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电梯规范
无障碍规范
无障碍规范1.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每50套宜设2套无障碍住房多层,低层住宅及公寓建筑,每100套宜设2~4套无障碍住房宿舍建筑应在首层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1间2. 坡度宽度高度长度平台无障碍入口1:50(2001)1:30(2012)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1:20 ≥1.5m 1.5m 30m(2001)1.2m 24m(2012) ≥1.5m有台阶的建筑入口1:12 ≥1.2m 0.75m 9m3.入口门厅、过厅设双道门时,门窗同时开启门距(2012年版要求≥1.5m)小型公建及多底层无障碍住宅≥1.2m大中型公建及中高层住宅≥1.5m4.所有高查处(室内与室外、房间与卫生间)≤15mm 以斜面过渡5.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旋转门一侧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门宽≥0.8m 自动门≥1.00m(完成后,施工图门洞放宽100~200)门把手一侧,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2011,住宅省标2006)0.4m (2012)门扇内外1.5m回旋空间通道≥1.2m 大型公建≥1.8m 室外≥1.5m 6.楼梯: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突缘为直角形的踏步公建宽度≥1.5m 两侧应设扶手居住≥1.2m 两侧应设扶手踏步的宽度和高度略小于民用通则宽度≥280 高度≥150(2001)≥280 ≥160(2012)有电梯可不考虑(至少一部)无电梯建筑楼梯做无障碍设计室外台阶100≤h≤150 宽度≥3007.坡道、台阶、楼梯两侧扶手高度0.85m~0.9m双扶手,上层850~900 下扶手650~700起点和终点外延伸300mm 扶手内侧距墙40mm8.候梯厅深度≥1.5m(2012)≥1.8m(2001) (公建及设病床梯的2012)电梯与楼梯公用厅≥2.1m 进楼梯要从电梯前过(至少一部电梯做无障碍)电梯门洞净宽≥900mm 门开启净宽≥800mm轿厢深度≥1.4m 宽度≥1.1m9.无障碍厕所2m×2m 面积不应≤4㎡侧位 2m×1.5m 不应小于1.8m×1.00m10.无障碍沐浴间、无障碍客房、无障碍住房及宿舍、居住绿地及场地配套轮椅席位(报告厅、观众厅、审判厅)占地面积1.1m×0.8m11.残疾人车位地面坡度≤1:50,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1.2m的通道应设在离建筑入口及车库最近的位置12.住宅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需进行无障碍设计(高层及中高层包括轿厢)包括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无障碍住房(2005住标,住省标2006)设电梯的居住建筑,每居住单元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13.停车≤100辆1个无障碍车位>100辆≥1%为无障碍车位办公、科研、司法建筑:报告厅轮椅席位≤300 1个审判厅>300 ≥0.2%且≥2无障碍楼梯教育建筑(幼儿园、学校):合班教室,报告厅,剧场轮椅坐席≥2个至少1部无障碍楼梯医疗康复建筑应有1部无障碍楼梯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楼梯均为无障碍楼梯(养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等)电梯均为无障碍居室、浴室均为无障碍体育建筑供观众使用的楼梯均为无障碍楼梯设电梯时至少一部为无障碍停车位数轮椅席位≥观众席位总数的0.2%无障碍通道≥60m时宜设休息区,无障碍休息区文化建筑无障碍休息区无障碍通道≥60m时宜设休息区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宜为无障碍楼梯公共餐厅2%活动座椅观众厅≤300席1个轮椅席位>300席≥0.2%且≥2个商业服务建筑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无障碍客房<100间1~2间(宜配导盲犬休息设施)100~400间2~4间>400间≥4间汽车客运站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公共停车库(场)Ⅰ类>300辆≥2%Ⅱ、Ⅲ类 50~300辆≥2%且>2个Ⅳ类≤50辆≥1个。
无障碍电梯规范.docx
无障碍电梯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 ,必须设无障碍电梯。
设计候梯厅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如下:候梯厅深度大于或等于1.80m;按钮高度0.90-1.10m;电梯门洞净宽度大于或等于0.90m;显示与音响能清晰显示轿厢上、下运行方向和层数位置及电梯抵达音响;每层电梯口应安装楼层标志 ,电梯口应设提示盲道。
电梯轿厢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如下:电梯门开启净宽大于或等于0.80m;轿厢深度大于或等于1.40m ,宽度大于或等于1.10m;轿厢正面和侧面应设高0.80-0.85m 的扶手;轿厢侧面应设高0.90-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
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计 ,指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 ,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 ,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
国际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较多 ,对与电梯来说 ,具体的要求主要是入口净宽均应在0.8米以上 ,以便于轮椅进入。
使用方法一、电梯在各服务层站设有层门、轿厢运行方向指示灯、数学显示轿厢、运行位置指层器和召唤电梯按钮。
电梯召唤按钮使用时 ,上楼按上方向按钮 ,下楼按下方向按钮。
二、轿厢到达时 ,层楼方向指示即显示轿厢的运动方向 ,乘客判断欲往方向和确定电梯正常后进入轿厢 ,注意门扇的关闭 ,勿在层门口与轿厢门口对接处逗留。
三、轿厢内有位置显示器、操纵盘及开关门按钮和层楼选层按钮。
进入轿厢后 ,掀按欲往层楼的选层按钮。
若要轿厢门立即关闭 ,可掀按关门按钮。
轿厢层楼位置指示灯显示抵达层楼并待轿厢门开启后即可离开。
四、本电梯额定载重为13人 ,不能超载运行 ,人员超载时请主动退出。
五、乘客电梯不能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绝对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品。
六、当电梯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时 ,应保持镇静 ,可拨打轿厢内救援电话 ,切不可擅自撬门 ,企图逃出轿厢。
无障碍设计规范2023
1.0.4 城市无障碍设计在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 合城市的总体发展要求,应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城市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2 术语 2.0.1 缘石坡道 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 便行人进入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 tactile ground surface indicator 在人行道上或其他场所铺设的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觉障碍者产生盲 杖触觉及脚感,引导视觉障碍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 directional indicator
安装在无障碍设施上或设施附近固定部位上,采用盲文标识以告知信息的铭 牌。
2.0.31 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audible pedestrian signals for street crossing
通过语音提示系统引导视觉障碍者安全通行的音响装置。 2.0.32 语音提示站台 bus station with intelligent voice prompts 设有为视觉障碍者提供乘坐或换乘公共交通相关信息的语音提示系统的站 台。 2.0.33 信息无障碍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通过相关技术的运用,确保人们在不同条件下都能够平等地、方便地获取和 利用信息。 2.0.34 低位服务设施 low height service facilities 为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而设置的高度适当的服务设施。 2.0.35 母婴室 mother and baby room 设有婴儿打理台、水池、座椅等设施,为母亲提供的给婴儿换尿布、喂奶或 临时休息使用的房间。 2.0.36 安全警示线 safety warning line 用于界定和划分危险区域,向人们传递某种注意或警告的信息,以避免人身 伤害的提示线。
图解《无障碍设施规范GB-50763-2012》
无障碍对象:有障碍者、老弱病残孕
无障碍分布:6类场所
城市道路 城市广场 城市绿地 居住区、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历史文物保护建筑
无障碍要求:16处构造
无障碍要求:16处构造
无障碍要求:16处构造
无障碍分布:6类场所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1.缘石坡道 2.盲道 3.无障碍出入口 4.轮椅坡道
主要案例:
1、城市道路 2、城市广场 3、室内通道 4、公共厕所
缘石坡道
1 缘石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 (2 )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没有高差;当有高差时,高出车行
道的地面不应大于10mm; (3) 宜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 : 20; (2 )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 : 12; (3) 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均不应大于1 : 12 。 3 缘石坡道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 20m; (3 )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均不应小于1. 50m 。
牌应与元障碍设施标志牌形成引导系统,满足通行的连续性。
城市绿地
城市绿地实施范围 城市绿地进行元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城市中的各类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 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等; 2 附属绿地中的开放式绿地 3 对公众开放的其他绿地。
实施部位和设计要求
1.公园绿地停车场的总停车数在50 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 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 位, 100 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2 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100 辆以上时应 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2% 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无障碍电梯规范
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
设计候梯厅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如下:候梯厅深度大于或等于1.80m;按钮高度0.90-1.10m;电梯门洞净宽度大于或等于0.90m;显示与音响能清晰显示轿厢上、下运行方向和层数位置及电梯抵达音响;每层电梯口应安装楼层标志,电梯口应设提示盲道。
电梯轿厢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如下:电梯门开启净宽大于或等于0.80m;轿厢深度大于或等于1.40m,宽度大于或等于1.10m;轿厢正面和侧面应设高0.80-0.85m的扶手;轿厢侧面应设高0.90-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
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计,指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
国际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较多,对与电梯来说,具体的要求主要是入口净宽均应在0.8米以上,以便于轮椅进入。
使用方法一、电梯在各服务层站设有层门、轿厢运行方向指示灯、数学显示轿厢、运行位置指层器和召唤电梯按钮。
电梯召唤按钮使用时,上楼按上方向按钮,下楼按下方向按钮。
二、轿厢到达时,层楼方向指示即显示轿厢的运动方向,乘客判断欲往方向和确定电梯正常后进入轿厢,注意门扇的关闭,勿在层门口与轿厢门口对接处逗留。
三、轿厢内有位置显示器、操纵盘及开关门按钮和层楼选层按钮。
进入轿厢后,掀按欲往层楼的选层按钮。
若要轿厢门立即关闭,可掀按关门按钮。
轿厢层楼位置指示灯显示抵达层楼并待轿厢门开启后即可离开。
四、本电梯额定载重为13人,不能超载运行,人员超载时请主动退出。
五、乘客电梯不能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绝对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品。
六、当电梯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时,应保持镇静,可拨打轿厢内救援电话,切不可擅自撬门,企图逃出轿厢。
七、乘客不准依靠轿厢门,不准在轿厢内吸烟和乱丢废物,保持轿厢内的清洁与卫生。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无障碍设计是指通过合理的建筑设计和设施设置,为身体有残疾或行动不便的人士提供一个无障碍的环境,使他们能够自主、方便地进出、活动和使用建筑物、设施和服务。
为了确保所有人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建筑物和其相关设施的使用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本文将介绍一些普遍适用的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1. 建筑物入口设计要求1.1 建筑物应设有无障碍通道,用于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进出。
1.2 通道应保持平坦,无障碍物,宽度应满足轮椅及其他辅助设备的通过要求。
1.3 通道入口处的门应宽度适宜,方便轮椅通过,并设有自动开关装置。
1.4 通道入口处应有垂直高差不大于2厘米的坡道或无障碍设施,以便轮椅等辅助设备的使用。
2. 建筑物内部设计要求2.1 建筑物内的走廊、门厅等公共空间应宽敞,不得有凸出的墙角或其他障碍物。
2.2 地板应平整、防滑,对于视力有障碍的人士来说,应有明显的地面标识,引导他们进行导向。
2.3 电梯应设有无障碍按钮和标识,以方便视力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2.4 楼梯应设有扶手,必要时应有无障碍电梯或斜坡供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2.5 建筑物内的卫生间应设有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厕位、无障碍洗手间和无障碍镜子。
3. 建筑物服务设施设计要求3.1 无障碍停车位应设在离建筑物入口最近的位置,并配有上下车辅助设施。
3.2 建筑物内部的服务台、工作台等应相对较低,以方便轮椅用户咨询和办理业务。
3.3 建筑物内的紧急疏散通道应满足行动不便人士的疏散需求,设有适当的无障碍设施。
3.4 建筑物内的公共交通设施应具备无障碍特点,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4. 建筑物外部环境设计要求4.1 前院、广场等建筑物外部空间应平坦,便于行动不便人士的进出和活动。
4.2 公共道路和人行道上应设有无障碍斑马线、无障碍斜坡等设施,方便人士横穿道路。
4.3 建筑物外部的照明设施应亮度适宜,确保行动不便人士能够清晰地看到周围环境。
老版无障碍设计标准
老版无障碍设计标准老版无障碍设计标准是指2006年发布的《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577-2006),下面是该标准的详细内容:1. 总则:- 无障碍设计的目标是为了满足所有人的使用需求,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群体。
- 无障碍设计应当遵循平等、尊重和包容的原则。
2. 建筑环境:- 建筑物的主入口应当设置无障碍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坡度不应大于1:12。
- 建筑物内的楼梯应当设置扶手,扶手高度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 建筑物内的电梯应当设置无障碍按钮和指示标志,按钮高度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 建筑物内的卫生间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马桶和洗手池。
3. 室内环境:- 室内的通道宽度应当满足无障碍通行的要求,不应有障碍物阻挡。
- 室内的门宽度应当满足无障碍通行的要求,门槛高度应当不超过2厘米。
- 室内的照明应当充足,避免出现强烈的反射和阴影。
- 室内的地面应当平整,避免出现凹凸不平的情况。
4. 设备和设施:- 设备和设施的控制按钮应当设置在易于触及的位置,高度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 设备和设施的标识应当清晰可见,包括图案、文字和颜色。
- 设备和设施的使用说明应当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5. 信息传达:- 信息传达应当使用多种形式,包括文字、图案、声音和触觉。
- 信息传达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读,字体大小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 信息传达的图案应当简洁明了,易于理解。
以上是老版无障碍设计标准的详细内容,该标准主要关注建筑环境、室内环境、设备和设施以及信息传达方面的无障碍设计要求,旨在提高建筑和设施的可访问性,满足残疾人和其他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
(完整版)无障碍设计规范
(完整版)⽆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障碍设计规范1总则1.0.1 为建设城市的⽆障碍环境,提⾼⼈民社会⽣活质量,确保⾏动不便者能⽅便、安全使⽤城市道路和建筑物,⽤以进⾏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区,以及有残疾⼈⽣活与⼯作场所的⽆障碍设计。
1.0.3 供⼈们⾏⾛和使⽤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助⾏器者的通⾏与使⽤要求。
1.0.4 根据⽆障碍环境建设的⽤途和⽬的,⽆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缘⽯坡道curb ramp位于⼈⾏道⼝或⼈⾏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道路缘⽯带来的通⾏障碍,⽅便乘轮椅者进⼊⼈⾏道⾏驶的⼀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在⼈⾏道上铺设⼀种固定形态的地⾯砖,使视残者产⽣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和辨别⽅向以及到达⽬的地的通道。
2.0.3 ⾏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表⾯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继续⾏⾛的盲道。
2.0.4 提⽰盲道⽬warning blind sidewalk表⾯呈圆点形状,⽤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的盲道。
2.0.5 ⼈⾏通道passage在城市⼴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的道路。
2.0.6 ⽆障碍⼊⼝barrier-free entrance不设台阶的建筑⼊⼝。
3城市道路⽆障碍实施范围3.1 道路与桥梁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障碍设计的范围3.2 ⼈⾏道路3.2.1 ⼈⾏道路的⽆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无障碍规范
无障碍规范无障碍规范是指为了提供便利、安全和平等的使用环境,针对身体或智力上的障碍人群所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以下是一份包含1000字的无障碍规范:一、建筑环境:1. 在建筑物入口处设置无障碍通道,确保能够容易进出,通道宽度不低于1.2米,并提供无障碍标识。
2. 在建筑物内设置无障碍卫生间,确保卫生间门宽度为0.9米以上,马桶高度符合标准。
3. 楼梯口设置扶手,扶手高度为0.8米以上,以便于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4. 在电梯出入口设置无障碍标识,并确保电梯内部空间能够容纳轮椅和其他辅助工具。
5. 在建筑物内设置斜坡通道,并确保坡度适宜,以方便行动不便的人上下。
二、交通环境:1.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无障碍座位,并留出空间给轮椅和其他辅助工具使用。
2. 在公共交通站点设置无障碍标识,并提供候车区域的遮阳设施。
3. 在人行道设置无障碍下穿设施,以确保行动不便的人士能够安全横穿道路。
4. 在交通信号灯上设置声音提示,以便视障人士能够听到信号指示。
5.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语音报站系统,并确保声音清晰可听,方便听障人士获取到相关信息。
三、信息环境:1. 在公共场所设立无障碍信息咨询台,以提供相关服务和信息。
2. 在室内外易于触摸的位置设置无障碍地图,以帮助视障人士获得相关信息。
3. 在电子设备上提供可调节的字体大小和语言选项,以适应不同群体的需要。
4. 在公共场所设置无障碍wifi,使行动不便的人士能够方便地连接网络。
5. 在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上提供无障碍功能,包括语音导航、屏幕阅读和字幕选项。
四、服务环境:1. 提供无障碍服务窗口,以便行动不便的人士能够得到便捷的服务。
2. 培训服务人员,提高其对于行动不便人士的关注和服务意识。
3. 提供辅助设备,如轮椅、助听器和放大器等,以方便行动不便人士的使用。
4. 在公共场所设置无障碍休息室,为行动不便人士提供必要的休息和舒适空间。
5. 加强无障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于无障碍事业的认识和理解。
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4.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扶手设计要点: A.扶手高度应为0.90m, 当上下设时,下层扶手高度为0.70m; B.扶手应连贯设置,起点和终点处应延声伸0.40m;
—建筑设计规范—
C. 人行天桥下面的三角空间区域对视残这是一个危险区,易发生碰撞,因此,高度 在2m以下的范围内应装防护栏,并在结构边缘外侧设款0.300.60m的提示盲道 ;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3.道路交叉口缘石坡道的布置: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二)盲道 1.盲道分行进盲道(导向砖)和提示盲道(位置砖)两种: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2. 行进盲道设计要点: (1)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时,行进盲道以设在距围墙、花台或绿
地带0.25-0.50m处; (2)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在距树池0.25-0.50m处; (3)人行道没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m; (4)行进盲道宽度宜为0.30-0.60m;
(3)入口平台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4)门厅和过厅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2.坡道(在无障碍设计规范中指轮椅坡道) 一般类型 :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
(1)轮椅坡道的形式
—建筑设计规范—
图解《无障碍设施规范GB-50763-2012》
1、城市道路 2、城市广场 3、室内通道 4、公共厕所
缘石坡道
1 缘石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 (2 )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没有高差;当有高差时,高出车行
道的地面不应大于10mm; (3) 宜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 : 20; (2 )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 : 12; (3) 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均不应大于1 : 12 。 3 缘石坡道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 20m; (3 )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均不应小于1. 50m 。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立体交叉中人行系统均应进行 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施应沿行人通行路径布置。 人行系统中的无障碍设计主要包括人行道、人行横道、 人行天桥及地道、公交车站。
人行道
1、人行道处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各种出人口位置必须设置缘石坡道; 人行横道两端必须设置缘石坡道; 2、人行道处盲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城市主要商业街、步行街的人行道应设置盲道; 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周边道路应设置盲道; 坡道的上下坡边缘处应设置提示盲道; 道路周边场所、建筑等出入口设置的盲道应与道路盲道 相衔接; 3、人行道的轮椅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行道设置台阶处,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 轮椅坡道的设置应避免干扰行人通行及其他设施的使用。 人行道处服务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服务设施的设置应为残障人士提供方便; 2 宜为视觉障碍者提供触摸及音响一体化信息服务设施; 3 设置屏幕信息服务设施,宜为昕觉障碍者提供屏幕手语 及字幕信息服务; 4 低位服务设施的设置,应方便乘轮椅者使用; 5 设置休息座椅时,应设置轮椅停留空间。
无障碍电梯安全生产规范
无障碍电梯安全生产规范无障碍电梯安全生产规范无障碍电梯是一种为了方便身体有特殊需求的人群而设计的电梯。
为确保无障碍电梯的安全运行,需要有一套严格的生产规范。
本文将围绕无障碍电梯的安全生产规范展开,详细介绍各个方面的要求。
一、设计规范1. 空间要求:无障碍电梯应提供足够的空间,以便携带轮椅或其他辅助设备的人员能够顺利进出电梯。
2. 按钮高度:无障碍电梯的按钮高度应适中,以方便坐在轮椅上的人员能够轻松操作。
3. 紧急按钮:无障碍电梯应配备紧急按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停机救援。
二、制造规范1. 品质检测:对无障碍电梯的各个部件进行严格的品质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2. 使用材料:无障碍电梯的结构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力,能够承受额外的负荷。
3. 安全装置:无障碍电梯应配备安全装置,如防坠器、防撞门等,以确保乘客的安全。
三、安装规范1. 安全间距:无障碍电梯的安装位置应有足够的安全间距,以保证电梯不会与其他设施相互干扰。
2. 停靠层位:无障碍电梯的停靠层位应设置在方便乘客进出的地方,同时符合建筑规范。
3. 示意标识:无障碍电梯的入口处和按钮处应设置明显的示意标识,方便乘客找到电梯。
四、维护规范1. 定期检查:对无障碍电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各个部件的正常工作和安全性能。
2. 持续监测:设立电梯监控系统,及时监测电梯的运行状况,做到事前预警和事后分析。
3. 紧急救援: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发生故障或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并保证乘客的安全。
五、培训规范1. 操作培训:无障碍电梯的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掌握电梯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 乘客培训:为需要使用无障碍电梯的乘客提供相应的培训,让他们了解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无障碍电梯。
无障碍电梯安全生产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特殊需求人群的出行安全至关重要。
各个环节的规范都应严格遵守,以确保无障碍电梯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这一群体提供更加便利和安全的出行方式。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详细解读
GB55019-2021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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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实施 ads main graphic design, there are any questions, please contact the rice hull my business number.
2.无障碍通行设施
无障碍通道
条文解读:
2.1.2 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标识物、 垃圾桶、 座椅、 灯柱、 隔离墩、 地灯和地面布线(线槽)等设施均不应妨碍 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 固定在无障碍通道、 轮椅坡道、 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物体, 突出部分大于100mm且底 面距地面高度小于2. 00m时,其底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600mm,且应保证有效通行净宽。
1.总则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 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 本规范未涉及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建筑类型或有无障碍需求 的设计,宜按本规范中相似类型的要求执行。农村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宜按 本规范执行。 1. 0. 3 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以及水运交通相关设施的无障碍设计, 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有关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2.无障碍通行设施
无障碍通道
2.2.5 自动扶梯、 楼梯的下部和其他室内外低矮空间可以进入时, 应在净高不大于2. 00m处采取安全阻挡措施。
由原GB50763-2012第4.4.5条强条转化,原为室外人行天桥要求,新扩展为所有场所的自动扶梯、楼梯。
无障碍电梯管理制度
无障碍电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无障碍电梯管理制度,促进无障碍电梯的使用和维护,提高无障碍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出行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无障碍电梯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无障碍电梯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有稳定、安全、舒适等特点。
第四条无障碍电梯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无障碍电梯设备。
第五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无障碍电梯的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六条新建、改造或扩建建筑物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无障碍电梯。
第七条无障碍电梯的设置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使用。
第八条无障碍电梯的设施应具有防止意外发生的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无障碍电梯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第十条无障碍电梯的使用说明和紧急处理方法应张贴在显眼位置,方便用户了解和使用。
第十一条无障碍电梯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使用无障碍电梯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无障碍电梯。
第十三条无障碍电梯管理员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无障碍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无障碍电梯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和通知相关部门,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无障碍电梯时,应按照规定的人员和载重标准使用,不得超载。
第十六条使用无障碍电梯时,应按照指定的步骤操作,不得随意改变设备运行方式。
第十七条使用无障碍电梯时,应保持设备清洁,避免杂物堆积影响设备运行。
第十八条使用无障碍电梯时,应保持公共秩序,不得在电梯内吸烟、喧哗等行为。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九条无障碍电梯设备的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无障碍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应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十一条无障碍电梯设备的定期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无障碍电梯设备的保养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确保设备寿命的延长。
无障碍电梯管理规章制度
无障碍电梯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无障碍电梯的正常运行,维护残障人士的权益,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无障碍电梯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安全可靠、方便快捷。
第三条电梯管理者应当加强对无障碍电梯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条残障人士可以优先使用无障碍电梯,其他人应当配合。
第五条无障碍电梯的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无障碍电梯的设置与维护第六条无障碍电梯应当设置在公共场所、写字楼、商场等场所,方便残障人士进出。
第七条无障碍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八条无障碍电梯管理者应当设置专门维修人员,及时处理各类故障。
第九条无障碍电梯应当配备紧急救援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保障残障人士的安全。
第十条无障碍电梯应当设置显示屏和语音提示功能,方便残障人士使用。
第三章无障碍电梯的使用第十一条残障人士可以通过身份证明或者相关证明文件优先使用无障碍电梯。
第十二条其他人员在无障碍电梯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秩序,不得影响残障人士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无障碍电梯管理者应当加强对残障人士的指导和帮助,确保他们能够安全顺利地使用电梯。
第十四条无障碍电梯不得私自改变使用规则,不得擅自停用或者限制使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无障碍电梯管理者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暂停使用权等。
第十六条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可以包括撤销使用权、限制进入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应当经相关方面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对于无障碍电梯管理中的争议或者其他问题,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无障碍电梯管理者所有。
以上就是无障碍电梯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机构的管理者和使用者有所帮助,确保残障人士的权益得到保障。
无障碍电梯规范
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
设计候梯厅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如下:候梯厅深度大于或等于1.80m;按钮高度0.90-1.10m;电梯门洞净宽度大于或等于0.90m;显示与音响能清晰显示轿厢上、下运行方向和层数位置及电梯抵达音响;每层电梯口应安装楼层标志,电梯口应设提示盲道。
电梯轿厢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如下:电梯门开启净宽大于或等于0.80m;轿厢深度大于或等于1.40m,宽度大于或等于1.10m;轿厢正面和侧面应设高0.80-0.85m的扶手;轿厢侧面应设高0.90-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
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计,指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
国际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较多,对与电梯来说,具体的要求主要是入口净宽均应在0.8米以上,以便于轮椅进入。
使用方法一、电梯在各服务层站设有层门、轿厢运行方向指示灯、数学显示轿厢、运行位置指层器和召唤电梯按钮。
电梯召唤按钮使用时,上楼按上方向按钮,下楼按下方向按钮。
二、轿厢到达时,层楼方向指示即显示轿厢的运动方向,乘客判断欲往方向和确定电梯正常后进入轿厢,注意门扇的关闭,勿在层门口与轿厢门口对接处逗留。
三、轿厢内有位置显示器、操纵盘及开关门按钮和层楼选层按钮。
进入轿厢后,掀按欲往层楼的选层按钮。
若要轿厢门立即关闭,可掀按关门按钮。
轿厢层楼位置指示灯显示抵达层楼并待轿厢门开启后即可离开。
四、本电梯额定载重为13人,不能超载运行,人员超载时请主动退出。
五、乘客电梯不能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绝对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品。
六、当电梯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时,应保持镇静,可拨打轿厢内救援电话,切不可擅自撬门,企图逃出轿厢。
七、乘客不准依靠轿厢门,不准在轿厢内吸烟和乱丢废物,保持轿厢内的清洁与卫生。
无障碍通用规范
无障碍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无障碍通行设施 (3)3.1一般规定 (3)3.2无障碍通道 (3)3.3轮椅坡道 (4)3.4无障碍出入口 (4)3.5门 (4)3.6无障碍电梯 (6)3.7升降平台和自动扶梯 (6)3.8楼梯及台阶 (7)3.9扶手 (7)3.10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及上/落客区 (7)3.11缘石坡道 (8)3.12盲道 (8)4无障碍服务设施 (10)4.1一般规定 (10)4.2公共卫生间及无障碍厕所 (12)4.3公共浴室及更衣室 (12)4.4无障碍客房及无障碍住房 (13)4.5轮椅席位 (13)4.6低位服务设施 (14)5信息无障碍设施 (15)附:起草说明 (17)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建设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地、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新建、改建和扩建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
1.0.3 本规范是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等建设过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无障碍设施采用的设计方法、材料、技术措施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经合规性评估符合本规范第2章的规定,应允许使用。
1.0.4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同时兼顾绿色和美观,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
2.0.2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
2.0.3信息无障碍辅助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应与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采取适当措施从设计、选型、验收、调试和应用等各环节保障信息无障碍设备和设施的性能和安全。
2.0.4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无障碍通用规范
无障碍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无障碍通行设施 (3)3.1一般规定 (3)3.2无障碍通道 (3)3.3轮椅坡道 (4)3.4无障碍出入口 (4)3.5门 (4)3.6无障碍电梯 (6)3.7升降平台和自动扶梯 (6)3.8楼梯及台阶 (7)3.9扶手 (7)3.10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及上/落客区 (7)3.11缘石坡道 (8)3.12盲道 (8)4无障碍服务设施 (10)4.1一般规定 (10)4.2公共卫生间及无障碍厕所 (12)4.3公共浴室及更衣室 (12)4.4无障碍客房及无障碍住房 (13)4.5轮椅席位 (13)4.6低位服务设施 (14)5信息无障碍设施 (15)附:起草说明 (17)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建设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地、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新建、改建和扩建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
1.0.3 本规范是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等建设过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无障碍设施采用的设计方法、材料、技术措施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经合规性评估符合本规范第2章的规定,应允许使用。
1.0.4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同时兼顾绿色和美观,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
2.0.2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
2.0.3信息无障碍辅助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应与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采取适当措施从设计、选型、验收、调试和应用等各环节保障信息无障碍设备和设施的性能和安全。
2.0.4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19无障碍通用规范(2019征求意见稿)
无障碍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无障碍通行设施 (3)3.1一般规定 (3)3.2无障碍通道 (3)3.3轮椅坡道 (3)3.4无障碍出入口 (4)3.5门 (4)3.6无障碍电梯 (5)3.7升降平台和自动扶梯 (6)3.8楼梯及台阶 (6)3.9扶手 (6)3.10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及上/落客区 (7)3.11缘石坡道 (7)3.12盲道 (8)4无障碍服务设施 (10)4.1一般规定 (10)4.2公共卫生间及无障碍厕所 (12)4.3公共浴室及更衣室 (13)4.4无障碍客房、居室及无障碍住房 (13)4.5轮椅席位 (14)4.6低位服务设施 (14)5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 (15)附:起草说明 (17)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建设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地、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强化政府监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新建、改建和扩建市政和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
1.0.3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同时兼顾绿色和美观,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
1.0.4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
1.0.5无障碍信息交流辅助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应与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采取适当措施从设计、选型、验收、调试和应用等各环节保障无障碍信息交流设备和设施的性能及安全。
1.0.6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1.0.7 本规范是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等建设过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无障碍设施采用的设计方法、材料、技术措施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经合规性评估符合本规范的性能要求,允许使用。
1.0.8 市政和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1 总则1.0.1为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和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人使用,消除他们在社会生活上的障碍;2保证安全性和便利性,兼顾经济、绿色和美观;3保证系统性及无障碍设施之间有效衔接;4从设计、选型、验收、调试和运行维护等环节保障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安全、功能和性能;5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建设与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6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需要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1.0.4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
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 无障碍通行设施2.1 —般规定2.1.1 城市开敞空间、建筑场地、建筑内部及其之间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
2.1.2 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标识物、垃圾桶、座椅、灯柱、隔离墩、地灯和地面布线(线槽)等设施均不应妨碍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
固定在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物体,突出部分大于100mm且底面距地面高度小于2.00m时,其底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600mm,且应保证有效通行净宽。
2.1.3 无障碍通行流线在临近地形险要地段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应同时设置安全警示线。
2.1.4 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地面应坚固、平整、防滑、不积水。
2.2 无障碍通道2.2.1 无障碍通道上有地面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缘石坡道。
2.2.2 无障碍通道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80m。
2.2.3 无障碍通道上的门洞口应满足轮椅通行,各类检票口、结算口等应设轮椅通道,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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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电梯
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
设计
候梯厅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如下:候梯厅深度大于或等于1.80m;按钮高度0.90-1.10m;电梯门洞净宽度大于或等于0.90m;显示与音响能清晰显示轿厢上、下运行方向和层数位置及电梯抵达音响;每层电梯口应安装楼层标志,电梯口应设提示盲道。
电梯轿厢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如下:电梯门开启净宽大于或等于0.80m;轿厢深度大于或等于1.40m,宽度大于或等于1.10m;轿厢正面和侧面应设高0.80-0.85m 的扶手;轿厢侧面应设高0.90-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
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指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
国际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较多,对与电梯来说,具体的要求主要是入口净宽均应在0.8米以上,以便于轮椅进入。
使用方法
一、电梯在各服务层站设有层门、轿厢运行方向指示灯、数学显示轿厢、运行位置指层器和召唤电梯按钮。
电梯召唤按钮使用时,上楼按上方向按钮,下楼按下方向按钮。
二、轿厢到达时,层楼方向指示即显示轿厢的运动方向,乘客判断欲往方向和确定电梯正常后进入轿厢,注意门扇的关闭,勿在层门口与轿厢门口对接处逗留。
三、轿厢内有位置显示器、操纵盘及开关门按钮和层楼选层按钮。
进入轿厢后,掀按欲往层楼的选层按钮。
若要轿厢门立即关闭,可掀按关门按钮。
轿厢层楼位置指示灯显示抵达层楼并待轿厢门开启后即可离开。
四、本电梯额定载重为13人,不能超载运行,人员超载时请主动退出。
五、乘客电梯不能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绝对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品。
六、当电梯发生异常现象或故障时,应保持镇静,可拨打轿厢内救援电话,切不可擅自撬门,企图逃出轿厢。
七、乘客不准依靠轿厢门,不准在轿厢内吸烟和乱丢废物,保持轿厢内的清洁与卫生。
八、乘客要爱护电梯设施,不得随便乱按按钮和乱撬厢门。
九、司机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电梯运行期间不得远离岗位,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
十、不允许司机以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使起动前的消除召唤信号;不允许用检修速度在层、轿厢门开起情况下行使;不允许开起轿厢顶活板门、安全门;不允许以检修速度来装运超长物件行使;不允许以手动轿厢门的起、闭作为电梯的起动或停止功能使用;不允许在行使中突然换向。
十一、司机要经常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定期联系电梯维修保养,做好维保记录。
十二、电梯停止使用时,司机应将轿厢停于基站,并将操动盘上的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好层门。
如遇停电通知,提前做好电梯停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