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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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及时消除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对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制建设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促进全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解决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
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遏制建设施工中坍塌、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实现“两零一好”目标(全镇建设施工领域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事故零伤亡,全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
全镇房屋(包括农村危旧房改造)、公路(包括村、社道路)、电力与通信、水利等所有建设施工领域。
四、整治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整治重点
1.施工资质: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不具有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许可证过期,将建设项目层层发包、转包、分包及托管、代管、挂靠等非法违法行为。
2.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整治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岗前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违法行为。
3.专项施工方案管理:重点整治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高陡边坡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不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不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不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不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未经验收合格后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等违法行为。
4.安全防护:重点整治不按规定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井口)、“五临边”(X台或阳台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屋面周边和坑、沟、槽边)安全防护不到位;桥梁施工违规使用起重机械运载人员,限位装置不全或无效使用等违法行为。
5.施工临时用电:重点整治在建项目与外电线路的垂直、水平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不按标准采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专用开关箱不按标准配置“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如下:组长:邹亚平镇长副组长:郭嘉靖副镇长(分管安全)X副镇长成员单位:党政办、安全办、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信访办、食药办、国土站、林业站、交管站、规建站、社保站、水利水产、农业站、畜牧站、文广站、学校、卫生院、电管所、电信、移动、信用、邮政、各村委会、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开展。
1.镇规建站牵头组织对房屋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2.镇交管站牵头组织对公路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3.镇水管站牵头组织对重点水利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4.派出所牵头组织对电力和通信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5.镇安办负责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督检查。
6.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
7.村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1月2日至4月20日)。各村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所有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也要在本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1日至8月31日)。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对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
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定人、定责、定时限、定资金、定措施”,实行限期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9月1日至11月1日)。各村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建设工程督查检查和指导,对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四)总结巩固阶段(11月2日至12月15日)。各村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开展“回头看”,督促责任单位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工程安全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配合抓,落实专人具体抓。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村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要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与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