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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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定稿)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定稿)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精品资料推荐…………………………………………………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签发人:签发日期:公章:本制度仅作为范本供各企业参考,各企业应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目录一、总则 (1)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2)三、标识管理制度 (6)四、管理计划制度 (8)五、申报登记制度 (9)六、分类管理制度 (10)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1)八、经营许可证制度 (12)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及应急预案 (13)十、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7)十一、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19)十二、人员培训制度 (21)十三、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3)十四、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5)十五、烤漆房环保制度 (27)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6.《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9.《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1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 48号)11.《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1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等活动。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提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法的处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危险废物分为有害废物、危险废物和有害化学物品。

第六条企业应对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危险废物标识应包括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成分、危险特性、图示等。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清单,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产生与收集第八条企业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分流和利用。

第九条企业应设立危险废物收集点,危险废物收集点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基本安全设施。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明确危险废物收集、包装、运输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贮存与运输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数量、贮存期限等因素,合理选择危险废物贮存方式。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等基本安全功能。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污染等事故。

第五章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第十五条企业应优先选择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

第十六条企业应对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

危废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管理和有效处置。

第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公司整体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第七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了解危险废物的性质、种类、数量和危险特性,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流向、储存、处理和处置等情况。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

第十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在收集、储存危险废物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储存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储存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应当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储存。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2版)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2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2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
保护环境、保护人民健康,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

1. 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明确危险废物的范围和分类,根据
国家标准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有毒废物、易燃废物、腐蚀性废
物等。

2. 产生单位的责任: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等活
动中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以及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的台账管理,记录废物的产生量、流向等信息。

3. 收集和运输: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必须由经过资质认
证的企业进行,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4. 贮存和处置: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经过环境保护
部门批准,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必须具
备相应的技术和设施条件,保证废物处理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5. 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提高管理的透明度。

6. 报告和信息公开:要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
处置单位按规定报告相关信息,并加强危险废物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方便公众了解相关情况。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
健康的危害,保护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也鼓励企业加强环保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发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依法执法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来源分类,分为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农药残留、化学品废物等。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当标识,标识应当包含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和安全处理要求等信息。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当遵守国家标准并在可见位置进行标示,禁止使用模糊不清或损坏的标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应当遵守相应的包装、标志、分类、隔离和防漏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理技术和方法。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单位应当接受相关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并建立相关的举报和投诉机制。

附件:1、危险废物分类标准2、危险废物标识示例3、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指南4、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

2、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危废处置管理制度

危废处置管理制度

危废处置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或者被废弃物交叉感染等原因,在其中含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及其他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伤害的物质。

2.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将其分为有毒废物、腐蚀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

二、危废的管理要求1.单位或个人应根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制定相应的危废管理方案,其中包括危废的分类、存储、处置等具体措施。

2.单位或个人应将危险废物分类储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存储,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倾倒、焚烧、埋藏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危废的处置方法1.危险废物的处置应根据其性质和来源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焚烧、填埋、化学处理等。

2.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危险废物处理时,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自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保障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四、危废的监督检查1.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发现违反规定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3.政府部门应建立危险废物追溯体系,追踪和监测危险废物的去向和处理过程,防止危害扩散和二次污染。

五、危废的应急处理1.单位或个人应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2.发生危险废物泄漏或污染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扩散和污染,保护环境和人员安全。

六、危废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单位或个人对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负有管理责任,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分类、储存、处置等工作。

2.单位领导应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3.员工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意识和技能,保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危废管理制度新版

危废管理制度新版

危废管理制度新版一、总则为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子公司和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事宜。

三、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生产、分类、储存和临时保管工作。

2. 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和监测工作。

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1. 根据《危险废物目录》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2. 每份危险废物都应标识出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产生日期、生产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并做好记录。

3. 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1. 危险废物应储存在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并采取防火、防水和防腐蚀等措施,确保储存安全。

2. 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和设备,并做到严密密封,避免泄漏。

3. 危险废物的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输。

六、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1. 危险废物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对于有害或有毒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特殊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民造成危害。

3. 对于可回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采取合适的回收措施,实现资源再利用。

七、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检测1. 多次与环保部门合作,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2. 不定期进行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对于使用特殊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生产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生产活动安全可靠。

八、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置1. 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职责和程序。

2. 对危险废物的可能泄漏、溢出等危险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危害扩大。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及危废处置费新标准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及危废处置费新标准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及危废处置费新标准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3)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这些标准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标准都有哪些主要变化呢?一、《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变化一是增补术语和定义,包括贮存设施相关定义和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相容等定义。

二是新增“总体要求”,包括贮存设施设置、分类、环境污染防治、识别标志、信息化管理、设施退役等方面的原则性要求。

三是细化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分类,增加贮存点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并将贮存设施分为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贮存罐区等四种类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和使用要求。

四是完善了贮存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要求,包括选址要求、建设“一般规定”和各类贮存设施的建设要求。

五是修订了污染防治、运行管理和退役要求,全面规定了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将贮存设施退役要求调整至“总体要求”中。

六是补充了环境应急要求,提出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人员、装备、物资和预警响应等方面的要求。

另外,本标准删除了医疗废物相关要求及原附录中危险废物标签相关内容。

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町1276-2023)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变化:一是《规范》和修改单的出台是为了满足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提升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范性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分为三大类: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三是危险废物标签用于警示和标识危险废物,同时传递危险废物的基本信息;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用于标注贮存分区信息;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则传达危险废物的环境危害特性并标明设施类型和相关责任人信息等。

危废品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品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管,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由废弃的药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工业固体废物等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危险特性等的废弃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个人的危险废物管理行为。

第四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依法及时处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对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并及时上报危险废物管理部门。

第六条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转运、储存、处理过程的监督,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倾倒、焚烧、泄漏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存储、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执行相关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危险废物产生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分类、存储、转运、处置等流程。

第十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包装和标识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产生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暂存于指定的医疗废物暂存区或者特定的储存设施,并确保设施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处理单位进行认真选择,签订合同,并跟踪监管相关流程。

第三章危险废物转运管理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转运资质,并员工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转运计划,确保危险废物在转运过程中不泄漏、不外扬。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单位应当在转运过程中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确保危险废物不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和提交相关的转运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危废环保规章制度规定

危废环保规章制度规定

危废环保规章制度规定一、危险废物的分类根据《危险废物名录》的分类,危险废物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等,这类废物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有毒物质。

2、易燃废物:包括废油漆桶、废油漆、废油、油渣等易燃易爆的废物。

3、腐蚀性废物:包括废弃酸液、废弃碱液、废腐蚀性溶剂等对金属和人体有腐蚀作用的废物。

4、放射性废物:包括医疗放射性废物、核工业放射性废物等对人体有辐射危害的废物。

5、医疗废物:包括医用废弃物、感染性废物等对人体有感染危害的废物。

二、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1、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按规定将废物分类、包装、标识并交付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2、危险废物的处理单位应当具有合法资质,能够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3、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品运输规定进行危险品包装、标识和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4、危险废物的处置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危险废物处理的全部责任,并对处理结果承担监督责任。

5、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检测,确保危险废物处理合规合法。

三、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1、回收再利用:对于一些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废物,如废纸张、废塑料瓶等,可以进行回收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2、焚烧处理:对于一些难以回收的废物,如医疗废物、有毒有害废物等,可以进行焚烧处理,将有害物质焚烧成无害物质。

3、填埋处理:对于一些无法焚烧处理的危险废物,如放射性废物、重金属废物等,可以进行填埋处理,将废物埋入地下,避免对环境的进一步污染。

四、危险废物处理的注意事项1、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危险废物的存储、运输、处置过程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2、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备和工具,确保废物处理过程安全可靠。

3、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危险废物泄漏或事故,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危废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单位的管理,保护环境,遵循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生产、储存、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第二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或责任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的监督管理,确保危废单位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确保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建立明确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

第七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制定合理的危险废物处理方案,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定期对危险废物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危险废物处理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危险废物储存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储存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储存设施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储存操作符合规定。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储存区域进行划分,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危险废物混淆存放。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定期对储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储存区域的整洁有序。

第四章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条例》的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前应当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并取得相关运输许可。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包括包装、标识、运输车辆等,确保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事故。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控,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及时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保障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危险废物处理管理第十七条危险废物单位应当选择合法合规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理。

危废单位管理制度

危废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产生的各类危废,包括但不限于废酸、废碱、废溶剂、废矿物油、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危废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第二章申报登记第四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履行申报登记手续,提供危废产生情况、种类、数量、运输方式等资料。

第五条申报登记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三章转移联单第六条转移危废的单位应使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详细记录危废转移时间、地点、数量、种类、运输单位等信息。

第七条转移联单应由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并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

第四章经营许可证第八条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三个月向环保部门申请换证。

第五章代处置第十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承担危废处置责任,如违反规定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要求,由环保部门指定其他单位代为处置。

第十一条代处置费用由产生危废的单位承担,如不承担,由环保部门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六章处置设施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建设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建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危废处置设施。

第十三条处置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章培训与宣传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危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十五条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危废管理制度宣传,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第八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危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环保部门将对本单位的危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023修正版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1. 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因其物理、化学特性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身体健康,需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

2. 危险废物的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特点和来源,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有毒废物:包括有害物质、污染物等。

- 可燃废物:包括易燃物、易爆物等。

- 腐蚀性废物:包括酸性废液、腐蚀性气体等。

- 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物质、放射源等。

3. 危险废物的管理原则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预防原则: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降低环境和人体的风险。

- 控制原则:严格监控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利用、处置等环节。

- 责任原则:明确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促使其承担起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

- 合理利用原则:鼓励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 强制措施原则: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保证监管的有效性。

4. 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危险废物管理涉及多个主体,包括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储存单位、利用单位、处置单位等。

各主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废物产生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并按照规定分类、标识和储存废物。

- 运输单位:应按照规定运输废物,确保安全和环保。

- 储存单位:应符合安全标准建立废物储存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

- 利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

- 处置单位:应符合安全标准进行废物处置,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5. 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处罚措施为了保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效性,需要进行监督和处罚措施:- 监督措施:包括日常巡查、抽检、监测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 处罚措施: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6. 结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是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一、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三、标识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四、管理计划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五、申报登记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六、分类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八、经营许可证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二、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四、人员培训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六、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十七、环境监测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危废管理规定规定

危废管理规定规定

危废管理规定规定前言危险废物(Dangerous Waste),简称危废,是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的废物。

因其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和难处理性,危废的处理一直是环保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为了规范和加强危废的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本文将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分析,介绍我国危废管理的相关规定。

危废的定义和种类我国目前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在生产、生活、科学研究和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含有污染物质的固体、液体、气体和其他物质。

其包括对环境、人体和财产有潜在危害的各种垃圾,以及具有放射性、爆炸性、腐蚀性、毒性、感染性和生物危害的物质。

我国按照物质的性质和来源,分为以下6类危废:•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液体废物•工业气体废物•农业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危废的管理法律法规我国对于危废的管理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名录》是由我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编制的,是我国对危险废物的分类和管理的基础性文件。

在名录中,将危险废物分为20类,分别是:1.废丙烯腈2.废油漆和溶剂3.废染料4.废稳定剂5.废塑料6.废化学试剂 7.废涂料 8.废胶 9.废催化剂 10.废金属表面处理液、废水洗涤液、废油脂和乳化液 11.废水银 12.含铅废物 13.含锌废物 14.含铬废物 15.有机卤化物废物 16.恒压蒸馏残渣 17.工业陶瓷废物 18.废镍、镉、锑电池 19.废催化剂 20.其它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促进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行为而制定的。

该办法规定了危险废物经营者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行为的审批、监管和处罚措施。

未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进行危险废物经营的,将依法受到处罚。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对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

危废管理制度内容

危废管理制度内容

危废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存储和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废气、废渣等各类废物。

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1.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

2. 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管理方案,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3. 所有生产、经营、存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四、危险废物分类和标记1.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标明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

2. 对于危险废物需按照规定标记,标记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性质和处理单位等信息。

3. 对于不同种类和性质的危险废物,采取不同的包装和标记方式,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理。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1.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2.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应当经过特殊培训的人员操作,确保操作安全和卫生。

3. 对于危险废物的存储和运输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六、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1. 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当依法办理相应手续,选择合格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 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法的处理和处置。

3. 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和检测,确保废物处理和处置过程符合标准和要求。

七、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处理1. 对于危险废物污染事件的发生,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 应急预案包括危险废物泄漏的应急处置程序、人员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等内容,确保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矿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处置、运输等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根据我矿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包括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黄油和废柴油等;含油固废:包括含油废旧棉纱、含油废旧滤芯、含油废旧钢丝绳;废旧电池:包括镍电池、高频电池、镍铬电池、酸铅电池;废油漆、废稀料;废荧光灯管、废色带墨盒、硒鼓、石棉、废旧电路板等;第二章部门职责的划分第四条物资供应科职责:负责制订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做好有毒有害物资的管理,防止在储存、发放和运输时逸散泄露污染环境;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制订本单位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危险废物应急演练;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第五条基建后勤科职责:负责全矿危险废物的综合管理,制定年度危废管理计划及总结;监督检查物资供应科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分类贮存的执行;负责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安全、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第六条人事劳资科职责:组织从事危险废物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培训;第七条保卫科职责:负责做好出入矿危险废物车辆的检查、登记与管理工作,使其符合环保及相关要求;第八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收集清运工作;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第九条各单位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本办法识别产生的危险废物;如果不能准确识别某危险废物,可咨询物资供应科、基建后勤科;第十条对需要交旧领新的危险废物,如:电池、乳化液、机油、灯管、棉纱等;全矿各单位需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同时办理废旧收料单方可领用新料;第十一条各单位在危险废物产生一周内交回至物资供应科统一贮存、保管;并由物资供应科开具废旧收料单入库;第十二条各单位要用合适的收集工具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液态危废宜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体灌注孔的容器桶或罐装盛;如废矿物油可用油桶装盛;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盛;第十三条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第十四条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选用与装盛物相容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包装容器必须坚固不易破碎,防渗性能良好;第十五条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标签应稳妥地粘贴在容器的适当位置, 确保不被容器任何部分或容器的配件阻挡及遮盖;第十六条各单位在收集时禁止存在遗漏,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各业务科室要监督分管单位、队组对危废的收集与交回;第十七条各单位收集的危险废物要选择合适的存放场所和存放容器,分类标识存放;存放场所要采取防雨、防渗、防火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同时要建立本单位危废台账;见表1 第十七条物资供应科要将各单位交回的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旧物资分开存放,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第十八条物资供应科要选择合适的存放场所和存放容器;存放场所要采取防雨、防渗、防火措施,存放容器要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第十九条危险废物包装物、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设施、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第二十条物资供应科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并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第二十一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需延长期限的应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二条危险废物库保管员应每天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危险废物要码放整齐,保持库房清洁;第二十三条物资供应科要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台帐见表2,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交回时间、名称、数量、回收单位和处置时间;并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二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第二十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实行月报制度,物资供应科于每月26号前以危险废物出入库情况月报表见表3的形式报基建后勤科处置;第五章危险废物的运输第二十六条危险废物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第二十七条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调配;第二十八条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洒落等防范措施;行驶过程中如发生包装物破损及危废泄漏等,应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防止危险废物带来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第六章其他第二十九条保卫科负责对出矿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按规定进行检查,未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不得放行出矿;第三十条物资供应科应制定本单位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危险废物应急演练;第七章考核第三十一条物资供应科负责牵头矿危险废物管理的考核工作;第三十二条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本办法中将危险废物统一交回至物资供应科管理的规定;凡发现擅自利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扣1分;因擅自处置危险废物或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保护措施导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扣2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物资供应科;。

危废经营单位管理制度

危废经营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保障环境安全,防止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履行申报登记手续,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危险废物情况资料。

2. 申报登记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去向、处置方法等。

3.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确保申报登记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1. 危险废物转移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来源、去向、转移时间、责任人等。

2. 转移联单应妥善保管,作为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凭证。

3.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报送。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1. 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证或不按许可证规定范围从事活动。

2.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证单位处置。

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变更、延续、注销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制度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违反规定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规定的,由环保部门指定其他单位代为处置。

2. 代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产生单位不承担处置费用时,由环保部门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七、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2. 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3. 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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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签发人:签发日期:公章:本制度仅作为范本供各企业参考,各企业应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目录十五、烤漆房环保制度 (27)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6.《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9.《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1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11.《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1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一、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二、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职责:1.组长:总经理(1)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2)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3)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4)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5)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副组长:分管安全、环保副经理(1)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二责任人,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2)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3)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4)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5)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6)组织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7)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8)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9)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环保工作专管员(1)为环境保护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2)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组织建立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3)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

(4)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5)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6)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具体情况。

(7)规范接收、转移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并报危废管理小组备案。

4.其他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1)生产部门①负责将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场所,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

②落实危险废物接收、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

③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④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各生产产生环节定期收集转运至暂存场所,暂存场所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以便公司及时联系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⑤落实管理小组分配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2)行政部门负责与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联络审查工作;负责环保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接待及联络工作;负责协、助危险废物相关方审查工作;负责协助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相关联络工作。

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

配合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需要,组织接触危险废物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培训。

(3)财务部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危废委托处理相关财务工作,配合相关费用缴纳,以及危险应急等其他资金保障工作。

(4)物资部门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配合危险废物贮存、消防、安全等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5)安保部门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通况及时上报。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三、组织机构框架图三、标识管理制度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三、危险废物的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要求。

附1:危险废弃物贮存、利用场所警示牌样式:附2: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标识牌样式:附3:危险废弃物包装、容器标识样式:四、管理计划制度一、每年1月15日之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危险废物收集、产生、贮存、转移台账汇总年度的公司的危险废物情况,总结上年度危险管理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减排计划、危废减量化及整改措施。

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公司危废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各县(市、区)环保局,同时抄送南充市环保局备案。

五、申报登记制度一、公司接收、贮存,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转移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进行申报登记。

二、每年年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危废申报登记表,经危废管理小组确认后签字盖章,送交各县(市、区)环保局审核,再上交一份至南充市市环保局。

三、年度危废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南充市环保局存档,一份由交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存档,一份盖章认可后由公司行政部门存档。

六、分类管理制度一、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对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并分类,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二、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表6-1:公司综合利用的危废(废液)的种类及场所表6-2:公司综合利用的危废(固废)种类及分布场所表6-3:公司产生危废种类及暂存场所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领用、填写、报送、归档、保存等工作,危险废物转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一、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应当提前向交各县(市、区)环保局申请领取联单。

二、危险废物产生每转移一车同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转移联单,特殊情况如同时向同一家接收单位转移不同种类的危废且每种危废数量较少,可考虑合并在一份转移联单上,但每种危废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必须填写清楚。

三、针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能自行利用的危险废物,公司作为危废产生单位在危废转移管理中需根据转移备案表及实际转移情况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项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四、在完成一次危险废物转移复核无误后,自留联原件交公司行政部门存档。

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八、经营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环保厅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考虑就近原则,均须委托符合条件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因特殊原因暂不委托处理的,且存储期限超过一年的,需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上报批准。

在签订委托处理危险废物合同时,须核实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持有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要求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取得相应的危险品车辆驾驶资质和押运资质,核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列的危废种类是否与公司需转移的相符。

在签订合同后需保存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

与接收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合同)后,应及时填写危险废物备案表,经协议双方及双方所在地环保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

以上危废处理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处理协议、转移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应当交公司行政部门统一保管。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一、公司危废管理小组应根据厂区范围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污染、爆炸、燃烧、泄漏、扬散、腐蚀等意外事故,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确认,经签发盖章后交南充市或各县(市、区)环保局及运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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