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2003]45号

合集下载

卷内文件目录

卷内文件目录
20030918
32-34
12
内农大党办发[2003]12号
农业大学
党委会议纪要—研究校办产业改制问题
20030923
35-37
13
内农大党办发[2003]13号
农业大学
关于报送2003年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20031110
38-39
14
内农大党办发[2003]14号
农业大学
关于成立内蒙古农业大学科技工作会议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30526
16-18
6
内农大党办发[2003]6号
农业大学
党委会议纪要—研究加强教职工管理工作
20030714
19-21
7
内农大党办发[2003]7号
农业大学
党委会议纪要—研究建校50周年纪念活经
20030714
22-23
8
内农大党办发[2003]8号
农业大学
党委会议纪要
20030810
24-28
20031118
40-41
15
内农大党办发[2003]15号
农业大学
关于邀请参加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总结暨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动员大会的报告
20031228
42-43
2003-WJHB-2
1
内农大党组发[2003]1号
农业大学组织部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关于召开2002校级领导班子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农业大学组织部
关于李锐同志出国政审请示
20030624
63
22
内农大党组发[2003]22号
农业大学组织部
关于图雅等为中共预备党员、肖建国等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通知

西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

西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

西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师德与教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弘扬优秀教学文化传统,有效防范和处理教学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事故,是指与本科教学有关的学校在编教师、聘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以及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后勤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在其所承担的教学活动及相关工作中出现过错和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或教学质量的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教学事故视情节及后果的不同,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认定范围包括:课堂教学(含实验教学)、实践教学、考试与成绩管理、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

第二章教学事故的认定第四条出现下列各类情况之一,情节轻微的,为一般教学事故:(一)教学过程类1、无正当理由,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上课期间离开课堂10分钟(含)以内。

2、教师未经学院或教务管理部门同意,请他人临时代课、代替监考,或擅自变动上课、考试时间或地点。

3、教师上课、监考过程中拨打或接听手机、收发短信,影响正常教学和考试秩序的。

4、教师在课堂上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或以学生自习为名整节课办理个人私事,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

5、发现学生平时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等有严重抄袭现象未予制止或未及时向学院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未按学校规定批改平时作业、实验报告、试卷或毕业论文(设计),或未按学校有关规定命题、制定评分标准或进行试卷分析,造成不良影响的。

7、考试试卷出现排版、印刷错误在5处(含)以内;考试试卷命题出现错误,错题所占分值或卷面总分值与满分误差在5分(含)以内;考试答卷评阅时分数加错,加错试卷份数在3份以内(含)(班级规模50人(含)及以下)或应判试卷总数的6%以内(含)(班级规模50人以上)。

8、未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或学院同意,不按时报送学生成绩、成绩分析报告、学生试(答)卷等需要报送的材料。

浙大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大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类型2024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58个一级学科,3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6个专业学位类别。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四、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003年大事记

2003年大事记

2003年大事记2003年1月3日,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宜春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省政府专家组对“三校”合并组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考察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提到2002年12月29日至31日,以王仲才为组长的江西省高校设置专家评审考察组一行7人,代表省政府就宜春师范、宜春财校、宜春卫校合并组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考察。

专家组认为:三校合并组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基础和条件,符合教育部《高等职业学院设置标准(暂行)》的要求。

2003年1月9日,在宜春师范学校礼堂召开宜春师范学校、宜春财经学校、宜春技工学校、宜春卫生学校四校教职工大会,通报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筹建进展情况及省专家组《考察意见》。

2003年3月25日,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领导小组印发《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筹)2003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03年大专招生500人,录取48人,到校19人;五年制高职录取1204人,普通中专录取2780人,技工515人。

录取专业为护理、药学、英语教育、音乐、中英文幼儿教育、艺师、小学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等专业。

2003年6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同意设立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赣府字【2003】45号),同意在宜春师范学校、宜春财经学校和宜春卫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设立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8月26日,中共宜春市委下发《关于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党组织的设置的通知》(宜字【2003】98号),市委决定成立中共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中共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关系委托市直机关工委管理。

2003年8月29日,中共宜春市委下达《关于王求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宜字【2003】96号),市委决定:王求泰同志任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书记;李德弟、艾福泉同志任党委委员、副书记;郭健同志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礼寿、罗陆英、廖祖耀、刘银和、杨云山同志任党委委员。

中国天水唯一本科院校——天水师范学院

中国天水唯一本科院校——天水师范学院
3人被评为获全国优秀教师,
15人被评为甘肃省优秀教师,5人被评为天水市优秀教师;1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4人获天水市劳动模范称号;1人获甘肃省“十佳师德标兵”称号;9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专家,6人入选甘肃省“333”、“555”创新人才工和第一、二层次人选
,22人入选天水市科技拔尖人才和“222”创新人才工程。
编辑本段基本概况
学校全称:天水师范学院简称:天水师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二本 所在地区:甘肃天水 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105号
邮政编码:741001
编辑本段师资建设
天水师范学院2007年5月,教育部专家组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良好”。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22个教学系(部)。2006年,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区)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学生13313人,留学生2人,预科生109人,成人本专科脱产学员391人。2003年建成了千兆校园宽带网。
学术刊物《天水师范学院学报》于2000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公开发行,是《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2006年荣获第三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陇右文化研究”
栏目荣获“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称号。
编辑本段院系设置
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信息科学院经济与社会管理学院工 学 院
百科名片
天水师范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始建于1959年。197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3月,在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改建为天水师范学院。建校48年来,特别是2000年升本以来,学院各项事业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文、理、法、工、教育、历史、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综合发展和以本科教育为主的人才培养格局。

人事法律法规汇编目录

人事法律法规汇编目录

人事法律法规汇编目录一、综合治理(一)综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2003年12月26日中发[2003]16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00年6月23日中办发[2000]15号)关于深化行政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08年2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二)人事规划、打算与统计关于加强人事统计工作的意见(1989年8月22日人计发[1989]10号)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打算治理暂行方法(1990年8月14日人计发[1990]17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治理暂行方法(1990年11月9日人计发[199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治理的通知(1992年3月10日人计发[1992]7号)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暂行方法(1995年4月24日人计发[1995]51号)机关、事业单位增人打算卡暂行治理方法(1996年6月17日人发[1996]55号)人事统计工作治理暂行方法(试行)(1997年9月4日人发[1997]78号)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方法(2000年6月21日财行[2000]1号)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职员资治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咨询题的通知(2006年3月22日国人部发[2006]26号)二、公务员治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二00七年二月十三日)地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2年7月9日中发[2002]7号)全国公布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2000年1月组通字[2000]4号)党政领导干部公布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年1月21日中发[2006]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的通知(2006年6月10日中办发[2006]19号)《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布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的通知(2004年4月8日中办发[2004]13号)《公布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举荐人选表决方法》《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咨询题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建议和意见》《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2006年2月27日)《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方法》(2006年2月27日)《人事工作督查暂行规定》(2000年10月30日人办发[2000]92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2007年5月29日)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2007年11月6日人事部令第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年1月17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方法》和《国务院工作部门面试考官资格治理暂行细则》的通知(人发[2001]65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2007年1月4日中组发[2007]2号)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18] 2号)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18]6号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咨询题的通知(1999年8月23日人发[1999]100号)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咨询题的补充通知(2005年2月18日国人厅发[2005]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2007年2月7日国办发[2007]8号)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2003年11月18日国人部发[2003]48号)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治理工作有关咨询题的意见(2006年8月20日组通字[2006]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2007年2月15日司发通[2007]12号三、专业技术人员治理(一)专家治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来华定居工作专家工作安排及待遇等咨询题规定的通知(1994年11月24日国办发[1994]102号)关于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工作有关咨询题的通知(1995年3月27日人专发[1995]36号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02年5月23日人发[2002]55号)(二)职称治理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的通知(1986年1月24日中发[1986]3号)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1986年2月28日国发[1986]27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方法(1995年1月17日人职发[1995]6号)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治理的通知(1996年8月15日人发[1996]72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1998年7月28日人发[1998]54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治理的通知(1999年6月17日人发[1999]65号)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运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2001年12月12日人发[2001]124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11月8日人事部令第3号)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咨询题的通知(2007年2月27日国人部发[2007]25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咨询题的通知(2007年3月20日国人部发[2007]37号(三)留学人职员作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2003年11月31日国人部发[2003]45号)关于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2005年3月22日国人部发[2005]25号)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咨询题的通知(1992年8月12日国办发[1992]44号)关于鼓舞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2001年5月14日人发[2001]4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治理方法(2001年1月15日人发[2001]7号)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治理方法(2001年4月6日人发[2001]33号)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2007年2月15日国人部发[2007]26号)关于人事部与地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意见(2002年8月26日人发[2002]84号)(四)连续教育工作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连续教育暂行规定(1995年11月1日人核培发[1995]131号)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2005年9月27日国人部发[2005]73号)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06年11月16日国人部发[2006]122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统计治理方法》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项目备案公布方法》的通知(2006年11月30日国人厅发[2006]202号)(五)博士后工作博士后治理工作规定(2006年12月29日国人部发[2006]149号)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2006年10月30日国人部发[2006]114号)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全国博士后科研流淌站治理和谐委员会《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任职的原则意见》的通知(1987年8月18日职改字[1987]33号)企业博士后工作治理暂行规定(1997年10月8日博管发[1997]5号)中国优秀博士后奖励规定(1999年9月16日人发[1999]107号)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年7月6日国办发[2002]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2000年7月21日人发[2000]78号)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咨询题的处理意见(试行)(2004年7月12日国人部发[2004]63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咨询题的讲明(2003年12月10日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公布聘请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1990年9月8日人调发[1990]19号)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暂行规定(1992年10月16日人调发[1992]18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试行方法(2006年7月4日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治理试行方法》实施意见(2006年8月31日国人部发[2006]87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1995年12月14日人核培发[1995]153号)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处分咨询题的通知(2006年12月25日国人部发[2006]150号)五、人才流淌开发与军转干部安置(一)人才流淌与人才市场治理人才市场治理规定(2005年3月22日人事部、工商行政治理总局第1号令颁布、第4号令修订)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治理暂行规定(2005年5月24日人事部、商务部、工商行政治理总局第2号令颁布、第5号令修订)关于加快进展人才市场的意见(2004年2月16日国人部发[2004]12号)关于印发《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治理方法》和《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方法》的通知(2005年11月18日国人部发[2005]97号)流淌人员人事档案治理暂行规定(1996年12月2日人发[1996]118号)(二)人事争议处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07年8月9日国人部发[2007]109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咨询题的规定(2003年8月27日法释[2003]13号)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咨询题的答复(2004年4月30日法函[2004]30号)关于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1999年1月6日人办发[1999]2号)(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关于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5年6月29日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2006年2月25日国人部发[2006]16号)关于做好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治理使用工作有关咨询题的通知(2002年6月6日人发[2002]60号)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2006年2月27日国人部发[2006]17号)(四)人事调配工作干部调配工作规定(1991年2月4日人调发[1991]4号)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咨询题的通知(1989年12月8日国发[1989]81号)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咨询题工作的通知(1999年7月13日人发[1999]80号)关于调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中央直截了当治理企业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政策的通知(2003年6月23日人办发[2003]55号)(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方法(2001年1月19日中发[2001]3号)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治理若干咨询题的意见(2001年8月24日国转联[2001]8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治理方法(2001年12月13日国转联[2001]9号)六、工资福利与离退休治理(一)工资福利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11月13日人发[1999]134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刻的规定》的实施方法(1995年3月26日人薪发[1995]32号)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国发[1981]36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咨询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人薪发[1994]7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1980年2月13日民发[1980]5号财事[1980]34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咨询题的规定(1981年12月11日人办函[1998]101号)(二)离退休工作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方法(1978年6月2日国发[1978]104号)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1980年10月7日国发[1980]253号)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咨询题的通知(1988年8月25日中组发[1988]9号)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咨询题的暂行规定(1983年9月12日国发[1983]141号)关于高级专家退休咨询题的补充规定(1986年2月18日国发[1986]26号)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咨询题的处理意见(试行)(2004年10月12日国人部发[2004]63号)七、国家工作人员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中发[2003]18号)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1995年4月30日中办发[1995]7号)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1997年1月31日中办发[199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咨询题的通知(2001年8月14日人发[2001]88号)关于人事部门廉政建设的规定(1998年4月12日人发[1998]31号)人事工作中国家隐秘及其密级具体范畴的规定(1989年10月24日人办发[1989]8号)人事工作中国家隐秘及其密级具体范畴的补充规定(1992年12月29日人办发[1992]1号)。

心理学230篇参考文献

心理学230篇参考文献

主要参考文献(一)书目1.(奥)弗兰克著.赵可式等译.活出意义来.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 2.(德)K.F.Pawlik,(美)M.R.Rosenzweig主编.张厚粲主译.国际心理学手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3.(德)诺斯拉特·佩塞施基安著.张芸等译.身心疾患治疗手册:跨文化、跨学科的积极心理疗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4.(美)B.E.Gilliland,R.K.James著,肖水源等译.危机干预策略,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5.(美)D·P·萨库索,M·R·卡普兰.黄蘅玉等译.临床心理学.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16.(美)F.D.Wolinsky著,孙枚虹译.健康社会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7.(美)G·德沃金,R·G弗雷,S·博克著.翟晓梅等译.安乐死和医生协助自杀:赞成和反对的论证.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8.(美)H·P怡范特,蔡勇美,刘宗秀等.医学社会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9.(美)Phillip L.Rice著.胡佩诚等译.健康心理学.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 10.(美)Phillip L.Rice著.石林等译.压力与健康.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 11.(美)R.C.Carson,J.N.Butcher著.游恒山译.变态心理学.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112.(美)大卫·比罗著,韩红军译.一个医生的患病日记.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13.(美)威廉·科克汉姆著.杨辉等译.医学社会学.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14.(英)悉尼·布洛克等著.刘平等译.心理治疗讲座.天津: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199017.车文博.人本主义心理学.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18.车文博主编.心理治疗手册.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19.车文博主编.心理咨询大百科全书.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20.陈丽云,樊富珉,官锐园.身心灵互动健康模式:小组辅导理论与应用,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216-25122.陈仲庚.实验临床心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25.樊富珉.团体咨询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26.范杉,吴基良,余英宏.医学统计与科研设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27.方积乾主编.生存质量测定方法及应用.北京: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28.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8529.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30.龚耀先主编.心理评估.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31.龚幼龙主编.社会医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32.郭念峰.临床心理学.北京:科学出版社,199533.郭念峰主编.心理咨询师(上下册).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35.何敏贤,李怀敏,吴兆文.华人心理辅导理论与实践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36.黄光国.中国人的权利游戏,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8838.江光荣.心理咨询与治疗.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39.金志成,何艳茹等.心理实验设计及其数据处理.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40.乐国安主编.社会心理学理论.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741.乐国安主编.西方社会心理学新进展.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42.乐国安主编.应用社会心理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43.乐国安主编.中国社会心理学研究进展.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44.乐国安主编.咨询心理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30-3145.李心天主编.医学心理学.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199846.李耀庭,乐国安等.心理养生之道——健康心理学漫谈.天津: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199147.李银和.性文化研究报告.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48.梁宝勇,王栋主编.医学心理学.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49.梁宝勇主编.变态心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50.梁宝勇主编.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百科全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51.梁宝勇主编.医学心理学导论.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452.林孟平.辅导与心理治疗.香港:商务印书馆,198853.刘达临,吴敏伦主编.中国当代性文化——中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报告.上海:生活·读者·新知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256.潘绥铭,(美)白威廉,等.当代中国人的性关系与性行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57.钱铭怡.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58.钱铭怡主编.心理治疗.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200263.邵郊.生理心理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65.万崇华.生命质量测定与评价方法.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66.汪新建.认知—行为治疗范式.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67.汪新建.西方心理治疗范式的转换及其整合.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68.王登峰,侯玉波主编.人格与社会心理学论丛(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69.王登峰.临床心理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71.王仁安.医学实验设计与统计分析.北京: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72.王一方.敬畏生命——生命、医学与人文关怀的对话.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73.许又新.心理治疗基础.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199974.许淑莲.医学心理学研究方法.北京:团结出版社,198875.杨博民.心理实验纲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76.杨德森主编.行为医学.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77.杨德森主编.中国人的心理解读.合肥: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78.杨国枢,黄光国主编.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台北:桂冠图书公司,199179.杨国枢.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本土化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80.杨国枢主编.社会及行为科学研究法.台北:华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7881.杨克立,杨青.临床医学心理学概论.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82.杨治良.基础实验心理学.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83.杨治良.实验心理学.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86.曾文星,徐静.心理治疗:理论与分析.北京: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487.曾文星,徐静.心理治疗:原则与方法.北京: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200088.曾文星主编.华人的心理与治疗.北京: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199790.张伯源,陈仲庚.变态心理学.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92.张厚粲,徐建平.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93.张开宁主编.多学科视野中的健康科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94.张明园主编.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99.郑日昌.心理测量.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100.中国心理学会编.当代中国心理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01.中国心理学会医学心理专业委员会等编.2004年医学心理等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西安:第四军医大学,2004,4(内部资料)102.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编.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103.周国平.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04.周谦.心理科学方法学.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二)期刊杂志106.(美)马克·格兰诺维特.弱关系的力量.国外社会学,1998,2:39-40 107.(英)E.H.Winslow著.吴利群等译.怎样编写病人易懂的教育资料.国外医学护理学分册.2002,21(6):263-164112.Phillips著.赵靖平译.西方量表译本的评价和修订.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87,4(2):135-136113.蔡光蓉,乔宜,李佩文.音乐疗法在肿瘤临床的应用.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1,15(3):179-181115.陈和年,胡孟璇,洪明晃等.生存质量测量的代理者研究.中华预防医学杂志,1996,30(5):272117.陈虹,姜潮,李艳红等.应对方式对癌症患者心理康复作用的研究.中国肿瘤临床与康复,2003,10(1):91-91123.程俊玲.关于社会支持对心身健康的影响研究述评.社会心理研究,1998,1:60-61 124.迟松,林文娟.简明心境量表(Brief Profile of Mood States,POMS)的初步修订.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3,17(11):768-770,767127.方积乾,郝元涛.生存质量研究的设计与实施.中国肿瘤,2001,10(2):71 129.冯洁枝,吴燕萍,梁祖兰.心理干预改善乳腺癌手术病人心理障碍.山西护理杂志,1998,12(6):250-252132.宫宇轩.社会支持与健康的关系研究概述.心理学动态,1994,2:35-37135.韩骢.心理卫生研究报告中的几个统计学问题.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6,10(4):188-190137.何志晶,汤盛钦.手术病人的心理问题和心理准备.心理科学,1995,5:303-305 140.洪明晃.一个肿瘤科医生对生存质量的认识.中国肿瘤,2001,10(2):68 141.侯铁军.生存质量与疾病预后的研究进展.国外医学社会医学分册,2001,18(2):67-70142.黄丽,姜乾金,任蔚红.应对方式、社会支持与癌症病人心身症状的相关性研究.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6,10(4):160-161144.黄雪薇,王秀丽,张瑛等.癌症患者的信息需求——应否与如何告知癌症诊断.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1,15(4):265-267,270145.黄雪薇,张瑛,王秀丽等.癌症患者的信息需求——病人、亲属、医护人员观点比较.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3,17(11):757-759152.姜宝法,刘春晓,崔永春等.EORTC QLQ-C30的信度、效度研究.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5,13(1):31-32,36153.姜乾金,黄丽,卢抗生.心理应激:应对的分类与心身健康.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3,7(4):145-147158.李凌江,杨德森.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见:汪向东主编: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9年(增):88-100159.李桢,张红梅,张红亚.围手术期癌症病人心理状况及心理干预的作用.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2,16(3):147-148160.梁宝勇,杜桂芝,刘畅等.择期性腹内手术病人的应激反应与心理准备的研究Ⅱ心理准备及其对应激反应的影响.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4,2(3):144-147 161.梁宝勇,刘畅,杜桂芝等.择期性腹内手术病人的应激反应与心理准备的研究Ⅰ手术病人的应激反应及其时间特点.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4,2(2):77-80 162.梁宝勇,刘畅,杜桂芝等.择期性腹内手术病人的应激反应与心理准备的研究Ⅲ心理准备对病人术后身体恢复的影响.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4,2(4):204-206 163.梁宝勇.关于应付的一些思考与实证研究Ⅰ应付的概念模式与效果估计.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9,7(3):188-190164.梁宝勇.关于应付的一些思考与实证研究Ⅱ应付方式的评定、分类与估价.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9,7(4):200-203165.梁宝勇.关于应付的一些思考与实证研究Ⅲ应付方式与人格.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0,8(1):7-9166.梁宝勇.心理应激与应激的一体化概念.医学与哲学,1986,8:53-54167.梁宝勇.心理治疗结果的临床显著性及其统计学评估方法.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7,5(1):50-53168.梁宝勇.应对研究的成果、问题与解决办法.心理学报,2002,34(6):644 171.刘艳,林文娟,刘新帆等.心理行为干预对乳腺癌患者情绪反应及免疫功能的影响.心理学报,2001,33(5):437-441172.刘艳,林文娟.肿瘤与心理神经免疫学.美国中华心身医学杂志,1998,2(1):21-22174.吕倩,林文娟等.心理社会因素和人类免疫功能.心理学动态,2000,8(2):67-73181.孟欣,田俊.健康相关的生存质量研究.国外医学社会医学分册,2002,19(2):49-53183.南克俊,魏永长,周芙玲等.心理社会因素与肿瘤细胞免疫研究进展.国外医学社会医学分册,2002,19(4):149-152184.丘文彬.社会支持因应效果的回顾与展望.人文与社会科学(台湾),2001,11(4):311-312186.石林.控制感在应对过程中的作用.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18(3):208-211 188.史明丽编译.癌症领域中生存质量的定义、目的及测量方法.国外医学社会医学分册,1996,13(2):68-73190.孙新兰.心理因素对人体免疫系统的影响.心理学动态,1998,2:11-15197.万崇华.生命质量研究中一些重要问题的商讨.中国行为医学科学,1999,8(1):67198.汪向东等主编.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9(增刊):194-196,127-127201.王建平,陈海勇,苏文亮等.简式简明心境问卷在癌症病人应用中的信、效度.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18(6):404-407202.王建平,陈仲庚,林文娟.中国癌症病人生活质量的测定.心理学报,2000,32(4):438-442203.王建平,崔俊南,陈仲庚等.癌症患者生活质量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0,8(1):24204.王建平,林文娟,陈仲庚.简明心境量表(POMS)在中国的试用报告.心理学报,2000,32(1):110-114205.王建平,林文娟,陈仲庚等.肿瘤病人生活质量的临床量表评定.心理学动态,2000,4:35206.王建平,林文娟,梁耀坚等.应对策略在癌症心理干预中的中介作用.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3,11(1):1-4207.王建平,林文娟,孙宏伟.癌症病人心理干预的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心理学报,2002,34(2):200-204208.王建平,林文娟.癌症病人心理干预新进展.国外医学肿瘤学分册,2000,27(5):298-300211.吴明霞,郑涌,汤万文.心理治疗效果研究的进展.心理学动态,2001,2:151-152 212.吴小桃,刘旭峰.社会支持的本质及其测定.中国社会医学,1995,3:7217.阎克乐,张月娟,张文彩等.心理神经免疫学.心理科学,1997,4:357-358 219.杨国枢.心理学研究的本土契合性及其相关问题.本土心理学研究(台湾),1997,8:75-80220.杨国枢.中国人的社会取向.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台湾):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科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2:13-14222.余安邦,薛丽仙.关系、家与成就:亲人死亡的情蕴现象之诠释,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八十五期224.俞磊.应对的理论、研究思路和应用.心理科学,1994,3:169-174230.祝蓓里.POMS量表及简式中国常模简介.天津体育学院学报,1995,10(1):35-37。

江苏建湖高级中学

江苏建湖高级中学

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创建于1925年,经过九十年的改革和发展,如今已成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省首批四星级高中。

学校践行“知时而应,厚积而发”的校训,弘扬“务实和谐”的校风,“严谨善导”的教风,“自强求真”的学风,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校党委先后被评为省、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省文明学校”、“省绿色学校”、“省价格诚信单位”、“省安全文明校园”、“省体育工作先进学校”、“健康促进金牌校”等。

学校占地10.7万平米,建筑面积6.2万平米。

校园内,小桥流水,花木繁茂,绿草如茵;各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齐全,实现了教学资源信息化、教学过程现代化、办公设备数字化和校园环境人性化。

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教师队伍,拥有一支全市最为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

学校现有全日制教学班60个,在校学生2997人,教职工350名, 其中专任教师278名,特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139名,中级教师106名,初级教师33名;研究生毕业25人,研究生课程结业近70人,学历达标率100%;市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等95名;近五年来,受县级以上表彰近50人次,先后有100多位教师在省、市级教学竞赛中获奖,每年有近200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比赛中获奖。

形成了“一二三”发展理念和特色,即一个引领:用学习引领发展。

二个提升: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提升课堂教学效益。

三个模式:在教与学的程式上,形成“学、教、练”模式;在课堂教学上形成“四三一”课堂教学模式(四导三疑一创);在学生学习上,形成“循环学习”模式。

坚持“教育大于教学”的理念,构建科学有序的立体式管理网络,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纵向一管到底,横向相互协作。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创办中韩、中加教育合作班;建设通用技术课程基地。

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创建了以素质教育为目标、以互动发展为方向、以人与自然为主题、以学生自主为原则、以校园文化为核心的高品位校园文化,形成了建湖高中独具特色的育人氛围。

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

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

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创建于1925年,经过九十年的改革和发展,如今已成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省首批四星级高中。

学校践行“知时而应,厚积而发”的校训,弘扬“务实和谐”的校风,“严谨善导”的教风,“自强求真”的学风,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校党委先后被评为省、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省文明学校”、“省绿色学校”、“省价格诚信单位”、“省安全文明校园”、“省体育工作先进学校”、“健康促进金牌校”等。

学校占地10.7万平米,建筑面积6.2万平米。

校园内,小桥流水,花木繁茂,绿草如茵;各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齐全,实现了教学资源信息化、教学过程现代化、办公设备数字化和校园环境人性化。

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教师队伍,拥有一支全市最为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

学校现有全日制教学班60个,在校学生2997人,教职工350名, 其中专任教师278名,特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139名,中级教师106名,初级教师33名;研究生毕业25人,研究生课程结业近70人,学历达标率100%;市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等95名;近五年来,受县级以上表彰近50人次,先后有100多位教师在省、市级教学竞赛中获奖,每年有近200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比赛中获奖。

形成了“一二三”发展理念和特色,即一个引领:用学习引领发展。

二个提升: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提升课堂教学效益。

三个模式:在教与学的程式上,形成“学、教、练”模式;在课堂教学上形成“四三一”课堂教学模式(四导三疑一创);在学生学习上,形成“循环学习”模式。

坚持“教育大于教学”的理念,构建科学有序的立体式管理网络,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纵向一管到底,横向相互协作。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创办中韩、中加教育合作班;建设通用技术课程基地。

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创建了以素质教育为目标、以互动发展为方向、以人与自然为主题、以学生自主为原则、以校园文化为核心的高品位校园文化,形成了建湖高中独具特色的育人氛围。

关于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

关于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

关于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作者:来源:《老友》2004年第02期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行业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赣府厅发[2003]45号的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2003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人员,比照赣府厅发[2003]45号文中对我省机关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离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按机关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每月增资额增加,即:正厅级155元;副厅级130元;正处级105元;副处级85元;正科级65元;副科级52元;科级以下人员每月增加50元。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的退休工人(简称“建老”人员,下同)比照机关同类人员增加退休费的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离休前没有明确过职务的离休人员、“建老”人员按本人1985年工改前五类地区工资标准的工资额对应增加基本养老保险金(在认定其1985年工改前五类区工资标准的工资额时,仍按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赣劳社养[2001]33号文确定的办法执行):原工资104元及以上的,增加90元;原工资83—104元(不含104元)的,增加80元;原工资66—83元(不含83元)的,增加63元;原工资46—66元(不含66元)的,增加55元;原工资46元(不含46元)以下的,增加50元。

四、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机关离退休人员相应增加离退休费。

企业离休人员可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增加离休费办法再增加一个职务工资档次的养老金,每月低于25元的按25元增加。

“建老”人员,每人每月按25元标准增加养老金。

五、增加企业离休人员(含“建老”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统筹的由原资金渠道负责解决。

职称评定、工作量、编制

职称评定、工作量、编制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人发[2003]4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教育局,各地、州、市人事局、教育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景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或见或建议,望及时告知我们。

原《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量(试行)的通知〉》(新人职字[1994]4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暂行条件〉的通知》(新人职字匚1995〕172号)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二○○三年九月九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第一条本条件适用于我区各类小学、幼儿园的教师以及在校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法》、《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参加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学时视同为继续教育学时)。

第四条取得小学教师资格。

第五条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一)数学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课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各中层管理岗位任职资格(共五则)

中学各中层管理岗位任职资格(共五则)

中学各中层管理岗位任职资格(共五则)第一篇:中学各中层管理岗位任职资格XX中学中层管理岗位任职资格任职基本条件:1.参加调整任用和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①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②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教育事业,为实现十九中学发展目标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学校、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⑤正确行使学校组织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⑥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2.近五年年终考核称职等级(包括称职)以上者。

3.年龄要求:初次申报中层干部年龄应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原中层干部在50岁以下。

4.学历、职务、职称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校中层领导岗位的调整任用或竞争上岗。

①现任校中层领导干部;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满二年以上的教职工;5.凡是因工作需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需破格、提拔的干部,学校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酌情放宽有关工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任职时间、文化程度、培训时间、年龄和党龄的要求。

①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教职工;②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教职工;③专业性较强的处室急需的、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门人才;④有关部门急需的、具有高学历、工作表现突出的教职工;⑤班子结构配备需要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⑥重点培养的优秀后备干部。

关于颁布实《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资格条件》及其他高级专业

关于颁布实《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资格条件》及其他高级专业

关于颁布实施《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资格条件》及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方案的通知宁师人(2003)第45号各院(系)、各部门: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政工系列教授、副教授、管理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条件》经2003年5月15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颁布,并从2004年起实施。

特此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二OO三年五月十五日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教授职务评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师职务条例》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教授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从下年起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学校通报批评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3、职称考试舞弊,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5年以上。

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5岁以下须具备博士学位(艺术、体育须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获得博士学位;(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和获取、运用网络信息方面能力。

应用公文题库及答案合集

应用公文题库及答案合集

应用公文一、单选题1.《时代呼唤着税文化》有一段话:"这是人们权利与义务的呼唤,这是良知与道义的呼唤,这是拯救税文化的呼唤。

"这里用的修辞手法是()。

A.排比B.比喻C.层递D.象征答案A2.下列必须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是()。

A.通告B.纪要C.公告D.请示答案D3.公文的成文时间一般应当是()。

A.负责人签发的日期B.拟写公文的日期C.印制公文的日期D.以上都可以答案A4.下列不能联合行文的是()。

A.市财政局与市教育局B.无锡市卫生局与无锡市滨湖区政府C.江南大学与教育部D.中共江苏省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答案C5.应用文中最不常用的表达方式是()。

A.叙述B.说明C.抒情D.议论答案C6.下列属于被动行文的是()。

A.通知B.通报C.议案D.批复答案D7.国际公文标准用纸的尺寸是()。

A.A4(140mm×203mm)B.A4(210mm×297mm)C.A4(176mm×250mm)D.A4(184mm×260mm)答案B8.“请示”件中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在公文格式的()处。

A.附件B.附注C.抄送机关D.主送机关答案B9.下列可以不写主送机关的公文是()。

A.请示B.会议纪要C.通知D.批复答案B10.江南大学要把东南大学的通知转发到所属各学院,应该使用的公文是()。

A.通报B.通知C.通告D.决定答案B11.公文正文的层次序数正确的是()。

A.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l)”。

B.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1.”,第三层为“(l)”第四层为“①”。

C.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①”。

D.以上都可以答案A12.公文中兼用的表达方式是()。

A.议论、描写、说明B.说明、议论、抒情C.叙述、议论、说明D.说明、描写、叙述答案C13.现代社会中人们正在普遍使用的专为处理公私事务而写的实用类文章,通称为()。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03•【字号】浙政发[2003]45号•【施行日期】2003.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3]45号)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文物事业持续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文物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指导思想(一)文物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的有效载体。

加强文物工作,对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文物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客观规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切实加强保护,充分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充分认识文物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本质属性,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

以“保护为主”为核心,将文物本体和历史环境的保护作为文物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抢救第一”为前提,将濒危文物的抢救放在文物保护工作的首要位置;以“合理利用”为途径,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加强管理”为关键,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保障和促进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遏制自然和人为破坏,同时要积极做好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促进文物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29•【字号】金政办发[2003]45号•【施行日期】2003.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03〕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和省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决定从今年7月份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治理目标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为目标,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努力改善建(构)筑物消防安全疏散状况,着力提高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一)整治范围1、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宾馆、饭店、旅馆、营业性餐馆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3、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病房楼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治理内容1、人员密集场所在生产、营业期间和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封堵、占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该当场改正。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3.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留联会分会,相关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6号)要求,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

现就我省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条件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国国籍;(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三)2015年1月1日后回国;(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部门出具证明;(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

同等条件下,各地区部门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

各地各部门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参考申报人已获得其它资助情况,避免重复资助。

二、资助重点本次申报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

三、申报程序(一)各单位(部门)、留创园收到通知后,按照行政区域(工作隶属关系)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推荐所属人才。

(二)申报人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护照、身份证、社保证明、知识产权或学术成果证明、国外任职证明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一、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摘自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新人发[2003]44号文件)
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一)数学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课目每周课时15-18节.
(二)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应少于40节,有条件的可适当兼课,其他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要求不少于6节。

(三)非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

二、中学教师工作量要求(摘自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新人发[2003]45号文件)
中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两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两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三)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应少于34节,有条件的可适当兼课,其他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要求3-4节。

(四)高中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放宽,其他学科的非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的规定,加强我校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我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生产、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三条我校档案工作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我校设置档案馆建制(副处级),档案馆设馆长一名,工作人员3—5名。

第五条我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六条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党务部门为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设兼职档案员一名。

第七条校档案馆的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为我校的各项工作服务;(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档案归档制度,并纳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内。

做到每项重要的教学、科研、生产、党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第三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九条按照有关规定,我校文件材料应分类、归档的范围如下:(一)党群类:主要包括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二)行政类:主要包括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三)学生类:主要包括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1.华中科技大学保密工作管理规定┈┈┈┈┈┈┈┈┈┈┈┈┈┈┈┄┈2校党[2003]45号2.华中科技大学保密工作审查审批内容及程序┈┈┈┈┈┈┈┈┈┈┈┈14校保密[2003]8号3.华中科技大学对外宣传报道保密规定┈┈┈┈┈┈┈┈┈┈┈┈┈┄┄22校保密[2003]9号4.华中科技大学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的办法┈┈┈┈┈┈┈┈┈┈┈26校保密[2003]10号5.华中科技大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办法┈┈┈┈┈┈┈┈┈29校保密[2003]11号6.华中科技大学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暂行办法┈┈┈┈┈33校保密[2003]12号7.华中科技大学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保密管理规定┈┈┈┈┈┈┈┈┈┈35校保密[2003]13号8.华中科技大学三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37校保密[2003]14号9.华中科技大学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40校保密[2003]15号10.华中科技大学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制度┈┈┈┈┈┈┈┈┈┈┈┈┈42 校外[2003]423号11.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技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暂行办法┈┈┈┈┈┈┈┈┈46校科技[2003]15号12.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研秘密密级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程序┈┈┈┈┈54校科技[2003]16号13.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研涉密会议保密管理暂行规定┈┈┈┈┈┈┈┈┈59校科技[2003]17号14.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参与国防科技项目研究的保密管理规定┈┈┈63 校研[2004]12号华中科技大学保密工作管理规定校党[2003]4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的保密工作,充分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保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自觉贯彻执行保密法规,根据新时期保密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要认真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坚持按级负责、分口管理,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一级的原则。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第四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学校保密委员会。

校保密委员会由学校办公室、教学、科研、生产、组织、监察、人事、宣传、外事、保卫和财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保密委员会主任由校党委负责同志兼任。

保密委员会成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校保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并成立信息专家小组和定密领导小组。

指定专人负责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校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制定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2.负责全校的保密工作,保障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3.负责审议校保密办提交的本年度保密工作计划;4.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校各单位的保密工作;5.负责保密事项的审查审批工作;6.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培训和管理;7.加强调查研究,研究分析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8.认真查处泄密事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查处情况;9.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保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奖励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对本年度发生的重大事项专门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第六条校保密办公室、信息专家小组和定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1.校保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校领导和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向校保密委员会提交本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专项保密工作计划以及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全校范围的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3)指导和监督全校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工作;(4)参与学校重大涉密活动和会议,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涉密活动和会议的各项保密工作;(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检查,消除泄密隐患,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6)组织交流、总结、推广保密工作先进经验,并提出表彰、奖励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方案;(7)认真做好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签收、传递、传阅、复制、清退、立卷归档和销毁等;机要件的接收、传递和交寄;密码通信系统的管理等。

2.信息专家小组的工作职责对全校各单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如何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进行指导和咨询。

3.定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有关规定,对全校各单位在工作、科研中产生的秘密事项进行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

第七条学校保密工作实行三级责任制。

学校法定代表人为一级保密责任人,学校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为委托一级保密责任人;学校二级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为二级保密责任人;承担国防科技项目的课题组负责人为三级保密责任人。

二级保密责任人与一级保密责任人签定保密责任书,三级保密责任人与二级保密责任人签定保密责任书。

三级保密责任人在承担国防科技项目时须与国防科技研究院签定《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技项目保密管理责任书》。

第八条各单位成立保密领导小组,由一名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一名兼职保密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保密工作。

各保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保密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责任制中,与业务工作同时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2.对本单位保密工作的现状要经常进行分析,研究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解决问题的方法;3.加强本单位涉密人员的管理,经常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4.认真落实涉密部位和秘密载体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其安全;5.贯彻落实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6.定期向校保密委员会汇报工作。

第九条承担国防科技项目的课题组要认真做好本课题组的保密工作。

第十条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须具备下列能力和条件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国防科技事业,热爱保密工作;2.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基本情况;3.掌握保密法规和保密技术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4.通过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全校所有师生员工必须履行下列保密职责1.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2.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3.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4.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5.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办理其它私事;6.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7.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8.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9.不准使用无任何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传输国家秘密;10.不准向杂志及电台、电视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图文声像制品;11.不准擅自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出境或参加外事活动;12.未经批准,不准引带境外人员到保密要害部位参观活动;13.准隐瞒泄密事件。

第三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的确定、变更及解密第十二条学校国防、科研保密范围的法律依据是国防、科研等有关部门制定的保密规定以及各行业关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学校党务、行政工作保密范围的法律依据是各行业颁布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的有关条款。

学校尚未公开的工作秘密其保密范围的依据是学校领导的要求和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各单位对本单位工作、科研中产生的秘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报校保密委员会审批。

在批复前,该秘密事项按拟定密级进行管理。

批复后,按确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并在该秘密事项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对上级及其他单位下达的已标明密级和期限的涉密事项,按已确定的密级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须对秘密事项的原定密级进行变更的,一般由秘密事项所在单位提出密级变更申请,报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当秘密事项已无须保密时,所在单位应向校保密委员会提出申请对该秘密事项及时解密。

上级单位也可直接解密。

第十六条对于上级机关或有关保密部门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在所要求的期限内不得解密。

第十七条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解密后,应当及时在该事项上标明;不能标明的,应当及时将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四章涉密人员的管理第十八条涉密人员是指掌握、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和经常接触、产生、处理秘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人员。

按照其掌握国家秘密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十九条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坚持“严格管理,突出重点,便于工作,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条所有涉密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所在单位或上级保密部门组织的各类保密教育培训,自觉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对拟调入、分配到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用人单位应首先进行严格审查,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对拟参与涉密工作的人员的涉密等级进行界定,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涉密人员上岗审查表》,报相应管理部门审批后交校保密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二条涉密人员调离、辞职时,应提前做好调整安排,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对于涉密人员因私出境,其所在单位应要求涉密人员作出书面保证,保证其在出境期间,不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核心涉密人员因私出境,须经校保密委员会批准。

第五章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第二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第二十五条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文印室或湖北省国家保密局审查批准的单位印制。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或湖北省国家保密局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第二十七条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级单位收到秘密载体后,应当确定该秘密的知悉范围,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登记、存放。

第二十八条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武汉市机要通信局进行传递。

本市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

第二十九条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

确需在安全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须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办理登记、签收手续,以便管理人员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