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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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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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费 1、规费定义: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费 用。 2、规费构成:①工程排污费、②工程定额测定费、 ③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 保险费) ④住房公积金、 ⑤危险作业意外伤害 保险。 3、规费费率:计算方法(三种),同间接费计算方 法 五、企业管理费: 1、定义: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 所需费用
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一)建设程序三阶段
投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交付使用阶段。
决策阶段 设计准备 阶段 编 制 项 目 建 议 书 编 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设计阶段 初 步 设 计 技 术 设 计 施 工 图 设 计
施工阶段 动用前准 备阶段 施 工
竣 工 验 收
保修阶段 动 用 开 始 保 修 期 结 束
第二节:人工、材料、机械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一、劳动定额(称人工定额) 1、劳动定额分为产量定额和时间定额。时间定额和产 量定额 互为倒数。 2、劳动定额是在平均先进水平的基础上制定的。 3、劳动定额编制方法: (1)经验估计法 (2)统计计算法 (3)技术测定法 (4)比较类推法
二、材料消耗定额 1、材料消耗定额组成: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 元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章
建设项目管理
一、建设项目的组成:
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 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建设项目:一个总体设计文件、经济独立核算 (如:一个工厂) 2、单项工程:独立设计文件、经济独立核算、竣 工后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单体建筑物、完整的道 路,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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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第一章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1、投资通常是指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买和储备流动资产的经济活动。

2、用于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的投资称为固定资产投资。

如: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3、用于流动资产的投资称为流动资产投资。

如:原材料、半成品、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4、根据投资决策的集权程度不同,可以把投资划分为高度集权、分散和综合型投资体制模式。

5、投资调控,主要通过财政、税收、贷款利率和筹资手段来引导和调节投资方向。

6、工程建设程序:①项目建议书阶段②可行性研究阶段③建设项目决策阶段④设计工作阶段⑤建设准备阶段⑥建设实施阶段⑦竣工验收和后评估阶段。

7、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主要内容: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8、项目法人的设立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

9、工程监理是指监理的执行者,依据行业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以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投资的顺利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10、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基本要求:①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②认真选择资金来源③适时取得资金④适当负债经营。

注:负债经营案例——八佰伴破产:淘汰超市时代的到来。

制定合理的筹资和投资是企业战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企业对其筹资结构的设计,实质上是对资金筹集中财务杠杆利益、筹资成本、筹资风险和筹资权益的平衡。

企业应有一个合理的负债经营政策,确定合理的负债经营规模,选择适当的负债经营方式和期限,决定合适的利率水平以及利息支付方式和清偿方式,使企业形成合理的负债结构。

有效地利用财务杠杆,是企业经营成功的保证。

11、适当负债经营的优点:借款利息可在所得税前列入成本费用,对项目净利润影响较小,提高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果。

12、资本金的筹措:国家预算内投资、自筹投资、发行股票、吸收外资。

13、吸收外资分为合资经营与合作经营。

其中合资经营是指按照出资比例实施控制权,分离利益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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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电子版第一章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1、投资通常是指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买和储备流动资产的经济活动。

2、用于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的投资称为固定资产投资。

如: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3、用于流动资产的投资称为流动资产投资。

如:原材料、半成品、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4、根据投资决策的集权程度不同,可以把投资划分为高度集权、分散和综合型投资体制模式。

5、投资调控,主要通过财政、税收、贷款利率和筹资手段来引导和调节投资方向。

6、工程建设程序:①项目建议书阶段②可行性研究阶段③建设项目决策阶段④设计工作阶段⑤建设准备阶段⑥建设实施阶段⑦竣工验收和后评估阶段。

7、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主要内容: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8、项目法人的设立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

9、工程监理是指监理的执行者,依据行业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以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投资的顺利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10、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基本要求:①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②认真选择资金来源③适时取得资金④适当负债经营。

11、适当负债经营的优点:借款利息可在所得税前列入成本费用,对项目净利润影响较小,提高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果。

12、资本金的筹措:国家预算内投资、自筹投资、发行股票、吸收外资。

13、吸收外资分为合资经营与合作经营。

其中合资经营是指按照出资比例实施控制权,分离利益和承担风险。

14、负债筹资方式: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设备租赁、借用国外资金。

15、银行贷款的发放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16、设备租赁的方式可分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和服务出租。

17、资金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面付出的代价。

第二章工程经济1、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的储藏只能保值不能增值。

2、当货币转化为资金后,就开始了资金循环和周转。

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与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知识点整理

 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与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知识点整理

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与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知识点整理造价员是建筑、工程领域中的重要职业,他们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预算、投资和成本管理等工作。

造价员需要掌握丰富的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以及精准的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知识点,才能胜任这个职位。

本文将对造价员需要掌握的基础知识与实务知识进行整理。

一、工程造价基础知识1. 工程预算工程预算是工程造价的基础,也是造价员必备的基础能力之一。

工程预算主要包括施工预算、设备预算和材料预算三个方面。

施工预算是指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等所有直接费用的预算;设备预算是指施工和使用设备的费用预算;材料预算是指工程中所需材料的费用预算。

造价员需要熟悉各种预算的编制方法和计算方式,才能准确地预估整个工程的投资成本。

2. 工程估价估价是指根据工程的设计图纸和各类施工信息,通过一系列计算和分析,确定工程的成本和价格。

任何工程造价管理的活动,都是基于工程估价而进行的。

因此,造价员需要掌握估价的各种方法和技巧,并具备较高的计算能力和统计能力。

3. 工程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是指通过各种手段,确保工程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的一种管理方法。

在整个工程的生命周期内,造价员需要依据预算和估价方案,跟踪和监控各项投资支出,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浪费和超支。

同时,造价员还需要加强成本分析,寻找降低成本的方式,以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知识1.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工程计量和计价的基础,是工程造价管理中最基本的单元。

工程量清单是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情况,对工程所需材料、工作量、设备等进行详细计算,列出每个工作项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和单价等信息的清单。

造价员需要熟练掌握工程量清单的编辑和整理方法,以便计算出准确的工程成本。

2. 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指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工程量进行实测、计算和记录的工作。

工程计量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准确的工程量数据,以供后续的预算、计价和结算等工作使用。

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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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精讲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hot)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hot)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4、建设工程造价构成(key point)5、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和方法(key point)6、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hot)7、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key point)8、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key point)9、竣工决算的编制与保修费用的处理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一、建筑法《建筑法》实施的时间1998年3月1日。

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一)建筑许可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8项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甲方账户满足要求,达到70%即可)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4)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5)恢复施工: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从业资格企业(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第一章: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1.投资通常是指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买和储备流动资产的经济活动。

2.用于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的投资称为固定资产投资。

如: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3.用于流动资产的投资称为流动资产投资。

如:原材料、半成品、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4.根据投资决策的集权程度不同,可以把投资划分为高度集权、分散和综合型投资体制模式。

5.投资调控,主要通过财政、税收、贷款利率和筹资手段来引导和调节投资方向。

6.工程建设程序:①项目建议书阶段②可行性研究阶段③建设项目决策阶段④设计工作阶段⑤建设准备阶段⑥建设实施阶段⑦竣工验收和后评估阶段。

7.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主要内容: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8.项目法人的设立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

9.工程监理是指监理的执行者,依据行业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以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投资的顺利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10.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基本要求:①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②认真选择资金来源③适时取得资金④适当负债经营。

11.适当负债经营的优点:借款利息可在所得税前列入成本费用,对项目净利润影响较小,提高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果。

12.资本金的筹措:国家预算内投资、自筹投资、发行股票、吸收外资。

13.吸收外资分为合资经营与合作经营。

其中合资经营是指按照出资比例实施控制权,分离利益和承担风险。

14.负债筹资方式: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设备租赁、借用国外资金。

15.银行贷款的发放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16.设备租赁的方式可分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和服务出租。

17.资金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面付出的代价。

第二章工程经济1.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的储藏只能保值不能增值。

2.当货币转化为资金后,就开始了资金循环和周转。

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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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考试说明一. 造价员考试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XX工程)”,两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分。

二. 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两个小时(下午14:00—17:00 计量)三. 考试题型现在“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选题和多项选择题。

2006年考卷:1.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仅有1个最符合题意)2.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选项有A、B、C、D、E共五项。

2005年—2006年造价员考试题型分布统计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二.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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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说明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一. 造价员考试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XX工程)”,两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分。

二.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25日。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基础知识,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三. 考试题型现在“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选题和多项选择题。

2006年考卷:1.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仅有1个最符合题意)2.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选项有A、B、C、D、E共五项。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二.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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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基础知识1、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2、2005年,造价员统一换发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印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三年验证一次。

4、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

5、乙级限5000万以下的工程。

6、甲级必须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7、主体: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8、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法人分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10、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11、无权代理:1、无合法授权的代理;2、越权代理;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12、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通常为两年,最长为二十年。

13、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4、建筑许可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许可证。

15、成功的项目管理:1、满足预定的功能要求;2、满足费用;3、满足时间;4、满足使用者;5、环境协调;6、能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前景;7、按计划进行。

16、建设项目管理的概念:最为常见、最为典型的项目管理。

是项目管理的重点。

17、建设项目管理的特点:1、具有特定的对象;2、有时间的限制;3、有资金的限制和经济性的要求;4、一次性;5、特殊的组织和法律条件;6、复杂性和系统性。

18、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

19、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20、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专业性质和建筑部位进行划分。

21、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和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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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说明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一. 造价员考试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XX工程)”,两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分。

二.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25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基础知识,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三. 考试题型现在“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选题和多项选择题。

2006年考卷:1.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仅有1个最符合题意)2.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分)选项有A、B、C、D、E共五项。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二. 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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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串讲.txt今天心情不好。

我只有四句话想说。

包括这句和前面的两句。

我的话说完了对付凶恶的人,就要比他更凶恶;对付卑鄙的人,就要比他更卑鄙没有情人味,哪来人情味拿什么整死你,我的爱人。

收银员说:没零钱了,找你两个塑料袋吧!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考试说明一. 造价员考试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XX工程)”,两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分。

二. 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两个小时(下午14:00—17:00 计量)三. 考试题型现在“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选题和多项选择题。

2006年考卷:1. 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仅有1个最符合题意)2. 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选项有A、B、C、D、E共五项。

2005年—2006年造价员考试题型分布统计年度章06年05年备注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2 0 第一节新增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 1 新增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4 3第四章建设工程造价构成** 16 7第五章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 ** 18 10第六章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2 2 新增第七章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5 11第八章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 11 7第九章竣工决算的编制与保修费用的处理** 8 2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 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 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 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 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二. 增合同法1. 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 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 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 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 干预措施: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2.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①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1) 建设用地①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③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④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a)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b)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c)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d)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e) 公路、铁路、机场、扩厂等经核准报废的。

3. 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 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2)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4) 财产保险合同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财产保险;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④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5) 人身保险合同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②投保人如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③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④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但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⑤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应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费。

⑥无论哪方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⑦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是须经被保险人同意;4. 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1)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 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3)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4) 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5) 按税收征收对象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种。

§1.2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一.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1.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①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②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③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④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a)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b) 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c) 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d) 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e) 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f) 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g) 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h)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i)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j)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⑤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⑥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2.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1)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①无工作业绩;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3) 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二.增合同法1. 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 乙级资质标准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11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 甲级资质标准①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①⑤⑥⑧⑨⑩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⑤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⑥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⑧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⑩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三年内无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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