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事故
2018年四川安全事故统计
1、2018年1月18日攀煤集团太平煤矿31112综采面发生一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急倾斜过断层,上部煤层及顶板垮落将下面打眼的人冲倒)。
2、2018年1月24日11时2分,雅安市荥经县宏吉煤业有限公司双龙1111-S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3、2018年1月28日15时14分,川煤集团公司花山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导致1人受伤,伤者在医院经抢救无效于15时40死亡。
4、2018年2月25日21时芙蓉公司叙永煤矿在缩机巷溜子时,用绞车回撤机巷三节棚时钢绳弹垮工字钢冒顶,造成2人死亡。
5、2018年3月2日11时,四川省嘉阳煤矿31191综采工作面机头处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6、2018年3月3日22时30分,石屏一矿采煤1队胡本贵在13419上工作面风巷内(切眼上口处)操作40T双速绞车(型号JSDB-19)提升作业时,3号绞车移位撞伤其头部,造成1人死亡。
1、2018年2月1日泸天化股份公司下属泸天化绿源醇业公司的姜远海走到船舷边收取止滑链时,不慎意外失足坠入江中。
中石化今年以来事故
气体(氢气)回窜泄漏的风险;三是未制定出停工时
一次性切断蒸汽后,控制降温速度的工艺处理措施。
镇海炼化“3.10”火灾事故发生在科研试验项目
投料开车过程中,公司未识别出由于改变工艺流程、
增加换热设备带来的风险。 中原石化承包商“3.28”非正常死亡事件,反应 出中原石化对周边企业可能对净化厂员工构成危害的 风险没有辨识,没有对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直接原因:换热器入口管线保温层下腐蚀造成氢 气泄漏,摩擦产生静电点燃氢气。
2.广州石化“2.6”制氢装置火灾事故。
2月6日,广州石化6.5万m3/h制氢装置开始按计
划停工检修,15:38,装置人员发现转化炉进口蒸汽 管线单向阀管段着火,第一时间报警,消防支队立即 出警,15:40,赶到现场,装置人员对系统卸压,并 通回工艺蒸汽,火势熄灭。
确使用,巡检时未对现场仪表实施记录;三是工业视
频监控管理存在漏洞,事发夜里没有人对现场视频进 行重点监视,延误了处置时机,最终酿成火灾事故。
(五)应急处置不力。
4起火灾事故中,2起发生在白天,2起发生在凌
晨。白天应急处置及时有效,不到半个小时就处置完 毕,而凌晨发生的火灾均处理了近2个小时,说明夜 间应急处置准备不足,指挥判断不准,预案不细,演 练不落实。“3.28”意外死亡事件反应出中原石化应
事故直接原因:热载体循环泵单向阀法兰安装紧
力不均,垫片压偏、出现泄漏。泄漏出的热载体喷到
循环泵前端轴承处,导致轴承超温抱轴,达到热载体 自燃点后着火。 (三)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 中原石化承包商员工“3.28”急性死亡事件。
3月28日21:15,中原石化净化厂承包商众和公司
的员工魏某(死者)与张某开始巡检,巡检至隔油池 时,两人均感到胸闷、呼吸不畅,但未釆取有效防护 措施,继续巡检。
钢铁企业煤气事故案例汇总
近年来钢铁企业典型煤气事故案例汇总1、河北省遵化市港陆钢铁有限公司“12.24”重大煤气泄漏事故(2008年12月24日)2008年12月24日上午9时左右,河北省遵化市港陆钢铁有限公司2号高炉重力除尘器泄爆板发生崩裂,导致44人煤气中毒,其中17人死亡、27人受伤。
2、山西临汾志强钢铁公司“8.24”高炉煤气中毒事故(2009年8月24日)2009年8月24日,1#高炉烘炉由2#高炉供煤气转为3#高炉供煤气,2#高炉休风以后,3#高炉煤气管道需打开向1#高炉供煤气。
在关闭3#高炉煤气管道的煤气蝶阀后,打开其后的眼睛阀的作业过程中,4个作业人员中毒,监护人和赶来救援的值班工长也中毒。
其中3人死亡,重度中毒1人。
3、山西襄汾县强盛铁合金厂“9·18”煤气中毒(2009年9月18日)2009年9月18日强盛铁合金临时停产检修,要检修东烧结阀盖密封箱体盖板等。
10时许高炉休风,16时25分后高炉复风,此时烧结平台下阀盖密封箱体内进行焊接作业的3人中毒,1人焊好盖板爬出人孔时中毒,平台上配合检修者立即去关煤气阀门,将阀门关闭后自己即晕倒在阀门平台区。
此次,造成4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
4、新余钢铁公司“12·6”中毒事故(2009年12月26日)2009年12月6日,新余钢铁公司焦化厂2#干熄焦的旋转密封阀出现故障,三名协助处理故障的焦炉当班工人中毒死亡;1人未佩戴呼吸器进行施救,中毒死亡;最终共导致4人死亡、1人受伤。
5、河北内丘顺达冶炼公司“1.18”煤气中毒事故(2010年1月18日)2010年1月18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河北新鼎建设有限公司的6名检修施工人员进入内丘顺达冶炼公司2号高炉(440m3)炉缸内搭设脚手架,拆除冷却壁时,造成6名施工人员煤气中毒死亡。
6、河北武安市普阳钢铁公司“1.4”煤气中毒事故(2010年1月4日)2010年1月4日,河北省武安市普阳钢铁公司南平炼钢分厂的2号转炉与1号转炉的煤气管道完成了连接后,未采取可靠的煤气切断措施,使转炉气柜煤气泄漏到2号转炉系统中,造成正在2号转炉进行砌炉作业的人员中毒。
典型事故二十: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8”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二十: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8”爆炸事故一、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概要1、事故简介2011年1月18日上午,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处理合成工段的高纯盐酸中间罐A罐废气排空管和排空汇总管连接处的漏点过程中,发生爆炸,现场作业的3名工人死亡。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①可燃物制酸过程中少量溶解、夹带的氢气随盐酸进入高纯盐酸中间罐A罐,由于中间罐压力的降低,溶解、夹带的氢气逐步从液相盐酸中析出。
废气排空管内的气体主要成份为氢气。
高纯酸中间罐A罐排空管与排空汇总管连接处开裂,造成氢气泄漏。
在处理漏点过程中,维修作业人员使用手提角磨机(不防爆)打磨开口,造成泄漏处扩大、接管断开,氢气大量泄漏。
②点火源维修工使用角磨机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引爆氢气,由于各盐酸储罐气相空间相连,造成三个盐酸储罐爆炸。
(2)间接原因①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落实,习惯性违规操作现象严重。
②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冒险作业。
③合成工段盐酸储罐尾气排空管线设计、选材存在缺陷。
(二)基本情况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乌海市大型化工原料生产企业,公司始建于1952年,以盐、碱、硝、石灰石为主要原料,生产“天湖”牌PVC、电石、纯碱、烧碱、液氯、盐酸、硫化碱、硫化黑和白炭黑等数十种化工原料。
(三)事故发生时间序列(四)事故损失情况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五)事故原因分析氯化氢工段从接调度指令开始调整氯化氢负荷至负荷调整完毕,再延续到爆炸发生,历时约26分钟。
在这期间装置运行三台合成炉,工况参数均在工艺允许范围之内,转化混合器温度在7.6℃的一条直线上。
据此判断,爆炸前不存在过氯现象。
氯化氢合成时为保证不过氯,正常配比一般为氯气:氢气=1:1.05-1.10。
在负荷调整期间,氯氢合成工段1#吸收系统部分制酸,3#吸收系统全部制酸,制酸过程采用二级降膜吸收塔工艺,少量溶解、夹带的氢气随盐酸进入高纯盐酸中间A罐(B罐、冷凝酸罐未进酸)。
吸取仙庄矿“1.18”放炮崩人事故教训.tmp
关于吸取朱仙庄矿“1.18”放炮崩人事故教训的汇报岱河煤矿集团公司安监局、通防处:为认真吸取朱仙庄矿“1.18”放炮崩人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放炮现场管理工作。
我矿于2009年元月19日~21日,组织武保科、安监处、通风区等相关单位,对地面值班室、职工浴池更衣箱、矸石山和井下药库、各采掘工作面等地点进行了以火工品管理为重点的“一通三防”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制度完善、措施落实:我矿认真吸取近期集团公司几起放炮事故教训,利用班前会、安全例会等多种形式对放炮员传达事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
并且强化放炮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严格贯彻放炮岗位责任制,加大现场监督考核力度,要求人人严把安全关、绷紧安全弦。
严格按照本工种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坚持自装、自联、自放。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及清底交窑、验炮等制度,做到“十不装、十不放”。
二、检查情况汇报:1、地面检查情况:⑴放炮队值班室火工品的采购由通风区安排专人负责,火工品的“拆箱”、“发放”、“上报”须在10日内完成。
火工品入矿后,放炮队负责通知武保科、经管科、安监处到现场保卫、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
火工品入井后,由运输区派专人开车,安监处负责监督。
运输中,使用了多辆封闭、加锁的火工品专用车。
⑵职工浴池更衣箱由武保科牵头,组织安监处、机电科、通风区对职工更衣箱进行动态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到矿领导。
凡发现更衣箱藏有因残爆、已经使用过的和未使用的火工品,一旦发现轻者“严重三违”,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⑶地面皮带机、矸石山武保科、安监处、物管科、通风区等相关单位配合对皮带机和矸石山等煤运地点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凡是拾到火工品者,必须向矿调度所汇报,汇报后直接交到药库或放炮队,雷管每发按20元、炸药每卷按10元进行奖励。
其他单位或个人无权接收、私藏,严禁把火工品私自带上井或带出矿里,一旦发现一律开除留用,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8”高处坠落事故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8”高处坠落事故D2008年1月18日上午,浙江耀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华公司)在进行西城年华三期工地13号楼21-22层之间外墙涂料作业时,发生一起涂料工高处坠落事故,造成许恩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
同意调查报告将该事故性质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对事故责任者作如下处理:(一)涂料工许恩建安全意识淡薄,高空悬挂作业未系保险带,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对其所负责任不再予以追究。
(二)涂料班班长方永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不到位,施工现场监护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现场安全监管责任。
由耀华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耀华公司西城年华三期项目部安全员姚蒋永、项目部副经理庄建民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现场安全监管责任。
由耀华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两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暂扣姚蒋永的安全员证。
(四)耀华公司副总经理张士强全面负责西城年华三期工程及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由耀华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江南监理公司总监代表费双波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监管不力的责任。
由江南监理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耀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不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主要管理责任。
由你局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整改措施建议(一)耀华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高处悬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杜绝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行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近年煤气安全事故案例
近年国内发生的重大 煤气安全事故
一、煤气中毒事故
1、武钢集团鄂钢公司“10.18”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 事故经过:
2008年10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武钢集团鄂钢公司能源 动力厂热力车间发生高炉煤气中毒事故,中毒14人,其中死亡4人, 其余10人轻度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
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煤气防护人员违章操作,在检修作业 中关闭DN1200煤气眼镜阀前面的蝶阀,以减少煤气冒出量时,误 将蝶阀打开,致使煤气压力过大,造成高炉煤气从眼镜阀开口处大 量逸出;煤气防护人员在高浓度煤气危险场所未能有效使用呼吸器 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违反“冒煤气作业,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 面具 ”的规定,眼睛阀没有完全切断,错误地判断煤气管道 内没有压力,作业场所没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4、山西襄汾县强盛铁合金厂“9.18”煤气中毒
事故经过:2009年9月18日强盛铁合金临时停产检修,要检 修东烧结阀盖密封箱体盖板等。10时许高炉休风,16时25 分后高炉复风,此时烧结平台下阀盖密封箱体内进行焊接作 业 的3人中毒,1人焊好盖板爬出人孔时中毒,平台上配合 检修者立即去关煤气阀门,将阀门关闭后自己即晕倒在阀门 平台区 ,此次,造成4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
南昌铁路局事故案
九江桥工段职教科 刘满强
是指生产劳动要在良好的环境和秩序下进 行,使生产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得到可靠 保证。 就车辆部门的生产单位而言,主要是在车辆 施修的生产过程中不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人 身事故,特别是不因检修的车辆质量不良及故障 漏检、漏修问题而造成责任铁路交通事故。另 外,还要做好防火、防盗、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 等工作。
二、事故原因 1.上道作业未按规定设置防护。吉安南信号工区代工长 李军和信号工张威,上道测量吉安南疏解线SL4高柱信号 机限界(吉衡线K0+187处)时,未按规定进行点外作业 项目登记,也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违 反《南昌铁路局电务人员上道作业防护管理办法》(南铁电 〔2013〕386号)第2条“电务人员上道作业前,作业单位 必须根据作业时间、地点、任务及设备状况,做好安全预 想,召开班前预想会,明确作业人员的作业内容,布置详 细的安全防护措施。室内外分别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 护员,明确防护范围及防护措施,并将安全预想、措施等 有关内容记入相关台帐”的规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 原因。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及时发现不安全的因素,
见微知著,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是要抓小、抓 事故苗子,查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就是要根据以往 事故产生的原因、条件和规律,建立必要的制度,制 定必要的规章,采取必要的措施等,杜绝事故产生。
预防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预防工 作做的好,就是避免经济上的损失、人身的 伤亡,生产上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益。所 以生产单位都应在预防上花大力气、下大功 夫,采用安全生产传统管理中有效方法,并 结合现代化管理中的目标管理、系统工程, 把预防工作做好,做扎实。
假如我们忽视安全生产,违反有关安全规章、条 例,往往只需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就会酿成巨大 灾难,给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以及自己的家庭 带来巨大的损失……
某船舶设备有限公司“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某船舶设备有限公司“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一、事故基本概况:
2007年10月初,河南某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在浙江某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完双梁式起重机后撤出作业人员,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开始投入舱口盖制作生产并使用该起重设备。
至2008年1月18日发生事故的两个多月期间,船舶设备有限公司作业现场负责人李某指派起重司机何某操作该起重机从事吊运钢板作业。
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日常装运来的钢材,由李某现场负责将大块钢板放于双梁式起重机轨道两侧,小块钢板材料放于轨道北端的区域内,并经常将几处的钢材吊运至轨道南端拼装舱口盖。
2008年1月18日下午13时左右,同以往作业一样,船舶设备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李某先到起重作业现场(厂区内3号平台),随后何某操作起重机开始吊运钢板。
14时20分左右,冷作工钟某装配舱口盖需要一块小钢板,在轨道北端小块钢板材料堆放点找到一块钢板,与在现场的李某联系吊运该钢板,李某同意后,走到轨道北端(两根道轨中间距起重机13米左右)。
14时30分左右,李某边用手势边叫喊指挥何某开起重机到北端吊运该钢板,何某接到指挥信号后,操作起重机向北端移动,行至作业场地中间(起重机轨道两侧大块钢板的堆放场地)。
此时从北端舱口盖预制场走来冷作工张某,正穿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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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煤矿“1.18”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21年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煤矿“1.18”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21年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煤矿“1.18”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基本情况:2021年1月18日17时29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煤矿金一采区211运输石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3名矿工被困井下。
截至22日18时,已发现10名遇难矿工遗体,尚有3人下落不明。
二、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在该区域1B1排煤层且有较强的危险性,而实施的石门掲煤区防突措施存在不足、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数据測不合理,未消除突出危险的惜況下使用风镐則右帮硬底时诱发了本次煤与瓦斯突出(二)间接原因:1、全佳矿安全管理,特别是防突管理工作不到位。
未严格实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穿启子预抽区城措施钻孔数量、深度均未按设计施工到位;对区城措施钻孔施工中孔严重、见煤位置与设计重不符等未认真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技术管理不至到位,在《消突评估报告》存在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仍通过了相关部门会审:患排查工作不到位,对钻孔施工、验收管理混乱、突煤层中使用风镐作业重大急患均未能排除。
2、盘江股公司对所属矿井监管工作不到位。
隐患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无对性;对所属煤矿技本管理、监检查不到位。
3、盘江集团安全监管不到位。
未认貞吸取盘南公司水矿井”11-24”故数训,安全机构不健全、人局不足4、六盘水市、盘县两政府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认识不足三、防范措施:(一)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省政府“双十条”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区域防突措施,确保做到“不掘进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区域防突措施必须整体设计、整体审批,要结合煤层厚度、产状等开采技术条件和巷道布置变化情况编制,必须包括全部抽放钻孔和增透钻孔的具体施工参数;修改设计时,要按照原措施的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要建立瓦斯和地质异常快速处理反应体系。
当工作面出现打钻喷孔、夹钻、顶钻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郑州星月照明灯具制造有限公司“1·18”较大建筑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郑州星月照明灯具制造有限公司“1·18”较大建筑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月18日早7点左右,郑州星月照明灯具制造有限公司在建房屋在吊车吊装四层楼板作业时,房屋主体突然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154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河南省政府令第1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5年1月20日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中原区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同时聘请了省内建筑方面的专家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现将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情况。
郑州星月照明灯具制造有限公司,2004年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灯具制造、销售;道路照明工程。
(二)施工单位情况。
孟令栓(包工头),为个人,没有依法成立相应的公司、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资质。
(三)工程基本概况。
小青矿“2002.1.18”运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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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矿“2002.1.18”运输事故
2002年1月18日白班13时30分,矸石山作业人员发现矸石山顶存货较多,翻矸大车从山上放不下来。
副班长王安排王到矸石山顶把翻矸架两侧的货清净。
王上山后,翻矸大车开始翻矸。
13时50分,主斗翻矸大车往上拉第二趟矸石时,王蹲在翻矸架下方2米远的地方,面向山下。
当主斗大车上行经过王身边时,车斗联接环上的螺丝刮在王大衣后面的背带上,将王带到山顶翻矸处,车斗翻货时,车斗把王右上臂砸骨折。
事故原因:
1、王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拒绝违章指挥,没有运用好职工的十项权利,而且没在安全地点躲车,致使自己被车砸伤。
2、安排工作不合理,没有安全措施,违章指挥,并安排一人独立作业,无监护人。
3、链环的联接螺丝超长、不规范。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增强自主保安能力。
2、矸石山清货时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坚持行车不行人原则。
3、各种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规范,山上打点处设躲避平台,完善信号系统。
息县严厉查处“一·一八”火灾责任者
★科技与信息 ★ 科技与信息 ★ 科技与信息★ (四)易爆炸性。
据统计,在燃气火灾中,约有一半以上的都是首先由爆炸而引起的。
决定燃气爆炸的条件是:该种燃气与空气混合是否在爆炸极限的浓度范围内,以及是否具备引起这种气体爆炸的最小点火能量。
实践证明,爆炸范围越宽,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和水煤气的爆炸浓度极限分别为5%—15%、2%—14%、5%—36%、20%—74%、6%—72%。
因此,它们的火灾危险性依次增加,根据这些特性可以看出,煤气的爆炸危险性最大,其次是液化石油气,再次是天然气。
城市燃气火爆事故的原因分析 根据燃气使用的贮存和输配方式的不同,通常有三种情况:(一)管道燃气。
天然气和煤气一般采用管道方式供气,这种方式的供气设备主要由管道、门站、高压站、调压装置和管道上的附属设备组成的管网体系。
由于管道属隐蔽工程以及载体介质本身易燃易爆,并处于一定的压力状态。
因此,燃气的管道输配,具有较大的火爆危险。
管道燃气火爆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管道的设备老化、严重腐蚀、遭受重力机械的撞击或阀门连接不严导致介质泄漏,或者管道设备超负荷运行,超过使用期限,超过规定压力以及设备监控系统失灵,计量装置不起作用等;二是设备上的阻火装置、泄压装置、防爆片、防爆膜等不起作用或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不防爆,无防雷、防静电装置等;三是安全责任、安全组织、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不落实,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
(二)瓶装燃气。
目前除新型复合燃气外,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规格通常有10kg 、15kg 和50kg 三种,这种燃气当处于液体状态时,具有无色、透明和特殊臭味的物质特征,液体对水的比重为0.5—0.6,当由液体转变为气体状态时,其体积可扩大250—300倍。
瓶装燃气发生火爆事故的常见原因:一是灌装超量,在充装站由于人情关系或操作失误或称量设备失灵导致气瓶灌装超量,若超过气瓶体积的85%以上,此时瓶体如受外界因素的作用,便很容易发生破裂而导致液化气迅速泄漏扩散;二是瓶体受热膨胀。
某船舶设备有限公司“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某船舶设备有限公司“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事故基本概况:2007年10月初,河南某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在浙江某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完双梁式起重机后撤出作业人员,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开始投入舱口盖制作生产并使用该起重设备。
至2008年1月18日发生事故的两个多月期间,船舶设备有限公司作业现场负责人李某指派起重司机何某操作该起重机从事吊运钢板作业。
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日常装运来的钢材,由李某现场负责将大块钢板放于双梁式起重机轨道两侧,小块钢板材料放于轨道北端的区域内,并经常将几处的钢材吊运至轨道南端拼装舱口盖。
2008年1月18日下午13时左右,同以往作业一样,船舶设备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李某先到起重作业现场(厂区内3号平台),随后何某操作起重机开始吊运钢板。
14时20分左右,冷作工钟某装配舱口盖需要一块小钢板,在轨道北端小块钢板材料堆放点找到一块钢板,与在现场的李某联系吊运该钢板,李某同意后,走到轨道北端(两根道轨中间距起重机13米左右)。
14时30分左右,李某边用手势边叫喊指挥何某开起重机到北端吊运该钢板,何某接到指挥信号后,操作起重机向北端移动,行至作业场地中间(起重机轨道两侧大块钢板的堆放场地)。
此时从北端舱口盖预制场走来冷作工张某,正穿过起重作业区(沿起重机轨道靠西到南面舱口盖作业区拿钢材料),走到起重机轨道中间地段,径直穿越轨道与钢板堆放(钢板堆放高度有0.5米左右)之间间隙,此时双梁门式起重机从张某迎面开过,起重机减速箱支架(减速箱支架最外端与钢板堆垛间隙不足10公分)将正穿越的张某挤碾在间隙中。
在靠近西面现场作业的普工朱某见状,立即大声叫喊要求停车,何某听到有人叫喊立即刹车,起重机由于惯性继续向前移动0.5米左右刹住,造成张某腰部以下部位被挤压。
现场负责人李某急忙跑到出事点与从轨道西侧作业场地跑来的陈某、项某、朱某,一起将张某从夹缝中抬出,随后,张某被送往舟山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至次日凌晨1时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松原市泰和花炮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18”爆炸事故的通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松原市泰和花炮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18”爆炸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1.19•【字号】吉安监管明电[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松原市泰和花炮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18”爆炸事故的通报(吉安监管明电[2009]2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2009年1月18日,吉林省松原市泰和花炮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发生爆炸事故,导致部分库房倒塌,4人轻伤,初步统计经济损失约100多万元,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事故引起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祖继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
为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事故,为全省人民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特提出如下要求:一、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09〕1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销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字[2008]238号)精神,认清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提高警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要以关注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立即在全省进行一次烟花爆竹隐患全面排查各地要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在春节前立即组织所有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由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进行自查,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督查和抽查。
重点排查生产企业停产期间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储存保管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批发企业是否按照许可核定的储存能力和经营品种范围储存、经营;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存放数量、经营规模及其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从业单位值班、领导带班、重点部位检查、安全保卫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青岛地铁工程延安三路站施工工地“1.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青岛地铁工程延安三路站施工工地“1.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月18日,青岛地铁工程延安三路站施工工地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南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监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市南分局、区总工会、湛山街道办事处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了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和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负责人:韩静玉;住所:青岛市四方区宜阳路27号309室;公司性质: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上级公司联络下列业务:铁路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水工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需凭许可证经营)。
该单位设立的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土建03标项目部建立健全了安全责任制,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了岗位操作规程,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二)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范围:标段范围内的车站和区间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管线迁改、交通疏解、土建施工、装修及机电设备安装的监理。
(三)王军涛。
男,中国中铁隧道集团员工,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土建03标项目部经理,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对现场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取得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
(四)高林。
男,中国中铁隧道集团员工,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土建03标项目部书记,主抓项目部党建工作,分管后勤和对外协调工作。
(五)何宇。
男,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土建03标延安三路站维修班维修员,事发当时负责1号井下机械维修工作,经过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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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险肇事故大讨论
2012年1月18日上午9时许,炼钢总厂4分厂加料跨,发生一起行车将拆炉机撞落至炉前平台下地面的较大险肇事故。
针对这次事故,我运转甲班,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工段全体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不忘危,乐不忘忧”的思想,达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展开了一次安全大讨论。
这次安全大讨论,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扭转职工我要安全的主动性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
通过讨论,同志们逐渐认识到,从这起事故中反映出的一些同样在我们身上也存在的一些问题:
1.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习惯性作业,动车前没有确认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当时能做好“多看一眼,多等一下,多问一句”,这样的事故,就绝对不会
发生。
2.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操作要“精心,精细,精确”的思想,安全这根弦没有始终如一的保持紧绷,时间久了,会自觉不自觉的存在有松劲,
麻痹的思想,特别是生产任务紧张时,部分职工中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
将班前会讲的,平常进行的安全教育,亲人的嘱托都抛到了脑后;部分职工存
在早干完活,早休息的思想,忽视安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每年都会安排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职工们的安全技术素质,但整体效果一般,不同程度的缺乏针对性和流于相识,
职工们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互保联保意识淡薄,安全第一的观念不强,不
同程度的存在着“无知无畏”现象。
这起事故就是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章作
业所造成的。
4.抓“三违”的力度不够。
执行规章制度要求不严,有些管理人员存在好人主义现象,造成部分员工“三违”现象严重,工作中存在“看惯了,干惯了,习惯
了”问题。
其实想要安全并不难,我们要以此次事故为鉴,深刻吸取教训,零起点,零起步,抱着一颗,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心;不要怕麻烦,多确认,多用心。
扎扎实实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细处。
让此类事故不再重演,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因此,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规章制度与安全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把学习到的切实运用到工作中去。
提高安全意识,心中要有安全无小事的想法。
上班8小时,时刻都要保
持高度的警惕醒。
2.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每干一钩活,每动一次控制器,都必须要确认再确认。
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
3.加强判断和处理紧急事故的能力的学习,在有突发事件发生时,有能力紧急处理和妥善避灾。
4.各班组长及党员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到岗内无三违,党员班组长身边无三违。
5.在家中要合理的安排好休息,确保来上班能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
职工们通过讨论也深深感到,生产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稳定,安全就是发展”的理念,只有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才能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