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正义测评的理论前提与基本逻辑
初中道德与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知识点整理
初中道德与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知识点整理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人们共同追求的价值标准之一。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对于公平正义的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从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角度出发,整理初中学生需要掌握的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知识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公平与正义的含义及其关系。
公平是指在分配资源、机会和待遇时,每个人都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获得相对平等的对待。
正义则是指根据道德和法律的原则,对人们的行为和待遇进行公正的评价和处理。
公平与正义密切相关,公平是实现正义的前提。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和价值观。
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包括平等原则、权利保障原则和责任分担原则。
平等原则强调每个人平等享有权利和机会,不受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的歧视。
权利保障原则则要求法律保护每个人的权利,确保其享有基本人权。
责任分担原则强调每个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仅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
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包括平等、公正、尊重、人权和社会和谐等。
再次,我们需要了解社会公平正义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
社会公平正义涉及到多个领域,如教育公平、就业公平、资源分配公平等。
在教育领域,社会公平正义要求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受经济和地域的限制。
在就业领域,社会公平正义要求人们能依据自己的能力和素质获得公平的就业机会,不受身份和背景的歧视。
在资源分配领域,社会公平正义要求资源的分配应该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不能让少数人垄断大量的资源,而使大多数人得不到合理的分配。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机制和方法。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需要依法维护,法律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基础。
法律要确立和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并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解决和制止违法行为。
此外,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还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政府、学校、家庭、媒体等各个方面的积极参与与推动。
总的来说,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社会公平正义知识点包括公平与正义的含义与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和价值观、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及其保障机制和方法。
社会公正的理论逻辑
社会公正的理论逻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式现代化是不断追求社会公正的现代化。
公正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
公正是指人们对社会关系的伦理评价,使个人权利和利益能够得到较为充分的实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中心,既追求效率,又兼顾公平,最终通过分配公正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共富。
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公正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马克思主义政党掌握国家政权后,它最主要最根本的任务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生产力的总量。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厚植公平正义的经济基础,才能最终实现社会公正。
生产力是全部社会生活的物质前提,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
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
“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公正具有历史性。
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对公正的理解、认识和诉求不同。
生产关系决定公正理念,不同生产方式中的公正理念是不同的。
公正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公正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
公正的实现程度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生产是分配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建立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基础上,社会公正才能真正实现。
离开生产力发展水平,抽象地谈论公正,没有意义。
一个社会的公正理念是随着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在新发展阶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中心,为公平正义的实现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公正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成熟程度。
反过来,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成熟程度对公正的实现产生重要影响。
社会公平正义测评的理论前提与基本逻辑
社会公平正义测评的理论前提与基本逻辑作者:麻宝斌来源:《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05期[摘要]社会公平正义是执政党、政府和普通民众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
政府需要借助公共政策,通过对公共资源的再分配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就需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测评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现况。
测评的基本前提是厘清相关正义概念的区别,以主观和客观的差距为测评主题,从公正与公平两方面进行客观测量,从公平感与正义观着手进行主观测评,再通过整合数据分析评估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相应公共政策促进社会正义实现的程度,为政府调整公共政策指明方向。
[关键词]社会正义;分配正义;公平;公正中图分类号:D6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 410X(2012)05- 0057-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平正义已经成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准则,成为重新凝聚改革共识的价值基础。
政府一般借助相应的公共政策,通过对公共资源的再分配来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
公共政策是政府对社会价值进行的权威性分配,在弥补市场失灵、协调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公共政策质量的高低与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密切相关。
在这种意义上,公共决策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而公共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关键在于客观、准确的信息反馈。
只有掌握了准确的信息,政府才能实现公共政策价值取向的更新,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选择。
为此,需要采取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当前社会公平正义的状况进行测量,其核心是设定较为客观的衡量标准和尺度,全面了解社会公平正义现状和社会公众的主观感受,依此度量和评估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相应公共政策的推行在多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并且通过对社会公平正义状况的动态跟踪为政府评估和调整公共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反馈。
这样,就可以帮助决策者在各种相互纠缠的利益冲突中,确定哪类不公正现象是政府应该首要关注和重点解决的,进而明确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和问题取向,为决策者提供更合理的路径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三重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三重逻辑作者:徐琛来源:《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第2期作者简介:徐琛(1973-),女,江西上饶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党建部副教授,博士,天津300191本文系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问题研究”(批准号TJKS16-003)和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2019年度校院科研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实现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经验研究”(批准号TJDXKY19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徐琛[摘要]历史发展的特殊性造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独特的社会形态特征。
社会主义制度在建立初期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矛盾突出,这种客观现实带来的是历发展进程中各种异时态的公正问题渗透在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之中,且相互影响。
社会主义制度承载的公正的理想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张力、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特殊国情的结合、政府与市场的耦合,从本源到现实再到实践逻辑上层层递进,是中国当前复杂公正问题图谱中的根本性问题。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本源性;现实性;实践性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20)02005606社会公正是世界上最难解的问题之一,一直是思想家、政治家不懈探索的重大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一种现实形态,其诞生、发展有着自己的独特性,其公正问题也比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更复杂。
中国用七十年时间跨越了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不同阶段的公正问题被高度压缩在同一时空中,相互交缠相互作用,更加难以厘清和解决。
其中,社会主义制度承载的公正的理想性与现实性的张力、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特殊国情的适应性、市场和政府的耦合,由抽象到具体,由普遍到特殊,由理论到政策,三重层层递进的逻辑问题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最基本的问题图谱,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务必直面和亟待解决的基础问题。
一、本源性问题——理想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张力公正自产生之日起就面临着一些难以调和的问题,它们与公正共存亡,随着公正问题最终意义上解决而消散。
社会公平正义简析
社会公平正义简析社会公平正义是指一个社会中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每个个体享有平等机会的状态。
它是一个社会进步与稳定的基石,也是一个个人和集体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条件。
本文将简要分析社会公平正义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途径。
一、社会公平正义的定义社会公平正义指的是社会中资源的平等分配和每个个体享有平等机会的状态。
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每个人不论性别、种族、社会地位和财富状况,都应该有平等的资源分配和机会获取。
社会公平正义旨在消除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基本权益和机会,实现全面而持续的发展。
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1. 促进社会稳定: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
当一个社会存在巨大的财富和机会差距时,社会的不满和不平等感会加剧,容易引发社会动荡。
而通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可以缓解社会矛盾,减少不稳定因素。
2.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有在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相对均衡的资源分配和机会获取,才能够提高整体的生活水平。
通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
3. 增强社会团结:社会公平正义可以增强人们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增强社会团结。
当每个个体都能够获得公平的待遇和机会时,人们更容易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和利益诉求,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途径1. 教育机会的均等: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
通过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无论出身背景如何,都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机会。
2. 财富的合理分配:财富的合理分配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和福利制度的建立,促使财富更加均衡地分配给社会各个群体,减少贫富差距。
3. 社会法治的建设:建设一个公正、透明的法治社会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通过健全的法律和法规体系,保障每个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公正执法,确保每个人都受到公平对待。
社会公平正义辩论辩题
社会公平正义辩论辩题
正方,社会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权益的基本原则。
首先,社会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只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保障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其次,社会公平正义是保障人民权益的基本原则。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存在着不公平不正义的现象,就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保障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反方,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概念,无法真正实现。
首先,社会公平
正义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概念。
在现实社会中,由于各种原因,社会公平正义往往只是一个口号,很难真正实现。
其次,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对社会资源进行重新分配,这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甚至导致社会的动荡不安。
因此,我们应该理性看待社会公平正义,不要过分追求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是应该注重实际情况,寻求更加合理的解决方案。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
1. “正义是人类的幸福,不正义是人类的不幸。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2. 《罗马假日》中的经典案例,女主角安娜公主在罗马的一天中,与普通市民
一起度过,体验到了社会不公平的现实,最终带着对正义的追求离开了罗马。
以上是我的观点,正反方各自观点的逻辑清晰,论据充足,引用了名人名句和
经典案例来支撑观点。
关于公平正义的根据、条件和现实标准
关于公平正义的根据、条件和现实标准[论文关键词] 公平正义根据条件标准[论文摘要] 公平正义的根据在于现存社会的利益矛盾及其发现和调控要求。
其一般条件在于有客观基础、主观愿望和行为准则。
它有一个理性标准、一个直观标准。
按照从先到后、由小到大、自低到高的顺序,公平正义可分为三个层次:个人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人类公平正义。
本文以下所述问题均属社会公平正义范畴以国家为其边界。
一、公平正义的根据笔者认为,公平正义的根据不应该在纯粹的精神领域去寻找(这是就精神论精神),也不应该在纯粹的物质领域去寻找(这是就物质论物质),而应该在物质与精神的结合中去寻找。
因为公平正义是人类所特有的,是人的精神的产物和表现,是人与物结合的结果,是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中追求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发展资料而造成的精神现象。
具体来看,现存社会的利益矛盾及其发现和调控要求就是公平正义的根据。
利益矛盾从何而来?简洁地说,它是从利益资源的有限性而来,这一方面是因为生产力的不发达;另一方面是因为经济资源本身稀缺,不可能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需求,政治资源更是稀缺),从个人的不同禀赋而来,从人们的社会结合而来.从社会组织的资源占有和资源分配而来。
利益资源的有限性使人们产生竞争;个人的不同禀赋使人们获取利益的能力有差别;人们的社会结合所产生的利益因都希望获得较大的份额而发生冲突;社会组织对资源的占有和分配因种种原因有多寡之别。
这种矛盾是如何发现的?扼要地讲,它是人们通过利益获取过程的对比和利益占有的对比发现的.前者主要对利益获取方式和手段.后者主要对比利益占有量。
正是在对比中人们发现了社会不平等,于是要求改变这种不平等,其表达方式不外乎两种:言论和行动,它可以是和缓的方式,也可以是激烈的方式。
那么,由谁来调控这种矛盾呢?这就是具有权威的个人和组织、权威的程序和规则。
而权威的形成在于力量:物质的力量、真理的力量、人格的力量,归根结蒂取决于公信力。
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的关系辩论辩题
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的关系辩论辩题正方,社会公平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保障。
首先,社会公平是社会正义的基础。
只有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正义。
如果社会不公平,那么社会正义就无从谈起。
正如美国总统林肯所说,“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人民的国家,由人民、为人民、为着人民而存在。
”这就意味着,社会公平是为了实现社会正义而存在的。
其次,社会公平是社会正义的前提。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那么就不可能实现社会正义。
比如,在教育领域,如果存在着贫富差距导致的教育资源不公平分配,那么就无法实现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正义。
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公平是社会正义的前提,没有社会公平就不可能实现社会正义。
”。
最后,社会公平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保障。
只有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才能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如果社会不公平,那么就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
比如,在就业领域,如果存在着性别歧视导致的就业不公平现象,那么就无法实现社会的正义。
正如英国哲学家罗素所说,“社会公平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保障,没有社会公平就不可能实现社会正义。
”。
综上所述,社会公平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保障,只有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的正义。
因此,我们应该努力促进社会公平,以实现社会正义。
反方,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并非必然关联。
首先,社会公平并不一定能够带来社会正义。
尽管我们努力追求社会公平,但并不意味着就能实现社会正义。
比如,在一些国家,虽然实行了一些社会公平的政策,但社会依然存在着贫富差距和不公平现象。
这就说明,社会公平并不一定能够带来社会正义。
其次,社会正义并不一定需要社会公平。
在某些情况下,社会正义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而不一定需要社会公平。
比如,在一些国家,通过实行一些社会福利政策和社会救助制度,就能够实现社会的正义。
这就说明,社会正义并不一定需要社会公平。
最后,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并非必然关联。
社会公平只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一种手段,而并非必然的关联。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逻辑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逻辑演进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在我国的逻辑演进经历了许多重要的阶段。
在这一过程中,通过新时代的实践反思和理论创新,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得到了日益完善和发展。
下面,本文将对我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逻辑演进进行简要的概括和阐述。
第一阶段:对现有实践的反思与批判改革开放初期,中国面临着深刻的政治和经济转型。
在这个阶段,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更多地是对社会现实中不公正现象的反思和批判。
特别是198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推出,犹如一座巨大的“临时桥梁”,引导了中国走上了一个新的、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轨迹。
第二阶段:对市场经济的理论探究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也必须面对新的理论挑战,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如何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实现公平和正义。
在1992年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将社会主义公正的含义从革命时期的“剥夺剥夺者”改为“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的公正”,这也为我们的经济改革提供了依据。
此外,伴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还开始深入研究市场规律。
可以说,这个阶段的逻辑演进可以总结为:如何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保证公平正义、平衡公平正义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第三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制定根据这一理论,公正不仅仅是指分配的公正,也包括过程的公正和制度环境的公正。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强调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公平正义制度,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医疗保健制度等,以便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还强调要加强和推动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从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体系。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的逻辑演进,促进了中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三重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三重逻辑第一重逻辑:基于人民的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始终以人民为中心。
中国政府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改革开放,加强社会保障等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重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政府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改善,这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中,人民是最基本的因素,维护人民的利益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
第二重逻辑:基于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的市场经济,是区别于传统社会主义的一大特点。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国家不直接介入市场调节,而是通过市场的自发调节实现经济效益。
然而,在市场经济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市场经济不完全地体现社会公正。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采取了扶弱抑强的调节措施,对于弱势群体进行补贴,对于强势群体进行限制,实现市场经济的公正性。
这种扶弱抑强的调控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做到了市场经济与社会公正的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法治的作用,将法律视为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础。
在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采取了法治方式对社会进行管理,依法对社会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同时,中国强调了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将法律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实现规范管理的同时,保障社会的公正。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法治是最基本的工具,是实现社会公正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三重逻辑,基于人民的利益、市场经济、以及法治,并以此实现了社会公正的最终目标。
这三重逻辑的互相关联,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以在实践中取得了成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三重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三重逻辑社会公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理念之一,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和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为了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内涵和实现路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逻辑分析。
一、从国家发展的全局角度看,社会公正需要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福祉三者相协调的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第一层逻辑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落实全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念明确将经济建设作为根本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创新、推进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经济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正。
二、从社会关系的合理性和平衡性角度看,社会公正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第二层逻辑是要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保障等各个方面,旨在提供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开展扶贫工作,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增强社会公正感和社会凝聚力。
三、从权力分配和资源分配的公平性角度看,社会公正需要实现权力和资源的公平分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第三层逻辑是要建立公正的权力和资源分配机制,防止权力和资源的滥用和偏私。
权力分配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加强权力监督,保证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资源分配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倡均衡和可持续的发展,通过调节分配关系、改革税制等手段,促进资源的公平利用和分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三重逻辑,即经济发展与人民福祉的协调、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和权力资源的公正分配,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内涵和实现路径。
只有通过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和公正分配的方式,才能实现社会公正,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的关系辩论辩题
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的关系辩论辩题正方辩手: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是密不可分的关系。
首先,社会公平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人们才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才能实现社会正义。
而且,社会公平也是社会正义的具体体现,因为只有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人们才能获得应有的利益和权益,才能实现社会正义。
例如,美国著名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曾经说过,“公平正义的果实,只有在公平正义的土壤上才会生长。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的关系。
此外,社会公平也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手段和途径。
只有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人们才能享有平等的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才能实现社会正义。
而且,社会公平也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保障和支撑。
只有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人们才能摆脱贫困、不公平待遇等问题,才能实现社会正义。
例如,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就明确规定,“每个人都有权享有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的条件。
”这充分说明了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的紧密联系。
综上所述,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是密不可分的关系。
只有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正义。
因此,我们应该努力促进社会公平,为实现社会正义奠定坚实的基础。
反方辩手: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之间并不是必然的联系。
首先,社会公平并不一定能够实现社会正义。
在现实社会中,虽然有些地方实现了相对公平的分配,但是社会正义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贫富差距悬殊、歧视现象严重等。
因此,社会公平并不能保证实现社会正义。
而且,社会正义也不一定需要社会公平。
在一些情况下,为了实现社会正义,可能需要对资源进行一定的不均衡分配,这就违背了社会公平的原则。
因此,社会公平并不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必要条件。
此外,社会公平也不一定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手段和途径。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社会正义,比如通过改革制度、推动社会变革等。
因此,社会公平并不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唯一途径。
综上所述,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之间并不是必然的联系。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逻辑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逻辑演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经历了一个逻辑演进过程。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主要集中在经济分配领域,强调收入分配的公平和调控,同时也提倡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建设。
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逐渐扩展到更广泛的领域,包括教育、卫生、住房等。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主要以经济发展为核心。
中国过去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主要强调“各尽所能,按劳分配”,通过国家计划经济和计划分配来保障社会经济的公平和正义。
然而,改革开放后,中国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型,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也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逐渐从经济领域扩展到其他社会领域。
在经济领域,中国开始逐步实施市场化改革,推动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然而,中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强调的公平和正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在经济领域,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缩小收入差距,例如通过税收调节来实现收入再分配,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等。
同时,在教育领域,中国也开始重视教育公平问题。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城乡差距明显,改革开放后,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教育公平政策,力争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和发展空间。
中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教育条件,努力缩小教育差距。
在医疗卫生领域,中国也加强了公平正义的努力。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医疗卫生资源不均衡,城乡差距大。
改革开放后,中国加大了对基层卫生服务的投入,推动了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同时加强了农村卫生保健制度建设,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此外,中国也开始关注住房公平正义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住房问题,例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推动住房供需的平衡,提高住房质量等。
社会公平正义辩论辩题
社会公平正义辩论辩题正方,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首先,我们要明确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社会公平正义是指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种族、性别、阶级等因素的歧视。
这种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因为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地享有权利和机会时,社会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和谐与稳定。
其次,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当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地享有权利和机会时,才能够实现全面的社会发展和进步。
否则,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将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的不稳定,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此外,社会公平正义也是保障个人尊严和人权的重要手段。
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地享有权利和机会时,才能够保障每个人的尊严和人权。
否则,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将会导致一些人的尊严和人权受到侵犯,这是对每个人的不公平对待。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保障个人尊严和人权的重要手段。
只有当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地享有权利和机会时,才能够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保障每个人的尊严和人权。
反方,社会公平正义是一种虚假的幻想。
首先,我们要明确社会公平正义的虚假性。
社会公平正义是一种虚假的幻想,因为在现实社会中,不同人群之间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
无论是种族、性别、阶级等因素,都会导致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
因此,要想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正义是非常困难的。
其次,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事实上,一些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并没有妨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相反,一些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甚至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社会公平正义并不是实现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
此外,社会公平正义也并不是保障个人尊严和人权的唯一手段。
事实上,一些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并没有严重侵犯个人的尊严和人权。
相反,一些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甚至会促进个人的尊严和人权。
实现社会公平的前提条件法治的角色与作用
03
法治在保障社会公平中的 作用
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确立社会规则
法治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确立社会成员共同遵 守的行为准则,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打击违法犯罪
法治通过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打击违法犯罪 行为,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化解社会矛盾
法治通过公正的司法程序和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公正分配
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应 当公正,确保每个人都能 够享有其应得的部分。
正义维护
对于社会中的不公正现象 ,应当有有效的机制进行 纠正,维护社会正义。
法治的概念与原则
法律至上
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 上的地位,任何人和组织 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活动 。
权利保障
法治强调对公民权利的充 分保障,通过法律手段防 止权力滥用和侵犯个人权 利。
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1 2
保障基本权利
法治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言 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平等权等。
促进机会平等
法治通过反歧视和促进机会平等的法律和政策, 保障弱势群体的平等参与社会竞争的机会。
3
提供法律援助
法治通过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或特殊 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保障其合法 权益得到维护。
完善司法程序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司法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和可监 督性,提高司法公信力。
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保障他们 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包括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等措施,确保他们能够获 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逻辑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逻辑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方面的逻辑演进,经历了从初始探索到
主题鲜明、文化自信的历程。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主要集中在
财富公平分配和利益平衡方面,强调国家对资源的调配和市场调节的作用,力求让财富和
利益平衡地分配给全体人民。
然而,这种理论往往忽略了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导致实际效果与理论预期相差较大。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深刻变革,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逻辑演进进入了一
个全新的阶段。
此时,中国开始重视文化自信,从而形成基于本土文化的公平正义理论。
这种理论认为,公平正义不仅仅是物质的分配问题,更重要的是文化价值观念的重塑,以
及组织结构和机制的变革。
这种思想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使其更加注重保
障平等、消除歧视、实现和谐发展,从而推进诸多改革举措。
在当前的发展环境下,中国的公平正义理论逻辑演进正朝着更加综合、全面和现代化
的方向发展。
新形势下,中国不仅要解决分配不公、机会不平等等传统问题,还要面临新
的挑战,如治理能力、公共资源分配等问题。
因此,在公平正义领域中,中国需要建立新
的目标和标准,以更好地应对这些新问题。
同时,中国还需要推进文化自信战略,以强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本土性。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逻辑演进经历了从探索到主
题鲜明和文化自信,再到更加综合、全面和现代化的阶段。
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需要继
续深化公平正义理论,更好地应对新的挑战和需求,推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辩论辩题的社会公正
辩论辩题的社会公正正方辩手:社会公正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它保障了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首先,社会公正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只有当每个人都感到自己受到公正对待时,社会才能保持稳定,避免因为不公正而引发的社会动荡和冲突。
其次,社会公正有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和创造力。
当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发展自己的才能和潜力时,整个社会就能够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最后,社会公正也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
只有当每个人都受到公正对待时,才能真正实现人权的保障,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尊严。
名人名句,马克思曾经说过,“社会公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社会公正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经典案例,例如,美国在60年代的种族隔离时期,由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的不公正对待,导致了社会动荡和冲突。
直到民权法案的通过,才逐渐实现了种族平等和社会公正,社会才得以稳定和发展。
反方辩手:社会公正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概念,不同的人对于公正的定义和理解可能存在差异。
首先,社会公正可能会导致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在追求社会公正的过程中,政府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来调节资源的分配,但这往往会导致资源的不均衡分配,一些人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努力而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其次,社会公正可能会限制个人的自由。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政府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来限制个人的自由,这可能会损害个人的权利和尊严。
最后,社会公正也可能会造成社会的僵化。
为了维护社会公正,政府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来限制社会的变革和发展,这可能会导致社会的僵化和停滞不前。
名人名句,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曾经说过,“社会公正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改进。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社会公正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经典案例,例如,中国在文革时期为了追求社会公正,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限制个人的自由和发展,这导致了社会的动荡和停滞。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逻辑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逻辑演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经历了一个逻辑演进的过程,贯穿了思想和实践两个层面。
回顾这个过程,可以看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从最初的理念到逐渐形成具体的政策与制度,再到不断完善和发展,不断地以新的形式和内容体现出来,致力于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
首先,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主要表现为一种理想化的社会目标,强调经济上的资源公平分配,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
但实践证明,这种理念必须与具体国情相结合,否则会导致“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分配,导致资源浪费。
因此,渐渐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逐渐开始转向重视发展机会平等,注重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其次,200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部人民共同享有现代化发展果实,共建共享共治的和谐社会”目标,标志着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进入了更加具体的政策制定阶段。
实现机会平等与资源公平的平衡成为政策实施的目标,助力于改善社会的阶层分化,并加强了社会力量的调节作用。
这个阶段,中国主张把公平正义的价值观与科学技术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适应国际社会的发展势头和中国本身的实践成果,而不断落实公平正义的具体措施。
再次,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也逐渐趋于完善和多元化。
在绿色发展、普惠金融等领域,体现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理念也得到了不断拓展和深化。
例如,《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中指出“快递小哥免费乘坐公交车,以及扶贫地区的汽车等私人行车发放如今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实质性体现”,展现了公平正义理念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
最后,当今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已经成长为一个更具魅力与影响力的理论体系。
通过不断将公平正义理念、制度和发展紧密衔接在一起,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营造更加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助力于实现“新时代”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
社会公平的涵义及理论评述
社会公平的涵义及理论评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民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人们的整体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提升。
当然,与经济社会急剧发展相伴随的,是国内社会矛盾同时日益凸显,诸如富差距拉大、阶层分化加剧、社会冲突与不稳定等等。
当下,国民大众对日益凸显的社会不平等和不公平现象表现极大的不安和不满情绪,使得如何有效协调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权衡成为现阶段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性主题。
当个体受到社会不公平或不公正待遇时,往往会体验到强烈的负性情绪,并伴随有不同程度的过激行为,诸如抱怨、拒绝甚至攻击他人。
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对社会公平开展了数十年研究,已经取得了十分丰硕的研究成果并提出了不平等厌恶理论、情绪满足理论、利他性理论和互惠理论来解释社会公平加工。
本文介绍社会公平的涵义及其研究范式,回顾不同学科对社会公平的理论解释,并分析各种理论对当前中国社会公平的可借鉴性与意义。
1社会公平的涵义及其研究范式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涵。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社会规范,公平概念由来已久。
我国春秋时期便有社会公平思想的记载。
比如,《论语?季氏》中有“不患寡而患不均”。
西方社会对社会公平的理解则要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认为实现公平正义需要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正义即合法、正义即平等和正义是优良政体的核心原则。
现代经济学和心理学研究将公平定义为自我收益与他人收益的比较,强调社会公平是人类追求理想生活的一个永恒主题。
目前研究者采用最后通牒任务(Ultimatum Game, UG)来探究社会公平加工。
该任务由两名玩家共同完成,其中分配者提出双方如何分配特定数目金钱(如10 元)的方案,然后反应者决定是否接受此分配方案:如果反应者接受分配方案,则双方将获得相应的金钱;如果反应者拒绝分配方案,则双方均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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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平正义测评的理论前提与基本逻辑2013年03月18日11:17 来源:《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2年5期作者:麻宝斌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03【内容提要】社会公平正义是执政党、政府和普通民众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
政府需要借助公共政策,通过对公共资源的再分配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就需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测评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现况。
测评的基本前提是厘清相关正义概念的区别,以主观和客观的差距为测评主题,从公正与公平两方面进行客观测量,从公平感与正义观着手进行主观测评,再通过整合数据分析评估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相应公共政策促进社会正义实现的程度,为政府调整公共政策指明方向。
【关键词】社会正义分配正义公平公正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平正义已经成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准则,成为重新凝聚改革共识的价值基础。
政府一般借助相应的公共政策,通过对公共资源的再分配来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
公共政策是政府对社会价值进行的权威性分配,在弥补市场失灵、协调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公共政策质量的高低与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密切相关。
在这种意义上,公共决策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而公共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关键在于客观、准确的信息反馈。
只有掌握了准确的信息,政府才能实现公共政策价值取向的更新,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选择。
为此,需要采取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当前社会公平正义的状况进行测量,其核心是设定较为客观的衡量标准和尺度,全面了解社会公平正义现状和社会公众的主观感受,依此度量和评估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相应公共政策的推行在多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并且通过对社会公平正义状况的动态跟踪为政府评估和调整公共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反馈。
这样,就可以帮助决策者在各种相互纠缠的利益冲突中,确定哪类不公正现象是政府应该首要关注和重点解决的,进而明确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和问题取向,为决策者提供更合理的路径选择。
同时,测评社会公平正义的实际状况,也有助于推进公平正义政策体系的整体优化,改变现有公共政策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若干政策供给不足和制度化程度低的问题。
一、社会正义相关概念辨析:测评起点公平正义问题极其复杂。
在现实中,它表现在政治(如公民平等的投票权)、经济(如收入公平)、社会(如教育公平)和环境(所有人都能免受环境侵害)等诸多领域;在理论上,正义(justice)、公平(fairness)、公正(impartiality)和平等(equality)等几个基本概念相互交织、易于混淆。
要测定社会公平正义状况,首先需要从内涵上厘清这些概念。
笔者认为,“正义”概念具有形而上的道德和伦理蕴涵,可以看做是内涵最广的概念,包含了“公平”与“公正”两方面的内容,而“公平”往往与“平等”、“均等”相联系。
正义本身既是一项道德原则,又是一项伦理原则。
作为道德原则,正义本质上是个人内心向往追求善的道德情感,旨在规范个人行为;作为伦理原则,正义本质上是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规范,旨在建构合理的社会合作体系,为个体的幸福生活提供条件和保证。
因而,正义存在于个人行为和社会关系两个领域,既是对个人行为正当性的追问,也是对社会关系正当性的追问。
直观来看,个人正义的基本要求是一种行为要得到相应的回报,或者一种回报来自相应的行为,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人始终是社会中的人,社会是人类必需的合作形式,因而社会正义往往就成为正义的代名词。
一般而言,社会正义包括分配正义、交换正义和矫正正义等多方面内容,其中分配正义要回答社会基本或主要的福利、利益和物质成果或某种生活负担(税收或劳役)在人们中间进行分配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的问题。
从社会整体层面看,分配正义最具全局性和主导性,可看做是衡量不同社会中正义程度差别的最主要内容。
事实上,理论界对社会正义的实证性研究基本上是围绕分配的不平等展开的。
关于社会资源、社会财富的分配是否正当、合理,有两种不同的思考维度。
一种是强调资源、财富的分配本身是否合理,强调分配的过程、分配的规则和分配的机会是否公正合理;另一种是侧重于资源、财富的分配结果,注重考察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分配、分布是否有差异。
由此,分配正义可分成两类:一类是“形式正义”或“程序正义”,是“作为公正的正义”,指社会成员认为应当用何种程序来决定分配资源的方式,它总是与人们如何贯彻、实行既定原则相关,其作用在于摒弃身份、特权等先赋性因素的影响,保证社会成员能够有参与财富等社会资源分配的平等机会,得到公正的对待;二是“实质正义”,是“作为公平的正义”,倾向于描述人们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资源与利益的分配是否符合某种实质性的标准或原则[1](P7-8)。
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但对于二者可否统一、如何统一、孰轻孰重、孰先孰后的问题,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总体上看,由于特权的存在或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会造成严重的贫富分化,这种状况往往被看做是社会分配不公平。
此时,人们对分配公平的关注程度就会高于对分配公正的重视程度。
从宏观上看,公平的社会分配机制包括三个环节: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的大小进行的分配,在现代社会中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
在初次分配中,人们的基本共识是,主要看分配与劳动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是否相称,贡献多则收入多,反之则收入少。
但对于劳动、资本、知识等要素到底应占怎样的份额,总是会有不断的争论。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把国民收入中的一部分拿出来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险系统进行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
第三次分配是指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制度和机制,是社会互助对于政府调控的补充。
在这个层次上,主要应看一个社会中高收入群体是否承担社会责任,拿出部分财富帮助弱势群体。
如果这三个层次的分配机制都建立起来并有效运作,该社会就大体上可以看做分配比较公平的社会。
从内容上看,分配正义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在参与经济竞争中有着同等的机会,在竞争过程中遵循同等的规则(即公平竞争,本文将其归入公正的范畴),在分配方面能获得与个人所付出的劳动相当的收入。
这样,公平的分配正义就体现为两个方面。
1.起点的平等,即机会是否平等。
对此,人们有基本的共识。
“平等的机会”包括两层含义:(1)作为平等利用的机会平等,表现为交易的平等自由权利,即每个经济主体都具有独立的自由决定权和参与竞争权,任何人不得强行干涉或侵犯,不得以出身、背景、民族、能力、性别等方面的差异来剥夺其参与市场自由交换的平等权利;(2)作为平等起点的机会平等,即为了平等地利用机会,从一开始就应具备平等的物质条件,这需要依靠公平的再分配来实现。
2.终点的公平,即结果是否公平。
但对于结果公平的原则,则有平等原则、需要原则和公平原则之分,其中平等原则也称“齐头式公平”,是最原始的“公平”观念,主张“生而平等的人应当得到平等对待”。
需要原则关注的是绝对量(维持基本生活的供给量)上的得益,这一原则往往在物资比较匮乏时成为主导性原则。
公平原则意指基于人际比较的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关系相等。
在供给能够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或者说进入经济剩余或“奢侈品”领域,尤其是在人们对合作者的投入具有比较充分的信息的时候,公平分配原则的影响范围会越来越大。
二、社会分配正义的存在样态:测评主题人类需要面向未来规定与改造现实,用理想引导自己走向未来。
一方面,人类总是依据一定的正义观念批判和改造现实,并且总是在不断地追求新的理想,因此,现实永远不会完全满足人类的正义要求;另一方面,理想的正义必然不断地被部分地移植到现实世界,通过一系列制度与政策表现出来,社会分配正义的理想不可能完全脱离人的现实生存状态和可能生活。
“正是在不把理想视为现实时,理想才改进着现实”。
基于人自身超越性而形成的理想意义上的正义是“应然正义”,即“应当的”正义,反映了人们对正义的“纯粹的”价值追求。
应然正义的研究主题是“正义应当是怎样的”或“在一个理智的社会成员看来,何为真正的公平”。
基于现实社会条件约束而形成的正义则为“实然正义”,即正义的实现状态和真实世界中人们对公平与正义的主观感受。
一般来说,应然正义与实然正义的统一程度越高,就意味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越高。
这就构成了对社会分配正义进行测评的基本主题。
从理论上说,分配正义意指遵循某种正义原则将某种社会价值(客体)分配到一定范围的社会成员(主体)。
因此,分配正义的核心要素是:分配主体、分配客体和分配原则。
接近或符合分配正义的社会,就是该社会遵循大家公认的分配原则,将应予共享的社会价值分配到了所有应得的社会成员。
也就是说,一个社会中分配正义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分配的实际差距与人们主观愿望之间切近的程度。
既然分配正义包容了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两方面的内容,也就不会存在最优或最理想状态。
一方面,在正义理想或正义原则问题上,不同的社会群体、社会阶级会基于自身的利益和价值体系,对社会公平正义状况形成不同认识与评价;另一方面,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内容不会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人们无法依据某种绝对的、固化的价值原则来评判不同社会群体间正义程度的差别,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状况进行测度,通过比较的方式我们仍然可以衡量不同社会的正义性程度。
从以往对社会正义进行的实证研究成果来看,大体有两条脉络:一是通过系统、全面的测度工作来客观反映各种公正客体在特定主体内分配不均的状况;二是调查特定主体对各种客体分配不均事实的认知情况。
就前者来说,通用的方法是基于统计资料,设计出社会指标体系加以测度。
一般以单位或家庭为测度的基本单位、以规范研究中确定的多元客体为测度对象,再通过对基本单位依据具体特征(如地域、行业、年龄、性别等)的重组来建构特定的主体分类,最终实现对特定主体内多种客体分配不均状况的测定。
人们所熟识的基尼系数便是测度“收入”这一客体在特定人群中分配不均程度的核心指标,也是目前国内外分配正义实证研究中应用最广泛的工具。
就后者来说,即便利用指标体系准确测量到社会分配现存的客观差别,人们对于分配差别状况的主观判断也不会因为有了这个准确的结果而变得一致;这种主观判断上的分歧一旦形成,便成了决策者不得不谨慎对待的客观事实。
因此,还需要通过案例研究和社会调查来采集并解释主体间对不公正的认知差异。
国际社会调查项目(International Social Survey Program, ISSP)和国际社会公正课题组(International Social Justice Project, ISJP)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了运用社会调查探索主体间认知差异的一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