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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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比较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比较

董事及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3,000万元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其生产经 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 策。

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体资格 经营年限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比较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年以上(有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年以上(有限公司盈利要求 资产要求 股本要求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 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万 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公司可连续计算)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 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币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 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率均不低于30%。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 为计算依据(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 一条即可)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且不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存在未弥补亏损。

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万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 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 业竞争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 易。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2011-12-20 09:42:12)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股票上市条件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股票上市条件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股票上市条件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对比
指标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新三板
适用范围
全国
全国
全国
股本要求
挂牌前总股本≥3000万,发行后≥5000万
发行后≥3000万
挂牌前总股本≥500万
存续年限
依法设立,存续3年以上
依法设立,存续3年以上
依法设立,存续2年以上
股东人数
发行前不超过200人
发行前不超过200人
发行前未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请挂牌;
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证监会核准
主营要求
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机制
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发行手续
融资方式
公开发行、定向发行
公开发行、定向发行
定向发行、储架发行、快速豁免融资等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涨跌幅上下10%
竞价方式,涨跌幅上下10%
协议转让、做市商、集合竞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挂牌时间
一般2-4年
一般2-3年
一般6-12个月
中介机构
券商、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
券商、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
股权明晰,发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股权明晰,发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股权明晰,发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券商持续督导)
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利润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2)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5000万;或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3亿元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规则》比较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规则》比较
2、未按期改正错误财务会计报告
(1)连续4个月未改正错误财务会计报告被暂停上市后,其后2个月内仍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即连续6个月;
(2)或在2个月内改正,但未在披露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申请
(1)连续4个月未改正错误财务会计报告被暂停上市后,其后2个月内仍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即连续6个月;
(2)或在2个月内改正,但未在披露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申请
7、股东权益(首个中期报告)
——
连续2年净资产为负,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审计结果显示为正
连续2年净资产为负,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审计结果显示为正,且5个交易日内提出申请
8、审计意见(首个中期报告)
——
连续2年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审计结果显示该情形已消除
(1)连续4个月未改正错误财务会计报告被暂停上市后,其后2个月内仍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即连续6个月;
(2)或在2个月内改正,但未在披露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申请
3、未按期披露年报或中期报告
(1)连续4个月未披露年报或中期报告被暂停上市后,其后2个月内仍未改正披露年报或中期报告,即连续6个月;
(2)或在2个月内披露年报或中期报告,但未在披露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申请
出现主营业务未正常营业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
出现主营业务未正常营业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
出现主营业务未正常营业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
4、公司日常经营
因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因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3、未按期披露年报或中期报告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2.1.2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
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
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兀,
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 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
3)生物医药;
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1)
金融中介 2)物流中介 3)地产中 介)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资源的综合利用;
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 节约资源的材料;
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 民就业、收入的)
募 集 资 金 用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 上用于主营业务
无明文规定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 上用于主营业务
无要求
股 本 要 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 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 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力兀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 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 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万元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3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பைடு நூலகம்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
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
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 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 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低者为计算依据

(创业指南)中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最新条件比较

(创业指南)中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最新条件比较

(创业指南)中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最新条件比较壹、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上市的有关条件和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XX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于依法变更为股份XX公司时,能够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关联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和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方案的可靠性、生产运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且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于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运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方案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能够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于重大权属纠纷。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市中最传统的上市板块,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

以下是主板上市的一些条件:1.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 盈利能力:公司过去三年的累计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 股权结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0%。

4. 公司规模:公司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公司无未经查明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5. 揭示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以及风险因素等。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为了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而设立的上市板块,相对于主板而言,创业板上市条件相对宽松。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些条件:1.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2. 盈利能力:公司过去三年的累计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 股权结构:公司无需满足主板上市条件中关于股权结构的限制。

4. 公司规模:公司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且公司无未经查明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5. 揭示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以及风险因素等。

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上市板块,上市条件相对于主板而言比较宽松,但相对于创业板而言较为严格。

以下是中小板上市的一些条件:1.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 盈利能力:公司过去三年的累计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 股权结构:公司无需满足主板上市条件中关于股权结构的限制。

4. 公司规模:公司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且公司无未经查明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5. 揭示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以及风险因素等。

总体来说,主板的上市条件最为严格,创业板次之,中小板最为宽松。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选择适合的上市板块是一个关键决策,需要充分考虑各个板块的上市条件、审查流程以及市场特点。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高:连续三年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2.股东要求严格:核心股东不得少于10个,且核心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得少于30%。

3.流通市值要求高:流通市值不得少于1亿元。

4.股东人数要求高: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5.股权分散要求高:10万股以下的股东不得多于300人,10万股以上的股东不得多于200人。

6.业绩连续增长:公司近三年净利润要保持稳定增长。

创业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低:连续两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2.流通市值要求低:流通市值不低于1亿元。

3.股权分散要求低:两年内累计合计减持的股东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

4.股东人数要求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5.股价要求低:公司拟上市时最近半年股票价格累积重组日平均市值低于1500万元。

6.高速增长:拟上市公司净资产不得少于5000万元,两年内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中小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中等:连续三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2.流通市值要求中等:流通市值不低于1亿元。

3.股东要求中等:最近一年内核心股东股权质押不得超过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

4.股价要求中等:公司拟上市时最近半年股票价格累积重组日平均市值低于5000万元。

5.股权分散要求中等:最近一年内合计减持的股东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

科创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宽松:连续两年实现营业收入,并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数据质量要求高:科创板上市公司需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信息安全测评。

3.占股东人数50%以上的机构投资者需经过证监会备案,控股股东需至少持有公司股份20%以上。

4.不设盈利要求:科创板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明确要求,更加注重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一、引言在中国股票市场中,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是四个常见的上市板块。

每个板块都有各自的上市条件,这些条件对企业的发展和成长至关重要。

本文将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的上市条件,并探讨它们之间的异同点。

二、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核心板块,拥有最严格的上市条件。

以下是主板上市的一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亿元。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最近三年的年均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 资产要求:公司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4. 股本要求:公司拥有至少4000名股东,并且具有超过1000万元股份总额的股东。

5.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6. 其他要求: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中国股票市场为了支持创新型企业而设立的板块,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宽松的上市条件。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最近一年连续盈利,并且最近三年中有两年实现利润。

3. 资产要求:公司最新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4. 股本要求:公司需拥有至少200名股东,并且具有超过2000万元股份总额的股东。

5.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位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6. 其他要求: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中国股票市场中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板块,对企业的上市条件和治理要求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

以下是中小板上市的一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最近一年连续盈利,并且最近三年中有一年实现利润。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创业板和主板、中小板上市要求的主要区别一览表市场创业板主板、中小板经营时间*持续经营3年以上持续经营3年以上财务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超过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本要求*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业务经营*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完整的业务体系,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管理*最近两年主营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重大变动,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最近3年主营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变动,,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委员会,各委员会至少指定一名独立董事会成员担任委员*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创业板与主板上市条件的比较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就创业板与主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异同予以介绍,供大家参考。

主板创业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完整版)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完整版)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条件A股主板创业板IPO办法中小板科创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满3年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1.2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创业指南)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打印版)

(创业指南)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打印版)

(创业指南)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打印版)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壹、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上市的有关条件和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XX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于依法变更为股份XX公司时,能够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关联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和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方案的可靠性、生产运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且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于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运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方案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能够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于重大权属纠纷。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创业板与主板上市条件的比较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就创业板与主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异同予以介绍,供大家参考。

主板创业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股本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要求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及管理层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简介在中国股票市场中,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是三个不同的上市板块。

每个板块都有一套独立的上市条件和要求。

本文将对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的上市条件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差异。

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核心板块,也是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板块之一。

主板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要求企业有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和业绩表现。

以下是主板上市条件的主要要求: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应当连续三年保持盈利,并在上市前一年实现稳定盈利。

3. 股份要求:公司至少有400名股东,其中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股东不低于30人。

4. 股份流通要求:公司上市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25%。

5. 发行定价: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应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价格不得低于发行前一年的加权平均市盈率。

主板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需要公司在多个方面具备一定实力和规模。

这也使得主板上市的企业更受投资者和市场的关注。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创新板块,旨在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相对于主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更为宽松,更适合初创企业。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主要要求: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应当具备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但没有明确的盈利要求。

3. 股份要求:公司至少有200名股东,其中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股东不低于20人。

4. 股份限制: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较为宽松,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10%。

5. 发行定价: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应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价格不得高于发行前一年的加权平均市盈率。

创业板上市条件相对较为宽松,更加注重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潜力,对盈利能力的要求相对较低。

因此,创业板对于初创企业提供了更多机会,并吸引了更多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上市。

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板块,旨在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汇总和比较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汇总和比较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1)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 )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打印版)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打印版)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在中国股票市场中,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是常见的四个上市板块。

每个板块都有不同的上市条件,本文将对这四个板块的上市条件进行比较。

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票市场最重要的上市板块之一,其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

以下是主板上市的一些基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历史记录:公司应具有连续三年盈利的历史记录,且最近一年度及上一年度净利润均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3. 股本要求:公司应至少拥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4. 股东要求:公司应至少有一定数量的股东,且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数不低于200人;5. 财务指标: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财务稳定性,如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5%、流动比率不低于1.2等。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中国股票市场对于初创和高成长性企业的特殊板块,其上市条件相对宽松一些。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些基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历史记录:公司应具有连续两年盈利的历史记录,且最近一年度及上一年度净利润均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3. 股本要求:公司应至少拥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4. 股东要求:公司应至少有一定数量的股东,且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数不低于200人;5. 财务指标: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财务稳定性,如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5%、流动比率不低于1.2等。

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中国股票市场中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板块,其上市条件相对于主板和创业板来说介于两者之间。

以下是中小板上市的一些基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历史记录:公司应具有连续三年盈利的历史记录,且最近一年度及上一年度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3. 股本要求:公司应至少拥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4. 股东要求:公司应至少有一定数量的股东,且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数不低于200人;5. 财务指标: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财务稳定性,如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0%、流动比率不低于1.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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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
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财务与股本条件(其它条件参见主板要求,下同):
1、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创业板上市的财务及股本条件:
1、股本条件:
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2、财务条件: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附注:无“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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