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于刑期的规定

合集下载

2024减刑假释新规定是怎样的

2024减刑假释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减刑假释制度的适用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而对于假释制度而言,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1、不得假释的情形: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1997年9月30日以前犯罪,1997年10月1日以后仍在服刑的上述罪犯,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可以假释。

2、不得减刑的情节:(1)限制减刑犯罪的类型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关于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

我国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我国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c 二年期间又故意犯罪,由最高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 徒刑后,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减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核准的程序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 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Hale Waihona Puke 三、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 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在刑罚体系中占有中心位置。由于其刑 期幅度大,这就为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依照惩办与宽大相结 合的政策,比较灵活地确定刑期的长短提供了条件。因此,凡是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期 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可达二十年。
死缓适用的条件及处理:
A、适用的条件:依法罪该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主要是 指:民愤不是极大的;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主犯中的非首要分 子;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激情犯;罪犯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以及其他 应当留有余地的情况等。
B、对死缓犯的处理: a二年期间(死缓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没有故意犯罪,期 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b 二年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期限满后减为 15—20 年有期徒刑; (从死缓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46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 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 改造。 第47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 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四、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对于那些 罪行严重,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但又不必判处死刑,而判处有期 徒刑又不足以打击的犯罪分子,对其适用无期徒刑是必要的。有了 无期徒刑,可以减少死刑册适用,有利于贯彻少杀政策,可以有效 地遏制某些重大犯罪,填补有期徒刑与死刑之间注空隙,完善刑法 体系。刑法将无期徒刑规定为法定刑的主要有两种情况: 1 .凡规 定有死刑的条文都把无期徒刑规定进去作为选择适用的刑罚 。 2.当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高限仍不足以惩治这种犯罪时,把无期徒 刑规定进去作为最高刑。刑法的这种规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 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能接受改造,改恶从善, 还有减刑和假释的机会。 我国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 2 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参加劳动,接 受教育和改造。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
轻伤二级是指犯罪行为中对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害的程度。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轻伤二级的犯罪行为,量刑标准如下:
1. 犯罪主体的情况:轻伤二级可以由个人或集体犯罪,无论是个人犯罪还是集体犯罪,都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2. 犯罪的手段和方法:对于轻伤二级的犯罪行为,可能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很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拳打脚踢、使用器械、持械伤人等。

3. 伤害的程度:轻伤二级是指对他人身体造成相对轻微的伤害,程度略高于轻伤一级。

一般来说,这类伤害可能导致对被害人的生活或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扰或不便,但不会对其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4.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轻伤二级的犯罪行为,刑期一般为三个月至三年不等,其中具体的刑期可以根据犯罪者的主观恶意、动机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此外,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的
轻伤二级犯罪行为,还可能考虑适用保护教育措施。

总之,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主体的情况以及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的,以保证刑罚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法律的震慑作用,促使犯罪者改正错误,为被害人提供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我国刑罚的种类

我国刑罚的种类

我国刑罚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刑罚的种类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拘留;罚金。

”从刑法的规定可见,我国正式承认的刑罚种类有七类: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

死刑是最严厉的惩罚,是中国最重要的刑罚,也是我国最为关注的刑罚。

死刑是对犯罪分子非常严厉的处罚,能够有效防止犯罪,而且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国《刑法》,死刑可以以枪决或者注射药物的方式进行。

无期徒刑也被称为永久监禁,在中国法律条文中一般以“无期徒刑”或“无期监禁”命名。

无期徒刑是委以重大犯罪的最重刑罚,是对罪犯极端惩戒,它被定义为“如果罪犯不履行其负担的义务,他将永远被囚禁,只有被特赦或者死亡才能释放。

”有期徒刑是指一定期限的时间被关押的刑罚,一般以月、季度和年来确定刑期,让罪犯在监牢里受着惩戒,当刑期届满后被正式释放。

拘役是指对犯罪分子的流动式拘留,它的处罚原则是以戒而不以刑,是以暂时的移交服刑为主,拘役的刑期一般是四个月到三年不等,它只有在犯罪情节中系轻微时才会用到。

管制是指在特定期间内,犯罪分子不能搬家,不能再犯,否则将接受更严格的处罚。

剥夺政治权利是对犯罪分子剥夺其贯彻执行政治权利,例如,参加选举、领航公私职务或者公职活动的权利。

拘留是指刑事案件经立案后,有权实施拘留,以防止其逃避查处,破坏证据及犯罪。

罚金是指法律规定的实质性的刑罚,它不仅可以赋予罪犯一定的财政负担,还能够某种程度的精神上的制裁以及社会压力,以实现惩戒的目的。

总的来说,我国的刑罚体系具有明确的分类,根据不同犯罪类型以及罪行情节的严重性,合理有效地实施不同种类的刑罚。

有针对性,做到以法治的手段,正确地防止和打击犯罪,优化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第一节刑罚体系概述一、刑罚体系的概念刑罚体系,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按照一定次序排列的各种刑罚方法总和。

根据我国《刑法》第33条和第34条的规定,我国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8种。

此外,我国《刑法》第35条还规定了驱逐出境这种刑罚方法。

将我国《刑法》规定的上述9种刑罚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这就是我国的刑罚体系。

二、刑罚的种类刑法理论上,对刑罚方法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以刑罚所限制或者剥夺的犯罪人的权益性质为标准,可将刑罚分为自由刑、生命刑、身体刑、财产刑、资格刑。

所谓自由刑,是指以剥夺或者限制犯罪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开I」、无期徒刑等;生命刑,即死刑,是指剥夺犯罪人生命权利的刑罚方法;身体刑,又称“肉刑”,是指使人残废或者肉体遭受痛苦的刑罚;如笞刑等;财产刑,即以剥夺犯罪人所有的金钱或者财物为内容的刑罚方法,如罚金、没收财产;资格刑,是指剥夺犯罪人行使某一权力的资格的刑罚方法,如剥夺政治权利。

2.以刑罚的轻重为标准,可将刑罚方法分为重刑、轻刑、违警刑。

如法国法律规定,违警罪是指判2个月以下徒刑,或2000法郎以下罚金的犯罪;轻罪是指判2个月以上徒刑,或2000法郎以上罚金的犯罪;重罪是指相当于死刑或无期徒刑,或 10年以上刑的犯罪。

各国划分重刑、轻刑的标准并不一样。

我国刑法中没有分重刑与轻刑,但刑罚有轻重。

3.以刑罚在适用中的地位为标准,可将刑罚方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也称为基本刑,是指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

主刑有两个特点:一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作为其他刑罚的补充而附加适用。

二是对犯了一种罪行的某一犯罪分子,只能适用一个主刑。

附加刑,也称为从刑,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

附加刑相对于主刑而言,有两个特点:一是既可以附加于主刑而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是附加刑既可以只适用一个,也可以同时适用几个。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

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1、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2、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二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二、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所以,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的意思是针对一些特别罪名的罪犯和累犯,在死缓期结束后,变为无期徒刑,是不能随意减刑,除了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减刑。

三、死缓限制减刑要坐多久死缓限制减刑二十年,这是最低要求,犯罪分子被判死缓后,如果缓刑期间内表现良好,可以得到减刑机会,应当是先减为无期徒刑,之后还可以进一步减刑。

当然,对于死缓减刑,必须严格操作,防止减刑过度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

我国的刑罚执行制度

我国的刑罚执行制度

我国的刑罚执行制度所谓刑罚的体系,是指国家为充分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基于刑法明文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

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

以下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一、减刑(一)减刑的概念我国1997年刑法典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所谓减刑,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减刑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把原判较重的刑种减轻为较轻的刑种;二是把原判较长的刑期减轻为较短的刑期。

(二)减刑的适用条件根据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可分为应当减刑与可以减刑两种。

应当减刑与可以减刑的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相同,但实质条件有所不同。

对于犯罪分子减刑,应该具有以下适用条件:1.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此外,刑法还规定如果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限度条件,是指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对于减刑的限度,刑法典第78条和有关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最高有期徒刑不能超过多少年

最高有期徒刑不能超过多少年

最高有期徒刑不能超过多少年我国《刑法》规定,我国的刑罚中单个罪名的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最长15年,数罪并罚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一般最长不超过25年。

既然说到有期徒刑,那自然也是有一个最低刑期和最高刑期的,而现实中人们往往比较关系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那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到底最高有期徒刑不能超过多少年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最高有期徒刑不能超过多少年《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规定我国最长的有期徒刑是多少年

刑法规定我国最长的有期徒刑是多少年

刑法规定我国最长的有期徒刑是多少年有期徒刑是刑罚的⼀种,犯罪后就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有⼀定的刑期,刑期也有长有短。

那么刑法规定我国最长的有期徒刑是多少年?就有期徒刑最长刑期知识店铺⼩编为你做了详细的知识介绍。

⼀、刑法规定我国最长的有期徒刑是多少年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四⼗五条的规定,有期徒刑⼀般情况下最长15年,但在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25年。

⼆、法律规定《刑法》第四⼗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条、第六⼗九条规定外,为六个⽉以上⼗五年以下。

第五⼗条:判处死刑缓期执⾏的,在死刑缓期执⾏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年期满以后,减为⽆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功表现,⼆年期满以后,减为⼆⼗五年有期徒刑。

第六⼗九条: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的刑期,但是管制最⾼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不能超过⼀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五年的,最⾼不能超过⼆⼗年,总和刑期在三⼗五年以上的,最⾼不能超过⼆⼗五年。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定期限的⼈⾝⾃由,实⾏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由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

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地位。

执⾏通知书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之⽇起计算,判决前先⾏羁押的,羁押1⽇折抵刑期1⽇。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

凡有劳动能⼒的,实⾏劳动改造。

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如果你在因为朋友的有期徒刑刑期的问题⽽烦恼,建议你可以在线仔细店铺律师得到更多答案,或找律师在线咨询。

中国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中国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中国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长时间是多少年有期徒刑是⼀定期限内剥夺罪犯⼈⾝⾃由,并让其在监狱内进⾏劳动改造的刑罚。

与⽆期徒刑、死刑这些刑罚不同,有期徒刑是有期限限制的,期满后必须释放罪犯。

那么,中国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长时间是多少年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

中国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长时间是多少年有期徒刑的刑期,⼀般最长15年,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25年。

有期徒刑的基本内容是对犯罪分⼦实⾏教育和改造。

根据《刑法》第46条规定,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有劳动能⼒的,都应当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

对于有期徒刑的期限,我国《刑法》45条、50条和69条分别对其进⾏了详细的规定。

下⾯总结如下:1、⼀般情况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6个⽉以上15年以下;2、判处死刑缓期执⾏的,在死刑缓期执⾏期间,如果确有重⼤⽴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不超过35年的,实际判处的有期徒刑最⾼不能超过20年。

如果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不能超过25年;4、被判处⽆期徒刑的犯罪分⼦在执⾏期间,如果符合减刑条件的,也可以减为13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上⽂的阐述,我们知道,有期徒刑最长的年限有多种情况,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是在只犯⼀罪的情况下,则该罪在刑法规定中的最长期限便是该犯罪分⼦的最长有期徒刑。

⽐如重婚罪,其最长的有期徒刑是2年。

2、如果是犯数罪,则数罪并罚时还要看其总刑期。

如果其总刑期达到35年以上,则最长刑期可以达到25年;如果其总刑期未达到35年,则最长刑期为20年。

3、如果是属于减刑等情况,也要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若是死缓减为有期,最长为25年,若是⽆期减为有期,则最长为20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般最长15年,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25年。

但是如果罪犯在监狱内有悔罪或者有⽴功表现的,是可以申请减刑的。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一个月的时间。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所作出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在原判的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够少于一个月。

从中就可以看出最低都是需要要有一个月的时间限制。

对于有期徒刑的缓刑最低期限,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1、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一个月的时间。

最长五年以下。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二、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办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

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

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

具体来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规定的附加刑

刑法规定的附加刑

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是指在判处主刑的基础上,根据犯罪的情节和犯罪人的社会危险性,对犯罪人作出的一种或几种限制人身自由、权利、行为的刑罚。

附加刑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惩罚犯罪人、预防再犯以及保护社会安全。

根据我国刑法,附加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拘役:拘役是指对犯罪人在刑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需要在固定的监狱或专设场所服刑。

拘役的刑期一般在1个月至6个月之间,最长不超过1年。

拘役期满后,犯罪人即可获释。

拘役刑适用于轻度违法犯罪,对于违法行为较轻的犯罪人进行警示和约束。

2.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人限制其个人行为自由,并由社区或监狱进行管理,犯罪人必须遵守规定,报到、接受教育或接受劳动。

管制的刑期一般不超过2年。

管制适用于一般性轻度刑事犯罪,对于犯罪人进行一定的社区监管和约束。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对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剥夺选举权、被选举权和任职资格,限制其从事与国家政权有关的活动。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主刑相同,但不得超过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适用于丧失政治信用、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的犯罪人。

4.罚金:罚金是指犯罪人按照一定数额支付给国家的经济处罚。

罚金数额一般由法院根据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和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

罚金适用于涉及非法经济利益、犯罪所得等经济犯罪。

5.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对犯罪人非法所得的财产,或者用于犯罪的工具、赃物等财产进行依法没收。

没收财产适用于侵犯财产犯罪、涉及恐怖活动、贩卖毒品等犯罪。

附加刑的适用应当严格依法,不得随意加重犯罪人的刑罚,同时也应当根据犯罪人的改造和社会危险性情况进行相应的减刑或撤销附加刑的决定。

附加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社会安全,对于一定情节的犯罪人起到有效的约束和警示作用。

我国刑法规定无期徒刑是20年吗

我国刑法规定无期徒刑是20年吗

一、我国刑法规定无期徒刑是20年吗无期徒刑最多20到22年之间,当然这是说你没有再犯新罪。

若再犯新罪,则作如下执行: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对所犯新罪依法作出判决,其处理程序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如果新罪应判处有期徒刑,在判决中除写明刑期外,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仍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在宣告判决后,可向该罪犯服刑的劳改单位和负责起诉及监督该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说明,由于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经反映、请示后,目前仍只能如此。

但可以请他们考虑:(一)由于该罪犯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在最近期间其他无期徒刑罪犯减刑时,他不能减刑。

(二)今后,经过一定的时间,如果该罪犯确实遵守法律、监规,老实劳动改造,并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还是可以考虑给予减刑。

但在什么时候减刑,减刑减到什么程度,都要把该罪犯曾犯新罪的情况考虑进去。

在一些情况下无期徒刑是可以减刑的。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无期徒刑是坐牢坐到死吗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

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

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

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

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

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重要法律基础,它规范了我国的刑事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制裁。

本文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中心,围绕其要求和内容展开详细的阐述,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刑法的核心思想和实践意义,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共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保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宁。

它明确了刑罚适用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对刑事犯罪行为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其中,最高刑罚是死刑,但死刑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多数情况下依法适用缓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刑罚,并对罪犯的服刑期限、表现等进行了规定。

刑法还从法益保护、罪刑法定、罪责划分、刑事责任、刑罚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刑法的核心是对法益的保护,即通过规定刑事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刑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即任何刑罚的适用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再次,刑事责任的划分主要根据犯罪行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危害程度来确定,旨在实现犯罪的有罪与无罪、罪轻与罪重的公正划分。

最后,刑法对刑罚的适用进行了具体规定,主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社会危险性来确定刑罚的类型和数量。

刑法还对刑罚的执行、刑满释放、假释和减刑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刑罚的执行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保障罪犯的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

刑满释放是指罪犯在刑期届满后获得释放,但在释放之前应进行一定的教育改造和社会适应期。

假释是指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提前解除刑罚执行,让其回归社会并接受更长时间的社会观察和教育改造。

减刑是指在罪犯服刑期间,由于其表现良好或其他原因,可以减少刑期或转换刑罚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实施和适用,不仅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重要作用。

刑法的主要任务是惩罚犯罪行为,防止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发生,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也要重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社会适应,促进其回归社会。

浅析我国终身监禁制度

浅析我国终身监禁制度

浅析我国终身监禁制度终身监禁制度是指对犯罪分子实施的无期徒刑,是一种替代死刑的惩罚手段。

我国《刑法》规定,对某些极端严重的犯罪行为可以实施终身监禁,这一制度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本文将从终身监禁制度的法律依据、起源与发展、实施方式、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终身监禁制度的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终身监禁的刑期,若犯人有悔过表现,并确有悔过表现,经考察符合释放条件的,经法院批准可以改变为有期徒刑,但不得低于十年。

”这一条款为终身监禁制度确立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规定了对犯人悔过表现的审核条件和改变刑期的程序。

二、终身监禁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终身监禁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西方国家,最初出现在英国。

19世纪初,英国废除死刑的呼声逐渐高涨,终身监禁制度应运而生。

随着时代的发展,终身监禁制度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认可和推广。

我国终身监禁制度是在这一国际背景下逐步形成和完善的,也是我国司法体系改革的一部分。

终身监禁制度是对犯人的一种特殊的刑罚,实施方式有其独特性。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犯人的人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落实。

犯人应当接受社会化教育,改造其不良思想,使其有悔过之心。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终身监禁的程序合法、正义。

终身监禁制度对社会有着重要的积极效果。

终身监禁制度能够减少对死刑的使用,降低了对犯人的极端处罚,体现了人权保护的精神。

终身监禁制度能够对犯人进行有效的思想改造,减少其再犯率,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终身监禁制度适用范围有限,只针对极端严重的犯罪行为,能够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终身监禁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刑罚方式,具有其特定的法律依据、起源与发展、实施方式和社会效果。

在实践中,我们应当发挥终身监禁制度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犯人的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确保刑罚的公正执行。

希望我国终身监禁制度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判刑三年假释条件是怎样

判刑三年假释条件是怎样

一、判刑三年假释条件是怎样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根据中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

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犯罪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第一、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第二、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

(三)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拘役和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刑法刑期计算规则是什么-

刑法刑期计算规则是什么-

刑法刑期计算规则是什么?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起点是一样的,即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分别是第41、44、47条规定),不要混淆为判决确定之日起。

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考验期限与缓刑的考验期限,计算起点是一样的,都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51、73条),不要混淆为执行之日起。

刑罚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对于这些刑罚,其刑期是什么时间开始计算的?对于一些减刑、假释的,刑期又怎样计算?小编整理了最全刑期计算规则,详情请看下文。

▲刑期和有关期限的计算1.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起点是一样的,即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分别是第41、44、47条规定),不要混淆为判决确定之日起。

2.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考验期限与缓刑的考验期限,计算起点是一样的,都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51、73条),不要混淆为执行之日起。

(对死缓而言,所谓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缓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3.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即两年考验期满的次日就应开始计算所减的有期徒刑之期限,而不要混淆为减刑裁定之日起(第51条)。

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有计算意义的情况下(即主刑不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才有计算意义),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第58条),不要混淆为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5.前罪被假释,再故意犯罪而构成累犯的时间(5年),自前罪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不要混淆为假释之日。

6.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第83条),不要混淆为假释决定之日起。

7.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第80条)。

8.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不要混淆为犯罪既遂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89条)。

同样的道理,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也照此计算。

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Don't get angry and try to win, don't see through and make breakthroughs, don't be jealous and appreciate, don't procrastinate, be positive, don't be moved by action.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

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1、管制。

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

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

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

刑罚也就是刑事处罚,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行为人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就要依据《刑法》的规定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而这个处罚其实就是这样的刑罚。

那么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1)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所谓判决执行之日,应当指判决生效之日。

所谓羁押,是指在判决以前对犯罪分子的暂时关押,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

(2)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是主刑中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轻刑。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主刑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不实⾏关押,但限制其⼀定⾃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法。

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种。

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种刑罚。

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同酬。

(4)管制期满,执⾏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之⽇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折抵刑期2⽇。

管制刑的特征是:⼀是刑罚的最低档;⼆是不必投⼊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

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短期⼈⾝⾃由,就近实⾏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种短期⾃由刑。

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最长不超过6个⽉。

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由刑中最轻的⼀种。

2、拘役适⽤于罪⾏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定期限的⼈⾝⾃由,实⾏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法。

有期徒刑是剥夺⾃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

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地位。

4.⽆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终⾝⾃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命的刑罚⽅法,包括死刑⽴即执⾏和死刑缓期执⾏两种。

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种,是由最⾼⼈民法院判决,执⾏的剥夺犯罪分⼦⽣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附加刑1.罚⾦:它是指由⼈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向国家缴纳⼀定数额的⾦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实⾏制裁的刑事处罚。

罚⾦的适⽤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

⼈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有两种情形:⼀、单位犯罪。

对单位犯罪,⼈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犯罪分⼦。

我国刑罚的分类

我国刑罚的分类

我国刑罚的分类一、概述刑罚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而对犯罪者实施的法律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

二、死刑死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一种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死刑可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类。

死刑立即执行是指犯罪后立即执行死刑,而死刑缓期执行则是指死刑判决后暂缓执行一段时间再执行。

三、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被判刑的犯罪者在刑期内被剥夺自由,被关押在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狱中进行改造。

有期徒刑根据刑期的长短又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包括三年以下、三年至十年、十年以上至二十年、二十年以上至二十五年等。

四、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指被判刑的犯罪者被剥夺自由,但不确定具体的刑期,可能需要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无期徒刑适用于犯罪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

五、拘役拘役是指被判刑的犯罪者在刑期内被剥夺自由,并在拘役所中进行改造。

拘役的刑期一般较短,通常为一年以下,适用于犯罪行为较轻的情况。

六、管制管制是指被判刑的犯罪者在刑期内被限制人身自由,并在特定的地点进行改造。

管制的刑期一般也较短,通常为一年以下,适用于犯罪行为较轻的情况。

七、罚金罚金是指被判刑的犯罪者需要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刑罚。

罚金的数额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犯罪者的经济能力进行确定。

八、刑罚的适用原则在我国刑罚的适用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刑法规定了一些适用原则,包括犯罪的主观恶性、犯罪的客观危害、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等。

九、刑罚的改革与调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不断完善,我国对刑罚的改革与调整也在不断进行。

近年来,我国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的范围,增加了对犯罪者的教育改造和社会重建的关注。

十、刑罚执行的监督与改进为了保障刑罚的公正执行,我国建立了一整套刑罚执行的监督机制。

监狱管理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都对刑罚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刑法对于刑期的规定
核心内容:刑期是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

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

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什么是刑期。

刑期的含义
有两义:①法定刑期,即刑事法律规定具有时间因素的刑罚期限。

②宣告刑期,即依法在刑事判决中宣告的具体刑期。

刑期有多长
各国规定的刑期幅度大小不同。

以有期徒刑为例:1968年《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典》规定最高刑期为25年,最低刑期为15天。

日本现行刑法规定最高刑期为15年,加重时可达20年,最低为1个月,减轻时可减至1个月以下。

1960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规定最高刑期为10年,加重时可达15年,最低为3个月。

我国刑法规定
中国《刑法》规定有刑期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

刑期幅度具体如下:
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最低为6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25年。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为15年以上25年以下。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能少于13年,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拘役的最高刑期为6个月,最低为1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1年。

管制的最高刑期为2年,最低为3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3年。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最高为5年,最低为1年,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最高可达10年,最低为3年。

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换算刑期,称为刑期折抵。

各国计算方法不尽相同。

1960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规定羁押期与剥夺自由或军纪营禁闭的比例是1日折抵1日,与劳动改造、流放、驱逐出境的比例是1日折抵3日。

中国《刑法》规定羁押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

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是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