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劳动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管理。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由公司的安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保养和更新等工作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第六条公司将按照工作环境和任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认证和检验合格。
第八条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应考虑以下方面:(一)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风险程度,购置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根据员工的身体条件和个人需求,购置合适的尺寸和型号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和保质期限,合理安排购置时间。
第九条公司应确保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员工的实际需要,并保证质量和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按照程序进行,经过严格审核和比较,确保选择性价比最佳的供应商。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前,应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应登记员工的个人信息、发放数量和日期。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工作需要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中,如发现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更换。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第十七条员工应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其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使用完毕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清理和保养,确保其干净整洁,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和防腐处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优秀5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安全帽建筑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
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
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
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
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
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
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
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
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
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
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
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
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将会为员工配备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做到安全防护。
第四条公司将会定期组织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与购置第六条公司将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点,确定必须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第七条公司将于员工入职时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试戴,并与员工签订《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第八条公司将通过公开招标或者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方式采购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二)具有合格的检测报告或认证文件;(三)价格合理公正,实现性价比最大化。
第十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到货后,安全生产部门应进行验收,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实,并填写验收记录。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应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做到个人防护。
第十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在佩戴和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整洁干净,如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定期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劳动保护用品应单人单用,严禁擅自私用他人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任何员工都有权拒绝使用损坏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及时报告安全生产部门,并要求更换。
第十六条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规定的存放地点进行存放,明确专人负责和管理,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完整和安全。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五篇)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合理地管理、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生活、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安全生产,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需要,我公司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员工在工作时应按规定穿戴和使用。
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1、我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统一购置,统一发放,统一回收。
2、员工的工种岗位由财务部审定。
3、员工工作岗位调动时,按财务部的调动通知办理劳动防护用品的增减手续。
各部内部自行调整的岗位或工种。
经财务部批准后进行劳动防护用品调整。
4、从事两个以上工种作业的人员,按主要工种的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到期后更新,调出人员工作服一律收回。
6、员工试用期内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单棉工作服等,试用期内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归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7、对于工作调动拒交劳动防护用品或借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拒不归还的及无故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按购置价格的____%赔偿,如确实丢失,经部门领导证实报财务部审核后可按新旧程度酌情处理。
8、凡脱离本岗(脱离现岗)半年以上者,其工作服使用期限予以延长,其防护用品在此期间一律停发。
9、各部门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做到定期检查,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对于违反规定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10、劳动防护用品由各部门负责人员按季度____领用,按照物品的名称、件数、领用时间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作为今后报领的凭证。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内部防疫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和完善防疫用品的管理制度,确保防疫用品的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篇)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安全防护工作,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在企业劳动过程中使用和管理各类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指为预防劳动过程中产生危害因素对员工造成伤害而使用的各类设备、器具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宁缺毋滥。
只对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安全第一。
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三)预防为主。
通过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预防和避免危害事故的发生。
(四)全员参与。
全体员工都应参与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劳动安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其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分为头部防护用品、眼部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听力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脚部防护用品等。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的特点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其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编制使用计划,并及时进行更新和更换。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规定,企业需保证有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到位。
第九条企业应组织员工参加相应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使用效能。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在真实、有效、合格的前提下进行采购。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第十一条员工在进行劳动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守相关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条件必须符合使用技术要求,不得用于非规定条件下。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满、失效、损坏或者丧失时,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办法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损坏或丢失。
第十五条员工在离岗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归还到指定的仓库或储物间,不得带离工作岗位。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提高劳动防护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派遣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口罩、护目镜、耳塞、耳挂、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防护用品的习惯。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保管、检测、维修和更新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本单位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劳动防护要求来确定。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上按照免费发放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当及时,确保到岗时已佩戴并正确使用。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当建立登记制度,记录领用的时间、数量、种类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当建立领用制度,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领用。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使用的合格和有效。
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发放的用品进行记录和维护。
第十九条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岗位需要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申领劳动防护用品的流程和程序,并公布给员工了解。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1.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3总则3.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3.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3.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4职责4.1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4.2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4.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5防护用品管理要求5.1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5.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5.3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5.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5.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5.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5.7员工调出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6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6.1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6.2工作服6.2.1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和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为____年一套;b)辅助车间工人为____年一套;C)仓库保管,值班工人为____年一套.6.2.2管理人员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a)车间管理人员:基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为____年一套;b)各单位(科室)管理人员____年一件上衣;c)管理干部,现场管理人员为____年一件上衣.6.3防寒防暑用品6.3.1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冬季发给棉大衣,短大衣.使用期限:棉大衣,短大衣,为四冬,由职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补,使用期满领新不交旧.6.4毛巾,肥皂6.4.1工人的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b)辅助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c)仓库保管,值班,各部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6.4.2管理人员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a)车间管理人员按该车间工人标准发给;b)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厂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c)公司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6.5其它6.5.1需要戴平光镜的工种,发给平光镜.因工作损坏有可靠证明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补发.上述工种因本人眼睛老花,近视,不宜戴平光镜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可发给花镜,近视镜.如自购按普通花镜,近视镜,费用报销,但每副最多不得超过____元.6.5.2需要戴防尘口罩的工种,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发给.6.5.3有伤害头部危险的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发安全帽.____天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每年配发一双绝缘鞋.6.5.5其它防护用品根据需要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备,无标准规定的,经生产管理部审核后配备.____个人防护用品的赔偿7.1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7.2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不补,也不赔偿,确实影响生产安全者,经生产安全部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公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下表规定赔偿.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和管理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措施。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篇)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质条件。
各涉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2、劳动用品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单位的所有工种和类别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相关部门采购并按规定发放,制定发放标准细表,任何个人与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发放标准、数量等。
3、全体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清洁、整齐,树立单位良好形象。
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对不正当使用行为,经教育不改正者,予以处罚。
4、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丢失或失去其应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补发或更换。
5、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在发放前要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6、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凡规定以旧换新的物品,一定要交旧换新;凡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物品,按原价及应使用的年限折旧赔偿。
7、在使用期限内离岗时,每位员工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本单位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并按一定比例折价。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通过该制度,企业能够合理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从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员工福利。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配备标准1. 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头盔、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安全带等。
根据不同工种和工作环境的特点,企业需要确定不同职业岗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并且确保这些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2. 防护设施设备防护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安全网、安全标示、警示灯等。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发放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发放、使用、保管和报废。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职业病等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各类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采购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工种、岗位和作业特点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分级,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方案。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进行谈判或竞争性招标,确保价格合理、品质可靠。
第七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并确保能够满足员工的实际需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工种、岗位和作业特点进行发放,并进行登记记录。
第九条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适合员工的体型,并保证舒适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改动和篡改。
第十一条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尽快更换或补充。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更新和报废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其使用效果和品质。
第十四条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时,应检查是否状况良好、有无过期和损坏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由保管人员负责监管其使用期限,一旦超过使用期限或者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新,根据使用状况和技术情况,及时更换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作业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
二、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单位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保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保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四、劳保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管理台账保存期限应到工程完全竣工后。
以保证劳保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工程项目部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保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188)、《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保用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项目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
七、工程项目部应当按照劳保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
八、工程项目部采购劳保用品时,应查验劳保用品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报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采购劳保用品时,应当向劳保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有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保用品不得采购。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劳动防护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水平,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用品配备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劳动岗位的危险程度和劳动防护需要,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眼防护用品、耳防护用品、口罩、手套、安全鞋等。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的危险特点,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和配备标准。
第三章用品管理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存放、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存放,防止污损、变质和损坏,保证使用效果。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分类存放,明确标志,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使用效果。
第四章用品使用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操作或擅自摘除、更换。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地方应保持清洁和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和交叉使用。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处理和改进。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
第五章用品更新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到期应及时更换。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用品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更新时间和更新方式。
第十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六章督察检查第二十条劳动保护行政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劳动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将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在本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解释权归本单位安全部门负责。
第二章劳动防护设施管理第六条劳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具、防护服、安全帽等。
第七条本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风险情况,确定需要使用的劳动防护设施的种类和数量,并将其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劳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和有效。
第九条本单位应向职工提供必要的培训,让职工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设施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设施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使用,如有发现设施损坏或存在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配合使用劳动防护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或修改设施。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第十二条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防护鞋、耳塞、呼吸器、防护手套等。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风险情况,确定需要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并将其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完好和有效。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向职工提供必要的培训,让职工掌握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职工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使用,如有发现用品损坏或存在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职工应当配合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私自拆卸或修改用品。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一)、目的和范围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订立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1、为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
各种劳动用品是保护矿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佑襄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2、各种劳保用品是依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
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需按规定发放。
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枣矿集团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依据生产操作条件而订立。
随着操作条件的变化而调整。
4、凡上岗操作的职工必需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配戴使用。
(三)、职责1、经营管理部工资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订立。
2、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管理方法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标准符合实际要求。
2、依据需要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劳保用品,并设置台帐。
3、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矿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
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当。
特殊情况,必需持有生产技术部领导批准的领料单才略领用。
4、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需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设有专职人员管理,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需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6、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劳保用品,职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需按要求正确配备使用。
7、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防尘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常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8、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发放标准,不得人为扩大发放范围和擅自提高发放标准。
特殊作业工种的防护用品要严格依照《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管理方法》执行。
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作业场合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我企业员工相关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业单位。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尘口罩等各类劳动防护装备。
企业在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每个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种的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技巧。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管理制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更新、发放等相关情况,并保留相应的凭证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种特点、岗位风险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企业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与生产企业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并约定质量验收标准和购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调配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其充足供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相关岗位员工按关键控制点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员工在从事危险作业时能够得到有效的防护。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所学到的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详细版)
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进入公司工作场所的相关方。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穿戴、携带、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
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按照员工工作岗位、作业环境及作业特点,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公司应为员工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耳塞、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回收、报废等管理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员工的使用要求第九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拆卸、调整、更换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员工应爱护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转借、损坏或丢失。
第十一条员工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员工进行培训教育。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十五条因员工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劳动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和发放标准的制定。
3.2供应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新员工必须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按标准发放。
3.5防护用品是在工作中使用的,因病或其他原因脱离岗位停发其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3.6职工进入生产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3.7仓库部须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并做好内部调节管理。
3.8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作他用。
3.9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3.10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
____公用防护用品及抢修作业计划外的防护用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部门、各单位认真负责,严格执行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做好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劳动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和安全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度,加强对劳动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定本劳动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劳动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用品的选择和配置1.根据工作任务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所需劳动和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2.选择劳动和防护用品时,应考虑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规定和要求。
3.为员工配备合适的劳动和防护用品,并按照实际需求进行定期调整和更换。
四、用品的发放和归还1.员工在入职时,公司应向其发放相应的劳动和防护用品,并确保其了解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员工在离职时,应将所发放的劳动和防护用品归还公司,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3.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所发放的劳动和防护用品,严禁私自转让、丢失或故意破坏。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发放和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二」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安全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便利、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预防、减轻工作过程中对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造成的损害,或者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作用的设施、设备、材料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一)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服、安全带、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二)安全标志、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三)消防器材、疏散通道、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四)防护网、隔离栏、护栏等防护设施;(五)通风设备、吸毒设备等环境治理设施。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工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劳动者个体的特殊需求来确定。
第七条选择劳动防护用品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劳动者的个人特点,如性别、身高、体重等;(二)工作环境的特点,如温度、湿度、光照条件等;(三)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噪音、尘土、有害气体等;(四)安全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和标识。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人员。
第十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维护、更新和替换,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可用。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保管、领用和归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接受必要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培训,并确保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将劳动防护用品用于工作岗位,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私自带离工作岗位。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检测第十四条单位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和检测,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满足要求。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员工劳动保护,提高工作安全性和健康环境,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公司将安全放在首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保护员工身体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2.预防为主。
在工作中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工作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个体化管理。
根据不同工种和不同风险等级,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4.穿戴到位。
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配备到位。
公司提供适量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使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项目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全权配备。
员工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类型和风险评估提供;(2)由于工作需要,一些特殊岗位可能需要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指导。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1)公司设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储存、配发、报废等工作;(2)员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需要签订领取单,并按规定使用,妥善保管;(3)员工使用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归还指定地点;(4)对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巡检,发现有损坏、失效的用品及时更换;(5)员工对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清洁,如有损坏应维修或更换。
四、员工责任和权益1.员工有义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穿戴到位、使用正确、保持清洁、妥善保管。
2.员工有权要求配备符合工作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或有损坏、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或管理人员报告。
4.员工应按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五、违规处罚1.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2.对于严重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范本(6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范本1、目的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具)的所有个人。
3、职责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标准》。
3.2安全部负责审核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资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3.3安全部/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3.4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制度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3.5员工个人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程序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
应当节约、合理使用,注意保护,防止浪费。
在规定期限(一般为一年内)恢复原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经人事行政部批准补发部分大件劳动防护用品(如棉服、工作皮鞋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不再补发。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任何人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4.3采购(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产品合格证4.4发放和领用如果发放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确实不能适用,还可以另发放其所必需的防护用品,作为备用。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护员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侵害,提高劳动者劳动生产率,设立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在工作中需要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操作岗位。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 公司将根据操作岗位的具体要求,统一审购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相应的购买渠道和报废办法。
2. 公司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目录,明确各岗位应佩戴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等。
3. 公司应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保证其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
4. 公司将对新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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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员工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员工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能划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各有关部门必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门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执行。
2、负责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选型、采购、发放、管理建档工作,其中选型过程要充分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既要体现公司形象和职业特点,同时达到防护功能上的要求;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国家认可检验合格的产品。
3、负责处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中的特殊问题;
4、检查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确保达到安全生产的需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1、及时将新进员工的报到日期、所在部门、岗位工种及工种变更情况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检查各单位员工休假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计划财务部门
1、根据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筹措采购资金。
2、监督劳保费用的开支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第三条员工个人和公共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范围及标准。
(一)发放原则: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既要考虑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又要体现勤俭节约的原则。
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根据员工各自的劳动环境、劳动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几种作业的员工、应按其主要工种发给劳保用品。
4、员工脱产学习或病事假6个月以上者,其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应相应延长。
5、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
6、公共防护用品(如防毒器材、安全带、绝缘手套等)的配置,根据工种、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7、外单位来本公司培训、实习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派出单位负责。
(二)发放范围
与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含)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发放标准
序号岗
位
类
别
劳
保
服
职
业
服
防
寒服劳保鞋绝缘鞋安全防护帽防护眼镜雨衣
毛巾洗衣粉等手套工装1 带气抢险作业人员
1年
2
年1
套5年1套根据需要根据需要根据需要
1件2年1双每月1套每月2双帆布手套3
年1
套2 生产人
1年1套2
年1
套5年1套根据需要根据需要根据
要2年1件2年1双每季1套每月1双3
年1
套3 综合服
厅收费人员2
年1
套5年1套根据需要根据
需要半年1套3
年1
套4 生产一线管理人员根据
要2
年1
套5年1套根据需要根据需要3年1件3年
半年1套3
年1
套5 机关生产管理人员根据
要2
年1
套5年1套根据需要根据需要4年1件4年
半年1套3
年1
套6 机关管理人员根据需要
年1
套5年1套根据需要根据需要半年1套3
年1
(四)价格控制(如因物价因素导致标准偏低或偏高时,按市场价适时调整)
劳保服控制在250元/套以内。
职业服控制在1000元/套以内。
防寒服控制在800元/件以内。
劳保鞋控制在180元/双以内。
安全防护帽控制在50元/顶以内。
防护眼镜控制在50元/付以内。
雨衣控制在200元/套以内。
雨鞋(绝缘鞋):控制在100元以内。
手套控制在10元/双以内。
清洁用品:毛巾1条、洗衣粉1袋、肥皂2块为一套,控制在60元/套以内。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年限不同。
(二)个人用劳保用品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变买或转赠。
(三)员工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按各自工种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
如违反穿戴规定,单位检查发现的,扣款10元/次;公司检查发现的,除扣款10元/次外,还将在安全目标考核时,扣所在单位0.5分/人。
(四)个人劳保用品遗失需要补发时,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并由本单位证明,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差后,方可补发,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抢险救灾造成劳保用品损坏,确实不能使用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调查确认属实、出具证明,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重新补发。
(六)配发有公共防护用品的岗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公共防护用品的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或检验,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公共防护用品如有检验不合格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七)公共防护用品(如防毒器材、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是员工在日常生产、作业或遇到突发事故时,为保自身安全,需要使用的必须品,只配发到岗位,不配发给个人。
(八)公司所属各单位,统一执行公司制定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实物采购、发放,统一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费用由各单位承担,按规定进入生产成本。
第五条保健津贴的发放与管理
(一)保健津贴是为在高温、有毒有害、有粉尘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增加抵抗职业伤害的一项劳动保护性津贴。
保健津贴的管
理工作由
员工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第2页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二)保健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由安全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各单位商定,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各单位在保健津贴的发放过程中不准擅自提高发放标准。
(三)人力资源部应做好享受保健的各工种在册员工人数的统计建档工作,按照规定标准,控制保健津贴发放总额,保健津贴由财务部门统一发放。
(四)享受保健津贴的员工,因工作需要连续工作8小时及其以上者,只能享受一天的保健津贴。
(五)代培人员、大专院校实习生,保健津贴自理。
第六条清凉饮料发放标准及管理
(一)清凉饮料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实际发放时,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清凉饮料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
(三)在岗在册员工,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清凉饮料,如缺勤半月以上;取消当月的清凉饮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