便进行抢救的患者,如严重创伤、各种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等患者。
2、护理要求:(1)设立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2)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护理措施,正确执行医嘱,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
(3)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以便随时急用。
(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5)了解影响患者心理变化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适时进行健康教育。
一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绝对卧床休息的患者,如重大手术后、休克、瘫痪、昏迷、高热、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儿等。
2、护理要求:(1)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
(2)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填写护理记录单。
(3)按需准备抢救药品和器材。
(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以及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等。
2、护理要求:(1)每1—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注意观察病情。
(2)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了解患者病情动态及心理状态,满足其身心两方面的需要。
(3)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4)按时记录护理记录单,病情变化时及时记录。
三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较轻,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患者,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手术前准备阶段。
2、护理要求:(1)每日巡视患者两次,观察病情。
(2)按护理常规护理。
(3) 督促患者遵守院规,了解患者的病情及心理动态需求。
(4)做好健康教育。
精神科护理级别的分级方法
精神科护理级别的分级方法精神科护理级别的分级方法主要依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来确定,一般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1.特级护理:适用于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或者有严重自杀、伤人、自伤、出走等行为的患者;以及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患者。
特级护理要求安排专人护理,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药物,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和意外发生。
2.一级护理:适用于新入院病人、精神症状丰富、处于急性期的病人,以及具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毁物、逃跑及剧烈兴奋躁动者,各种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者,年老体弱、儿童、痴呆等自我保护能力低下者。
一级护理要求重点监护,注意安全,防止自杀、自伤、伤人及逃跑,必要时可安排专人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做好基础护理和安全检查,防止意外和并发症,给予心理支持。
3.二级护理:适用于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或病情稳定,但由于躯体疾病原因,仍需卧床或行动不方便的患者;以及生活可以大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级护理要求注意病情变化,经常巡视病房,注意安全,发现情况及时与医生联系。
关心观察病人生活、衣着、饮食和大小便等情况,对病人的生活给予督促和协助,及时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组织病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工娱疗。
4.三级护理:适用于恢复期的患者和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患者。
三级护理要求经常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及情绪变化,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护理,促进患者生活功能的恢复。
督促病人遵守病房制度及作息时间,鼓励病人积极参加工娱疗及各项活动,并作好出院前的健康教育工作。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精神科分级护理是医师根据病人病情的轻重和对自身、他人、周围环境安全影响程度及治疗的需要对不同患者所进行的护理分级,有利于护理人员在临床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使护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精神科分级护理可分为特级护理和一、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1.护理对象:(1)精神病患者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者、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有极严重的自杀、自伤、冲动、逃跑等行为或企图的患者。
(3)受伤或自杀未遂后果严重,生命体征仍不稳定者。
(4)有意识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求:(1)安排专人护理,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
(2)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药物,已备抢救治疗用。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对有意识障碍、躁动不安的患者,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其安全。
(5)认真细致做好基础护理,落实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严防并发症。
做到六洁(口腔、头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四无(无坠床、无压疮、无烫伤、无交叉感染)。
(6)保持舒适和功能体位,保持床铺清洁、平整、干燥,保持各种管道的通畅。
(7)严格执行书面和床旁交接班制度。
二、一级护理1.护理对象(1)病情严重需绝对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而又不需要特殊护理的患者。
(2)严重兴奋躁动、行为紊乱的患者。
(3)具有严重自伤自杀、冲动伤人、毁物、逃跑及木僵与拒食的患者。
(4)特殊治疗需要严密评估病情和加强监护的患者,如ETC治疗者以及服用大剂量抗精神药物或有明显不良反应的患者。
(5)新入院一周以内实施重点交接的病人。
2.护理要点(1)将病人安置于护士易观察的病室,严密观察,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并记录,患者活动不能离开护士视野。
(2)对随时发生自杀、自伤、伤人冲动及逃跑行为者,可遵医嘱予以约束保护并做好相应护理。
(3)对伴有严重躯体疾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根据不同疾病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4)协助患者料理生活,做到“六洁”。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精神科分级护理是根据精神障碍病人的病情轻重和对自身、他人、周围环境安全的影响程度,确定护理级别及相应的护理要求。
可分为特级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
躯体疾病的护理按相应疾病的分级护理标准执行。
(1)特级护理护理对象①精神障碍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②有极严重的自伤、自杀危险。
③受伤或自杀未遂后果严重、生命体征不稳定者。
护理要点①设专人护理安置在重管室严密观察每班评估病情并作好护理记录。
②认真落实基础护理及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严防并发症。
(2)一级护理护理对象①重症但尚不需特护的病人如中毒、脱水、自杀、癫痫发作、木僵、谵妄、昏迷、瘫痪、外伤病人、心、肝、肾功能衰竭或身体极为衰弱或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②较明显的自杀、自伤或极度兴奋躁动者或严重的被害、自罪妄想、幻觉可能导致的患者自杀、出走、伤人者。
③特殊治疗需要严密评估病情和加强监护者如ECT者以及大剂量精神药物治疗或有明显不良反应者。
④入院3天内的病人。
护理要点①安置重点病室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每半小时至少巡视1次做好重点交接。
②病人外出必须由工作人员陪护物品由工作人员管理。
③有自杀、自伤、冲动行为者予以约束时应做好基础及安全护理。
④对长期卧床不能自理生活者应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⑤每天评估病情并记录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并报告医生及时处理。
(3)二级护理护理对象①一级护理病人病情好转且稳定精神症状不危害自己和他人。
②生活需协助者或年老体弱、儿童等病人。
③有轻度抑郁或出走念头但能听劝说且无行为者。
护理要点①安置在一般病室以半开放式管理为主。
日常生活物品可由病人自行管理。
可在工作人员陪护下参加各种户外活动。
②每小时至少巡视1次评估病情及治疗反应。
③督促或协助其进行生活料理如梳洗、饮食、衣着、大小便等。
④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参加工娱疗、体疗等各项康复活动。
⑤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做好心理护理。
⑥护理记录每周至少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一)特殊护理的标准与内容1.特殊护理的标准(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如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高血压危象或严重外伤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2)因精神药物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如急性粒细胞减少、恶性症状群、严重药物过敏等),出现危象、危及生命者。
(3)有严重的冲动、伤人、自杀及逃跑行为。
(4)有意识障碍;中度木僵;严重的痴呆、抑郁、躁狂状态;或伴有严重躯体合并症。
2.特殊护理的内容(1)设专人护理、评估病情,制定护理计划,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准确记录出入量,并做好护理记录。
(2)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
(3)给予患者生活上的照顾,每日晨晚间护理一次,保证患者口腔、手足、皮肤、会阴及床单位的清洁。
(4)协助卧床患者床上移动、翻身及有效咳嗽,每2小时1次,执行预防压疮流程,保证患者皮肤无压疮。
(5)保证患者每日入量,根据病情严格记录出入量。
(6)对于约束患者,严格执行约束制度,保证患者的监护过程安全、清洁,保持患者卧位舒适及功能位。
(7)加强留置导管的护理,无导管污染及脱落。
(8)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教育。
(9)保持急救药品和抢救器材的良好功能状态,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10)详细记录各项治疗护理措施。
(二)一级护理的标准与内容1.一级护理的标准精神症状急性期;严重药物副反应;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有变化;特殊治疗需观察病情变化。
(1)一级A:有自杀自伤、冲动、走失倾向的患者;严重药物副反应的患者;严重躯体合并症的患者。
(2)一级B:严防摔伤、约束的患者;病情波动较大的患者。
(3)一级C: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一级护理患者。
2.一级护理的内容(1)安全护理措施到位,定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
将患者安置在护士易于观察的病室内,每30分钟巡视一次;观察治疗过程中的各种副反应;有无自伤、自杀倾向。
(2)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hlb015精神科护理分级制度
hlb015精神科护理分级制度
精神科护理分级制度
一、护理级别
依据精神科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1、分级方法
(1)精神科患者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2)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
(3)根据病情等级和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4)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2、分级依据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a.在精神疾病的基础上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如伴有严重的震颤谵妄、心力衰竭、高血压危象或严重外伤等,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b.有极严重的自伤和自杀危险的患者;
c.自杀未遂或严重自伤,生命体征欠稳定的患者。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a.较为严重的躯体疾病,如瘫痪、外伤、心肺功能衰竭、身体极为衰
弱或需要严格卧床休息,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b.具有自杀、自伤、出走或伤人、毁物、兴奋、躁动风险较高患者;
c.具有破坏性强、危害性妄想的患者;。
精神科分级护理
精神科分级护理质量标准精神科分级护理是医生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对自身、他人、周围环境安全影响程度,以医嘱形式下达的,分为特级护理(红三角标记)、一级护理(红色标记)、二级护理(绿色标记)、三级护理(黄色标记)。
一、特级护理病情依据: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需立即抢救的病人。
2、受伤或自杀未遂后果严重、生命体征还不稳定的病人。
护理要求:1、入抢救室,根据医嘱设专人护理(来不及搬动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的病人,可就地抢救)。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生命体征,认真执行护理措施并记录。
3、备齐急救药品及物品,以应抢救之需要。
4、设特殊护理记录单,准确记录24 小时出入水量。
5、做到“七知道”,认真细致的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
质量标准:1、病情观察细致、及时、准确,做好特殊护理记录,准确记录24 小时出入量。
2、基础护理二、一级护理范围:具有严重的抑郁自杀、他杀、兴奋、谵妄、木僵、危害性妄想、逃跑、躁动、破坏、拒食、营养衰竭、各种朦胧状态、病情危重及病情不稳定需要密切观察者。
护理要点:1)安置在重点病室,设专人坐岗,其活动不能脱离护士视野。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记录病人重要的生理、心理反应,了解心理需求,做好健康教育。
3)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及与病情有关的专科护理,防止并发症;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三、二级护理范围:1)一级护理病情好转且稳定,精神症状不危害自己和他人,或仅有一般的躯体病。
2)生活自理尚有一定困难需协助者,或年老体弱、儿童病人等。
3)有轻度自杀、外走念头的流露,能听劝说且无行为者。
护理要点:1)安置在一般病室,可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参加各种活动。
2)定时巡视,每10-15分钟查房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生理、心理、各种治疗后的反应,严防意外。
3)督促协助患者进行生活料理。
4)有计划组织患者参加集体活动。
5)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加强心理护理。
4、三级护理范围:1)经治疗症状缓解、病情稳定,等待出院的康复期病人。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龙海成 制
(4)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 针对疾病协助功能训练及进 行健康教育。
【第肆节】
三级护理的标准与内容
三级护理的标准与内容
三级护理的标准:精神疾病恢复期,躯体症状缓解,生活能自理。
三级护理的内容:
安全护理措施到位,定时 01 巡视,常规完成临床观察 项目。
02 遵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 药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黄平精神病医院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
龙海成 制
壹贰叁 肆
特
一
二
三
殊
级
级
级
护
护
护
护
理
理
理
理
【第壹节】
特殊护理的标准与内容
特殊护理的标准
(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随 时有生命危险,如伴有严重的心理衰竭、高血压 危象或严重外伤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2)因精神药物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如急性粒 细胞减少、恶性症状群、严重药物过敏等),出 现危象、危及生命者。 (3)有严重的冲动、伤人、自伤及逃跑行为。 (4)有意识障碍;中度木僵;严重的痴呆、抑郁、 躁狂状态;或伴有严重躯体合并症。
特殊护理的内容
(1)设专人护理,评估病情,指定护理计划,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 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准确记录出入量,并做好护理记录。 (2)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 (3)给予患者生活上的照顾,每日晨晚间护理一次,保证患者口腔、 头发、手足、皮肤、会阴及床单位的清洁。 (4)协助卧床患者床上移动、翻身及有效咳嗽,每两小时1次,执 行预防压疮流程,保证患者皮肤无压疮。 (5)保证患者每日入量,根据病情严格记录出入量。 (6)对于约束患者,严格执行约束制度,保证患者的监护过程安全、 清洁,保持患者卧位舒适及功能位。 (7)加强留置导管的护理,无导管污染及脱落。 (8)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教育。 (9)保持急救药品和抢救器材的良好功能状态,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10)详细记录各项治疗护理措施。
精神科患者分级管理制度
精神科患者分级管理制度
1、特级护理及一级护理的精神科患者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
患者在病区内,由责任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落实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做好健康教育。
保证患者的治疗及安全。
病情好转后转到二级管理病区。
2、二级护理的精神科患者实施半开放式管理。
患者除在病区内接受必须的治疗、药物、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及健康教育外可由工作人员带出病房到规定的区域内,如在室外进行花草种植,或参加社会角色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生活技能训练。
在患者活动期间工作人员注意患者安全及回病房时检查患者无危险物品带回。
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可将患者转入三级管理病区或转回一级管理病区。
3、三级护理的精神科患者实施开放式管理。
患者及家属必须了解精神科患者在开放式病房可能会发生的意外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患者在开放式病房内的物品可自行管理,并可自行办理临时外出、周末回家等手续。
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将患者转回一级或二级管理病区。
精神科分级护理管理
精神科分级护理管理一、Ⅰ级护理(一)护理指征:兴奋躁动、行为紊乱者;木僵、拒食者;自伤、自杀者;冲动伤人者;擅自出走行为者;伴有严重躯体疾病人及特殊对象者;生活不能自理者。
(二)护理要求:1.病人应安置于Ⅰ级病室内,24小时专人护理,密切观察,及时发现危急征兆,进行应急处理。
2.严密观察病情,加强巡视,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汇报医生,采取有效措施。
3.对随时会发生自伤、自杀、冲动行为者,可予以约束保护,必要时请家属陪护。
4.对伴有严重躯体疾病人,根据不同疾病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5.督促或协助病人做好个人卫生料理,确保病人仪表整洁。
6.对卧床病人,做好预防褥疮的护理工作。
7.做好病人饮食、治疗和各种检查前的宣教工作及相应的护理。
8.保持床单位清洁、平整、干燥。
9.日夜三班作病情记录与交班。
(三)管理与活动范围:1.实施封闭式管理为主;2.病人一切用物由工作人员负责管理;3.病人以在重病室内活动为主,若外出须由工作人员陪伴。
二、Ⅱ级护理管理(一)护理指征:凡精神症状不影响病区秩序,未见严重消极者;伴有一般躯体疾患,生活能自理者;一级病人经治疗、病情好转但仍需观察者。
(二)护理要求:1.安置在Ⅱ级病室内,按Ⅱ级病人巡视要求进行巡视并做好记录。
2.密切观察病情及治疗后的反应,做好安全护理。
3.保持床单位清洁、平整。
4.视病情督促和协助生活料理,确保病人仪表整洁。
5.做好检查、治疗、特殊饮食的指导工作。
6.同情、关心、尊重、理解病人,对不同疾病开展针对性心理护理和健康宣教。
7.组织病人开展各项集体活动,鼓励病人参加各项工娱疗活动。
(三)管理与活动范围:1.实施半开放管理为主;2.病人的个人生活用品自行管理,病人在病区内可自由活动;3.病人在工作人员陪护下可参加各种户外活动;4.病人经医生同意在家属陪护下,在规定时间内可返家休假。
三、Ⅲ级护理管理(一)护理指征:症状缓解、病情稳定者;康复待出院者;神经症病人。
(二)护理要求:1.安置在一般病室内。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一)特级护理1.分级依据(1)精神障碍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危及生命而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因药物中毒而导致意识障碍或伴有多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
(3)谵妄状态或昏迷、癫痫发作的患者。
(4)严重的精神药物副反应(如急性粒细胞减少、恶性综合征、严重药物过敏等),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的患者。
(5)自杀未遂或严重外伤、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
(6)有严重的自杀或自伤、攻击、出走、极度行为紊乱,风险评估得分为重度的患者;自杀、攻击、出走,日常生活自理能力(Barthel指数量表)评定为中度以上的患者。
2.护理要点(1)住重症监护室,24h集中管理,不脱离视线。
进行护理风险评估,制订与实施护理计划,设立警示标识。
(2)病情危重需住抢救室的患者,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医嘱监测生命体征,记录出入液量。
(3)有严重的自杀或自伤、攻击、出走、极度行为紊乱的患者,劝说无效时遵医嘱实施保护性约束或隔离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防止并发症。
(5)实施患者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患者外出治疗、检查有专人陪同。
(7)实施床旁交接班,每班监测生命体征一次,书写护理记录;住抢教室者书写特护记录单。
(8)开窗通风,2次/d,防止院内感染。
(二)一级护理1.分级依据(1)有自杀或自伤、攻击、出走行为,风险评估得分为中度以上的患者。
(2)兴奋躁动、行为紊乱或有木僵、拒食、拒药、治疗不合作的患者。
(3)伴有躯体疾病需严格卧床休息,日常生活自理能力(Barthel指数量表)评定为中度以上的患者。
(4)抗精神病药物不良反应严重,需密切观察的患者。
(5)有癫痫发作史需要密切观察的患者。
2.护理要点(1)安置于重症监护室或重点病室内,限制活动范围,24h集中管理,每15~30min巡视一次。
(2)密切观察病情。
制订与实施护理计划;设立警示标识。
精神科分级护理常规
精神科分级护理常规一. 特级护理(一)护理对象1.因各种药物中毒而导致意识障碍,多器官功能衰竭的病人.2.因精神药物引起的严重副反应(如急性粒细胞减少,恶性症状群,严重药物过敏等),出现危重,危及生命者.3.各种严重外伤后自缢后复苏不全等.(二)护理要点1.专人重点护理,严密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瞳孔,意识情况,并每1-2小时记录于护理单上.2.准确迅速执行各种抢救治疗护理措施,并及时记录.每班书写护理记录一次,特殊病情变化随时记录.3.注意保持各种导管的通畅,措施落实.4.保持床铺整洁与保暖,做好口腔皮肤护理,对意识障碍,躁动不安病人应有预防护措施,防止烫伤与坠床.5.按时喂药,喂水,喂食,不能进食者给予鼻饲,准确记录出入量,出入量24小时总结,于次日上午7AM以同色线为标志二. 一级护理(一)护理对象1.有严重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逃跑及剧烈兴奋躁动者.2.伴有严重躯体疾患,生活不能自理者.3.各种治疗,手术后需休息者.4.严重的症状性和器质性精神病患者.5.木僵病人6.司法鉴定病人.(二)护理要点1.专人重点护理,严格交接班,严密观察病情,严禁病人单独外出,病人的各种活动应始终在工作人员看护下进行.保证安全,防止跌倒或其他意外发生.2.置于易观察的病史内.3.传染病人必须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4.经常检查病人有无受伤,是否收藏伤人或自伤的危险物品等.5.保持床铺干燥,平整,温暖,定时给便器.如有尿潴留,报告医生处理.6.按病情需要为卧床或保护约束的病人每2小时更换体位一次,必要时加垫汽圈,防止压疮发生.7.做好晨晚间生活护理(西口,脸,脚,会阴),夏季每日洗澡或擦澡一次,冬季每周一次并定期更衣,修剪指(趾)甲.8.给予高热量易消化饮食或特别饮食,不能自行进食者给予喂食或鼻饲,或按医嘱静脉补充营养及能量.9.高热病人按高热护理常规.按医嘱定时测体温,脉搏,呼吸.体温超过39摄氏度(腋)时,应给予物理降温,并及时报告医生处理.每日补充水分不得少于3000毫升.体温超过37摄氏度(腋)每班常规测体温一次.10.详细准确地书写一级护理记录.11.严密观察病情,如发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并报告医生.三. 二级护理(一)护理对象1.表现懒散,孤僻,淡漠,兴奋多动,思想行为怪异者.2.有幻觉,妄想者.3.一般生活自理者.(二)护理要点1.白天除接受特别治疗,午休外,均应起床,按病区作息时间进行活动.2.建立规律的作息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工娱活动,促进康复.3.做好生活护理,保证营养和水分的摄入.4.交接班时应点清病人,经常巡视,了解病人心理活动防止意外发生(自伤自杀,伤人,逃跑等),病人离开病区应有人陪伴.5.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周记一次护理记录,有特殊情况随时记.6.若病情稳定,条件许可时,可根据医嘱安排假出院.7.结合病情开展健康教育.四.三级护理(一)护理对象康复期病人.(二)护理要点1.深入了解病人的心里状况,针对所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心理疏导,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做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防止复发,做好出院前的思想准备工作.2.根据病人的能力及具体情况,可担任病区工休组织的领导,协助做好病员管理工作.3.发动病人参加病区内简单,力所能及的工作,协助照顾重病员.参加并带领其他病人开展学习及文体活动,有利病人生活及工作能力的恢复.4.观察病情变化,每半月记录一次护理记录,有特殊情况随时记录.5.根据医嘱可安排假出院,参加郊游,娱乐等活动.各类精神科疾病及症状护理常规一. 神经症护理常规1.尊重病人人格,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做好心理护理,增强患者与疾病作斗争的信心,积极配合心理治疗2.做好卫生宣教工作,促进患者正确认识病情,以积极地态度努力克服自己性格缺陷.3.组织病员参加集体心理治疗,并维持治疗秩序.4.鼓励病人积极参加工娱活动,提高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5.严密观察患者睡眠情况和病情变化,并做好生活护理.二. 精神分裂症护理常规1.尊重病人人格,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2.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了解病人的认知能力,情感活动和意志活动,针对各种症状进行不同的护理并认真记录.3.为患者安排好住院休养生活,开展适宜的工娱疗活动.4.做好精神药物治疗中的护理,按医嘱用药,确保用药安全,观察药物疗效及对副作用处理.5.做好病人的生活护理,对不能自理的患者给予协助料理.6.加强康复期的心理护理,使之较快适应出院后的生活.三. 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护理常规1.做好基础护理.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不同的躯体症状给予对症处理.3.根据医嘱,做好病人生命体征的测量和记录.4.昏迷病人注意观察其意识障碍程度,做好特护记录.5.做好心理护理,鼓励病人配合治疗,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四. 慢性酒中毒所致精神障碍护理常规1.对酒精中毒后卧床者,应保持皮肤清洁,定时更换体位防压疮,做好基础护理(口腔,皮肤,饮食,大小便).2.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保证营养摄入,维持水电解质平衡.3.确保病人的安全,对步态不稳者,专人保护.4.对冲动伤人的病人需避免激惹,以免发生意外.5.加强心理护理,帮助病人正确对待疾病,坚定戒酒的决心.五. 精神药物急性中毒护理常规1.病人出现急性精神药物中毒及时,应争分多秒地进行救治,并立即报告医生.2.患者惹大量服药在12小时以内,立即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并建立静脉通道.3.测量生命体征,观察意识,瞳孔等,并做好记录.4.准确执行医嘱留取标本.5.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床单清洁,整齐,必要时设专人护理,做好记录.1.对待一般性兴奋躁动病人态度要和蔼,避免言语刺激,加强观察.在可能情况下,诱导做一些有益的事情,使其安静.2.对兴奋躁动的病人,如伤人,毁物者应尽量安置于静室隔离保护.3.凡极度兴奋躁动的病人,必须及时隔离保护,卧床休息,避免体力消耗和衰竭性病变.及时汇报医师,对症处理.4.对兴奋躁动病人,要加强基础护理,保证液体和营养摄入,保证各项治疗的落实.七. 抑郁状态病人护理常规1.将病人安置于易观察的病室休息,保持环境优美,以利改善病人的情绪.2.工作人员态度和蔼,用积极地语言鼓励病人多参加集体活动,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3.选择营养丰富,色泽鲜明,易消化的事物,以增进食欲,保证病人营养摄入.4.督促病人服药到胃,防止藏药,蓄药自杀.5.加强巡视,特别是夜间和清晨,要严防病人消极自杀.6.有严重自杀观念的病人,应向家属说明病情.7.观察病人睡眠情况,防止其因睡眠不足恶化情绪,对不能入睡者应适当用安眠药促进睡眠.八. 木僵状态病人护理常规1.木僵病人因神智清楚,故工作人员在病人面前必须注意言语动作,避免不良刺激.2.做好基础护理,定时翻身,保持衣,被,床,褥,防压疮.3.保持口腔清洁,做好口腔护理,每天至少两次.4.拒食者耐心劝慰,必要时给予鼻饲或补液,对执拗者可将饭菜留在病房离开,并观察病人是否会自行进食.5.保持大小便通畅,必要时导尿或灌肠.6.注意防止病人突然冲动行为,或因无防卫能力而被其他病人伤害.九. 拒食病人护理常规1.根据病人的症状特点,诱导,鼓励,督促病人进食或喂食,必要时鼻饲或静脉补充营养.2.当病人拒食时应先注意检查病人有否发热,腹泻等现象,如有应及时向医生反应,处理及时.3.对拒食病人的宗教习惯和饮食习惯应尽量照顾,但对挑食者则不可过分迁就.4.给拒食病人喂饭时,应先用小碗以小量饭菜试喂,即便于计量又避免浪费.十.高热病人护理常规1.多饮开水,每日液体摄入量至少3000毫升,必要时记录出入量.2.注意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的变化,并记录,体温在39摄氏度以上者遵医嘱予以头部冷敷或酒精擦浴.3.注意口腔卫生,每日早晚应进行口腔护理,饮食前后均应漱口,如见口唇干燥应涂润滑油.4.注意身体清洁,按时擦浴更换衣服及被单.5.病人出汗较多或退热时,注意有无虚脱现象.6.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但不注意避免使病人受凉.7.所用的精神药物及特殊治疗应根据医嘱处理.1.病人平卧于床,使用床栏或约束带予以保护以防止跌倒.2.病人头侧向一边,以免口腔内黏液,痰液,呕吐物吸入气管内.分泌物多时,应及时吸出,保持呼吸道通畅.3.每日进行口腔护理两次.4.为了有效地防止压疮及肺部并发症,经常为病人翻身,按摩,保持床褥,被单,干燥平时.5.遇有病情突然变化,尿潴留及便秘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医师.6.及时修剪指甲,以防抓伤.7.注意保暖,如使用热水袋(带套)水温不得超过50摄氏度,防止烫伤.8.鼻饲时按操作规程,注意鼻饲管清洁.9.如眼不能自己闭合时,应盖以纱布.10.每班按时记录病人一切情况,详细交班.11.备好急救药品及器械以免延误抢救.十二. 癫痫大发作病人护理常规(一)大发作的护理.1.发作时应立即用裹好纱布的压舌板放于上下臼齿间,以免咬伤唇舌,用手托住下颌,防止脱臼,适当保护抽搐的肢体,免受损伤,有假牙者应设法取出,床边应加护栏,以防跌伤.2.松解衣服,除去被服压迫,以减少呼吸困难,有窒息迹象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给氧.3.头偏向一侧,用吸引器吸取分泌物及呕吐物,以防吸入性肺炎或窒息.4.抽畜停止后,意识恢复过程中,可能有精神异常或昏迷.应保持安静,并注意观察病情变化,防止意外发生.5.向目睹者了解病人发作时的情况,抽搐开始部位,发作顺序,抽搐形式,持续时间,发作次数,有无呼吸停止,面色改变及大小便失禁,做好详细的记录并报告医生.(二)癫痫持续状态的护理连续多次抽搐,且间隔时间很短,以至不能恢复清醒状态的癫痫连续发作应按昏迷或癫痫大发作常规护理.(三)发作间歇期的护理1.避免单独离开病区活动,如发作较频者,应限制在病室内,必要时嘱病人卧床休息并加床栏,防跌伤.2.禁止烟,酒,茶及辣椒等刺激物摄取,避免精神刺激.3.限制饮食量,宜进软,流质饮食.24小时内摄入液体量不超过1500毫升.(天热可酌情增加少许摄入量).4.生活有规律,鼓励参加集体活动,避免过度劳累.(四)精神性发作的护理发作时间较长,按精神科一级护理进行.十三. 强迫状态病人护理常规.1.按精神科常规护理2.对强迫状态的病人,要加强心理治疗与护理.3.有意识地组织病人参加集体性的工娱活动,从紧凑而有兴趣的活动中,转移其注意力,使病人从强迫状态中解脱出来.4.对顽固性的强迫动作,如反复洗手,洗脸,以致损伤皮肤,应控制其活动范围.5.有的病人由于难以克制其强迫状态,深感痛苦,可能产生悲观情绪,对此要加强防范.6.对病情好转的病人,应鼓励病人勇于接纳自己,对自己个性缺点进行适当纠正和锻炼.。
精神病院分级护理制度
精神病院分级护理制度特级护理管理护理指征: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者。
护理要求: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约束护理、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并实施安全护理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Ⅰ级护理管理护理指征:精神症状不稳定,如严重“三防”病人、木僵、拒食者;伴有严重躯体疾病需密切观察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且病情不稳定者。
护理要求:1.每半小时巡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约束护理、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并实施安全护理措施。
5.实施床旁交接班。
6.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Ⅱ级护理管理护理指征:病情尚稳定仍需加强观察者;生活部分自理者;病情稳定仍需卧床者。
护理要求:1.每1小时巡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护理措施。
5.组织病人开展各项康复活动。
6.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
III级护理管理护理指征:生活完全自理、病情稳定者;康复等待出院者。
护理要求:1.每2小时巡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护理措施。
5.组织病人开展各项康复活动。
6.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及出院指导。
关键流程交接程序(注:关键流程是指门急诊重危病人住入病房的交接过程)急诊护士提前10分钟电话通知病区护士,简要告知患者病情----病区护士通知值班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准备床单位、急救器械等-----由急诊医师、护士携带重危病人急诊转入病区护理记录单,门诊病历卡护送病人(已带好腕带)至病区---急诊护士协助病区护士妥善安置患者---病区护士测量生命体征并核对患者身份---急诊医师、护士介绍并雇请及注意事项并签名---病区护士确认后再记录单上签名。
精神科分级护理服务对象、要点及健康教育
精神科分级护理服务对象、护理要点、健康教育精神科分级护理服务对象、护理要点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规定临床护理要求,在护理工作中达到明确重点、分清主次、合理安排人力,使护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
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以医嘱形式下达,级别为精神科特级护理、精神病护理(Ⅰ、Ⅱ、Ⅲ级)或狂躁型精神病护理。
一、精神科特级护理,标志为深蓝三角1、护理对象:(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者,如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高血压危象、严重外伤、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2)有极严重的自伤、自杀危险。
(3)受伤或自杀未遂后果严重者,生命体征还不稳定者。
(4)脑立体定向手术后的病人。
2、护理要点:(1)设专人护理,制定护理计划,严密评估病情,包括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准确记录出入量,并做好危重护理记录。
(2)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及落实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3)备好急救物品及药品,以应抢救之需要。
二、精神病护理(Ⅰ级),标志为红三角1、护理对象:(1)甲级入院尚不需特护的重症病人,如中毒、脱水、自杀、癫痫发作、木僵、谵妄、昏迷、瘫痪、外伤、心、肝、肾功能衰竭,或躯体极度衰弱,或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严重的抑郁、自杀、自伤和极度紧张兴奋者,或严重的被害、自罪妄想、幻觉所致的自杀、外走、伤人、拒食者。
(3)特殊治疗需要严密评估病情和加强监护者,如ECT者,以及用大剂量精神药物治疗或有明显不良反应者。
(4)入院2周内的病人。
2、护理要点:(1)安置重点病室,严格监护,其活动不能脱离护士视野,需严密观察病情,重点交接班。
(2)病人以在重症病室内活动为主,外出必须由工作人员陪护,物品由工作人员管理。
(3)有自杀、自伤、冲动行为者,予以约束时,应做好相应护理。
(4)对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者,应做好皮肤护理,防止并发症,同时要加强生活护理,保证生理需要,酌情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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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精神药物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如急性粒细胞减少、恶性症状群、严重药物过敏等),出现危象、危及生命者。
(3)有严重的冲动、伤人、自杀及逃跑行为。
(4)有意识障碍;中度木僵;严重的痴呆、抑郁、躁狂状态;或伴有严重躯体合并症。
2.特殊护理的内容(1)设专人护理、评估病情,制定护理计划,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准确记录出入量,并做好护理记录。
(2)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
(3)给予患者生活上的照顾,每日晨晚间护理一次,保证患者口腔、手足、皮肤、会阴及床单位的清洁。
(4)协助卧床患者床上移动、翻身及有效咳嗽,每2小时1次,执行预防压疮流程,保证患者皮肤无压疮。
(5)保证患者每日入量,根据病情严格记录出入量。
(6)对于约束患者,严格执行约束制度,保证患者的监护过程安全、清洁,保持患者卧位舒适及功能位。
(7)加强留置导管的护理,无导管污染及脱落。
(8)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教育。
(9)保持急救药品和抢救器材的良好功能状态,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10)详细记录各项治疗护理措施。
(二)一级护理的标准与内容1.一级护理的标准精神症状急性期;严重药物副反应;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有变化;特殊治疗需观察病情变化。
(1)一级A:有自杀自伤、冲动、走失倾向的患者;严重药物副反应的患者;严重躯体合并症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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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分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范围
病情严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病人;有严重冲动伤人、自杀及逃跑行为的病人;重度木僵、重度痴呆状态、意识障碍、重度抑郁或者躁狂状态的病人;合并严重躯体疾病或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严重拒食、严重药物毒性反应的病人。
(二)护理
对特级护理的病人均应安排在重点病室或抢救室,对有躯体疾病需抢救的病人设特别护理,观察生命体征,记录24小时出、入量,做好对症治疗;其他病人的活动均应在工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对重点“三防”的病人,必要时进行保护性约束;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做好基础护理工作;对拒食的病人,了解拒食的原因,必要时给予鼻饲或支持疗法;每天记录睡眠时间,每班记好病情记录,做好床边交班。
二、一级护理
(一)范围
对新入院需观察三天的病人;兴奋、躁狂、精神症状明显和病情不稳定且合并重症躯体疾病的病人;有冲动、逃跑等行为、中度木僵状态、痴呆状态、中度抑郁或者躁狂状态和中度药物毒性反应的病人;因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护理人员督促,以保证足够摄入量的病人。
(二)护理
将一级护理的病人也安排在重点病室,严格管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清除周围一切危险物品,严防病人冲动、自杀、逃跑等行为;督促或者协助病人料理个人生活,对拒食的病人要给予喂食或予以鼻饲,保证病人的营养摄入;病人睡眠时一律不准蒙头,出入厕所要有人陪伴;重点病室的工作人员不准脱岗,要经常与病人谈心,掌握病情,及时处理病人的异常行为;每天记录病人的睡眠时间和病情,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二级护理
(一)范围
对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的病人;轻度木僵状态、痴呆状态、轻度抑郁或者躁狂状态、轻度药物毒性反应的病人;个人生活在护理人员的督促下能够自理,或者能够基本自理,没有“三防”的病人。
(二)护理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严防意外;督促病人搞好个人卫生及室内卫生;观察各种治疗后的反应;按计划组织病人参加集体活动及工娱疗等;掌握病人的心理状态,开展心理护理;在病人出入病房时要做好安全检查,如衣兜、袖口、鞋袜等,严禁带入诸如刀、剪、玻璃碎片、绳子等危险品;定期由工娱疗护士做健康教育,帮助病人形成正确的观念和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
四、三级护理
(一)范围
安静、合作、配合治疗、生活能够完全自理、躯体疾病基本稳定、精神症状基本缓解的病人;社会适应能力良好,继续巩固治疗的病人;自知力有不同程度恢复的恢复期的病人;有待于出院的病人。
(二)护理
充分调动病人的积极性,鼓励病人参加病区管理,担任组长等职务,逐步培养和锻炼他们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开展心理治疗,巩固疗效;注意观察有无撤药反应,做好每2周一次的病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