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的性质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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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基本知识

租赁的基本知识

(四)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解决两个问题:
1.折旧政策: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承租人 应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
折旧政策。P290
2.折旧期间:应视租赁合同的规定而
论。P290
例8.9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五)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P290 借: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例8.10
(1)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 余值。出租人收到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
(2)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 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 租赁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 值)P299
(3)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 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 租赁资产时:
如果租赁资产按高于资产账面价值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分摊递延收益时: 租赁资产按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
的: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贷:制造费用--折旧费 营业费用--折旧费 管理费用--折旧费
第三种情况: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 营租赁,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其他应收款
1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
200 000
2002、12、31
借:银行存款
150 000
其他应收款
5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
200 000
2003、12、31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

租赁会计知识点

租赁会计知识点

租赁会计知识点租赁是许多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常常遇到的一个环节,无论是租赁设备、场地还是车辆,租赁活动都需要合理并准确地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会计知识点对于财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下面将介绍一些与租赁相关的会计知识点。

1. 租赁分类:根据租赁合同的性质,租赁可以分为两类: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企业将租赁合同视为一种融资形式,即从租赁商那里租用资产并在租期结束后购买。

经营租赁则是指企业将租赁合同视为一种短期使用资产的方式,并没有购买意图。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与购买资产的会计处理相似。

在租赁开始时,企业需要确认租赁设备的资产负债表表现为租赁设备的资产和租赁负债。

资产金额等于租赁设备的公允价值,负债金额等于租赁设备公允价值与未来租赁支付现值之间的差额。

租赁支付款项则需要在每期支付时将其分摊为每期租金和利息两部分。

3.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相对较简单。

企业在每期支付租金时,将租金支出列为费用并在利润表中体现。

同时,将租赁债务报告于负债表中。

4. 租赁期限的影响:租赁活动的期限对会计处理会产生影响。

一般而言,租赁期限较短的租赁会计处理相对简单。

但在租赁期限较长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租赁预付、租赁后修复等处理。

5. 租赁支付的现值计算:在确定租赁负债金额时,需要计算租赁支付的现值。

现值计算是基于租赁支付流的时间价值进行的,以确定负债金额的准确性。

6. 租金递增的会计处理:在一些租赁合同中,租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增。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将租赁负债和租赁设备分别列示,并根据租金递增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7. 租赁终止的会计处理:当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企业需要对租赁设备和租赁负债进行结算。

在融资租赁中,企业需要根据租金支付现值和购买价格的差额确认收入或费用。

在经营租赁中,企业只需停止租金支付。

租赁会计知识点是财务人员需要掌握的重要内容之一。

租赁活动在企业运营中是一项常见且重要的环节,因此准确处理相关会计问题是保证企业财务信息准确性和合规性的必要步骤。

租赁业务概述

租赁业务概述

高级财务会计
二、租赁的种类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经营租赁仅仅取得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不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也不能作为自有固定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 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无论是承租人或是出租人,都要在租赁开始日对租赁业务进 行分类,确认一项租赁业务是融资租赁或是经营租赁。
三、最低租赁付款额与最低租赁收款额
高级财务会计
租赁业务概述
租赁的概念与特点 租赁的种类 最低租赁付款额与最低租赁收款额
一、租赁的概念与特点
租赁的概念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 获取租金的协议。
租赁不同于资产的购置,它所转让的仅仅是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是所 有权,承租方以支付租金为代价,才能取得资产的使用权。
最低租赁付款额
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支付 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以及租赁资产担 保余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一般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应支付 的租金;二是由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三是承 租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资产购买价款。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最低租赁付款额=应支付的租金+担保资产余值 (不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
租赁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涉及到的主要是财产, 因此,租赁往往被称为是财产租赁。
一、租赁的概念与特点
租赁业务
租赁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活动,因而称为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租赁是指一切财产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狭义的租赁仅指企业作为融资手段的融资租赁。
租赁业务特点:
租赁期间的租赁资产两权分离 融资租赁是现代租赁的主要方式 租赁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租赁的种类与分类

租赁的种类与分类

租赁的种类与分类租赁对许多人对这个概念都感到陌生和困惑,如果有人能将租赁分类,就可以使人们容易的理解和使用租赁了。

由于分类是门科学,不是谁分一下就得到认可的,它还涉及许多部门的分类、监管,不是简单的学术之争。

经过400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50年来现代租赁的突起,使得租赁以很多种形态,存在于经济活动中。

他们有许多相似之处,却有本质的不同。

因此租赁分类涉及到法律纠纷、财务处理、税收政策、金融管制等与国家经济命脉相关的许多政策领域,对国家的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过去,人们以为租赁就是:在约定的时期内,有偿使用他人资产。

现在中国的租赁已经进入创新时代,租赁的功能不仅是促进销售、投资和消费,还具有理财、资产管理和盘活闲置资产的功能。

不同种类的租赁其功能的侧重点不同,为了给企业经营方向定位,租赁需要分类,以便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

融资租赁的金融属性比重较大,在中国目前还属于特许经营的产业,为了便于监管,需要分类。

以便科学的界定和正确的认识各租赁形态的区别,便于主管部门科学地对行业进行管理,便于法院在处理租赁纠纷案件时公正的判案,便于税务部门合理的制定收税政策,便于行业主管监管行业经营方向健康方面发展。

现代租赁是从国外引进,有许多外来语用中国的文字很难描述,特别是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在概念和理解上和国外有许多区别,经常出现混乱。

如,“financial leasing”通常被翻译成融资租赁。

但实际上应该是财务租赁,也可以翻译成金融租赁。

在中国,由于有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组成的租赁公司,他们法定统称“金融”租赁公司,经过商务部批准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通常称“国际”租赁公司,由商务部批准的内资租赁公司叫“融资”租赁公司。

后两者没有金融经营资质,但可以开展金融性融资租赁业务。

又如“operation leasing”被翻译成经营性租赁,常被理解错误的理解为传统出租服务(rent)。

随着融资租赁的创新,租赁不仅限于融资服务,还参与经营、维护和管理,在国外已经发展成融资租赁最高阶段,在中国还搞不清内在区别。

一租赁的性质和分类

一租赁的性质和分类

一、租赁的性质和分类1.1什么是租赁人类财富的源泉只有两个:资源(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森林等,人造资源:资金、不动产、知识产权等)和人力(体力、智力和动机)。

人们的收益相应分为劳动收益和非劳动收益,非劳动收益分又可为投资和租赁两类。

所有者通过剩余索取方式从资源运用取得收益的行为是投资;所有者保留资源所有权、将使用权有偿地让渡给他人、事前约定让渡的时期和回报额,以使自身利益远离风险为首要价值取向的资源运用方式是租赁。

租赁的本质是出租人通过保留所有权和约定租金来限制风险取得相对固定收入的资源运用方式。

1.2租赁的特征和类别租赁的特征是融物,是当事各方以租赁物为利益载体的商业合作。

在企业的众多权益拥有者(stakeholders)中,除股东(shareholders)外,基本都是向企业索取定额回报的。

但债权人向企业提供的是货币——一种无差别的一般等价物;未收款的供应商对标的物没有产权;员工的人力资源虽然由企业支配,但与拥有者无法剥离,特别是“动机”极不稳定。

与上述情况不同,在租赁交易中双方对标的物的性能、寿命、现在及未来价值的估价及至关重要的,在对标的物共识的基础上双方约定风险和收益的分配方式,并且不希望有“意外”发生。

利益关系:“所有不是目的,使用创造效益”,前提是承租人能够比出租人更有效地使用资源,承租人所创造价值高于出租人机会成本的部分是租赁行为的价值根源。

当事各方按事前约定分享租赁创生的价值。

风险分担:当事各方的诚信风险通过法律屏蔽后,租赁面临三种与标的物相关的特有风险需由各方分担。

首先是标的物灭失、毁损或因使用不当寿命缩短的风险,可称为“物理风险”;其次是因为技术进步或生产资料市场供求变化,使标的物市场价格低于帐面值的风险,可称为“技术风险”;最后是标的物的没能得到有效的使用的风险,可称为“经营风险”。

租赁行为和人类历史同样久远,其分类没有统一标准。

从租赁的定义出发,租赁各方当事人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划分租赁类别的主要线索。

【实用文档】租赁的分类,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实用文档】租赁的分类,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租赁概述二、租赁的分类一项租赁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取决于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合同的形式。

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这里的“大部分”通常是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下同)。

需要注意的是,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的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

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类。

【例题】某项租赁设备全新时可使用年限为10年,已经使用了3年,从第4年开始出租,租赁期为6年,由于租赁开始时该设备尚可使用寿命为7年,租赁期占使用寿命85.7%(6年/7年),符合第3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应当归类为融资租赁。

如果从第4年开始,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占尚可使用寿命的71.43%(5年/7年),就不符合第3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不应认定为融资租赁(假定也不符合其他判断标准)。

如果该项设备已经使用了8年,从第9年开始租赁,租赁期为2年,此时,该设备尚可使用寿命为2年,虽然租赁期为尚可使用寿命的100%(2年/2年),但由于在租赁前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超过了全部可使用年限(10年)的75%(8年/10年=80%>75%),因此,不能采用这条标准来判断租赁的分类。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等于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等于90%)。

出租人租赁的分类和判断标准

出租人租赁的分类和判断标准

出租人租赁的分类和判断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出租人租赁的分类和判断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出租市场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有可能成为出租人,将自己的物品、房屋等通过出租的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但是在进行出租活动时,出租人需要明确自己的出租目的、出租对象和出租方式,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维护自己的出租资源。

根据出租的对象和出租的性质,出租人租赁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主要的分类如下:1.按出租对象分类:(1)房屋出租:房屋出租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或使用的行为。

这种出租方式通常涉及到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两种形式。

(3)物品出租:物品出租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的物品(如家具、电器等)出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这种出租方式通常是为了解决一时之需或节约成本。

(2)民用租赁:民用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的住房或其他生活设施出租给居民使用的行为。

这种租赁以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为目的。

在进行出租活动时,出租人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判断标准,以便更好地开展租赁业务。

主要的判断标准如下:1.租赁对象的信用情况:在选择出租对象时,出租人需要考虑对方的信用情况和背景,尽量选择信用良好、可靠的承租人,以减少租赁风险。

2.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需要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租金、租期、押金等重要事项,以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

3.租赁物品的质量和维护:出租人需要保证租赁物品的质量良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出租物品的正常使用。

4.租赁费用的合理性:出租人需要根据市场行情和物品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租金和押金数额,以吸引更多的租户,提高租赁效益。

5.租赁服务的质量:出租人需要提供良好的租赁服务,包括及时响应租户需求、解决问题和纠纷等,以提高租户满意度和口碑。

在租赁市场上,出租人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和出租资源的特点,灵活运用分类和判断标准,提高出租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租赁业务的稳定和顺利进行。

租赁的基本特征和租赁的基本分类

租赁的基本特征和租赁的基本分类

租赁的基本特征和租赁的基本分类租赁是指通过签订资产出让合同的方式,使用资产的一方通过支付租金,向出让资产的一方取得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交易行为。

下面来具体剖析租赁的基本特征和租赁的基本分类有哪些。

租赁的特征:1.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是租赁的主要特点之一。

银行信用虽然也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但载体是货币资金,租赁则是资金与实物相结合基础上的分离。

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租赁是以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相结合提供的信用活动,出租人在向企业出租资产的同时,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信用和贸易双重性质。

它不同于一般的借钱还钱、借物还物的信用形式,而是借物还钱,并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来体现。

租赁的这一特点银行信贷和财产信贷融合在一起,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形式。

3.租金的分期支付在租金的偿还方式上,租金与银行信用到期还本付息不一样,采取了分期回流的方式。

出租方的资金一次投入,分期收回。

对于承租方而言,通过租赁可以提前获得资产的使用价值,分期支付租金便于分期规划未来的现金流出量。

租赁的分类:经营租赁是由租赁公司向承租单位在短期内提供设备,并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的一种服务性业务,又称服务性租赁。

经营租赁的特点主要是:(1)出租的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

(2)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合理的限制条件内承租企业可以中途解约。

(3)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租赁公司负责。

(4)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以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

经营租赁比较适用于租用技术过时较快的生产设备。

融资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承租单位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单位使用的融资信用业务,它是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的租赁。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是:(1)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者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2)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租赁期间双方无权取消合同。

租赁资产管理制度

租赁资产管理制度

租赁资产管理制度租赁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租赁资产,确保其正确使用和维护,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步骤。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租赁资产的管理,旨在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和维护水平,降低维护成本,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一、租赁资产的定义和分类1. 租赁资产的定义租赁资产是指公司通过租赁渠道所取得的、用于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或其他需要进行租赁管理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机械、车辆等。

2. 租赁资产的分类根据使用方式和性质,将租赁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便统一管理。

常见的分类包括办公设备、生产设备、运输工具等。

二、租赁资产的申请与审批流程1. 租赁资产的申请员工需要使用租赁资产时,需通过公司内部系统进行资产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如资产类型、数量、使用期限等。

2. 租赁资产的审批资产申请需经过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流程应明确,包括审批人员、审批顺序等。

审批通过后,资产管理部门将安排租赁手续的办理。

三、租赁资产的领用与归还1. 租赁资产的领用领用时,员工需与资产管理部门签订领用单,并验收资产的完整性和数量是否一致。

同时,员工还需要承诺使用租赁资产时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资产安全。

2. 租赁资产的归还租赁资产使用期限届满或不再使用时,员工应及时归还资产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退租手续办理。

四、租赁资产的维护与保养1. 维护责任租赁资产的维护责任由领用人员承担,需按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和良好状态。

2. 维护措施领用人员应按照厂商或供应商的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及时更换损坏的配件或部件,并保持维修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五、租赁资产的报废与处置1. 报废程序当租赁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时,需填写报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资产损坏程度、维修费用等。

2. 资产处置报废资产需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处置,包括回收、拍卖、捐赠等方式,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造成资产浪费。

六、租赁资产的监控与评估1. 监控措施资产管理部门需建立健全的监控机制,定期对租赁资产进行巡检,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解读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以下简称“准则21号”)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代了此前实行的准则10号《租赁合同》。

准则21号对租赁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旨在提高租赁交易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使企业能更好地理解和报告租赁活动的经济实质和财务影响。

本文将对准则21号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定义和分类准则21号对租赁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租赁是指租赁权应收方(出租方)将租赁资产出租给租赁权付方(承租方),租赁权付方在租赁期内为获得经营资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而支付的租赁金或其他付款。

在租赁中,对于出租方而言,租赁收入应该确认为正常租赁利润或损失,对于承租方而言,租赁支付应该确认为租赁支出。

准则21号将租赁分为金融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类。

金融租赁是指租赁合同的事实和财务资产进行了割裂,租赁权应收方转移了租赁资产的全部使用权,承租方获得了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和对租赁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风险和回报的权利。

经营租赁则是指除了金融租赁之外的所有租赁合同。

二、计量和确认准则21号对租赁支付和租赁收入的计量和确认作出了详细规定。

对于经营租赁,租赁支付应该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支付计划计量和确认。

对于金融租赁,首先需要确定租赁合同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的转移和租赁期末资产的回购等条件,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应按照贷款的财务成本计量和确认;不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应按照经营租赁进行计量和确认。

三、资本化和抵消根据准则21号,对于承租方而言,租赁合同应根据其经济实质进行资本化和抵消。

具体而言,租赁合同的租赁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计入财务报表。

在财务报表中,租赁权资产应列示为非流动资产,并逐期按照净额进行折旧;租赁负债应列示为非流动负债,并逐期计提利息费用。

四、披露要求准则21号对租赁交易的披露要求也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明示租赁交易的性质、租赁财产的位置、租赁财产的定位和用途等相关信息。

如果租赁协议中存在任何重要的租赁条件或约束,企业还应披露这些条件或约束对租赁财产和租赁负债的影响。

房屋租赁分类

房屋租赁分类

房屋租赁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屋租赁分类:
1. 按照租赁性质分类:
-整租:将整个房屋出租给一个租户,租户可以独占整个房屋的使用权。

-合租:将房屋的部分空间出租给多个租户,租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如厨房、客厅等。

2. 按照租期分类:
-长租:租期一般为一年以上,租户可以长期使用房屋并支付固定的租金。

-短租:租期可以是几个月或几周,通常适用于短期居住或临时需要的租户。

3. 按照房屋类型分类:
-公寓出租:指出租的房屋为集中建设的多层住宅,一般配有公共设施和服务,如安全门禁、健身房、游泳池等。

-别墅/豪宅出租:指出租的独立房屋,通常具有独立的院子、花园和更高的私密性。

-商业房屋出租:指出租用于商业目的的房屋,如商铺、写字楼、餐厅等。

4. 按照租金支付方式分类:
-月付:每月支付一次租金。

-季付: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

-半年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

-年付:一次性支付一年的租金。

请注意,这仅是常见的房屋租赁分类,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国家法律和规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租赁房屋之前,建议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与房东或中介机构进行详细沟通和了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全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全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全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以下简称“本准则”)是为了规范企业在租赁活动中的会计处理而制定的。

租赁活动指企业作为承租方或出租方,根据租赁协议使用租赁资产的活动。

本准则适用于企业按照租赁协议使用租赁资产的情况。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在租赁活动中的会计处理,包括租赁合同的确定、租赁资产的确认、租赁支付的会计处理以及租赁合同的解释和披露等方面。

第二章:定义和划分第一节:定义本准则中涉及的一些术语定义如下:1. 租赁活动:指企业根据租赁协议使用租赁资产的活动。

2. 承租方:指以租赁协议的形式获取租赁资产的企业。

3. 出租方:指以租赁协议的形式将租赁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企业。

第二节:划分根据租赁协议的性质和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租赁可以划分为财务租赁和经营租赁。

1. 财务租赁:指租赁期限为租赁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并且承租方在租赁开始时获得租赁资产的所有经济利益和风险的租赁。

2. 经营租赁:指除财务租赁以外的租赁。

第三章:会计处理第一节:租赁合同的确定租赁合同是承租方和出租方之间的协议,明确了租赁资产的使用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

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确定租赁的性质和分类。

第二节:租赁资产的确认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和实际情况,确认租赁资产的计量基础、计量方法和计量依据。

租赁资产按照公允价值或成本进行确认,并进行适当的折旧或摊销。

第三节:租赁支付的会计处理承租方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和实际支付情况,按照租金支付的时间和金额进行会计处理。

租金支付应当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价值、租赁期限和租赁支付方式等因素确定。

第四节:租赁合同的解释和披露企业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和实际情况,对租赁合同进行解释和披露。

披露内容包括租赁合同的性质和分类、租赁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租金支付的会计处理等。

第四章:附则第一节:本准则的实施和过渡企业应当从实施本准则的第一年度开始,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新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条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将资产使⽤权让与承租⼈,以获取租⾦的协议。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出租⼈以经营租赁⽅式租出的⼟地使⽤权和建筑物,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电影、录像、剧本、⽂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的许可使⽤协议,适⽤《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形资产》。

(三)出租⼈因融资租赁形成的长期债权的减值,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

第⼆章租赁的分类 第四条承租⼈和出租⼈应当在租赁开始⽇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租赁开始⽇,是指租赁协议⽇与租赁各⽅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中的较早者。

第五条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第六条符合下列⼀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

(⼆)承租⼈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在租赁开始⽇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将会⾏使这种选择权。

(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寿命的⼤部分。

(四)承租⼈在租赁开始⽇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乎相当于租赁开始⽇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在租赁开始⽇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乎相当于租赁开始⽇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改造,只有承租⼈才能使⽤。

第七条租赁期,是指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

租赁合同签订后⼀般不可撤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经出租⼈同意。

(⼆)承租⼈与原出租⼈就同⼀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

(三)承租⼈⽀付⼀笔⾜够⼤的额外款项。

(四)发⽣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

承租⼈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将会⾏使这种选择权,不论是否再⽀付租⾦,续租期也包括在租赁期之内。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是指一个协议,由物业出租者(租赁人)将其资产的某一部分授权租赁接受者(租赁者)使用并向其付费,并要求租赁者在租赁期满后归还其资产。

因此,租赁是涉及到两个当事人之间关于转移某种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即产权所有者将某种产权出租,租赁者可以使用其资产,但在租赁期满后,产权仍归于出租者。

二、租赁的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租赁可以分为四大类,分别是经营性租赁、金融性租赁、资本性租赁和混合性租赁。

1、经营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人将其物业提供给租赁者,租赁者使用其物业来获取经济收益,以报酬租金。

这种租赁形式一般用作商业营利性活动,如商业场所、房屋、汽车、机器、设备等的租赁。

2、金融性租赁金融性租赁是指租赁方在租赁期内将租赁物提供给租赁方,由租赁方支付一定的租金,而租赁方不仅收取租金,还收回资产本金。

这种租赁形式一般用于专业的投资行为,如金融机构为大型企业提供飞机、汽车等经济型资产的租赁服务。

3、资本性租赁资本性租赁是指租赁人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受到投资者投资金额,租赁人将其投资作为租赁费用,以便购买租赁物。

租赁接受者应在租赁期满时归还所租赁物,同时还有权收回投资金额。

4、混合性租赁混合性租赁是指既包含经营性租赁元素,也包含金融性或资本性的租赁元素,这种租赁关系可以在经营和投资之间自由转换。

三、租赁的会计处理1、租赁人会计处理租赁人将租赁物记入账面价值,以确定其相应的会计费用,并将相应的租赁费用记入到租赁收入。

2、租赁接受者会计处理租赁接受者将租赁的交易收入记入短期借款或租赁支出,以确定其在租赁期内的利润,同时将相应的租赁费用记入短期借款或租赁支出的费用。

四、租赁的税务处理1、租赁人的税务处理租赁人应根据租赁业务类型区分计算相应的税费,如果是经营性租赁,则应缴纳增值税;如果是金融性租赁,则应缴纳利息所得税;如果是资本性租赁,则应缴纳资本性收益税。

2、租赁接受者的税务处理租赁接受者应按照租赁性质进行税收计算,如果是经营性租赁,则应征收租赁支出所得税;如果是金融性租赁,则应缴纳利息所得税;如果是资本性租赁,则应缴纳资本性收益税。

租赁的性质和分类

租赁的性质和分类

一、租赁的性质和分类1.1什么是租赁人类财富的源泉只有两个:资源(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森林等,人造资源:资金、不动产、知识产权等)和人力(体力、智力和动机)。

人们的收益相应分为劳动收益和非劳动收益,非劳动收益分又可为投资和租赁两类。

所有者通过剩余索取方式从资源运用取得收益的行为是投资;所有者保留资源所有权、将使用权有偿地让渡给他人、事前约定让渡的时期和回报额,以使自身利益远离风险为首要价值取向的资源运用方式是租赁。

租赁的本质是出租人通过保留所有权和约定租金来限制风险取得相对固定收入的资源运用方式。

1.2租赁的特征和类别租赁的特征是融物,是当事各方以租赁物为利益载体的商业合作。

在企业的众多权益拥有者(stakeholders)中,除股东(shareholders)外,基本都是向企业索取定额回报的。

但债权人向企业提供的是货币——一种无差别的一般等价物;未收款的供应商对标的物没有产权;员工的人力资源虽然由企业支配,但与拥有者无法剥离,特别是“动机”极不稳定。

与上述情况不同,在租赁交易中双方对标的物的性能、寿命、现在及未来价值的估价及至关重要的,在对标的物共识的基础上双方约定风险和收益的分配方式,并且不希望有“意外”发生。

利益关系:“所有不是目的,使用创造效益”,前提是承租人能够比出租人更有效地使用资源,承租人所创造价值高于出租人机会成本的部分是租赁行为的价值根源。

当事各方按事前约定分享租赁创生的价值。

风险分担:当事各方的诚信风险通过法律屏蔽后,租赁面临三种与标的物相关的特有风险需由各方分担。

首先是标的物灭失、毁损或因使用不当寿命缩短的风险,可称为“物理风险”;其次是因为技术进步或生产资料市场供求变化,使标的物市场价格低于帐面值的风险,可称为“技术风险”;最后是标的物的没能得到有效的使用的风险,可称为“经营风险”。

租赁行为和人类历史同样久远,其分类没有统一标准。

从租赁的定义出发,租赁各方当事人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划分租赁类别的主要线索。

财务会计中的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

财务会计中的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

财务会计中的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在财务会计领域中,租赁是一种常见的资产租用方式。

根据租赁协议的特点和经济实质,可以将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两种类型。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两种租赁类型的定义、特征、会计处理方法,并对其区别进行分析。

一、经营性租赁的定义与特征经营性租赁是指由租赁方以一定租赁期限出租资产,租赁方通过租赁活动获得经济利益,但不将租赁资产计入其资产负债表中。

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第13号——租赁准则》,经营性租赁应当具备以下特征:1. 租赁期限短于或等于租赁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2. 租金支付不包含资产残值回收。

经营性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1. 对于租赁方,按照现金支出与租赁期限一致的基本假设,将租赁支付列入当期费用或以其他合适的分析方式进行核算;2. 对于承租方,将租赁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并按照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二、融资性租赁的定义与特征融资性租赁是指出租方将资产出租给租赁方,并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租赁方,租赁方在租赁期满后有权购买该资产。

融资性租赁应当具备以下特征:1. 租赁期限长于或接近租赁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2. 租金支付包含资产残值回收或以其他形式转移资产所有权。

融资性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1. 对于租赁方,将租赁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并按照融资性租赁的性质进行会计确认,以确定该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法;2. 对于承租方,将租赁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并按照租赁资产的性质将租赁到期后的购买义务计入负债。

三、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的区别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在定义、特征和会计处理方法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所有权归属:经营性租赁租赁方保留资产所有权,而融资性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至租赁方;2. 租赁期限:经营性租赁期限短于或等于租赁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而融资性租赁期限长于或接近租赁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3. 租金支付:经营性租赁租金支付不包含资产残值回收,而融资性租赁租金支付包含资产残值回收或以其他形式转移资产所有权。

企业会计准则新租赁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新租赁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新租赁准则【实用版】目录1.背景介绍2.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规定3.租赁的分类4.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5.租赁信息披露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经营活动日益复杂化,租赁业务在企业运营中也越来越普遍。

为了规范企业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我国制定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准则的主要内容。

二、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里对租赁的规定主要包括承租人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其中,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类型。

三、租赁的分类1.融资租赁:指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有权以预定价格购买该租赁物的一种租赁方式。

2.经营租赁:指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需将租赁物归还出租人的一种租赁方式。

四、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1.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有权购买该租赁物。

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出租人应将租赁物作为固定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承租人则应将租赁物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计入资产负债表。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需要将租赁物归还出租人。

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出租人应将租赁收入计入当期收入,承租人则应将租赁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五、租赁信息披露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租赁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租赁物的性质、租赁期限、租赁金额、租赁类型等。

此外,企业还应披露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如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方式、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等。

综上所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并要求企业披露与租赁业务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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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的性质和分类1.1什么是租赁人类财富的源泉只有两个:资源(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森林等,人造资源:资金、不动产、知识产权等)和人力(体力、智力和动机)。

人们的收益相应分为劳动收益和非劳动收益,非劳动收益分又可为投资和租赁两类。

所有者通过剩余索取方式从资源运用取得收益的行为是投资;所有者保留资源所有权、将使用权有偿地让渡给他人、事前约定让渡的时期和回报额,以使自身利益远离风险为首要价值取向的资源运用方式是租赁。

租赁的本质是出租人通过保留所有权和约定租金来限制风险取得相对固定收入的资源运用方式。

1.2租赁的特征和类别租赁的特征是融物,是当事各方以租赁物为利益载体的商业合作。

在企业的众多权益拥有者(stakeholders)中,除股东(shareholders)外,基本都是向企业索取定额回报的。

但债权人向企业提供的是货币——一种无差别的一般等价物;未收款的供应商对标的物没有产权;员工的人力资源虽然由企业支配,但与拥有者无法剥离,特别是“动机”极不稳定。

与上述情况不同,在租赁交易中双方对标的物的性能、寿命、现在及未来价值的估价及至关重要的,在对标的物共识的基础上双方约定风险和收益的分配方式,并且不希望有“意外”发生。

利益关系:“所有不是目的,使用创造效益”,前提是承租人能够比出租人更有效地使用资源,承租人所创造价值高于出租人机会成本的部分是租赁行为的价值根源。

当事各方按事前约定分享租赁创生的价值。

风险分担:当事各方的诚信风险通过法律屏蔽后,租赁面临三种与标的物相关的特有风险需由各方分担。

首先是标的物灭失、毁损或因使用不当寿命缩短的风险,可称为“物理风险”;其次是因为技术进步或生产资料市场供求变化,使标的物市场价格低于帐面值的风险,可称为“技术风险”;最后是标的物的没能得到有效的使用的风险,可称为“经营风险”。

租赁行为和人类历史同样久远,其分类没有统一标准。

从租赁的定义出发,租赁各方当事人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划分租赁类别的主要线索。

1.传统租赁(RENTAL)传统租赁提供的是租赁服务,由出租人选购租赁物件,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要从出租人已有的租赁物件中选择租用,并向出租人交纳租金。

租赁物件的维修与保养一般由出租人负责。

租期短于一年,交易可以随时终止。

与标的物相关的三种风险都由出租人来承担,标的物作被视为出租人的资产。

2.融资租赁(FINANCE LEASE)如果租赁合同不可撤消,租期接近标的物的使用寿命(一般界限为寿命的75%),或租金总额近于标的特的购置价格(一般界限为购置价格的90%),或双方约定租赁期满承租人以某种方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西方国家普遍以这三项标准界定融资租赁),与标的物相关的三种风险都由承租人承担,标的物作被视为承租人的资产。

融资租赁的实质是承租人意在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常被设备生产厂商作为向用户提供融资的一种促销手段。

3.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E)经营性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变种。

是承租人为了享受表外融资在利润、税收调节方面的利益,有意规避融资租赁三项标准(但与标准相当接近)而采用的租赁技术。

经营租赁中双方意在长期履行租赁协议,并趋向于承租人最终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与标的物相关的三种风险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分担。

4.创新租赁(New Products)为在业内外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发达国家租赁公司进行了各种租赁创新,出现了众多新式的租赁服务。

例如,回租(Lease-back)、委托租赁(Trust lease)、转租赁(Sub-lease)、电子商务租赁、合成租赁(Joint lease)、风险租赁、结构式参与租赁(Structured Participating lease)、分成式租赁(Sharing revenue lease)和租赁债权证券化等。

创新租赁有两个要点:一是协调出租人、承租人、金融机构、供应商等各方当事人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促成分担方案的达成;二是发挥租赁公司在设备市场、资本市场方面的专长,整合社会的多种资源满足用户的需求,例如调节利润、省税等。

1.3租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现代租赁的发源地是美国,80%以上的企业采用租赁方式解决设备需求。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美国租赁业形成了租赁商品繁多,租赁观念普及,经营方式多样,租赁规模庞大,租赁理论研究活跃的局面。

美国租赁额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率及其对GDP的贡献十几年来稳定在30%以上,2000年达到2600亿美元。

日本及欧洲等发达国家均在10%至20%之间。

而我国融资租赁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例在1997年时仅为1%,仅为万分之三。

十几年的融资租赁总额还不到韩国一年的租赁额!中国的国民经济需求要租赁,租赁行业在我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世界租赁年报称,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

下表是九十年代初世界十个大租赁业大国融资租赁金额及渗透率情况:美国设备租赁额(单位:亿美元)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61997 20001.4租赁价值分析租赁具有四种功能,创造四方面价值由四类参与主体分享。

1.4.1融资租赁的四种功能1)投资促进功能租赁为承租人解决了设备购置中的资金来源,以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及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

同时也为资金拥有者开辟了投资渠道,起到了拉动和促进社会投资的功能。

2)设备促销功能融资租赁最初就是作为设备生产厂商扩大市场的重要措施而产生的。

通过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厂商还可有效控制自己产品的二手市场,控制市场营销环境、防止假冒伪劣和老产品对自己的新产品的冲击。

3)资产管理功能当今,租赁公司实际上已成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专业服务的资产管理公司。

例如,以经营租赁方式为客户提供表外融资;以委托租赁方式为投资人提供对外投资的灵活性;以回租方式帮助企业实现实物资本向货币资本的转化;租赁债权还可以按约定转为股权,成为可转换租赁债权。

4)省税功能租赁业务对标的物产权及各方当事人费用、利润的作用必然影响企业的税赋。

企业力图通过租赁减少税费,而政府既要严格法规避免税收流失又要利用税收杠杆推动企业改造和产业升级。

在政府与企业的博弈中,租赁公司应有清晰的价值判断。

如果租赁的省税功能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成长,为国家涵养了税源。

则租赁起到了使国民经济向“帕累托最优”发展的作用,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国家的鼓励。

反之,租赁行业帮助企业省税的行为会受到政府严格的规管和制裁。

1.4.2租赁创造的四方面价值上述租赁的四种功能相应地产生了四个方面的价值:一是为设备用户提供融通、为资金所有者提供投资渠道;二是为设备生产商促销;三是为参与各方提供了经营及财务方面的灵活性;四是为参与各方节省了税费。

1.4.3租赁参与主体有四类∙金融投资机构(金融资本)金融投资机构独资成立或控股金融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作为投资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开拓新的资金运用方式。

资金力量雄厚、融资成本低、有金融机构网络为依托、客户群体多是这类机构的优势。

规模大、投资抵免税收和综合服务手续费是它们主要的利润来源。

租赁公司的主要客户是收入稳定的行业中现金流充足的运营商(现金牛行业中的现金牛企业),投资理念是获取安全可靠的长期投资收益。

在创新租赁阶段,租赁公司尝试选择明星行业中的明星企业,试图分享这类企业的高成长,并以租赁债权转股权等方式干预承租企业管理、保障自身利益。

这种探索在相当程度上背离了租赁行业规避风险的准则,实质上近似于风险投资,有可能不符合租赁公司股东的风险偏好。

金融租赁公司涉足一个新行业时,不具备这个行业发展趋、专用设备及企业评价等方面的经验和人才,难以选择高价值的客户,并在人员培训、设备维修、管理咨询方面提供满意的服务。

∙设备使用企业(实业资本)对自身成长充满信心的企业在市场上难以为其股权找到满意的出价,因而趋向于债权融资。

租赁是债权融资的重要手段,特别是经营性租赁具有“表外融资性质”,对企业优化资产结构十分有利。

∙设备厂商机构类(产业资本、商业资本)金融租赁最早就是一种促销手段。

以设备生产厂商为投资背景成立的租赁公司,在产品促销和二手设备市场与母公司有良好的互动效果。

这类租赁公司的优势是为客户提供灵活的租赁方式和优质的租赁物的维修保养服务。

销售及服务环节的佣金是主要利润来源。

专业中介机构类(知识资本、信息资本)租赁公司与厂家、各类中介机构和客户都有广泛的联系,他们的优势是擅长进行市场调查、制定商业计划、项目评估和设计各种理财模式。

他们往往以出租人的身份在出资人、出卖人、承租人之间牵线搭桥促成租赁交易。

销售及服务环节的佣金、回扣、综合服务手续费是主要利润来源。

二、国外租赁行业概况2.1国外租赁业立法概况2.1.1美国以真实租赁与非真实租赁为划分标准划分的标准是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是否转移,承租人所支付的是否确为租赁而支付的租金。

如经税务当局审查而被确认为真实租赁,则出租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承租人所付租金也可作为业务支出,不纳税,其行为主要受委托法管辖;如被确认为分期付款买卖或是租购,则上述税收优惠双方都不能享受,其行为则主要受买卖法的约束。

2.1.2.英国将租赁视作委托契约性质英国法律将租赁作为一种委托形式,即财产(包括动产)所有者以出租的方式将财产委托给财产使用人,以此收取租金但不转让所有权的行为。

财产使用人仅有使用权,而财产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

英国法律认为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永远分离的,在租赁合同中不能订有承租人具有选择权而可以成为设备所有人的条款。

因此,在英国对租赁没有专门立法,而是受普通法的管制。

2.1.3.法国将租赁视同担保贷款性质法国对从事信贷租赁活动的公司,规定须同银行或信贷机构一样的严格遵守法规·须向国家信贷委员会注册.并接受该委员会和法兰西银行的管辖·其中动产租赁则受《动产租赁法》的制约。

2.1.4.日本对租赁贸易以民法、商法等一般法律加以约束日本对租赁贸易没有专门法规,主要通过普通民法、商法进行管理。

但各主管部门作了一些规定加以约束,如1975年大藏省下达的《对银行系统租赁公司业务限制的通知》,以及1978年国税厅颁布的《关于租赁交易的法人税和所得税问题通知》等。

2.1.5.亚洲“小龙”的法规韩国和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对租赁贸易订有专门管理法规。

韩国政府在1973年底拟订并颁布了《租赁业促进法案》,1985年又制定了《租赁会计标准》。

新加坡也于1982年颁布实施了《租赁准则》。

2.2国外租赁行业概况2.2.1美国租赁业概况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发和功能最全的租赁市场,从50年代起租赁在行各业中就被广泛应用。

1983年,加入美国设备租赁协会的厂商达到959家。

1986年,美国设备租赁金额为948亿美元,占全部耐用设备投资金额的30%。

此后十几年租赁金额持续稳定增长,市场渗透率一直在30%以上,2000年达26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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