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家电连锁卖场价格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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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歧视现象的分析与应对

价格歧视现象的分析与应对

价格歧视现象的分析与应对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简单来说,就是同样的产品或服务在不同的市场中的售价不同。

价格歧视并非不当行为,它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分配资源,提高市场效率。

但是,价格歧视也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例如消费者歧视、市场垄断等。

本文将以价格歧视现象为出发点,分析其特点、原因,探讨应对的方法。

一、价格歧视的特点1、不同市场的价格不同。

来自不同地区、不同买家群体或不同时间节点的消费者,所需支付的价格可能不同。

例如,同一种商品在高端商场的价格和在便利店的价格就会有明显差别。

2、歧视性定价存在于同一时间。

指同一张火车票或同一件商品,不同人可以买到不同的价格。

这种价格差异不是因为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等不同而造成的,而是销售企业有针对性地对不同消费者做出不同的价格策略,以占取最大的利润。

3、不同的歧视性定价具有差异。

企业在制定价格策略时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个体差异、需求量、对商品情感认可等进行区分。

例如,航空公司参差不齐的票价,就从国籍、购票时间、机票数量等因素进行歧视性定价。

4、歧视性定价能够增加企业收益。

如果企业能够通过深入挖掘市场的差异,采取个性化定价,就能够获得额外的收入。

这也是许多企业借助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实现个性化推荐和差异化定价的主要动力之一。

二、价格歧视的原因1、市场信号的不同。

消费者基于消费习惯、地域、心理信念等因素,对同一件商品的需求存在不同的水平。

这些差异从形式上说就是市场信号不同,推动了歧视性定价的出现。

2、企业市场竞争措施不同。

市场竞争意味着企业会采用不同的策略,包括定价策略、广告策略、产品特色等各个方面。

随着企业市场竞争措施的加强,企业具体执行的歧视性定价策略会更为细化。

3、市场垄断。

市场垄断通常意味着企业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完全控制市场,增加了实行歧视性定价的机会。

市场垄断还可能导致低效率、低产品质量或高价格存在,需要政府进行监管。

经济学价格歧视的案例

经济学价格歧视的案例

经济学价格歧视的案例经济学价格歧视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市场现象,它指的是一个卖家在卖出产品时,对不同的客户收取不同价格的做法。

通常这种经济学价格歧视是被卖家用来提高收益的,它的特征是卖家只在生产成本上有效率,然而在利润水平上没有效率。

比如,一家家电连锁店销售大量同样的产品,买家A由于购买量较大,连锁店有意向对其提供较低价格,以吸引其购买,同时买家B由于购买量较少,连锁店对其提供较高价格,两个买家购买的产品是一样的,但最终支付的价格完全不同,这就是一个经济学价格歧视的案例。

价格歧视是既具有利弊又不可避免的行为,虽然价格歧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利润、拉动消费,但也存在效率低下、不公平等弊端。

一方面价格歧视使企业在价格上效率较低,形成了价格胶带,使企业无法向消费者提供最优价格;另一方面,消费者可能会觉得不公平,由此可能形成信誉问题,影响企业声誉,影响企业长期发展。

要解决价格歧视问题,首先需要立法方面的努力,规范企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既要抑制企业滥用价格歧视,又能保证市场的健康竞争;其次,企业也要主动积极采取措施,避免采用错误的价格策略,调整价格策略,努力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完整而公平的价格,同时避免为深度折扣价格所作的决定上出现冲突。

因此,只有在经济学价格歧视合理的情况下允许使用,这样才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保护其权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与此同时也能使企业获得更高的利润。

经济中的企业使用各种旨在对不同顾客收取不同价格的经营策略。

既然我们已经懂了价格歧视的经济学,那么我们现在来考虑一些例子。

电影票,许多电影院对儿童和老年人收取低于其他观众的价格。

在竞争市场上很难解释这个事实。

在竞争市场上,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为儿童和老年人提供一个座位的边际成本与其他人提供一个座位的边际成本相同。

但如果电影院有某种地区性垄断力量,而且,如果儿童与老年人对电影票的支付意愿较低,就很容易解释差异化定价这个事实了。

在这种情况下,电影院通过价格歧视增加了利润。

供货商如何应对大卖场的恶性特价

供货商如何应对大卖场的恶性特价

安徽胡经理:我是一家白酒企业的销售负责人,我们的产品在上海有一定的知名度,卖得也一直不错。

但最近上海的个别超市将我们的产品列为特价销售商品,零售价格比我们的出厂价还低。

结果上海当地的另外两家经销商很快找到我,质问我是不是我给那家超市的供货价低或是有其他的优惠政策。

他们在表示对我公司极度的不信任的同时,要求我返还其中的价差。

这价差本来就不存在,都是那家超市的“特价”造成的。

面对这种情况,我真不知如何是好。

希望“华糖诊所”能够给我指点迷津,以后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嘉宾大会诊“恶性特价”后果严重主持人:所谓“恶性特价”,就是大卖场事先没有征得供货商的同意,擅自大幅度把价格降下来做特价,有时甚至零售价比出厂价还低,而所造成的利润损失就直接从供货商的货款中扣除。

恶性特价对终端价格体系的冲击很大,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对此很多供货商提心吊胆,生怕发生这样的事情。

那么,供货商该如何应对大卖场的恶性特价呢?陈军:只要有一家大卖场砸价,其他大卖场就会反应强烈,纷纷以更低的价格跟进,凭什么让他一家卖这么低的价格?而未做特价的中小超市也会联合起来进行抗议,要求供货商给予同样的“特价政策”,否则就把你的产品清场。

恶性特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就会不断迅速蔓延、升级,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先是一家特价,多家受害,然后又引发多家特价,最终演变成为一场特价大战,一发而不可收拾。

贺军辉:大卖场的恶性特价对一个区域市场的终端价格体系的打击是毁灭性的,终端价格乱了,就会冲击批发渠道,批发渠道就无法再出货了,如此就很可能导致整个销售网络的瘫痪。

在营销一线的实战中,因一个大卖场的恶性特价而“砸”了整个区域市场的事件时有发生。

陈军:所以,对于供货商来说,大卖场的恶性特价是最令人头痛的。

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恶性特价的案例:2002年3月15日,奥克斯空调重庆公司正在为两天后与重庆国美的联合促销活动做最后的准备,一款原价为2080元的1匹分体挂机,大幅降价,1448元供货,1588元出售,同时打破以往促销一定要限量的惯例,向国美敞开供应。

大型家电连锁卖场价格歧视

大型家电连锁卖场价格歧视

小组成员:大型家电连锁卖场价格歧视的经济学分析1.家电行业产业链现状1.1 家电行业及家电生产企业的现状家电生产行业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成功的行业之一,我国家电生产行业仅用了发达国家家电产业化进程的一半时间,就完成了产业初级阶段向成熟阶段的过渡,主要家电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已和国际水平基本实现了同步。

近10年来,我国的家电生产行业经过分化、重组、联合等多次整合,各生产厂商在产品、价格及促销手段等方面已形成充分竞争。

在市场中,家电生产行业被视作为充分竞争行业和低盈利行业。

家电生产行业的竞争性是其天然特点造成的,如行业技术壁垒较低、行业资源更具开放性。

家电生产企业作为家电行业的生产者,处于行业的上游位置;然而我国家电生产企业虽然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随着充分竞争市场的形成,目前面临着成本上升、利润空间小、中间商分销渠道依赖性严重、技术和品质同类化明显以及跨国品牌竞争激烈等现状。

我国家电产品在过去20年间凭借较低的成本和价格打入国际市场并获得了令人鼓舞的国际市场份额。

但是,近年来,国际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以及欧盟强制推行的环境保护标准给我国家电生产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成本压力。

在我国家电生产企业发展虽然已经非常成熟,但是一些核心技术还是掌握在国外厂家手中,例如,当前我国大陆液晶面板自给率不足10%,电视用面板更是全需要进口。

家电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着技术、产品设计跟风的现象,产品同质化、同型化程度越来越高,行业内竞争越来越严重,家电生产企业的利润也越来越低。

此外,跨国家电生产公司在资本、技术、规模以及管理方面拥有绝对优势,在利润空间很大的家电高端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近几年跨国家电公司市场占有率呈现不断增长之势,并且不断整合我国分散的企业、产品资源,使得我国家电生产企业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更激烈的竞争。

近年来,我国大型家电连锁卖场的市场影响力日益增强,大型家电连锁卖场利用其规模效应和渠道优势采取高频率的促销等多种手段压低家电品牌产品的价格。

北京家乐福被曝低标高结垄断企业心态遭批.doc

北京家乐福被曝低标高结垄断企业心态遭批.doc

北京家乐福被曝低标高结垄断企业心态遭批-本报讯;(记者范旭光)昨天下午,本报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北京家乐福方庄店购买商品时遇到了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的情况。

现场,消费者和家乐福方面均向记者证实了该情况,家乐福当场执行了5倍退差政策。

;;国家发改委26日披露,经查实,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

并点名指出上海3家家乐福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案例。

其中并未涉及北京家乐福门店。

;当天,家乐福(中国)就价签问题发表声明,正式向消费者致歉,并表示将严格执行5倍退差政策。

即商品收银价格如高于商品的标示价格,家乐福将给予顾客差价5倍的赔偿。

;昨天下午,本报接到消费者刘先生投诉,称在家乐福北京方庄店购物时遇到了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的情况,说他购买的健达夹心牛奶巧克力8条装(净含量100克)价签标为9.9元,实际结算价为10.8元,多收了他9毛钱。

;现场,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结算单,实际结算价确为10.8元。

同时,帮刘先生核实原价签的员工和家乐福服务台员工均向记者证实,该商品原价确为9.9元。

家乐福服务台员工表示,当时便向刘先生承诺执行5倍退差政策。

;;家乐福专门负责价签问题的值班经理来到现场处理问题。

经多方核实,家乐福方面当时确有给予刘先生5倍退差,即4.5元赔偿。

家乐福方面还称,为了安抚刘先生的情绪,还给予了他额外的补偿。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家乐福总服务台上增设了5倍退差政策的相关说明。

;昨天,家乐福北京地区公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个别商品人工价签的替换较价格系统的变更,可能会在时间上有一点滞后。

发现问题后,我们确实按照声明中所说的严格来执行。

事情需要一件件的来做,诚恳的希望能够给我们一点处理的时间。

;据新华社电;(记者叶锋;黄安琪)昨日,上海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家乐福立即改正价格欺诈行为,退还多收价款,并将依照法定程序,实施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电视媒体中的价格歧视现象和破解途径

电视媒体中的价格歧视现象和破解途径

电视媒体中的价格歧视现象和破解途径一、电视媒体中的价格歧视现象电视广告是传播商业信息、推广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渠道之一,而在这个领域中,出现了一种被称为“价格歧视”的现象。

1.1 市场定价差异造成的歧视市场定价差异是导致电视媒体价格歧视的主要原因。

不同传媒机构拥有不同受众群体和市场份额,这决定了其各自的影响力和曝光率。

对于高收入或更具影响力受众较多的电视频道,广告费用往往高昂;相反,对于低收入或较小影响力受众较多的电视频道,则通常设置较低的广告费用。

这种根据受众群体大小设定广告费用的做法存在着明显差异化特点。

1.2 品牌认知度造成的歧视品牌认知度也是导致电视媒体价格歧视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

大型品牌在市场上积累了足够多的口碑和知名度,其产品或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可度往往更高。

在电视广告中,这种品牌优势会转化为商业价值。

因此,大型品牌往往可以享受到较低的广告费用,而小型或新兴品牌则需要支付更高的广告费用以提升其知名度。

1.3 地域差异导致的歧视地域差异也是电视媒体价格歧视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规模和消费能力存在差异。

为了适应不同地区市场需求和实际购买力,各传媒机构会根据当地情况调整广告定价,导致不同地区之间出现价格歧视。

二、破解电视媒体中的价格歧视途径尽管电视媒体中存在价格歧视现象,但仍然有一些措施可以采取来破解这一问题并促进公平竞争。

2.1 建立统一的行业规范建立统一的行业规范是解决电视媒体价格歧视问题的基础。

通过制定明确且公正的广告费用评估标准,各传媒机构可以避免随意设定广告价格并确保公平竞争。

2.2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电视媒体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并完善执法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对于价格歧视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罚,并公布处理结果,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2.3 鼓励投资者多元化选择鼓励投资者在选择广告渠道时考虑到品牌知名度以外的其他因素。

尽管大型媒体具有更高的影响力与知名度,但小型或新兴媒体也有独特的优势和潜力。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使得小型商家难以生存。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更低的成本,他们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吸引顾客,从而使得小型商家难以与之竞争。

这导致了许多小型商家倒闭,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使得市场竞争不公平。

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通过采取价格倾销、垄断供应链等手段来排斥竞争对手,从而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这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于整个市场都是不利的。

再者,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还会导致消费者的选择受到限制。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通过垄断地位来控制市场上的商品种类和价格,消费者的选择空间变得越来越小。

这不利于市场的多样化发展,也不利于消费者的利益。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更丰富的商品种类,消费者可以在这些店铺中找到更多的选择,满足自己的不同需求。

这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并不一定造成不公平的竞争。

大型商业连锁店之所以能够取得垄断地位,是因为他们拥有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成本。

这是市场竞争的正常现象,不应该因此就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再者,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可以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对供应链的需求量大,他们可以通过与供应商的合作来提高整个产业的水平。

这对于整个产业的发展是有利的。

综上所述,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既有利也有弊。

我们应该在保护小型商家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大型商业连锁店的作用,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正如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说,“市场的自由竞争是最有利于社会的。

”因此,我们不应该一味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而是应该在市场监管的前提下,让市场自由竞争的力量发挥作用。

价格歧视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价格歧视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价格歧视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市场竞争是现代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推动了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高了消费者福利。

然而,价格歧视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策略,对市场竞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价格歧视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并分析其中的利弊。

首先,价格歧视可以激发市场竞争。

企业通过对不同消费者群体采取不同的价格策略,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例如,某家电公司可以对学生群体提供折扣价,吸引更多年轻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这种差异化定价的做法可以激发市场竞争,促使其他竞争对手也采取类似的策略,从而推动市场的活跃度。

然而,价格歧视也可能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

当企业通过价格歧视来获得垄断地位时,它们可能会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削弱竞争对手的地位。

这种情况下,市场竞争将受到扭曲,消费者的选择权也将受到限制。

例如,某家电商平台通过与供应商签订独家合作协议,获得了特定产品的独家销售权,从而限制了其他竞争对手的进入。

这种做法不仅限制了市场竞争,还可能导致价格上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价格歧视对市场竞争也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差异化定价,企业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者群体的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

这种个性化的定价策略可以促进市场的多样化和创新。

例如,某家餐厅可以针对不同消费者群体推出不同的套餐,以满足他们的口味偏好和消费能力。

这种差异化定价的做法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还可以促进市场的多样性和活力。

然而,价格歧视也可能导致市场竞争的缺失。

当企业通过价格歧视来获取超额利润时,它们可能会降低对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投入,从而减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

这种情况下,市场将缺乏创新动力,消费者的选择将受到限制。

例如,某家电信运营商通过差异化定价来获取高额利润,但却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来提升服务质量和网络速度。

这种做法不仅限制了市场竞争,还可能损害消费者的福利。

综上所述,价格歧视对市场竞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负面的影响。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正方,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会对当地的小型商户造成威胁。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通常能够以更低的价格采购商品,并且拥有更多的资源进行广告宣传,这使得小型商户很难在竞争中生存下去。

据统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崛起导致了许多传统的小商店倒闭,给当地经济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会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

由于其规模优势和资源优势,大型商业连锁店往往能够通过价格战等手段将竞争对手挤出市场,从而垄断市场,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正如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所说,“大公司垄断了市场,破坏了竞争,这对消费者和小企业都是不公平的。

”。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崛起也会对当地的社会文化产生消极影响。

大型商业连锁店通常采取标准化的经营模式,导致了当地特色文化的消失。

这不仅影响了当地的传统产业,也损害了当地的文化底蕴。

正如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所说,“大公司的崛起是文化多样性的毁灭者。

”。

综上所述,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有利于保护当地小商户的利益,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以及保护当地的社会文化。

因此,我们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

反方,不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能够利用规模经济效应,采购商品的成本更低,从而能够以更低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商品。

这使得消费者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更多的商品,提高了消费者的福利水平。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并不是绝对的。

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会自动调整,如果某一家大型商业连锁店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就会导致其他竞争对手的崛起,从而重新平衡市场竞争。

正如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说,“市场竞争是一种自我调节的机制,它能够有效地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崛起也为当地经济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

大型商业连锁店通常会在当地建立分店,从而为当地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不仅对小型独立商店构成威胁,也对消费者和整个社会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通过垄断市场,压低价格,迫使许多小型独立商店无法生存,导致了市场上的竞争减少,这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往往以低价、低质的产品和服务来吸引消费者,这不仅会降低整个市场的产品质量,也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使他们更加追求低价而忽视产品的质量和价值。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也会导致对劳工权益的侵犯,他们往往会剥削劳工,压低工资,使得整个社会的劳工权益受到损害。

名人名句,亚当·斯密曾说过,“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而垄断则是市场经济的毒瘤。

”这句话说明了垄断对市场经济的危害。

经典案例,美国的沃尔玛是一个典型的大型商业连锁店,它的垄断地位导致了许多小型独立商店的倒闭,对美国的零售市场产生了不良影响。

同时,沃尔玛也因为其对员工的低工资和不公平待遇而备受批评。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对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能够提供更多元、更便宜的商品和服务,使得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规模化运营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而为消费者带来更大的实惠。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也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名人名句,亚当·斯密曾说过,“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追求效益,而大型商业连锁店正是市场经济效益的体现。

”这句话说明了大型商业连锁店对市场经济的重要性。

经典案例,中国的苏宁和国美是两家知名的大型商业连锁店,它们通过规模化运营和市场竞争,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综上所述,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既有利也有弊,我们应该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大型商业连锁店的优势,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应该全面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对市场竞争造成了严重的扭曲,导致了小型商家的生存困难。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施坦格尔的研究,大型连锁店通过采取价格倾销、采购优势等手段,压制了小型商家的发展,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垄断现象,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出现也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虽然大型连锁店通常能够提供更低的价格,但是它们也通过垄断地位获得了更多的利润,从而降低了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正如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所说,“垄断是对消费者最大的伤害。

”因此,全面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让他们能够获得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也对劳工造成了不利影响。

这些连锁店通常会采取压低工资、削减福利等手段,以降低成本,从而获取更高的利润。

这不仅影响了员工的生活水平,也对整个社会的稳定造成了影响。

因此,全面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保护劳工的权益,让他们能够获得更好的工作条件和报酬。

综上所述,全面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是有必要的。

它可以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劳工的权益,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反方辩手观点,不应该全面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出现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

它们通常能够提供更丰富的产品种类和更低的价格,让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多的购物便利和实惠。

正如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说,“市场的自由竞争是最有利于消费者的。

”因此,全面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会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不利于他们的利益。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出现也为劳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这些连锁店通常需要大量的员工来进行销售、服务等工作,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全面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会导致大量的员工失业,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出现也为小型商家带来了竞争压力,促使他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使得小型商家难以生存。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拥有更多的资源和资金,他们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和更广泛的选择吸引顾客,从而导致小型商家无法竞争而最终倒闭。

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也导致了商业多样性的丧失。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使得消费者的选择受到限制。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在某些地区的垄断地位,消费者往往只能购买到他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无法选择其他更适合自己的选项。

这种垄断地位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限制了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经营模式往往忽视了对员工和环境的责任。

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大型商业连锁店往往采取低薪压榨员工和环境破坏的方式。

这不仅伤害了员工的权益,也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

综上所述,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是必要的,这将有助于恢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促进商业多样性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员工和环境的权益。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使得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低的价格和更广泛的选择。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能够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他们能够提供更优惠的价格和更多样的商品,从而使得消费者受益。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促进了市场的竞争和创新。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竞争,小型商家也不得不提高自己的服务和产品质量,从而推动了整个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经营模式也有利于提高就业率。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规模较大,他们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减少了社会的失业压力。

综上所述,不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因为它们能够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和优惠,促进市场的竞争和创新,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就业率。

是否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会对市场造成不正当竞争,导致小型商店无法生存。

据统计,大型商业连锁店占据了市场份额的大部分,导致小型商店无法与其竞争,最终倒闭。

这种情况不仅损害了小型商店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为市场上缺乏竞争,价格也会被操纵,消费者只能选择接受高昂的商品价格。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进驻会破坏当地的商业生态。

大型商业连锁店通常会以低价、高品质的商品吸引消费者,但这往往是以当地传统商业的消亡为代价。

一些经典案例如沃尔玛进驻小镇后导致了当地小商店的倒闭,这种情况不仅破坏了当地的商业生态,也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社区联系。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进驻也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大型商业连锁店通常会采用大规模生产和运输方式,这不仅会增加对资源的消耗,也会增加对环境的污染。

例如,亚马逊的大规模包裹运输对环境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这种情况也是对环境保护的一种挑战。

综上所述,基于对市场竞争、商业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考虑,我们认为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进驻。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进驻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大型商业连锁店通常会在进驻当地时带来大量的就业机会,这对于当地居民来说是一种机会,可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例如,沃尔玛在进驻小镇后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帮助当地居民摆脱了贫困。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进驻可以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大型商业连锁店通常会提供更多种类的商品和更便利的购物体验,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福利。

例如,亚马逊的进驻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便捷的购物方式,提高了消费者的生活质量。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进驻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大型商业连锁店通常会带来更多的投资和消费,这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是有益的。

例如,星巴克的进驻可以带动周边商业的繁荣,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基于对就业机会、消费选择和经济发展的考虑,我们认为不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进驻。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对于小型独立店铺造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导致了很多小店无法生存。

根据美国独立零售商联盟的数据显示,自1990年以来,美国每年有数万家小型独立店铺关闭,其中大部分是因为大型商业连锁店的竞争而导致的。

这种现象不仅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生态,也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往往通过垄断行为来压制供应商价格,导致了供应商的利润被压缩,甚至被迫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这种行为不仅对供应商造成了伤害,也会最终反映到消费者身上,因为供应商被迫提高价格,消费者最终也会承担这种成本。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也会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限制。

根据美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企业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市场的竞争,从而提高商品的质量和降低价格。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消费者可以在同一家商店购买到各种各样的商品,而不需要到处奔波。

这种便利性是小型独立店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规模优势可以带来更低的价格。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采购量大,他们可以获得更低的进货价格,从而将这种优势转化为更低的零售价格,让消费者受益。

如果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消费者可能将面临更高的商品价格。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也为就业创造了大量机会。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大型商业连锁店每年为数百万人提供了就业机会,成为了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

如果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将会导致大量失业,对当地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将会对供应商、消费者和就业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认为大型商业连锁店应该继续存在,而不是废除。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1.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

是否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辩论辩题正方,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会对小型独立店铺造成不公平的竞争。

由于大型连锁店拥有更多的资源和资金,他们可以以更低的价格提供商品和服务,使得小型店铺难以生存。

这种不公平的竞争会导致更多的小型店铺倒闭,从而影响当地经济的多样性和健康发展。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也会对消费者造成负面影响。

由于大型连锁店垄断了市场,他们可以操纵价格和控制商品的品质,消费者的选择空间变得更加有限。

这种情况会导致消费者失去了对商品和服务的选择权,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也会对当地社区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大型连锁店通常会采用大规模的生产和销售模式,这会导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破坏。

同时,他们还会对当地社区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造成影响,使得当地社区失去了原有的特色和魅力。

因此,基于以上理由,我认为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以保护小型独立店铺的利益,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以及保护当地社区和环境的健康发展。

反方,不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

由于大型连锁店可以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他们可以提供更多种类的商品和服务,并以更低的价格销售,这符合消费者的利益。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就业的增加。

大型连锁店通常会在当地投资建设,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同时,他们还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消费,为当地经济带来更多的活力。

此外,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也可以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标准。

由于大型连锁店拥有更多的资源和资金,他们可以投入更多的研发和技术,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从而使得消费者受益。

因此,基于以上理由,我认为不应该禁止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因为他们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就业的增加,以及提高了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标准。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对于小型独立商家造成了严重的竞争压力,导致许多小店无法生存。

根据美国国家小企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每当一家大型商业连锁店开业,就会导致至少两家小型独立商家关闭。

这种情况下,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保护小型独立商家的生存空间,促进经济的多元化和健康发展。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使得它们能够对供应商和消费者进行不公平的交易。

例如,沃尔玛作为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之一,可以通过强大的议价能力,对供应商进行压价,导致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利润下降,甚至倒闭。

同时,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拥有庞大的市场份额,它们往往可以通过垄断定价来剥削消费者。

这种情况下,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有效地保护供应商和消费者的权益。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还会对社会造成环境和资源的浪费。

例如,为了满足大型商业连锁店对商品的大规模需求,供应商往往会采取大量的资源开采和生产,导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破坏。

而且,大型商业连锁店通常采取低价高量的经营策略,导致大量商品的浪费和过剩。

因此,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保护环境。

综上所述,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是符合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的。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

例如,沃尔玛作为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之一,通过规模化采购和高效运营,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种类的商品,并且以更低的价格销售。

这种情况下,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会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和购买力。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可以带动就业和经济增长。

例如,沃尔玛在全球拥有数百万名员工,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而且,大型商业连锁店通常会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市场营销和宣传活动,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这种情况下,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会导致就业减少和经济增长放缓。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可以提高商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对于小型独立商店造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更低的成本,它们能够以更低的价格销售产品,从而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导致了许多小型独立商店的倒闭。

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小型独立商店的利益,也使得市场上的产品选择变得单一,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了限制。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往往采取垄断性的经营方式,通过控制供应链和价格来压制竞争对手,这种行为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

正如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所说,“垄断是一种不公平的商业行为,它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限制了市场的自由竞争。

”因此,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最后,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垄断地位也会对供应商造成压力,它们往往通过强制降低商品价格来获取更高的利润,这不仅损害了供应商的利益,也使得产品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正如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说,“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生命之源,它能够促进产品的质量和创新。

”因此,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促进市场的竞争,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创新水平。

综上所述,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可以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供应商的权益,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创新水平,因此是值得支持的。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大型商业连锁店。

首先,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由于其规模大、种类齐全,消费者可以在同一地方购买到各种各样的商品,这种便利性是小型独立商店所无法比拟的。

正如美国企业家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所说,“我们的目标是为顾客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

”因此,大型商业连锁店的存在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

其次,大型商业连锁店的规模经济效应可以降低商品的成本,从而为消费者带来更低的价格。

由于大型商业连锁店能够通过规模化生产和采购来降低成本,它们可以以更低的价格销售商品,这符合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

某行业的价格歧视问题与解决方案

某行业的价格歧视问题与解决方案

某行业的价格歧视问题与解决方案一、某行业的价格歧视问题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是指根据市场需求、消费者购买能力或者其他特征的不同,将相同产品或服务销售给不同的消费者,而对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

这种差别定价方式在市场经济中比较常见,在某些行业中尤为突出。

本文将讨论某一行业存在的价格歧视问题,并探讨解决方案。

1.1 价格歧视背景与原因价格歧视在某些行业中出现较为频繁,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需求差异性。

由于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有不同的需求程度和购买能力,供应商可根据需求弹性来设定不同的价格。

其次,信息不对称。

若处于势单力薄之势,供应商可通过定价策略获取更大利润;如果消费者缺乏对市场信息的了解,则难以知晓被歧视待遇。

再次,垄断地位。

在具备市场垄断地位或高度集中度下的行业,供应商可以自由定价且消费者难以选择替代品。

1.2 某行业存在的典型案例以航空业为例,价格歧视是该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航空公司通常根据旅客的需求和购买能力制定票价,并通过采取不同的票价策略实施价格歧视。

特定时间段(如节假日)或热门航线会出现高峰期套票价,而非高峰期则可能存在低价折扣;此外,在特殊旅客群体中如学生、老年人等也存在不同水平的优惠政策。

这种差别定价方式对于经济运行和市场秩序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引发了公平性和合理性方面的争议。

1.3 价格歧视带来的问题虽然价格歧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高经济效率,但它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首先,价格歧视增加了消费者的不确定性。

由于同样产品或服务出现多个价格,并且消费者很难掌握定价规律,消费者难以评估购买价格是否合理。

其次,歧视可能造成社会收入分配不均衡。

较弱势群体面临更高的商品供应价格,导致财富再分配不公平。

最后,价格歧视也可能引发竞争失调和市场扭曲,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

二、解决价格歧视问题的方案为了解决某行业中存在的价格歧视问题,下面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2.1 加强监管与立法政府应加强对价格歧视行为的监管,并在合适的时机出台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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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大型家电连锁卖场价格歧视的经济学分析1.家电行业产业链现状1.1 家电行业及家电生产企业的现状家电生产行业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成功的行业之一,我国家电生产行业仅用了发达国家家电产业化进程的一半时间,就完成了产业初级阶段向成熟阶段的过渡,主要家电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已和国际水平基本实现了同步。

近10年来,我国的家电生产行业经过分化、重组、联合等多次整合,各生产厂商在产品、价格及促销手段等方面已形成充分竞争。

在市场中,家电生产行业被视作为充分竞争行业和低盈利行业。

家电生产行业的竞争性是其天然特点造成的,如行业技术壁垒较低、行业资源更具开放性。

家电生产企业作为家电行业的生产者,处于行业的上游位置;然而我国家电生产企业虽然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随着充分竞争市场的形成,目前面临着成本上升、利润空间小、中间商分销渠道依赖性严重、技术和品质同类化明显以及跨国品牌竞争激烈等现状。

我国家电产品在过去20年间凭借较低的成本和价格打入国际市场并获得了令人鼓舞的国际市场份额。

但是,近年来,国际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以及欧盟强制推行的环境保护标准给我国家电生产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成本压力。

在我国家电生产企业发展虽然已经非常成熟,但是一些核心技术还是掌握在国外厂家手中,例如,当前我国大陆液晶面板自给率不足10%,电视用面板更是全需要进口。

家电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着技术、产品设计跟风的现象,产品同质化、同型化程度越来越高,行业内竞争越来越严重,家电生产企业的利润也越来越低。

此外,跨国家电生产公司在资本、技术、规模以及管理方面拥有绝对优势,在利润空间很大的家电高端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近几年跨国家电公司市场占有率呈现不断增长之势,并且不断整合我国分散的企业、产品资源,使得我国家电生产企业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更激烈的竞争。

近年来,我国大型家电连锁卖场的市场影响力日益增强,大型家电连锁卖场利用其规模效应和渠道优势采取高频率的促销等多种手段压低家电品牌产品的价格。

由于这些大型家电连锁卖场拥有对众多品牌产品的影响力,使得他们在家电行业产业链中形成了销售渠道的垄断格局。

1.2大型家电连锁卖场的销售垄断现在如果说要买一种家用电器,人们首先就会有一种概念那就是:买##牌子的,在##商场买,为什么呢?一是由于现在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物质的追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对各种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地增加;而更为重要的是大型家电连锁卖场不断发展到现在,给消费者们灌输了一中消费观念,那就是:品牌选择多、售后服务有保障、价格公道等等。

也正因为如此,家电生产企业会决定与大型家电连锁卖场合作,合作之后,首先能体现高效率的产品实际销售,其次能实现品牌的建设和传播,这两个因素也是厂家最关心的两个市场因素。

然而,随着这些大型家电连锁卖场的日渐强大和扩张步伐,它们与家电企业的合作关系抗衡也越发激烈,这种合作的天平不断地向大型家电连锁卖场这边倾斜,导致家电生产企业越来越力不从心,越来越依赖商场的销售渠道,因此其产品的价格控制权也逐渐旁落,落到了那些有实力的大型家电连锁卖场手中。

大型家电连锁卖场本身有着诸多的竞争优势,如规模、信息、成本、专业化、价格以及便利性和品牌认知优势,有着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而其本身的规模优势更是使得新进入者的进入变得越来越难,这就确立了其在家电行业产业链中的销售渠道垄断地位。

1.3 消费者的选择空间家电行业产业链中的终端用户即单个的消费者,有着人数众多,分布分散,购买量小,购买频率高等特点。

从目前来看,似乎家电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家电销售已进入买方市场,消费者很大的挑选余地,而且由于通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达,购买者掌握充分的市场信息,往往有机会有条件货比三家。

然而随着大型家电连锁卖场在销售渠道的垄断,消费者所谓的货比三家,其实只不过是在销售垄断销售渠道的寡头企业的大卖场中来进行选择,大型家电连锁卖场对价格有着较为明显的控制权,这使得作为家电行业的终端用户,消费者和上游的家电生产企业一样,在大型家电连锁卖场的销售渠道垄断下,消费者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买方定价。

2.大型家电连锁卖场价格歧视的经济学分析从上述的家电行业产业链的简单分析可以得出,大型家电连锁卖场作为家电行业的中间环节,通过近些年来的不断发展和扩张,已经形成了家电销售渠道垄断局面,因此,在这些大卖场中,就出现了各种各样,足以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的销售策略,而这些销售策略背后真正的经济学意义是什么呢?可以说,很多的销售策略都是围绕着价格歧视来进行的。

2.1 价格歧视的理论简述所有定价策略有一点是共同的,它们都是攫取消费者剩余并把它转移给生产者的手段。

通过价格歧视的手段,厂商可以对于愿付价格较高的消费者索取高价,获得垄断利润,同时将同样的产品以较低价格对于愿付价格低的客户,以获取超额收益,从而赚取更多的消费者剩余。

从下图可以看到,一家厂商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相交于E点,那么厂商最优生产量为Q E,,市场定价为P E,,但厂商如果能够识别不同群体的客户,在其边际成本低于市场需求点(即MC与需求曲线的交点C)区间进行生产,并卖给消费者,则可以在不影响E点产量的基础上,额外获得E点与C点之间的收益,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就理论角度,价格歧视有多种表现形式,其中较为经典的是三种广义形式,称为一级、二级、三级价格歧视。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最理想的情况是,厂商希望向它的每个顾客都索取不同的价格,如果它们知道每一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

这样所确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

不过,这样情况现实基本不太可能发生。

二级价格歧视。

厂商通过对相同货物或服务的不同消费量或“区段”索取不同的价格。

这主要是因为,各消费者在任何给定时期中都要购买许多单位的商品,但随着购买数量的增加,需求将明显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厂商可以根据消费量实施歧视。

数量折扣是典型的二级价格歧视,公用事业公司的分段定价也是典型的二级价格歧视。

三级价格歧视,是指厂商对不同市场的不同消费者实行不同的价格,这种价格歧视的实质是是将消费者分为有不同需求的两组或者更多组,从而在实行高价格的市场上获得超额利润,最大化自身的利润。

除了典型的三级价格歧视,跨期价格歧视是另外一种价格歧视形式,即通过在不同时点对消费者索取不同的价格,利用不同的需求函数把消费者分为高需求和低需求的不同组别,开始时索取高价格,而后慢慢降低价格,向低需求者提供产品,从而增加利润。

此外,捆绑销售也是一种价格歧视的定价手段,这主要是不同消费者两个不同的产品的愿付价格不一样,通过捆绑销售,可以扩大厂商的收入和利润。

2.2 大型家电连锁卖场中的价格歧视现象和分析跨期价格歧视每年临近五一、十一、元旦和春节,以大中、国美和苏宁为首的各大家电卖场的门口,里面各品牌的展示柜陈列柜的显眼位置,都会大肆的张贴上“直降×××元”、“让利大酬宾”、“甩卖”等促销广告;这样,原本在平常日子里标价4000多元的洗衣机,不到3000元就能买到;一款普通的微波炉,实际购买价也比价签标价低了100多元,实际售价远远低于价签标价。

一款新的家电产品在新上市之际,通常定价都较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折扣将随之而来,实际定价趋于下降,直至此产品退出市场。

以不同时间进行差异化定价是一种典型的跨期价格歧视。

它满足价格歧视的三点:第一,对于愿付价格高和愿付价格低的用户,卖场可以通过不同时间来区分;第二,对于不同的客户索取了不同的价格,对于愿付价格高,对新产品需求迫切的消费者,在产品新推出时采取高定价;而对于愿付价格低,对产品需求相对不迫切的消费者,可采取在产品推广一段时间后进行折扣销售实现不同的定价;第三,由于家电的商品特殊性,安装、保修等售后服务的制约,天然形成了防止套利行为的门槛。

现在我们分析一下跨期价格歧视是如何实现利润和社会总福利最大化的。

我们假设有一家大型家电连锁卖场,供应冰箱一种商品,同时有十个消费者,消费者愿付价格如下:卖场由于有着规模效益,因此进货的单位进货价格随着数量的增加会下降,而销售成本,如场地等属于固定成本,成本假设如下:在市场需求和成本如上两个表中列示的情况下,卖场的定价可能性为:从上表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如果卖场采取统一定价,在价格为3300元时,MR=MC, 卖场利润最大,此时可销售5台冰箱,总收益为16500元,利润为6000元。

这种情况下,大型家电连锁卖场的生产者剩余为:3300*5-10500=6000顾客的消费者剩余为:(4500+4200+3900+3600+3300)-3300*5=3000社会总福利为6000+3000=9000由于家电行业存在很多顾客对于新技术和新产品比较热衷的趋势, 大型家电连锁卖场就充分抓住很多愿付价格较高的顾客心理, 在产品定价上经常使用跨期定价歧视,在产品新上市时采取高定价,仍然定价3300元,此时, 因为折扣销售价格的预期不确定性,愿付价格较高的用户不会刻意等待打折销售的日期,因此有5人购买冰箱。

而在不同的日期,厂家将价格折扣至1800元,此时又增加5人购买。

卖场的总收益为25500元,利润为8500元。

这种情况下,大型家电连锁卖场的生产者剩余为:3300*5+1800*5-17000=8500顾客的消费者剩余为:(4500+4200+3900+3600+3300-3300*5+(3000+2700+2400+2100+1800)-1800*5=6000社会总福利为8500+6000=14500两种情况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卖场利润从6000元提升至8500元。

社会总福利从9000提高到14500。

因此,采取这样的价格歧视定价策略,给卖场带来了明显的利润增加,社会总福利也得到明显提升。

地区差异价格歧视世界三大空调生产巨头之一的大金空调,在国内不同城市采取了差异化定价的方式。

据统计,大金空调在北方地区的价格远较南方地区贵很多,例如,一台同样的E-MAX35的机器,天津地区的售价为4700,但是在上海地区的售价却仅为3400元,两者相差约40%。

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利用不同区域客户对于空调愿付价格差异,进行价格歧视而获取超额利润的案例。

由于不同城市间,消费者对于空调的需求有所差异,北方地区年度温差较大,空调需求高,因而愿付价格较高,而南方地区温度相对波动较小,因而需求较低,愿付价格也相对较低。

我们可以发现,对于不同城市进行差异化定价,也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歧视,其应该归类为三级价格歧视。

原因主要是有三点:第一,对于不同城市的消费者,生产企业可以有效识别不同愿付价格的客户,将市场分为A城市市场和B城市市场;第二,对于不同的客户索取了不同的价格,大金空调在天津地区客户销售到4700元,而在上海却仅销售3400元,价格相差40%;第三,由于空调体积大,运输成本较高,加之安装、保修等售后服务的制约,天然形成了防止套利行为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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