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doc
公司危废物管理制度
公司危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危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废物的监管,保护环境,经公司领导同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1.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危废物管理的水平;2. 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 积极开展危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有效保护环境,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四、危废物分类1.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危险废物分为有害废物、易燃易爆废物、化学品废物、医疗废物等;2. 按照危废物的特性和来源,进行分类存放和处理,避免混装、混运、混放。
五、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危废物管理的政策和目标,并进行督促检查;2.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危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危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3. 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危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危废物的收集和储存1. 对于各类危险废物,要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确保不发生混装、混运现象;2. 危废物应储存在封闭、防火、防水的专用容器或储存间内,做好标识,防止交叉污染;3. 定期对危废物的储存场所进行清理和检查,保持清洁、整洁。
七、危废物的运输和处置1. 危废物的运输和处置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正规、合法的危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合作;2. 在危废物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包装、封装,确保不泄漏、不外泄;3. 危废物处理单位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危废物的处理情况,以确保危废物的安全处置。
八、危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危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公司领导应关注危废物管理的情况,加强对危废物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九、附则1. 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3. 对于严重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检测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保障环境安全,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
3. 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4.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二、危险废物产生、申报与登记1. 各部门、车间在产生危险废物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等。
2. 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3. 申报登记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
三、危险废物收集与贮存1. 危险废物收集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容器、包装物,并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分别存放。
2. 负责收集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定期检查容器、包装物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3.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渗漏。
四、危险废物转移1. 危险废物转移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废物转移的规定执行。
2. 转移危险废物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确保联单内容真实、准确。
3.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污染环境。
五、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1. 鼓励本公司内部对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2.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3. 无法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各部门、车间应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有效实施。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提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法的处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危险废物分为有害废物、危险废物和有害化学物品。
第六条企业应对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危险废物标识应包括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成分、危险特性、图示等。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清单,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产生与收集第八条企业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分流和利用。
第九条企业应设立危险废物收集点,危险废物收集点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基本安全设施。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明确危险废物收集、包装、运输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贮存与运输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数量、贮存期限等因素,合理选择危险废物贮存方式。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等基本安全功能。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污染等事故。
第五章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第十五条企业应优先选择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
第十六条企业应对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的原则,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第五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工作,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准确的分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部门应根据废弃物的性质、成分、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其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类别。
第七条各部门应在生产、实验等环节设置必要的废物回收设施,实行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避免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混合。
第八条接触危险废物的员工应了解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第十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照明等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防泄漏等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应按照性质、类别进行分区、分类储存,避免混合。
储存容器应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可见。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溢出等事故。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盗、防丢失等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置第十四条各部门应积极研究和推广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技术,降低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危险废物在公司内部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公司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子公司职责范围内做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子公司总经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总责。
第六条各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废贮存设施建设相关文件、危废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的办理;《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拟定公司每年的应急培训计划及演练方案;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及档案;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管理信息。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管理第七条总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时,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若申报登记的内容发生重大改变时必须在改变前____天,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总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被检查的车间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5篇)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范围及术语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1.4危险废物的管理1.4.1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1.4.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4.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1.4.4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1.4.5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1.4.6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1.4.7禁止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1.4.8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1.4.9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1.4.10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1.4.11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1.4.12各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4篇)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储存、处置危险废物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害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特殊属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第四条本制度所有的规定和措施要作为必要培训的内容,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防控为主、综合利用、分类管理、责任倒查、安全第一。
第七条企业在危险废物的生产、经营、储存、处置过程中,应优先采取防控措施,预防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泄漏。
第八条企业应该积极推行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并充分利用废物资源。
第九条企业要进行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要分开储存和处置。
第十条企业应落实各种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追究责任,实行责任倒查。
第十一条企业在进行危险废物管理时,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生产运营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要建立相应的区域和设施,确保安全和环保要求。
第十三条企业要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危险废物收集和储存,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要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不会泄漏。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要进行围栏隔离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不会对其他地区造成污染。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要有明确的标识,并配备相应的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要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储存时间应尽量减少,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处置。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运输第十九条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前,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并严格遵守相关运输规定。
第二十条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要符合相应的标准,保证车辆的完好和安全。
危废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识别、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成立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和车间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管理。
二、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第五条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鉴别标准,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识别和分类,确定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第七条公司应将危险废物与其他废物分开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避免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
三、危险废物的收集与储存第八条公司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和储存场所,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储存。
第九条公司应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进行储存,防止危险废物相互反应,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确保储存设施的安全和稳定,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溢出和扩散。
四、危险废物的运输与转移第十一条公司应选择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
第十二条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运输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取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保危险废物转移的合法性。
五、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理第十四条公司应优先考虑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危险废物的处置量。
第十五条公司应选择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3篇)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危险废物处理的制度和流程。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在处理、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时遵守相关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并保护员工、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管理层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 危险废物识别和分类:规定危险废物的识别方法和标准,确保准确地确定和分类危险废物。
3. 危险废物储存和运输:规定危险废物的储存、包装和运输要求,包括使用符合规范的容器和标识,并确保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4. 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规定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法,包括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回收、再利用、焚烧、填埋等)和与经过授权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合作。
5. 废物记录和报告:要求公司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记录,并定期报告相关部门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6.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要求公司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危险废物意识和管理能力。
7. 环境监测和应急预案:规定公司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环境监测要求,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公司保护环境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执行。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环境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厂、物流中心、办公楼宇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对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正确处理和处置,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第四条公司对危险废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防控优先,预防和减少危险废物产生;(二)循环利用,推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三)安全环保,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四)依法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报批报备等手续。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危废分类与标识第三条危废分类危废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分为有害废物、爆炸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第四条危废标识危废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识,包括危废包装物上的标签和危废储存设施上的警示标志。
第三章危废产生与报告第五条危废产生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应按照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废的产生。
第六条危废报告公司应建立危废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的详细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上一月的危废情况。
第四章危废收集与运输第七条危废收集危废应按照类别进行收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物和容器。
第八条危废运输危废运输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使用专业的危废运输公司,并确保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泄漏措施得当。
第五章危废贮存与利用第九条危废贮存危废应储存在专用贮存设施中,并采取防泄漏、防盗、防尘、防雨等措施。
第十条危废利用鼓励公司内部利用危废,无法利用的,应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六章危废处置与监督第十一条危废处置危废的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标准。
第十二条监督公司应定期对危废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赔偿第十三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赔偿因危废管理不善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
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损害,保护环境和人类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处理和储存活动。
第三条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第五条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使用、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和人体具有潜在危害的废物。
第六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危险废物根据其特性可分为有害废物、易燃废物、易爆废物、腐蚀性废物、刺激性废物、感染性废物等多种分类。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采取合适的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理方式,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任何危害。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存储第八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和存储区域,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收集和储存。
第九条危险废物收集和存储区域应设有专门的标识和标志,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急救设备。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存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危险废物不被随意倾倒或泄露。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和标识,并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封存措施,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任何危害。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运输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专业的物流公司负责进行。
第十三条物流公司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和资质,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露或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任何危害。
第十五条运输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第十六条公司应优先考虑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方式。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设备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禁擅自处理或销售危险废物。
公司危废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废的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仓库管理第三条危废仓库应设在公司内部安全区域,远离生活区、水源和居民区,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
第四条危废仓库应设置明确的标识,标明危废种类、等级、注意事项等信息。
第五条危废仓库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防泄漏设施等,确保仓库安全。
第六条危废仓库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危废的性质、危害及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危废入库流程:1. 供应商将危废送至仓库,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确认危废种类、数量等信息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2. 将危废按照种类、等级分类存放,确保不同种类的危废隔离存放。
3. 对入库危废进行登记,建立详细台账,记录危废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危废出库流程:1. 使用单位需填写危废出库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出库。
2. 仓库工作人员按照出库申请单核对危废种类、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出库危废需使用专用容器,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泄漏、污染。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九条危废运输车辆应具备运输危废的条件,并取得相关运输资质。
第十条运输危废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运输危废途中,应确保危废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第四章处理与处置第十二条危废处理与处置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第十三条危废处理与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四条建立危废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发生危废泄漏、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六章奖惩第十六条对在危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个人或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三、职责1、生产部对公司从事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落实情况统一监管。
2、经营部负责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运需求、相关信息确认及生产需求物资采购工作。
3、质管部负责危险废物特性分析、鉴别工作。
4、财务部仓储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工作。
5、生产部负责危险废物处置、设备维修工作。
四、生产管理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污染控制标准,从事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理、处置等资料档案。
2、公司对收运入场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实行规范管理与处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或造成其它人身危害。
3、公司按照国家规范与具备完善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运输协议,并按危险废物的类别、性状等设立暂存场所和处置设施,按照规范设置警示标识。
4、经营部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相关规范,协助或指导产废单位在收运前办理转移危险废物的申报工作,督促产废单位在收运后尽快完成电子联单的网上填报工作。
5、当获准转移危险废物的客户提出收运需求时,经营部须在收运之前将客户名称、废物名称、类别、有害成分、性状、数量或重量、体积、包装等信息充分掌握。
6、经营部掌握了客户阶段性收运需求,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与委托运输单位充分沟通运力情况之后适时制定收运计划。
7、收运人员前往客户收运时,要按照收运计划所列废物进行收运,若出现废物名称、类别、有害成分、数量等与收运计划不相符时,收运人员应与客户移交人沟通协商,并及时告知经营部,经沟通、协调、确认后再行收运。
8、收运人员前往客户收运时,应检查包装容器的强度、密封性、危废相容性等,若发现包装异常影响收运,应现场向客户移交人提出指正,客户改善包装后再行收运,否则可以拒收。
危废储存管理制度
危废储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储存管理,确保危废得到安全、有效的储存,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危废储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废物的储存管理,包括危废的分类、标识、储存及日常监管等环节。
三、管理职责1.环保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负责危废储存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危废产生部门:负责本部门危废的分类、标识和初步储存,确保危废的储存过程符合本制度要求。
3.贮存部门:负责危废的储存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危废储存安全。
四、危废储存原则1.分类储存:根据危废的性质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储存,确保不同种类的危废不混放。
2.标识清晰:对储存的危废进行明确标识,包括危废名称、类别、危险特性等信息,以便于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
3.安全储存:储存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危废储存过程的安全。
五、危废储存要求1.储存设施:o储存设施应满足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器材。
o储存设施应有足够的容量,以满足危废的储存需求,同时应预留一定的安全空间。
o储存设施应设有通风、排气等装置,以保持储存环境的良好。
2.储存管理:o危废应分类、分区储存,不得将不相容的危废混放。
o危废的储存容器或包装物应完好无损,标识清晰,确保危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o储存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储存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o储存设施应设有专人管理,负责危废的接收、登记、储存和日常监管工作。
3.储存记录:o贮存部门应建立危废储存台账,记录危废的种类、数量、储存位置、入库日期、出库日期等信息。
o储存记录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日常监管1.贮存部门应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储存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2.发现危废泄漏、扩散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环保部门。
3.贮存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危废管理能力。
危废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废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危废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危废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的危废标识。
第五条危废标识应包括危废名称、类别、危险性、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
三、危废储存与保管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危废储存区域,并确保储存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危废储存区域应具备以下条件:1. 防水、防渗、防泄漏;2. 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3. 有专人负责监管。
第八条危废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存放,不得混放;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储存区域;3. 定期检查,确保储存设施完好。
四、危废运输第九条公司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车辆运输危废,并取得相应的运输资质。
第十条危废运输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1. 防水、防渗、防泄漏;2. 配备应急处理设施;3. 设置明显的危废运输标识。
第十一条危废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2. 严禁超载运输;3. 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五、危废处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危废处理。
第十三条危废处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取得相应的处理资质;2. 具备先进的技术和设备;3.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危废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处理,确保处理效果;2. 不得擅自改变处理方式;3. 处理后的危废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XXX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责任明确,管理有序;(三)综合利用,资源化处理;(四)安全高效,环境友好。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分类与鉴定第三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害性质和物理化学特性进行分类,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第四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第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应当优先采取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处理的方法,限制焚烧和填埋。
第六章危险废物的监测与评估第六条危险废物的监测与评估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环境保护义务。
第八章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与查处第八条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由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X公司所有,XXX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十条本制度自出台之日起生效, XXX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二)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损害,制定了以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 危险废物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划分为有害物质、有毒物质、易燃物质、腐蚀物质等不同类别。
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需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 危险废物收集和储存:建立危险废物收集和储存设施,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暂存和存储。
收集和储存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危险废物不泄漏、不扩散。
3. 危险废物运输: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进行规范,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运输时需使用符合标准的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危险废物的泄漏和事故的发生。
危废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产生的各类危废,包括但不限于废酸、废碱、废溶剂、废矿物油、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危废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第二章申报登记第四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履行申报登记手续,提供危废产生情况、种类、数量、运输方式等资料。
第五条申报登记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三章转移联单第六条转移危废的单位应使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详细记录危废转移时间、地点、数量、种类、运输单位等信息。
第七条转移联单应由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并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
第四章经营许可证第八条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三个月向环保部门申请换证。
第五章代处置第十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承担危废处置责任,如违反规定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要求,由环保部门指定其他单位代为处置。
第十一条代处置费用由产生危废的单位承担,如不承担,由环保部门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六章处置设施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建设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建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危废处置设施。
第十三条处置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章培训与宣传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危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十五条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危废管理制度宣传,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第八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危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环保部门将对本单位的危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员工的健康,提高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内部及外部处理危险废物产生的全部环节。
第三条公司将通过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分类和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等。
第五条存放和运输过程中,对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标识,使用标识牌、标示卡等进行标识,并采用各种措施防止泄漏、污染。
第六条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当采取不同的存放和处置方式,确保各类危险废物之间不发生相互污染。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第七条公司应设立危险废物收集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和运输,确保危险废物不会造成环境和人员的危害。
第八条危险废物收集区应设有防渗漏设施和收集容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疏通,防止危险废物的泄露和溢出。
第九条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防漏包装、专用车辆运输,并确保运输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知识。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利用第十条公司应在具备危险废物处理和利用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和合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合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禁止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或销售给无资质单位。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应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的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员工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第五章安全监督和风险评估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监督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及时发现、纠正和防止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理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和防控。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公司安环部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姜志军、戴元海。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及时登入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____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
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
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
危废管理制度(三篇)
危废管理制度第一条。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时间开放,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各车间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
各车间在制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
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仓库要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
在常温常压下____、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储)存,否则,按____、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六条。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七条。
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九条。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____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一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
第十二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十五条。
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第十六条。
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第十七条。
危废管理制度(二)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1、目的。
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____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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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2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 危废管理
3.1 公司生产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 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3 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场所和专用设施。
3.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投诉和举报。
3.5 公司环保管理岗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已申报登记。
3.6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记。
3.7 公司生产部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3.8 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
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3.9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3.10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3.11 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3.12 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3.13 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3.14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15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16危险废物焚烧处理的,其排放的烟气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3.17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3.18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确有必要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的,必须在实施关闭、拆除或者停用前20日内报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
环保部门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应当作出决定。
4 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4.1 运送危险废物应配专用车辆,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4.2 生产部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4.3 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4 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
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
帮上缘。
4.5 运输车辆必须按公司危废管理部门和公司保卫部门批准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按接收单位指定的场地倾倒。
4.6 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
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4.7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5 组织机构
5.1危废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危废管理小组下设生产部
危废执行管理小组
组长:** 组员:**
危废执行管理小组 组织机构图
公司
2013年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