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如何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售后回购怎么做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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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售后回购怎么做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应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在售后回购交易方式下,对于销售方而言,其交易行为属于融资性质。
由于销售与回购是以一揽子方式通过签订回购协议进行的,因此可以将销售与回购看做是一笔交易。
回购价与销售价的差额本质上属于融资费用,支村的回购价格应视同偿还借款,因此销售方销售商品的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将其作为回购价的调整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在回购期限内平均摊销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在回购商品最终对外销售时确认一次收入。
【例】2009年1月1日,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该商品成本为80万,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
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09年5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
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分析】由于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原则上,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接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账务处理如下:(1)1月1日发出商品时:借:银行存款 117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同时结转成本:借:发出商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本例中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费用。
1。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会计处理流程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会计处理流程(一)和出租人(承租人)签订协议,将自有固定资产(须是使用过的)出售给购买人(出租人),分两种情况:1 、出售价高于资产帐面净值(溢价出售):( 1 )承租人将拟出售的自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 科目。
( 2 )和出租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
2 、出售价低于资产帐面净值(折价出售):(1 )承租人将拟出售的自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借记“ 固定资产清理” 、“ 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 )和出租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 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清理” 科目。
(二)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资产租回,承租人按资产帐面净值和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顺序依次为: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 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 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
(三)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 20—30% 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 其他应收款”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 其他应收款” 科目。
(四)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 财务费用” 科目,贷记“ 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
(五)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1 、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 制造费用”(工业企业,通过它进入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服务性企业)、“ 管理费用” 等科目,贷记“ 累计折旧” (折旧基金)科目。
做账实操-售后回购的会计分录
一、销售方(售后回购融入资金方)
1、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回购价与原售价之间的差额,应在回贷:其他应付款
3、销售方购回商品时:
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售后回购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它是指卖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订合同,规定日后按照合同条款(如回购价格等),将售出的商品又重新买回的一种交易方式.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销售.通常情况下,在售后回购业务中,销售方在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
相关会计账务处理要求如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售后回购进行核算,企业应在发出商品并收到销售款的当天,确认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科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通过"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
二、购货方:
1、购进商品时(需取得增值税发票):
借: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月计提利息收入: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贷:其他应收款
3、销售方回购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售后回购会计分录
售后回购是什么意思?
【老会计经验】售后回购业务的财税处理(上)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售后回购业务的财税处理(上)
售后回购是指销货方在售出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定合同,规定销货方在一定的期间内,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将其售出的商品又购买回来的一种交易方式。
从这个定义来着,售后回购的主旨是为企业筹集资金,那么,企业在售出商品、回购商品两个环节是应该按销售和采购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融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呢?
(1)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
判定的标准是看该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第五条的条件。
收入准则规定,收人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下列4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会计实操经验】厘清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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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厘清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处理
售后回购指销售商品时,销售方与购货方签回购协议,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该批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以确定是否实现销售。
一般情况下,售后回购交易不应当确认收入,因为销售方通过售后回购协议对已销售商品仍具有控制管理权,售后回购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该交易属于融资交易。
企业以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对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会计处理原则
售后回购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
它是指销货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定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如回购价格等内容,将售出的商品重新买回的一种交易方式。
售后回购方式下是否按销售、回购两项业务分别处理,主要看其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及《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的实现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如何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如何处理这种交易方式,如果销售合同中明确了回购日期,到期后必须由卖方回购,同时还约定了利率,就可以认定为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如果销售合同没有约定具体回购日期,或回购仅是备选条件之一,或没有约定利率,或按市场价格回购的,就可以认定为促销性售后回购业务。
促销性售后回购业务按正常的销售业务进行财税处理。
以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房地产的,与融资性售后回购房地产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税务处理应基本一致,这里将其合并论述。
案例甲房地产企业2010年1月1日将一栋已完工的商务楼销售给乙银行(经批准具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售价为5000万元。
该栋商务楼的建造成本为4500万元。
合同约定2012年12月31日房地产企业将该栋商务楼重新购回,回购价为5600万元。
会计处理这项交易实质上是房地产企业将房产做抵押担保,向银行借款5000万元,期限3年,应付利息600万元,其所售房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发生实质上的转移,仍留在该房地产公司,因此不能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出售房产时:借:银行存款5000贷:其他应付款5000借:发出商品4500贷:开发产品45002.2010年和2011年度末计提应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200贷:其他应付款2003.2012年12月31日重新回购房产时:借:其他应付款5400财务费用200贷:银行存款5600借:开发产品4500贷:发出商品4500。
税务处理营业税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主要看交易实质是促销活动的售后回购还是融资性售后回购。
促销活动的售后回购应缴纳营业税,融资性售后回购不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购房回租”等经营活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144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购房回租”等形式,进行促销经营活动,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房者均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售后回购业务会计处理
售后回购业务会计处理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理清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处理售后回购指销售商品时,销售方与购货方签回购协议,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该批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以确定是否实现销售。
那么,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又是什么样的呢?首要遵循会计处理原则,进行收入会计处理账务。
一般情况下,售后回购交易不应当确认收入,因为销售方通过售后回购协议对已销售商品仍具有控制管理权,售后回购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该交易属于融资交易。
企业以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对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会计处理原则售后回购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
它是指销货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定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如回购价格等内容,将售出的商品重新买回的一种交易方式。
售后回购方式下是否按销售、回购两项业务分别处理,主要看其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及《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的实现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照这4个条件,在销货方没有回购选择权的前提下,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销货方回购商品时,如果回购价格是以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则商品价格变动产生的风险和报酬都转移到买方,但买方并无权对该商品进行处置,商品的控制权仍在卖方;第二,销货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回购,且回购价格在合同中订明,则商品价格变动产生的风险和报酬都由卖方所有或控制,且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方法售后回购是指企业将已售出的产品或资产再次回购的行为。
在会计处理上,售后回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和处理,以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售后回购的产品,企业需要根据回购价格与原售价之间的差异,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
如果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企业应将差额计入损益表中的“售后回购损失”科目下。
相反,如果回购价格高于原售价,企业应将差额计入损益表中的“售后回购收益”科目下。
这样可以准确记录售后回购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对于售后回购的资产,企业需要根据回购价格与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如果回购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企业应将差额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下,以反映资产减值的情况。
相反,如果回购价格高于原购买价格,企业应将差额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递延收益”科目下,以反映资产增值的情况。
这样可以准确记录售后回购对企业资产价值的影响。
对于售后回购所支付或收取的款项,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企业支付了回购款项,应将该款项从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科目中扣除。
如果企业收到了回购款项,应将该款项计入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科目中。
这样可以准确记录售后回购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
对于售后回购所涉及的税费,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例如,对于售后回购所产生的增值税,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申报,并将增值税计入损益表中的“税费”科目下。
对于其他涉及的税费,企业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对差额的处理、资产减值或增值的处理、款项的处理以及税费的处理。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和处理,以准确反映售后回购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只有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才能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会计实操经验】售后回购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售后回购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售后回购一般不确认收入,具体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1)发出商品时,按销售价格,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账户,按发出商品的成本,贷记”库存商品”,按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上述项目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2)记录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时,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账户。
(3)回购价格如果大于原售价的,其差额可视同为利息,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重新回购商品时,按回购价格贷记”银行存款”,按增值税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的账面余额借记或贷记该账户,最后按上述账户的差额,借记”库存商品”。
下面是广州恒企会计学校小编为您整理的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实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实例1 A, B两家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A公司因需要融资,于2014年7月1日将其生产的一批商品销售给B公司,不含税售价为500万元,商品成本为420万元,B 公司支付了价款。
按照双方协议,A公司将在1年后以550万元的价格回购。
A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按协议价格回购了该批商品,并支付了货款。
A公司需要做如下会计分录:(1) 2014年7月1日销售商品借记:银行存款5850000贷记:库存商品4200000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0待转库存商品差价800000(2) 2014年12月31日,计提当年应负担的价差利息25万元借记:财务费用250000贷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50000(3) 2015年6月30日,计提另外一半利息费用同(2)(4) 2015年6月30日回购商品借记:库存商品4200000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35000待转库存商品差价1300000贷记:银行存款6435000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售后回购的例题会计分录
售后回购的例题会计分录
售后回购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资产后,与买方达成协议,以再次购买已销售的产品或资产的交易。
在会计上,售后回购通常被视为一种融资交易,需要记录以下分录:
1. 销售产品时的分录:
借:现金/应收账款
贷:销售收入
2. 售后回购时的分录:
借:存货/资产
贷:现金/应付账款
在上述分录中,第一笔分录记录了销售收入的增加,同时增加了现金或应收账款。
第二笔分录记录了存货或其他资产的增加,同时增加了现金或应付账款,表示企业以回购的方式将产品或资产再次纳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中。
需要注意的是,售后回购交易的金额和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且存在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售后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会计师的意见,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融资性售后回租账务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租账务处理融资性售后回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以下是其账务处理方法:一、出售资产时1. 企业将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时,应将资产账面价值与售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同时终止确认该资产。
1. 例如,企业将一项固定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固定资产原价为100万元,累计折旧为40万元,售价为80万元。
2. 首先,结转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固定资产清理 60 万元,累计折旧 40 万元;贷:固定资产 100 万元。
3. 然后,确认递延收益:借:银行存款 80 万元;贷:固定资产清理 60 万元,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融资租赁)20 万元。
二、回租资产时2. 企业将资产回租,应将回租资产作为融资租赁资产进行核算,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同时确认长期应付款。
1. 假设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5万元,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80万元。
2.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5 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三、租赁期间的账务处理3.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1. 企业应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为当期财务费用。
2. 例如,假设未确认融资费用为10万元,分5年摊销,实际利率为10%。
3. 第一年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 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实际利率 =(75 + 10)×10% = 8.5 万元。
4. 借:财务费用 8.5 万元;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8.5 万元。
4. 计提折旧1.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企业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2. 假设该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无残值。
则每年折旧额为7.5万元(75 万元÷10 年)。
3.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7.5 万元;贷:累计折旧 7.5 万元。
5. 支付租金1. 企业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时,减少长期应付款。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会计处理怎么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将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要怎么进行财税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因此,售后回租协议不是判定实质是否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唯一条件,只有具备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实质,可以按照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另外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所以也不产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例:甲公司为一家运输企业,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资金紧张,与经相关部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乙公司(一般纳税人)签订了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首先以480万元的价格将一批大货车销售给乙公司取得资金,然后再将这批大货车从乙公司租回,租赁期为2015年1月1日~ 2017年12月31日,共计3年,甲公司于每年的12月31日向乙公司支付租金200万元,合同约定利率为8%,租赁期满这批大货车归甲公司所有。
售后回购融资交易的会计分录
售后回购融资交易的会计分录售后回购融资交易,听起来有点复杂,但其实就像一场精彩的舞蹈,步伐要对上,节奏也要把握好。
咱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个话题,轻松一点,不用绷得太紧。
售后回购融资交易是啥呢?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出售资产的同时,和买家约定之后再把这个资产买回来,这就像是把家里的旧家具卖给朋友,然后再借回来用用,感觉是不是很熟悉?就像你跟朋友借东西,结果他们一卖,反而成了别人家的宝贝。
好,咱们再细说说这个过程。
比如说,一个企业把某个资产,比如说一台机器,卖给了银行,价格不菲啊,咱们假设是一百万。
然后企业和银行约定,过个几个月,企业再把这台机器以相同的价格买回来。
这笔交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呢?一开始,企业得记账,把资产卖出,收入那可是蹭蹭往上涨。
银行这边也是,买到资产,账上多了一百万。
这就像做生意,得把账目搞清楚,免得最后发现自己卖了个空。
接下来就是回购了,企业又把资产买回来了。
这时候,得把之前的账目翻回来。
企业得把这笔回购的支出记上,银行呢,也要把账面上的资产重新写回来。
哎,这就像朋友之间的借东西,回去还得把借条签了,清清楚楚。
分录可不是随便写的,得确保两边都对上了,不能让人心里有疙瘩,明明是借东西,结果写成了送的,那可就尴尬了。
大家可能觉得这事儿挺简单的,但其实这里面可有不少细节。
比如,资产的公允价值、市场波动,这些都是潜在的风险。
企业得时刻关注,不然一不小心就可能亏了。
就像在市场上买菜,价格一天一个样,今天便宜,明天就贵,谁能说得清楚呢?所以企业在进行售后回购的时候,得提前算好账,心里得有个数。
还有一点,售后回购融资交易可不仅限于银行之间的交易。
大型企业之间、企业和投资者之间,都可以进行这种操作。
就像你跟同事借了笔记本,结果大家都觉得你这笔记本太好,纷纷想借,最后你把笔记本做成了“共享资产”。
这时候,谁借谁还得搞清楚,大家才能和谐相处,免得最后吵起来。
售后回购融资交易的会计分录涉及的税务问题也得考虑。
有融资成分的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
有融资成分的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当我们谈到“有融资成分的售后回购”时,听起来就像是个非常专业又复杂的财务术语,甚至有些人一听就觉得自己被绕进了“财务迷雾”中,不知道该怎么办。
别急,今天就跟你聊聊这个话题,把它简单点儿说,咱们就从生活中的例子开始。
想象一下,你卖给别人一辆车,双方约定,三年后你还会以当时的价格把车买回去。
这看似是个很简单的买卖,实际上,背后涉及的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财务安排,特别是这笔交易中包含了一些“融资成分”。
不过,别担心,我不打算用一堆复杂的术语把你搞晕。
让我们一步一步来,把这个问题捋清楚。
什么叫“融资成分”?顾名思义,融资成分就是指在交易中存在某种“借钱”的成分。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你卖车的时候,卖方给你支付了一部分钱,但剩下的钱是通过一种融资方式来支付的。
说白了,卖方并没有一次性给你全部的现金,而是通过分期付款、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支付,某种程度上就像是借了钱一样。
所以,这样的交易不单单是“买卖”,其中还暗含了一些借贷的成分。
为什么我们要把这种“有融资成分的售后回购”放到会计处理里来讨论呢?问题就出在“融资”的这一点上了。
咱们知道,融资本质上是借钱,而借钱会涉及到利息、偿还期限等因素,这些都会影响到整个交易的会计处理。
简单来说,卖车的时候,不是一次性收入那么简单,背后隐藏着一笔“未来的还款”,这些未来的还款要如何记录,就成了会计人员需要搞清楚的事。
所以啦,如果你是企业的会计,碰到这种情况时,你首先得明确:这笔钱是不是纯粹的“卖车款”,还是带着某种“融资”性质的付款。
你要弄明白,究竟是这辆车的售价实际上要分期支付,还是在支付之后的某个时间点还会有“回购”安排。
假如是后者,回购可能就意味着卖方有权把车再“买回来”,这就会影响到当初收入的确认时间,也就是说,你不能马上把收入确认掉,而是要等到那笔回购的权利确定后再做处理。
比如,假如回购的条件不满足,钱就完全是卖方的收入了。
但如果回购的条件满足,意味着交易中包含了某种形式的“融资”,那这部分交易就不仅仅是卖车那么简单。
融资性售后回租账务处理三篇
融资性售后回租账务处理三篇篇一:融资性售后回租账务处理问题:未实现融资收益和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反映,答案:您好:未实现融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冲减长期应收款的金额;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的金额。
“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长期应收款项等。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新税收政策的账务处理一、新政策解读《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一)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该内容界定了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实质,否认了其销售表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构成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重要条件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显然,融资性售后回租不能拆解为“销售”和“回租”两笔业务,应把“销售”理解为基于双方合同约定回租前提下的行为条件,实质是融资租赁,在会计账务上不能作为销售处理。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此项规定体现了国家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再区分销售和回租两笔业务进行税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符合实质课税原则。
但上述政策是有条件的,业务中的出租方必须是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具体为银监会许可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商务部许可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且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只适用于承租人,对于出租人仍须缴纳营业税。
融资交易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
融资交易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
1. 对于融资交易部分:
- 记录融资交易的借款金额作为资金来源,将其记入借款或应付款项等科目中。
2. 对于售后回购部分:
- 在出售资产后,将出售资产的金额从资产科目中清除,并将其记入收入科目中。
- 在售后回购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相关的费用,如回购费用或利息费用等,需要将其记入相应的费用科目中。
- 当融资交易到期时,需要将借款本金按照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进行偿还,并将还款金额从借款或应付款项等科目中清除。
- 根据协议约定的还款利息计算方式,将还款利息从借款利息费用科目中清除。
4. 其他会计处理:
- 对于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根据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计提,并在每个会计期间中将其进行摊销。
- 如有其他相关费用或收入发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记入相应的费用或收入科目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的会计处理方法,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受到融资交易的具体约定和公司的会计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会计处理流程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会计处理流程(一)与出租人(承租人)签订协议,将自有固定资产(须是使用过的)出售给购买人(出租人),分两种情况:1 、出售价高于资产帐面净值(溢价出售):( 1 )承租人将拟出售的自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 科目。
( 2 )与出租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
2 、出售价低于资产帐面净值(折价出售):(1 )承租人将拟出售的自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借记“ 固定资产清理” 、“ 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 )与出租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 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清理” 科目。
(二)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资产租回,承租人按资产帐面净值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顺序依次为: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 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 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
(三)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 20—30% 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 其他应收款”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 其他应收款” 科目。
(四)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 财务费用” 科目,贷记“ 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
(五)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1 、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 制造费用”(工业企业,通过它进入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服务性企业)、“ 管理费用” 等科目,贷记“ 累计折旧” (折旧基金)科目。
财务实操|“售后回购”的会计分录处理,流程笔记+业务案例
财务实操|“售后回购”的会计分录处理,流程笔记+业务案例⼩会计⼤视野 2017-12-18 12:19HI~⼤家好,上期我们介绍了销售退回的业务处理,本期接着来阐述下售后回购怎么做分录。
⼀、回购价格确定如果回购价格固定或等于原售价加合理回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回购价格⼤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计⼊财务费⽤。
【举例说明】2017年7⽉1⽇,甲公司向⼄公司销售⼀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
该批商品成本为70万元;商品未发出,款项已经收到。
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9⽉30⽇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03万元(不含增值税额)。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7⽉1⽇:借:银⾏存款 117贷:其他应付款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②回购价⼤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计⼊当期财务费⽤。
由于回购期间为3个⽉,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采⽤直线法计提利息费⽤,每⽉计提利息⾦额=3÷3=1(万元)。
借:财务费⽤ 1贷:其他应付款 1③9⽉30⽇回购商品时,收到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10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51万元,款项已经⽀付。
借:财务费⽤ 1贷:其他应付款 1借:其他应付款 10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51贷:银⾏存款 120.51⼆、回购价格不确定如果回购价格按照回购⽇当⽇的公允价值确定,且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销售商品收⼊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举例说明】甲⼄公司均为增值税⼀般纳税⼈,适⽤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7年1⽉20⽇,甲公司向⼄公司销售产品⼀批,售价为1 000万元,成本为800万元,产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增值税发票已经开出。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有权在未来⼀年内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公司回购同等数量、同等规格的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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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如何处理
这种交易方式,如果销售合同中明确了回购日期,到期后必须由卖方回购,同时还约定了利率,就可以认定为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如果销售合同没有约定具体回购日期,或回购仅是备选条件之一,或没有约定利率,或按市场价格回购的,就可以认定为促销性售后回购业务。
促销性售后回购业务按正常的销售业务进行财税处理。
以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房地产的,与融资性售后回购房地产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税务处理应基本一致,这里将其合并论述。
案例甲房地产企业2010
年1月1日将一栋已完工的商务楼销售给乙银行(经批准具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售价为5000万元。
该栋商务楼的建造成本为4500
万元。
合同约定2012年12月31日房地产企业将该栋商务楼重新购回,回购价为5600万元。
会计处理这项交易实质上是房地产企业将房产做抵押担保,向银行借款5000万元,期限3年,应付利息600万元,其所售房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发生实质上的转移,仍留在该房地产公司,因此不能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出售房产时:借:银行存款5000贷:其他应付款5000借:发出商品4500贷:开发产品45002.2010年和2011年度末计提应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200贷:其他应付款2003.2012年12月31日重新回购房产时:借:其他应付款5400财务费用200贷:银行存款5600借:开发产品4500贷:发出商品4500。
税务处理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