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砂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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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砂石检测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了统一建筑用砂石的分类、规格及判定方法,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和建筑砂浆用砂。
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卵石和碎石。其他工程用卵石和碎石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职责
检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质量监督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检验依据
《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
5检验的一般规定
5.1样品的采集按标准规定采取。
5.2样品的处置按《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5.3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5.3.1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5.3.2振筛机
a) 试验前开动振筛机,检查运转是否正常。
b) 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旋紧顶盖手柄,固定筛具。
d) 接通电源,扭动定时开关按所需的工作时间,按下控制按钮。待定时
器到达选定时间的定位后自动停止工作,反时针方向旋转手柄,提起上盖,并固定在立杆上,取下套筛。
5.3.3试验环境: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15摄氏度~30摄氏度。
5.4 砂颗粒级配
5.4.1试验步骤
将试样按四分法缩分至约1100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9.50mm的颗粒(并算出其筛余百分率),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注:恒量系指试样烘干1h~3h的情况下,其前后质量之差不大于该项试验所需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5.4.2称取试样500g精确至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有筛底和筛盖)上,然后进行筛分。
5.4.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总量的0.1%为止。通过的试样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5.4.4称出各号筛的筛于量,精确至1g,试样在各号筛上的筛余量超过按式(1)计算出的量,超过时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G=A×d1/2/200 (1)
式中 G—在一个筛上的筛余量,g;
A—筛面面积,mm2;
d—筛孔尺寸,mm。
a)将该粒级试样分成少于按式(1)计算出的量,分别筛分,并以筛余量之和作为该号筛的筛余量。
b)将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筛余混合均匀,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再用四分法缩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取其中一份,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继续筛分。计算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分计筛余量应根据缩分比例进行修正。
5.4.5 结果计算与评定
a)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量之比,计算精确至
0.1%。
b) 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的各筛余
百分率之和,精确至0.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须重新试验。
c) 砂的细度模数按式(2)精确至0.01:
MX=(A2+ A3+ A4+ A5+ A6)-5 A1/100- A1 (2)
式中 A1、A2、A3、A4、A5、A6—分别为0.015mm、0.30mm、0.60mm、1.18mm、
2.36mm、4.75mm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d) 累计筛余百分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细度模
数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如两次试验的细度模数之差超过0.20时,须重新试验。
试验完毕及时切断电源,清除残余灰尘、砂粒。填写使用记录。
5.5 砂含泥量
55.1 试验步骤
5.5.2 将试样按四分法缩分至约1100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
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5.5.3 称取试样500g精确至0.1g,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
使水面高于试样表面150mm,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黏土与砂粒分离,把浑水缓缓倒入1.18mm 及0.075mm的套筛上(1.18mm筛放在0.075mm筛上面),滤去小于0.075mm 的颗粒。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小心防止砂粒流失。
5.5.4 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
为止。
5.5.5 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0.075mm筛放在水中,(使水
面略高于筛中砂粒的上表面)来回摇动,以充分洗掉小于0.075mm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上筛余的颗粒和清洗容器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倒入搪瓷盘中,放在烘箱中于(105±5)℃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至0.1g。
5.5.6 结果计算与评定
a) 含泥量按式(3)计算,精确至0.1%:Qa=G0 –G1 / G0 ×100 (3)
式中 Qa—含泥量,%;
G0—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g;
G1—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g。
b) 含泥量取两次试验的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6 卵石(碎石)颗粒级配
6.1试验步骤
用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略重于规定的试样所需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6.1.1按规定称取试样一份,精确到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上(附筛底和筛盖),然后进行筛分。
6.1.2将套筛置于振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总量的0.1%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注: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0㎜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
6.1.3 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
6.2 结果计算与评定
6.2.1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计算精确至0.1%。
6.2.2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0.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筛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须重新试验。
试验完毕及时切断电源,清除残余灰尘。填写使用记录。
6.3卵石(碎石)含泥量
6.3.1将试样按四分法缩分至略重于规定的试样所需量,放在烘箱中于
(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6.3.2按规定称取试样一份,精确到1g。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
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表面150mm,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粘土现石子颗粒分离,把浑水缓缓倒入
1.18mm及0.075mm的套筛上(1.18mm筛放在0.075mm筛上面),滤去小于
0.075mm的颗粒。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