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收集整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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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收集整理规定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资料

1、需建设单位提供的是第1—第5项、第15项,收集复印件即

可。乌鲁木齐市的施工许可证中注明有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的姓名。

2、第6—第8项为监理公司资料,收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第6项中监理委托合同应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乌鲁木

齐在市建委备案。

4、第8项中项目监理组人员授权书是由项目总监签发授权,分

监理工程师授权书和监理员授权书两种。项目监理组人员每人一

份授权书,授权书后附相应的人员证件,包括注册监理证、监理

岗位证、职称证、安全员证、见证取样员证、人防等证件。

5、第9—第12项为施工单位上报资料,收集复印件加盖施工单

位公章。需填写报审表的已在目录中注明,按要求填写。

6、第10项应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时应注意:

⑴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中企业名称是否与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中

一致,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如过期是否有续期记录;续期记录

应包含本工程的施工期;⑵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年检记录是否

齐全;⑶如果是外省进疆的施工单位,应提供《进疆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注意审核备案表的有效期一般是一年,跨年的工程应再

提供当年的《进疆登记备案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是在《进疆登记备案》中已备案过

的人员。

7、第11项专职管理人员证件中⑴项目经理岗位证件应包括:注

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考核证(*建安B)。注意审核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是否注册在该施工单位,如有变动应提供变更页。

安全考核证中聘用企业必须是现在的施工单位,如还是以前的聘用单位应要求提供变更页,安全考核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一般是三年,过期的提供续期记录,续期记录应包含本工程的施工期。特别应注意项目经理是否和施工许可证中注明的项目经理是同一人,如不一致,应要求施工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并到市建委备案。⑵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应满足工程建筑面积的要求(10000㎡以下1人,10000—30000㎡之间2人,30000㎡以上3人),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件包括: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安全员岗位证、安全考核证(*建安C),注意安全考核证审核要求同项目经理一致。⑶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件必须包括职称证。其余人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件即可。

8、第12项特殊工种岗位证件应有人员名单,注意审核岗位证件

的复审记录,已到复审时间的必须提供复审记录,特种工岗位证件均已由省、自治区建设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特种工岗位证件已作废。如提供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司机的岗位证件,必须与起重机械登记备案表中的安拆工、司机对应一致,否则该人员证件无效。钢筋连接(焊接、机械连接)试验报告中出现的操作人员的特种工岗位证件必须齐全。

9、第13项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文件,应收集并登记合同

台账,台账分甲方为建设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的两种,如甲方是

建设单位的,乙方则有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电梯、空调等

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单位。如甲方是施工总包单位,乙方

则为与总包签订合同的分包单位,如塔吊安拆。

10、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由建设单位先在质量、安全监督

站办理登记表后,施工单位再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计划。

二、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含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规划)可以在监理委

托合同签订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

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报送前应签章

齐全,其中编制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人为企业技术负责

人。

2、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含安全细则及安全专项细则)应在相

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报项目总监审批。

不允许让资料员或实习生编制规划、细则。

3、监理规划(含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含安全细则及安全专项细则)应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

性的编制(指导书中和工程不相符的内容应删除,工程中特殊的

内容应予以添加)。监理实施细则(含安全细则及安全专项细则)并应根据新法律、法规、规范的颁布、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施工

方式变化、工期和质量要求发生重大变化等进行实时修改,以保

证有效性。

4、编制监理规划、细则时注意把过期的规范、标准的版本号及

时更新。

5、旁站监理方案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指导书中

不适用的应删除。

6、对住宅小区等多栋单位工程的监理项目,监理规划(含安全

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可以编制一份。

监理实施细则(含安全细则及安全专项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目标控制风险分析应按单位工程(每栋楼)编制,审批。

7、项目监理组应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送检计划编制项目监

理组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三、监理会议纪要及往来函件

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按照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5.1.3

要求内容整理发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⑶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⑷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⑸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⑹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⑺其他有关事项)。监理规划中第五部分的工作制度中也有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的内容。有时建设单位不会按照规范的程序召开会议,但要求监理组在整理会议纪要时按照规范要求把相关内容添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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