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中的服务业如何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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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下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辨析

“营改增”下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辨析

“营改增”下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辨析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深化,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成为企业经营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税务问题,本文将深入解析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在“营改增”税收政策下的税务处理辨析。

一、“营改增”政策下的混合销售混合销售是指在同一合同中,将两种以上的货物或服务捆绑出售或提供的行为。

对于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

1. 增值税的处理在“营改增”之前,混合销售中涉及两种以上税率的情况,通常采用分离开具发票的方式进行税款结算。

而在实施增值税改革后,混合销售中的货物或服务,应根据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算增值税。

具体处理如下:(1)一般项目和受托代理项目对于混合销售中同时包含一般项目和受托代理项目的情况,应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计算增值税。

一般项目按照一般税率计算增值税,受托代理项目按照代理佣金计算增值税。

(2)货物和服务对于混合销售中同时包含货物和服务的情况,应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计算增值税。

具体的处理方法包括货物和服务分开单独计税,以及根据货物与服务的比例按照不同税率进行计税。

(3)旧货、拍卖行和金融商品兼营行为是指企业在主营业务之外,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或不相关的其他业务。

对于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营改增”政策下,对于企业的兼营行为是否应纳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兼营行为对于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兼营行为,应作为独立的业务进行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

具体的处理方法包括建立独立的账簿和凭证,按照独立的税率进行计算和结算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对于企业的兼营行为,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税前扣除和税率确定。

(1)税前扣除企业的兼营行为所产生的成本、费用,是否可以列入税前扣除范围,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判断。

(2)税率确定对于兼营行为所产生的利润,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税率。

如何开增值税发票

如何开增值税发票

如何开增值税发票引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由纳税人向购货方开具的证明购销行为的凭证,是税务部门监管和收缴增值税的重要工具。

对于企业而言,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履行税收义务、合规经营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申请开票资格、开票流程、注意事项等。

一、申请开票资格1. 应纳税人资格: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必须具备纳税人资格,即在税务部门进行登记且被认定为纳税人。

2. 拥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拥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通过在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获得。

3. 了解税务政策:开票资格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企业在申请前详细了解相关的税务政策和要求。

二、开票流程1. 准备开票所需材料: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企业纳税识别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账号等。

2. 登录电子发票平台:在一些地区,开具增值税发票已经实现了电子化,企业可以通过税务局指定的电子发票平台登录进行开票操作。

3. 填写开票信息:根据购销双方的具体情况,填写开票所需信息,包括购货方名称、纳税识别号、价税合计、商品名称和编码等。

4. 核对信息:在开票前,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5. 开具发票:点击开票按钮,系统将自动生成增值税发票,并将其保存在电子发票平台或者自动打印出来。

6. 交付发票:将开具好的增值税发票交付给购货方,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三、注意事项1. 税率和税种: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根据具体商品或服务的税率进行计算,并选择相应的税种进行开票。

2. 发票内容和格式: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格式进行开具,包括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商品信息、价税合计等。

3. 发票存档:企业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及时整理、归档和保存,以备税务部门的核查和审计。

4. 税务系统更新:随着税务政策和规定的调整,相关的税务系统可能会进行更新,企业应及时了解和适应最新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给开票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给开票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给开票一、增值税一般发票的开具(一)与经营范围中业务所适用的征收率一致时例: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现取得了提供〔制定〕服务的收入,二者均适用3%征收率。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状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

温馨提示如果经营范围与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均属于原增值税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或均属于营改增范围内业务,且征收率相同的,企业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票。

2、常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二)与经营范围中业务适用的征收率不一致时例: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取得了不动产租赁服务的收入,前者适用3%征收率,后者适用5%征收率。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状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后,自行开具。

2、常常性业务:建议先至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开1、临时性业务:建议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必须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状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2、常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必须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2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不看的开票问题1、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只能到税务机关去代开。

另外,从8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重庆也在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带哪些资料?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应提供如下资料: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2.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一式三份)。

营改增发票开具、使用相关规定

营改增发票开具、使用相关规定

营改增发票管理相关政策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42条)二、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43条)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一)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附件二)四、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财税〔2016〕36号附件三)五、纳税人转让不动产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发生运费怎么处理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发生运费怎么处理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为发⽣运费怎么处理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8⽉1⽇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扩围”后的新政,税率规定如下:⼀般纳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17%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11%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6%税率;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特别规定的应税服务适⽤于零税率;⼩规模纳税⼈提供应税劳务适⽤3%的征收率。

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项销售⾏为如果既涉及货物⼜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为。

“营改增”以前,增值税⼀般纳税⼈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向购买⽅收取货款的同时收取运费,此项销售⾏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该⾏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为,销售额和运费⼀并征收增值税,对运输劳务收⼊不再征收营业税。

“营改增”后,运输劳务不再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所以上述业务不再属于混合销售,提供运输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应当分别缴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第三⼗五条规定,纳税⼈提供适⽤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适⽤税率。

使⽤⾃有运输⼯具完成货物运输有⾃备运输⼯具的企业,在向客户销售货物的同时,为客户提供所售货物的运输劳务。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其运费应与货物销售额⼀起征收增值税。

例1,甲⽣产企业向⼄⼯业企业销售⼀批货物并负责运输,货物适⽤增值税税率为17%,甲为增值税⼀般纳税⼈。

货物价款100000元,甲向⼄提供所售货物运输劳务同时收取运费1110元,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转账结算,甲向⼄分别开具增值税专⽤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发票。

甲会计处理:借:银⾏存款118110贷:主营业务收⼊100000其他业务收⼊1000[1110÷(1+1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110[100000×17%+1110÷(1+11%)×11%]。

营改增实操方案之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全国篇)

营改增实操方案之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全国篇)

营改增实操方案之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全国篇)浏览(106)2016-07-23 作者: 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加入收藏分享到营改增实操方案之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全国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13.什么是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实务中政策解答第四个问题,关于兼营和混合销售划分的问题。

关于这一问题,各地上报了许多具体事例来反映这一问题。

比如住宿业的酒店在房间里有售卖食品饮料的,如何确定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还有酒店为客人无偿赠送的饮料和早餐是按兼营还是混合销售?要不要视同销售征税?再比如,定制服装时,有设计费,也有制作费,还有衣料费,该按照混合销售还是按照兼营?这些问题,我想统一的处理原则应当是,既不能强制的把纳税人的一项销售行为拆分为两项行为征税,也不能把纳税人的不同业务合并为一项行为征税。

从根本意义上说,营改增后将原来用来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的概念加以沿用,是为了区别不同税目和税率。

会计经验:混合销售模式下增值税应分别核算区分税率处理

会计经验:混合销售模式下增值税应分别核算区分税率处理
第三个需要厘清的思路:
原本对于购买方处于强势的情况下,要求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按照本规定变成了不能了,貌似销售方占据了有利地位,但是无论按照哪个税率征收、购买方抵扣多少,最后的话语权还是在强势一方。因此,看似对销售方有利的政策,其实在实务中未必,给你价格一调整,能有什么用?大家都是会计算的人。
由此可见,对于这一政策,其实就是又是采用了政策平移的思路,贯彻的是减税降税负精神。
对照前后规定之后,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因此,对于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即自产货物+建筑、安装服务模式在整体定性范围上没有改变销售模式,符合并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此次只是明确在增值税的处理上,不属于36号文中一并合计征收增值税的情形,明确作为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
二、关于电梯安装情形
1.公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对于这一条的理解中,作为特殊情形,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除涉及不动产的几种情形外,基本统一为3%,因此没有必要区分。它与第一条的区别在于不仅仅包括自产的电梯,还包括经销的电梯,即生产电梯企业与经销电梯企业均可以将安装服务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和计税方法。
混合销售模式下增值税应分别核算区分税率处理
全面推开营改增(2016年5月1日)之后,由于取消了营业税,对混合销售行为进行了重新定义。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的,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这一政策一经出台即引起热议,回想起来,关键在于对原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时期,混合销售模式中对部分货物销售+建筑服务,分别核算、分别纳税,作为特殊情形,营改增后是否属于混合销售一并计算增值税、还是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争议,各地的税务处理也不尽相同。

【会计实操经验】混合销售行为的定义以及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混合销售行为的定义以及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混合销售行为的定义以及处理1、定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对混合销售的定义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这里强调的是只发生了一项销售行为但是同时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行为,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

比如商场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送货上门、安装服务,其中送货服务在营改增之前就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这就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2、涉税处理在我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互不重叠,征收增值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增值税,因此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还同时做出了规定,除有特殊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货物的销售额和收取的服务费一并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因此除特定业务外,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非增值税即营业税,不需要分开核算,也不能分开纳税。

混合销售特殊规定如下: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营改增建筑业如何开票

营改增建筑业如何开票

营改增建筑业如何开票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

1. 营改增后,清包工合同税率降低,对建筑劳务公司而言,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

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2. 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

关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

3. 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开给业主的。

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

4.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就不必须要扣除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2建筑业营改增后什么状况下开发票用3%税率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必须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以上政策适用于2016年5月1日后哦!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2024年5月1日税率调整后增值税发票应如何开具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4年5月1日税率调整后增值税发票应如何开具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2024年5月1日税率调整后的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发票应按照
新的税率规定进行开具。

具体开具方法如下:
1.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服务、无形资产转让等的收支凭证。

开具普通发票时,应确保以下内容的
准确填写:
-发票代码和号码
-开票日期
-货物或劳务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发票金额(含税金额和税额)
2.开具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销售特定商品或提供特定应税
劳务的收支凭证。

开具专用发票时,应确保上述普通发票的内容填写准确,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如商品的名称、规格、生产企
业的名称等。

在发票开具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根据以下两种情况来确定:
1.销售货物:针对即征即退政策范围内的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增值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交付货物时,或者收到款项时(以先到者为准)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日期
2.提供劳务和服务:针对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和服务的增值税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
-完成劳务和服务时,或者收到款项时(以先到者为准)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的增值税政策,纳税人需要明确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内容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确保税务的
合规性。

总结起来,在2024年5月1日税率调整后,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
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开具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并填写相关的内容。

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取决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和服务的具体情况,一般为交付货物或完成劳务和服务时,或者收到款项时。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增值税发票是我国税务系统中的一种重要凭证,用于纳税人的购销活动中。

在税务申报和报销过程中,准确开具增值税发票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详细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以帮助您正确、高效地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根据我国税务法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两种: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其中,普通发票是最常见的一种,适用于卖方与购方之间的一般商品买卖、劳务和服务等的交易。

专用发票则主要用于某些特殊行业或特定交易场景下,如建筑工程、国际贸易等。

二、普通发票的开具流程1. 明确开票事项:在开具发票之前,卖方和购方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开票事项,包括交易双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数量、单价、税率等信息。

2. 登记开票信息:卖方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需要准确记录每笔交易的相关信息,如购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商品或服务的分类、数量、金额等。

3. 开具发票:在完成交易后,卖方根据登记的信息开具发票。

发票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及数量、金额、税率、税额等。

4. 发票加盖章:卖方开具完发票后,务必加盖发票专用章,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发票的交付:卖方将开具好的发票按照约定的交付方式送交给购方,购方应准时接收发票并核对其准确性。

三、专用发票的开具流程专用发票的开具流程相对普通发票来说更加复杂和严格,需要遵守以下步骤:1. 申请专用发票:卖方在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必须向当地税务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税务部门审批:税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对申请人的资格和需求。

经过审批后,税务部门会颁发专用发票的相关许可证明。

3. 印制专用发票:在获得许可证明后,卖方需要联系印刷机构印制专用发票。

印制时需确保发票的格式、字体、编号等均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4. 发票管理和登记:卖方应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专用发票的安全和完整。

营改增后,增值税差额征税发票怎么开?

营改增后,增值税差额征税发票怎么开?

营改增后,增值税差额征税发票怎么开?营改增后,旅游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等均可选择差额,那如何正确开票呢?快来看看@中国税务报的归纳吧~~~一、金融商品转让一般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按照卖出价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按照卖出价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经纪代理服务一般纳税人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支付的费用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依3%征收率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一般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适用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 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依3%征收率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合同混合销售如何开票

合同混合销售如何开票

合同混合销售如何开票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混合销售。

简单来说,混合销售指的是在同一份销售合同中,同时出
售应税货物与应税服务的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混合销售行为需要区分不同的
税率和税种来开具发票。

面对混合销售,我们应该如何开具发票呢?以下是一个混合销售开票的基本步骤:
1. 确认合同内容:仔细审查合同条款,识别出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项,以及它们对应的价格
和税率。

2. 分类计算税额:根据税法规定,对每一项商品和服务分别计算其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

3. 填写发票信息:在发票上分别列明每项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并标明
相应的税率和税额。

4. 合计税额:将所有项目的税额加总,得出整张发票的总税额。

5. 审核确认:在开出发票前,务必再次核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包括商品服务名称、金额、税率及税额等。

6. 开具发票:使用税务规定的开票软件,按照以上信息正式开具发票。

7. 记录存档:保留好相关的开票记录和原始凭证,以备后续税务核查时能够提供清晰的账
目证明。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如果混合销售的商品和服务属于免税项目或者不征增值税的项目,应按照规定单独开具
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免税”或“不征税”字样。

- 对于既有货物销售又有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分别计算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并按照各自
的税率计算税额。

- 若合同中的商品和服务涉及不同的征收率,不能简单地合并计税,必须分开计算各自的
税额。

- 当发生退货或者折扣等情况时,也要相应调整开票金额和税额,保证发票信息的真实性。

浅析”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浅析”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浅析"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别作者:李清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31期摘要:全面推行营改增后,营业税被增值税所取代,原来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在法律界定、税务处理等方面发生了变化。

本文对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别进行分析、阐述。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我国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原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在法律界定、税务处理、会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在教学与实践中二者的业务处理非常容易混淆。

下面就“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别进行分析。

一、法律界定不同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同时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业务。

全面“营改增”后营业税被增值税取代,不再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说法,也不再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混业经营的概念,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都只涉及增值税。

二者的共同点是都有销售货物的行为和销售服务的行为。

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销售货物和销售服务是否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混合销售行为是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而且该服务是对其销售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二者是紧密的从属关系。

例如,机电设备厂家销售设备给客户的同时又提供安装服务,安装的设备是其销售的设备。

兼营行为是指不同的销售行为涉及不同的增值税应税项目,也就是说销售货物和销售服务的行为不是存在于一项销售行为之中,是多项销售行为,它们是相互独立的业务,不存在从属关系。

例如,有设计资质也有建筑资质的企业既可以对外提供设计服务,也可以对外提供建筑服务。

二者是独立的业务,不存在从属关系。

二、税务处理方法不同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份合同混合销售怎么开票

一份合同混合销售怎么开票

一、概述在市场经济中,混合销售合同是一种常见的交易形式。

所谓混合销售合同,是指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的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混合销售合同的开票流程如下:二、开票主体混合销售合同的开票主体为合同签订双方,即销售方和购买方。

三、开票流程1. 确定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 分别核算销售方在开具发票前,应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和服务营业额。

若无法分别核算,则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税率:(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2)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3. 开具发票根据上述税率,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1)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购买方需求选择;(2)发票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3)发票代码和号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进行开具;(4)开具时间: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具发票。

4. 纳税申报销售方在开具发票后,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货物销售额和服务营业额分别申报。

四、特殊情况处理1. 若合同中货物和服务金额未分开注明,则按照混合销售的原则缴纳增值税;2. 若合同中货物和服务金额分开注明,则按照各自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3. 若合同中涉及多项服务,且无法分别核算,则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五、总结混合销售合同的开票流程较为复杂,销售方在开具发票前应仔细阅读税法规定,确保正确开具发票。

同时,销售方还需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税务风险,确保合规经营。

营改增后五个点发票的税务处理流程

营改增后五个点发票的税务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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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合同如何开发票

混合销售合同如何开发票

在当今市场经济中,混合销售合同是一种常见的交易形式。

混合销售合同是指卖方将多种商品或服务打包在一起,以统一的价格向买方提供的一种销售方式。

由于混合销售合同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种类繁多,因此在开发票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明确合同中的商品或服务种类在混合销售合同中,首先需要明确合同中所包含的商品或服务种类。

这是因为不同种类商品或服务的税率、开具发票的方式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适用范围和税率就有所不同。

二、按照税率分别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混合销售合同中的商品或服务应按照各自的税率开具发票。

具体操作如下:1. 对于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商品或服务,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包含以下内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

2. 对于适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商品或服务,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包含以下内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

三、合并开具发票在混合销售合同中,如果合同中包含的商品或服务税率相同,卖方可以合并开具发票。

具体操作如下:1. 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买方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 发票中应注明合同中包含的商品或服务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信息。

四、发票开具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卖方应在收到买方货款后及时开具发票。

具体时间如下:1.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应在收到买方货款后XX天之内开具。

2.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卖方应在收到买方货款后XX天之内开具。

五、发票保管与核销卖方应妥善保管开具的发票,并在合同约定的核销期限内将发票核销。

混合销售合同怎么开票

混合销售合同怎么开票

混合销售合同怎么开票了解混合销售合同的基本概念至关重要。

此类合同通常包含有形商品和无形服务两个部分。

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有形商品与服务的税率可能不同,因此需要分别计算税额并进行开票。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开票范本。

假设企业与客户签订了一份混合销售合同,内容涉及向客户出售一批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

以下为该合同的开票范本:【发票抬头】公司名称:(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的税号)地址、电话:(购买方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购买方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开票内容】1. 商品销售- 商品名称:(具体商品名)- 规格型号:(商品的规格或型号)- 单位:(商品的计量单位)- 数量:(实际销售数量)- 单价:(商品的单价)- 金额:(商品总金额)- 税率:(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率)- 税额:(商品应纳税额)2. 服务提供- 服务项目:(具体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服务的具体内容描述)- 单位:(服务的计量单位,如次、小时等)- 数量:(服务次数或时长)- 单价:(服务的单价)- 金额:(服务总金额)- 税率:(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率)- 税额:(服务应纳税额)【合计】商品和服务的总金额:(商品和服务的总金额相加)应纳税额合计:(商品和服务的税额相加)【备注】(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例如优惠信息、特殊条款等)【开票人】开票人:(开票人的姓名或者盖章)开票日期:(实际开票日期)以上就是一份标准的混合销售合同开票范本。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国家的最新税收政策进行调整。

对于既有商品又有服务的销售,务必要分开列示,以便于清晰地反映在发票上,并保证税务申报的准确性。

现代服务 开票项目

现代服务 开票项目

现代服务开票项目现代服务开票项目简介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过程中,开票项目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开票是指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将交易金额明细、税率等信息在发票上进行填写,并加盖合法的税务管理机关的印章的一项行为。

开票有助于提供合法、规范、有据可查的交易凭证,保障双方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将就现代服务开票项目进行详细介绍,以期提供指导意义。

一、开票项目的重要性现代服务业以其高效、便捷的特点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而开票项目的存在可以增加服务的透明度,帮助消费者了解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开票还可以促进纳税人合规纳税,维护税收秩序,对于国家财政的稳定运行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常见开票项目1. 商品销售开票: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商家应向购买者提供正规合法的销售发票,包括发票抬头、商品名称、单价、数量、税率等信息。

此外,购买者还应保存好购买发票作为退换货的凭证。

2. 服务项目开票:当消费者选择某项服务时,服务提供者应及时提供针对该服务的开票事宜,包括服务发票抬头、服务内容、时长、费用等详细信息。

3. 跨境服务开票: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跨境服务也日益增多。

在跨境服务中,开票项目相对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和双边合同的要求进行开票,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开票项目的步骤1. 纳税人登记:纳税人在进行开票项目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税务登记,获得纳税人资格,以便合法开具发票。

2. 信息录入:根据交易情况,将交易金额、税率等信息录入到开票系统中,并生成发票号码等标识信息。

3. 发票打印:在信息录入完成后,通过开票系统将信息打印到发票上,并加盖合法的税务管理机关的印章。

4. 发票领取或邮寄:根据交易方式,将开具好的发票交付给消费者,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将发票送达给消费者。

四、开票项目的注意事项1. 合法合规:开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严禁乱开发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2. 信息准确:开票时必须确保交易金额、税率等信息准确无误,以免给双方带来纠纷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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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会计实操经验】“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中的服务业如何开具发
票?
问:原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营改增”后,对混合销售行为中可区分的服务费收入(模具设计费、复印费等服务费收入)将开具税率是多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lll号)附件l《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关于“混业经营”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l.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台销售行为。

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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