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制中国家开发银行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浅议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制——以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改制为例
道 。 国政策 性银 行缺 乏权 威性 、 范性 、 统性 , 我 规 系 而规 范化 管理 亟 待出 台。 谓立 法先 行 , 能更好 的规 范政 策性 银行 的组 织结 所 才
低, 抗风险能力弱, 运作不灵活。 相比之下, 国外政策性银行通常 银 行要 加强 风险研 究 , 多借鉴外 国经 验 ; 部监 督则要 求银 监会 外
构筑 政 策支 持体 系建立 风 险管理 体 系使 得资 本充 足率 通常 高 于 及相 关管 理 部 门监 管到 位 。
一
般 商 业银行 。再 次 , 国政策 性银 行经 营机 制不健 全 , 以在 我 难
第 二 , 式化 市场 经营理 念 。 模 政策性 银行 必须 认识 到商 业化
市场 中取得较 好 效益 以更好 的实现 其职 能 。以 国家 开发银 行 为 改制的必然。 在资金方面, 逐渐由国家全包模式向市场筹资模式 在与 政府 的关系 方面 , 由政 府主 导向 自主经营 、 国家指 导过 例, 其主要 资产业 务基本 上是单 纯 的贷 款业 务 , 少债券 、 缺 股本投 转变 ;
这也 让我们 关注 我 国政 策性 银行 的现 状 及问题 。 ,
从法制 层 面上说 , 国家 开发银 行转 型后 必须 受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公 司法》 《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商业银 行法》 《 、银行 业监 督管 理 法 》 商业 银行 法律 的约束 。 等 国家 开发 银行 的商 业化 改制 为其他 政 策性 银行 今后 的 改革
LglV tmA d oiy eaS  ̄ e n S c t e
国家开发银行进入关键转型期之后的改革措施
国家开发银行进入关键转型期之后的改革措施作者:白雪来源:《北方经贸》2015年第03期摘要:开发银行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我国经济开放,国际形势更加复杂的新时期,国家开发银行也面临着更加艰巨任务,同时也进入了改革的关键转型期。
从目前转型期改革的形势来看,其中改革方面不明确、外部制度缺失的问题比较严重,为了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工作人员首先就应该从核心问题入手,将导致问题的根本原因分析透彻,这样才能够有针对性的制定更加合理的改革措施。
文章针对国家开发银行关键转型期的改革问题展开了研究分析。
关键词:国家开发银行;关键转型期;改革措施中图分类号:F830.33 ;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3-0127-02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关键转型期的改革措施非常关键,一旦处理不当,将会对银行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和阻碍,开发银行进入转型期之后,机构定位、制度安排以及业务重点等问题都需要进行一一策划,立足于国家经济政策以及银行的实际运行情况,制定各种改革措施,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银行本身的作用与职能,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明确改革路线,通过对业务模式的整合,实现科学化转型。
一、国家开发银行改革进入关键转型期的本质特征(一)国际因素所谓国际因素就是指国家政府所指定的各项金融政策、国家信用以及市场化运作等,在金融危机出现之后,一些欧美国家政府对政府信用十分重视,并采用政府信用或者是政府出资担保、接管的方式对金融机构进行支持和拯救,尤其是那些原本就有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其信用度会更高,因此,整个金融体系很快就得以稳定。
例如:在英国,国家政府就对皇家苏格兰银行投入了近460亿的英镑,这样银行的国有化比例就超过了八成以上,而美国政府则向本国的花旗银行进行450亿美元的注资,与此同时也对其进行了资产担保,从而将准主权级的机构债信有效维持下来。
环境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环境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环境治理是当今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如何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
法律的参与是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探讨环境治理的法律问题。
一、环境治理中的法律问题1、环保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法律,但与外部环境的变化相比,环保法律体系还存在诸多缺陷。
首先,环保法律分散,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保护网。
目前环保法律分别由环保部、住建部和水利部等多个部门制定,缺乏一个贯穿所有环境问题的法律规范。
其次,环保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一些企业难以承担处罚,以及法律规定的环保要求,导致环保法律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2、环境责任认定困难环境责任认定是指确定污染物排放者的责任,是环保法律实施的前提条件之一。
但是,在实践中,环境责任认定面临着许多困难。
首先,责任界定困难。
在数据保护等领域,如何界定责任已经成为一个难题,这就更凸显了环境责任认定的难度。
此外,对于跨越不同地域的两个公司之间的环境责任提起诉讼也非常困难。
其次,48小时“容错”机制大大降低了责任认定的可能性。
环保部最新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只要企业在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发生后的48小时内主动立案整改并采取治理措施,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减轻处罚或豁免责任。
3、环保诉讼困境环境诉讼是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是,由于环保法律体系不完善、利益主体多样化、环境问题复杂等原因,环保诉讼在实践中的应用存在很多困境。
首先,诉讼主体难以界定。
除了环保部门,环保诉讼可能牵扯到许多利益主体,如居民、社区、非政府组织等,因此环保诉讼的主体难以确定。
其次,在环保诉讼中,很难确定环境损害的范围、程度和价值,更难确定条款违规所产生的具体损害。
二、加强环境治理的法律措施1、完善环保法律规范完善内部环保法律体系是重中之重。
建议加快推进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工作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法律系统建设,完善环保法律体系,提升环保法律的执行力和效果。
国家开发银行市场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等等 。因此 ,不 可 能找 到专 门规 定 国家 开 发 银行 的 法律 条 文 ,但 是可 以从 宪法 相 关 条文 的精 神 中去进 行 领会 ,例 如 宪法 第 十 五条 规 定 ,国家 实 行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济 ;国家 加 强 经济 立 法 ,完 善 宏 观 调控 。
开发银行 的通知 》、经国务 院批准的 《 国家开发银
行 组建 和运 行 方案 》、 《 国家 开发 银 行 章程 》等 。
收 稿 日期 :2 0 — 2 0 0 7 1— 7
作者简介 :张晓霞 ( 9 8 17 一),女 ,湖 北十堰人 ,硕 士 ,经济师 ,供职 于中国人 民银行杭州 中心支行 ,研究方 向为宏观调控与
金融管理 。
-
由于宪 法在 法 的形 式 体系 中居 于最 高 的地 位 , 是 其他 法 的立 法 依 据或 基 础 ,规 定 和 调整 国家 最 根 本 的事 项 ,如 国家 性质 、社会 经 济 和政 治 制 度 、国
家政 权 的 总任 务 、公 民基 本权 利 和 义务 、国家机 构
中要 遵 循 市场 经 济 中的 “ 值规 律 开 展业 务 ,而 不 价 能利 用 国家 提 供 的优 惠条 件 去开 展 不 正 当 的竞 争 ; 要 成 为 国家 进 行 宏 观调 控 的 有效 工 具 ,而 不是 成 为
第 二政 府 。
( )法律 层 次 二
章 、省 级政 府 规 章 、省 会 市政 府 规 章 和较 大 市政 府
地位 、苍 白无力 的法 律效力 、 “ 暖昧 ”的业 务范 围 、受 到严 峻挑 战的监管 立法等 ,认 为应该 以构建 国家开发 银行法 、借 鉴国 际先进经验 、专 门立法 、充 分发 挥开发性金融 的作用 等作 为解 决 国家开发银行所 面临法律困境 的路径选择 。
环境法的法典化——中国环境立法模式的路径选择的开题报告
环境法的法典化——中国环境立法模式的路径选择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法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环境法是指对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
在中国,环境法的建立和发展史可谓是十分复杂和漫长的,这不仅受制于环保意识的提高程度不同,也受制于不同时期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
环境问题虽然一直存在,但却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渐引起了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环境立法在中国也才走上了立法的轨道。
然而,由于法律制定的时空背景、立法事件的具体情况不同,以及不同立法者对环保法的关注程度、理解水平不同等原因,中国环境法的发展也存在不少的问题。
其中,环境法缺乏法律效力、监管不到位、处罚手段不够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因此,本文选择中国环境立法的一种路径——环境法的法典化进行研究,探究其在解决中国环境法的发展问题上的作用和影响,以期为今后中国环境法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一些启示和依据。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史及对法典化现状分析,探究环境法法典化在中国环境立法中的作用和影响,并提出在实践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三、研究方法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对比研究法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深入探讨环境法的法典化问题,并且与国际环境法规范进行对比,以探究中国环境法的特点、优势及不足之处。
四、研究思路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环境法的法典化含义和模型;(2)中国环境立法的现状及发展历程;(3)环境法的法律效力和监管机制问题;(4)基于法典化路径的中国环境法的发展策略;(5)国际环境法规范和中国环境法的对比分析。
五、结论本文研究结论可以为中国环境法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一些启示和依据,同时也有助于回应国际上日益增强的环保意识和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让中国环境立法不断向前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有保障的法律支持。
浅析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浅析我国政策性银⾏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2019-08-28⼀我国政策性银⾏概述政策性银⾏是专门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社会和经济发展政策或意图,在某⼀领域内从事特定融资活动的⾦融机构,是⼀国⾦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1994年以前,我国的四家国有专业银⾏不仅经营商业性银⾏业务,还要兼营政策性银⾏业务,执⾏国家的政策指令,向重点扶植和发展的产业提供贷款等。
这种经营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于是我们国家在1994年先后设⽴了国家开发银⾏、中国进出⼝银⾏和中国农业发展银⾏三家政策性银⾏,将四家专业银⾏经营的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由它们来专门经营。
这些政策性银⾏作为具有银⾏属性和承担政府⾦融职责的⾦融机构,其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监管机构对其监管也具有特殊性。
对我国政策性银⾏实⾏有效监管,就是要完善法制建设,对监管架构进⾏改⾰,强化和完善内部、外部监管体系,建⽴资本⾦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以保证政策性银⾏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融的功能和作⽤。
⼆我国政策性银⾏法律制度现状⽏庸置疑,三⼤政策性银⾏⾃成⽴以来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但就当前我国政策性银⾏的法律制度来看,有关政策性银⾏的⽴法严重滞后,并⽆系统和专门性的规定,⽽是零散存在于⼀些决定、命令、规章等规范性⽂件之中。
就这些规定的内容来看,也只是对政策性银⾏的性质业务范围和资⾦来源等基础性问题进⾏了规定,仅仅搭建了基本的制度框架,这使得我国政策性银⾏在具体操作和运⾏时缺乏专门的法律进⾏规范,法律的缺位已经极⼤地制约了政策性银⾏的发展经过收集和整理,⽬前我国关于政策性银⾏⽴法⽂件主要分为三类,包括法律、⾏政法规和决定、命令和规章。
1.关于政策性银⾏的法律⽬前我国政策性银⾏的相关法律主要集中在监管⽅⾯,但是并⽆⼀部专门的法律进⾏规定。
如我国 1995 年 3 ⽉颁布实施的《中国⼈民银⾏法》第 35 条规定:"中国⼈民银⾏对国家政策性银⾏的⾦融业务,进⾏指导和监督。
环境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环境治理法律问题研究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环境治理法律问题也随之涌现出来。
环境治理法律问题的研究对于促进我国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环境治理法律问题概述1.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不完善虽然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已经相对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重要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如环境评价法律制度等,制约了环境治理的实施效果。
2.环境保护法规执行力度不够由于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完善程度还不高,使得执行难度较大。
另外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还不充分,对于一些不规范现象的处理不够落实,导致环境治理的工作效果不佳。
3.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责任界定不够明确,对环境治理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环境治理法律问题分析1.加强法律制度建设要解决环境治理法律问题,就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
一方面要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新制定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环境保护法律,完善分行政审批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政府主导和企业自主,合法合规、有效预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另一方面要落实好已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撤销过时落后的法律或条款,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治理的标准体系和监督评估体系。
2.加大法律执行力度加大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力度,对于非法排污、非法运输危险废物等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要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绿色环保的理念,促进环境治理的工作效果和水平的提高。
3.明确法律责任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责任,应该更加明确,对于污染企业、个人等不同主体,应该设定相应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形式。
同时要完善法律制度,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大罚款、刑事惩罚的力度,提高利益损失的回收程序和力度,以实现环境治理法律问题的解决。
四、环境治理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1.强化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为了有效解决环境治理法律问题,必须加强对于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设,健全环境保护法律,加强环境治理标准的制定和完善。
转型经济下中国国有企业的制度创业——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例的案例研究
变迁 现象 , 是 国 际学 术 界 研 究 的热 点 问题 之 一 。例 如: 美 国历史 上 的禁 酒 运 动就 催 生 了软 饮 料 产 业 的 发展; 加 拿大 五大 会 计 师 事 务所 通 过 开 展 法律 咨 询 业务 , 突破 了 原 有 的监 管 框 架 , 获 得 了 新 的盈 利 机 会 。 自中国改 革 开放 以来 , 制 度 创 业 层 出 不穷 。安
正向作用; 新 兴 场 域 中 的 网络 边 缘 位 置 、 边界桥接 和边界 错位 对制度创 业的机 会发现 有正 向作 用; 合 作 策 略 和蓝海战略时制度创业的经济结 果有正 向作用 ; 合作 策略 、 蓝海战略 、 政 治策略 和理论 化策略 对制度 变
迁有正向影响; 合 作 策略 和 政 治 策略 对 制度 创 业 的 外 部 性 有 正 向影 响 。
治 和经 济 的 多 个 方 面 , 因此本文采用 S c h u l t z对 制 度 的定 义 , 即“ 制 度 是 一 种涉 及 社 会 、 政治 及 经 济 的
行 为规 则” 。
NGO) 为 研究 对象 , 较少 关 注 国有 企业 的制 度 创业 。
造 成 上述研 究 现状 的原 因 是 : 国外 国 有企 业 在 经 济
徽 小 岗村实 施农 业生 产经 营承 包制 就是 典 型的制 度
创 业 。小 岗村农 民改 变 已有 的人 民公 社 制 度 , 实 行
新 的包产 到户 制度 , 使 之 成 为 中国 主 要 的农 村 生 产
制度 。在 快速 消 费 品行 业 , 直 销 经 过 十 几 年 的发 展 和争 取最 终 获得政 府 的承 认 , 以安 利 和 雅 芳 为代 表
国家开发银行后转型时代经营与发展研究
国家开发银行后转型时代经营与发展研究【摘要】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家重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转型时代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本文从国家开发银行的背景和转型意义入手,探讨了国家开发银行转型的重要举措、经营模式调整,以及发展中遇到的挑战与机遇。
对国家开发银行在转型时代的发展战略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其转型的影响和结果。
在总结了国家开发银行转型的启示,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展望。
通过这些内容的探讨,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国家开发银行在转型时代的经营与发展研究,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建议。
【关键词】国家开发银行、转型、经营、发展、研究、举措、模式、挑战、机遇、战略、影响、结果、启示、新时代、发展方向、展望。
1. 引言1.1 国家开发银行的背景和转型意义国家开发银行是我国国家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成立于1994年,其主要任务是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长期以来,国家开发银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国家开发银行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挑战和压力。
在国际金融市场不断变化的背景下,传统的开发性金融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
国家开发银行需要进行转型,加快改革步伐,拓展业务领域,提高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国家开发银行的转型意义在于,通过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从传统发展性金融机构向现代化国际化金融机构的转变。
这不仅有助于满足我国新型经济发展的要求,还能够提升国家开发银行自身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国家开发银行的转型是必然的选择,也是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的需要。
2. 正文2.1 国家开发银行转型的重要举措一、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国家开发银行在转型时代大力推进金融科技的应用,通过建设智能化金融平台提升服务效率,提高风控能力,降低成本。
金融科技的应用将为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更多的创新发展机遇。
二、拓展多元化的业务领域:国家开发银行在转型过程中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包括绿色金融、文化金融、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并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环境保护法律的演变与问题
环境保护法律的演变与问题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环境保护法律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领域,也在不断发展演变。
本文将着重探讨环境保护法律的演变过程及其所面临的问题。
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粗糙到完善的过程。
早期,在环境保护法律的领域,我国相对较为薄弱。
然而,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以及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我国开始加强环境立法。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建设的起步。
此后,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规的出台,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尽管环境保护法律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环境保护法律的惩罚力度不足。
环境问题的严重性需要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来确保法律的执行。
目前,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仍然存在着轻罚重赔、低标准处罚的情况,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
其次,环境保护法律的监管和执行力度有待提高。
一方面,环境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导致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另一方面,在法律执行方面,存在着效果不彰的问题。
不少环保案件秉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结果导致环境违法者逍遥法外。
此外,环境保护法律的涉众性和复杂性也给其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环境问题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如企业、政府和公众等,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多方博弈的情况。
由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环境保护法律的实施受到一定的干扰。
比如,在一些地方,为了经济发展,环保标准被一定程度上降低,给环境保护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面对这些问题,提升环境保护法律的有效性是当务之急。
首先,应当加大对环境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
尤其是对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应加大法律制裁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其次,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执行的监管力度。
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
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引言在当今社会,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的议题。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环境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污染。
为了保护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与政策。
本文将对环境法律与政策的研究进行探讨。
一、环境法律的发展环境法律是为了保护和修复自然环境而制定的法律。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法律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在国际层面上,联合国环境法公约于1972年成立,作为全球环境保护的框架。
其后,各国陆续制定了国内的环境保护法律。
这些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旨在规范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法律与政策的重要性环境法律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对于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首先,环境法律与政策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它们规定了各种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和责任分配,保护了环境的权益。
其次,环境法律与政策促进了环境保护的落实。
它们给予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公众强制执行的权力和义务,推动了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最后,环境法律与政策提倡了环境意识的培养。
它们通过宣传教育和奖惩机制,激发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参与。
三、环境法律与政策的挑战尽管环境法律与政策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环境法律与政策的实施不力。
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执行上存在差距。
其次,环境法律与政策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
一些环境问题处理起来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
最后,环境法律与政策的执行成本较高。
一些企业和机构在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时会面临经济困难。
四、环境法律与政策的改进方向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加强环境法律与政策的改进。
首先,政府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环境法律与政策的有效执行。
其次,应加强环境法律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使其更加具备前瞻性和科学性。
最后,应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机制,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提高环境法律与政策的执行成本可行性。
结论环境法律与政策的研究对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投资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投资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国家开发银行是中国通往发展的重要桥梁之一。
它的目标是为了支持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以及提高投资的效率。
然而,在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下,国家开发银行也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适应经济的发展变化。
本文将从两方面分析国家开发银行投资金融体系改革的问题:一是市场化与规范化,二是发展绿色金融。
市场化与规范化作为国家开发型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国家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变迁,国家开发银行也需要不断调整自己的经营管理模式。
在银行的治理结构上,国家开发银行需要更规范化、市场化。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还是以国家所有权作为根基,然而这种模式的制约也愈发显而易见。
要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开发银行需要更多的市场化理念和实践,例如引入更多专业人才,采用更加周密的绩效考核机制,以及更好地利用市场机制来管理风险。
政策扶持和市场机制之间的平衡是国家开发银行的核心着眼点。
这时,衡量银行价值的指标就不再只局限于利益最大化,还包括社会价值的创造,体现出一种公益性质。
发展绿色金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保意识的普及,绿色金融逐渐成为了不争的趋势。
作为国家开发型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很自然地成为了绿色金融改革的重要推手。
国家开发银行需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建设,积极响应国家调控政策,推进低碳经济,建立绿色信贷机制,拓展开展环境评估,保持对环境友好型产业及领域的持续资源投入和支持,解决环保项目融资难问题,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结论在今天的金融市场环境下,规范化、市场化和绿色化已经成为了金融发展的重要趋势。
对于国家开发银行,如何在市场趋势下拥抱变化,为国家经济和产业升级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需要探究更多的实践和经验。
然而,一旦成功,国家开发银行的改革就有可能真正站在历史发展的前沿,为我国的经济和人民的幸福做出更加重要的贡献。
国家开发银行调研报告范文
国家开发银行调研报告范文国家开发银行调研报告范文标题:国家开发银行调研报告摘要:本报告是基于国家开发银行对某行业进行调研的结果,旨在分析该行业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未来趋势,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供有关方面进行决策参考。
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国内各行业面临的压力与挑战日益增加。
为了更好地为各行业提供融资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对某行业进行深入调研,以了解其发展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
二、行业发展现状:根据本次调研的结果,该行业在过去几年中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品竞争力逐步增强;3.企业盈利状况稳步改善,资本实力不断增强;4.国内外合作取得重要突破,国际市场份额有所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尽管该行业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空间持续压缩;2.创新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3.融资难度大,融资成本高;4.人才短缺,制约行业发展。
四、未来发展趋势: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对该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一系列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2.技术创新将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关键;3.国内外合作将进一步加强,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4.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将引领行业发展新方向。
五、建议:基于对该行业的深入调研,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1.加大创新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2.优化融资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人才供给质量;4.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增加出口份额。
六、结论:本报告综合了国家开发银行对某行业的调研结果,分析了该行业的发展现状、问题及未来趋势,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希望该报告能为有关方面提供参考,帮助其做出正确的决策,推动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环境法律主题变迁探讨
我国环境法律主题变迁探讨【摘要】文章摘要:本文从背景介绍着手,探讨了我国环境法律的立法过程与发展,主要内容,实践中的问题与挑战,改革与创新等方面。
结合法律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分析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进步与不足,并展望未来环境法律发展趋势。
通过对我国环境法律主题变迁的探讨,可以更好地认识我国环境法制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为未来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加强环境法律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希望通过深入研究,促进我国环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实现环境与法治共同进步。
【关键词】环境法律、立法过程、发展、主要内容、问题、挑战、改革、创新、关系、进步、不足、发展趋势、环境保护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困扰。
在这个背景下,我国政府开始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通过立法手段来规范和约束环境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法律的确立和完善对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法律通过对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规范,阐明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为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我国环境法律的形成和发展,反映了我国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环境管理体制的不断健全,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决心。
在制定和完善环境法律的过程中,我国政府不断加强与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环境法律与国际标准接轨。
政府还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治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
这些举措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2. 正文2.1 环境法律的立法过程与发展环境法律的立法过程与发展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基础。
我国环境法律的立法过程经历了多个阶段。
最早的环境法律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但当时只是零星的法律条文,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环境法律体系的发展和改革
环境法律体系的发展和改革一、前言环境法律体系是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而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加强环境保护就成为了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文将从环境法律体系的历史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环境法律体系的历史发展中国的环境法律体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
当时,中国正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国内的环境立法比较滞后,这使得环境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为此,中国开始大力推进环境立法工作。
最早的环境立法可以追溯到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此后,一系列环保法律逐步出台,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中国的环境法律体系也逐渐健全完善。
三、环境法律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目前,中国的环境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逐步健全,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以下是一些主要问题:1. 法律执行不到位。
在很多地区,环境违法行为仍然轻易得逞,环境监管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2. 环保法律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中国生产力发展的速度非常快,但相应地社会也面临着一系列环境问题。
环境法律的发展已经滞后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与社会经济发展存在不协调的问题。
3. 环保法律与人口老龄化问题。
中国现在仍处于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同样会对环保问题产生影响。
环保法律需要考虑到老年人的健康保护及他们的特殊需求。
4. 具体标准不完善。
很多现行环境法律没有设置很严格的具体标准、指标,导致具体执法时容易受到压力,也会影响到执法的有效性。
四、环境法律体系的改革要求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未来中国的环境法律体系需要进行以下改革:1. 加强监管力度。
环境监管需要更加严格,执法要更加严厉,依法惩处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提高违法的成本,从而切实保护环境。
2. 推进环保法律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
环境法律体系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环保法律应当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起到更好的管控作用。
国家开发银行后转型时代经营与发展研究
国家开发银行后转型时代经营与发展研究国家开发银行是中国国内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其转型发展可以说是国内金融行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开行也面临着重大的转型和发展的压力和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从国开行的历史特色、经营现状、转型思考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其后续的转型发展提供一些思路和指导性意见。
一、国家开发银行历史特色及现状分析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由中国政府直接管理的专业化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国开行的发展始终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它曾经在中国的电力、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和地区发挥了重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然而,在近几年,国开行的经营现状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虽然其资产总额、净利润等高居国内银行业前列,但是其效益却与之不相匹配。
在2019年,其盈利水平为4.5%,轮廓服务安排也逊色于同行。
同时,国开行的风险管理也面临着新挑战。
这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资本充足率下降近年来,国开行的资本充足率逐渐下降。
在2019年,其资本充足率仅为10.59%,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这意味着国开行的资本实力下降,可能对其资本运营和风险防控带来一定影响。
2.业务规模下滑国开行此前主要围绕大型基础设施、国家高技术产业、能源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业务,但是在近几年,其业务规模逐渐缩小,失去了一些原先的业务优势。
此外,其国际业务也未能实现扩张,与同行巨头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等相比,其国际业务规模相对较小。
3.固收资产占比较高国家开发银行的固收资产占比相对较高,这意味着国开行在风险管理上相较于同行存在一定不足,因为刚性负债要求其具备相应数量的流动资产来回笼资金。
在上述背景下,国家开发银行如何转型发展?笔者认为,国开行转型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拓展新业务领域国家开发银行可以考虑拓展新业务领域,如支持信息化、新能源、科技创新等行业,提高业务的覆盖面和盈利能力。
国家开发银行市场化的法制保障
国家开发银行市场化的法制保障国家开发银行将从传统的政策性银行向更为市场化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型,这一趋势有着充分的理论成因,并已为发达国家的金融实践所验证,也是该行进一步发展的现实需要。
预先立法和科学立法是大势所趋。
对于前景已然明朗的国家开发银行市场化进程需要较为细致的法律予以规范。
应遵循“一行(类)一法”的单独立法原则,着手制定《国家开发银行法》。
国家开发银行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有机结合,不仅要对该机构的法律地位、经营目标、组织形式、治理结构等组织法内容作出规定,还要对其经营原则、业务范围和金融监管等行为法内容做出规范。
在第三届全国金融会议上,温总理谈到政策性银行的改革时指出:“应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对政策性业务要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
”与国家开发银行设立时的初衷以及职能要求相比,该行今后的变化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具体来说即确立与国际先进经验接轨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业务流程、内控体系等;二是要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贯彻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三是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与商业银行错位发展,差异化竞争;四是改变过去将政策性业务予以行政摊派的模式,对其将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 [1]。
由此,国家开发银行的定位将从传统的政策性银行转向更为市场化的开发性金融机构①。
我国的金融法制建设需及时应对这一变化,为国家开发银行市场化提供法制保障是金融市场走向成熟开放的必要条件。
一、国家开发银行市场化的必然趋势(一)国家开发银行市场化的理论成因国家开发银行在我国的初始定位是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的概念属于西方舶来品,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弥补市场缺陷,配合国家特定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实施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和融资渠道所设立的银行。
虽然政策性银行是为弥补市场缺陷应运而生的,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产生了诸多问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的批复佚名【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年(卷),期】2015(0)12【摘要】国函[2015]55号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的请示》(银发[2015]7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人民银行商有关单位提出的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国家开发银行要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
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充分利用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信用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开发性金融运作模式,积极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通过深化改革,合理界定业务范围,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明确资金来源支持政策,合理补充资本金,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将国家开发银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的开发性金融机构。
【总页数】1页(P55-55)【关键词】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批复;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运作模式;资本约束机制【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2.4【相关文献】1.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8]204号 [J], ;2.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批复的通知[J],3.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 [J], 无4.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 [J],5.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批复 [J], 无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国家开发银行转型为商业银行后的竞争力分析的开题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转型为商业银行后的竞争力分析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本市场不断成熟,金融服务需求不断增长。
作为国家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在过去几十年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质的银行优势与商业银行的市场优势之间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
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也开始转型为商业银行,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因此,研究国家开发银行转型为商业银行后的竞争力,对于了解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国内外金融机构的竞争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目的国家开发银行转型为商业银行后,其竞争力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国家开发银行转型为商业银行后的竞争力,探讨国家开发银行的新发展模式和未来的市场前景,为金融行业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三、研究内容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国家开发银行转型的背景和实施原因。
介绍国家开发银行转型的相关背景和实施原因,从政策、市场、金融等各个层面进行论述。
2. 国家开发银行转型后的业务结构和市场定位。
介绍国家开发银行转型后的业务结构和市场定位,分析其变化和未来发展趋势。
3. 国家开发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分析。
以其他国内外商业银行为比较对象,对国家开发银行的竞争力进行比较和分析,包括财务状况、资产规模、市场份额、客户口碑等方面。
4. 影响国家开发银行竞争力的因素分析。
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分析影响国家开发银行竞争力的因素,包括管理水平、人才储备、技术创新等内部因素和市场竞争、政策环境等外部因素。
5. 国家开发银行转型后的发展展望。
结合前面的分析,对国家开发银行转型后的发展展望进行总结和展望。
四、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采用以下方法:1. 文献资料法。
主要收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和报告,通过对这些文献的收集和分析,了解国家开发银行转型为商业银行后的竞争力。
2. 统计分析法。
运用统计学对国家开发银行转型后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进行分析,以比较和评估国家开发银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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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时 队伍 相 对 专 业 ,人 才 储 备 相 对 充 足 。 商 业 银 行 在 绿 色 金 融这 块 的 人 才 的 储 备
和 团 队 的 专 业 化 与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相 比 还 是存 在差距 的。
并 没 有和 相 关 行 政 部 门建 立 起 良好 的 合 作
2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的 必 然 性 、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是 指 公 司在 实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之 外 需 要 对 公 司 的利 益相 关 者承 担 一定 的 义 务 .它 是 对 企 业 营利 性 原 则 的
品 . 在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较 深 层 次 的技 术 领 域 。 发 展 绿 色 金 融 就 要 求 商 业 银 行 必 须 增 加
人 才 储 备 、 快 专 业 化 队 伍 建 设 。 国 家 开 加
修 正 。o 5年 1 2o 0月 我 国修 订 的《 司 法》 公 在 总 则 第 五 条规 定 :公 司从 事 经 营 活 动 . “ 必 须 遵 守 法律 、 政 法 规 , 守 社 会 公 德 与 商 行 遵
业道德 . 实守信 , 诚 自觉 接 受政 府 和 社 会公
发 银 行 和 环 保 部 、 业 在 环 保 项 目方 面 进 企
行 过 多年 合 作 , 有 丰 富 的 项 目运 作 经 验 。
场缺 陷 , 配合 国 家 特 定 经 济 与 社 会 发 展 战 略 , 国 家 信 用 为 基 础 . 施 各 种 特 殊 的 以 实 融 资 手 段 和 融资 渠 道 所 设 立 的 银 行 。 Ⅲ保 护 环 境 成 为 我 们 不 可 忽 视 的 责 任 , 多 的 更
人 民 币 10 0 0亿 元 的 融 资 额 度 . 支 持 国 家 “ 内需 ” 先 支 持 的环 保 项 目. 家 “ 一 扩 优 国 十 五 ” “ 二 五 ” 保 重 点 工 程 等。兴 业 银 行 和 十 环 作 为 商 业 银 行 环 保 先 锋 的代 表 成 为 我 国首
家 采 纳 赤道 原 则 的银 行 .其 首 笔 适 用 赤 道 原 则 项 目 —福 建 华 电 永 安 发 电 2 — X 30 0 MW 扩 建 项 目正 式 落 地 。[ 然 其 实 施 虽
大 化 是 它 们 天 生 使 命 .然 而让 它 们 背 负 环 境 责 任 必 将 会 增 加 运 行 成 本 ,这 是 有 违 他 们初 衷 的 。 此 , 成 很 多 商 业 银 行 不 履 行 因 造
FN N I A CE& E CON OMY 金 融 经 济
转制中国家开发银行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口 黄金梓
摘 要 :伴 随 着 商 业 银 行 环 境 责 任 运 动
的 全 球 兴 起 .我 国各 大 商 业 银 行 也 纷 纷 响 应 。 国 家开 发 银 行 由政 策 性 银 行 转 制 成 为
一
、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和 商 业 银 行 在 落 实
模 式 , 利 于 我 国环 保 政 策 的 整体 规 划 。 不
3 队 伍 专 业 化 有 所 差 异 、
环 保 政 策 方 面 成 效 比较 1 落 实 环 保 政 策 的 出发 点 不 磺 、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在 我 国 的 初 始 定 位 是 政 策 性 银 行 。 政 策 性 银 行 的 概 念 是 舶 来
作 为 政 策 性 银 行 , 的 金 融 业 务 的 选 择 更 它
业 的特 殊 性 . 决 定 了商 业 银 行 应注 重 增 强 其 自身 的 社 会 责 任 意 识 .并 充 分 利 用 其处
多会从 国家利益和 社会发展 的角度 考虑 .
它 主 要 是 支 持 “ 基 一 支” 基 础 设 施 、 两 ( 基 础 产 业 和 支 柱 产 业 ) 目 。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项
约束 力 的 法 律 条 文 对 绿 色 信 贷政 策 的 执 行
进行保 障。我国商业银行在承 担环境 责任 方 面 更 多 的 是 像 在 进 行 公 益事 业 . 没 有将
绿 色 信 贷 写入 内部 章程 。 以 上 原 因 . 不 构 成 商 业 银 行 不 承 担 并 环 境 责 任 的借 口 , 制 后 的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转 应 该 努 力 克服 上 述 困 难 . 持 落 实 国 家 的 坚
商 业 银 行 并 不 是 道 德 家 .追 求 利 润 最
行作 为一个 经营货币、进行社会资 源再分 配 的特 殊 企 业 、 是 现 代 经 济核 心 和 枢 纽 . 既
又 是 社 会 资 源 再 分 配 的 重要 杠 杆 。这 种行
节 能 减 排 的 项 目 . 真 正 要 落 实 政 策 或 实 但 施 项 目都 需 要 资 金 的 支 持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众 的 监督 , 担 社 会 责 任 。” 家开 发 银 行 承 国 转 制 成 为 商 业 银 行 .必 然 也 应 承 担 商 韭银 行 作 为企 业 所 应 肩 负 的社 会 责 任 . 商 业 银
二 、 制 后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仍 应 落 实 环 转 保 政 策 的 必 然 性 l 目前 我 国履 行 环 境 责 任 存 在 的 问题 、
环保 政策。
商业银行 , 完善 自身制度 , 相 关经 济法 将 使
律 法 规 和 环 保 法律 政 策 相 得 益 彰 .更 好 的 承 担 商 业银 行 环境 责任 , 发展 绿 色金 融 。
关键 词 : 家开发银 行 ; 境责 任 ; 国 环 绿
色 金 融
绿 色 金 融 的 目的 是 好 的 ,但 其 项 目的 实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