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书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梳理初级会计考试是会计行业的入门考试,其中《经济法基础》是必考科目之一。
本文将梳理《经济法基础》中的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
一、关键词梳理1、法律关系:是指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2、法律行为:是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3、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4、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6、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得到一定的物质帮助。
7、税法:是调整国家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会计报表:是指向外部报表使用人提供会计信息的财务报表。
二、重点知识点梳理1、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2、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原则:是指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
3、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6、社会保险的种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7、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税法主体、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期限等。
8、会计报表的种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拓展知识点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2、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是指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2024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专用教材X
07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概述与分类
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 定,强制、无偿地参与社会来自品分配的一种形式。01
税收的分类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 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 五大类。
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阐述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则,以及中外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与终止
分析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股权、增减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形,以及企业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终止程序。
03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订立与效力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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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方式
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 约需明确具体,承诺需与要约
社会本位原则
社会本位原则是指经济法在调整 经济关系时,要立足于社会整体 利益,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为重。它要求在处理个人利益与 社会利益的关系时,应以社会利 益为优先,同时兼顾个人利益。
03
经济民主原则
经济民主原则是指在经济法的调 整下,各种经济关系的参加者都 有权依法平等地参与经济决策、 经济管理和经济监督。它要求实 现经济决策的民主化、经济管理 的民主化和经济监督的民主化。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
物权和债权是两种不同的 财产权,二者在性质、客 体、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 的区别。
物权变动与公示
物权变动的概念与原因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产生、变更 和消灭。引起物权变动的原因包 括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规 定等。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物权变动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公 示方法,动产一般以交付为公示 方法,不动产则以登记为公示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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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的管理与监督
为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实施,国家税务部门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于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将依法进行税务处理和处罚。
06
CHAPTER
第6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了解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有助于企业合理避税,降低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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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02
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行为的概念
01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分类
02
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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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202X-12-24
目录
第1章 总论第2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6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01
CHAPTER
第1章 总论
03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依法进行,并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消费税的税率
根据不同的消费品,实行不同的比例税率、定额税率或复合税率。
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收。
关税的纳税人
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关税的税率
关税税率分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五种。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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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即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法定原因的出现提前结束 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期限尚未届满。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2种) 1、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不受合同终止条件的约束。 (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 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难点内容: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事实、仲裁裁 决、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诉讼时效。
2
第一节 法律基础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三节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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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二、法律关系
提示: 人身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1)活人的整个身体,显然不得视为法律意义上 的“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继承权的客体等; (2)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者有伤 风化的活动,如自杀、自残等; (3)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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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是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 人依法对原合同内容进行的修改或者补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 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提示: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为双方行为,但如果因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岗位,则属于用 人单位的自主权,用人单位单方可以根据需要变更劳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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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一)书面形式(2010年判断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 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011年单选题1) (二)口头形式(2011年单选题2)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不 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 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 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根基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的观点1、法的观点法作为一种特别的社会标准,是人类社会展开的产物。
但古今中外对于法的观点理解其实不一致。
一般来说,法是由国家拟订或认同,以权益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迫力保证实行的社会行为标准及其相应的标准性文件等的总称。
【注意】法并不是是社会认同。
2、法律的观点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拟订颁布的标准性文件;广义的法律那么指法的整体,即国家拟订或认同,并由国家强迫力保证明行的各样行为标准的总和。
〔二〕法的实质与特色1、法的实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表达。
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表达为法,法只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达。
法表达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色法作为一种特别的行为规那么和社会标准,不单拥有行为规那么、社会标准的一般共性,还拥有自己的特色:(1〕法是经过国家拟订或认同才得以形成的标准——国家意志性。
①法需要经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特定的方式,表现为特定的法律文件形式才能成立。
②并不是国家公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
(2〕法依靠国家强迫力的保证而获取广泛遵行的效劳——国家强迫性。
①法的强迫性是由国家供给和保证的,因此与一般社会标准的强迫性不一样。
②国家强迫力是以国家的强迫机构〔如警察、法庭、牢狱〕为后援,和国家制裁相联系,表现为对违纪者采纳国家强迫举措。
(3〕法是确立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益和义务的行为标准——利得性。
法是调理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标准,拥有能为一般人供给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归纳性〕。
〔4〕法是明确而广泛合用的标准——标准性。
法拥有明确的内容,能令人们预知自己或别人必定行为的法律结果〔法的可展望性〕。
二、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观点法律关系是法律标准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别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益与义务关系,详细内容包含:〔二〕法律关系的因素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因素构成的,缺乏此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不可以构成法律关系。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普遍约束性。
2、法的形式3、法的适用规则4、法的分类5、法律责任二、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2、法律关系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关系的客体4、法律事实三、民事争议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1、民事争议纠纷救济途径的选择(1)仲裁与民事诉讼:适用于解决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发生的经济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适用于解决行政管理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
(2)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关系:或裁或审。
2、仲裁协议(1)仲裁适用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注意仲裁协议无效的四种情况。
(2)仲裁协议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协议内容包括合同中订阅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3)仲裁协议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5)仲裁协议效力争议的解决①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有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6)隐瞒仲裁协议起诉:一方隐瞒仲裁协议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当继续审理。
3、独立仲裁(1)仲裁委员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仲裁庭的组成: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并任首席仲裁员;约定1名仲裁员的,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1. 法的本质有哪几层含义?四个2. 法的特征有哪些?四个3. 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三个4.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有哪些?三个5. 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两个7.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四个8.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对吗9. 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哪两大类?分类标准是什么?10. 法律事件有哪些?11. 法律行为的分类?六个拾得遗失物属于什么行为?遗嘱属于什么行为?12.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是否属于法的形式13.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根本法和普通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4. 一般法和特别法5.国际法和国内法6.公法和私法的分类依据?27.诉讼时效期限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什么权?什么没消灭?解决经济纠纷,除通过民事诉讼“打官司”外还有其他形式吗仲裁与民事诉讼都适用于哪些主体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适用于哪些主体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行政复议应当书面还是口头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不适用《仲裁法》的有哪些 ?不能提请仲裁的有哪些? 仲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四点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组织吗 ?是否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之间有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意见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什么作出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什么作出仲裁员有哪些情形,必须回避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诉讼管辖最重要、最常用的是哪两个管辖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什么原则 ?特殊地域管辖一般是以什么为标准确定管辖法院合同诉讼、保险合同诉讼、票据诉讼、运输合同诉讼、侵权行为诉讼的地域管辖规定是 什么?专属管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共同管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14. 15. 16. 17. 18. 19. 21.22.23.24.25.26.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是几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几年?28.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什么30.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什么31.哪些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32.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33.彳亍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1)复习资料全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P1)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P2)(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具有国家意志性。
【解释】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具有规性。
【解释】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围、期限,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例题1·单选题】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
(2002年)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B、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C、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答案】A【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8年)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答案】B【解析】法只能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例题3·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答案】ABCD【解析】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4·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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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培训课件
第一章 总论
第一章 知识结构和内容
概念、关系、事实 一、法律基础
形式和分类、部门和体系
总论
仲裁、民事诉讼
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概念 三、法律责任
种类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 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 件的总称。
二、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 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有权自主决定作出或 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 行为和一旦被侵犯,有权请求国家予以法律保护。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元宝所担负 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 或约束。
相对事件
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如爆发战争等
三、法律事实
(二)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2、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作为)。 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2.法律行为
特点:★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能够引起法律后果 ★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本节 基本结构框架
经济纠纷解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仲裁 民事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 径
概念: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
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总论》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和特征①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②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2.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内容权利和义务: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客体: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4.法的形式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⑥特别行政区的法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⑧国际条约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5.法的分类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eg:刑事诉讼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间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6.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①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②划分标准: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③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部门;民法、商法部门;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7.二.经济仲裁1.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①平等主体横向关系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当事人放弃或协议无效时法院才可行使管辖权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②不平等主体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特殊情况下,eg甲公司对税务机关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2.仲裁适用范围①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②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③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3.仲裁的基本原则①双方自愿②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③独立仲裁原则④一裁终局制度4.仲裁委员会①独立性②组成=1主任+2-4副主任+7-11委员其中法律、经贸专家不得少于2/35.仲裁协议①书面形式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②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③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设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④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⑤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⑥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的效力6.仲裁程序①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②仲裁庭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③仲裁员的回避④开庭协议不开庭的可根据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⑤不公开协议公开可公开,国家机密除外⑥当事人的和解⑦仲裁庭的调解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7.仲裁裁决①作出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②仲裁裁决书的生效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③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有五类:①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案件eg:合同、房产纠纷②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福安息发生的争议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案件④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⑤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2.审判制度①合议制度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以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于审判员一人审理的案件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二审: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名以上的单数②回避制度③公开审判制度④两审终审制度如果发现终审有错的,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3.地域管辖①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失踪人员进行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②特殊地域管辖原则4.诉讼时效①概念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届满时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间限制②期间普通→2年适用于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注:“归零”——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无效④判决和执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第一审判决发生效力四.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范围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对行政机关作出的…②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节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③当事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2.行政复议申请①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②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仲裁必须是书面的③行政复议机构不能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④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⑤行政复议的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但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3.行政复议机关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or上一级主管部门②海关、金融、归谁、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上一级主管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④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or省级人民政府4.行政复议决定①有下列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合理的;法律规定停止的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③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具体行为决定维持;一定期限内履行;予以撤销、变更或确认其违法④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⑤行政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维持”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行政诉讼1.行政诉讼范围①行政处罚不服②行政强制措施和执行不服③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④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决定不服⑤对征用、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⑦认为行政机关遣返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⑧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⑨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受理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2.行政诉讼管辖①级别管辖一般情况下,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②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的,由最先立案的管辖3.行政诉讼程序①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②审理公开审理合议庭审判员组成or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3名以上的单数回避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关系的建立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劳动合同的订立①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②订立主体劳动者年满16岁文艺工作者除外;不受歧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or委托订立合同③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规的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退还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除以惩罚3.未依法及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用工之日起满1年之日不与劳动在订立劳动合同的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规,续订劳动合同④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双10协定注意:不要与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限制性规定情形相混淆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双5协定5.劳动合同无效①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②无效的情况:欺诈、胁迫的手段取得;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③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可以约定试用期、服务期等条款2.工时制度我国目前实行三种类型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①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②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③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4.劳务报酬①工资的发放以法定货币支付;遇节假日应以前支付;每月至少支付一次②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应支付工资,③加班费平时晚上加班≥工资标准的150%支付给劳动者周末休息日加班≥工资标准的200%支付给劳动者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给劳动者部分公民放假节日加班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应支付工资但不支付加班费;若恰逢周末,单位安排加班,则应当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5.最低工资制度每个注册地不一样,若发生经济损失,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工资的20%,扣除后<最低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6.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与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者合同规定工资的80%7.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一般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过错或用人单位的过错8.保密期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9.劳动合同的履行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者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关系的请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务合同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的,用人单位无需补偿2.劳动合同的终止①终止的情形合同期满;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②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其他物品,予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除以罚款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1.经济补偿金的含义①是指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①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②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③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④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的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和通因完成任务而终止的⑦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⑨其他情形3.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算注:小于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08年以后,08年前不区分6个月<X<1年的,按1年算08年以后若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12年×当地上年年度职工工资的3倍4.经济补偿金的支付①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交付,未按规定支付的,应予以50%以上100%以下的加付赔偿金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计算年限在用工之日起计算五.特殊的劳动合同1.非全日制用工①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个小时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订立口头协议③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④双方当时人不得约定试用期⑤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⑥时薪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时薪,可按小时、日或周为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2.集体合同VS劳动合同注:集体合同内容通过协商决定,每方至少3人,再确定1名代表;职工大会时,应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3.劳务派遣①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是劳务派遣的最显着特征②适用范围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限内,可以有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③用人单位的义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按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使用的被派遣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六.劳动争议的解决1.劳动争议的范围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劳动调解①目前可受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②劳动调节程序申请→调解协议书→不履行→仲裁→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5日内未达成协议仲裁3.劳动仲裁①协商no→申请调解no→申请仲裁no→提起诉讼②劳动仲裁不收费,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工作场地,申请时效1年,劳动关系终止的,③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④时效的中断重新算时效的中止继续算⑤劳动仲裁的基本制度-公开仲裁、仲裁庭制度3名or1名、回避制度⑥和解仲裁后自行和解达成协议撤回申请和调解裁决前先行调解制作调解书⑦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计入笔录⑧劳动仲裁的裁决-终局裁决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非终局裁决对裁决不满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⑨裁决的撤销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有误;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证据伪造;隐瞒证据;索贿受贿10裁决的执行: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不提供担保4.劳动诉讼申请范围。
最新初级会计必考《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第一节04
多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表述中, 选 正确的有( )。(2015年) 题
A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B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C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D 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含义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 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就医诊疗时,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一定医疗费用的社会 保险制度。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新) 整合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
多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职工患病应享受医疗期及医疗期 选 内待遇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3年) 题
A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期间
为3个月 B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医疗期期间
为6个月
C 医疗期内遇劳动合同期满,则劳动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
单 甲公司职工周某的月工资为6800元,已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选 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 题 户的比例为30%。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周某个人医疗保险账
户每月存储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5年)
A 6800×6%×30%=122.4(元)
B 6800×2%+6800×6%×30%=258.4(元) C 6800×2%=136(元)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 教材 第六章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材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纳双方)(1)征税主体。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税务部门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C.海关部门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是征税主体,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和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是纳税主体(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1)职权(6项):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提示:税务检查职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2)义务:包括宣传税法,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进行回避的义务;受理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等义务。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知情权、要求秘密权、享受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权、陈述与申辩权、行政复议和诉讼权等。
(2)义务:包括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设置账簿、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接受税务机关依法实行的检查等。
【例题1·单选题】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征税方依法享有一定权利。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有( )。
A.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B.诉讼权C.估税权D.知情权『正确答案』C【例题2·多选题】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
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利的有(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 总论
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3.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至少两个】、内容、客体。
a、主体。
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b、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C、客体。
物,非物质财富,行为,人身。
【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其特征是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4.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灾害,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6.法的分类7.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大体可以划分为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民法商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1.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仲裁和民事诉讼适用于横向关系(平等民事主体)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或裁或审】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适用于纵向关系(不平等主体)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4.不能提请仲裁的情景:a、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b、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5.下列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a、劳动争议的仲裁;b、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6.仲裁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7.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8.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9.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1章-重点
初级-经济法基础子峰居士逢考必过第一章总论第1节法律基础【知识点】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的概念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提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并不等于“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意愿。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强制性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规范性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①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同归规范人们的行为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法具有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和标准的属性。
②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利益导向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者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题例: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2020年)A.行为规范性B.国家意志性C.国家强制性D.普遍约束性【答案】ABCD【解析】法的特征主要有以下方面:(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题例: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解析】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一)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二)法的渊源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主要形式制定机关名称规律宪法(根本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全国人大及(制定修改基本法律)其常务委员会(基本法律以外的)××法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特别行政区的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办法××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国际条约属于国际法而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题例: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教案
刑罚论
包括刑罚的种类、刑罚 的裁量、刑罚的执行和
刑罚的消灭等。
刑法各论
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罪等。
03 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概述及调整对象
01
02
03
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经 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在经 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 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07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劳动法概述及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适用 范围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 合法权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遵守法律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特征
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和解除规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
合同形式、必备条款、试 用期约定等
劳动合同的履行
双方权利义务、工资支付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通 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 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典型案例分析
• 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吨 钢材,总价款为200万元。甲公司按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定金50万元。后因乙 公司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 司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合法有效,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交货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 同法》的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 此,法院判决乙公司双倍返还甲公司定金100万元。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024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1.2 经济法基础概述1.3 合同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合同的主体2.1 合同当事人资格2.2 权利与义务2.3 代理与代表第三章:合同的订立3.1 要约与承诺3.2 合同的形式与内容3.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履行的原则与方式4.2 履行期限与地点4.3 履行中的抗辩权第五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5.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5.2 合同权利的转让5.3 合同义务的转让第六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1 解除合同的条件6.2 解除合同的程序与效力6.3 合同的自然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的认定与分类7.2 违约责任的承担7.3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第八章:合同争议的解决8.1 争议解决的原则8.2 协商与调解8.3 仲裁与诉讼第九章:特殊合同类型9.1 买卖合同9.2 租赁合同9.3 劳动合同第十章:合同的解释与适用10.1 合同条款的解释10.2 合同的适用法律10.3 合同的补充协议签字栏甲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地点: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地点:______第十一章:附则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1.3 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章:附件12.1 附件的构成与效力12.2 附件的更新与维护12.3 附件的解释与适用第十三章:合同的备案与公示13.1 合同备案的程序13.2 合同的公示要求13.3 合同备案与公示的法律效力以上为《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024版)》合同目录。
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在遵守相关经济法规的基础上,顺利开展合作。
1.2 经济法基础概述本合同涉及的法律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2022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化
2022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化第一章总论框架本章顺序没有调整删除原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整节内容新增法律主体的分类修改1.法的形式和分类修改为法的分类和渊源2·补充并完善了行政处罚具体种类的表述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框架本章顺序没有调整删除旧教材中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部分的内容整体删除新增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修改1.将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分开讲解2.修改了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中直系亲属的表述,将“配偶亲关系”修改为“姻亲关系”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框架2022年教材本章内容总体变化较大,主要是调整了各章节层级顺序删除1.单位银行卡备用金;2.票据交易;3.银行卡清算市场;4.银行卡POS收单业务;5.网上银行业务流程;6.第三方支付;7.国内信用证等内容;8.单位人民币卡和开立单位卡和个人卡的内容等新增1.票据业务、银行卡、支付机构、银行账户占比2.基本存款户存款人种类添加了境外机构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概念4.个人结算账户可以交易的处理,共5个5.承兑人自己作出并发布的表明其没有支付票款能力的公告6.针对风险等级的例题7.增加手机银行的段落描述8.新增条码支付9.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种类、网络支付修改开户核准与备案、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追索、银行卡账户和交易等内容进行了优化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框架原教材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加了3个税种删除1.税法要素由十个更改为九个,删除"税目"2.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3.旧教材第二节,税收优惠中免征增值税项目删除“2020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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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不应缴纳营业税的有。
A.家居城销售窗帘并负责安装
B.电信局销售电话并提供网络服务
C.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D.歌舞厅提供娱乐服务并销售烟酒
2、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A.电冰箱专卖店销售电冰箱并负责安装
B.企业销售汽车的同时提供汽车的按揭服务
C.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D.歌舞厅提供娱乐服务并销售烟酒
3、营业税的税率形式是。
A.单一比例税率
B.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C.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D.幅度比例税率
4、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A.销售货物
B.进口货物
C.转让无形资产
D.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5、下列各项中
属于营业税兼营行为的有。
A.汽车制造厂销售自产汽车并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B.饭店提供客房、餐饮服务并设立独立的柜台外销自制的食品
C.空调厂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服务
D.电脑公司销售自产电脑并负责运输劳务
6、某航空运输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将一架价值 2
亿元的空客飞机配备机组人员租给其使用,租期半年,租金400 万元,则该航空公司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
7、大华旅行社XX 年11 月组团境
B.融资租赁业务中的租赁费
C.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经营风险时的评估价值
D.股票转让时的卖出原价减去买入原价后的差额
8、下列关于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B.运输企业自境内运输旅客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的,以全程运费为营业额
C.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D.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
9、下列关于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般为每次(日)营业额100 元
B.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一般为每月营业额1000~XX 元
C.起征点如果是XX 元,纳税人营业额为2500 元,则
只就500 元作为计税营业额
D.营业税起征点对营业税纳税人都适用
10、以下关于营业税税目税率的错误说法是。
A.营业税九个税目中有七项是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B.营业税实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C.营业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D.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国务院在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