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每日一讲(3月23日)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编者前话:刑事诉讼法相对于司法考试的其它科目来说是比较好得分的,因为它的知识点没有那么复杂,也很好记忆。
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点,大家要把这些牢牢记住。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需要重点掌握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和刑事司法协助原则;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重点掌握该原则的含义,以及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的范围。
(2)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熟记六种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能正确的掌握在各个阶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的处理方法。
(3)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掌握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和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及其差别。
(4)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重点掌握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犯罪的解决方法。
二、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另外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重点掌握各个机关的职权,以及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2、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指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在我国主要分为两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了解他们各自包括的人员以及各自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结合《刑诉解释》第207~216条,重点掌握法律对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被害人的特别规定;重点掌握证人的条件。
三、管辖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包括职能管辖(即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其中前者是处理公检法等机关之间在立案方面的分工,后者确定法院上下级之间和不同法院之间地域的管辖。
理解掌握立案管辖的依据及其范围,审判管辖的分类,特殊管辖的内容。
1、立案管辖。
掌握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范围以及交叉管辖的处理。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天学网整理)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基本要求:了解: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若干基本理念和基本范畴。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
考试内容: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与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与法治国家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诉讼效率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构造刑事诉讼阶段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了解: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理解:《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基本原则的含义、内容和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基本原则的规定,这些原则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内涵。
考试内容: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基本内容第三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基苯内容。
第四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慕本内容: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基本内容第六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基本内容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第八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含义第九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基本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体现这一原则的规定第十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棊本内容第十一节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的六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第十二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的基本内容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基本要求:了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与组织体系以及各种诉讼参与人的概念。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单选题)_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单选题)_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备战司法考试,真题很重要!国家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单选题),希望考生朋友反复演练、举一反三!祝大家轻松通过司考考试!22. 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
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B. 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C. 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D. 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但程序公正并非实体公正的充分条件,实体公正的实现还有赖于其他方面要素的进步与提高。
选项B正确。
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是程序公正的体现,使得刑事程序能够得到充分和完善的监督,使刑事诉讼程序依法进行,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从而保障案件的公正处理。
选项C错误。
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将会损害程序公正,但是在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对于某些虽然违反法定程序收集得到的证据,若其违法性能够得以纠正,则也应当认可其证据效力,确保不因机械地强调程序公正而损害实体公正。
因此,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并非一律排除。
非法言词证据只要其非法性经依法确认即应一律排除,不但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也不能作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根据。
对于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只有在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且无法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才予以排除。
选项D错误。
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正好有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规定较为简易的程序,使得充分的时间、精力、人力、财力得以应付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使得刑事诉讼程序有轻有重,使司法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充分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专题解读:[11]作为
痋痋只身一人去到了别的痋洞,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靠着痋痋的努力,在痋洞生存了
定。同时,因为有刑法明文规定,所以认定真正
不作为犯,完全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不存 在类推适用的问题。
2.不真正不作为犯
不真正不作为犯中的作为和不作为。 这是指既可由作为构成、也可由不作为构成 的犯罪。
例如,故意杀人罪.既可用刀捅死人,也可
将婴儿活活饿死。
【注意 1】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
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因此认定不真正不作为犯 时,有可能存在类推适用的问题,因此需要判断 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所以,一项不真正不作 为犯的认定成立,必须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
求。
痋痋只身一人去到了别的痋洞,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靠着痋痋的努力,在痋洞生存了
察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例如,闯 红灯撞死人的行为,从违反禁止闯红灯的角度 看,是作为;从违反应当刹车的角度看,是不作 为。结论:作为与不作为产生竞合时,优先认定 为作为。 2.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有些罪名既不是作为犯,也不是不作为犯,
痋痋只身一人去到了别的痋洞,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靠着痋痋的努力,在痋洞生存了
反禁止抢夺他人财物的规定,就是作为。
不作为,是指用消极的身体静止来违反刑法
痋痋只身一人去到了别的痋洞,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靠着痋痋的努力,在痋洞生存了
(作为义务)义务性规定。例如,不解救被拐卖、
绑架妇女、儿童罪中,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 人员利用消极的身体静止违反解救义务,就是不 作为。
在不作为犯中,不作为者负有作为义务,理
系,即存在作为的过失犯罪,例如,交通肇事罪;
也存在不作为的故意犯罪,例如,母亲故意不喂
专题解读(共 38 篇)上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解析
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2、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
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
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
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2014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详解
1.【简单】请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选项属于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是:A.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B.恐怖活动案件C.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D.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2.【中等难度】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甲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B.乙组织武装叛乱案 C.丙故意杀人案D.丁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3.【真题难度】下列关于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B.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D.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可由其一审参考答案: 1.【答案】AB【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故AB选项正确,C 选项错误。
D选项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这次修改从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中拿掉了,所以此错误不当选。
【陷阱分析】刑诉中有多处规定只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也有多处规定除了规定这两种案件以外,还规定了其他类型案件,要比较记忆,比较后记准,记牢。
2.【答案】BC【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是指故意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包括: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8)投敌叛变罪;9)叛逃罪;10)间谍罪;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2)资敌罪。
一共12个罪名。
司法考试·刑诉主观题说课讲解
5.(1)组成合议庭不开庭审理,但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2)鉴于本案系发回重审 后的上诉审,第二审法院不得以事实不清再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3)如果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量刑适当,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认为原判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应当改判,但受上诉不加 刑限制。(4)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2015
案情:某日凌晨,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死者为刘瑞,达永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停 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区某保安向侦查人员证实其巡逻时看见形似刘四的 人拿刀捅了被害人后逃走(开庭时该保安已辞职无法联系)。
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了一只白手套,一把三棱刮刀(由于疏忽,提取时未附笔录)。侦查人员对现场提取的血 迹进行了ABO血型鉴定,认定其中的血迹与犯罪嫌疑人刘四的血型一致。
问题:
1.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我国刑事裁判一审生效与二审生效有无区别?为什 么?
2.此案生效后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程序要求是什么?
3.省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 者证据不足的再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省高级法院认为S市中级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如何纠正?
检察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对顾某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顾某不认罪并声称受到刑讯逼供,要求排除 非法证据,一审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调查证据材料,审判人员认定非法取证 不成立。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一包甲基苯丙胺和另一包重7.6克甲基苯丙胺判处 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顾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审期间,检察院对 一包甲基苯丙胺重量明确为2.3克并作出了补充起诉,据此原审法院以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2.3克、7.6克毒 品改判顾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被告人不服判决再次上诉到二审法院。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 普通程序B. 二审程序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 小额诉讼程序【正确答案】:A,B2、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 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正确答案】:C3、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 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 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正确答案】:D4、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正确答案】:A5、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 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B. 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C. 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D. 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正确答案】:D6、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 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正确答案】:B,C,D7、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3、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4、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014刑诉笔记
考点一专门机关:公检法;当事人:公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自诉案件自诉人、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案附带民事原告、被告。
其它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翻译人、鉴定人,其它有专门知识的人。
考点二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轻、追、赦,告、死、它。
处理: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
第一种情况宣告无罪,其它终止审理,第五种情况,证据能证明无罪,则宣告无罪。
这六种情况属有行为,若无行为更应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纯自诉:侮辱、诽谤、暴力干涉、虐待、侵占。
前四有例外,侵占总自诉。
没有遗弃罪和重婚罪。
二可自诉可公诉: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年以下):遗弃、妨害通信自由、重婚、非法入侵、故意伤害轻伤、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可以自诉,可以自诉转公诉,可以公诉。
三公诉转自诉:有证据证明被侵犯,且有证据证明曾提出控告而公检不管。
不能调解,不能反诉。
考点四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贪污贿赂案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人员;二渎职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人员的渎职由公安管。
三七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危害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拘、搜、破、刑、暴、虐、报。
前三主体不是国家机关人员时,由公安管。
看看主体。
起诉错误时,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考点五中院管辖的案件国安、恐怖、无期、死刑,没有外国人犯罪,另加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
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或死刑的,法院审理后发现不需要判处的,应当继续审理,不再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考点六地区管辖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为辅。
最初受理为主,主要犯罪地为辅。
考点七指定管辖管辖不明有争议;管辖明确不能管。
管辖不明先协商,不成,层报共同的上级指定,共同上级不止一个。
指定后,公诉案件要书面通知同检及当事人,并退回材料;自诉案件直接移送,并书面能知当事人。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不定项)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不定项)温馨提⽰:由于法律法规修改,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请关注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及司法考试电⼦书。
92.赵某、⽯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
赵某、⽯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员负责组织辨认。
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在辨认⼫体时,只将李某⼫体与另⼀⼫体作为辨认对象B.在2名侦查⼈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具有类似特征的⼈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C.在对⽯某进⾏辨认时,9名被辨认⼈员中的4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员的主持下,将⽯某混杂在5名⼈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辨认D.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份的情况下进⾏【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百五⼗条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员的主持下进⾏。
主持辨认的侦查⼈员不得少于⼆⼈。
⼏名辨认⼈对同⼀辨认对象进⾏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个别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百五⼗⼀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任何暗⽰。
辨认犯罪嫌疑⼈时,被辨认的⼈数不得少于七⼈;对犯罪嫌疑⼈照⽚进⾏辨认的,不得少于⼗⼈的照⽚;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
对场所、⼫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辨认,或者辨认⼈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选项A,由于对⼫体进⾏辨认,陪衬物不受数量限制,只将李某⼫体与另⼀⼫体作为辨认对象的⾏为合法。
选项B,辨认犯罪嫌疑⼈赵某时,在2名侦查⼈员的主持下,被辨认的⼈数多于七⼈,且由王某、张某分别辨认,符合程序的规定。
选项C,被辨认对象少于七⼈,不符合法定⼈数要求。
选项D正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百五⼗⼆条规定,对犯罪嫌疑⼈的辨认,辨认⼈不愿意公开进⾏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的情况下进⾏,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2014年刑诉法考点脉络梳理讲义
2014年刑诉法考点脉络梳理讲义(上)第一讲 刑事诉讼法概述考点一: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考点二: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考点三: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 检察机关(公诉人也应当视为专门机关,而不应当视为当事人) 专门机关审判机关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1自诉案件:自诉人、被告人 当事人附带民诉:附带民诉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刑事诉讼主体诉讼参与人其它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以及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翻译人员公诉案件 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一审、二审+再审、死刑复核)—执行自诉案件 立案(法院受理)—审判—执行刑事诉讼阶段划分刑诉阶段的标准直接任务、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构成、诉讼行为的方式、诉讼法律关系、诉讼的总结性文书控诉职能 (检察院)+(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审判职能 法院刑事诉讼职能辩护职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刑事诉讼构造② 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 ③ 混合式诉讼构造刑事诉讼目的 ① 犯罪控制模式与正当程序模式 ② 家庭模式与争斗模式③ 实体真实主义(积极实体真实主义+消极实体真实主义)与正当程序主义刑事诉讼价值 ①秩序。
1、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2、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
②公正。
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③效率。
既包括效率,也包括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即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考点三:刑事诉讼与宪法的关系第二讲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考点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考点二: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考点三:法院统一定罪原则考点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考点五: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结案方法(二)各种结案方法之处理方式(三)审查起诉阶段的处理第三讲 管辖考点一:立案管辖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考点二:立案管辖之自侦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考点三:立案管辖之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管辖范围 一般刑事案件国有公司负责人的渎职犯罪:如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领导)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2、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A.污染环境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D.生产、销售假药罪3、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
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4、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5、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6、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构成****罪。
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妇女”B.《刑法》对抢劫罪与****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C.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D.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7、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A所有地方性事务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2、根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省、自治区人大常委3、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4、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
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A.法治原则B.人权原则C.人民主权原则D.“分权制衡”原则5、根据立法法规定,不可以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A经过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B单行条例 C自治条例 D部门规章6、立法法的立法依据是下列哪一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国共产党党章C党代会的决议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7、按照《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的立法主体不仅包括国务院部门(各部、委、央行、审计署),还包括下列哪一机关?( )A国务院直属机构 B司级以上单位 C法制办公室 D局级以上单位8、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9、下列哪个部门是法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机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0、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除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外,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A二年 B 三年 C四年 D 五年12、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4刑事诉讼法23表(杨雄).
2014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刑事诉讼法23表)杨雄(*************)绪论一、命题的重点(表-1)一、总则(表-2)二、基本原则(表-3)三、管辖(表-4)四、回避(表-5)五、辩护与代理(表-6)六、证据(表-7)七、强制措施(表-8)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二)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干扰证人作证,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四)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二)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三)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严重妨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
(高检规则第100条)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二)企图自杀、逃跑的;(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高法解释第129条)八、附带民事诉讼(表-9)九、期间(表-10)十、侦查(表-11)十一、起诉(表-12)十二、审判概述(表-13)十三、第一审程序(表-14)十四、第二审程序(表-15)十五、死刑复核程序(表-16)十六、审判监督程序(表-17)十七、执行程序(表-18)十八、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表-19)十九、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表-20)二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表-21)二十一、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表-22)二十二、涉外刑事诉讼程序(表-23)。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选题)_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选题)_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全国司法考试合格标准为360分。
司法考试分为一卷、二卷、三卷、四卷,总分需要360分才有资格申请证书。
下面是国家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选题),相信对备考司法有帮助!64. 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B.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C. 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D. 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在宪法条文中的重要地位。
这些体现法治主义的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选项B正确。
刑事诉讼法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羁押期限、辩护、侦查、审判的原则与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逮捕、扣押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选项C正确。
国家要确保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侵犯。
刑事诉讼直接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自由,所以必须对国家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予以限制。
刑事诉讼法就是调整和平衡国家打击犯罪和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相互关系的法律,从而承担防止司法权滥用而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的任务。
选项D错误。
在《刑事诉讼法》第二条重申和强调了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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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每日一讲(3月23日)每日一讲:(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 普通程序B. 二审程序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 小额诉讼程序【正确答案】:A,B2、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
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
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
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B. 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C. 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D. 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A3、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正确答案】:D4、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正确答案】:B5、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
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
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B. 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C. 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D. 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正确答案】:A6、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
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 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C. 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D. 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正确答案】:A,C,D7、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B. 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C. 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D.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正确答案】:A,C8、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 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 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 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正确答案】:9、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A. 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B. 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 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 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正确答案】:C10、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B.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D. 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正确答案】:D11、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
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
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B. 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C. 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D. 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正确答案】:D12、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
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
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
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属于无效格式条款B. 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C. 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 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正确答案】:D13、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正确答案】:D14、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 公益诉讼制度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15、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
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
甲的继承人为丁。
在通常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乙旅行社有权要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B. 丙公司有权要求白云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C. 丁有权直接要求红星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D. 丁有权直接要求白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正确答案】:A,B16、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17、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正确答案】:A18、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19、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 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B. 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C. 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D. 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正确答案】:D20、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B.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D. 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正确答案】:D21、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
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
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B. 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C. 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D. 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正确答案】:D22、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 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正确答案】:D23、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 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正确答案】:D2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
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
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 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D. 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正确答案】:B,C25、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正确答案】:D26、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