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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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求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求

对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时间: 至少每15日进行 一次检查
定期检查内容: 机房、井道、底 坑等设施设备
定期检查要求: 做好记录,及时 处理发现的问题
定期检查意义: 保障电梯安全运 行,预防事故发 生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管,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 要求
目录
电梯使用单位的要求 电梯维保单位的要求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共同责任 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管 加强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总结
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明确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电梯使用操作规程 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 定期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人员数量根据电梯数量确定, 每台电梯至少配备1名安全 管理人员
增强电梯使用 单位和维保单 位的责任感和
使命感
加强对电梯使 用单位和维保 单位的监督和
管理
建立完善的电 梯安全管理制 度和应急救援
体系
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目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电梯的基本原理、安全性能要求、应急处理和救援措施等 培训方式: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定期开展演练和考核 培训效果评估: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对于电梯安全至关重要
电梯使用单位需要负责电梯的安全 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 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电梯使用单位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 的安全运行和监控
电梯使用单位需要定期对电梯进行 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 调整等,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梯作为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垂直运输设备,呈持续快速增加趋势。

电梯在提供方便高效的同时,也会出现失控掉层、停机关人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乘梯人员身心伤害,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梯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电梯运行是安全可靠的,但一些电梯特别是个别居民小区电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使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是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梯法规)的规定,现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义务通告如下: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义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1、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轿厢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5)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适时进行救援演练;(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7)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8)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10)对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梯使用与维护规定

电梯使用与维护规定

电梯使用与维护规定协议书甲方:(电梯使用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电梯维护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根据公平、平等的原则达成一致,为了确保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特此签订电梯使用与维护规定协议书。

第一条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维护乘客的人身安全,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制定本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电梯使用规定1. 甲方应按照电梯安全使用规范操作电梯。

2. 甲方在进入电梯前应查看电梯内的安全提示标识,并按照标识上的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3. 甲方不得擅自停用电梯,如需停用电梯进行维修或其他原因,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

4. 甲方应遵守电梯乘载能力,不得超载使用电梯。

5. 如在使用电梯过程中遇到任何紧急情况,甲方应立即按照相关的事故处理流程操作。

第三条电梯维护规定1. 乙方应根据电梯的设备特点和运行状况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

2. 乙方应保证维护人员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以确保维护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3. 乙方应定期检查电梯设备的完好性,包括电梯运行部件、紧固件、安全装置等。

4.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护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确保维护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电梯。

5. 如有需要更换电梯零部件或进行大修时,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并提供详细的报价和工作计划。

第四条责任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时间节点进行电梯维护工作,并保证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

2. 如电梯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如甲方因使用不当或违反规定导致电梯故障或损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4. 甲方和乙方应建立及时沟通、信息共享的机制,相互协助解决电梯使用和维护中的问题。

第五条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了解到的与对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敏感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第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电梯维保规定

电梯维保规定

电梯维保规定
电梯维保规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的工作规定。

电梯维保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维保责任:电梯维保公司需明确维保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定期巡查、维修保养、故障排除等。

2.维保周期:电梯维保规定一般规定了电梯的维保周期,例如每周、每月、每季、每年等不同的维保频率。

3.维保内容:电梯维保规定明确了维保的具体内容,包括检查电梯各个零部件的工作情况,保养电梯机房、井道等设施,测试和校准各项安全保护装置等。

4.维保记录:电梯维保规定要求维保公司对每次维保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并保存在电梯维保记录本中,以备日后查阅。

5.维保人员:电梯维保规定对维保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要求有明确规定。

维保人员需要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证书,并参加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6.紧急维修:电梯维保规定要求维保公司设立紧急维修服务,确保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7.投诉处理:电梯维保规定要求维保公司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对维保服务的不满意或投诉。

8.安全检查:电梯维保规定要求维保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电梯安全检查,包括静态负荷试验、动态试验等,以确保电梯的安全可靠性。

9.报告报备:电梯维保规定要求维保公司按规定对维保工作进行报告和报备,以备相关主管部门监督和查阅。

10.费用收取:电梯维保规定要求维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维保费用,不得随意提高或变相收取费用。

总之,电梯维保规定的目的是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和乘客的安全,维保公司应按照规定履行维保责任,保证电梯的设备、工作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同时,相关主管部门也会对维保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电梯维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1. 引言本规章制度旨在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任何使用或管理电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所有规定。

2. 责任与义务2.1 电梯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2.2 电梯维保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全面地为单位提供电梯维修保养等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

2.3 电梯使用者应当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故意损坏或破坏电梯设备,同时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避免发生违规行为。

3. 电梯日常管理3.1 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电梯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2 单位应当确保电梯的运行状态良好,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并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梯。

3.3 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电梯安全检测和定期检修维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 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4.1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2 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避免事故扩大化。

4.3 单位应及时报告电梯安全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5. 电梯使用者的权益5.1 单位应向电梯使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警示和操作指南,告知使用者关于电梯的基本安全知识。

5.2 电梯使用者有权了解电梯的安全状况,并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报告和建议。

5.3 单位应配备电梯事故/紧急救援电话,并告知电梯使用者。

6. 问题解决与监督6.1 电梯使用单位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电梯设备的检测工作,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6.2 电梯维保公司应按照约定进行维保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6.3 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公司之间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6.4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梯运行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电梯违规行为或故障。

7. 处罚与责任追究7.1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使用电梯等措施。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梯作为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垂直运输设备,呈持续快速增加趋势。

电梯在提供方便高效的同时,也会出现失控掉层、停机关人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乘梯人员身心伤害,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梯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电梯运行是安全可靠的,但一些电梯特别是个别居民小区电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使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是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梯法规)的规定,现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义务通告如下: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义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1、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轿厢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5)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适时进行救援演练;(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7)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8)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10)对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梯作为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垂直运输设备,呈持续快速增加趋势。

电梯在提供方便高效的同时,也会出现失控掉层、停机关人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乘梯人员身心伤害,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梯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电梯运行是安全可靠的,但一些电梯特别是个别居民小区电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使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是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梯法规)的规定,现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义务通告如下: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义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1、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轿厢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5)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适时进行救援演练;(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7)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8)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10)对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

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一、背景介绍电梯作为现代城市中不可或者缺的交通工具之一,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

然而,电梯事故的发生时有所闻,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

因此,对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显得特别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和技术两个方面对电梯事故的责任划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责任划定1. 法律责任主体电梯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生产单位、电梯维保单位以及电梯安装单位。

2. 电梯使用单位的责任电梯使用单位是指使用电梯的建造物的业主或者管理者。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定期进行电梯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对电梯进行定期的年检,确保电梯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提供安全使用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对电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

3. 电梯生产单位的责任电梯生产单位是指生产电梯的厂家或者企业。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电梯的设计、创造和安装;- 提供电梯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技术文件;- 对电梯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电梯浮现故障或者质量问题时,及时进行维修或者召回。

4. 电梯维保单位的责任电梯维保单位是指专门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企业或者个人。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对电梯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及时处理电梯的故障和隐患;- 提供电梯维护保养的记录和报告。

5. 电梯安装单位的责任电梯安装单位是指负责电梯安装的企业或者个人。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电梯的安装;- 对电梯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检测;- 提供电梯的安装合格证明和技术文件。

三、技术责任划定1. 设计责任电梯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电梯的结构、材料和功能满足安全要求。

设计单位应当对电梯的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和验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

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责任书

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责任书

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责任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和维保工作,确保安全可靠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责任书》。

第二章责任方的约定第一节业主的责任1. 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正确合理的使用,并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

2. 业主应当配备电梯运行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包括定期检查电梯设备和安全装置的运行情况,记录运行情况和维修情况,并备案备查。

3. 业主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电梯的年检,并按时缴纳年检费用。

4. 业主应当定期组织电梯运行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电梯运行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5. 业主应当及时支付电梯的维保费用,并定期检查和评估服务商的维保质量和服务水平。

6. 业主应承担因使用不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电梯事故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节维保公司的责任1. 维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梯维保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有关电梯维保的要求,对电梯进行定期维保,确保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行。

2. 维保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配备专业的维保人员,负责电梯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3. 维保公司应当制定和完善维保方案,明确维保的内容、周期和要求,并按照方案进行维保工作。

4. 维保公司应当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5. 维保公司应当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和监控,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 维保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维保咨询和技术支持,回答业主提出的问题,并解决相关问题。

7. 维保公司应当配备相应的应急措施和人员,能够在电梯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相关责任的约定第一节部门的责任1.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工作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电梯维保责任书

电梯维保责任书

电梯维保责任书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保障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电梯维保责任书。

一、电梯维保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电梯维保工作。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和方案,并严格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维保工作。

3、设立 24 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对于市区内的电梯,抵达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对于其他地区的电梯,抵达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小时。

4、每次维保工作完成后,应当如实填写维保记录,并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维保记录应当包括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维保项目、维保结果等内容。

5、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对于无法立即消除的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当书面通知使用单位暂停使用电梯,并同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每年度至少对所维保的电梯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向使用单位出具自行检查报告。

自行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整改措施等内容。

8、对维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维保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9、不得将电梯维保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电梯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应当依法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并将证书置于电梯轿厢内的显著位置。

2、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制度、定期报检制度、故障处理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

3、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4、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应急救援电话。

5、保持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部位的清洁、干燥,不得堆放杂物或者存放与电梯运行无关的物品。

电梯安全事故责任承担

电梯安全事故责任承担
电梯安全事故责任承担
电梯安全事故责任承担是一个涉及多方责任的问题,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责任分配原则:
1. 电梯使用者责任:电梯使用者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按照电梯使用规定正确使用电梯,不 得超载、乱按按钮、非法停留等行为。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使用者的违规行为导致,使用者可 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 电梯维保单位责任:电梯维保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电梯,确保其正 常运行。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维保单位的过失或疏忽导致,维保单位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具体的电梯安全事故中,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如果发生 电梯安全事故,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相应的赔偿和责任追究。建议受害者及时咨询 专业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电梯安全事故责任承担
3. 电梯制造单位责任:电梯制造单位有责任确保电梯的设计、制造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 规定。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制造单位的设计缺陷或制造质量问题导致,制造单位可能要承担 一定的责任。
4. 监管部门责任:电梯的安全监管是政府的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梯的监督和 检查,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如果电梯事故是由于监管部门的疏忽或不作为导致,监管部门 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

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

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___________乙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乙方作为专业的电梯维护和保养单位,负责提供定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各司其职的原则,就电梯的使用与维保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 确保电梯内清洁卫生,井道、轿厢无杂物堆放,不影响电梯门的正常开关。

2. 对乘客进行安全指导,提醒乘客遵守乘梯规则,不得超载使用电梯。

3. 发现电梯运行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进行检查维修。

4. 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梯按时接受专业检测。

二、乙方责任:1.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

2. 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及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抢修,确保电梯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3. 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给甲方管理人员,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 建立完善的电梯维护档案,记录每次检查和维护的详细情况。

三、共同责任:1.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电梯安全可靠地运行。

2. 双方应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3.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电梯损坏或停用,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减少损失。

四、违约责任: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一方的责任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电梯安全承诺书规定

电梯安全承诺书规定

电梯安全承诺书规定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维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电梯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或者其他电梯安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签订电梯安全承诺书,明确各方电梯安全责任。

现就电梯安全承诺书规定如下:一、使用单位承诺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梯安全责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2. 使用单位应当指定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日常安全管理,组织电梯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3. 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停用、改造、转让或者报废电梯。

4. 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支付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5. 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电梯检验检测费用,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电梯检验检测。

6. 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发生电梯事故时立即启动,组织救援。

7. 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电梯故障和事故,并配合维保单位和服务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二、维保单位承诺1. 维保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电梯维修保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

2. 维保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维修保养制度,确保电梯维修保养质量。

3. 维保单位应当设立电梯维修保养档案,记录电梯维修保养情况,并向使用单位提供。

4. 维保单位应当对电梯维修保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电梯维修保养水平。

5. 维保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标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 维保单位应当参加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使用单位处理电梯事故。

三、服务机构承诺1. 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电梯检验检测资质,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2. 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电梯检验检测制度,确保电梯检验检测质量。

3. 服务机构应当设立电梯检验检测档案,记录电梯检验检测情况,并向使用单位提供。

4. 服务机构应当对电梯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电梯检验检测水平。

电梯使用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职责

电梯使用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职责

电梯应用单位应实行以下义务和职责:1.应用单位应该增强对电梯的安然治理,严厉履行特种装备安然技巧规范的划定,对电梯的应用安然负责.2.应用单位应该委托取得响应电梯维修项目允许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署维保合同,商定维保的刻日.要乞降两边的权力义务等.3.应用单位应该设置电梯的安然治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然治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装备功课人员证》的电梯安然治理人员承担响应的治理职责.4.应用单位应该依据本单位现实情形,树立以岗亭义务制为焦点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然治理轨制,并且严厉履行.安然治理轨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相干人员的职责;(二)安然操纵规程;(三)日常检讨轨制;(四)维保轨制;(五)按期报检轨制;(六)电梯钥匙应用治理轨制;(七)功课人员与相干运营办事人员的培训考察轨制;(八)不测事宜或者变乱的应急救济预案与应急救济演习轨制;(九)安然技巧档案治理轨制.5.电梯在投入应用前或者投入应用后30日内,应用单位应该向设区的市的质量技巧监视部分(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筹划应用登记.6.应用单位应该实行以下职责:(一)保持电梯紧迫报警装配可以或许随时与应用单位安然治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用接洽;(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进口的明显地位张贴有用的应用标记;(三)将电梯应用的安然留意事项和警示标记置于乘客易于留意的明显位置;(四)在电梯明显地位标明应用治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济德律风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德律风;(五)病院供给患者应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不雅光的速度大于2. 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取司机操纵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纵;(六)制订消失突发事宜或者变乱的应急措施与救济预案,黉舍.幼儿园.机场.车站.病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表演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合的电梯应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济练习训练,其他应用单位可依据本单位前提和所应用电梯的特色,合时进行救济练习训练;(七)电梯产生困人时,实时采纳措施,安慰乘客,组织电梯维修功课人员实施救济;(八)在电梯消失故障或者产生平常情形时,组织对其进行周全检讨,清除电梯变乱隐患后,方可从新投入应用;(九)电梯产闹变乱时,按照顾急救济预案组织应急救济,排险和挽救,呵护变乱现场,并且立刻陈述变乱地点地的特种装备安然监视治理部分和其他有关部门;(十)监视并且合营电梯装配.改革.维修和维保工作;(十一)对电梯安然治理人员和操纵人员进行电梯安然教导和培训;(十二)按照安然技巧规范的请求,实时采取新的安然与节能技巧,对在用电梯进行须要的改革或者更新,进步在用电梯的安然与节能程度.7.应用单位的安然治理人员应该实行下列职责:(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查,记载电梯日常应用状态;(二)制订和落实电梯的按期磨练筹划;(三)检讨电梯安然留意事项和警示标记,确保齐备清楚;(四)妥当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然提醒牌;(五)发明电梯运行变乱隐患须要停滞应用的,有权作出停滞应用的决议,并且立刻陈述本单位负责人;(六)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刻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功课人员实行救济;(七)实行对电梯装配,改革.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视,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8.应用单位应该树立电梯安然技巧档案.安然技巧档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特种装备应用注册登记表》;(二)装备及其零部件.安然呵护装配的产品技巧文件;(三)装配.改革.重大维修的有关材料.陈述;(四)日常检讨与应用状态记载.维保记载.年度自行检讨记载或者陈述.应急救济演习记载;(五)装配.改革.重大维修监视磨练陈述,按期磨练陈述;(六)装备运行故障与变乱记载.9.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按期磨练.应用单位应该按照安然技巧规范的要求,在《安然磨练及格》标记划定的磨练有用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装备磨练检测机构提出按期磨练申请.未经按期磨练或者磨练不及格的电梯,不得持续应用.。

电梯维保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维保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维保管理规章制度为了确保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维护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制定了以下电梯维保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各个电梯维保项目;2. 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3. 电梯维保单位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要求执行维保工作;4.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共同遵守,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修改或解释。

二、维保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 维保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具备电梯维保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保障;2. 维保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定期维保和检查,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3. 维保单位要及时回应本公司的紧急维修请求,并在约定时间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4. 维保单位要保持与本公司的沟通畅通,定期向本公司提交维保工作报告,记录维保情况和存在的问题;5. 维保单位要对维保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 公司有权要求维保单位按时、合格地完成维保工作,保障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2. 公司有权要求维保单位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并进行紧急维修,确保乘客的安全;3. 公司有权对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4. 公司有义务为维保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理的报酬;5. 公司有权解除与维保单位的合同,若维保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或不能满足维保要求。

四、维保工作流程1. 定期维保:维保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定期维保,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2. 故障处理:如发现电梯故障或异常情况,维保单位要及时处理,确保乘客安全,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本公司;3. 紧急维修:对于紧急情况,包括电梯停运、卡人等,维保单位要立即响应,快速抵达现场进行维修和救援;4. 维保记录:维保单位要详细记录维保情况,包括维保时间、维保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并定期向本公司汇报。

五、安全管理1. 维保单位要加强对维保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2. 维保单位要保证维保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防护用品;3. 维保单位要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对现场施工进行合理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范。

电梯安全责任制度

电梯安全责任制度

电梯安全责任制度1. 引言电梯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对于人们的出行和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电梯事故却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为了保障电梯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制定一套完善的电梯安全责任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将对电梯安全责任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2. 电梯安全责任制度的概述电梯安全责任制度是为了维护电梯使用安全,保障公众利益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各方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预防和应对电梯事故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3. 电梯安全责任的主体3.1 电梯生产方电梯生产方应当对其所生产的电梯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电梯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护等环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召回,以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3.2 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电梯维保人员,并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电梯安全的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3 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电梯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电梯故障,要及时响应并采取措施修复,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3.4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安装、维护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对电梯设备及其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电梯安全。

4. 电梯安全责任的内容4.1 设计和建造安全责任电梯生产方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电梯设计和建造,确保电梯结构、材料和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对于电梯的安全配件和保护装置,要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证,确保其正常运行。

4.2 使用和维护安全责任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建立电梯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电梯的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

对于电梯的故障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电梯维保安全责任书

电梯维保安全责任书

电梯维保安全责任书电梯维保安全责任书篇一:电梯维保责任书(3)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责任书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服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确保本单位维保电梯安全运行,保证电梯乘客安全,本单位承诺: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和电梯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做的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2、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电梯用户监督,对维保电梯出现的安全质量隐患,技术整改到位,确保所维保的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况。

建立每台电梯的维保记录且能反映电梯运行真实状况并存档。

3、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制定维保方案,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电梯维保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主动协助电梯使用单位技术办理电梯的定期检验手续,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自检,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5、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符合要求,安全及应急装置可靠有效,并提供24小时的电梯急修服务。

接到有关电梯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对维保的电梯提供优质的电梯备品备件,技术响应电梯使用单位对备品备件的需求,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若发生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承诺要求的行为,本单位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长沙鑫盛电梯 2013年12月1日电梯维保工作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人: 2013年12月1日电梯维保安全责任书篇二:电梯维保责任书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维保单位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确保本单位维保的电梯安全运行,保障电梯乘客安全,本单位承诺: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电梯责任书

电梯责任书

电梯责任书电梯责任书一、总则本责任书是为了规范电梯使用及维护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并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乘坐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份文件。

本责任书适用于所有使用本单位电梯的人员。

二、电梯的基本情况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型号:X电梯安装地点:X电梯生产日期:X电梯维修单位:X三、使用人员的责任1. 电梯使用人员应按照电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梯,不得私自改动电梯控制器或其它部件。

2. 严禁在电梯内吸烟、喧哗、跳跃等危险行为,并不得强制拉开电梯门。

3. 电梯使用人员在携带宠物或大件物品时,应当注意不要损坏电梯内部装饰。

4. 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乘坐电梯时,应有成年人陪同,确保安全。

5. 如发生电梯异常情况,应当保持镇定,按照电梯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四、电梯管理人员的责任1. 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维护,保障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加强电梯的安全监控,定期检查电梯运行状态,及时消除隐患。

3. 对电梯使用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4. 对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进行救援和维修。

五、电梯的维护保养1. 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可靠。

2. 定期更换电梯部件,保证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定期清洁电梯内外部的设施,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六、电梯的安全提示1. 乘坐电梯时,应站稳,不得在电梯内奔跑。

2. 乘坐电梯时,不得玩耍、打闹或者乱按电梯按钮。

3. 乘坐电梯时,不得在电梯门口挤压,应等待有序上下电梯。

4. 在发生电梯故障时,应按照电梯操作规程进行应急处置。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1. 本责任书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2. 电梯使用人员应认真阅读本责任书,确保遵守规定,保障电梯安全。

以上是关于电梯责任书的详细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认真遵守规定,共同维护电梯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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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梯作为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垂直运输设备,呈持续快速增加趋势。

电梯在提供方便高效的同时,也会出现失控掉层、停机关人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乘梯人员身心伤害,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梯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电梯运行是安全可靠的,但一些电梯特别是个别居民小区电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使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是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梯法规)的规定,现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义务通告如下: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义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1、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轿厢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5)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适时进行救援演练;(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7)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8)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10)对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并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7、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电梯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安全责任义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是指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1、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2、依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结合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计划,及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

3、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维保质量;(2)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3)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在30分钟内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4)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5)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6)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7)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8)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电梯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检查项目不少于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9)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电梯检验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10)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4、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及时调整保养计划与方案。

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书面提出。

5、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

记录至少包括: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6、质量检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法律责任按照电梯法规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禁止性规定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1)未依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2)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3)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4)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的;(5)未依照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的;(6)未依照规定对在用电梯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的;(7)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8)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9)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10)未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2、发生电梯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2)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3、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法律责任按照电梯法规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禁止性规定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或者接到故障通知后,未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1)未制定电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2)电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未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3)未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的;(4)未安排相应的电梯应急救援值班人员的。

4、外地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未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松开的记忆,飘落的莫名的尘埃,像起伏的微风,拂过脑海,留下一份情愁。

一条街,没有那些人,那些身影,却能来回徘徊穿梭。

街,行走时,纵然漫长,漫长,有时只为听一颗流动的心的呓语。

沉默,倔强,回望,忘记,记住,一切像断了的弦,有时希望生活简单就好,有时却又莫名的颓废其中。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去经历。

粗读加缪、萨特的存在主义,它告诉我,人就是非理性的存在。

光秃秃的枝桠、清寂的清晨、流动的阳光,飘落于心,或快意,或寂寥,映照心境,然而,有时却只属于那一刻。

总之,一切只是心情。

人生的画面一幅幅地剪辑,最后拼凑出的是一张五彩斑斓的水彩画,有艳丽的火红色,凝重的墨黑以及一抹忧郁的天蓝色。

人的记忆很奇特,那些曾经的过往,就像一幅幅的背景图,只有一个瞬间,却没有以前或以后。

比如,只能记得某个瞬间的微笑,只能在记忆的痕迹寻觅某时刻骑着单车穿过路口拐角的瞬间,却都不知晓为何微笑,为何穿过街角。

一切,有时荒诞得像一场莫名情景剧。

然而,这就是生活。

曾经的梦,曾经的痛,曾经的歌,曾经的热情相拥,曾经的璀璨星空。

也许,多年以后,再也见不到的那些人,和着记忆的碎片飘荡而来,曾经伴着我们走过春华秋实。

天空蔚蓝,杜鹃纷飞,飞过季节,曾经萍水相逢,欢聚一堂,蓦然回首,唯歌声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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