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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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实施方案细则

装修工程实施方案细则

装修工程实施方案细则一、前期准备工作。

在进行装修工程实施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和测量,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顺利进行。

其次,要对施工所需材料和人工进行充分的预算和计划安排,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材料和人工不足的情况。

最后,需要与业主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装修的需求和要求,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满足业主的期望。

二、施工流程安排。

1. 拆除工程,在进行装修工程时,有时需要对原有的墙面、地面、天花板等进行拆除,以便进行新的装修。

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2. 基础工程,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基础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包括地面找平、墙面处理、防水处理等工作。

必须要确保基础工程的质量,以保证后续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安装工程,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包括水电安装、门窗安装、家具安装等工作。

这些工程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饰面工程,在进行装修工程时,饰面工程是最后的环节。

包括墙面粉刷、地面铺装、天花板装饰等工作。

必须要做好验收工作,确保饰面工程的质量和美观。

三、施工质量控制。

在进行装修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其次,要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把关和检验,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态度符合要求。

四、施工安全措施。

在进行装修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

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其次,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最后,要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可靠。

五、施工后期验收。

在装修工程实施完成后,必须要进行严格的施工后期验收工作。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范围及目标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范围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

其目标是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施工安全得到保障,确保工程按时投入使用。

2.监理职责及权限2.1监理人员具体职责:-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设计要求;-审核施工图纸,确保施工图纸完整、准确、合理;-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搭建施工场地、施工工艺、施工工具和材料等;-监督施工现场,确保施工作业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达到标准;-检查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和验收记录,确保施工材料质量符合要求;-定期召开会议,与相关参与方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编制监理报告,提供工程进展情况、施工质量情况等;-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其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

2.2监理权限:监理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查看施工场地及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参与工程验收;有权检查施工图纸、施工材料、施工工艺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有权监督施工单位和相关参与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

3.监理流程及方法3.1前期准备:-与业主、设计方、施工单位等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工程目标、要求和流程;-审核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方案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和法规标准;-梳理施工图纸,确保施工图纸准确、完整,并与设计方进行确认。

3.2施工过程监督:-定期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工艺和安全情况;-验收施工材料,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参与施工会议,与相关参与方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工艺正确执行;-发现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3定期报告:-编制监理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情况、施工质量情况、施工安全情况等;-将监理报告提交给业主及相关参与方,并提出改进建议。

建筑装饰及装修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及装修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及装修实施细则1. 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建筑装饰及装修工程的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建筑法》、《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装饰及装修工程。

1.3 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坚持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 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功能和使用要求。

- 提倡绿色施工,保护环境。

2. 设计和计划2.1 设计要求- 装饰及装修设计应符合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安全和美观要求。

- 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设备和使用需求,确保协调一致。

- 设计应符合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 设计应满足防火、防盗、防水和防噪等安全要求。

2.2 设计审批- 设计方案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取得设计批准文件。

- 设计变更应办理变更手续,并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3. 材料和设备3.1 材料选择- 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 材料应具有相应的耐久性、安全性、环保性和美观性。

- 应优先选用绿色、节能和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3.2 设备选型- 设备应满足使用功能和性能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 设备应选用高效、节能、低噪音、环保型产品。

- 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装规范。

4. 施工管理4.1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制度。

4.2 施工许可- 施工前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期限等内容。

4.3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施工措施等。

- 施工组织设计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取得审批文件。

4.4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

- 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重大质量问题应报相关部门处理。

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实施细则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实施细则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公共建筑等。

第二章监管机构与职责第三条监管机构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由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设立专门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部门。

第四条监管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监管标准和规范;2. 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审核、批准和验收工作;3.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工作;4. 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5. 处理装饰装修工程纠纷和投诉事宜。

第三章监管要求第五条设计要求1. 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2.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因素;3. 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设计人员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施工要求1. 施工过程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2. 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3.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1. 竣工验收应由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部门负责;2. 竣工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3. 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监管措施第八条监督抽查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九条处罚措施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部门可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罚款等。

第十条奖励措施对在装饰装修工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可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实施细则的解释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部门所有。

第十二条生效时间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1.1 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装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1.3 监理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二、监理工作内容2.1 质量控制2.1.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2.1.3 材料设备管理:审查材料设备质量,确保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1.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1.5 验收工作:组织施工、设计、监理、业主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2 进度控制2.2.1 进度计划审查: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合理、可行。

2.2.2 进度监督检查: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

2.2.3 进度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进度进行调整,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

2.3 安全控制2.3.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3.2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3.3 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4 文明施工控制2.4.1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2.4.2 施工现场垃圾处理:对施工现场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三、监理工作程序3.1 监理工作准备3.1.1 熟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全套)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全套)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全套)1. 引言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建筑装饰工程监理活动的实施而制定的。

本范本包含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监理责任2.1 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监督、检查和记录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

2.2 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监理人员的要求和指示,如实提供相关工程文件和材料,并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建筑装饰工程。

3. 工程进度管理3.1 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应提供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各个施工阶段的工期安排、关键节点的时间要求等。

监理人员应根据计划对工程进展进行监督和审查。

3.2 施工现场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确保施工进度符合计划要求,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4. 质量控制4.1 施工工艺要求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工艺要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2 材料检验监理人员应进行材料的抽样检测,确保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可靠。

5. 安全管理5.1 安全生产要求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2 防火阻燃要求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防火阻燃性能进行审查和测试,确保工程符合消防要求。

6. 工程变更管理6.1 变更控制程序监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评估和审批。

6.2 变更后验收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变更后的验收进行确认,确保变更工作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

7. 完工验收7.1 完工报告施工单位应提交完工报告,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竣工时间、主要施工工艺等信息。

7.2 完工验收标准监理人员应根据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8. 审计和总结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监理活动进行审计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职责和权限1.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监理程序,能够独立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到场,提前与施工方协调,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3.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进行及时处理,并发出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

5.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向业主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6.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7.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使用。

8.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验收,及时发出监理报告,对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施工方整改。

9.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和相关的资料,对施工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价和建议。

10.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二、监理程序和要求1.施工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人员提供相关的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措施和进度计划,并在施工前举行施工方案讨论会。

2.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试验报告、采购清单等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过程的正确和完整。

4.监理人员应当在工程竣工前进行质量验收,对施工方提供的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5.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竣工后的维护期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向业主提供相关维修管理建议。

三、监理报告和评价1.监理报告应当包括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2.监理报告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供,并抄送施工方,确保施工方得知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2.项目立项2.1按照业主需求和设计要求,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包括工程概况、设计分析、施工方案等。

2.2提出监理方案,包括监理任务划分、监理组织结构、监理工作计划等。

3.合同签订3.1根据项目立项报告,制定监理合同,并与业主进行签订。

3.2确定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

4.监理资格审查4.1对拟定的监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从业资格、工作经验、专业技术等方面。

4.2监理人员需取得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5.施工前期准备5.1制定监理计划,确定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责任。

5.2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认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5.3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查和测量,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6.施工过程监理6.1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的情况。

6.2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提出审核意见和质量要求。

6.3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措施。

6.4监督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7.施工阶段验收7.1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和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

7.2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对装饰工程进行验收。

7.3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后,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8.合同结算8.1审核监理费用的结算申请,确保费用计算的合理性。

8.2确认工程验收结果,决定是否支付合同尾款。

9.保修期管理9.1对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9.2跟踪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情况,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10.档案归档10.1对装饰工程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验收报告进行整理和归档。

10.2建立工程档案,并妥善保管。

11.异常处理11.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变动,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协调,并提出处理方案。

11.2对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追究责任。

12.其他事项12.1监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

12.2监理人员应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变化,持续提升专业素养。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为确保装饰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工作范围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2. 施工现场管理;3. 施工材料、设备质量检查;4. 施工过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5. 工程验收及保修。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2)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人员资质;(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2. 施工现场管理(1)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确保符合施工要求;(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3)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确保施工环境整洁;(4)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用气等设施,确保安全。

3. 施工材料、设备质量检查(1)审查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资质;(2)检查施工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3)检查施工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4)进行施工材料、设备抽样检验。

4. 施工过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1)审查施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2)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质量;(3)审查施工过程安全措施,确保安全;(4)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确保进度;(5)审查施工过程投资控制措施,确保投资。

5. 工程验收及保修(1)审查工程验收标准及程序;(2)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3)审查保修方案,确保保修质量。

四、监理工作方法1. 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 监理人员应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工作;3.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记录,确保监理工作有据可查;5. 监理人员应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五、监理工作要求1.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 监理人员应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3. 监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确保监理工作质量;4. 监理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确保监理工作顺利开展;5. 监理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1.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6.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8.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 29-2015);9.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2015);10.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 110-2017);1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ZJG 31-2010);12.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2019);13. 《铝合金门窗》(GB/T 8478-2008);14. 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15. 监理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

二、监理工作目标1. 确保装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2. 严格控制装修工程进度,确保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3. 严格控制装修工程造价,确保不超预算;4. 保障装修工程安全生产,防止发生安全事故;5. 做好装修工程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前准备(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资格、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2)审查设计图纸、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图审查意见;(3)审查材料、设备质量及合格证明文件;(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交底记录;(5)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2. 施工过程监理(1)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2)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3)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审查;(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对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投资进行跟踪、控制;(6)对施工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明确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即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美观、安全和耐久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规定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二章监理职责第三条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第四条监理人员职责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格,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执行监理任务。

第三章施工前准备第五条施工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材料验收对施工所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进行严格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第四章施工过程监理第七条施工过程监督监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施工现场,监督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

第八条关键节点检查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关键施工节点进行重点检查,如基层处理、隐蔽工程验收等。

第五章施工质量控制第九条质量标准明确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和成品质量。

第十条质量检测监理人员应组织或参与施工质量的检测工作,如涂层厚度、粘结强度等。

第六章施工验收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验收,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分部工程验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各个分部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第十三条完工验收组织完工验收,对整个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章不合格工程处理第十四条不合格工程识别监理人员应能准确识别施工中的不合格工程。

第十五条整改要求对发现的不合格工程,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八章监理记录和报告第十六条监理记录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项,包括检查、检测和验收等。

第十七条监理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施工质量情况和监理工作总结。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细则的修订本实施细则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修订,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

装饰装修管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规范装饰装修活动,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消费者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宅、公共建筑和其他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活动。

第三条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诚信、公平;(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三)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装饰装修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加强行业监管。

第七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装饰装修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第三章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第八条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从事装饰装修活动。

第九条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分为以下等级:(一)一级资质;(二)二级资质;(三)三级资质。

第十条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第十一条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第十二条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按照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二)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三)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五章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工程质量应当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二)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三)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装修、装饰标准等级为中级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对本细则包含范围以外的局部项目的高级装修,可在具体工程中再做细则补充。

一、装修、装饰前准备工作1.组织有质监、设计、项目法人、监理、施工方参加的主体结构中间验收。

(主体结构验收通过时,项目法人、监理、应签字盖章,质监站只做分部核定内卡,不在主体结构验收单上签字)。

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可根据施工需要分多次验收,一般住宅工程可分为两次进行验收;其中主体四层以下验收,质监站也可直接委托项目监理代为验收。

每次主体结构验收前,施工单位公司一级的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检员应先组织自检、整改,评定后才可报监理工程师复检,复检合格后才申报核定。

主体结构验收检查包括:砂浆手感强度、砌体组砌、混凝土观感、施工缝检查、阳台、楼梯栏板锚固筋预埋;墙、柱、梁、板残留异物清理、木砖预埋;水电穿墙埋管至接线或开关、插座;厨、卫地面补洞、排烟囱设置,两强报告检查及质量保证资核查等。

未进行主体结构验收,不允许主体隐蔽。

2.装修、装饰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应组织各工种各专业的装修细部图的再自审和装修交底,交底时应邀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所有交底均要求以书面和讲课相结合,并会签入内业。

3.推行装修、装饰样板确认制度,要求每一分项在开始时均先小面积样板,供设计、项目法人、监理确认。

在大面积装修、装饰前还应先装修一完整单元供设计、项目法人、监理确认。

样板确认过程设计主要是确认样板做法是否与建筑图相符,项目法人是确认样板所用材料档次及观感是否满意,监理则是确认样板施工质量和操作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样板确认目的是对装修、装饰质量的预控,同时也是装修、装饰验收标准的实物确认依据。

二、装修、装饰阶段施工应遵循的原则1.屋面分部1.1屋面的找平层,防水层的保护层的质量要求见防水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2采用架空隔热板做隔热层时,隔热板应采用指定厂家产品,铺设前应先进行预铺,铺设时应从距女儿墙或楼梯间墙25cm~50cm范围内根据预铺的模数划分进行铺设。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标二、监理权限1.监理人员有权进入工地并进行监理活动;2.监理人员有权检查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3.监理人员有权查看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和相关文件;4.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的人员安排和操作行为进行监管。

三、监理职责1.检查工程质量监理人员要进行工程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2.监督施工进度监理人员要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避免延期和拖延工期的情况发生。

3.技术指导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4.安全管理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方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避免事故的发生。

5.成本控制监理人员要对工程的成本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款项的使用合理并符合合同约定。

四、监理程序1.准备阶段:-确定监理目标和职责;-与业主和设计方进行沟通,了解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

2.施工前阶段:-检查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和工程经验;-对设计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施工中阶段:-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对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施工方的操作行为进行监管。

4.施工后阶段:-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监理报告;-对施工方提交的材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确定工程的最终竣工时间和成本。

五、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在每个阶段都要编写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施工进度的监督和调整情况;-安全管理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对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验收情况;-对工程成本的控制情况等。

六、违约处理如果施工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违反施工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行为,监理人员有权向业主提出违约处理意见,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查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查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查实施细则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审查实施过程,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审查实施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建筑、住宅楼宇等。

审查实施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纸。

2. 初步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3. 现场勘察:申请人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认工程的实际情况。

4. 技术评估: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和现场勘察结果进行技术评估,包括结构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

5. 审查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包括批准、驳回或需要修改的要求。

6. 进行修改:申请人根据审查结果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7. 最终审查:相关部门对修改后的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查。

8. 发放许可证: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获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许可证。

9.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期间,相关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标准要求。

资格要求1. 申请人应具备相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

2. 施工现场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和安全监控等工作。

3. 申请人应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提供准确和完整的申请材料。

责任与处罚1. 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2. 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工程、吊销资质等。

3. 施工期间如发现违反审查结果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视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以上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查实施细则的完整版,供参考和执行。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o2、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3、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4、施工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方案交底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等)。

5、已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6、本分部工程涉及的规范和标准。

1)建筑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JGJ73-91)o2)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83)o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o4)建筑电气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o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o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o7)住宅装饰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o8)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范(JGJ/105-96)。

9)建筑工程饰面砖粘贴检验标准(JGJ/110-97)。

10)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03)o12)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o1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o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o(二)抹灰工程1.一般规定:(1)本部分使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墙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记录和文件:a.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施工记录。

(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a.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b.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a.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IOOO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1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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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实施细则
一、工程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1、资质报审
装修工程开始前,总包单位将分包单位资质、进津证、特殊工种施工人员上岗证、报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
装修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单位应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报监理审查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工序流程图、工艺控制要点,冬、雨季施工措施。

3、材料进场使用报验
工程中所使用材料进场时,施工承包单位应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复试检验证、(准用证)等,按市建委有关规定:抽样、取样、送检、报检,经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水泥、砂子、门窗、瓷砖、涂料等。

4、装修工程施工:
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所用材料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5、工程变更:
工程中如出现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其变更图纸或签认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签发变更单,由监理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实施。

二、工程质量监理要点
1、内檐抹灰工程:
该工程内檐抹灰起居室、居室墙面为1:1:6混合砂浆压光、厨厕为水泥砂浆压光、楼梯间等抹灰,均同居室。

抹灰工程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阴阳角方正、护角整齐、立面垂直,砂浆配比计量准确,不空不裂色泽一致。

抹灰工程施工前,应进行主体结构验收,组织技术交底,抹灰前要检查门窗口的就位安装符合要求,应先贴饼、冲上、中、下三道及角筋,
后进行装档抹灰。

施工后要检查墙面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护角等,达到质量标准。

抹灰工程应有防裂措施。

砼基层应进行毛面处理,顶棚应按50线确定层高使其保持高度一致。

2、地面工程:
地面麻面交活,根据50线控制,底于设计标高3CM ,砼基层应处理干净,地面表面应平整,麻面文理顺直,暖气管槽规则,埋管补摸后应做明显标志。

该工程地面楼梯间主要采用大理石镶贴。

面层所用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小于32.5。

面层与基层粘贴应牢固,无空鼓。

铺设后面层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水泥砂浆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面层应表面洁净、色泽均匀一致、接缝顺直、平整,板块无缺楞掉角等缺陷。

3、门窗工程:
该工程采用塑钢窗。

产品选用同一厂家,门窗及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性能检测报告,产品进场后应抽样复试,安装前应弹好控制线,保证上、下顺直,锚固砼墙面应用射钉,砌体应使用涨管螺栓,应与墙面留出一定缝隙,采用密封胶密封,完工后应及时报验,特种门窗安装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门窗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标准规定。

填嵌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

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无划痕、无锈蚀、附件齐全、安装牢固、开启灵活、填嵌饱满、封闭胶顺直、宽度一致、表面光滑、无裂纹。

4、楼梯工程:
楼梯踏步及平台采用大理石(花岗岩)饰面,采用规格、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贴用水泥砂浆应有材料配合比及检测报告。

粘贴的楼梯面砖应不空不裂;表面平整、接缝顺直、相邻接缝高低差应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楼梯踏步应设防滑条。

踏步板上口应平直,突出墙面,标高应一致,应不空不裂。

相邻踏步高差应小于1 cm。

楼梯扶手及护栏安装,采用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和扶手造型、栏杆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予埋件及其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平顺,接缝严密、表面光滑、不得有裂缝、翘曲和损伤。

5、涂料工程:
该工程涂料主要用于公共部分、内墙面等,采用涂料和腻子品种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涂料和腻子应有出厂合格证,并报监理审核批准使用。

涂料腻子应有生产日期,在有效期内使用。

涂饰工程施工前应检查腻子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涂饰施工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刷、透底、起皮、掉粉。

涂饰工程完成后应进行保管养护。

三、发生以下情况给予停工整改
1、擅自变更施工图纸。

2、用材料出厂证、检验证、准用证不齐全。

3、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未经审报擅自处理。

4、施工中出现异常现象或工程质量有缺陷,监理工程师提出通知,施
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不当。

5、生停工整改,施工单位应书面报告监理整改措施和内容,监理工程
师复查,由总监工程师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瑞江项目监理部
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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