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鼓励投资创业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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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06•【字号】渝办发[2004]92号•【施行日期】2004.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4]92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和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制定了《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四月六日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二00四年三月)2002年以来,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在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市网吧经营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势头有所遏制,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但网吧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现象仍很突出,擅自设立网吧经营场所的情况仍较普遍,一些网吧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和违规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问题日益严重。

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历来高度重视,2004年2月19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了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治理工作,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以下简称《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公布日期】2022.11.06•【字号】九龙坡府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九龙坡府发〔2022〕2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6日重庆市九龙坡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2号)工作要求,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目标。

争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市级示范区。

根据国家和市级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部署,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九龙坡区营商环境考核排名全市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在全市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示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20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20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2•【字号】渝办发[2012]142号•【施行日期】2012.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渝办发〔2012〕14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一、总则(一)为合理利用环境容量资源,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生产或加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工业项目。

编制涉及工业项目的发展规划也应遵守本规定。

(三)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国土、环保、规划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规定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环境准入条件(四)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五)本市新建和改造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基本水平。

其中,“一小时经济圈”和国家级开发区内的,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六)工业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七)在长江、嘉陵江主城区江段及其上游沿江河地区严格限制建设可能对饮用水源带来安全隐患的化工、造纸、印染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的工业项目。

在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5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5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5公里的沿岸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发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发布)

【法规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发布)【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渝府发〔2017〕4号【适用区域】重庆市【发布时间】2017-01-24【生效时间】2017-01-24【关键词】其它类别【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17〕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规定,经2017年1月5日市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审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地方税务机构管理体制问题通知的通知》(渝府发〔1997〕53号)等24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及飞行主航线区施放系留气球的通告》(渝府发〔2004〕84号)等19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有效期自该规范性文件原有效期到期之日次日起重新起算。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24日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49件)1.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地方税务机构管理体制问题通知的通知(渝府发〔1997〕53号)2.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电力局关于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1998〕29号)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区县限期实现基本绿化的通知(渝府发〔1998〕50号)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1998〕51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加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渝府发〔1998〕61号)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关出版物管理的通知(渝府发〔1998〕70号)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教职工住房建设的通知(渝府发〔1999〕22号)8.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旅游局关于重庆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1998〕79号)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1999〕71号)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伤亡事故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4号)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52号)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征收教育费附加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53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城镇迁建及专业项目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87号)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迁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88号)15.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快国家环保产业发展重庆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0〕91号)16.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促进西部大开发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1〕3号)1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7号)1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扩大摩托车出口的意见(渝府发〔2001〕21号)1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洗车场(站)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1〕102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1〕107号)2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以三大先导产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渝府发〔2001〕134号)2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2〕17号)2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02〕36号)2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意见(渝府发〔2002〕56号)2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2〕70号)2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3〕32号)2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代理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57号)2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03〕81号)2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见(渝府发〔2003〕89号)3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举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04〕33号)31.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4〕38号)3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渝府发〔2004〕70号)3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4〕86号)3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招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05〕1号)3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知(渝府发〔2005〕4号)3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5〕36号)3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5〕43号)3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县小煤矿和市属国有煤矿开展瓦斯集中整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两个若干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5〕52号)3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5〕78号)4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渝府发〔2005〕81号)4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05〕107号)4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05〕109号)43.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通知(渝府发〔2005〕119号)4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6〕16号)4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渝府发〔2006〕21号)4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庆农村公路发展的通知(渝府发〔2006〕96号)4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6〕120号)4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渝府发〔2006〕138号)4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7〕11号)5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慈善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7〕15号)5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重庆空港新城的意见(渝府发〔2007〕48号)5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7〕94号)5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7〕123号)5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5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的意见(渝府发〔2008〕17号)5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渝府发〔2008〕92号)5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暴力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102号)5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118号)5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渝府发〔2008〕126号)6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8〕135号)6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8〕138号)6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9〕45号)6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三峡水库重庆库区消落区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9〕73号)6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09〕101号)6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108号)6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渝府发〔2009〕114号)6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1号)6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6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调运销售无植物检疫证书或带疫柑橘果品和种苗的通告(渝府发〔2010〕11号)7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0〕40号)7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79号)7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购物之都的意见(渝府发〔2010〕104号)7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渝府发〔2011〕13号)7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1〕15号)7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25号)7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渝府发〔2011〕35号)7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二环区域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36号)7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1〕38号)7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52号)8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60号)8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66号)8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二五”基础设施及物流保障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67号)8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障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68号)8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69号)8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水运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1〕71号)8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74号)8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75号)8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1〕77号)8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91号)9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102号)9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1〕109号)9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10号)9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113号)9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重庆市重点物流园区的通知(渝府发〔2012〕2号)95.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通知的通知(渝府发〔2012〕43号)9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2〕51号)9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装产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2〕55号)9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渝府发〔2012〕59号)9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69号)10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的意见(渝府发〔2012〕72号)10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2〕75号)10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子信息产业三年振兴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2〕84号)10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汽车工业三年振兴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2〕85号)10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装备制造业三年振兴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2〕86号)10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材料工业三年振兴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2〕88号)10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能源工业三年振兴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2〕89号)10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消费品工业三年振兴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2〕90号)10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97号)10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2〕104号)1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12〕107号)1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的意见(渝府发〔2013〕13号)1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网络零售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3〕42号)1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意见(渝府发〔2013〕45号)1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两江新区部分区域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13〕51号)11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发〔2013〕69号)11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77号)11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13〕84号)11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渝府发〔2014〕21号)11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49号)1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4〕50号)12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涪陵等区县生育政策的批复(渝府〔2009〕21号)12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万州等区县生育政策的批复(渝府〔2009〕44号)12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忠县部分山区及边远高寒大山区生育政策的批复(渝府〔2009〕154号)12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国庆春节期间对全市城管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渝办发〔1997〕24号)12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成品油经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1997〕25号)12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非金融机构开办金融业务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渝办发〔1997〕26号)12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茧丝绸协调领导小组、市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我市缫丝绢纺加工能力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1997〕27号)12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渝办发〔1997〕35号)12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通告的通知(渝办发〔1997〕42号)13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渝中区城管体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办发〔1998〕34号)13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清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渝办发〔1998〕35号)13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1998〕51号)13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验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1998〕71号)13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的通知(渝办发〔1999〕16号)13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税局市财政局转发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关于财税机构分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1999〕28号)13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0〕6号)13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市外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1〕5号)13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二期淹没资料留取和移民档案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2〕62号)13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搞好农产品出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2〕123号)14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快发展饲料业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49号)14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129号)14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资源综合利用治理工业污染发循环经济规划的通知(渝办发〔2004〕332号)14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委关于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4〕78号)14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渝办发〔2004〕79号)14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04〕106号)14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4〕141号)14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的通知(渝办发〔2004〕155号)14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公文运行程序的通知(渝办发〔2004〕179号)14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4〕303号)15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4〕304号)15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粮食收购资格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4〕316号)15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4〕321号)15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4〕335号)15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04〕347号)15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部免征农业税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5〕59号)15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政法机关车辆通行收费公路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5〕62号)15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血吸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渝办发〔2005〕80号)15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5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87号)15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6〕28号)16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通知(渝办发〔2006〕35号)16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供销总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242号)16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6〕270号)16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6〕271号)16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6〕292号)16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7〕26号)16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89号)16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各类开发园区和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219号)16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的意见(渝办发〔2007〕227号)16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试行)(渝办发〔2007〕250号)17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柑橘产业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7〕276号)17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329号)17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8〕243号)17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8〕296号)17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8〕316号)17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8〕325号)17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9〕118号)17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费的通知(渝办发〔2009〕216号)17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17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和主城区路桥通行次费优惠退费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76号)18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116号)18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渝办发〔2010〕163号)18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渝办发〔2010〕166号)18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204号)18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渝办发〔2010〕283号)18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0〕299号)18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渝办发〔2010〕324号)18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10〕343号)18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办发〔2010〕374号)18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铸造废砂再生处理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37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03•【字号】渝府办发〔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3日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一、加大金融支持强度1﹒续贷续保。

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困难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支持银行将贷款本金展期6个月,利息缓期6个月后支付,免收罚息。

对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可予以续贷。

各融资担保机构配合银行做好同步续保工作,并缓收担保费。

各银行机构应给予融资担保机构合理的代偿宽限期。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2﹒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

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对其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资金,费率由0.2‰降至0.1‰。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3﹒担保增信。

各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建立担保“绿色通道”,鼓励担保费减免10%以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1]5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1]5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1〕52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促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就我市国有企业改制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改制范围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控股(集团)公司所投资或所属未改制的国有企业必须进行改制。

其中,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拟破产和长期停产的国有企业,不列入改制范围。

二、改制目标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和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到2010年,我市国有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近期目标:全市地方国有企业中的工厂制企业要全面完成改制任务;《公司法》颁布前设立的公司要进行规范;除影响全市经济的大集团、大公司进行授权经营及少数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一般不设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原则上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有关改制的程序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改制报批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1〕2号)执行。

三、改制种类(一)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好、产品有市场、效益好的企业可按照《公司法》改制为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可按照《公司法》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创造条件。

(二)债转股企业1.国家批准债转股实施方案的企业。

要以新股东进入为契机,可整体改制设立新公司或分离非主业和非经营性资产后设立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12.02•【字号】重府发[1994]237号•【施行日期】1994.12.0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府发〔1994〕237号1994年12月2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21号)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了《重庆市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整顿成品油市场,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和维护成品油流通市场正常秩序的一项重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各区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搞好。

重庆市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21号)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整顿成品油市场的实施办法》精神,为整顿重庆市成品油流通秩序、规范成品油市场,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整顿的原则是:确定经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理顺销售渠道,减少流通环节,保护消费者利益,建立和维护成品油流通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灯用煤油、航空煤油、石脑油和燃料油。

第四条整顿的范围是:重庆市辖区内所有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的批发企业、加油站和零售网点。

第五条成品没经营单位在符合国家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成品油批发企业。

1.有经营成品油的业务、仓储、安全、修建等机构及管理制度,计量、化验、安全等专业技术力量。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4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4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4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渝商务函〔2022〕194 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旅游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4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张奕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市旅游民宿健康发展的建议》(第0423号)收悉。

经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旅游民宿是指利用闲置房屋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近年来,随着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重庆都市旅游走在了全国前列,重庆旅游民宿也进入高速发展期。

一、加强制度设计,明确旅游民宿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民宿发展,市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市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旅游民宿发展。

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利用城乡闲置资源发展旅游民宿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发展旅游民宿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区县政府要“丰富产品业态,支持农村、农民盘活农房农具、农田农地、农水农树等各类资源,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特色民宿、森林人家、休闲农庄、乡村酒店和农家乐集群”;明确要求“强化农旅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农业基地,农村自然人文景观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推出一批森林人家、民宿产业、乡村酒店、生态庄园等特色配套业态”“培育形成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品质化旅游民宿体系,助力城市提升和乡村振兴”。

市文化旅游委会同市公安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通知》(渝文旅发[2021]242号),明确由文化旅游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从试点先行、品质提升、政策引导、机制建设四个方面着手,推动全市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发展。

重庆市物流相关政策文件清单

重庆市物流相关政策文件清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委重庆市智慧商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渝府办发〔2020〕78号 渝府办发〔2020〕37号 渝府办发〔2020〕25号 渝府办发〔2020〕16号 渝府办发〔2020〕4号 渝府办发〔2020〕2号 渝府办发〔2019〕98号 渝府办发〔2019〕81号 渝府办发〔2019〕80号 渝府办〔2019〕12号 渝府办发〔2019〕56号 渝府办发〔2019〕52号 渝府办发〔2019〕33号 渝府办发〔2019〕1号 渝府办发〔2018〕192号 渝府办发〔2018〕179号 渝府办〔2018〕23号 渝府办发〔2018〕175号 渝府办发〔2018〕167号 渝府办发〔2018〕155号 渝府办发〔2018〕123号 渝府办发〔2018〕73号 渝府办发〔2018〕75号 渝府办〔2018〕6号 渝府办发〔2018〕54号 渝府办发〔2018〕38号 渝府办发〔2018〕32号 渝府办发〔2018〕25号 渝府办发〔2018〕18号 渝府办发〔2018〕20号 渝府办〔2017〕33号 渝府办发〔2017〕142号 渝府办发〔2017〕113号 渝府办发〔2017〕102号 渝府办发〔2017〕91号 渝府办发〔2017〕93号 渝府办发〔2017〕83号 渝府办发〔2017〕69号 渝府办发〔2016〕247号 渝府办发〔2016〕240号 渝府办发〔2016〕228号 渝府办发〔2016〕205号 渝府办〔2016〕23号 渝府办发〔2016〕180号 渝府办发〔2016〕177号 渝府办发〔2016〕174号 渝府办发〔2016〕155号 渝府办发〔2016〕143号 渝府办发〔2016〕137号 渝府办发〔2016〕128号 渝府办发〔2016〕117号 渝府办发〔2016〕109号 渝府办发〔2016〕107号 渝府办发〔2016〕69号

0331关于重庆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0331关于重庆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重庆市关于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意见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开展的假设干意见〔【2021】3号〕?,促进本市股权投资行业开展,标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和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所称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股权投资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以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并符合本意见第三章有关要求的企业。

本意见所称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下简称外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以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受托进行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并符合本意见第二章有关要求的企业。

第三条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采用合伙制等组织形式,外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等组织形式。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成立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市金融办、市外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开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办、重庆外汇管理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等。

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设立和运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进本市外资股权投资企业相关试点工作,通报和共享信息,会商联合监管措施,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市金融办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统筹协调,及时收集、掌握外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动态,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改良和催促相关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市外经贸委负责公司制外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设立审批及外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审批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和外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登记工作;重庆外汇管理部负责本意见所涉外汇管理登记;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推进本市外资股权投资企业相关试点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三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三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三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10〕12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精神,按照《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部署,对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满5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废止10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文件目录见附件1)。

凡没有列入废止目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文件目录见附件2),自2011年1月1日重新起算。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附件1:废止的第三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征收管理的通知(重府发〔1994〕66号)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小春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府发〔1996〕80号)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府发〔1997〕45号)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府发〔1997〕18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1997〕20号)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结构调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渝府发〔1997〕40号)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府发〔1998〕40号)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外商投资若干优惠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渝府发〔1998〕43号)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1998〕45号)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企业兼并破产中用税收抵扣银行呆坏账损失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发〔1998〕47号)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1999〕26号)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的通知(渝府发〔1999〕33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工考办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重庆市奖励工业企业领导集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1999〕37号)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1999〕48号)1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0〕3号)1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0〕43号)1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9号)1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屠宰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54号)1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的决定(渝府发〔2000〕68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39号)2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40号)2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补充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01〕50号)2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政策扶持的通知(渝府发〔2001〕63号)2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决定(渝府发〔2001〕111号)2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3〕4号)26.重庆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渝府发〔2003〕79号)2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府发〔2003〕95号)2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重庆市“十一五”规划的工作意见(渝府发〔2004〕22号)2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征地农民安置补偿工作严禁违法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渝府发〔2004〕55号)3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73号)3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在渝发电企业水资源费的通知(渝府发〔2004〕91号)3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和客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5〕28号)3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府发〔2005〕55号)3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05〕102号)3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共汽车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府发〔2005〕114号)3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船使用税车辆税额的通知(渝府发〔2006〕22号)3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6〕23号)3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软件中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6〕71号)3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6〕74号)4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6〕81号)4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6〕94号)4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三大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6〕122号)4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06〕149号)44.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7〕61号)4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7〕62号)4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8〕49号)4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200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渝府发〔2008〕54号)4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主城区户外广告的通告(渝府发〔2008〕84号)4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200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渝府发〔2009〕13号)5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的通知(渝府〔1997〕14号)51.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市体育局关于重庆市出席第九届全国运动代表奖励办法的通知(渝府〔2001〕233号)5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征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的通知(重办发〔1993〕11号)5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机构变动中档案整理移交工作意见的通知(重办发〔1993〕34号)5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办发〔1997〕23号)5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人员经费问题的通知(渝办发〔1998〕5号)5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对企业实施改革改组过程中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的通知(渝办发〔1998〕108号)5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乡镇企业补农建农资金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渝办发〔1998〕140号)5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办发〔1999〕33号)5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0〕64号)6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民用空飘气球灌充施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0〕67号)6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贯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渝办发〔2001〕29号)6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统计登记的通知(渝办发〔2001〕30号)6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1〕92号)6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结构调整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渝办发〔2002〕24号)6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2〕52号)6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2〕73号)6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2〕128号)6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渝办发〔2003〕28号)6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殖保健服务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3〕75号)7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发布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3〕212号)7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建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225号)7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4〕36号)7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和生育保险启动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4〕81号)7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十一五”规划体系设置及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的通知(渝办发〔2004〕158号)7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和因工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渝办发〔2004〕206号)7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的通知(渝办发〔2004〕318号)7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部分区县(市)招聘乡镇农业服务体系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86号)7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委关于加强主城区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124号)7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5〕174号)8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5〕217号)8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5〕241号)8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5〕247号)8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5号)8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渝办发〔2006〕27号)8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167号)8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渝办发〔2006〕179号)8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参加医疗保险余命医疗费提取标准的通知(渝办发〔2006〕190号)8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255号)8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288号)9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7〕147号)9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参加医疗保险余命医疗费提取标准的通知(渝办发〔2007〕193号)9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8〕5号)9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渝办发〔2008〕85号)9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通知的通知(渝办发〔2008〕196号)9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266号)9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2008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8〕365号)9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的通知(渝办发〔2008〕372号)9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交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9〕68号)9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重庆市代表团奖励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9〕322号)10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领导批示纠正利用财政资金奖励纳税人行为的通知(渝办〔1999〕113号)10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生猪税费标准的通知(渝办〔2002〕86号)10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2003〕63号)10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进一步完善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办〔2004〕46号)10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2005〕16号)10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化贷款风险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2005〕19号)10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办〔2005〕54号)10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2005〕71号)10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2006〕6号)附件2: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1998〕72号)2.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89号)3.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渝府发〔1999〕8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征(占)用水利工程及有效灌溉面积补偿办法的通知(渝府发〔1999〕23号)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市奖励表彰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1999〕27号)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渝府发〔1999〕58号)8.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力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0〕41号)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2号)10.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0〕45号)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46号)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7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48号)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征收教育费附加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53号)1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渝府发〔2000〕76号)1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做出重大贡献的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的通知(渝府发〔2000〕103号)1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明确1993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渝府发〔2000〕104号)18.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促进西部大开发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1〕3号)1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1〕28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1〕33号)2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1-2020年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1〕35号)2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1〕104号)2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印章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01〕110号)2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2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1〕131号)2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2〕8号)2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2〕17号)28.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重庆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2〕20号)2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意见(渝府发〔2002〕56号)3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2〕60号)3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2〕68号)3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2〕73号)3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的通告(渝府发〔2002〕74号)3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2〕79号)3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解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2〕82号)3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2〕83号)3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费额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2〕92号)3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以居住地为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2〕93号)3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场路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03〕9号)4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10号)4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23号)4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3〕26号)4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4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3〕43号)4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破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3〕61号)4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4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3〕86号)48.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资款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府发〔2003〕93号)4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对区县(自治县、市)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渝府发〔2003〕94号)5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通知(渝府发〔2004〕15号)5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的通知(渝府发〔2004〕21号)5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29号)5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4〕43号)5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府发〔2004〕48号)5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告(渝府发〔2004〕57号)5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63号)5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渝府发〔2004〕70号)5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78号)5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及飞行主航线区施放系留气球的通告(渝府发〔2004〕84号)6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4〕86号)6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渝港澳人才交流与合作若干政策的意见(渝府发〔2004〕87号)6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6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投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意见(渝府发〔2004〕108号)6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109号)6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110号)6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渝府发〔2005〕4号)6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5〕5号)6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两江截流排水设施安全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05〕6号)6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5〕10号)70.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调整征地农转非养老和病残人员逐月领取生活费或生活补助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5〕17号)7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5〕20号)7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05〕21号)7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优惠政策的意见(渝府发〔2005〕35号)7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5〕36号)75.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5〕40号)76.重庆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5〕4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4•【字号】渝办发[2008]74号•【施行日期】2008.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8〕7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8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2008年重庆市工业投资工作意见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

为继续做好全市工业投资工作,确保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现就做好我市2008年工业投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努力完成全年工业投资任务工业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工业投资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是重要前提。

2008年全市工业投资工作要按照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双防”调控目标,注重投资结构调整,适度保持投资规模,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00亿元。

为保证全年工业投资任务的顺利完成,将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自治县)和大型企业集团,年终按照《重庆市工业投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确保2008年工业投资继续保持适度增长,实现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确保十大工业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继续滚动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双百”计划。

要加快推进长客公司轨道车辆、海装公司风电设备、东风船舶公司特种船舶出口基地、重钢环保搬迁、西南铝冷连轧、中铝 80万吨氧化铝等150个在建重点项目的建设,这批项目计划总投资1623亿元,2008年力争完成投资588亿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16•【字号】渝办发[2007]325号•【施行日期】2007.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7〕32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原《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3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意见的补充意见》(渝办发〔2006〕162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意见为加快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产业集聚,根据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标准厂房含义本文所指标准厂房是指在经市政府批准的特色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由符合要求的开发业主统一规划建设,用于出租或出售,达到建筑规模要求的通用工业厂房。

标准厂房具有通用性、配套性、集约性和节能省地的特征。

二、项目立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项目,按“节能省地型建筑开发项目”类别或“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类别立项。

三、认定标准标准厂房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开发业主:原则上应为工业园区投资设立的建设开发公司和具有房地产开发四级以上资质的各类开发企业。

(二)建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万平方米,楼层不少于两层。

(三)容积率:“一圈”内主城区不低于1.2,其他区县不低于1.0;“两翼”区县(自治县)不低于0.8;总体不超过3.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22•【字号】渝府发〔2001〕114号•【施行日期】200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电子信息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1〕11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1〕51号)精神,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把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作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以信息产业发展水平为重要标志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信息技术和网络的结合与应用,孕育了大量的新兴产业,并为传统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我市拥有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最需要的人力、智力和市场资源,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具有良好的基础和巨大的潜力。

因此,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政策》,把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作为加快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加快制定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规划,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鼓励国内外和本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投向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快速、跨越式发展,逐步缩小与国内发达地区的差距。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9.26•【字号】渝委发[2002]28号•【施行日期】2002.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渝委发[2002]28号2002年9月26日)特色工业园区是各区县(自治县、市)结合地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经市政府命名的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市级产业园区。

建设特色工业园区是加速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推动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尽快把我市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市实施“大城市带动大农村”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城镇就业渠道和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载体。

为构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现就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我国加入WTO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新世纪、新阶段努力做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

在加快建设三大经济区的过程中,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北部新区和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在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龙头作用,以良好的发展环境和集聚效应促进区县(自治县、市)特色工业园区发展,构筑布局合理、相互促进、各显优势、梯次型的经济发展格局,迅速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抢占先机,加快发展,早日把我市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

二、发展目标从2002年到2006年,优选建设40个左右、占地约50平方公里的特色工业园区,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税收50亿元,安置劳动力100万人。

到2010年,共计建设60个左右、占地约100平方公里的特色工业园区,实现总产值2000亿元,税收100亿元,安置劳动力150万人。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渝府发[2008]119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1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10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出让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必须在土地有形交易场所公开交易,并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条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加油(气)站、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区、轨道交通等经营性市政项目和商品住宅等土地出让(租赁),以及工业用地使用权改变为经营性用地使用权的和已供应的土地改变用途收回土地后出让的(本实施办法第三章规定情形除外),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以下简称招拍挂)。

土地招拍挂的交易规则按照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国土部门负责全市土地公开交易的管理工作。

投资(发展改革、经济)、建设、规划、财政、环保、监察、工商、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土地公开交易的管理工作。

同时,建立土地供应重大事项有关部门会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1.17•【字号】渝发改规范〔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1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特制定《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1月17日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3〕10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一)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介机制。

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全市“十四五”规划532项重大项目清单,每年滚动选择回报机制明确、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公开推介,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滚动列入年度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并积极向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推荐,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20•【字号】渝府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20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精神,持续优化我市制造业发展环境,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和根植性,特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组建一批产业研究院。

鼓励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对围绕新能源汽车、轻合金材料、传感器及仪器仪表等领域牵头组建服务全行业的产业研究院的,给予重点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二、支持制造业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对参与国家“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引进或新建的重大创新链功能项目,自主立项、先行投入研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品并实现本地配套的项目,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综合性创新平台,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优秀产品和标杆应用,给予一定奖励补助或优先支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三、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市级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由所在区县按上述比例给予补助,市对区县予以适当奖补。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四、支持新产品推广应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渝办发[2011]370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办发〔2011〕37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解决城乡就业、促进技术创新、吸引民间投资和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重庆市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科学编制本规划,以促进“十二五”期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一)“十一五”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成绩显著。

全市50%以上的财税收入、60%以上的经济贡献率、70%以上技术创新和70%以上的外贸进出口总额、80%以上的就业岗位来自于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1.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制经济连续8年保持17.0%以上的增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01.17•【字号】重府发[1997]10号•【施行日期】1997.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重府发〔1997〕10号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现将《重庆市加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加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投资管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会计室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含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下同),制定本规定。

一、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不得边报批、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控制项目概算,提高投资效益。

二、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按下列程序:(一)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审批;(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三)编制初步设计上报审批;(四)进行开工前审计或资金来源审计验证后批准开工建设。

三、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业主制或由业主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必须委托有资格的设施单位编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控制项目概算、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对项目总概算、项目资本金及建设资金来源、以及筹资方案作专章报告,并提供有关说明材料。

五、必须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项目概算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中不得超概算,如确因工程设计需要,突破原批准概算达到10%以上的,必须报原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部门重新审批。

否则,不予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六、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编制的项目概算,要将静态投资、动态投资、辅底流动资金分别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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