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设备接入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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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设备接入标准规范
视频监控设备接入标准规范
1.1联网接入架构
各类社会单位视频监控资源分布在多个不同的网络环境中,包括行业单位专网或私网、互联网等。公安机关在互联网上建设省市县三级社会单位视频监控接入平台,各类社会单位的视频信息通过互联网接入至县级社会单位视频监控接入平台。即县级社会单位视频监控接入平台,能够整合并统一管理所有不同链路、不同技术要求的社会图像监控资源。未来,随着社会视频监控资源的逐渐增多,有条件的派出所也可建设社会单位视频监控联网接入平台。
县(市、区)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内部署建设社会视频接入平台,用于接入汇聚本辖区的社会视频监控资源。
市级社会视频接入平台级联各县级社会视频接入平台,可管理、监看本市的社会单位视频信息。
省级社会视频接入平台级联各市级社会视频接入平台,可管理、监看全省的社会单位视频信息。
各级平台应搭建于具备固定IP 的互联网环境下,兼顾经济性与多用户同时使用的需求,县级以上平台互联网带宽应不低于50M 。
5.1.1通信协议结构
5.1.1.1概述
视频、音频、数据等信息传输、交换、控制的通信协议的结构见下图所示。 SIP
IP 会话通道
媒体流通道H.264G.711A/G.722.1/G.723.1/G.729/AMR-NB SDP RTP/RTCP RTSP MANSCDP
TCP/UDP
TCP/UDP
图通信协议结构图
联网系统在进行视音频传输及控制时应建立两个传输通道:会话通道和媒体流通道。会话通道用于在设备之间建立会话并传输系统控制命令;媒体流通道用于传输视音频数据,经过压缩编码的视音频流采用RTP/RTCP传输。
5.1.1.2会话初始协议
安全注册、实时媒体点播、历史媒体的回放等应用的会话控制采用RFC 3261(SIP)规定的REGISTER、INVITE等请求和响应方法实现,历史媒体回放控制采用SIP扩展协议RFC2976规定的INFO方法实现,前端设备控制、信息查询等应用的会话控制采用SIP扩展协议RFC 3428规定的MESSAGE方法实现。
SIP消息应支持基于UDP和TCP传输。
5.1.1.3会话描述协议
联网系统有关设备之间会话建立过程的会话协商和媒体协商应采用RFC 4566(SDP)协议描述,主要内容包括会话描述、媒体信息描述、时间信息描述。会话协商和媒体协商信息应采用SIP 消息的消息体携带传输。
5.1.1.4控制描述协议
联网系统有关前端设备控制、设备目录信息等控制命令应采用联网系统控制描述协议(MANSCDP)描述,见GB/T28181-2011附录A。联网系统控制命令应采用SIP 消息MESSAGE 的消息体携带传输。
5.1.1.5媒体回放控制协议
历史媒体的回放控制命令应采用RFC 2326规定的RTSP协议描述,见附录B,实现设备在端到端之间对视音频流的正常播放、暂停、停止、快进/快退播放等远程控制。
历史媒体的回放控制命令采用RTSP协议的PLAY方法。
5.1.1.6媒体传输协议
媒体流在联网系统IP网络上传输时应采用基于RTP的媒体压缩数据封装。
媒体流的传输应采用RFC 3550规定的RTP协议,提供实时数据传输中的时间戳信息及各数据流的同步;应采用RFC 3550规定的RTCP协议,为按序传输数据包提供可靠保证,提供流量控制和拥塞控制。
媒体流的传输应支持基于TCP/UDP的RTP传输。
5.2视音频编解码及传输要求
系统中视频压缩编解码和音频编解码应符合GB/T28181-2011附录E的相关要求,视频编码应支持H.264、SVAC 或MPEG-4 视频编码标准,音频编解码标准应支持G.711或G.723.1或G.729音频编码标准。
5.2.1编码设备技术要求
5.2.1.1标清编码设备技术要求
1、视频编码应支持H.264标准的Main Profile的Level 3.0或以上档次、级别。为更高效地进行图像编码,宜使用H.264标准的High Profile档次,具体配置包括:
a、编码图像分辨率至少应支持CIF、4CIF(或D1)几种分辨率,在信道带宽允许情况下单路视频画面应优先采用4CIF(或D1)及以上分辨率;
b、编码帧率应不小于25 帧/秒,并可调整,支持跳帧编码;
c:应支持活动帧率设置。
c、输出码率应在128kbps-4Mbps 之间自适应调整;在带宽不足情况下,应支持图像质量优先(清晰度优先)或帧率优先(流畅优先)可调;
d、应支持逐行扫描编码,宜支持隔行扫描编码;
e、熵编码方式应至少支持CAVLC,可选支持CABAC;
f、参考帧数量不宜超过2 个;
g、GOP 格式,应支持IPPP 方式,宜支持IBBP,其中IPPP 方式中的I 帧间隔应可调整;
h、不应支持FMO、ASO、Redundant Slice 特性;
i、为支持用户在视频图像质量和图像流畅性之间进行选择,应提供编码参数调节,例如,设置图像大小,设置帧率,设置I 帧间隔等;
2、编码设备应支持H.264视频的PS+RTP/RTCP包输出,RTP包的载荷数据中不能包含非H.264语法元素的私有数据;
3、编码设备对音频编码支持为可选,宜支持音频编码和RTP传输;
4、支持TCP/IP、UDP、IGMP网络协议, 提供单播、组播两种传送方式;
5、编码设备硬件输入/输出接口最低要求:1路CVBS模拟视频信号BNC输入接口,1个10/100M自适应网络RJ45接口,1路RS232/RS485串口(云台、镜头控制);1路数字报警信号输入(可选),1 路音频输入(可选),宜支持光纤接口(可选)。
5.2.1.2高清网络摄像机编码技术要求
1、视频编码应支持H.264标准的Main Profile的Level4.0及以上档次和级别,为更高效地进行图像编码,宜使用H.264标准的High Profile档次,具体配置包括:
a、编码图像分辨率至少应支持1280x720 (720P)、1920x1080 (1080P)两种分辨率,在信道带宽允许情况下单路视频画面的分辨率应不低于720P;
b、编码帧率应不小于25 帧/秒,并可调整,支持跳帧编码;
c:应支持活动帧率设置。
c、输出码率应在512kbps-10Mbps 之间自适应调整;在带宽不足情况下,应支持图像质量优先(清晰度优先)或帧率优先(流畅优先)可调;
d、应支持逐行扫描编码,宜支持隔行扫描编码;
e、熵编码方式应至少支持CAVLC,可选支持CABAC;
f、参考帧数量不宜超过2 个;
g、GOP 格式,应支持IPPP 方式,宜支持IBBP ,其中IPPP 方式中的I 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