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医院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急危重症患者是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引起生命威胁,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患者。
急危重症患者的处理具有紧迫性和特殊性,必须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置。
本院门诊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了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以适应临床急危重症患者的需求。
一、急危重症患者的优先处置原则1.1 以患者为中心,倡导人性化服务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应该优先得到医院的照顾。
我们应该以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让患者在受到治疗的同时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在急危重症患者入院后,要第一时间对其进行评估,为其提供恰当的治疗和关怀。
1.2 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诊疗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当根据其病情严重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等级分类治疗。
不同级别的患者应当尽可能安排不同时间、不同区域进行医疗服务,以避免交叉感染和治疗延误。
1.3 遵循先来先服务的原则在急危重症患者的处理中,应该把先来先服务作为首要考虑的原则。
如果发现多个患者同时出现急危重症情况,应当根据患者的就诊时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安排。
二、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处置程序2.1 急诊科接受病人当急危重症患者到达门诊时,首先将被急诊科接受,并进行初步评估。
急诊科医生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和记录,并向总值班医生汇报,然后进行相应治疗和护理。
2.2 总值班医生指导处理总值班医生需根据急危重症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指导急诊医生进行相应的医疗处置,以快速控制患者的病情,降低风险。
2.3 进入急诊留观区当急危重症患者病情较重时,需要进入急诊留观区进行更细致的治疗和护理。
留观区的医生会对患者进行严密的监测,并及时调整处理方案。
2.4 快速通道就诊对于急危重症患者,还可以开辟快速通道,使患者能够尽快接受诊断和治疗。
快速通道需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
2.5 专家组会诊对于特殊的急危重症患者,也可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病情,安排相关专家组进行会诊,确保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首先,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要求医院院内所有相关科室设立专门的急诊科室或急救中心,配备专业的急诊医生和急诊护士。
这样可以保证急危重症患者到达医院后能够迅速得到专业的救治和抢救。
同时,急诊科室或急救中心需要配备高效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其次,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要求医院制定相应的急诊流程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医疗协作机制,确保急诊科室、ICU、手术室等相关科室之间的紧密配合和有效沟通。
急诊流程和应急预案要做到科学、规范、统一,以减少病患等待时间,提高处置效率。
此外,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要求医院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将急诊患者进行分级,并根据分级结果安排相应的救治和抢救措施。
通过合理分层,可以更好地利用医疗资源,保证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
预检分诊工作需要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准确性。
最后,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机制和考核体系。
医院可以设立专门的质量监控部门,对急诊科室和急救中心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此外,还可以制定相关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和奖惩,以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总之,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的实施对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生命健康至关重要。
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完善医疗服务
流程和预检分诊工作,建立健全的急诊协作机制和管理体系。
只有不断完善优化急危重症患者的优先处置制度,才能更好地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和流程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
、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三、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业务副院长、院长及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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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规定
医院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规定第一条为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宗旨,提高门(急)诊救治效率,最大限度地保证急危重症患者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是指:在门(急)诊就诊的由于各种病因危及生命或重要器官功能,或生命体征严重不稳定如不立即进行处置则难以缓解或有致残、致死可能的患者。
第三条处置原则(一)医务人员要本着“以患者为中心”、“救死扶伤”的精神,一旦发现患者出现危急情况,立刻投入到现场救治,通力合作,不得推诿,以保证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如遇重大抢救或需多学科参与救治,接诊医师应立即报告门诊部,便于协调多部门联合救治。
第四条处置流程(一)医务人员对在医院发生的突发危急事件均负有及时报告、及时救治的义务。
分诊台护士需通过巡诊等观察候诊患者的情况,特别是在内科、外科、神经内科、妇产科、门诊治疗室等重点区域及就诊高峰期,发现突发事件及急危重症患者时,立即通知就近的医护人员展开救治,同时通知急诊科和门诊部。
(二)门诊部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须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参与现场救治的医护人员对患者情况做出的初步判断,立刻组织相关科室医师到达现场参加救治,遇有重大事件须通知主管院领导。
(三)急诊科等相关科室医护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一线接诊医师应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本专业二线、三线医师到场抢救。
在排除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前提下,按照急诊抢救规定与诊疗程序开展现场救治。
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由医护人员陪同将患者转运到急诊科或收入院治疗,并开辟绿色通道。
(四)参与救治的医师应做好与患方的沟通工作,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交代病情和救治情况,需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应及时履行签字手续。
拒绝救治的患者,须详细交代救治的必要性以及拒绝救治的后果,并做详细记录,由患者本人或委托人签字,如拒不签字,医师应及时在病历中记录。
(五)为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在保证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各科住院病房优先收治急危重症患者入院。
(六)对无家属陪伴者或无费用支付能力者,本着救治生命为先的原则,先救治后结算,必要时由门诊部或总值班签署相关医学文书。
医院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医院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一、我院建立优先处置通道,对各种休克、昏迷、心、跳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障碍的患者立即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处置程序如下:
1.急诊科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不得脱岗,推诿病人。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急危重症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手续,立即检查、处置、抢救。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先抢救后催费,各相关科室必须优先检查、治疗,密切配合,简化就诊手续,相互支持。
4.各专业科室每天对急救室的病人进行评估,不需住在急救室的病人尽量转至普通病房,急救室床位尽量预留。
5.对群体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患者,急诊科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立即上报医务科,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上报至行政值班人员。
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和流程
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和流程
为了确保急诊患者的抢救和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并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我们制定了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这个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主要包括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和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
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决定。
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
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
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还要追究其对病人抢救的影响和责任。
门诊危急重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门诊危急重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1、组织落实:由科区长护长全面负责,人人参加培训,人人熟悉急救流程、掌握心肺复苏技术。
2、各科室配备抢救物品及药品,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保持功能状态,各科室医护人员掌握急救箱放置位置。
3、患者在门诊候诊过程中,出现各种休克、心梗发作、严重心律失常、昏厥等症状时,启动优先处置程序,开通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4、如果发现急危重患者,分诊护士通知医生抢救,根据病情,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处置,同时通知急诊科前来抢救。
5、门、急诊工作人员配合进行抢救并做好患者交接班记录。
6、病情许可者可转入急诊抢救室抢救观察,待病情稳定后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7、在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中,如有推诿等现象,延误抢救时机者,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8、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尽快上报门诊办、医务科、院长办公室。
非上班时间报医院行政总值班。
门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门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为切实做好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治疗,提供快速、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发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
急危重症患者直接进入优先处理流程,包括:各种休克、昏迷、呼吸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重症创伤大出血、急性重要脏器衰竭等垂危患者,以及有潜在危及生命的,如心脑血管意外、消化道出血等患者。
二、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措施(一)加强预检分诊的工作力度,维护候诊现场的候诊安全,在“先来后到”的基础上,进行病情“轻重缓急”的协调。
发现有符合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就诊患者,直接护送至急诊科,同时通知急诊科作相应的诊疗、抢救准备工作;若患者不宜搬动,立即通知急诊科院内紧急出诊。
(二)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患者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按照分检原则,以患者病情轻重为依据实施优先诊疗。
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应直接进入诊断室或抢救室施救。
坚持“先救治、后办理手续”的原则,紧急情况使用急救车内急救药品;待病情趋稳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三)对需要会诊、辅助检查或住院的危重患者,值班护士应及时电话通知相关科室。
会诊受邀科室须在10分钟内到达急诊科;有关医技与临床科室,应提前准备;需入院的危重者优先入院救治,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四)急危重症患者接诊后,接诊医师应及时书写急诊病历,抢救患者应写抢救病历。
因抢救未能及时书写抢救病历时,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时间和补记时间。
(五)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等医技科室候检区,应张贴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告示,并在依次候检的基础上,对不能承受候检等待的老弱病重患者,酌情优先安排检查。
若接到写有“急诊”字样的申请单,在第一时间内安排检查和出据检查报告。
(六)严密观察候诊、候检现场,发现突发病情变化,组织就地施救,同时通知急诊科医生赶往现场进一步实施救治。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了及时诊断与抢救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使其得到优先诊疗,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医院建立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通道,并作出如下规定:
1、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条件:重度休克、昏迷、心脏骤停、胸痛、急性致命性创伤、呼吸衰竭、急性气道梗阻、心力衰竭、咯血、消化道大出血、电击伤、溺水等其他急危重症患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启动程序:
(1)门、急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医务人员根据病情决定。
(2)经过病情评估,需要就地抢救的立即实施抢救或送急诊科处理,视为进入了急危重症优先处置程序;
因病情需要优先就诊者,病员所在楼层医务人员为其佩戴“急危重症优先处置”识别牌,进入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就诊。
3、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医务人员必须对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门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医务人员或就近科室医务人员就地进行抢救,立即呼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3)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实行“先抢救,后付费”,先入院后补办相关手续。
(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做到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急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医务人员护送入住院的科室。
(6)急危重症患者原则上收入重症监护室抢救,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准备接收重症病人。
(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医院设立门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科室和个人,将按医院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门诊危重患者优先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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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上传必究门诊危重患者优先处置措施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
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至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及科室,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门诊危重患者优先处置措施
门诊危重患者优先处置措施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至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及科室,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和流程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三、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业务副院长、院长及市卫生局。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保障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就诊安全,使他们在门诊就诊过程中减少等待时间,得到及时的医疗处置,现结合我院门诊实际情况,制定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就诊优先处置制度。
一、服务对象
在门诊就诊过程中,尚不需要立即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或病情容易变化,不能耐受较长等候时间的特殊患者。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人员:
老年人:75岁以上。
残疾人:有残疾证明。
病情较重或较急:行动不便,需要紧急检查和处理。
其他:其他情况需要优先处置者。
二、服务内容
优先分诊、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
三、服务要求
1、有效识别需要优先处置的患者。
对于重症、高龄、残疾、高危孕产妇等患者,各分诊岗位或者各窗口服务人员要及时识别,积极给予优先处置。
门诊的保安、导医、物业人员也有义务主动帮助上述患者进行优先处置。
2、首诊医生对于以上患者要仔细评估病情,主动指导患者进入下一个诊疗环节,同时做好就地抢救准备。
4、各诊室护士站、检查和辅助科室要严格落实优先处置制度,密切配合、简化手续、相互支持。
5、对于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患者各科室要严格落实“先抢救、后付费”的规定,不得延迟或推诿。
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和流程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三、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业务副院长、院长及市卫生局.。
门诊危重患者优先处置措施
门诊危重患者优先处置措施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
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
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
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至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及科室,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化处置的制度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化处置的制度
为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使其得到优先诊疗,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优先分诊原则,以病人病情轻重为依据实施优先诊疗,及
时抢救急诊病人。
二、门诊在岗医务人员发现急、危、重症患者,应优先实施救治,
并执行首接负责制。
三、门诊诊区内备有平车、轮椅、氧气袋、抢救车等护送患者器具
及抢救设施,并保持完好,以备急救之用。
四、门诊医生及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动态掌握诊疗过程中病情状
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抢救。
五、对潜在危及生命可能,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如心脑血管意外、消
化道出血等,立即启动抢救应急预案。
1.立即呼叫医生及其他医务人员,寻求帮助。
2.测量生命体征,根据病情快速准备抢救设备、物品,给予必要的
处置如给氧,建立静脉通路,如心跳、呼吸停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
3.医生到达后,根据病情立即配合医生进行抢救,遵医嘱给药、处
置,做到先抢救后办手续。
4.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准确、及时记录病情及治疗经过。
5.病情稳定后,遵医嘱由医务人员将病人护送至急诊科或收住科。
门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优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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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1)接诊医师必须对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门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3)门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6)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门、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 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工作程序门诊病历制度1. 门诊病历记录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2. 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 或圆珠笔书写,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书面整洁。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3. 记录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4。
门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等.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日期.5.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⑴封面: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住址及联系方法、药物过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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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医院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
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有限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门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门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门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
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门诊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急危重患者处理流程
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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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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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医生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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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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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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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ICU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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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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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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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普通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