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八不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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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营业线施工是指在市区主干道、次干道以及其他经营场所前进行的维修、改造、建设工程。

为了保障城市道路畅通、交通安全以及市民的生活质量,对于营业线施工,通常会有一些限制和禁止规定。

下面将介绍营业线施工的八项禁止规定。

1. 禁止违规占用道路: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时,不得将施工材料、设备等物品占用到道路上,以免影响交通秩序和行车安全。

2. 禁止倾倒废弃物: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到公共场所或者排放到河道、水体等环境中,保持环境卫生。

3. 禁止违规停放车辆: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车辆不得随意停放在道路上,应选择合适的停车场进行停放,以免占用交通空间,影响交通流畅。

4. 禁止乱挖乱掘:在施工过程中,禁止乱挖乱掘道路、人行道及其他公用设施,确保城市的道路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5. 禁止搅扰居民生活: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尽量减少噪音、尘土等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或者节假日进行施工。

6. 禁止破坏绿化环境: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尽量保护、维护周边的植被和绿化环境,不得随意砍伐、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

7. 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辆的正常通行,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8. 禁止违规设置工地标志: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应按照规定设置工地标志,并保持良好的可视性,以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施工区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以上就是营业线施工的八项禁止规定。

这些规定的实施旨在维护市区道路的畅通和交通安全,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

施工单位在进行营业线施工时,应严格遵守上述禁止规定,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同时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
一、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通过,需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未办理的(含变更施工方案),未纳入施工计划的,禁止施工。

二、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行车组织等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

三、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

四、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供电设备安全距离的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工;邻近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的,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禁止施工。

五、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进入电化区段作业、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未做好电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禁止施工。

六、路局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未整改并经检查单位确认的,禁止复工。

七、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计划提前告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的或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未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八、施工方案审查明确要求设置现场和驻站防护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标牌,标明防护车站应急电话、简明应急防护程序,必须配备对讲机、停车信号和厂制短路铜线,否则禁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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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十不准”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十不准”

安全管理/行业安全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十不准”
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和培训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施工。

2、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不签订,施工方案、计划不批准,不准施工。

3、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不到位,通讯联络信号不畅通,不准施工。

4、坚持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原则,邻线列车和施工作业人员未实行物理隔断,不准施工。

5、照明设备不良或配备不足时,不准夜间施工。

6、未接到线路封锁命令,任何人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未按审定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准发布施工命令。

8、任何人不准翻越防护栅栏,跨越警戒绳到既有线上行走、作业。

9、未按规定穿戴标记的防护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线路设备状态未达到列车放行条件,材料及机具侵入限界的,不准放行列车通过。

电力施工八条禁令、十项风险、五项误操作

电力施工八条禁令、十项风险、五项误操作

电力施工八条禁令、十项风险、五项误操作电力施工八条禁令:1. 禁止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持相关证书的人员指导下进行电力施工。

2. 禁止擅自改动或移动电力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 禁止在电力设备上操作过程中穿戴金属饰品,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4. 禁止在电力设备附近或线路下方进行火源和易燃物储存或操作。

5. 禁止使用老化、损坏或不合格的电力设备和器材。

6. 禁止在电力设备周围进行涂漆、喷漆等易引发火灾的操作。

7. 禁止在压力和能量释放的设备上进行维修、更换或拆卸。

8. 禁止在没有正确的工作许可证和工作计划的情况下进行电力施工。

电力施工十项风险:1. 电击风险:在接触电力设备或线路时,出现电流通过人体的危险。

2. 火灾风险:由于电线短路、过载或电器设备故障等原因引发的火灾风险。

3. 高温风险:在高压设备和线路附近,由于电流通过导致的温度升高,可能引发高温风险。

4. 高压风险:与高压设备和线路直接接触时,容易导致电击伤害。

5. 失重风险:在高处作业时,可能会导致坠落事故。

6. 物体打击风险:在电力施工区域内,工具、设备等物体可能会掉落,造成人身伤害。

7. 化学品风险:在电力施工中,可能会接触到有害化学品,造成中毒或化学灼伤。

8. 噪音风险:电力设备和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音,长时间接触可能会影响听力。

9. 尘埃风险:在电力施工中,可能会产生粉尘,长时间吸入可能引发呼吸道疾病。

10. 高温风险:在电力施工中,由于高温设备和环境,可能导致中暑或热射病。

电力施工五项误操作:1. 忽略安全规范:不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造成安全隐患。

2. 误认设备:对设备不熟悉或误认设备,进行错误的操作。

3. 不规范操作:不按照操作手册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设备故障或意外事故。

4. 未经授权操作:擅自进行设备操作,未经专业人员授权和指导。

5. 操作失误:由于疏忽大意或操作技巧不熟练,造成操作错误。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____字一、不得改变社会道路的交通运行原则,不得妨碍公交车辆、出租车、私家车辆、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和停靠。

二、不得在交通量大、交通节点复杂等地点进行施工作业。

三、不得在交通高峰期进行对交通流量产生较大影响的施工作业。

四、不得进行超出事先批准的施工范围和工程量的施工作业,不得占用非施工范围的行车道、路面等。

五、不得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设置警示标志、保护栏杆、警示灯等。

六、不得在交通岔口、过街天桥、人行横道、地铁出入口等位置进行施工作业。

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单位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包括不得扰民施工、不得污染环境等。

八、不得过度夸大施工作业的危险性和紧急性,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作业。

以上是关于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的基本要求,下面将对每一项进行详细解释。

一、不得改变社会道路的交通运行原则,不得妨碍公交车辆、出租车、私家车辆、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和停靠。

道路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道路的通行无阻对于维持社会交通秩序至关重要,施工人员在营业线施工过程中必须尊重并遵守道路交通原则,不得阻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和停靠。

二、不得在交通量大、交通节点复杂等地点进行施工作业。

交通量大、交通节点复杂的地点往往是交通流量集中的地区,施工作业容易引起交通堵塞和事故风险增加,因此,禁止在这些地点进行营业线施工作业。

三、不得在交通高峰期进行对交通流量产生较大影响的施工作业。

交通高峰期是城市交通运行最紧张的时段,施工作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因此,禁止在交通高峰期进行对交通流量产生较大影响的营业线施工作业。

四、不得进行超出事先批准的施工范围和工程量的施工作业,不得占用非施工范围的行车道、路面等。

营业线施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先批准和规划,施工范围和工程量不得超出批准的范围,也不得占用非施工范围的行车道、路面等,以免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和安全。

八不准、三不动、三不离、四不放过、四杜绝两确保

八不准、三不动、三不离、四不放过、四杜绝两确保

安全目标:“四杜绝一消灭”:杜绝责任铁路交通一般D类及以上行车事故;杜绝责任工程建设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杜绝责任从业人员死亡及以上事故;杜绝责任火灾、爆炸重大大事故;消灭责任交通车辆设备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质量目标:确保全部单位工程达到现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线路开通速度达到设计标准,杜绝工程质量重大、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线创部优、争国优。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八不准”制度1、未取得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许可证》的,不准在济南铁路局营业线上施工;2、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的施工项目,不准施工;3、未登记要点不准施工;4、领导不到位不准施工;5、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6、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7、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8、不准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扩大影响范围和增加项目。

“三不动、三不离、四不放过”:“三不动”是指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好进路或闭塞的设备)不动。

“三不离”是指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三不上道”:一是未下达封锁命令不准上道施工,二是线间距不足6.5米地段,邻线列车运行速度超过160km/h,本线不准上道施工,三是本线与邻线间未采取隔离措施或无有绝对效防护措施,不准上道施工。

“三检查,一讲评”:班前检查,班中检查,班后检查,每周讲评。

安全监护员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要做到“三到位”:(1)于开工前1 h到位,并在施工单位的签到簿上签到;(2)对施工作业的全过程监控到位,做到施工不停止,监督检查不间断;(3)工作责任要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填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立即停止施工,并指导做好安全防护。

铁路营业线施工“八不准”、“一把关”、“二十不准”、“五个不动摇”、“1233工作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八不准”、“一把关”、“二十不准”、“五个不动摇”、“1233工作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八不准”、“一把关”、“二十不准”、“五个不动摇”、“1233工作法”一、铁路营业线施工“八不准”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2)未按规定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5)没有准备好必须、充分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7)配合单位人员未到位,不准施工;8)没有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二、铁路营业线施工“一把关”施工要实行放行列车会签制度,未经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签字,严禁放行列车,严把列车放行关。

三、铁路营业线施工“二十不准”一是,在既有线路基施工没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二是,靠近既有线施工没制定防护措施不准施工;三是,靠近既有线施工没制定防洪安全协议不准施工;四是,既有线箱桥顶进没制定方案和未经批准不准施工;五是,既有线施工封锁方案未经批准不准施工;六是,桥涵、房建挖基及高处双层作业没有防护措施不准施工;七是,桥梁、屋架吊装方案不审批不准施工;八是,靠近接触网施工没有防护措施不准施工;九是,架空电力、通讯线没有防护措施不准施工;十是,地下管线没探明不准施工;十一是,爆破、压力容器作业,方案不审批不准施工;十二是,无工序签定不准施工;十三是,施工项目管理责任不明确和防范措施不具体不准施工;十四是,重点工程关键工序项目负责人不到场不准施工;十五是。

对技术、质量要求不明确不准施工;十六是,施工手续不完善和施工施工准备不充分不准施工;十七是,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准施工;十八是,无监理签认不准施工;十九是,材料、设备进场不检查不准施工;二十是,对员工和民工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不准施工。

四、铁路营业线施工“五个不动摇”一是,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三是,坚持从严务实负责制不动摇四是,坚持强化设备基础不动摇五是,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不动摇五、铁路营业线施工“1233工作法”一是,一种精神——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不过夜的精神;二是,坚持两主原则——主要领导必须用主要精力抓安全的原则;三是,狠抓“三基”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四是,围剿“三个主义”——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不解决问题的形式主义、不敢碰硬的好人主义。

营业线施工八不准

营业线施工八不准

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4)没有经过培训考核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不准施工;(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没有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专项方案应当包括的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括、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和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技术书及相关图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和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级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模版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模版

营业线施工八项禁止模版一、违规操作1. 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2. 禁止未经授权擅自调整施工设备或更改工艺。

3. 禁止在未经安全评估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

4. 禁止未经培训和持证的人员从事施工工作。

5. 禁止重复使用已损坏或失效的施工设备。

二、安全保护1. 禁止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 禁止使用未经检查和维护的防护设备。

3. 禁止随意改变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或设置。

4. 禁止施工现场乱扔工具和材料,造成安全隐患。

5. 禁止施工过程中嬉戏打闹,影响工作安全。

三、用电安全1. 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气设备。

2. 禁止在有易燃易爆物质存在的地方使用明火。

3. 禁止不按规定安装接地设施。

4. 禁止乱接乱拔电源线或过度使用延长线。

5. 禁止擅自改变原有电气线路或增加负荷。

四、火灾防控1. 禁止明火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火焰工具。

2. 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堆放杂物。

3. 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未经防火处理的建筑材料。

4. 禁止抽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使用电磁火花设备。

5. 禁止在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引燃物质。

五、机械操作1. 禁止未经操作培训和持证人员从事相关机械操作工作。

2. 禁止在没有操作人员的情况下开动机械设备。

3. 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和维护。

4. 禁止超载操作或在不稳定的地面进行机械作业。

5. 禁止使用未经检查和维护的机械设备。

六、高空作业1. 禁止未经高空作业培训的人员进行相关作业。

2. 禁止高空作业时不佩戴安全带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

3. 禁止在高风速、恶劣天气和强光照射下进行高空作业。

4. 禁止在悬垂或下垂物体密集的区域进行高空作业。

5. 禁止在高空作业时乱扔或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七、危险品管理1. 禁止未经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携带、使用危险品。

2. 禁止在没有专用储存设施的地方堆放危险品。

3. 禁止误用、混用或存放过期的危险品。

4. 禁止试验、取样或处理危险品时不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工程施工八不准

工程施工八不准

工程施工是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多个方面。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控制。

本文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工程施工的“八不准”原则,以规范施工现场的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一、不准擅自修改设计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严禁擅自修改设计。

任何关于设计变更的需求,都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二、不准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质量要求,选用合格的材料、构件和设备,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要严格把控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三、不准无证上岗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不准违章作业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五、不准野蛮施工施工单位要文明施工,妥善处理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和噪声、扬尘等污染问题。

同时,要加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尽量减少施工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六、不准超负荷施工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施工机械和人力,严禁超负荷施工。

要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七、不准忽视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要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加强质量监控,严禁忽视工程质量。

对工程质量问题要迅速处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八、不准忽视安全生产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禁忽视安全生产。

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总之,工程施工“八不准”原则是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为我国工程建设贡献力量。

既有线施工安全法则

既有线施工安全法则

既有线施工安全法则1、既有线施工做到“八不准、一把关”“八不准”: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程序,不准施工;2)未按规定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3)没有合格的施工部门负责人,不准施工;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5)没有准备好必须、细致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7)相互配合单位人员未到位,不准施工;8)没有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一把关”:施工要撤除实行放行列车会签制度,未经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签字人员的监督,严禁放行列车,严把列车放行关。

2、既有线安全施工“二十不准”:一是,在既有线路基施工没签订安全桥面协议不准施工;二是,靠近既有线施工没制定防护措施施工;三是,靠近既有线施工没实施安全防洪安全协议不准施工;四是,既有线箱桥顶进没制定方案和未经批准不准施工;五是,既有线施工封锁方案未经批准不准施工;六是,桥涵、房建挖基及高处双层作业没有防护措施不准施工;七是,桥梁、屋檐吊装方案不审批手续不准施工;八是,靠近接触网施工西南方没有防护具体措施不准施工;九是,架空电力、通讯线线或没有防护办法不准施工;十是,地下管线没探明不准施工;十一是,爆破、压力容器作业,方案不审批手续不准施工;十二是,无工序签定不准施工;十三是,施工项目管理责任不明确和防范措施财务管理不具体不准施工;十四是,重点工程关键工序负责人不到场不准施工;十五是。

对技术、质量要求不明确不准改建工程;十六是,施工手续不完善和施工施工不充分不准施工;十七是,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准施工;十八是,无监理签认不准施工;十九是,材料、设备进场不检查不准施工;二十是,对员工和民工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不准施工。

3、要点拨接施工“五必须”:1)道岔拨接到位后,必须经主管技术人员知悉;2)拆移电务设备,必须经过电务人员许可;3)拨接点的给点时间必须由车站发令给点后才能下令施工;4)拨接时各工序的起止时间必须由总指挥发令后才能进行;5)拨接完毕必须经过总指挥、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工程师以及运营单位的有关监督配合人员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才能向车站登记销点、开通。

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八条禁止性规定

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八条禁止性规定

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八条禁止性规定
1、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含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禁止施工。

2、未与铁路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

3、无铁路局发布的月度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或施工计划),禁止施工。

4、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员、防护人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5、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6、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进入电化区段的施工作业人员未进行电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禁止施工。

7、被责令停工,未整改单位并经检查单位确认同意的,禁止复工。

8、规定设置现场和驻站联络员的施工项目,现场防护及应急措施未按规定落实的,禁止施工。

营业线施工人身安全“十不准”

营业线施工人身安全“十不准”

业务线建设的人身安全“十不准”
1、不允许提车运输或上下班、枕木头;
2、不准在钢轨、坐在卧铺上或车下、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
3、不要跟在经过的火车后面,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
4、雷雨天不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藏;
5、邻线来车时,这条线上没有操作;
6、不允许无保护的线路运行;
7、不要避免在两条线之间;
8、不准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的转移工具和材料;
9、不允许停留的车辆5米范围内绕行;
10、不允许操作员携带的工具和材料侵入带电电源设备2米禁区。

营业线施工“三有九不准”

营业线施工“三有九不准”

营业线施工“三有九不准”
“三有”指:
①有施工安全协议;
②有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③有经局审批的施工方案
“九不准”指:
①封锁或慢行手续未办不准动工;
②施工负责人未到场不准动工;
③劳务工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无路工带班不准动工;
④安全防护未设置好不准动工;
⑤材料、劳力未到位不准动工;
⑥不明确地下管线、或走向又无防护措施不准动工;
⑦参加项目施工的全体员工不明确安全注意事项不准动工;
⑧配合人员未到场不准动工;
⑨施工后线路未达到临时补修标准及放行列车条件不准开通线路和撤消、转移慢行防护信号设施。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十不准”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十不准”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十不准”
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和培训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施工。

2、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不签订,施工方案、计划不批准,不准施工。

3、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不到位,通讯联络信号不畅通,不准施工。

4、坚持“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原则,邻线列车和施工作业人员未实行物理隔断,不准施工。

5、照明设备不良或配备不足时,不准夜间施工。

6、未接到线路封锁命令,任何人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未按审定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准发布施工命令。

8、任何人不准翻越防护栅栏,跨越警戒绳到既有线上行走、作业。

9、未按规定穿戴标记的防护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线路设备状态未达到列车放行条件,材料及机具侵入限界的,不准放行列车通过。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八不准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八不准

安全技术交底编号
工程名称环城西路二期工程交底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西路二期项目部分项工程名称山体防护
一、进入施工现场“八不准”内容如下:
1、未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未穿救生衣不准进入水上施工现场
3、饮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穿高跟鞋、拖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赤脚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带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外界公务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审核人交底人被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广电网络安全作业规范

广电网络安全作业规范

广电网络安全作业规范一、个人安全作业规范(八不准)1、不准违章作业。

2、不准在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喝酒。

3、不准在不安全的地点休息。

4、不准高空作业时往下面乱扔东西。

5、不准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乱动机械设备及危险用具、用品。

6、不准在不使用防护用具用品时进入施工现场。

7、不准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8、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

二、电气安全技术规范1、电源的使用安全;带电作业时要养成使用悬浮、单线操作的良好习惯,做好电源和身体之间的绝缘。

2、保证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防止漏电引发事故。

3、保证安全距离;为防止人体与带电体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带电体与人体、电缆、设备之间,均应保持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的大小由电压的高低、设备的类型及安装方式等因素决定。

三、手动工具安全使用规范1、用电动工具时,应有必要的、合格的绝缘用品,在潮湿地带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时,应选择便于操作的地方。

在高处或横向使用电钻时,应防止电钻坠落。

2、链条葫芦在任何方向作用时,手拉链的方向应与链轮的方向一致,拉链条时用力要均匀,不得突然猛拉。

操作时,葫芦下方不得站人。

严禁超负荷使用。

操作中应用根据葫芦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的人数,一般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拉不动时要查明原因,以防物体卡阻或机件失灵发生事故。

吊物如需要高处停留一段时间,应将手瓣链牢固地拴在起重链上进行保险,并要有安全绳,以防自锁失灵。

链条葫芦不得用于高处寄存重物或设备。

3、手动工具携带时应放在专用的套带里或工具袋、工具桶中,不要放在衣裤的口袋里,更不要插在腰带上。

对暂时不用的工具,存放位置要得当,安放应平稳,使其不易脱落伤人,不要放在脚手架上,架空的管道及机械的动部件上。

作业人员之间应手递手的传递工具,不要抛掷;传递带刃口锋利的工具时,要把柄部向着接受工具的人。

对于撬棍之类须用肩扛的工具,在携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使之不与其他物体和人员相碰,放下时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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