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说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规范和管理该类机构财务活动的重要文件,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该类机构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支持。
以下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详细说明:一、会计核算原则1.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真实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确权性原则:会计核算应根据确权原则,正确界定和确认医疗卫生机构的财产权益。
3.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保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一致性。
4.持续性原则:会计核算应根据持续性原则,假设医疗卫生机构将持续经营下去。
二、会计制度框架1.财务会计:包括资产会计、负债会计、所有者权益会计、成本会计、收入会计和费用会计等。
2.预算会计:包括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调整和决算编制等。
3.内部控制: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财务内部审计制度等。
三、会计核算科目1.资产类科目: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负债类科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息、负债准备等。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成本类科目:包括材料成本、劳动成本、制造费用等。
5.收入类科目:包括医药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康复收入等。
6.费用类科目: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采购费用、水电费等。
四、会计核算方法与核算核算准则1.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核算准则: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我国财务会计准则(A类)进行会计核算。
五、财务会计报告1.资产负债表:按照资产的流动性和持续性编制,真实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状况。
2.利润表:按照所发生的收入和费用编制,真实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成果。
3.现金流量表:按照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编制,真实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金流量状况。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发生的资本变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等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讲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讲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活动,提高财务透明度和决策效率,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将简要讲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一、会计核算原则
二、会计核算方法
三、资金管理
四、财务报告与财务决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制作财务报告,包括收支报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同时,在制作财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财务分析和决策。
根据财务分析结果,可以及时发现经营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五、内部控制
六、会计政策和计算方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自身的会计政策和计算方法。
包括计价成本法、现金法、摊销法、资产负债表公允价值法等。
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会计记录和账簿,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总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规范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制度。
通过建立和实施会计制度,可以提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为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3 人员素质
缺乏专业的会计人员和 培训影响了会计制度的 执行和质量。
完善措施
1
培训和教育
提供系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2
内外审计
建立合理的内部和外部审计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
信息术
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
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支持和指导。
内部控制
建立机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
管理应用
会计信息可以帮助医疗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制定预算并评估绩效。 它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和战略方向。
困难和挑战
1 复杂性
医疗机构的复杂业务和 多元化经营增加了会计 制度执行的难度。
2 信息系统
有效的信息系统是会计 制度执行的基础,但其 建设和维护面临技术和 经费的挑战。
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财务报表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
会计政策
制定机构内部的会计准则,解决特定业务或行业的会计问题。
3
会计流程
规定财务操作和流程,包括账务处理、报告和审计。
具体要求
会计记录
准确记录和分类财务交易。
成本核算
明确分配和计算各项成本,包括人员、设备 和药品。
财务报表
编制准确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 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 度
重要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确保财务透明度和经济稳定的关键。它帮助机 构合规运营,提高财务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定义和目的
会计制度是一套规则和标准,用于记录、报告和分析机构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其目的是提供准确的 财务信息,支持管理层做出明智的决策。
基本框架
1
会计准则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作者:会计处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202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2023摘要: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概述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要点1.收入核算2.支出核算3.资产核算4.负债核算5.净资产核算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表编制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监督与评价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改革与发展趋势正文: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概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指针对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办法。
2023年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旨在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篇重点介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核算要点和财务报表编制等方面的知识。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要点1.收入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收入核算要求准确记录各类收入的发生时间、金额,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支出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药品及医疗器械购置、业务支出、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支出核算要求合理划分成本支出项目,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控制成本。
3.资产核算资产核算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资产核算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确保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负债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长期借款等。
负债核算要求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合理评估负债风险,确保负债数据的准确性。
5.净资产核算净资产核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净资产核算要求充分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状况,为决策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报表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工具。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数据真实、完整,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监督与评价会计监督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实时监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1. 引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是指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为地方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单位。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内容。
2. 一般原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遵循以下一般原则: - 合法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 审计原则:财务信息必须能够接受内外部审计; - 建账原则:根据会计准则建立账簿,记录财务信息; - 会计核算原则:采用核算科目和核算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3. 会计核算科目医疗机构会计核算科目包括以下方面: - 资产类科目: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 - 负债类科目: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长期负债等; -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基金、资金结余等; - 成本类科目: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等; - 收入类科目:包括医疗收入、经营收入等;- 费用类科目:包括人员工资、材料费用、折旧费用等。
4. 会计核算制度医疗机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 会计核算程序:包括会计核算的流程和步骤; - 会计核算周期:通常按照月份进行核算; - 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应收应付和凭证核算的方法; - 会计账簿管理: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账簿的管理; - 会计凭证管理:包括凭证的填制、审核和归档;- 财务报表编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 财务会计分析: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
5. 财务管理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 预算管理:制定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 - 现金管理:进行日常现金收支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 成本管理:对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和管理,控制成本的增长; - 收入管理:对各项收入进行核算和管理,确保收入的增长; - 费用管理:对各项费用进行核算和管理,确保费用的控制; - 重要决策支持:向管理层提供财务数据和分析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
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精选3篇)
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精选3篇)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篇1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一、引言从2010年开始,我国开始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目的是规范收支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本文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制度入手,系统介绍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结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由以下部分组成:1.财务管理制度2.财务会计制度3.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三、财务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财务管理组织机构:成立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
2.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科学、规范的收支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收支结构,保证合理使用财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3.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各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经济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等财务信息。
四、会计核算1.基本会计核算要素:根据国家财务会计规则,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要素,包括财产、负债、所有权、收入、费用和损益。
2.会计账簿管理:建立财务账簿管理制度,规范会计账簿的开设和管理,做到账簿齐全,记录准确,核算财务活动真实可靠。
3.会计核算方法:根据国家税务局、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的规定,采用适当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
五、财务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报告包括经济责任账户、财政账户和药品经营账户三大部分。
1.经济责任账户: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编制,报告预算和实际执行情况,并注明各项收支项下达、用途分类情况。
2.财政账户: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报告国库集中和分散收支情况,及时上报各项预算执行情况。
3.药品经营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报告药品经营收支及库存余额情况。
六、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建立、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务管理的现代化。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1.财务会计系统2.查询统计分析系统3.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系统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完善,能够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加强财务监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科学发展奠定基础,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人民的健康事业。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
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 法。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毁损时,应确认固定资产减少,同时确认 处置收益或损失。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确认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
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 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经 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 出,如医疗成本、管理 费用等。
会计科目
费用类科目
包括医疗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 目。
资产类科目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药品、医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等科目。
收入类科目
包括门诊收入、住院收入、药品销售收入 等科目。
无形资产处置
无形资产出售或对外投资时,应确认无形资产减 少,同时确认处置收益或损失。
04
与其他制度的比较
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
会计目标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目标方面存在差异。企业会计制度的会 计目标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更注重社会效益和公益性。
会计科目
03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又相继出台了 一系列配套文件和规定,不断完善和补充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会计制度。
02
会计制度基本准则
会计假设
会计主体
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明确 了会计人员的责任与权力,促使会 计人员遵循职责与道德。
持续经营
假定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可预见的 未来能够持续经营下去,不会破产 或清算。
会计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01
我国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国家开 始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记录制度,包括原始凭证的取得、审核、 传递、使用和保管等,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会计监督与审计
会计监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内部 审计、内部监督和财务监督等,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 合规性。
外部审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民间计机构 的审计监督,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 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概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实施与应用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问题与挑战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未来发展
0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制度建设
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会计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0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问题与 挑战
会计制度的问题
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
目前的会计科目设置过于繁琐,不便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算和编制报 表。
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报表往往存在较大的 差异,影响了数据的可比性和分析性。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制度也逐步 发生变化。2001年,财政部发布了《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 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卫生室等农村医 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
2010年至今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 计处理和信息披露,2010年财政部会 同卫生部发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会计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施 行。该制度的出台,对于加强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和透明度、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 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说明
05
负债管理
负债定义及分类
负定义
负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过去的经济活动或业务所形成的 、能以货币计量、需要将来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负债分类
根据负债的流动性,负债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管理
1 2
应付账款管理
应定期与供应商对账,确保应付账款的准确性 。
预收医疗款管理
严格执行预收医疗款管理制度,及时清算和退 还预收医疗款。
流动资产管理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办法,确保资 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库存物资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对药品、卫生 材料等库存物资进行分类管理,明确采购、验收、保管、领 用等环节的责任。
非流动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保 养、报废等全过程进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债务重组
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经与债权人协商,可以实施债务重组,如以资产清偿 债务、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
06
收入管理
收入定义及分类
收入定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是指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经 营活动所获得的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科教项目 收入、非医疗经营收入等。
收入分类
根据收入来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可分为医疗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工程项目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 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确 保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合 规性。具体包括加强工程 进度和质量监管,遵守工 程验收和结算制度等。
09
附则
制度解释权与修订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篇一:标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正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指为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活动,保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快速发展而制定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会计职责:明确会计机构或者其他会计从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等方面。
2. 会计基础工作: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科学的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包括会计凭证审核、会计报表编制、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
3. 财务活动核算: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核算,包括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等方面。
4.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要求,包括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
5. 会计监督:要求建立会计监督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方面,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重要制度,它的制定有利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快速发展。
同时,该制度也为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还需要得到有效执行,包括会计机构的选择、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方面。
只有有效的执行,才能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总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重要制度,它的制定和有效执行,有利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快速发展。
篇二:标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正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制定的。
该制度旨在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活动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透明度,同时符合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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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报告:
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组 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 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 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借:银行存款 ——中心户 36
贷:财政补助收入——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 20
——基本公共卫生补助 15
——重大公共卫生补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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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使用——收入与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 位等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照上级补助收入项目等设置明细账,进 行明细核算。
154460.22
预收医疗款——住院病人医药费
2300.00
贷: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床位收入
15754.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检查收入
3620.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西药 120418.71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 3533.56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卫材收入
合理分摊至本科目的明细科目时,借记本科目(医疗支出、公共卫 生支出),贷记“待摊支出”科目
2014年5月,A乡镇卫生院发生电费支出6000元,无法直接计入。
借:待摊支出 6000
贷:库存现金 6000
月末,根据建筑面积(XXXXX)比例分配,基本医疗部门分配60%,公 共卫生服务部门分配4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化验收入
3 343.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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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案例解析
案例一
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会计制度过程中,存在对制度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这导致了 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信息失真等问题。例如,该机构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导致部分资产 流失或被私人占用。
案例二
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行会计制度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这导致了内部控制形同虚设,财务舞 弊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例如,该机构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导致药品成本居高 不下,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在实践中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 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人员 素质不高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在规范会 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信 息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监督与评估机制
内部监督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的会计工作进行日常监 督和检查,确保会计制度的执行
效果。
外部审计
定期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评估与反馈
定期对会计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 估,收集各方面的反馈意见,为进 一步完善和优化会计制度提供依据。
研究展望
未来研究应进一步深入探讨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 因,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与其 他相关制度的协调配合问题,提高制 度间的衔接性和整体效能。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实 施效果的评估和监督,不断完善制度 设计和执行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说明
07
制度执行与监督
制度执行要求与流程
制度执行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规定,会计人 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制 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报表格式 和编制要求,对医疗业务活动进行全面、 连续、系统的记录和反映。
VS
制度执行流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规定了会计科 目设置、会计凭证处理、会计账簿登记、 财务报表编制等基本业务流程,以及各项 业务流程中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措施。
包括事业基金、待冲基 金、科教项目资金结余 、累计折旧等。
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 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 等。
包括医疗支出、财政补 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 等。
报表种类与格式
资产负债表
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某一特定日期财 务状况的报表。
医疗收入明细表
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构成情况 的报表。
收入支出总表
福利基金
机构应设立福利基金,用于改善员工福利和患者待遇,如购买 健康保险、发放员工奖金等。
基金监管
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基金监管制度,确保基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和效益。
06
财务报表与分析
财务报表编制要求
01
财务报表应符合《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真 实、完整地反映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长期负债管理
对于长期负债,如房屋建筑物购建款、大型医疗设备采购款等, 机构应制定长期规划,确保负债与机构发展的匹配。
负债风险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负债风险管理机制,防范和控制 财务风险,确保负债与机构偿付能力的匹配。
净资产管理
01
收入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收入管理, 提高医疗收入占比,降低药品收入占 比,优化收入结构。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是指在我国卫生医疗体系中,为满足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需要,制定的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会计制度规范。
该制度旨在规范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账务准确性和透明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财务核算:明确财务核算的对象、程序和方法,规范资金、收入、支出、负债和权益的核算。
要求对所有收支进行明细账务记载,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费用分类和报销:规定费用的分类和报销标准,包括人员费用、办公费用、设备费用等。
要求费用报销必须具备有效的凭证和合法性,遵循财务纪律。
3.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的管理规范,包括购置、使用、保管、报废等。
要求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和盘点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4.预算管理:制定详细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流程,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要求预算编制必须遵循财务规范和财政制度,加强预算的执行监督和控制。
5.财务报告:明确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和程序,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要求制定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并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6.内部控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收支审批、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措施。
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预防和纠正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同时,会计制度的健全实施也能够促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和发展,提高卫生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是保障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才能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内部控制:建立 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对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的各 项经济活动进行 规范和约束,预 防财务风险。
内部审计:定期 进行内部审计, 对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的会计制度 和内部控制制度 进行评估和优化。
外部审计:聘请 专业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外部审 计,提高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会计 信息的公信力和 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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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监测: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 问题,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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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收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会计制度的意 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优化制度内容,提高制度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核算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而企业会计制度以权责发生 制为基础。
199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初步建立
200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修订完善
2010年:基层医疗卫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机构会计制度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 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进一步修订,加强财务管理和 监督
会计科目:包括资产类、 负债类、净资产类、收 入类和支出类等五大类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收入支出表、净资产变 动表等,用于反映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要素的分 类与核算
会计报表的编 制与报送
会计制度的 适用范围与
执行要求
共同点:都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目标, 遵循政府会计原则和准则。
区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更加 注重医疗服务的提供和成本核算,而政 府会计制度更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
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在某 些方面可以借鉴政府会计制度的经验和 做法,如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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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我部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将(财会字[1998]58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施行,原《医院会计制度》号)届时停止执行。
为了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新制度施行平稳、顺利,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
为了做好新制度与原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新旧制度衔接前的准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前,应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将清查和盘点事项进行处理。
(二)旧账的截止和新账的建立。
2011年7月1日之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编制2011年上半年度(1-6月)会计报表。
自2011年7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将原账中2011年6月30日的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转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7月1日的期初余额,并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
上述“原账中的各会计科目”是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二、新旧会计科目衔接(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后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2.“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库存物资”和“在加工材料”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在加工材料”科目,但设置了“库存物资”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了原账中“药品”、“库存物资”、“在加工材料”科目的核算内容。
转账时,应在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下设置“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明细科目,将原账中“药品”、“库存物资”和“在加工材料”科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的“库存物资”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将原账中“药品进销差价”科目相关明细科目的余额按照2011年6月各明细科目的药品综合差价率分摊后的金额,分别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药品”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
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药品”明细科目金额的合计数应等于原账中“药品”科目余额减去“药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后的金额。
3.“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和“开办费”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和“开办费”科目。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以上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
4.“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转账时,如原账中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尚未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批准程序,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
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批准程序后,应将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后予以核销。
5.“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对外投资”科目。
转账时,如原账中的“对外投资”科目尚未结清,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对外投资”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对外投资”明细科目。
待有关对外投资收回后,将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对外投资”明细科目予以核销,投资损益直接调整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
(二)负债类。
1.“短期借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短期借款”科目,但设置了“借入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短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短期借款”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借入款”科目。
2.“应缴超收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缴超收款”科目,但设置了“应缴款项”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中的“应缴超收款”不同。
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中的“应缴款项”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中的“应缴超收款”科目的核算范围大,包括了按照规定应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全部款项。
若原账中“应缴超收款”科目有期末余额,则应于转账时将其转入新账中的“应缴款项”科目。
3.“应付账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应付账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应付账款”科目。
4.“预收医疗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预收医疗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预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和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中的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和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余额转入新账中的“预收医疗款”科目;应将原账中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中的医疗保险总额预付且不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余额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
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但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应明细科目。
6.“应付社会保障费”、“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社会保障费”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
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大,包括了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等;新制度下的“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小,不包括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应交的各种税金等。
新制度同时增设了“应交税费”科目。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
应对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对于其中属于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等应付社会保障费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对于其中属于应交税费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应交税费”科目;对于其中属于新制度“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有尚未确定应上缴或留用的医疗收费,应将相关款项从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转入新账中的“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如有已确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医疗收费,应将相关款项从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转入新账中的“应缴款项”科目。
7.“预提费用”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预提费用”科目。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预提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
8.“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科目。
转账时,如原账中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尚未结清,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明细科目。
“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明细科目待有关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偿还后予以核销。
(三)净资产类。
1.“固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基金”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
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固定基金”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大,包括了固定资产占用、在建工程占用和无形资产占用。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明细科目,并分别按照新账中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贷记新账中的“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固定基金——无形资产占用”科目。
2.“事业基金”、“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结余分配”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事业基金”、“结余分配”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相应科目。
3.“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
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范围与原制度规定范围不同,原制度“专用基金”科目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新制度“专用基金”科目包括医疗风险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对于职工福利基金中含有职工福利费的,应将其余额分析结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按照地方有关规定需要继续提取或保留住房基金和留本基金的,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住房基金”、“专用基金——留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其他专用基金”明细科目;按照地方有关规定不再继续提取或保留住房基金和留本基金的,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住房基金”、“专用基金——留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