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四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报量化评分表
教师职称申报量化打分细则-仅供参考
教师职称申报量化打分细则
说明
1、此细则是在参照《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修订。
2、荣誉称号、专业能力和专业业绩计分只考虑任现职期限内。
3、代两个班及以上班级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学科完成情况相加,累计完成任务情况加分,未完成的不加分。
4、男满55岁、女满50岁,仍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年度考核三年称职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惩戒期内的。
②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的。
③参与教育“三乱”(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
④离岗、病休3月以上(工伤例外)、内休、失联及外借人员。
⑤“一师一优课”、优质示范课、优秀课件三者无一项达到县优申报一级职称、无一项达到市优申报高级职称(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例外)、无一项达到省优申报正高的。
⑥上年度已向市职改办申报的。
⑦任现职期限内不服从学校和处室、年级部安排工作的。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模版一、基本情况面试(总分10分)1. 学历背景(最高学历)(2分)2.1 本科学历(0.5分)2.2 研究生学历(1分)2.3 博士学历(2分)2. 学科背景(2分)2.1 理科学科背景(0.5分)2.2 文科学科背景(0.5分)2.3 专业对口学科背景(1分)3. 教育工作经历(2分)3.1 在教育机构任教经验(1分)3.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经验(1分)4. 教育培训经历(2分)4.1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教育培训课程(1分)4.2 参与学校或区级教育培训项目(1分)二、教学能力面试(总分30分)1. 教学经验(8分)1.1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2年(2分)1.2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4分)1.3 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10年(8分)2. 教学成果(1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2分)2.2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学奖项(5分)3. 教学评价(10分)3.1 学生满意度调查(2分)3.2 学生考试成绩提升(4分)3.3 班级师生和谐度调查(4分)三、教研和科研面试(总分40分)1. 教研经验(10分)1.1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2年(2分)1.2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5年(4分)1.3 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满10年(10分)2. 教研成果(20分)2.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教研项目(5分)2.2 发表教育教研论文(7分)2.3 获得学校或区级教研奖项(8分)3. 科研成果(10分)3.1 主持或参与学校级科研项目(3分)3.2 发表科研论文(5分)3.3 获得学校或区级科研奖项(2分)四、综合考量(总分20分)1. 职务层次(5分)1.1 担任学校级职务(2分)1.2 担任区级职务(3分)2. 学术荣誉(5分)2.1 获得学校级学术荣誉(2分)2.2 获得区级学术荣誉(3分)3. 社会评价(10分)3.1 社会评价良好(5分)3.2 受社会好评(10分)以上积分细则仅为模版,针对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细则模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细则模版一、综合素质考核(一)工作态度与能力1. 积极主动2. 敬业奉献3. 团队合作4. 沟通协调5. 独立思考6. 解决问题能力7. 创新思维8. 学习能力9. 适应能力10. 组织管理能力(二)教育教学能力1. 讲授知识2. 教学方法与手段3. 学生指导与辅导4. 评价与改进5. 课程设计与开发6. 教学资源管理(三)科研与学术能力1. 科研项目2. 学术论文3. 教材编写4. 学科竞赛5. 学术会议6. 学术交流(四)专业发展能力1. 培训学习2. 职称评聘3. 业绩与成果4. 学业进修5. 职业规划二、业务能力考核(一)教材教法运用1. 教材选择与使用2. 教学设计与实施3. 多媒体教学4. 教学资源利用(二)课堂教学效果1. 激发学生兴趣2. 知识掌握情况3. 学习方法培养4. 学生反馈与成长(三)学生管理能力1. 纪律管理2. 学生情绪管理3. 学生发展辅导4. 学生团队管理(四)家校合作1. 与家长沟通2. 家庭教育指导3. 家校沟通平台三、职称评审考核(一)业绩与成果1. 教育教学成果2. 科研学术成果3. 学科竞赛成果4. 荣誉与表彰(二)教师师德与职业道德1. 教育教学人文关怀2. 教师职业操守3. 校风校纪贡献(三)职称申报材料1. 个人简历2. 教学方案3. 教学设计4. 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四、自我评估考核(一)工作生活平衡1. 工作时间管理2. 身心健康状况3. 家庭生活状态(二)自我反思与改进1. 教学方法改进2. 学生困扰问题解决3. 学生评价反思(三)个人成长与发展1. 个人职业规划2. 学术研究方向3. 学历学位提升以上为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细则模板,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整与修改。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打分表
获区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二等奖以上
2分
获校级二等奖以上
1分
竞赛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举办的学生学科竞赛、信息技术竞赛及体育、音乐、美术方面的获奖团体与个人的指导教师
省级及以上7分
市级5分
区级3分
7分
各级团委、少工委组织的各类团体竞赛中的指导教师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最高分数
实际得分
二、工作能力,主要评价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与水平。(24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量化考核打分表(中学一级)(部分)
申报人学科: 申报人姓名: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最高分数
实际得分
一、业绩成果,主要评价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效益和奖项。(46分)
荣誉称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
10分
10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8分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6分
校级
4分
论文发表或获奖
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公开刊物上发表
8分
8分
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或获省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
6分
在区级刊物上发表或获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
4分
在校级刊物上发表或获区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
2分
获校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
1分
课题研究
参与国家级立项课题并结题
6分
6分
参与省级立项课题并结题
5分
参与市级立项课题并结题
5分
量 化 考 核 总分
1、主审评委签名:
2、副审评委签名:
3、学科组长签名:
业务骨干
中级-量化推荐标准及评分表
量化赋分标准
备注
3 4 5 6 7 8
不赋分: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人社部门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校级领导提供岗位培训证或提高证书。 不赋分: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不做要求) 不赋分:证书原件或提供评审表 不赋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师德考核 年度考核 学历
任期内师德考核均须合格,每有一次优秀加0.5分(至少有一次优秀)。
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表(试行)
一级指标 1 2
资格条件 (不赋 分)
二级指标
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 计算机证书 任职资格证书
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考核登记表
分值 0 0 0 0 0 0 2 5 2
4 4 2 不赋分: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不赋分:二级乙等以上。
基本条件 (19分)
9
10 聘期 11 支教(农村工作经历) 12 交流 13 课题研究
5
教科研工 作 条件 (33分)
14 论文论著 15 调研活动
11 17 25 10 10 3 100
专18 教龄
其它条件 (13分)
19 表彰奖励
总
分
说明:各项得分均不能超过量化赋分标准分值;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量化得分低于60分值的不予推荐;此表适用于非一线教师。
任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得3分,每有一次优秀加0.5分。 符合学历要求的得1分,高一层次加1分。 符合相应聘期年限的不赋分,每超1年加0.5分。 城镇学校教师须有1年以上农村任教经历,每超1年加0.5分;援疆支教每1年加1分,两区支教每1年加0.5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交流满1年的得1分,每超1年加0.5分。 任职以来,主持过教科研、课改研究,县级得3分、市级以上得5分(要求有立项报告、开结题报告、鉴定证书等, 不全者不得分)。 在国家正式期刊发表与所代学科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市级得1分,省级得3分,国家级得5分;或有专业论著、译 著,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得8分;或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 课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在1万字以上,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 用或正式出版,得5分。 任期内按照规定积极参加调研(或教研)活动并记录完整的,每学期得0.5分。 任现职以来开展示范课(学科讲座)的,校级每次1分,县级每次3分,市级每次5分。 优秀率达85%以上得7分,75%-84%得5分,70%以上得3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每年得0.5分,20年及以上者得10分。(基层一线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从事现岗位不少于2 年) 任期内,获得国家、省、市、县、乡级党委政府(含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劳动模范、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 人、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表彰的分别得3分、2.5 分、2分、1.5 分、1分(以表彰文件为准)。教育 部门单独表彰及教育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降一级使用。
中学教师职称竞争推荐量化评分表
6分/次
市级
3分/次
公开课或讲座
国家级
5分/次
以对应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证明为准;若活动地点在本校,证明加盖教导处公章,若活动地点在校外,须同时有主办单位和举办单位的证明。
省级
3分/次
市级
2分/次
校级
1分/次
任现职期间参加的优质课评比、主题班会课评比、论文评比、教学开放日的对外公开课、论坛、演讲等;若有多项则叠加。
量化合计
推荐评审人签名
省级
6分/项
市级
4分/项
区级
2分/项
业
绩
学生高考成绩单科排名进入广东省前100名(含100名);单科(含综合)荣获市状元
10分/年次
证明以《高考年报》所公布为准,每年高考后,科任教师从《高考年报》(档案室有存书)中查找、复印,并由教导处领导批注“此学生是某某老师所教学生”后加盖教导处公章;学科状元以当年教导处出具的证明为准;综合科由各综合科老师享受同等加分;不按学生人数赋分;仅由高三教师分享;仅限于任现职期间的成绩。
中层行政正职
6分/年
中层行政副职
5分/年
主任助理
3分/年
科组长
3分/年
任现职期间科组长、备课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实验室总负责人的年限;若同时兼任科组长、备课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实验室总负责人的不叠加计分。
备课组长
高三年级
4分/年
非教学人员参照高一、高二教师。
高一、二年级
2分/年
荣
誉
国家级
10分/项
任现职期间,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若同一年度获得多项荣誉的则不叠加,取其中最高一项赋分,不同年度的则叠加;区级荣誉仅限于2017年前的。
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3.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班集体(社团)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分。(共限报2项)
4.省、市、县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分别加6、4、2分,获以上级别的教育(管理)类(含校长、班主任及教育各职能部门,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单项表彰对应减半加分,累加至6分,单项表彰至多计4分。(共限报3项)
2.获省、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分别加5、3、2分。(限报1项)
3.获市“333工程”(“领雁计划”)教师系列各层次称号,分别加4、3、2分。(限报1项)
(2、3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
4.获省、市、县区级教学(管理)工作表彰分别计4、3、2分。
5.执教(举办)省、市、县区、校级公开课(讲座)分别加3、2、1、0.5分,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累加至3分。(限报3项) (教研人员基层学校示范课、讲座不计分。)
3.主持省、市、县区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分别加5、3、1分。
20
合计
130
备注:1.所有表彰、获奖等加分项目,除说明外,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累计加分,直至该大项满分。除综合表彰外,国家级奖项计分同省级。“新333工程”港城名师对应“333工程”第一层次加分。2.最终分值确定,以评审会为准。
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申报人: 申报学科: 材料编号:
项目
量化细则
分值
得分
民主测评
群众测评
同意率95%得5分,90%得4分,85%得3分,80%得2分,75%得1分,
5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中级:共分为优秀(计1-2分)、良好(计0-1分)两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对口支教、教师培训、指导实习等工作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总结
2分
对教师开展教学经验总结和教学工作分析情况的评价,分为优秀(计1-2分)、良好(计0-1分)。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上一学期教学总结、教学分析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研工作
高级:10分
中级:7分
课程开发
高级:5分
中级:3分
对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动参加校本研修、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评价。
高级:分为优秀(计4-5分)、良好(计3-4分)、一般计(0-3分)。
中级: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育人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不同年度同一项目或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奖可累计计分,累计计分5分以内。
班级荣誉
3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从教以来,所教班集体曾获得“优秀班集体”等各类荣誉。评审时,根据申报职称教师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市(地)级及以上计3分、县(区)级及以下的计2分、校级计1分。
学生竞赛
2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省、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确定。
教研成果
高级:10分
中级:8分
教学竞赛
5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以下级别(计1分)。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细则范本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细则范本一、考核目的和原则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的目的是对教师的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专业成长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估,以统一标准衡量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发展水平。
考核的原则是公正、公开、客观、科学,以促进中学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和专业发展的推动。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 教学能力考核(1)教学设计和备课能力: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和学生特点,合理设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能准确把握课堂时间,编写高质量的备课教案。
(2)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教师能有效组织和管理课堂教学秩序,引导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能恰当运用师生互动、小组合作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3)教学实施和评价能力:教师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策略,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能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2.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1)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教师应具备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教育环境和氛围:教师应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课堂氛围,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学习态度,能有效引导和管理学生的课外活动。
(3)教育目标和成果: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促使学生达成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能在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取得良好成果。
3. 专业发展考核(1)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活动,能运用教育理论和方法指导实践教学,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养成良好的师德师风,严格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和校际交流。
(3)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教师应关注教育前沿知识和教育趋势,主动参加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项目,持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1. 考核方法:(1)学科知识测试:通过学科知识测试,考核教师的学科掌握程度和教学能力。
(2)课堂观察:通过课堂观察,考核教师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
中级量化测评标准
单位: 项
学
)级职称申报量化测评表
姓名: 标 准
本科(10) 专科(6)
目
历 博士(14) 硕士(12)
积分
后取得相应合格学历(初始)减1分;专业不对口(学评不一)减2分。
任职加1分;不同专业每年计每年计0.5分,
年度考核 任现职内,年度考核优秀每年计2分,称职计1分。记功和嘉奖不计分 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按规定完成教学工作量每年计2分。 工作经历 班主任:任现职来,担任班主任每学期计1分。优秀班集体县级1分,市级2
计 要求将以上内容的得分相加。
考核 综 小组 合 评 价 民主 测评 总 计 要求将以上内容的得分相加。
注:1、所有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地市级以上荣誉或奖励提供获奖文件;2、综合评价满分记10分。
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基本功:任现职来,教师基本功比赛获奖,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 国家级4分。相应级别按1:0.8:0.5算。白板考试优秀1分,合格0.5分 优质课:任现职以来:县(局章)、市、省、国家级按1、2、4、6分计 分,相应级别按1:0.8:0.5计算
专业技术 课题:任现职以来:市级课题主研计2分,参研计1分;省级课题主研计4 工作能力 分,参研计 2分;国家级课题主研计10分,参研计5分。
教科研成果奖:任现职以来:县、市、省、国家级政府部门按5、10、20、 30分计分;教育部门按2、4、6、10分计分;相应级别按1:0.8:0.5计分 本乡镇组织的各种活动每次记0.5分
奖
励 国家级(20) 省级(10) 论 论
市级(5)
县市级(3)
专业理论 学术水平 合
文: 不分级别(不累计)统一计3分 著: 专著、译著(主编或副主编)计20分
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2
9
男教师年龄满50周岁(含)、女教师满45周岁(含)以 专业水 教育 上者;受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的全国优 平测试 60分以下(不包含60分)不予赋分,以60分赋6分为基点,每多一分加0.5分(注;60分6分;61分6.5分;62分7 教学 20 秀教师,自治区认定的特级教师及获得地区“火洲名师 (硬性 分;63分7.5分依次类推,85分赋分为18.5分,85分以上(不包含85分)赋20分。 能力 ”称号的教师可予免考。中职晋升职称的外(汉)语考 条件) 试成绩分数应达到自治区合格分数线。 国家级 自治区级 地区级 县(市)级 乡(镇)级 30 25 14 12 10
经历 教学 70 (硬性 其它中层干部[(教 常规 条件) 务主任(副)、教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量化赋分标准(试行) 研主任(副)、年 级组长(副)、学 序 总 分 条件 赋分标准 类别 要求 校兼任中层管理干 号 分 值 部的非专任教师] 任现职以来,工作一般、管理无效果 6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无一年记6分。 16 任现职以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并仍 在工作岗位者,活动真实、效果好、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完整一年记10分。 任现职以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并仍 专职体、音、美、 在工作岗位者,活动真实、效果较好 信息技术、劳动技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基本完整一年记8 任现职以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并仍 能、心理等学科 在工作岗位者,活动真实、效果一般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不完整一年记6分 任现职以来,连续工作不满三年,活 动真实、计划总结日常记录基本完整 一年记4分。 超工作量要求 符合工作量要求 不足工作量要求 >=95% 18 教育 教学 业绩 (硬 性条 件) 10 学生测 评 95%~90% 90%~85% 85%以下 >=95% 20 教师测 评 95%~90% 90%~85% 85%以下 等级 学生成 绩(按 教育 当年县 教学 25 市成绩 业绩 总平均 分计 算) 高于平均分 达到平均分 低于平均分2分 低于平均分2分以下 国家级刊物 21 教育 教学 2 业绩 刊物 自治区级刊物 汉语授课 25 20 15 10 1篇及以上 1篇及以上 10
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一、教学工作(40%权重)1.备课准备(10分):(1)教师是否精心组织备课?(2)备课是否与教学目标相契合?(3)是否使用了多种教学资源和教学方法?2.课堂教学(20分):(1)教学是否生动、有趣?(2)教学方法是否科学、有效?(3)教学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3.作业批改(10分):(1)作业批改是否及时?(2)评语是否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3)作业批改是否公正?二、科研工作(30%权重)1.科研项目(10分):(1)是否参与了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2)科研项目的水平和效益如何?2.科研论文(10分):(1)是否在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因子如何?3.科研成果(10分):(1)是否获得过科研成果奖励?(2)科研成果的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如何?三、教学与管理工作(20%权重)1.教学(10分):(1)是否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创新?(2)教学的效果和影响如何?2.教学管理(10分):(1)是否担任教研组长、教学副院长等教学管理职务?(2)教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如何?四、师德师风(10%权重)1.教育教学态度和行为(5分):(1)是否认真负责,热爱教育事业?(2)是否将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放在首位?2.师德师风建设(5分):(1)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2)是否做到言行一致,严守教师职业道德?五、教育教学成果(10%权重)1.学科竞赛成果(5分):(1)是否在学科竞赛中获得过奖项?(2)学科竞赛成果的水平和质量如何?2.评估结果(5分):(1)学生听课评价、课堂测验评估的结果如何?(2)教师受学生和上级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如何?六、教学荣誉(10%权重)1.优秀班主任(5分):(1)是否曾被评为优秀班主任?(2)班级的管理是否有积极的效果?2.优秀教师(5分):(1)是否曾获得过优秀教师称号?(2)被评为优秀教师的原因和依据如何?以上是一个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的示例,具体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基本资格(系数0.2) 任职年限 辅导员 近五年 年度 考核 以学生工作部的认定为准(2分/年,最高不超过12分) 合格 优秀 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师奖励 (每年以最高级别积 分,不重复计分) 奖励 国家级 其他综合性奖励 (每年以最高级别积 分,不重复计分) 省部级 市级 校级 教学(系数0.3) 课时量 近五年教学评估 优秀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奖励 教学 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市厅级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 其他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市厅级奖励 科研成果(系数0.5) SCI一区论文收录 SCI二区、SSCI、A&HCI论文收录、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SCI三区、EI 学术 论文 SCI四区、SCIE论文收录、 CSSCI收录、CSCD收录、新华文摘摘要刊登、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复印、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5分/次 3分/次 5分/次 3分/次 1分/次 分值 100分/篇 50分/篇 30分/篇 20分/篇 15分/篇 10分/篇 5分/次 10分/次 7分/次 完成基本课时量 良好 10分/次 7分/次 5分/次 2分/次 分值 10分 3分/次 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分值 1分/年 2分/年 3分/次 5分/次 10分/次 7分/次 5分/次 2分/次
6分/篇 4分/篇
30分/部 15分/部 15分/部 12分/部 10分/部 8分/部
15分/项 6分/项
参与第1名按50%计分,参与第2名按40 %计分,参与第3名按30%计分,参与第4名按20%计分,参与第5名按15%计分,参与
中学教师职评推荐量化评分细则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评分细则一、指导思想加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精神,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评价标准,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推荐原则1、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评分细则1、基本条件(20分)。
(1)教龄(12分)。
每年0.5分,计满为止。
(2)学历(3分)。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分。
本科计2分,专科1分。
(3)近3年年度考核(4分)。
一次优秀计2分,一次合格计0.5分,计满为止。
(4)计算机水平考试证书(1分)。
有高级计算机水平考试证书的计1分,无不计分。
2、师德师风(10分)。
(1)以校委会成员、老师、学生不记名投票为依据。
(2)得分计算办法:【(优秀票数-不合格票数)÷评价总人数】×10分=得分。
(3)校委会成员、老师、学生评议得分相加除以 3 得出最终得分,结果留一位小数。
3、教学能力与业绩(50分)。
(1)教学比武(8分)。
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奖计8分,市级奖计6分,区级奖计4分,按照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参加学校教学比武,一等奖另加2分,二等奖另加1分,加满为止。
(2)指导教师奖(4分)。
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获奖(证件上注明辅导教师姓名有效),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市级计2分,区级计1分。
(3)教学质量(10分)。
以上学期期末考试为依据。
初中:区内学科统考排名1-3名计10分,4-6名计7分,7-8名计5分,9-12名计3分;没参加统考学科按照校内排名第一名计7分,第二名计5分,第三名计3分。
高中:超额完成任务10%及以上计10分,完成任务计8分,完成任务60%计5分。
(4)校务和班主任工作(10分)。
近五年担任班主任或者部门负责人(校委会成员),一年计2分,计满为止。
(5)班级管理(3分)。
每学年评为优秀班级的班主任可另加1分,计满为止。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量化积分表(样表)
2012年中一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分表报送单位: 拟评审职务名称:评审类别对照表各 项 评 分 参 照 表3分)6、在具有内部准印证的企业报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
(每篇3分)7、本人为主起草、整理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经验类材料被省(部)级单位采用。
(每篇7分)8、本人为主起草、整理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经验类材料被市级单位、省级系统采用。
(每篇5分)9、本人为主起草、整理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经验类材料被县级单位、市级系统采用。
(每篇3分)(二)论文质量(满分10分)10、论文观点鲜明,有独到见解,论据详实,论证精到,逻辑严密,针对性、创新性较强,对思想政治工作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10分)11、论文观点正确,内容扎实,能够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7分)12、论文有观点,有材料,能够针对现实及理论问题进行客观论述和分析。
(4分)二、工作业绩(满分50分)(一)经验推介(满分18分)13、参评者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国家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并产生一定影响或被省级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推广。
(14—18分)14、参评者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受到省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并产生一定影响或被市级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推广。
(10—14分)15、参评者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市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并产生一定影响或被县级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推广。
(6—10分)16、参评者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县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并产生一定影响。
(3—6分)(二)荣誉称号(满分20分)集体荣誉称号17、所在单位获全国性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其荣誉称号得分:属所在单位主管领导(15分),主管部门负责人(10分),与取得该项荣誉有关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5分)。
18、所在单位获省级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其荣誉称号得分:属所在单位主管领导(10分),主管部门负责人(7分),与取得该项荣誉有关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4分)。
文件4:推荐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评分标准
推荐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评分标准一、学历资历(一)、学历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第二学士,每从事专业工作一年计3.5分。
大学本科毕业,每从事专业工作一年计3分。
工农兵大学毕业,每从事专业工作一年计2.8分。
大学专科毕业,每从事专业工作一年计2.5分。
中专毕业,每从事专业工作一年计1.5分。
取得大专专业证书,每从事专业工作一年计1.2分。
其他学历,每从事专业工作一年计1分。
说明:(1)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学制计算,每一年计1分。
(2)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第二学历,可从取得学历之年起分段计算(以周年为准)。
(3)非对口专业学历不计学历分,相近专业(大文大理)可以计算。
(二)、任职期满年限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满后,每超一年计0.5分。
二、工作业绩(一)、论文、著作1、教育科研成果:省级一等奖首位5分、第二位2分,二三等奖首位2分、第二位1分;市级一等奖首位2分、第二位1分,二三等奖首位1分、第二位0.5分。
(获得与教育教学及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省级10分、市级6分)(以成果鉴定书为准)。
2、教育教学论文、专著(1)在各级教育学术刊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机构<同上>主办、各级教育、理论专业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和经验文章,每篇第一作者: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市级1分、区级以下0.2分;第二作者国家级2分、省部级1.5分、市级0.5分;区级以下计0.1分。
(2)正式出版社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著作:20万字以上的,第一作者计8分,第二作者计4分;20万字以下的,第一作者计5分,第二作者计3分。
说明:(1)教育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及著作以原件为准;(2)如有重复发表,按其高一级计分,不重复计分;(3)论文、著作等必须与本专业对口,否则不计分;(4)只计算任现职以来的成果、论文和著作,总数不超过5件。
(5)增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专辑不作为评审依据。
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结果公示.
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结果公示根据五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细则》和《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例》,经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考核,现将新余四中拟聘任的各级岗位教师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五天之内到办公室反映情况。
一、拟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教师(38人):张织敏、聂罗贤、易江、陈晓红、李洪、熊志远、皮员根、胡新如、俞喜霞、习斌澜、钟敏、刘旷远、胡爱根、刘明兰、刘小金、李志新、钟浩波、邓帆、杨卫华、符喻萍、华黛丽、余文新、徐育平、马根芽、尹攀林、刘波华、刘仁根、敖丽雯、张波、李正清、皮孝贞、廖羽兰、温华东、廖国华、陈栋梁、刘春生、杨德生、钟俊敏二、拟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教师(49人):陈志翔、钟国梁、余美夫、邹精华、梁蔚、李达、洪涛、黄悦峰、黄玉珍(英)、宋心芳、贺香环、刘明辉、黄桂兰、彭秀梅、邓小兰、丁小红、许运根、高明秋、胡永兵、胡双根、刘明健、黄俊生、万思国、黄水金、尹惠凤、曾聪根、桂喻、邹小琴、刘芳、廖爱平、邝东、吴荣辉、易思红、刘亚玲、鲁慧灵、肖锦梅、张一范、熊小贞、刘文香、雷国珍、张薇、张晓春、李峰、曾春根、孟丽华、龚小平(化)、黄玉珍(语)、欧阳淑华、龚小平(物)、三、拟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教师(74人):戈惠筠、周胜智、张胜利、杨礼卿、廖红梅、肖锐、黄建文、王海民、胡琼、任南秀、傅伟华、陈秀莲、温青林、敖江华、欧阳柳英、胡玲珠、敖金陵、周萍、袁蓉、叶华芳、刘玲、胡振华(化)、陈永民、毛志杰、章素荣、黎水苟、张亚男、谢旭辉、温祖林、童海彪、简金生、张健生、夏冬梅、刘海燕、黄彦红、周定军、胡小英、吴遐、黄耀华、温智锋、彭燕、裴小军、刘兵生、周瑾、王梅兰、刘金兰、余祖华、万虹、钟晓英、易玮、胡小兰、胡洪波、陈玲、张小荣、胡振华、郭建红、杨喜萍、邓洁、梁光仁、何耐生、彭世平、钟社荡、刘云秀、傅林、胡细平、郭倩、彭兰香、叶伟忠、刘金华、温育雅、傅小武、张小保、万淑萍、廖芸莲四、拟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教师(4人):袁兰婷、温九生、徐锋卫、胡卫国五、拟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教师(26人):严益群、李忠明、张娣、徐勇、胡秋根、胡建林、姚大后、胡小斐、傅小军、肖思琴、罗曙茹赖春燕、邹伟红、阮劲莹、欧阳艺文、钟献文、邦金发、刘金红、陈欣、黄琳、习细玲、邓敦豹、谭小明、简清华、傅慧林、黄勇六、拟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教师(103人):赖燏华、敖小立、莫兵华、张辉、周峰、谢立平、辛敏、钟珺、熊云景、乐小旺、邓静、刘韵、罗润梅、黄继红、王艳、袁莉彬、张春露、敖红柳、邓丽芳、胡志军、宋金梅、陈玲(英)、喻慧俊、许东声、高婉平、吴斌、张梅兰、吴卫东、毛青根、贺新庚、吴昱、傅小华、程敏军、汪亮、甘智锋、李爱凤、张青兰、郭满甫、袁爱梅、付水明、宋国斌、刘琼萍、程凤、陈志勇、刘文霞、郭小腾、李辉红、陈榕、熊志刚、郭娟、黄小华、胡红兰、廖秀珍、王丽军、何幼平、刘细梅、卢志平、谢群英、傅生根、肖伟鹏、朱清平、胡娟、丁娟、刘建军、罗建辉、钟梅兰、黄海燕、黄志勇、袁逸讯、方明敏、裴小兵、甘明明、吴余平、吴清艳、刘小根、敖小华、胡娟、易利红、罗佳利、吴小刚、刘维、龚奇香、彭雪琴、左蓉、冯涛、陈轶俐、刘春梅、傅桂平、陈建、于琼、余兵华、徐高华、易丽平、刘思平、刘告根、江小东、付丽娟、李标、赖小海、周少斌、易利华、陈慧、朱领华七、拟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教师(46人):邹滨、欧阳奕、陈绍团、李颖、张金勇、刘茶萍、陈丽、李霞、郭小英、钱培丽、严霞、胡红梅、艾淑萍、敖艳婷、贺辉、肖东海、熊玮田、章艳萍、张丽鸥、简根芽、叶敏、杨金凤、黄友根、汤如刚、张耐牯、温世华、林奇兵、刘弘亮、邹有斌、邓京凤、刘春金、彭建华、廖海艳、陈蓉、周薇、张小红、黄琴、黎露、丁萍、罗斌、简小维、何海霞、宋春红、刘安频、李艳梅、胡小锋八、拟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教师(64人):黄建美、杨俊慧、胡海花、刘薇、涂韶华、梁燕芳、周全荣、欧阳芳、唐文静、宋嫄、杨昆、易孔聪、钟雯、彭生建、盛青、熊伟琴、王丽华、王功委、胡黎刚、陈果、张文、燕芳、黄林、刘燕、沈玉兰、文月乔、袁素庆、涂霞、杨勇、熊益伟、周庆、周建芳、钟秀秀、周焰、高宇、邹玮宏、李蓉、黄飞、钟世良、李林娟、黄良友、易驰程、钟玲玲、陈先桃廖艳艳、邹建中、邹细梅、曾艳红、彭晨艳、黄耐平、廖莉莉、李小芳、邓礼军、张明明、皮志刚、韩霞、朱燕萍、陈伟、张璇、廖红梅、洪莲、董兰兰、熊志红、周迅九、见习教师(12人)罗文笙、刘秀、高超、杨智、孔娜、欧阳莉、黄柳林、付莎莎、肖丽娜、马汉卿、白玉、刘冬阳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7月23日。
新余四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报量化评分表
新余四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报量化评分表高级教师资格推荐申报评分量化标准(一)、基本条件分(10分)1.思想条件分(3分)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计3分。
2.考核分(3分)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有1次优秀,计3分。
校办提供年度考核结果。
3.师德师风分(4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任现职以来,每学期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计4分,评教优秀率有一次未达到75%以上,不计分。
凡有违背师德规范,受到处分尚未解除的,一票否决。
教务处、初中部提供评教结果。
(二)、学历经历分(10分)1.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分(5分)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计5分。
年限不足者不计分。
政教处提供班主任履历。
2.任教经历分(5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1年以上以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并有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
计5分。
不足者不计分。
初中部提供相关证明。
(三)、工作任务分(10分)1.工作量分(5分)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其中校领导授(听)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兼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教研人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听课量和评课量。
达到者计5分,不足者不计分。
教务处、初中部提供证明材料。
2.公开课分(3分)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计3分。
不足者不计分。
3.课程开发分(2分)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研发,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计2分。
不足者不计分。
(四)、教育教学分(40分,其中基本分10分)1.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书育人楷模、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师德标兵),或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计3分。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一、教龄赋分每年0.8分。
教龄计算办法,自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教龄。
二、学历赋分分值为:初中0.3分、高中0.5分、中专0.6分、专科0.9分、本科1.2分、研究生1.8分(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中学历不计分)。
计算办法,分值乘获得相应学历的教龄,按段计算,累加计分。
三、任职年限赋分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按周年计算。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助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
四、年度考核赋分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l.5分。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以近五年年度考核计分;竞聘中级教师职务以近4年年度考核计分。
待聘人员,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每年加0.5分。
五、荣誉称号赋分l、各级党委、政府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含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十佳教师、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党员、农村教育先进个人等,分值为: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区级6分、乡级3分(非教师节表彰年表彰的乡优分值为2分)。
2、省、市、区级劳动模范,分别按15分、12分、9分计分;省、市、区级劳动奖章获得者,分别按13分、10分、7分计分。
3、因工作突出,经组织推荐,受省、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表彰的岗位明星、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巾帼创业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
4、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按省级8分、市级5分、区级3分计分。
评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获得的以上荣誉可以累加,累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8分。
六、论文论著赋分1、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专著(主编、副主编),按国家级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计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200字以上者可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500字以上者可认定。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小组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审查和推荐。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立专家评议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等级晋升的组织、考核和推荐。
以下简称专家评议组。
注:以上两个小组已成立,详见文件。
二、职称评审原则1.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工作实绩,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德、能、勤、绩,运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比,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和获奖)。
4.打造“阳光职称”。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从收集材料、民主测评、个人条件量化统计到专家评议组评议推荐等环节,坚决杜绝拉票、找关系等违规行为。
务求做到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让职称评审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评审程序1.制定《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并征求意见。
民主研究通过后,执行方案。
2.组建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组。
3.公布当年职称指标及政策,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4.填写《报名申请》,提交职称晋级材料,自评《量化评分表》。
5.专家评议组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自评《量化评分表》,对参评人(个人综合条件、教学实绩、教科研成果、教龄学历)四项考评内容进行基础量化,公示3天,如有异议,专家评议组进一步复核,复核后,再次将结果公示。
6.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
7.专家评议小组综合评审。
结合参评人基础量化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专家评议组民主推荐,计算出个人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人选至领导小组。
8.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上报学校办公会。
9.学校办公会最终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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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四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报量化评分表
高级教师资格推荐申报评分量化标准
(一)、基本条件分(10分)1.思想条件分(3分)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计3分。
2.考核分(3分)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有1次优秀,计3分。
校办提供年度考核结果。
3.师德师风分(4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任现职以来,每学期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计4分,评教优秀率有一次未达到75%以上,不计分。
凡有违背师德规范,受到处分尚未解除的,一票否决。
教务处、初中部提供评教结果。
(二)、学历经历分(10分)
1.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分(5分)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计5分。
年限不足者不计分。
政教处提供班主任履历。
2.任教经历分(5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1年以上以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并有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
计5分。
不足者不计分。
初中部提供相关证明。
(三)、工作任务分(10分)
1.工作量分(5分)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其中校领导授(听)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兼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教研人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听课量和评课量。
达到者计5分,不足者不计分。
教务处、初中部提供证明材料。
2.公开课分(3分)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计3分。
不足者不计分。
3.课程开发分(2分)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研发,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计2分。
不足者不计分。
(四)、教育教学分(40分,其中基本分10分)
1.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书育人楷模、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师德标兵),或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计3分。
在此基础上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国家、省级、市级、县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分别计3分、2分、1.5分、1分。
(上限8分)。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省级以上“双师型教师”,计3分。
在此基础上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称号的分别计3分、2分、1.5分、1分。
(上限5分)。
3.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获得市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计3分。
4.任现职以来,参加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计5分。
在此基础上获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奖励的分别计3分、2分、1.5分、1分。
非现场竞赛均折半计算。
(均为各级别一等奖分值,下同)。
(上限8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经教育省政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核心成员,或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负责人,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计3分。
6.任现职以来,作为命题组核心成员完成过县级以上试题命制任务,计3分。
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两项(乡村教师具备一项)获基本分10分。
(五)、教研科研分(20分,其中基本分5分)
1.论文论著分。
出版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教研人员合2部(篇))的,计基本分3分。
在此基础上,每多1部(篇)计2分。
(上限5分)。
2.课题研究分。
主持完成1项或参与完成(排名前三)2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教研人员需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计3分。
在此基础上,主持省级课题计1.5分,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国家级课题计1.5分;主持国家课题计3分。
课题以结题为准。
(上限5分)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国家课程地方教材编写(教研人员需主持编写),计3分。
4.或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或取得专利授权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计2分。
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一项(教研人员需具备两项)获基本分5分。
以上内容均指任现职以来的业绩。
(六)、示范引领分(10分,其中基本分2分)
1.开设过市级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术讲座,计3分。
2.指导青年教师在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计2分。
在此基础上指导教师获国家、省级、市级奖分别计2分、1分、0.5分。
(上限5分)
以上内容均指任现职以来的业绩,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一项获基本分2分。
县及县属以下学校教师降低一个层次。
一级教师资格推荐申报评分量化标准
(一)、基本条件分(10分)
1.思想条件分(3分)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计3分。
2.考核分。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有1次优秀,计3分。
不足者不计分。
校办提供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3.师德师风分。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任现职以来,每学期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计4分,评教优秀率有一次未达到75%以上,不计分。
凡有违背师德规范,受到处分尚未解除的,一票否决。
(二)、学历经历分(10分)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对硕士、博士不作要求),计10分。
年限不足者不计分。
政教处提供班主任履历。
(三)、工作任务分(10分)
1.工作量分(5分)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计5分。
不足者不计分。
2.公开课分(3分)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计3分,不足者不计分。
3.课程开发分(5分)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校际教学交流和县级以上教研机构组织的教研、进修和交流活动,计2分。
不足者不计分。
(四)、教育教学分(40分,其中基本分10分)
1.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书育人楷模、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计3分。
在此基础上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国家、省级、市级、县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分别计3分、2分、1.5分、1分。
(上限8分)。
2.被评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计3分。
在此基础上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称号的分别计3分、2分、1.5分、1分。
(上限5分)。
3.获得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计3分。
(上限3分)。
4.参加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计5分。
在此基础上获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奖励的分别计3分、2分、1.5分、1分。
(非现场竞赛均折半计算。
)(上限8分)。
5.指导学生在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县级二等以上奖励,计5分。
在此基础上获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奖励的分别计3分、2分、1.5分、1分。
(非现场竞赛均折半计算。
)(上限6分)。
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两项获基本分10分,以上内容均指任现职以来业绩。
(五)、教研科研分(20分,其中基本分5分)
1.论文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在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计3分。
在此基础上,每多1篇计2分。
(上限5分)
2.课题分:参与过县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计3分。
主持县级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计2分。
(上限5分)。
3. 教材编写分:参与编著出版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学参考书,或参与编著校本教材、地方教材,计3分。
每多1篇计2分。
(上限5分)
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一项(教研人员需具备两项)获基本分5分。
以上内容均指任现职以来业绩。
(六)、示范引领分(10分,其中基本分2分)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计2分。
开设过校级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术讲座,计1分。
(上限3分)
2.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计2分。
在此基础上指导青年教师在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中县级一等、市级二等以上奖励分别计2分、1分。
(上限5分)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一项获基本分2分。
以上内容均指任现职以来业绩。