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维权困境及维权体系的完善
中国职业病赔付现状及建议
中国职业病赔付现状及处理建议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劳动力大国,就业问题向来是一个大问题。
大多数在职人员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职业病,例如: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哮喘、职业性肿瘤、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眼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等。
这一系列的病症都显示了我国劳动者面临的巨大的职业生理和心理问题,然而许多人对自己的工作的危险性并不了解,这也更导致了职业病在我国的多发及扩大。
然而职业病发生之后的处理和对劳动者的赔付现状也让人十分揪心,从2009年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到今年的苹果中国供应商员工中毒事件,职业病的诊断难、鉴定难、监管难、获赔难、维权难等问题一直备受社会的关注。
上完了兰亚佳老师的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这节课,我忽然对中国对职业病现象的处理和工人的待遇问题产生了疑惑,并查阅了相关资料。
“求偿路艰,待遇微薄”这八个字,可以概括目前我国职业病罹患者的处理和待遇。
首先,赔付的程序繁多,十分复杂。
职业病患者必须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才能进入工伤处理阶段。
资料显示,超过半数的患者必须经过三十天以上的等待才能领取到工伤认定书,此后,大部分患者又要经过三十天以上的等待才能获得劳动鉴定结论。
而在和工伤系统衔接的时候,还有可能经过时效的问题,导致职业病患者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由于工伤认定必须是在职业病诊断一年内进行,而一些患者又因为不知情或者治疗的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则很有可能因为过期而不受理。
查阅资料后我发现,工伤处理的程序可以达到10项,这将会打击职业病患者的索赔需求。
因此,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和工伤认定两个程序应该得到简化或加以合并,由劳动部门或职业病诊断机构共同对患者的申请作出一次性的认定,从而使患者尽早获得治疗和赔付。
其次,赔偿过低。
虽然经过了漫长的道路,但是职业病患者获赔的情况却不那么令人乐观。
一部分患者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而获得一部分赔偿的患者领取到的赔偿也很低,他们表示这些赔偿无法保障其基本医疗和生活,或只能维持一段时间。
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完善,相关政策的执行和监
管存在漏洞;其次,一些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存在违规操作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再者,职业病防治技术手段和
设备的更新换代较慢,导致防治工作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此外,职
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些从业人员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
意识较为薄弱。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加以解决。
首先,加强
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政策监
管体系;其次,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
处罚,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提高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
重视程度;再者,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手段和设备的研发和推广
力度,提高防治工作的效果;此外,加强对职业病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认识和预防意识,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
面开展。
职业病患者的维权之路有多坎坷
职业病患者的维权之路有多坎坷作者:李学群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2014年第08期4月25日至5月1日是2014年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当中,劳动者的劳动地位变得弱势了,无法和用人单位抗衡。
怀揣梦想外出打工,“职业病”让一切破灭。
身处绝境争取权益,漫漫维权路何时能拯救脆弱生命?维权为何如此艰难?劳动者权益怎样才能得到更好保障?职业病患者坎坷的维权之路2009年,就在张海超开胸验肺震惊全国之后,80公里之外的河南省登封市君召乡,20几名从事矿石粉碎生产的工人被诊断为尘肺病。
4年多过去了,这些尘肺病人中有6人死亡,3人卧床不起,其他活着的大多数,由于无钱住院治病,只能在死亡线上挣扎。
村民何黑娃的父亲何新义就是其中一位。
2008年11月,何新义被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尘肺病康复中心诊断为硅肺三期,在做了双肺灌洗手术后,他一趟趟找国安公司老板讨说法,但这家企业均以无钱为由拒绝赔偿。
2009年9月22日,何新义在挣扎中死去。
眼睁睁地看着父亲死去,何黑娃下决心一定要给父亲讨个公道。
2009年,为了葬父还债,何黑娃不得已与乡政府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规定:甲方尘肺病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自愿放弃就患尘肺病所享有的仲裁、诉讼权利,保证不再就同一事件、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任何部门和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如甲方违约,补偿金要如数退还给乙方,并支付违约金两万元。
协议签订后,何黑娃拿到了5万元的救助款。
全村21名病人,与何黑娃一起签署这份协议的有16人。
很快,村民发现,这些钱看病根本就不够,2012年,他们重新开始了维权之路。
同年9月,村里18名尘肺病人,向登封市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10多天后,申请全部被驳回,理由是这些申请“已超出一年的法定申请时限”。
18人再申诉,也被驳回。
安建峰所在的石家庄玉雕厂没有给他做过任何职业健康检查,更没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群体的维权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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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 的维
l 治室 主任 周 青 告诉 记 者 ,谷 丙 转氨 酶 过 高 这 很正 综
生i 法 配 料车 间干 了七 、 年 都没 事 。 在今 年 4月份 显 八 3 0多人 参 加 了体 检 ,0多人 转 氨 酶 过 高 , 的 0 4 有 内 察 一段 时间 后又 到 公 司上 班 。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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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叫张爱 华 的 村 民说 , 们也 多 次 向上 级 反 映 。 是 一 直没 他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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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再 , 司 垫付 的医 疗 费也 不 再 要 了 , 支付 给 他 一个 鉴定 不 是职 业 病 或者 打 官 司输 了 , 司 垫付 的 一 公 公司 。何 去何 从 , 他 自己选 择 。 要
职 业 病 诊 断手 续 。 公 共 卫生 科 的一 位 工作 人 员 告诉 他 们 , 照程 序 。 国义 应 先 按 冯 向 中心提 出 申请 , 中心 调查 后 , 织 医师作 出诊 断 。如 果 力 邦公 司 组
l { 辩,和 冯 国义 在 同一 组 的周 学 武 得到 的补 偿 是补 半
鄙 拘好 。
律 规 定 , 州 市 龙 湾 区 劳动 局 出具 《 温 工伤 认 定 书 》 , 邦 公 司 可 后 立 以向温 州 市 劳动 局提 出行 政复 议 , 求撤 消 工伤 认定 决定 。 果 力 要 如
对 此 , 南 万 翔 律 师事 务 所 律 师李 华 阳说 , 果 冯 国 义 被 诊 河 如 断 为 职业 病 后 , 下一 步 要经 过 工伤 认 定 和 劳 动能 力 鉴定 , 后 才 能 最
职业病维权,为何如此艰难?
一
种 情 形 是 ,某 职 工 从 一 家企 业 离 职 后 进 入 另
家企 业 ,在 后 面 的 企 业 工作 查 出 患 职 业病 ,根据 ( 业 病 防 治 法 的规 定 ,除 非 用 人 单 位 有 证 据 证 ( 职
会 诟病最多 、矛盾 最集 中的 ,就是 职业病 的诊 断
程序 。
明 是 先 前 用 人 单 位 的职 业病 危 害 造 成 的 ,否 则 其 医
最 根据 ( 《 职业 病 防治法》 的规定 ,用 人单 位 的 疗 和 生 活 保 障 由 “ 后 的用 人 单 位 承 担 。
工 作环境涉 及职业 危害 因素的 ,用人单 位应 当建
维权 之路 缘 何 如 此 艰 难 ?
问题 的症结 在 哪 ? 本刊特 邀 请 北 京 义社 劳 动 咨询 中心主任 、 中 国工 伤损 害赔 偿 网首席 顾 问黄 乐平 ,就 我 国职 业 病 制度 中存 在 的一
些 问题 及 其 解 决 之 道 ,他 谈 了 自 己 的 看 法 和 观 点 。
机 构的诊 断 ,通 过职业 病 诊断机 构 的 医学 诊 断 ,确 认 患有职 业病 的 ,方 能获 得职 业病 工伤 待遇 。普 通
的职 业 病 医学 检 查 结 果 , 不 具 有 确 诊职 业 病 的法 律 效 力毒 —~ 工伤 认定 程 序 。职 业病 属 于工 伤 的一 种 , 劳 动 者 经 职 业 病 诊 断 机 构 确 诊 为 职 业 病 的 ,应 当 持 职 业 病 诊 断 证 明 书 等 材 料 , 向 用 人 单 位 所 在 地 的劳
职业病 维权 , 为何 如此艰难?
/ 荷花 潘
比一般 工伤处 理程序 更繁 琐
《 友 》 : 身 惠 职 业 病 的 劳 动 者 能 顺 利 享 受 工 伤 待 遇 ,他 们 必 须 要 经 历 哪 工
最新整理职业病维权存五障碍 监管缺失致职业病高发.docx
最新整理职业病维权存五障碍监管缺失致职业病高发潘从武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种类、数量不断增多,使用范围迅速扩大,导致各类急慢性化学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xx年年底,xxxx维吾尔自治区全区各类职业病现患病例xxx98例,其中尘肺病占到了88%。
xxx 职业病维权,已是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
职业病监护率偏低今年4月25日,是王三泰做完肺灌手术的第四天,他就诊的xxxx职业病医院是xxxx首家职业病专科医院。
主治医生说,王三泰还要继续在医院接受至少一个星期的治疗,并且每天的吸氧时间要保证在12小时以上。
今年66岁的王三泰,从事修建水电站、公路和水库的工作长达37年,几乎每天都要接触粉尘。
“工作时,不刮风都能看见空气中飘浮的粉尘。
”王三泰说。
前不久,王三泰在爬楼梯时觉得喘不过气来,到医院检查后,医生诊断他患了尘肺病。
“我已经退休11年了,现在查出这病,原来的单位也不管。
”王三泰说,在岗期间单位也从来没有为职工做过职业健康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及应急健康检查。
《法制日报》了解到,xxxx全区尘肺病患者的比例很高,且大多来自煤炭行业。
根据20xx年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卫生厅联合对8个地州市41家煤矿的调研资料统计:上世纪50年代到20xx年,xxxx全区有煤矿41家,现有职工12289人,接触粉尘职工7140人,现有尘肺病人589例。
在调研之前,仅有7家大中型煤矿组织工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组织健康体检2621人;进行两次以上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仅有两家。
34家(83%)煤矿未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伊宁市某煤矿70名粉尘作业工人已有10年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近年来,接受职业健康体检的劳动者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仍面临职业健康监护率低的瓶颈。
有效解决职业病问题的整改措施
有效解决职业病问题的整改措施一、引言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职业病问题日益严重。
职业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给企事业单位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经济负担和社会影响。
为此,制定并实施有效的职业病整改措施,成为当今时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预防机制1. 加强法律法规职业病整改措施的首要任务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应该完善现有职业病防治法规,并且增加附属细则以确保其执行力度。
同时,还应适时修订相应条例、标准和规章,并针对新兴行业和新型工艺进行专门立法。
2. 完善监督机制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在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健全监察机构是必要且关键的步骤。
通过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提升监管效果。
此外,还应该通过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并鼓励公众参与,共同监督。
三、改善职业环境1. 加强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为了降低职业病发生率,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职业危害因素。
首先要建立健全工作场所环境监测体系,采取科学有效的检测手段和设备对各类有害物质进行实时监测。
其次,在源头上进行减排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危害物质的含量和浓度。
同时,在劳动过程中要求雇主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和培训。
2. 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除了控制工作场所环境,还需要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生活质量。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管理体系,包括定期健康体检、卫生教育与培训以及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
通过这些手段能够及时发现劳动者健康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四、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1. 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要有效解决职业病问题,必须不断提升职业病防治领域的科技水平。
政府应加大对相关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科学家们开展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创新研究。
根据行业特点,积极推动技术进步和工艺改造,并将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2. 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职业病问题是全球性的挑战,在国际上加强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工伤维权现状
工伤维权现状工伤维权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获得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以及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工伤维权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给受害劳动者带来了不少困扰和痛苦。
首先,工伤维权现状依然存在着一定的法律漏洞和制度不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不够统一和规范,给工伤维权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其次,工伤维权中的医疗和经济补偿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方面,一些企业存在着对工伤劳动者的医疗和经济补偿不力,甚至拒绝给予相应的补偿待遇的情况,给受害劳动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痛苦;另一方面,一些工伤劳动者由于对工伤维权程序和政策不够了解,导致他们在维权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盲区和困难,无法及时获得应有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再者,工伤维权中的社会保障待遇问题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焦点。
一些工伤劳动者在获得工伤认定后,由于不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障待遇权益,导致他们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便,甚至有的工伤劳动者由于社会保障待遇的不足,导致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困扰。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来加强工伤维权工作。
首先,应该加强对工伤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工伤劳动者对工伤维权政策和程序的了解和掌握,使他们在工伤维权过程中能够更加顺利地获得应有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其次,应该建立健全工伤维权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和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依法依规给予工伤劳动者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最后,应该加强对工伤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待遇宣传和普及,提高他们对社会保障政策和待遇的了解和认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总之,工伤维权现状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来加强工伤维权工作,保障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职业病维权为何如此难?
职业病诊 断机构 太少 , 是患者面 临的 项。 依据 目前的法律规定 与工伤处理实务
第 一个难题 。据 2 0 1 0年的数据显 示 , 一 的操 作情况 , 对于 工伤先行赔 付 。 基层 劳动部 门往 正 常程序全部 走一遍 , 时长 示 , 些省 份一半 以上 的县没有职 业健 康检查 需 1 不 乐意 、 不支持 ” , 工伤先行 支付只 是 1 4 9天。如 果用人单 位提 出仲裁 申 往“ 机构 ,全 国有 6 0多个地市没有职 业病诊 请 。 工伤处理程序最长则需要 1 5 1 4天。
同程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高达 2 亿人 , 难。 尘肺病患者张海超说 : “ 很 多职业病诊 执 行 的 工 人 中 , 只 有 5 0 %得 到 赔 偿 ,
3 7 . 8 %的职业 病患 者没 有获 得任 何形 式 断还是很 困难 , 7 . 8 %的 工人表 示 申请后 法院 没有 采取 医生很少考虑如果提供不 2 的赔偿 , 缺少劳动 关系证 明 , 索赔程 序繁 出材料他们该怎 么办。” 执行措施 , 1 1 1 %则遭 遇无财产可 执行 的
督促 新政 的落实。 ” 义联 主任黄乐平 2 0 1 1 年1 2 月3 1 日实施的 《 职业病 后 , 有7 2 . 4 %的用人单位拒绝赔偿。被拒 压 力,
防治法》 修正 案规定 : “ 用人单位拒绝提供 绝 的工人不得 不 启动工伤保 险待遇 的仲 说 。
相 关诊 断材料或不如实提供 的 , 应 当根据 裁和诉讼 程序。 在蒂碍仲 菏 ÷ 斥 白 勺 支持
的职业病调 研报告显 示 , 根据《 工伤保 险 伤事故发 生后 , 用人单位拒绝向未参保的
现 实中 ,职 业病患者需要花费很大 力气 , 条例》和其他规 范性法律 文件 的规定 , 一 劳动者赔付 时。 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
职业病防治立法中的缺陷及其完善
职业病防治立法中的缺陷及其完善酝酿多时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终以高票于2011年12月31日获得通过。
该法将劳动者权益保障放在首位,在制度设计上向保障职业病患者的权益方面倾斜,但仍然存在瑕疵,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因此,分析其不足之处,并借鉴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的立法经验,以便于其今后的进一步完善,颇具现实意义。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内地职业病危害也日趋严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数千亿元计。
职业病的防治与救济事关持续发展、和谐稳定大局,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以及人权状况的改善。
我国内地近年来建构了职业病防治与救济法律体系,2011年又对职业病防治与救济的基本法律——《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新的修正。
该次修正可圈可点,有很大的进步性,但也不是尽善尽美,文本上还是有可商榷的地方。
一、新《职业病防治法》背景、思路自市场经济发展以来,我国内地成为制造业大国,工业生产事故频发,职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除显性的工业伤亡个案数量逐渐增多外,隐性的职业病也日渐成为影响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因素。
据统计,我国内地涉及有毒有害品企业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超过2亿人。
尘肺病人实际发生病例数不少于100万人。
[1]在如此频发的职业病灾害面前,我国内地于2002年先后颁布实施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基本上形成了一个从职业病防治到生产安全监管、劳动合同保护的法律体系。
但这个法律体系对工伤及职业病的救护与赔偿显得比较局促,尤其是在对职业病的救护与赔偿方面,法律救济之困境,使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缺乏公信力,以致2009年河南郑州发生“开胸验肺”事件。
抑或即使被确认了职业病,但患者在漫长的求偿过程中因贻误了最佳救治时机而断送生命。
如重庆万州大梧村7个村民在温州打工,患上矽肺病,被辞退回家,在随后5年的司法维权拉锯战中,7人中已有5人陆续离开人世。
[2]因此,我国内地将已实施9年的《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为“旧法”)的修改也提到议事日程上了。
完善我国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的建议
完善我国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的建议
随着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职业病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然而,由于职业病本身的特殊性和司法程序的复杂性,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的完善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职业病预防,降低职业病发生率
作为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的基础,职业病预防应当得到更加重视。
政府应制定更加严格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加大对职业病危害的监管力度,同时鼓励企业采取必要的措施,优化工作环境,降低职业病发生率,从根源上减少职业病带来的损失。
二、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鉴定制度,确保赔偿公正
职业病的鉴定是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中不可或缺的步骤。
为了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职业病鉴定制度,明确鉴定的标准和程序,并加强对鉴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职业病鉴定结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赔偿标准
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的完善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
应该根据不同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同时可以考虑对职业病赔偿进行定额化或基础赔付制度的建立,以便更好地满足受害者的需求。
四、加强对职业病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职业病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也是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完
善的关键。
需要加强对职业病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完善相关的司法制度和审判程序,确保赔偿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护职业
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完善我国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面、有效的措施,才能更好地保障职业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降低职业病带来的社会成本,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窘境和解决措施建议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窘境和解决措施建议面对日益变化的职业危害新形势,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
因为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根治手段,但可以预防,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可以做到投入少、产出多、效益高,将有效避免职业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提供良好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根本保障。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着医疗性职业卫生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治疗)和非医疗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危害预评价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定期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价、危险品评价等服务),高质量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降低职业病发生和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基于此,本文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窘境和解决措施进行分析。
标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窘境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窘境和瓶颈形成的原因1.1机构不规范执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部门颁发的许多标准规范不能够从我国的职业卫生服务现状出发,只是一直的在追寻细致周全完善,使得专业的技术工人不能够非常准确地按照颁发的标准去执行工作,所以就会产生偏离标准的现象出现。
相关规范运用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个小时的标准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这一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就需要特别仔细的对不同的工作所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涉及的次数多少,以及设计的方式是什么等,之后再进行非常仔细的分环节或者是集中1天或者3天进行分析,除非有非常特别的原因以外,都要对调查的数据在实验室进行监测和分析。
虽然采用上述方法在理论上是非常理想化的,比较科学,精确,主要是工作人员实际工作的实际情况,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对职业病危害的影响情况,但是实际操作起来确实是非常困难的,过程非常繁琐,同时还需要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也会降低产生的经济效益。
另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手续的费用都比较低,技术服务机构如果严格的按照标准进行检测的话,会产生更多的成本和费用,这样检测机构的利润就会相当的低,甚至没有利润可言。
这样下去,这种机构将不能自给自足,无法维持下去。
职业病的赔偿纠纷解决
职业病的赔偿纠纷解决职业病是指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或者长时间从事特定工种而患上的疾病。
这类疾病对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对于因工作引发的职业病,赔偿纠纷解决非常重要。
本文将探讨如何解决职业病相关的赔偿纠纷。
一、职业病的定义和分类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接触、吸入、摄入有毒、有害物质或从事特殊工作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可以分为尘肺病、放射病、化工中毒、嗜铬性皮炎等多种类型。
二、赔偿纠纷的起因当工人被诊断患上职业病时,他们通常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包括赔偿纠纷。
赔偿纠纷的起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用人单位未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导致工人患病;2. 用人单位未提供足够的医疗保障和救治措施;3. 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赔偿。
三、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解决职业病赔偿纠纷的途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在职工与雇主之间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赔偿方案。
这种方式通常较为简单,但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
2. 提起劳动仲裁: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对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仲裁机构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判决,并要求雇主进行相应的赔偿。
3. 就不同法律责任提起诉讼:职工可以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法院起诉雇主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四、法律保障和赔偿标准中国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工人的职业健康和权益。
《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文件详细规定了职业病赔偿的相关标准和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需要承担以下几方面的责任:1. 雇主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预防职业病的发生;2. 雇主应当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工人在发生职业病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3. 雇主应当承担因职业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五、举证责任和争议解决在职业病赔偿纠纷中,一方面,职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患病与工作环境相关;另一方面,雇主也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落实了预防措施。
浅谈职业病维权的法律思考
浅谈职业病维权的法律思考当前,我国正处在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
虽然职业病属于临床医学范畴,但同时涉及到法律问题。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事关广在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
为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应完善职业卫生立法,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标签:职业病;诊断;鉴定;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虽然属于临床医学范畴,但同时也涉及到了法律问题。
从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到职业病的诊断、鉴定,以及职业病病人权益保障等,无不涉及到法律问题。
本人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近30年,在办理相关的职业病案例中,深感虽然我国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对职业病病人的合法权益做了明确规定,但在现实实践中却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现就职业病诊断、鉴定等相关职业病病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热点法律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阶段的材料问题1、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的提交,是影响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巨大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交如下材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由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上述材料、结合职业病诊断标准、病人的临床表现,综合分析,做出诊断结论。
可见,上述材料是做出职业病诊断的重要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能提起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的主体有两个:一个是用人单位;一个是劳动者本人。
如果用人单位提起职业病诊断申请,上述材料基本草纲目能够提交;因为这些材料都由用人单位掌管。
浅谈职业病患维权困境及解决方案——以尘肺病患者为例
浅谈职业病患维权困境及解决方案——以尘肺病患者为例摘要:根据我国2016年之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患者在维权时遇到了诸多难题。
但随着2016年以及2018年两次法律修改,职业病患者原本在维权中的部分难题在形式上得到了解决。
尘肺病患者作为职业病患者当中较为有代表性的一个群体,他们此期间在维权中遇到的问题例如维权时间过长以及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都得到解决。
关键词:尘肺病;维权困境;困境突破;公益组织;职业病防治法一.尘肺病患病主体特点尘肺职业病患者大都是来自乡村贫困家庭的青壮年,一般进入的是煤矿等行业,因企业忽视劳动卫生而患尘肺病。
患者群体的具体特征如下:1.尘肺病患者主要分布在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小型生产工艺落后,缺乏职业卫生的监管和对职工的必要医疗保障,也没有必要的员工体检。
2.尘肺病的患者大都是来自贫困的家庭的青壮年男性。
在尘肺病发之后难以负担昂贵的医疗。
而由于自身劳动能力的丧失,反而使家庭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
同时不仅是患病群体比较特殊,此外尘肺病这类疾病自身的特点也为维权带来问题。
1.与其他职业病一样,尘肺病有较长时间的潜伏期,一般是5-20年。
如果这期间劳动者更换劳动地点就难以确认在何处工作时患病。
2.尘肺病属于不可治愈的疾病,且患病后劳动能力也有不同程度的损伤,难以负担对体力要求较高的劳动。
3.尘肺病主要表现在肺部的损伤,身体外部并没有明显损伤,难以鉴定。
二.尘肺病患维权困境(一)维权程序繁琐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职业病的赔偿必须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理赔程序的具体程序首先是由用人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
劳动局提供劳动者确为工伤的认定之后,再由有鉴定资格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伤残鉴定。
2021我国职业病防治的法律体系完善范文1
2021我国职业病防治的法律体系完善范文 中文摘要 在我国,随着经济发展的越来越迅速,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职业病危害也曰趋严重起来。
为了能让我国目前职业病防治的发展有更多进步,笔者将试着从四个部分来探讨我国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制问题,希望能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对职业病基本知识进行介绍;第二部分阐述并分析了我国现有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制缺陷,罗列了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对诊断异议救济手段的不足、法律责任分担有偏差、缺乏足够的救助赔偿机制、工会组织未充分发挥作用以及现有规定与工伤保险制度衔接等6个问题;第三部分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规定,通过比较与分析,列明了对我国现有制度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着重于对如何完善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的思考,分别从立法和执法的角度表明自己的一些观点。
立法上,我们可以尝试从立法思想、完善职业病双重救济权制度、增加职业病诊断异议的救济手段、完善职业病患者诊断申请权制度、完善职业病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强化监管制度这六个方面来规范、修整我国整个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制。
在执法上,从对职业病现状的清楚认识,时刻保持警惕之心、到加强职业病防治理念灌输、让职业病诊断更专业与方便、再到尝试复合救济模式、坚持对用工单位的管理、以及最后对患者及其家庭如何救济帮助提出建议。
通过以上介绍,希望能由此更好地对我国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制起到促进和完善作用,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从而真正实现和谐社会。
关键词:职业病,法律规制、完善 Abstract InChina,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our social economy, as well advancedmodern industry,the harm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is more and more serious. In order toimprove our current occupational disease's legal regulations, through four parts' introductionI will try to analyze these problems from daily law-enforcement; hope canbring some help to all. Thefirst part is the basic knowledge introduction to occupational disease; the secondpart is introduce and analyze the defects during the prevention activity of occupationaldisease, list 6 problems: the relief ways to diagnosis objection、unfair on sharing the legalresponsibility、short of assistance and compensation policy、the detailed responsibility ofunion organization、how to connect between occupational disease policy and the industrialinjury insurance system、control system; In the third part, I recommend and compare thedifferent occupational disease's legal regulations from the American legal countries and theCivil Law countries, summarize their experience and effect to China; the last part, I thinkhow to improve occupational disease's legal regulations. From the legislation side, we cantry to perfect it through setup advanced legislative thinking、improve the double assistancepolicy、add ways to diagnosis objection、make an occupational disease's diagnosisapplication right、and the labor workerhas the right to know etc.; From the law -enforcement side,watch out for the status of occupational disease、enforce preventionconcept、insist on strictly management to employers etcThrough above introduction, I hope it can help and improve our occupationaldisease's prevention work, protect labor workers' health right, finally we can come true theharmonious society. KeyWords: Occupational disease, legal regulations, Improve 目录 前言 1职业病的概念、历史、特点和类型 1.1职业病的概念和历史 1.1:1概念及其构成 1.1.2发展历史 1.2职业病的主要特点和类型 1.2.1主要特点 1.2.2主要类型 2我国现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制分析 2.1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 2.2主要问题和缺陷 2.2.1对诊断机构的认定有缺陷 2.2.2职业病诊断异议的救济手段单一 2.2.3法律责任分担有偏差,追责机制不完善 2.2.4救助赔偿机制不足 2.2.5工会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 2.2.6诊断鉴定程序与工伤保险制度衔接不畅 3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地区)职业病防治法律的介绍与比较 3.1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职业病的法律规定 3.1.1美国 3.1.2英国 3.1.3香港 3.2大陆法系国家职业病的法律规定 3.2.1德国 3.2.2日本 3.3与中国现行职业病防治制度的比较和启发 4如何完善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 4.1立法上 4.1.1深化职业病防治的立法思想 4.1.2完善职业病双重救济权制度 4.1.3增加职业病诊断异议的救济手段 4.1.4完善职业病患者诊断申请权制度 4.1.5完善职业病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 4.1.6强化监管制度 4.2执法上 4.2.1认清我国职业病现状,时刻保持警醒 4.2.2加强职业病防治理念的灌输 4.2.3让职业病诊断更专业、更方便 4.2.4尝试复合救济模式 4.2.5对用工单位的管理不能放松 4.2.6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庭的帮助和救济 结语。
职业病维权困难重重政府多头监管成最大障碍
职业病维权困难重重政府多头监管成最大障碍职业病是“职业”与“病”的结合,“职业”代表了该患者所处的劳动法律关系,而“病”则指的是法定职业病的10大类115种潘桂海四度碰壁难诊职业病,易业挺手拿几份病危通知书仍上书全国人大提交自己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回应稿,“不容易”三个字远远无法涵盖他们职业病求诊的一路。
从“开胸验肺”到“毒苹果”,从河北围场近200职业病患者集体维权到甘肃古浪120名尘肺病人无务工证索赔难……沉痛的职业病维权事件从来没有停过,每一桩都触及我国职业病防治之困。
今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对于本次修订,卫生部部长陈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律修改说明时表示,整体思路是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通过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
事隔张海超“开胸验肺”,刚满两年。
2009年6月22日,跑过了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权威医院的张海超有些歇斯底里,他不顾医生劝阻,坚决“开胸”。
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里面扎眼的粉尘。
那一年,自残性的身体维权把职业病维权困境推向极端。
此次对《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让张海超这个中国职业病诊断史上的标志性人物感到兴奋。
但问题是,草案如果实施,能为职业病防治带来多大的进步?放眼望去,探究深里,中国职业病的现状到底如何,病得多深、多重?病,有几种?“职业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上来说,因职业所得的疾病即为“职业病”,例如教师的喉炎,司机的胃病,办公室白领的颈椎病等。
而狭义的职业病则指的是《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即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这个定义给出的是我国的法定职业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农民工职业病维权存在五大障碍 民进提六制度体系
农民工职业病维权存在五大障碍民进提六制度体系「现状」近年来,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
关注职业病维权,保护农民工健康权益,已是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然而,农民工职业病维权却困难重重,缺乏完善的制度设计,维权成本高,身患职业病的农民工亟须一把制度上的“保护伞”。
「分析」民进中央在提案中认为,农民工职业病维权存在搜集证据难、鉴定诊断难、监督管理难、医疗保障难、索赔起诉难等五大障碍。
按照相关规定,搜集证据通常都需要用人单位的协助方可获,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较低,证明劳动关系成难点。
职业病诊断整个过程手续繁琐、复杂,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往往同属相同的管理系统,在制度设计上难以保证农民工获得公平的鉴定结果。
在职业病监督过程中,面临着职业病防治人员不足,职业病监测设备落后,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
而且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至2008年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人数仅占总数的22%。
同时现行工伤保险的赔付标准较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门槛较高。
农民工患上职业病后,一般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
从职业病鉴定诊断,到工伤认定,再到损害赔偿一般需要花费三年甚至更多的时间,维权成本过高。
「建议」民进中央建议,应着力健全六大制度体系:一是规范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各地应强化政府监管职能,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职业病防治监管网络;二是完善职业病法律援助体系,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提高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公信力;三是建立职业病预警监控体系,逐步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时间共享,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四是强化职业病宣传培训体系,对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企业员工、执法人员实施分层分类培训;五是构筑职业病技术保障体系,保证有职业病发生可能的各个县(区)至少有1家以上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医疗机构;六是加强职业病医疗救助体系,着力探索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确保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维权之路依旧艰辛
维权之路依旧艰辛1、诊断难:拿不到一纸证明(工伤)确诊尘肺病等职业病和一般的疾病诊断不一样,有特别的程序要求,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应当“由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它们分别用于证明工人工作的环境是否有危害、危害有多大、工人在危害中暴露的程度及危害环境对工人的健康有多大影响。
这些材料本应该由企业提供,然而目前的情况是绝大部分企业不提供证据‘自证其罪’。
于是就造成了工人提出职业病诊断要求,但因拿不出必要的证明材料,诊断机构无法启动职业病诊断的程序。
”2009年河南新密县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因为振动公司和医院勾结,不仅没给出张海超尘肺病的工伤证明,甚至给出没有患尘肺病的诊断书,导致张海超无奈之下选择开胸验肺。
(事例)2、赔偿难:缺乏劳动合同的法律保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最后的用人单位,应该为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赔偿。
也就是说,江西省修水县金矿应当负责大部分尘肺病患者的赔偿。
很多人患病之后,一直在找金矿老板索取赔偿,但是金矿已于1996年关闭,乡有近500名村民患上尘肺病,尽管政府给予了一定的赔偿,但是杯水车薪,对这些尘肺病家庭来说,父债子还的贫困模式仍然困扰着他们的生活。
(2010年5月31日,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最后一批煤矿被关停,四川人周兆德失业了。
而更让他心焦的是,就在煤矿关停前夕,他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被确诊为尘肺病二期。
同时,还有120多名工友被确诊为尘肺病,有些甚至是三期严重患者。
他还和工友们一起找过矿上的老板,但是煤矿被关了之后,有些老板已经找不到了,即使找到了,矿老板也不愿意赔偿。
一部分工人被确诊后向北京朝阳医院申请职业病诊断,但医院要求工人提供用人单位的介绍信。
听说单位已经找不到人了,医院要求至少要有北京市房山区卫生监督所或者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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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1 1 8 位列职业病 病例 数前三名的行业依次是煤炭、 8 2 例。 有
色 金 属 以 及冶 金行 业 , 别 占总 病 例 的 比 列为 4 .8 、 .3 分 1 % 93% 3
和69 %。 .9 中国职业病 的现状是 “ 三个转移” 分别指 “ , 由城 市 罹患职业 病的劳动者最 终能否取得赔偿所持的态度 是极端审
及“ 数年维权未果而死于尘肺的贵州矿工李延贵 ” 等案例更是 构 接 受 诊 断 , 由专 门的 职 业 病 诊 断机 构 通 过 医学 诊 断 给 出认
需 普 并 促 使 我们 对 职 业 病 维 权体 系进 行深 刻 反 思 。 者 拟 从 目前 职 定 结 论 。 要注 意 的 是 , 通 的 职 业 病 医 学 检 查 结 果 , 不 具 笔 业 病 制 度 下 的 维 权 途 径 入 手 , 掘 职 业 病 维 权 困境 存 在 的原 有 确 诊 职 业 病 的法 律 效 力 。 次 , 工伤 认 定 程 序 中, 发 再 在 由于 职 因, 并给 出进 一 步完 善职 业 病 维 权体 系的 建议 。 业 病 是 工伤 的一种 , 因此 劳 动 者在 经专 门的职 业 病 诊 断机 构 确 诊 为 职 业 病 后 , 当持 职 业 病诊 断证 明书 等 材 料 , 应 到用 人单 位
广。 其中有近 八成职业病 是尘肺病 ,《 报告》中统计尘肺病 新 出于 对劳 动 者权 利 维 护及 保 障对 用人 单位 的 公平 的双 重考 虑 ,
病 例 为 14 5 t 死 亡 病 例 为 78 。 尘 肺 病 例 中, 工尘 肺 对职业病 的维权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步骤 。 4 9{ ,  ̄ ] 4例 在 煤 而恰恰是这 些步骤, 和 矽 肺所 占比例 为 9 .9 。 肺 病 一 直 是 中国 最 严 重 的职 业 反而给职业病的认定增加了无形的困难 , 1 % 尘 8 以下列举 的就是几种 病, 占各 类职 业病 的8 %左 右 。 0 目前 , 中国 职 业 病 处理 机 制 主 要 包 括 四个 程 序 , 即劳 动 关 典 型 的职 业 病 维权 情 形 。
【 关键词 】 职业病 处理机制 困 境 舣
由于职业病是以劳动关系的存 在为前提, 中国职 业 病 制度 设 立 的初 衷 是 为了进 一 步 维 护 深 受 职 业 动关系确认程序中,
病 危 害 的劳 动者 的合法 权 益 。 业 病 是工 伤 的一种 法 定情 形 , 职 因此 在 未签 订 劳 动 合 同或 者 未参 加 社会 保 险 的情 况 下, 动 者 劳 必 但 是, 职业病的处理程序却比普通 工伤的程序繁琐数倍, 从而 如 果 需要 进 行职 业 病 鉴 定 的 , 须 首先 确 认与用 人 单位 之 间 存 导 致 职 业 病 维 权 陷入 了艰 难 的处 境 。 年 来 , 系列 “ 业 病 在 着 事 实劳 动 关 系 。 次 , 职 业 病 诊 断程 序 中, 动 者 若 欲 近 一 职 其 在 劳 必 维 权 事 件 ” 露 出职 业 病 制 度 设 置 本 身 的 一些 缺 陷, 中 “ 获得 职 业 病 工伤 待 遇 , 须 能够 证 明是 由于工 作原 因 而 导致 患 暴 其 河 因此 , 劳动 者 必 须 首先 到 国家 指定 的职 业 病 诊 断机 南张海超开胸验 肺”、“ 湖南百名尘肺农 民工赴深圳维权 ”以 有职业病。
人多。 中国职 业 病 防 治 形 势 严峻 , 约 8 %的 中小 企 业 中存 在 大 3
也越 多。 即在 经 过 上 述 四个 环 环 相 扣 的 步骤 后 , 动 者 方可 向 劳
着 不 同程 度 的职 业 危害 , 0 以上 的 中小企 业 不重 视 职 业 病 的 用人 单位 主 张 赔 偿 。 9%
工业 区 向农 村 转 移 ” 由东部 地 区 向中西 部 转 移 ”以及 “ ,“ 由大 慎 的 。 由于 职 业 病 的 诊 治 需要 耗 费大 量 人 力 、 力 , 且 一旦 物 而 中型 企 业 向中小 型 企 业 转 移 ” 职 业 病危 害 的 分布 范 围越 来 越 被认定为职业病 , , 用人单位 又将承担较重的责任, 因权体 系的完善
万 红
【 摘要 】 职业病是工伤的一种法定情形, 但是其处理程序却较普通工伤的程序繁琐数倍, 从而导致职业病维权陷入
了 比艰难的处境 。 业病维权 困境的产生源于职业病处理机制在设 立之初有许 多不甚全 面的规 定, 无 职 只有修改职业
病处理机制中备受人们诟病的环节, 才能使职业病维权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中国的职业病现 状及职 业病维权体系
所 在 地 的劳 动 保 障 行 政部 门正式 申请 工伤 认 定 , 后 由劳动 保 然
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 最后 , 在经过 上述程序后, 最终 到 而赔偿金额的确定则取决于对劳动者 职 业 病 是 劳 动 者 在 职 业 活 动 中罹 患 的 由于职 业 因 素而 导 达确定赔偿金额 的步骤, 在劳动能力鉴定程 序中, 职业病的工伤 致 的疾 病, 主要是 因接触粉 尘、 射性物质或者其他有毒 、 放 有 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 害物质等 因素所引发 的疾病。 业病 的特点是牵扯面广、 职 涉及 待遇 , 取决于伤残等级的确定。 伤残等级越高, 所得到的赔偿
防 治 。 据 卫 生 部 公布 的 ( 0 9 全 国职 业 病 报 告 情 况 》 ( 根 ( 0年 2 以 下简称 《 告 》 中的 数 据 表 明 , 2 0 年 , 类 职 业病 病 例 总 报 ) 仅 09 各
中国职业病维 权困境产生的原 因
通 过 对 上 述 职 业 病 维 权 程 序 的 分析 , 难 看 出 法 律 对 于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