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21•【字号】川卫办发[2011]763号•【施行日期】2011.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763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承担着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
2011年5月9日,我省出台《关于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卫办发〔2011〕298号),要求全省所有村卫生室从2011年 6月30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截至2011年10月底,绵阳、泸州、乐山、广安等市(州)村卫生室已全部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但仍有部分市(州)推进速度缓慢,实施比例低于50%。
为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进度,确保按时完成2011年底前全覆盖的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推进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今年医改的重要目标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推进。
凡是未全覆盖实施的市(州),必须在2011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覆盖实施工作。
相关市(州)要将全覆盖实施工作列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县(市、区)要采取领导包片督导的做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行划片包干,逐乡、逐村进行督导检查。
已完成全覆盖实施工作的市(州)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巩固成果。
各地在推进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要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滑县卫生局关于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为顺利推进我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加强药品配送管理,明确责任,按照基本药物配送、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特通知如下:一、卫生院职责1、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加强领导,院长是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主抓副院长是直接责任人.同时还要成立专门办事机构——xxx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办公室,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
办公场所及药库所用房屋不得低于60㎡——90㎡.2、按照县里的方案要求,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宣传、教育、培训,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率达到100%.3、按照时间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分成若干组,对所有村卫生室的库存药品进行全面清点,12月15日前将盘存结果上报县基本药物管理办公室。
4、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专人管理,编制业务培训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建立例会和督导制度.5、卫生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村卫生室负责人例会,每月督导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例会和督导应有详细记录.6、村卫生室每月5日向卫生院报下月药品采购计划,经卫生院汇总审核后,一式三份报卫生局基本药物管理办公室,由县基本药物管理办公室负责网上采购点击。
卫生院同时将上月药品采购货款支付给配送企业。
7、卫生院负责监督所配送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质量标准,凡属药品质量问题由配送企业负责处理.8、卫生院负责提供本辖区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代购目录,确保村卫生室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时有依据,采购计划准确无误。
二、村卫生室职责:1、从2011年12月1日起,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在村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村卫生室所使用的基本药物药品经卫生院统一购进和配送,村卫生室不得自行采购药品,发现私自采购药品的行为,将采取扣减补助资金,没收购进药品、取消资质、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等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xx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xx县xx中心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实施方案及制度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及中成药管理制度,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院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及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及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52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及制度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
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院的实施步伐,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一)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制定我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建立管理制度。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等程序。
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我院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四)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并及时调整基药零售价格。
(五)落实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在各科室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深化医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新要求、新特点,促进药品合理使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继续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坚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自身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合理选择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二、严格控制和规范药品增补以省(区、市)为单位增补非目录药品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初期的阶段性措施。
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适应基层用药需求,不鼓励进行新的增补。
为促进双向转诊、建立分级诊疗,兼顾不同医保支付水平和基层与当地公立医院用药衔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可暂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从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落实零差率销售。
要不断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量,强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主导地位。
三、加强基层药品配送监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具体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责任,强化药品配送服务监管。
坚持城乡结合、远近结合,督促供货企业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及时配送,尤其是做好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服务,供货企业不得因个别药品用量小、价格低而拒绝配送。
建立供货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对于配送到位率低甚至不配送的,要通过约谈、警告、通报批评等形式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计入不良记录,两年内不得参与本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在本区域内实行医院与基层药品配送一体化,满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1.10•【文号】国卫药政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医改的具体举措。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指导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促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推动分级诊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基本药物全面配备(一)确保基本药物主导地位。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环节。
按照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功能定位,公立医疗机构制订药品处方集和用药目录时,应当首选国家基本药物。
以省(区、市)为单位增补非目录药品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初期的阶段性措施,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各地原则上不再增补药品。
少数民族地区可根据需要,以省(区)为单位增补少量民族药,但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和严格程序,并严控品种数量。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二)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鼓励各地以市或县为单位,规范统一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的品种、剂型、规格,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实现用药协调联动。
同时,鼓励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探索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牵头医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上级医疗机构药师对下级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和帮扶作用,逐步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
医院基药制度培训通知模板
医院基药制度培训通知模板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为了加强医院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提高医院全体员工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医院决定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本次培训,使医院全体员工深入了解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掌握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和管理要求,提高医院基本药物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培训时间培训时间:XXXX年XX月XX日(周五)下午2:30-5:00。
三、培训地点医院多功能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1.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2.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管理要求3.基本药物使用和临床应用管理4.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的注意事项五、培训对象1.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临床、医技、职能科室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2.各科室基本药物制度管理人员。
六、培训方式采用讲座、互动问答等形式进行培训。
七、培训师资邀请卫生行政部门专家、医院基本药物管理负责人等进行授课。
八、注意事项1.请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工作,保证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请保持会场秩序,认真听讲,积极参与互动环节。
3.培训结束后,各部门要将培训内容进行传达,确保全体员工掌握基本药物制度要求。
4.医院将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邮箱:XXX医院基本药物制度培训是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
希望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升医院全体员工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特此通知。
医院XXXX年XX月XX日。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8•【字号】津卫基层〔2021〕236号•【施行日期】202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为深入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用药,减轻药费负担,2021年全市村卫生室要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进涉农区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和管理,严禁违规采购。
完善村卫生室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村卫生室要坚持合理用药,加强效期管理。
卫生院定期开展村卫生室合理用药培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为保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不降低,以乡镇为单位,以在岗乡村医生数量为依据,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对村卫生室核定定额补助。
定额补助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依据《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办法》(津财社〔2019〕55号),对于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市财政按照中央转移支付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和1:1的比例安排市级补助资金。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每年按照上年9月底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中乡村医生人数分配。
二、支持涉农区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按照《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支持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19〕71号)要求,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实现医保门诊联网结算。
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建立一般诊疗费制度。
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和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已合并费用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等关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等关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1.11.16•【字号】浙卫发[2011]252号•【施行日期】201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浙卫发[2011]252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发改委(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12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决定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全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使农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实施时间及范围2011年年底前将全省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三、主要内容(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本药物。
药品配备和使用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首选、省增补非基本药物为补充。
关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
关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11〕50号各市州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1〕75号)要求,决定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2011年年底前将全省行政村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主要内容(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不得再使用除此之外的其它药物。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已采购库存的其它药品,经盘点造册后可继续使用至2012年2月底。
(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统一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零售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已采购库存的其它药品,一律按原采购时的实际购入价格销售,直到用完为止。
中药饮片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实行药品统一采购配送。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
村卫生室应定期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验收、保管工作,建立明细账目,规范药品管理。
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补偿。
一是对村卫生室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原则上按照政府安排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的20%-30%安排补助经费,并按照预拨和绩效考核后结算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拨付。
二是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补偿。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9.14•【字号】•【施行日期】2010.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81号)精神,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及《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管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各市局必须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的特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一)各市局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结合日常监管,认真组织,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单位的监督检查,督查结果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二)各市局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将异地进入本辖区的配送企业纳入监管范围,确保其配送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三)加快推进药品配送企业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及时、准确上传进销存数据,实现基本药物质量全程可控制、可追溯。
(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基本药物特殊品种的储备工作。
加强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的储备,保障基本医疗救治需求。
二、认真组织,开展配送和使用环节自查各地要精心组织辖区内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机构的自查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宣传工作总结其他工作总结范文.doc
201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总结-其他工作总结范文201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文件精神,加强基本药物合理用药宣传,提高...社区卫生中心和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及村医的知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19〕29号)的要求,我区在辖区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20个医疗机构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活动,重点宣传2018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制度。
现将总结如下:一、落实任务我局要求社区卫生中心及卫生院按照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和培训,各中心主任及卫生院院长对宣传和培训工作十分重视,严格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和宣传活动,确定宣传及培训计划,并及时总结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
二、宣传及培训情况我区20家社区卫生中心及卫生院采用集中培训或专题讲座培训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2018年基本药物目录的解读和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学习培训,帮助医务人员尽快掌握新版基本药物目录知识、药物采购及配备管理情况,由各机构负责人带头,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同时,为使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能够深入传达到医务人员及就诊患者,各机构结合实际,制作宣传横幅并重新制定201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栏普及基本药物制度知识,在公示栏滚动播放基本药物价格,向就诊患者大力宣传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
据统计,此次参加宣传活动机构共20个,宣传人员50余人,共制作宣传横幅18条,宣传栏20个。
三、宣传及培训效果根据辖区试行基本药物的医疗机构真实反映,培训期间,大家认真听讲,医务人员基本上掌握了培训内容,不懂之处由主讲人员现场解答疑难。
通过这次系统培训,使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了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新政策和新目录,加快了..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开展,为今后的基本药物临床服务工作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青卫药政〔2010〕15号
青卫药政〔2010〕15号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基本药物制度培训方案》的通知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为顺利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促进基本药物规范使用,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的通知》(卫药政管理便函〔2010〕43号)要求和省卫生厅《关于落实全省医改五项重点2010年度主要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青卫医改〔2010〕1号)工作安排,我们组织制定了《青海省基本药物制度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青海省基本药物制度培训方案为稳妥推进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加快《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培训推广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通过对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临床医师、执业药师、临床药师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基层医务人员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引导患者形成科学用药习惯;提高卫生管理人员对基本药物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规范推动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二、培训范围全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一)培训内容: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培训参考大纲(化药部分)、《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培训参考大纲(中成药部分)、《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培训参考大纲(化药部分)要求,培训时间应不少于大纲规定的课时,可结合开展《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药品应用指南》、《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药品处方集》培训适当调整课时。
(二)培训形式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确保培2训工作取得实效。
试点地区首先要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其它地区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培训计划,尽早开展培训工作。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2.28•【字号】吉卫药政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药政发〔2019〕2号各市(州)卫生健康(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医疗卫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推进健康吉林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9年,省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为确保较好完成此项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2月28日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省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对于健全我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推进健康吉林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较好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出台我省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完成标准1.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2.为全省村卫生室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3.调整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比例政策。
4.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网络培训2000人。
三、进度安排拟于3月底前完成《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起草、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经省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报省政府,6月底前完成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配备,8月底前完成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政策调整,12月底前完成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网络培训。
基本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基本药物管理工作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基本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二、参考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2.《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8年版)3.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9〕1号)三、名词定义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具体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
四、内容(一)组织机构基本药物管理工作组由主管院长、医务科、质控科、信息科、药剂科、医保科、各临床及门诊主任和临床药师等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制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定期修订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制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及时在信息系统对基本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生优先使用。
3.对本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反馈监测数据,落实考核办法,并督导改进。
4.对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管理的宣传培训,对患者进行基本药物政策宣教,鼓励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三)管理目标1.加强基本药物管理,把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纳入医院科室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与临床合理用药及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2.优先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录品种纳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低于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四)管理措施1.加强医院基本药物配备管理,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培训总结
基本药物培训总结基本药物培训总结1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和业务培训是增强各级卫生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知识和能力,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有效实施的关键。
根据《广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工作,现总结如下:一、组织实施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知识培训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引导广大患者形成科学的用药习惯,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院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二、培训人员及数量参加培训的对象为全体医生和药剂科人员,培训人员达50人次。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
我院于12月25日下午集中全体医生和药科人员在六楼会议室进行了《广州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当天培训结束后,要求各参加培训的人员按照相关的要求自行网上学习。
四、取得的效果通过培训,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基本药物的品种、规格、类型和临床应用、适应范围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为医务人员的日常诊疗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为加快推进基药制度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少数医务人员对此项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国家基本药物相关知识掌握不够,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用药习惯。
针对这些问题,要求各科室督促医务人员自学,提高专业技能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能力,保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努力降低药费占医药费用的比重,让老百姓得到新医改政策带来的实惠,让人民群众受益。
基本药物培训总结2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安排,我院进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阶段性总结。
本院现有员工全部参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的学习,第一,由我院经过培训的主治医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的'培训大纲内容进行讲座,对于课程的难点和新的理论性部分结合观看视频资料进行总结和消化。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13•【字号】鄂卫通〔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通知鄂卫通〔2021〕5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89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省进一步落地落实,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供应保障、监测评价、降低负担等方面开展工作,整体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取得实效。
强化医改政策的协同推进和探索创新,坚持防治结合、医防融合、资源整合,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突出国家基本药物主导地位,推动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配备使用比例,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
(一)持续提升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各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疾病诊疗需求,在省级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的基础上,每年至少提高5%,最终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规数量占比分别不低于90%、80%、60%目标。
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照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三级专科医院使用金额比例可适度下调5%,二级专科医院使用金额比例可适度下调5~10%。
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及知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及知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按照《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国
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通知》及省市区卫生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加强卫生院各类医务人员了解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知识的培训,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在我镇启动和实施。
二、培训对象:全体医务人员
三、培训内容: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四、培训方式:
1、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2、采取视频教学形式
五、奖罚办法:
1、不参加培训学习的一次扣考勤5分,连续两次不参加者另扣工资50元,并补学习课时。
2、考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扣考勤分5分,并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另扣工资50元。
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安排
1、利用宣传专栏、基本药物制度信息公示牌上墙公示,利用手机短信、QQ群、发放宣传折页等宣传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知识,利用LED显视屏滚动公示国家基本药物信息;
2、利用健康教育知识培训下乡到村、居委会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群众合理用药宣教,每年不少5次。
我院手术室和病区麻醉药品不规范处方问题分析
海峡药学2021年第33卷第(期程中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中、西药并用时尤其要注意避免因药物之间相互作用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给药过程中应中应加强观察,观察内容需要因病而异、因人而异和因药而异,特别是使用中药注射液的患者应加强用药观察及监测,对于需需长期服药的患者要加强安全性指标的监测〔-。
由以上可知,目前我院基本药物的销售金额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在基本药物的使用中仍存在着不合理的用药现象。
在选药方面,对国家基本药物的选择和对口服剂型的选择倾向较弱,为了进一部促进基本药物,特别是国家进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医院应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及云南省基本药物相关政策,针对科室制订具体的基本药物销售金额比例,并落实到工作中,此外加强基本药物的相关培训;医护人员也应积极学习国家、省级、医院基本药物相关的政策及规定,并及时更新理论知识,用药时参照2413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优先选择适宜的药物及剂型;医院监管部门应积极做好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加强基本药物的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及患者对基本药物的认识,从而逐步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参考文献〔4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94〕1号[EB/OL-.263-61-17.7ttp://pww.nhe.gca.cu/yacxs/s7657/26361/d3faS3f5553e7fTS7586923bd4S.ktub〔2〕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知道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617-75号[EB/OL-.2919-6705.7ttp://pww.ya.gca.8u/zsgk/zcwj/0z£0/20966/U636764_ 158374htmb〔5〕陈新谦,金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3版)J 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S5406494.3〕鲁湾•我国人均年输液量是世界人均三倍4-.科学养生S211,(04):12-14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64-4号〔EB/OL-,2918093.7ttp://pww.gca.co/zCengce/copteuU291809/17/content_5343459.hdn.3〕柏愚,李延青,任旭,等.应激性溃疡防止专家建议(264版)3〕中华医学杂志96493(44):3392O394.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63年)〔〕中国药物评价,5204(5):034-2/2.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63年)〔〕中国药物评价,9405(2):154076.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S〕国中医药医政发[2917]37号.291707-14我院手术室和病区麻醉药品不规范处方问题分析朱敏,陈婧,唐云辉(宿迁市泗洪县中医院药剂科,江苏宿迁223760)摘要:目的分析我院手术室和病区麻醉药品不规范处方出现原因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希望促进我院手术室及病区麻醉药品处方规范化书写及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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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卫医〔201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改变了长期以来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基本药物价格大幅下降,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
但部分地区仍存在对相关政策不熟悉,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水平亟需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培训,精心组织实施。
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培训,是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方面,对于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引导广大患者形成科学的用药习惯,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各卫生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药事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改善服务质量,
促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二、紧密结合实际,提高培训效果。
1.培训内容: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层部分)》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以下简称《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参考大纲。
下载地址:
/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 s/mohywzc/s3586/201005/47420.htm。
/chn201011161517054/arti cle.jsp?articleId=909085。
②卫生部药政司制作的《指南》和《处方集》网络教学视频,视频网址:
/navigate.jsp?selectedCat=0Z 。
③省卫生厅组织编写的《安徽省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临床使用手册》。
详见附件(请到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2.各卫生院要根据上述内容,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络教学、自学等多种形式培训基层医务人员。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评估。
各卫生院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签到登记制度,并按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核。
确保所有基层医务人员按照培训参考大纲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县卫生局将基本药物
制度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卫生目标考核,并对各卫生院培训工作完成情况实施检查验收。
今年全部完成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率不低于80%、临床医生和药剂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其他医务人员培训率不低于80%的目标任务。
附件:安徽省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临床使用手册(2010版)
青阳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