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实施改革教育指导意见.doc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相关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的通知》(辽教发〔2016〕9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深化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全体学生,推进因材施教,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人人成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主要目标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积极适应课程改革新变化,落实新要求,聚焦课程改革关键领域,着力推进和突破课程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工作。
进一步增强课程意识,加强课程建设,强化课程管理,改进课程实施,深化教学改革,推进评价改革。
充分发挥课程综合育人功能,强化德育和实践活动课程,增强课时安排灵活性,扩大学校课程建设、实施的自主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课程建设 1.统筹整合三级课程。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完善校本课程。
加强课程之间、学科之间、学段之间的联系与整合,提炼课程主题,促进学段衔接、学科整合和资源统筹,探索“全课程”整合教学、“主题式”学习活动等,增强课程的综合性。
2.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配足、配齐各学科教师,不随意增减学科和课时数,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鼓励根据校情、教情和学情,因地制宜,实施基于课程标准与核心素养的教材校本化处理,实现国家课程实施的最优化。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15•【字号】浙教办基〔2015〕81号•【施行日期】2015.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办基〔2015〕8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精神,现就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在全面总结和推广我省科学课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完善科学课程结构,丰富科学课程内容,深化科学课程教学和评价改革,统筹实施义务教育科学课程,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
二、改革目标1.坚持合科教学。
继续坚持以合科的方式实施科学课程,同时允许学校分科开发开设拓展性课程作为补充。
2.加强实验实践。
坚持实验科学的本质,扩大开展科学实践活动,增加学生动手实验的机会,提高学生观察、实验能力,培养学生的设计实验能力和创新意识。
3.重视学段衔接。
明确各学段的教育功能和课程目标要求,加强小学、初中、高中课程衔接。
4.深化评价改革。
探索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形成评价主体多元、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方式多样的与科学课程相配套的评价体系。
三、主要内容(一)规范实施基础性课程。
1.明确学段目标。
小学科学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鼓励学生参与科学探究活动;初中科学课程要继续重视实验探究,重点学习科学思想与方法,同时关注与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技术等课程的衔接。
2.合理安排课时。
小学科学基础性课程在3–6年级开设,合计350课时,周课时数可安排2–3课时;初中科学基础性课程三年合计480课时,周课时数可安排4–5课时。
在不增加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学校可以灵活安排学年、学期和周课时数。
关于某深化中小学校去行政化改革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子)
关于深化中小学校内部去行政化改革的意见(初稿)为深入推进依法自主办学,不断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快建立管办评分离的现代学校制度,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深化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潍办发〔2011〕31号)、《关于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潍办发〔2014〕3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指导纲要>的通知》(潍教字〔2015〕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校内部去行政化改革的必要性近年来,我市在推进中小学去行政化和校长职级制改革方面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建立起保障专家办学和依法自主办学的制度机制,学校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但与新时期教育发展面临的学生成长个性化、发展需求多样化、改革创新综合化、治理方式多元化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学校内部仍然存在着:管理层级多、“上传下达”的行政管理模式普遍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岗位权责边界不清晰;行政后勤服务人员多、服务效能和意识不高;教师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不畅、意愿不强、效果不好等突出问题。
深化学校内部去行政化改革,既是学校实现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加快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又是调动和激发教职工积极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基础教育领先地位的迫切需要。
二、压缩校内管理层级,推进扁平化管理加快建立以师生为导向,有利于简化程序,快速响应师生、教育教学需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目标的管理机制。
1.减少学校管理层级。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积极探索由副校级干部直接兼任年级(学部)主任或中层部门负责人制度。
学校中层机构原则上不再设立正、副两个层级,年级(学部)内部不再细分管理层级,大幅压缩校长和教师之间的管理层级,畅通决策、执行和监督渠道。
2.合理设置学校内设机构。
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党委规定的内设机构数和干部职数内,根据各自实际,本着精简高效原则,自主制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明确职能分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4.01•【字号】川教[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川教〔2014〕41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现就2014-2020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划纲要,以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改革推发展、促公平、调结构、提质量、强活力,坚决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破解人民群众急切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教育公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优先发展,切实保证”三个优先”,增强公共教育的保障能力;坚持统筹谋划,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改革发展稳定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制度创新破解难题。
(三)主要目标。
着眼发展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制度,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0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与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系统完备、服务完善、办学多元、管理科学、开放高效的教育制度体系,让人人享有更多更公平的教育服务。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实施要求
(一)积极推进课改
2015学年,全省各设市、县(市、区)都要选择部分学校启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着重摸索经验。2016 学年,总结课改先进经验,完善各项制度,在全省中小学全面推进深化义务教育先进课程改革。鼓励有意愿有基 础的学校先行开展课程改革。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课程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课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制 定课改方案和学校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自主权,研究解决深化课程改革中遇到的大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 进经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化课程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各方职责,确保课改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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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育人模式,推进因材施教,保护和培养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能和特长,让每一位学生愉快学习, 幸福成长。
总体目标
在体现义务教育基础性、全面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强化选择性教育思想,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 建设,创新教育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积极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强化师资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课改专项培训,切实提升校长的课程领导力,提高教师的课 程开发与开设能力,省内师范院校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有计划地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改进教师培 养模式,扩大培养小学生全科教师,加强在职教师兼任学科的专业培养,培养“一专多能“的中小学骨干教师。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 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意见
01 指导思想
03 主要任务
目录
02 总体目标 04 实施要求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幼儿教育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推进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品质,培养优秀的新一代,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1. 制定完善的幼儿教育政策。
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幼儿园资源充足,提高教育质量。
2. 完善幼儿教育法律法规。
加强对幼儿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幼儿教育的安全与健康发展。
二、推进教育内容的优化1. 实施素质教育。
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发展幼儿的思维能力、创造力和社交能力。
2. 强化语言与文化教育。
提供丰富多样的语言环境,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化素养。
3. 促进科学与艺术教育。
培养幼儿对科学和艺术的兴趣,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和创造力。
4. 引导幼儿参与体育活动。
注重幼儿体质的培养,提供多样化的运动机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加强师资培养与提升1. 建立完善的师资培养体系。
加强对幼儿教育师资的培训和选拔工作,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 支持教师的职业发展。
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励教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价机制,营造尊重教师、激励教师的良好氛围。
四、促进家校合作1.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开展家长培训,提高家长对幼儿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2. 建立家校沟通平台。
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育人合力,共同关注幼儿发展。
五、加强科技支持与创新1. 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工具,提高幼儿教育的效果和效率。
2. 支持教育创新和实践。
鼓励幼儿教育机构、教师和家长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
六、加强监督和评估1. 建立幼儿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建立多维度、全方位的评估指标,确保幼儿教育质量的有效监测和提升。
2. 加强对幼儿教育机构的监督。
加强对教育机构的巡查和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8.15•【文号】教基〔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部组织修订并颁布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课程),目前正在组织编写修订普通高中各学科教材(以下简称新教材)。
为统筹做好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促进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招生等有机衔接,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育人为本,注重实效。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把科学的质量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打牢学生成长的共同基础,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要,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
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坚持加强省级统筹、强化市县保障、学校具体实施,结合各地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安排和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实施新课程新教材。
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系统培训、示范引领、监测督导等工作机制,完善经费投入、师资配置、专业研究、设施配备等保障机制,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2018年底完成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2019年上半年开始,分批分步完成新教材培训工作,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师队伍组织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能力整体提高,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的专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2022年秋季开学,全国各省(区、市)均启动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相关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到2025年,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12.24•【文号】教师〔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时代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校内涵式发展,以强化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为关键,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2.目标任务。
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高校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更加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高校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育人水平、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2.06•【字号】辽教发[2011]163号•【施行日期】201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教发[2011]163号)各市,绥中、昌图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是学生成人、成才的主阵地。
课堂教学改革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对于有效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提高课堂效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环境,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真正实现课堂教学以学生发展为本。
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变革教学方式的需要。
要转变教与学的方式,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过程,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改革,注重学生学习的过程,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鼓励引导学生大胆质疑,主动学习。
3.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的需要。
要建立相互交往、共同发展的新型师生关系,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设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课堂氛围,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使教师成为课堂教学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促进者。
4.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实现新课程课堂教学目标的需要。
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日前发布了一份关于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本文将从课程改革的背景、目标、改革内容以及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进一步了解教育部此次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一、背景介绍当前的教育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综合发展能力,过多偏重于知识灌输,忽视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面对世界科技的飞速发展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小学课程改革已成为教育部重中之重的任务。
二、目标设定本次中小学课程改革的目标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终身学习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改革实施一系列措施,加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创新思维,推动向综合素质教育的转变。
三、改革内容1. 素质教育与学科教育的统一教育部强调,在中小学课程改革中要实现素质教育与学科教育的有机融合。
通过一体化的课程设置和内容,培养学生的各方面能力,更好地发展他们的潜能。
2. 融入跨学科教学针对现实问题和实践情境,教育部鼓励学校在教学中融入跨学科内容。
通过跨学科学习,增强学生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兴趣引导与个性发展为了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教育部提倡教师根据学生的兴趣和个性开展课程教学设计。
通过满足学生的个性需求,调动学习积极性,提高他们的主动学习能力。
4. 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教育部强调将信息技术与教学内容融为一体,提供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平台。
通过数字化教学资源和在线学习平台,拓宽学生的知识获取途径,并培养他们的信息素养。
四、实施措施1. 制定课程改革指导方案教育部将组织编制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具体指导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要求和实施步骤。
各地学校应严格按照指导方案推进课程改革,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2. 落实教师培训和教材研发教育部将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课程改革意识和能力。
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辽宁省义务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然而,在面对新的教育需求和挑战时,传统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为此,辽宁省决定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动教育质量提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本次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多学科融合、多元化课程设置,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思维,促进个性化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改革内容1.课程思想(1)推行素质教育: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课程设置要注重学科知识与综合素质的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学习方法。
(2)突出课程的实践性与应用性: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所学知识。
课程设置要关注实际问题,引导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
2.课程设置(1)核心课程设置:设置语文、数学、科学等基础学科,保证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掌握。
(2)拓展课程设置:设置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艺术等拓展课程,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社会发展意识和审美能力。
(3)选修课程设置:为学生提供选修课程,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
选修课程设置要灵活多样,包括体育、科技、职业技能等。
3.评价方式(1)多元化评价:采用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注重学生发展态势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科知识的掌握,还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素质评价体系,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学业水平考核,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三、保障措施1.教师培训与支持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课程设计与教学能力。
建立教师培训机制,开展集中培训和定期研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2.教材资源建设编写适应新课程体系的教材,提供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
鼓励编写优质教材,推广使用教学辅助资料,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3.家长参与与支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提升家长对新课程的理解和支持。
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3.15•【字号】辽教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0.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我省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进程,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发扬斗争精神,持续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合理确定集团化办学规模,促进集团化办学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回应人民群众对更好更公平教育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辽宁义务教育。
二、总体目标围绕“优质带动,优势互补,逐步覆盖,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有效化解集团化办学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学校办学活力充分激发,集团化办学发展生态得到优化,集团化学校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力争2021年底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0%,2022年底全覆盖,有效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升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主要任务1.加强统筹规划。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办学实际,统筹规划本区域内集团化办学的整体布局。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5.06.25•【字号】•【施行日期】2015.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现将《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深圳市教育局2015年6月25日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切实担当起国家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试点城市的责任和使命,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结合深圳实际,对系统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一)深化课程改革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全球化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社会变革加快,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多元化的价值观、思想文化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学生成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当前深圳正在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对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优质教育需求日益强烈,这些变化和需求对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深化课程改革,是深圳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行动和必然要求。
(二)深化课程改革是切实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迫切需要。
提升学生八大素养,是立德树人的具体表达,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落脚点。
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深化课程改革,构建以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为主要任务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育人机制,是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高育人效果,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意义。
(三)深化课程改革是建设国家课程改革试点城市的内在要求。
2001年以来特别是承担国家课程改革试点任务以来,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行先试,推动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七日)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了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为越来越多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受教育机会;幼儿教育质量得到提高。
但是,目前我国幼儿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与经济、社会、教育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幼儿教育事业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对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尚不到位,简单套用企业改制的作法,将幼儿园推向市场,减少或停止投入,甚至出售;有的地方幼儿教育管理力量薄弱。
为进一步推动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发[2001]2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1、今后5年(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
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今后5年,全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5%,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大中城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今后5年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规划。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指导意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高等教育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旨在推进高等教育改革。
本文将介绍这些指导意见,并探讨其对高等教育的影响。
一、加强教育理念的改革高等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教育部提出了加强教育理念的改革。
教育机构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供多样化的学习环境,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索。
此外,教育部还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等实践部门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培养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推进课程改革课程改革是高等教育改革中的重要一环。
教育部提倡开展多样化、综合性的课程设置,让学生能够全面发展。
此外,教育部还鼓励高校开展跨学科的课程设置,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课程设置应与时俱进,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和科技进步的要求,为学生提供实用的知识和技能。
三、深化绩效评价机制改革教育部提出了深化绩效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旨在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
教育机构应该将学生的学习成果和综合素质纳入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此外,教育部还鼓励高校开展师德评价和领导干部绩效评估,建立健全多维度的绩效评价模式,为教育机构提供优化管理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有力支持。
四、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培养人才,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
针对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教育部提出了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性。
教育机构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环节,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教育部还鼓励高校开展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高等教育的中坚力量,对于提高教育质量至关重要。
教育部提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培养、激励优秀的教师人才。
教育部发布关于职业院校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发布关于职业院校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职业院校改革的指导意见,旨在提升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和培养质量,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培养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本文将就该指导意见进行分析和解读,并探讨其对职业院校改革的影响。
一、指导意见总览指导意见明确了职业院校改革的总体目标,即培养高素质、适应市场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针对现阶段职业院校存在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优化课程设置、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等。
同时也鼓励职业院校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形成特色鲜明的专业群和专业链,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二、改革措施详解1. 优化课程设置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职业院校应根据社会经济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合理优化各专业的课程设置。
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对新兴领域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此外,鼓励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实践经验,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同时,鼓励引进优秀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与教学工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3.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指导意见强调产学研深度融合是职业院校改革的核心。
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实训基地建设、科研项目合作等活动,提高教育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4. 建立质量监控体系指导意见要求职业院校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对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估。
通过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确保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对职业院校改革的影响教育部发布的指导意见对于职业院校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明确了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和改革方向,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参考。
其次,优化课程设置和师资队伍建设将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更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教育局关于教师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局关于教师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是国家的未来和基石,教师是培养未来的重要角色。
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教育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围绕教育局关于教师发展的指导意见展开回答。
第一,教师的专业发展。
教育局强调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为此,教育局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学科专业水平。
学科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
教育局鼓励教师主动参与教育科研项目,并鼓励他们将科研成果运用于实际教学中,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教师的教学能力。
教育局提出,教师的教学能力是评价他们工作的重要指标。
因此,在教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教育局强调了教师需要具备的教学技能和方法。
例如,教育局鼓励教师运用多媒体技术和现代教育手段,创造多元化的教学环境。
此外,教育局还提倡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第三,教师的综合素质。
教育局认为,教师不仅仅要具备教学上的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
包括教师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对学生的关爱和引导能力。
教育局鼓励教师加强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同时,教育局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提升自己的素质。
第四,教师的职业发展。
教育局重视教师的职业发展,鼓励他们在教育系统内不断追求进步。
教育局提供晋升通道和评职称制度,为教师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同时,教育局加强学校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优秀教师到其他学校进行交流访问,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经验。
第五,教师的工作环境。
教育局关心教师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提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教育局要求学校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等。
此外,教育局还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
这些都为教师的工作提供了保障,提高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第六,教师的激励机制。
教育局认为,激励机制是保障教师发展的重要支撑。
教育局关于全面落实“九统一”要求提升办学管理水平指导意见
市教育局关于全面落实“九统一”要求提升办学管理水平指导意见一、背景为了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的要求,提高学校办学管理水平和学生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不断完善、深化教育改革的同时,也不断加强学校办学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在此背景下,要求全面落实“九统一”要求,促进办学管理的提升和优质教育的发展。
二、“九统一”要求“九统一”要求是指在校领导思想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结构统一、办公设备统一、活动标准统一、评优评先标准统一、节假日安排统一、开学时间统一、教育教学标准统一等方面要求学校规范、统一、科学、高效地开展办学管理工作,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指导意见1. 加强校领导班子建设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的中枢,对学校各项事务的决策、组织和执行具有重要影响。
加强校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统一和工作协调,提高学校办学管理水平。
2. 统一制度建设制度是组织协调的载体,学校要落实“九统一”要求,必须在制度建设方面下功夫。
包括校纪校规、课程计划、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制度都要逐一完善,确保学校有科学、规范和完备的制度体系。
3. 管理结构优化学校的管理结构决定了学校各项事务的组织、落实和实施。
要加强管理结构优化,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权责,逐步建立科学、规范和高效的管理体系。
4. 设备统一学校的办公设备是保障教育质量、提高办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
要统一设备标准、统一购买、统一配置,确保硬件设施的统一标准,提高学校办公效率和服务质量。
5. 活动标准统一学校的各项活动和具体事务的开展,要有标准、有规范,符合学校的发展方向和教育质量要求。
要制定统一的活动标准,确保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6. 评优评先标准统一评优评先是一种评价机制,对促进学校优质教育和办学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要制定统一的评优评先标准,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科学,从而激励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不断进步。
桥西区教育局
桥西区教育局建立“1+N”联合体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稿)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的《石家庄市义务教育阶段联合体办学模式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巩固和扩大2006年以来全区校际联动发展的工作成果,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校际联动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策略,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基础教育阶段实施‚1+N‛联合体办学模式。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通过建立学前教育阶段联合园、小学教育阶段联合校、中小学幼儿园纵向联合体,实施联合体捆绑式管理,充分利用和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地带动和辐射作用,推进校际间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桥西教育向更高水平均衡发展。
二、组建方式根据区域内幼儿园、学校地理位置和发展的不同层次,在学前教育阶段建立‚1+7‛联合园、小学教育阶段建立‚1+2‛联合校,并将各联合园、联合校与一所中学捆绑组合成为纵向联合体。
各联合体之间相对均衡,以四年为一周期,四年后学校重新捆绑组合,实现优质资源重组共享。
三、工作内容1.管理提升。
互相交流学习在学校文化建设、管理方式、师生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以共同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使学校管理趋向精细、科学。
2.科研带动。
共同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经验交流,研究提高课堂效能的有效手段,实现有效的课堂教学。
3.学生互动。
组织学生交流活动,共同开展学生实践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共同组织校园艺术、科技、文化活动。
4.资源共享。
共同实施校本课程开发和建设,通过开发共享校本课程、建设共享精品课程,创建学校特色,提升办学内涵。
共享信息技术平台和资源,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机整合,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5.中层干部、教师交流。
严格执行《桥西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实施方案(修订稿)》要求,通过互派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带教、教师培训、教师间交流协作等多种方式提高联合体各方的师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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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实施改革教育指导意见
各中学(职校)、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全面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并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全教会的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印发,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抓紧抓好,是全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
结合市教委要求,现就有关指导意见安排如下:
一、大力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把全系统干部教师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国务委员刘延东的总结讲话精神学习传达好,深入广泛地宣传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使干部教师全面了解、普遍知晓,充分认识召开全教会和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要着重学习宣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思想和科学理念;学习宣传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教育事业的成就和经验;学习宣传“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学习宣传“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学习宣
传“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学习宣传《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保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学习宣传全国各地、全市各区县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优秀典型,切实增强持续提升教育质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聚焦课堂抓质量,全过程细化教学管理,全方位优化教学过程,在“全程”、“全体”和“全面”上促进学生发展。
区教育局将组织较高水平的理论辅导报告,对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行领读和解析,帮助基层党政领导干部深入理解和领会。
宣传科也将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基层单位学习成果及付诸实践的具体做法和好的经验,并利用《南教信息》开设专栏、利用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各基层单位要周密部署、系统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要采取学习培训、座谈研讨、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教师深入学习。
尤其要专门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学习,由党政一把手亲自领读、亲自讲解,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
要利用新学期开学初的时间组织干部教师集中学习,广泛开展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的大学习、大讨论,在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强大声势,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贯彻落实。
各基层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把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纳入重要
议事日程。
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协同配合;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的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并把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处组,具体转化为各项实际教育教学工作。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确保组织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为贯彻落实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和坚强保证。
各校在推进新学期各项工作中,既要有准确的目标定位、务实的举措、创新的思路、更要有实干的精神、完善的制度以及科学的评估督查标准,克服浮躁思想和畏难情绪,狠抓工作的落实,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再上新水平。
今年既是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和创办*优质教育的成果总结年,又是“十二五”规划的准备年,要全面落实全教会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创办*优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只要符合中央确定的原则精神,只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就要振奋精神,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敢于突破,以坚持不懈的努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当前,基础教育已经进入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新阶段,各校要转变学校发展方式,将发展重点由以“量”为主的规模发展转向以“质”为主的内涵建设,走内涵发展之路,将学校文化和现代化标准建设纳入内涵建设的整体框架中,全面推进,精心培育,重在创建过程,积极打造优质教育品牌。
新的学年已经开始,我们面临的主要教育教学任务就是:全面贯
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继续创办*优质教育,以课堂文化建设为核心,精心培育学校文化,实现学校内涵发展;以推进课程改革为重点,积极开展习惯养成教育,大力推进“1121”工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以加快西区教育发展为契机,大力推进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实现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以提高干部教师素质为着力点,促进校长领导水平和教师专业水平的有效提升;以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为新的增长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构建*区终身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高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争当基础教育的“排头兵”。
因此,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各项任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要充分调动并发挥广大干部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大胆实践,切实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对典型经验加以宣传和推广,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促检查。
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到位,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体制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负责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明确工作职责和检查考核办法,使每一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责任到位。
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使全程跟踪与定期检查有机结合,随时监测落实进展和效果,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
和问责制度。
要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及时总结本单位的好做法和有效经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教育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
五、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落到实处。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实现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准备之年。
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教育的一系列要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从今年年初,区教育局多次组织咨询委和顾问组等教育专家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规划”制定,并组织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回顾总结“十一五”规划成绩,科学制定并规划未来五年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初具雏形。
各基层单位要认真筹划召开专门会议,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结合《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发展战略、发展任务、发展举措等,制定出本单位的实施细则;要细化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要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此外,还要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区、本单位、本部门几年来改革创新的实际情况,扎实搞好调查研究,通过学习先进经验,找准存在问题,不断整改等工作,为科学确定改革目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